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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编号:经济适用房买卖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好家园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长沙安德佳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迎宾路15号营业执照注册号:4301002018190-1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人:陈彦林联系电话:0731-8680777邮政编码:买受人:姓名:【身份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代理权限:(附授权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土地划拨方式得到位于岳簏区银杉路650号、编号为268012-3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2005)第048478。该地块土地面积为68792.36m2,规划用途为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年限自2005年11月1日至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房,【现定名】好家园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第二条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现房】【预售经济适用房】。预售经济适用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该经济适用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该经适用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层高为2.75m,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该经济适用房阳台是非封闭式。该经济适用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房屋价款及其他税费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经济适用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元/m2,经济适用房总价款为(币)整。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经济适用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房款人民币:拾万仟百拾元。(小写;¥)2、银行按揭:买受人在本合同签定当日支付房款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小写;¥元)。余款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小写:¥)做银行按揭。买受人须在年月日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如买受人不及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3%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政策性因素或其他重大困难,但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第十条规划、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经济适用房结构形式、房型、空间尺寸、朝向等发生变化,影响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交接经济适用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经济适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经济适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五)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经济适用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但出卖人与买受人有特殊约定的,按双方补充协议办理。1、交房时,小区达到水、电、道路,上下水通畅;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方式处理;2、;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该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l、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保修责任。出卖人自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经济适用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1、该经济适用房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2、该经济适用房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3、该经济适用房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4、该经济适用房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经济适用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经济适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本合同末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壹份,买受人壹份,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壹份,长沙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壹份,银行壹份。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签于好家园售楼部签于好家园售楼部为了保障您购房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以下两项功能操作:1、请您收到初始合同密码后,及时修改系统产生的初始密码,合同密码是确保您的合同不被随意变更并保障您合法权益的依据。密码要求为6位的数字。具体修改方式为:中国移动用户发FC13#[合同编号]#[新密码]到881123示例:发FC13#20064898305#654321到881123中国联通用户发FC13#[合同编号]#[新密码]到887798示例:发FC13#20064898305#654321到8877982、在正式签订本合同30天后,您可发短信查询您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具体查询方式为:中国移动用户发FC10#[合同编号]到881123示例:发FC10#20064898305到881123中国联通用户发FC10#[合同编号]到887798示例:发FC10#20064898305到887798您的合同编号为:“”附件一:房屋平面图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1、计算基数是根据房屋竣工图及现场测绘实际成果而定。2、建筑面积是采用建设部认证的《分层分户 管理系统 工资管理系统慧云智能化管理系统免费考勤管理系统员工工资计算excel病人信息管理系统 》软件计算及分摊。附件三: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住房购销合同补充条款。附件四:买受人与出卖人购销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五:装饰、设备标准1、外墙:架空层为仿麻石面砖,架空层以上部分为面转,部分为墙漆。2、内墙:混合砂浆,其中厨厕为水泥砂浆抹平。3、顶棚:混合砂浆,其中厨厕为水泥砂浆抹平。4、地面:水泥砂浆找平。5、门窗:单元入口为电子对讲门,入户门为防盗门,户内预留门洞,外窗为塑钢窗。6、厨房:设置预制烟道,煤气管道预留到户,开通使用费用户自理。7、卫生间:公卫为蹲式大便器,主卫预留上下水接口。8、阳台:开放式阳台,设地漏。9、供电:线路暗敷,每户一IC卡电表。10、上下水:PVC管道明装,每户安装普通水表。11、网络: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管线预留到户,开通使用费用户自理。PAGE2_1228120048.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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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
在汽修行业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汽车修理经验及电路图,对汽车机修、冷电方面比较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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