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变更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微机代码 变更登记事项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 送缴证件情况: 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纳税人:(签章)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经办人:负责人:主管税务机关(公章)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使用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1.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填用。2.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1)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①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②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③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④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2)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①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②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③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3.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4.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5.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6.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7.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自存一份,退纳税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