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证办[1998]43号
【发布日期】1998-12-31
【生效日期】1999-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的发文字号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1998年12月31日证办〔1998〕43号)
会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为适应我会机构、职能调整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发文管理,拟从1999年1月1日起统一启用新的发文字号,现就有关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通知如下:
一、证监会对外正式行文,一律采用会发文代字和办公厅发文代字,取消原来的部室发文。如各部室工作需要,可以本部室名义,就某些具体事项印发不含政策性和业务指导性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的便函。
二、我会发文代字暂设14个:证监发、证监函、证监发行字、证监市场字、证监机构字、证监公司字、证监基金字、证监期货字、证监稽查字、证监法律字、证监会计字、证监政研字、证监国合字、证监人教字。
证监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以及针对证券期货市场全局性问题作出的重要决定,印发会领导讲话,发布规章等,使用“证监发”;与我会平级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用“证监函”;涉及本会某项业务内容的发文,按业务内容与发文代字相统一的原则,用“证监××字”。
三、办公厅发文代字有2个:证监办发、证监办函。主要用于不宜使用“证监发”、“证监函”,但又无法界定具体业务归属的对外发文。
四、内部传真电报和密码、明码电报发文代字有3个:证监内电、证监密电、证监明电。
五、上述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实行,有关问题由办公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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