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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设计书地籍测量设计书 连云港市市区 城乡一体化现代化地籍建设工程 技 术 设 计 书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四年(最终定稿)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连云港市地籍基础业务建设,全面提升连云港市地籍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证“对内以图管地,对外以证管地”的实施,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开展“连云港市市区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建设工程”。本项工程是连云港市“数字国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字连云港”的基础性建设工程。为确保此项工程的顺利实施,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连云港市市区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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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书 连云港市市区 城乡一体化现代化地籍建设工程 技 术 设 计 书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四年(最终定稿)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连云港市地籍基础业务建设,全面提升连云港市地籍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证“对内以图管地,对外以证管地”的实施,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开展“连云港市市区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建设工程”。本项工程是连云港市“数字国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字连云港”的基础性建设工程。为确保此项工程的顺利实施,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连云港市市区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作业队伍和工程监理单位。本次作业将在工程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按照“立足现状,寻求创新,注重实用,兼顾发展”的指导思想,统一规划,统一组织,试点研究,整体实施。 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编写了“连云港市市区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建设工程技术设计书”,本设计书由五部分构成,分别是:总纲、控制测量、城镇地籍更新调查、1:2000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工程建设及附件。 在整个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要始终按照本设计书的规定执行,确保为本项工程的创优打下良好的基础。 - 1 - 目 录 第一篇 第二篇 第三篇 第四篇 第五篇 附件一 附件二总 纲…………………………2 控制测量……………………..20 ……..24 农村地籍调查………..44 ……………..53 - 2 - 城区、建制镇地籍调查 1:2000 数据库工程建设 第一篇 总 纲 一、测区概况 二、工作任务 三、已有资料 四、技术依据 五、主要技术规格及精度指标 六、数据库建设软硬件配置 七、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建设的组织实施 八、质量保证措施 九、提交资料 - 3 - 一、测区概况 1.1 测区范围 测区位于北纬34?25′49″—34?48′18″,东经119?04′18″—119?40′01″。 测区范围为连云港市市区,辖新浦、海州、连云三个行政辖区,总辖面积约890平方公里。 1.2 地理概况 连云港市地处于黄海之滨、陇海铁路东端,是欧亚大陆桥的东桥头堡。是我国重要的海盐产地、最早的沿海经济开放城市和重要海港之一,在经济与交通上具有重要地位。 测区 山、锦屏山、白虎山、孔望山等,其中前云台山主峰玉女峰是江苏省最高峰,山区总面积约为180平方公里;平原地区平坦而低洼,高程一般在3-4米,总面积约710平方公里,其中盐田约230平方公里,农业区约480平方公里;海域分布有鸽岛、竹岛、前三岛、东西连岛等岛屿。 测区居民地除城区外多为沿山坡而建的集居式居民地,平原地区居民地亦多为集团式。 气候属温和的海洋性气候,四季分明,一月最冷, 平均温度为-0.4?C,7月最热,平均温度为27?C;雨量适中,年均降水量为926毫米,夏季多雨;年均无霜期为218天。 测区交通条件优越,连云港是不冻的天然良港,水深港阔,是我国重要的对外贸易海港。陆运交通十分发达,陇海铁路横穿我国东西,经新疆同欧州铁路接轨。公路四通八达,主要有310、204国道,还有宁连、连徐等高等级公路。水运也很发达,主要有盐河等。 花果山为著名的风景区,名胜古迹有海清寺阿育王塔,孔望山的摩崖画像、石刻,还有云台山郁林观石刻,海州东门外古墓葬群。 1.3 任务简述 连云港市市区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数据库建设是连云港市市区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建设核心,是连云港市国土资源信息化的基础,同时也是“数字连云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满足连云港市经济发展对大尺度、一体化地籍基础数据的需要,推动连云港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和“数字连云港”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对内以图管地,对外以证管地”现代地籍管理模式,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要求,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建设工程。 - 4 -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1)应用GPS技术建立市区GPS控制网; 2)基于现有的城区地籍调查数据和资料,进行城区更新、补充和变更等权属调查,采用野外全解析法完成城区地籍要素的变更、更新和修补测,并对新建成区进行初始地籍调查工作,建立1:500的覆盖城区的数字化地籍图; 3)利用1:2000比例尺的地形图及正射影象图,进行市区城乡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建立1:2000的农村地籍数据库和城乡地权信息库; :1000比例尺地形图测量的14个乡镇,进行初始地籍 4)对2002年完成的1 调查工作,并建立地籍数据库; 5)采用全野外解析测量方法进行市区范围内1:1000村庄地形图的数据采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村庄地籍调查,建立村庄地籍数据库; 6)按照新的土地分类标准,进行城区1:500比例尺和镇区1:1000比例尺地籍数据库、村庄1:1000比例尺村庄地籍数据库与农村地区1:2000比例尺农村地籍调查数据的数据整合,实现城区、集镇、村庄、农村的统一分类,建立融城区、镇区、村庄与农村地区于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 7)立足于“现代地籍”建设的目标与需求,开发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服务于城乡地籍的统一管理。 数据库建设是采用统一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统一的数据库管理软件、统一的坐标体系,将同一时点、不同尺度的城镇地籍数据和农村地类、地权数据集成到一个空间/非空间数据库体系中,在统一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支持下,进行实现城乡地籍空间/非空间数据的输入、处理、存储、统计、分析、检索、输出及更新等统一管理。 - 5 - 二、工作任务 2.1城区及近郊区数据采集 各类作业的具体范围依据市区实际情况由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确定。 2.2农村地区数据采集 各类作业的具体范围依据市区实际情况由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确定。 2.3数据库建设 - 6 - 三、已有资料 3.1平面控制资料 3.1.1 2000年江苏省测绘局第一测绘大队施测的C级GPS控制网,测区内有4 (I连云港支(2HY1))、3168(锦屏山)、4051(I连云港支8点。分别为点2006 基上)、6040(连云港)。 3.1.2 2002年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施测的D级GPS控制网,计106点。该网计算四套成果,即中央子午线120?的1954年北京坐标系;120?的1980西安坐标系;119?15′测区平均高程面4米的投影面上的2002连云港54坐标系;119?15′测区平均海拔高程面4米的投影补偿面上的2002连云港1980年坐标系。平差显示各项精度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3.1.3 2002年国测第三大地测量队在十四个乡镇施测的一级导线点共201点。坐标系统为2002连云港54坐标系。 以上平面资料均可作为本次测图的控制资料,测区其他资料如换算成以上相同坐标系也可使用。 3.2地图资料 3.2.1 1981年总参测绘局出版的1:5万地形图。 3.2.2 1976-1999年江苏省测绘局和地质局测绘院出版的1:1万地形图。 以上地图资料可供航摄领航、作业参考和组织生产指挥工作。 3.2.3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1:1万电子扫描地形图及回放图,可作为测区的范围划定,一、二级导线选点工作用图。 3.3航摄资料 3.3.1本测区航摄工作由中国四维测绘技术公司承担。航摄在2002年12月—2003年2月进行。航线沿1:2千比例尺图幅中心线呈东西向飞行,航摄比例尺为1:8000。 3.3.2摄区代号为(验收后补全) 3.4 地籍资料 3.4.1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于1997年,2001年相继完成的连云地区、新浦地区、云台地区南城镇的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有: 连云区1:500地籍图316幅,覆盖面积约16.20平方公里,9340个宗地; 新浦区1:500地籍图452幅,覆盖面积约27.25平方公里,20495个宗地; 新浦区沈圩办事处地籍图65幅,覆盖面积约3.10平方公里; 新浦区南城镇地籍图60幅,覆盖面积约3.00平方公里; - 7 - 开发区地籍图30幅,覆盖面积约1.5平方公里; 上述范围内的权属调查成果。 以上地籍调查区共有51.05平方公里,甲方均有此地籍图数据光盘。该地籍图通过坐标系统转换后可作为地籍变更和地形补测的基础图。 海州城区也有部分地籍调查成果,但由于各种原因,成果不便利用,但地籍图尚可利用修补测。 3.4.2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资料 1983年-1988年进行初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并通过省级验收,1991年-1993年进行了补充调查,于1994年通过省级验收。共完成全市78幅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统计台帐。 