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费报销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和业务联系,确保信
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控制通讯费用的管理,根据
公司的实际需要,按照“限额报销,超值自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办法
1、话费报销人员要对报销的号码进行登记备案,并保持联系畅
通:如有更换,应在第一时间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办公室。
2、移动电话费用按月结算,不实行累计,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由
本人自理(实报实销的除外)。
3、报销时应提供专用发票,依本办法规定报销
4、享受话费报销的人员职务发生变动时,从次月起按照新职务标
准报销,离职、辞退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公司的,从次月起停止报
销电话费。
5、实行一人一号报销,不得一人多号重复报销。
6、公司配备手机号码人员的话费报销,按照套餐要求由木人缴纳
后,提供专用发票根据领导审批的额度报销
7、享有话费报销的人员,电话必须随时保持畅通,如发现多次违
规者,当月话费不予报销。
二、报销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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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报销额度(元/月)
备注
董事长、总经理
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级
业务人员
注:董事长特批的报销标准按已批示的标准报销,不在以上报销级别
和范围内的按董事长批准执行。
自本办法执行后,凡电话费用均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
一律不得单独报销。
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青岛市远洋捕捞有限公司
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