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办法(2)

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办法(2)

举报
开通vip

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办法(2)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第一条 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推动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批量集中采购,是指对列入《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中的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的采购模式。第三条 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办公设备、家具经费预算应当严格执行《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

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办法(2)
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第一条 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推动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批量集中采购,是指对列入《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中的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的采购模式。第三条 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办公设备、家具经费预算应当严格执行《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冀财资【2014】81号,以下简称《配置标准》)规定。第四条 省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定期公布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和各品目基本配置标准下的档次和规格,组织省直采购单位统一编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批复集中采购机构的批量集中采购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批量集中采购。第五条 省直各采购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并根据预算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当次采购品目不同的档次或规格。部分主管预算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另行制定本部门统一执行的通用或专用办公设备等配置标准的,应当按基本配置标准规范确定相应配置指标,且相关指标不得指向特定的品牌或供应商。第六条 省直各采购单位应当加强对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计划安排,协调处理好采购周期、采购数量与品目配备时限的关系。认真组织填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保证品目名称、配置标准、采购数量、配送地点和最终用户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准确完整。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准时向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批量集中采购汇总计划,并明确当期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联系人。第七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安排,根据采购品目的不同需求特点和计划数量,及时拟定包括需求标准、评审方式、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草案条款及采购方式适用标准等内容的实施方案报送省财政部门,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好采购活动,协调处理履约相关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保障批量集中采购活动规范、优质、高效的协调推进,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第八条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广泛征求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供应商及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应当包含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和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下载采购合同模板下载简易采购合同下载采购合同范本免费下载下载农副产品采购合同 文本,并对签订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以及送货的时间做出明确的约定。框架协议应当列明集中采购机构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采购合同签订、履行的期限和要求;无正当理由不依法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和救济措施等。采购合同文本应当详细列明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及其授权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产品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以及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内容。第九条省直各采购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配置标准的制定和适用、协议供货方式审核、合同签订及验收付款等内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应当指定专人配合集中采购机构统一协调处理计划执行、合同签订、产品验收及款项支付等事宜。第十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每期不同品目的需求特点及计划数量,依法采用公开招标、询价等采购方式,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活动,并及时将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产品完整的技术服务标准等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活动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完成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以适当方式通知相关采购单位;因需求特殊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失败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采购单位调整需求标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重新组织采购。第十一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框架协议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集中采购机构可以与排位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予公告,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处理。第十二条 省直各采购单位应当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中标信息,严格按照计划填报数量和当期中标结果,及时与中标供应商或授权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验收时,应当在集中采购机构的配合下,根据中标公告中的技术服务标准,认真核对送货时间、产品配置技术指标等内容并填写验收书。验收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对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存在的违约问题,应当通过验收书或其他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反映。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或其授权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采购单位联系,根据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订采购合同,并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因省直各采购单位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应当将书面催告文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协调处理,经协调后采购单位仍拒不签约的,供应商可以依法不再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省直各采购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给集中采购机构。第十四条 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给集中采购机构。第十五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框架协议,加强对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管理,督促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送货,协调处理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请省财政部门对采购单位、供应商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第十六条 对已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因时间紧急或零星特殊采购不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省直各采购单位可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但各部门协议供货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品目上年购买总数的10%。第十七条 省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监督管理,将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纳入集中采购机构的业务考核范围。对集中采购机构不签订框架协议或者采购人有规避批量集中采购、不执行采购计划以及无故延期付款等情形的财政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1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7条、68条和第69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中标供应商虚假承诺或拒不依法签订框架协议或者采购合同、拒绝履行框架协议或者合同义务的,财政部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75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54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2条、73条、74条的规定并依据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报告,将中标(成交)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5年 月1日起施行。
本文档为【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办法(2)】,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1121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7KB
软件:Word
页数:6
分类:
上传时间:2022-10-1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