四、技术依据 4.1基本依据 4.1.1 1998年8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1.2 1998年12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1.3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土地登记规则》 4.1.4江苏省人民政府1996年《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 4.1.5国土资源部2001年《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 4.1.6国家土地管理局1993年6月22日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4.1.7原江苏省土地管理局1993年12月发布的《江苏省城镇地籍调查细则》 4.1.8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的若干规定》 4.1.9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4.1.10原江苏省土地管理局《江苏省土地详查补充调查细则》 4.1.11国土资源部2001年《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试行)》 4.1.12国土资源部2001年《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4.1.13国土资源部2001年《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 4.1.1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籍基础业务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2,16号) 4.1.15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更新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2)244号) 4.1.16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8 - (苏国土资发,2003,5号文件) 4.1.17本技术设计书 4.2参考标准 4.2.1 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4.3 数据标准 4.3.1 GB/T13923-92《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五、主要技术规格和精度指标 5.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坐标,中央子午线为119?15′任意带,投影至海拔高4米的测区高程面,称为2002连云港54坐标系; 5.2图幅分幅及编号 5.2.1 1:500,1:2000比例尺均按50cm×50cm规格分幅; 5.2.2 1:2000图号按图廓西南角坐标整公里数分幅编号,x坐标值在前,y坐标值在后,中间加短线连接,xy值取至整公里; 5.2.3 1:1000图是在1:2000图幅 798-536 - 9 - 注: (1)1:2000图号为798-536 (2) ?所在1:1000图号为798-536-30 (3) ?所在1:500图号为798-536-32 5.3 图廓整饰格式 连 云 港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图 名 图 号 1:2000 测绘单位名称 (或1:500、1:1000) 2003年 月测图,2003年 月权属调查 2002连云港54坐标系 199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图式 图廓整饰的有关说明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竖) 细等13K 字高5.0 测绘单位名称 扁等10K 4.0 5.4 成图方法 5.4.1 1:500、1:1000比例尺地籍测绘,采用全野外数据采集的全解析法成图; 5.4.2 1:2000比例尺地籍测绘,采用航测法全数字测图。 5.5 主要精度指标 5.5.1平面控制测量 ?D、E级GPS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5cm。(依据4.1.7) ? D、E级GPS点相邻点基线长度精度用下式计算:(依据4.2.1) - 10 - 式中σ为标准差,mm; d为相邻点间距离,km; 固定误差a,比例误差b的规定如下表: 5.5.2 1:500、1:1000比例尺地籍测量 ?一、二级导线点相对于邻近高等级平面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5cm。(依据4.1.7) ?图根导线的精度要求(依据4.1.7) 注:n为测站数。导线总长小于500m时,相对闭合差分别降为1,3000和1,2000,但坐标闭合差 不变。 ?界址点基本精度要求(依据4.1.7) 5.5.3 1:2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 内业加密点和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mm) - 11 - 注:?括号内的数字为地物点间距中误差; ?隐蔽地区等困难地区精度可放宽1/2倍。 六、软硬件配置 基于工程的目标、工作基础、现有的软硬件条件、工程量、工期要求、作业队伍情况,按照国土资源部及省厅、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并吸收国内的成功经验, 数据库建设拟采用以下软硬件配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6.1野外数据采集软硬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dows2000/xp/nt系列操作系统平台; ?软件: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硬件:全站仪、计算机、PC-E500及绘图仪、打印机等; ?数据格式:地籍数据为ArcInfo、MapInfo或其他常见数据格式。 6.2航测数字测图软硬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dows2000/xp系列操作系统平台; ?软件:图像编辑软件为PHOTOSHOP 6.0,数据采集软件为VIRTUOZO 3.3,矢量图形编辑软件为AUTOCAD2000; ?硬件:全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GPS定位接收系统、全站仪、绘图仪、打印机等; ?数据格式:图像数据为TIF,图形数据为DXF。 6.3数据入库软硬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dows2000/xp/nt系列操作系统平台; ?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地籍数据库采用arcGis+SDE; ?数据库系统软件:Oracle 9i; ?应用软件: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连云港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接口软件; ?配件配置:服务器为HPLH6000,客户机为DEU微机,并配备有A0惠普彩色喷墨绘图机、A0工程扫描仪、A3/A4激光打印机等。 七、工程的组织实施 7.1工作组织 本工程在工程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进行建设,下设行政协调、技术指导、后勤保障3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整个工程的组织、技术、质量等管理工作。城区及近郊区的地籍数据的采集、处理、入库工作由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承担;农村地区和村庄 - 12 - 的地籍数据采集、处理、入库工作由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承担;数据采集、处理及入库等监理工作由南京国图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其组织关系如下: - 13 - 7.2人员设备 7.2.1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投入人员及设备 主要完成整个工程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拟投入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0人,并以市局信息中心为软硬件支撑进行数据库的质量检查、数据集成、软件开发及系统试运行等工作。 7.2.2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投入人员及设备 主要完成:城区、近郊区加密控制测量,城区、建制镇的变更、更新和补充权 属调查,城区、建制镇的变更、更新和补充地籍测量,城区、建制镇的地籍数据入库等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投入20个小组共66人,其中?工程师4名,助理工程师20名,技术员26名,技术工人16名。拟投入全站仪20台、水准仪2台、台式计算机22台、PC-E500计算机26台、绘图仪2台、打印机4台、相应的作业软件、汽车2辆。 7.2.3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投入人员及设备 主要完成:航空摄影、加密控制测量、像片连测、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测图、外业调绘及修补测、农村地籍调查、农村地籍数据入库等工作。计划投入20个 小组共74 - 14 - 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名,工程师10名,助理工程师20名,技术员30名,技术工人10名。拟投入武汉适普公司全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10套、GPS接收机(三台)1套、全站仪10台、水准仪2台、台式计算机20台、绘图仪2台、打印机4台、相应的作业软件、汽车2辆。 7.2.4南京国图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投入人员及设备 主要完成:城乡加密控制测量监理、城区及建制镇的地籍调查监理、农村地区全数字航测成图监理、农村地籍调查监理、各类地籍数据入库监理、地籍数据库整合与集成等工作。计划投入1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2名,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8名。拟投入全站仪2台、水准仪1台、台式计算机3台、绘图仪1台、打印机2台、相关作业软件、汽车1辆。 7.3实施计划 7.3.1准备阶段 ?工作内容:调研与总体目标确定、总体方案编制与论证、测绘与监理队伍招标、技术设计书编写与报批; ?主要完成单位: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国图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时间安排:2002年10月,2003年5月 7.3.2数据采集 ?工作内容:航空摄影,加密控制测量,城区、建制镇的变更、更新和补充权属调查,城区、建制镇的变更、更新和补充地籍测量;农村地区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测图,外业调绘及修补测,农村地籍调查; ?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测绘局第三测量队、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时间安排:2003年4月,2004年10月。 7.3.3数据入库 ?工作内容:各类采集数据的检核与校正,城区、建制镇的各类地籍数据转换、编辑、处理与匹配,农村地区地籍数据转换、编辑与处理,1:2000DEM数据与DOM数据入库处理等; - 15 - ?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测绘局第三测量队、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时间安排:2004年7月,2004年12月。 7.3.4数据集成 ?工作内容:各类入库数据检核与校正,城乡各类地籍数据的匹配处理,土地登记数据与地籍调查数据的整合处理; ?主要完成单位:南京国图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时间安排:2004年10月,2005年2月。 7.3.5数据测试与验收 ?工作内容: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的测试、试运行及完善,项目成果整理与验收; ?主要完成单位: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国图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时间安排:2004年3月,2005年5月。 八、质量保证措施 - 16 - 8.1质检流程 8.2 自查主要是作业员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全面的认真的检查,内容包括地籍调查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是否齐全,图表有无错漏,地籍图、农村地籍图的内容及表示是否齐全、正确,首先由作业人员按街坊(村坊)、图幅进行核对检查,并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作业组长检查。 自查的比例:内业成果100%,外业资料80%。 8.3互查 - 17 - 互查由作业组长检查或组织组内作业员互查,内容包括作业员提交的所有资料,除进行必要的手工校核外,还应用系统检校功能实施属性信息和图形数据的互校,然后根据内业检查情况,有重点地进行实地检测。 互查比例:内业成果100%,外业实测检查不低于30%,外业巡视检查不低于80%。 8.4专检 作业组经全面自检互校后的成果成图,提交专业队专检,专检由专业队技术负责人(或专职检查员)进行成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输出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各种调查表册,由专业队技术负责人(或专检人员)进行全面的内业检查和重点 的外业抽查,检查后形成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会同作业员确认后修改,编写检查报告。 8.5质量监理 质量监理工作实行全程的质量监理,对作业队的每一工序都应进行监控,随时 内业的抽检,对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地籍调查、地类界线图等分工进行外业? 种及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向业主汇报,提出解决方案,解决生产、技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作业队提交的各项测绘及调查成果进行抽查,检测成果的精度。 经专业队全面检查后的各种成果成图,由监理方进行内外业的质量监理检查,对未经作业员自查,作业组互查和专业队专检的成果,监理方拒绝接收检查。 8.5.1 质量监理检查的内容 ?城镇1:500地籍图;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1:2000农村地籍图; ?农村地籍调查资料; ?1:2000土地利用现状图 ?数据库建立。 8.5.2 检查比例 8.5.2.1 城镇权属调查资料内业检查100%; 8.5.2.2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内业检查100%; 8.5.2.3 外业抽查比例不低于20%。 (1) 城镇地籍调查 ?在内业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按街坊进行外业巡视,按街坊数计不低于40%,按面积计不低于20%; ?地籍资料外业抽查核对按户计不低于20%; - 18 - ?丈量相关距离:按街坊进行距离丈量检查,50宗以下的街坊量边10,20条,50宗以上的街坊量边20,30条。 ?测定界址点、地物点坐标,按街坊进行界址点、地物点坐标采集,(少量简单的街坊不采集)50宗以下的街坊采集10,20点,50宗以上的街坊采集20,30点。 (2)农村地籍调查 ?权属调查资料经内业100%检查后,外业抽查按份计不低于20%; ?土地利用现状图,内业检查100%,外业巡视按图幅计不低于30%,按面积计不低于20%。 8.5.3 质量监理的要求 8.5.3.1 工作方针 ?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遵章守法,坚持诚信、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维护委托方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各种技术标准; ?完全按监理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接受业主的技术性指导。 ?不接受可能导致不公正判断的报酬。 8.5.3.2 工作方法 ?管理好资料的接收和发放; ?各项检查做好记录工作,对需修改的成果填写意见反馈单,做好修改意见的 记录工作。 ?监理工作做好工作月报、监理小结和监理工作报告,及时向业主反映工程进 展技术、质量情况。对专业队的技术工作起到监理和指导的作用。 九、提交资料 9.1控制测量 ?测量仪器鉴定资料(复印件); ?GPS点检测资料; ?一、二级导线观测记录手簿、平差计算成果; ?图根导线平差成果; ?各级控制点成果表(分级装订); ?永久性控制点展点图; ?E级GPS点、一、二级导线点点之记。 9.2城镇初始地籍调查 - 19 - ?街道、街坊分布示意图; ?初始地籍调查表及相关资料; ?宗地界址点坐标及面积表; ?以街坊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 ?以街道为单位的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宗地图。 9.3城镇变更地籍调查 ?街道、街坊分布示意图; ?变更地籍调查表及相关资料; ?变更地籍调查区域内所有宗地界址点坐标及面积表; ?以街坊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 ?以街道为单位的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变更地籍调查区域内所有宗地宗地图。 9.4 1:2000农村地籍调查 ?分幅农村地籍图; ?乡镇农村地籍图; ?土地权属界线图; ?地类界线图; ?行政界线图; ?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 ?行政村土地分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乡(镇)级土地分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区级土地分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乡(镇)级分别按权属性质(国有、集体)土地分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11区级分 别按权属性质(国有、集体)土地分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 12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土地面积统计表(以镇为单位,按行政村集中汇总); ? 13农村1:2000地籍图图幅结合表; ? 141:2000农村调查工作底图; ? 15线状地物勘丈记录表。 ? - 20 - 9.5文档资料 ?技术设计书 ?技术总结 ?监理报告 9.6建库成果 9.6.1基础控制数据成果 ?市区基础GPS控制点数据库; ?市区一、二级导线加密测量控制点数据库; 9.6.2基础数据成果 ?市区城乡一体化地形数据库,ARCGIS+ORACLE格式; ?1:500城区地籍数据库; ?1:500、1:1000建制镇镇区地籍数据库; ?1:2000农村地籍数据库; 9.6.3面积计算与统计数据 ?地类面积计算数据; ?宗地面积计算数据; ?市区分街道(乡镇)土地统计台帐数据; ?市区按街坊宗地面积汇总数据; ?市区按街道(乡镇)土地面积统计数据; ?市区分区、街道(乡镇)土地统计簿数据。 9.6.4其他数据 包括元数据、代码数据、宗地图数据、街坊图数据、分幅地籍图数据等。 所 有资料均应有电子数据。 - 21 - 第二篇 控制测量 一、 平面控制测量 二、 图根控制测量 - 22 - 一、平面控制测量 1.1 平面控制的基础资料 本工程平面控制测量采用2002年国家测绘局第三测绘大队承担的连云港市市 区D级GPS控制测量资料。 1.2 一、二级导线点的布设 2002年国测三队在连云港市市区所布测的D级GPS点满足下一级控制网的布设,不再布测等级GPS点,直接在此基础上布设一、二级导线点。拟采用以下41个D级GPS点作为一、二级导线的起算点: G035; 南城镇:G098、G084、G049、 当路:G090、G083、G082、G073、G074、G049; 新浦区:G092、G093、G018、G019、G094、G088、G089、G015; 猴嘴镇:G005、G004(方向点)、G006、G003(方向点)、2006(I连云港支2)、G078、G079、G047、G048、G104; 连云区:G050、G072、棺材山、G102、G069、G068、G101、G065、G064、G066、4051、G067、G100。 一级导线拟布设750点。 由于测区为分散的块状,相对独立,一级导线的布设应控制各作业区的测图范围,作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二级导线。 1.3选点、埋石及编号 一、二级导线点应选在展望良好,利于长久保存和便于发展下一级控制的地方。 一、二级导线点均设置永久性标志:一般情况下埋设标石,其规格为12cm(上面宽)×20cm(下底宽)×60cm(高);在水泥铺装路面上用冲击钻钻孔,注水泥沙浆, 嵌入10cm(长)×18mm(直径)螺杆作为标志(螺杆中央切割十字作为标志中心),点四周地表刻边长为20cm的方框;当遇沥青铺装路面时,应尽量考虑将点选在路边土质面上,埋设水泥标石,当无法避免时,可埋设螺杆标志。 2002年国测三队在连云港市各乡镇施测1:1000平面图时,已布测了231个一级导线点,未布设二级导线点。为了今后甲方使用成果方便,各作业区将布设的一级导线点接以前点号从?250开始到„In,二级导线点号从?1开始到„?n进行统一编定点号,不准重号,可以漏号,但同一作业区内的点号应连号,应在实地点位附近用红色油漆书写点号。 1.4观测 - 23 - 1.4.1用全站仪进行观测 一、二级导线使用全站仪进行观测;用中丝法以单向测定垂直角(与距离观测须同向,用于改平),距离单向观测。边长应进行仪器常数和气象改正。 一、二级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 导线网中结点与高级点间或结点与结点间的长度不应大于附合导线规定长度的0.7倍,相邻边长之比不宜超过1:3; 当附合导线长度短于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cm; 外业观测使用PC-E500计算机或全站仪电子手簿进行记录,各项观测限差按要求预置于计算机或全站仪内。 1.4.2用GPS接收机观测 用GPS接收机进行一、二级导线外业数据采集,一般采用快速静态模式,观测时间不少于15分钟,可分别组成网形,每个网中的坐标起算点不少于2个。 1.5平差计算:一、二级导线使用经鉴定的测量软件进行严密平差。 1.6点之记 ,略图中应表示 一、二级导线点均需现场制作点之记,点之记的式样见附录3不少于2条栓距(距离量至厘米),概略位置栏内的X、Y坐标注记到整米即可。 二、图根控制测量 2.1在GPS点、一、二级导线点的基础上布设图根导线点;整个测区图根控制全部采用电磁波测距导线。图根导线的附(闭)合次数不超过两次。 2.2图根点密度应满足界址点及地籍要素的测绘,点位的选定须有利于测图。图根点一般采用木桩或铆钉、十字刻痕(铺装地面上)作为标志,应尽可能地利用旧点点位。 2.3图根点的编号以整个测区流水编号,即1、2、3、„n进行编号,须注意各作业区点号的衔接,可以少数漏号,但绝对不允许重号。 2.4当永久性控制点的数量不能满足《细则》要求时,尽量在一级图根点上增设永久性控制点,其要求为:每幅1:500、1:1000、1:2000地籍图分别不少 6个、9个;增设的永久性控制点须保证与另一永久性控制点通视。图于3个、 幅不满幅时可根据 - 24 - 面积大小视情况而定,至少应埋设互相通视的二个点,图幅面积小于1/4幅时可不设永久性控制点。 2.5图根导线用全站仪(精度不低于测角5″级、测边?级)进行观测,其主要技术要求如下(依据4.1.7): 注:n为测站数。 当导线长度短于500米时,相对闭合差分别调整为1:3000和1:2000,但坐标闭合差不变;当导线总长度短于允许长度的1/3时,只要求坐标闭合差小于13cm ,可不作全长相对闭合差检查;当附合导线有短于10米的边时,可不作方位角闭合差检查,但不得继续发展。附合导线总边数一般不超过12条边。 2.6图根导线使用经鉴定的“控制测量软件”按近似平差进行计算。计算资料应包括:网图、观测值(及其改正数)表、基本精度统计表、成果表。 - 25 - 第三篇 城镇地籍调查 一、初始地籍调查 二、变更地籍调查 三、地籍细部测量 - 26 - 一、初始地籍调查 1.1地籍调查工作流程。 1.2技术路线 ?采用权属调查和地籍勘丈相结合的“一步到位”地籍调查模式; ?在作业过程中同步进行地籍、地形要素的测量或修补测; ?采用“套作”技术,即将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及修补测等工作在时间上作一定的穿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 1.3权属调查 1.3.1基本要求和作业流程 ?基本要求 - 27 - 权属调查是土地登记中一个重要法律程序,其基本要求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因此调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者的情况、宗地使用的状况及他项权利,确权的依据是经过审查认为有效的权源证件,调查的主要方法是现场调查宗地的座落位置、界线、核实权源证件。调查的结果是取得一份合格的宗地调查资料,为地籍勘丈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依据。 ?权属调查作业流程 - 28 - 1.3.2准备工作 ?组织宣传和发动群众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各大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动员大会,在主要路口、各级政府等外墙张贴地籍调查工作通告,积极宣传地籍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做到地籍 调查工作家喻户晓,积极争取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街道、街坊划分及编号 根据测区实际情况,按本设计书第五篇第3.2条的原则统一划分街道、街坊。 街坊号从西北角起始,依“弓”字形按本设计书第五篇第3.2条的方法编号。 ?制订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组织业务学习 在开展调查工作之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拟定生产计划;组织调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讨论学习《规程》、《细则》和“设计书”,技术负责人员做好事先指导,达到认识统一、思路清晰、解除疑难,方法明确之目的。 ?权属调查工作人员按其承担的工作内容领取相应的图件和资料,办理调查工作证,同时拟订作业计划。 1.3.3土地登记申报 土地登记申报以街坊为单元,采用集中申报和调查员上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工作内容是收取、审查权源证件,指导申报者填写有关表格。 申报时对土地使用者提供的权源证件需当即审查,对持有有效证件者办理申报,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对持有无效证件或无证件者,应详尽了解其土地的实际使用状况并作记录,指导其与当地国土管理部门联系,补办必要的用地手续。 共用(有)宗地必须按各共用(有)权属主体分别收集权源材料。 1.3.3.1常见有效权源证件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征(拔)用土地的批文及其附图,宅基地证、建房审批表、项目批文等; ?地面建筑物产权证件。这是一种土地使用权的间接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建筑执照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租赁、抵押,或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联营、合建、房屋买卖等原因,出现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时由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批文、合同或协议等; ?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意见。包括司法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 - 29 - 的判决书或裁决意见书; ?具结书。单位或个人因种种原因缺少权源证件时,在查无邻宗纠纷和违法行为后,可由单位或个人填写具结书。具结书需由居委会(或主管部门)和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1.3.3.2各类表格填写 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可在现场指导填写,或协助填写。填写使用碳素墨水的钢笔,要求字迹端正清楚、术语规范、文字通顺、项目齐全正确。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该表由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地单位应由相应主管部门申报。此外,还需注意正确区分宗地的土地座落和单位通讯地址,抄录身份证号码时,号码应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该表由申报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替代。 ?土地登记指界委托书 该表是在合法申报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自行办理申报(或指界)、需要委托他 人代办时填写。委托人和代理人均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各自相关的项目,加盖印章。 共用宗委托一名代表指界时也需办理委托书。 ?土地登记申请书 按申请书扉页的填写说明和要求填写各项内容; 土地使用者应填写户主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申请书需在封面上加盖公章;地址为土地使用者的通讯地址;座落为描述宗地的地理位置的路名、巷名、门牌号码,填写门牌号码时应严格区分支号和连续号码,连续门牌号码用逗号隔开,支号用破折号表示。 权属性质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性质填写“行政、事业、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个人住宅填写个人”;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划拨、租赁、国家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 申报人签章必须由本人签字或盖章或按手印。 所有申报材料和权源证件均须按宗地整理,装入资料袋中,一个宗地材料装入一只资料袋。资料袋封面填写地籍号、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座落。 1.3.4发送指界通知 调查员在进行实地调查的前几天向有关土地使用者发放指界通知书;也可在申报时 - 30 - 通知或约定。指界通知发出后,调查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主要是熟悉和分析权源材料的有关内容。 1.3.5现场调查核实 调查员会同宗地指界人到现场按权源材料共同核实土地使用者、土地座落、权属性质、土地用途、使用权类型、界址位置、宗地四至等内容。当有邻宗共用界址边时,还需双方到场共同指界。 1.3.6界址确定 界址确定是宗地现场调查的一项关键性工作,调查员应根据权源证件确界,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3.6.1界址的认定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土地使用者到现场共同指定。 1.3.6.2单位使用的土地,须由法人代表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个人使用的土地,须由户主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和户籍簿。 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由委托代理人指界,并出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 1.3.6.3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1.3.6.4有争议的界址,调查现场不能处理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级人民政府或者县市级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处理的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当现场调查遇到土地争议时,一般通过协商解决、调解或签订他项权利协议书的方式进行现场裁决。当争议严重,现场无法处理时,可由调查人员根据争议双方各自实际用地情况,通过暂定工作界线的方法进行技术处理。涉及到的调查表 四至、界址标示、签章栏可暂不填写,并记录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工程领导小组处理。当争议得到处理和解决后,应立即定界并完善地籍调查表内的相关内容。 如争议在短期内难以处理,调查人员可按现状在宗地草图上予以标注,具体用0.3mm虚线表示。当争议得到处理和解决后,调查人员应立即进行定界,完善地籍调查表并签字盖章;在争议未得到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人员应告诫争议双方不得改变争议界线及其地上附着物的现状。 - 31 - 1.3.6.5违约缺席指界的,根据不同情况按如下办法处理: ?如一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指定界线确定; ?如双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员依现状界址及地方习惯确定; ?确界后,调查员将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和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方。如有异议,必须在书面结果送达后15日之内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责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上述两条确界自动生效。 ?指界人出席指界、并认定界线,但拒不签字盖章的,按违约缺席指界处理。 1.3.6.6界址调查是权属调查的重点,依据有关确定土地权属的文件精神,在确定界址的实地位置时,可参照以下情况处理: (1)沿街(路)用地界线以实际使用合法围墙或房墙(垛)外侧为界;当界标物相邻拐点间距小于10cm时以外侧拐点为界址点;单位和个人门口的内折“八”字形内用地可确定给该土地使用者;墙基线以外占用人行道的台阶、雨罩等构筑物用地,一般不确权给该土地使用者。 (2)阳台确权,以墙体为界址,悬空阳台不确权。 (3)墙体为界标物时,应明确墙体用地的归属,尤其要注意其公用界址点位置的确定。 (4)房屋开发公司已出售的商品房、房改房、公寓式住宅按一幢楼用地为一宗地,包括底层是商场上面是住宅的楼房用地。住宅楼附属设施如化粪池等用地,原则上划入宗地范围。 按幢设宗的住宅楼,楼房主体墙南侧,如有院子,以院墙墙外为界;如无院子,以主体墙墙外1.5米为界; 按幢设宗的住宅楼,楼房主体墙北侧,如无车库,以主体墙墙外2米为界; 按幢设宗的住宅楼,楼房主体墙东、西两侧紧靠墙外无道路的,各以墙外1米为界;如有道路(且路边离墙均小于1米的)以路边为界;如两幢住宅楼的东西墙间没有道路相隔,而其间距不足2米的,则以两幢住宅楼的中间为界。 (5)成片住宅区内的车库用地,独立车库单独设宗,并按实际情况以车库外墙墙外或墙中为界;如属某一幢住宅楼单独使用且中间无公共通道的,则与该宗地住宅楼并作一宗地处理,按实际情况以车库外墙墙外或墙中为界。 未建成或建成未出售的房屋用地,按征地面积确权给房产开发公司。 (6)在建工程项目用地的界线,以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出让红线图所确定的界线确权。待竣工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按实际用地情况确权。 - 32 - (7)农村宅基地原则上按用地手续确权,无用地手续按现状确权。 (8)临时建筑占地有批准文件且未超期,确定临时用地使用权,其他情况设宗调 查但不确权。 (9)港口码头船舶停靠的场所及相应附属建筑物用地不应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经过审批、办理过用地手续的码头,按其用地手续确权。 (10)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上四至界线与宗地界线一致,但实际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按实际四至界线确权。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上的四至界线与实际界线不一致的,根据实地调查及权属争议情况进行确权,原则上以实际使用状况确权。 (11)对重复征用划拔的宗地界线的确定,一般以最后一次征用、划拔的文件、图件为准。 (12)公共厕所、垃圾站按其实地形状进行测量,不确权。 (13)征而未用的土地,可暂缓确权。 (14)住宅小区内有围墙围起的并属同一开发单位的可确定为一个宗地。小区内每幢住宅楼房及公共设施需要单独设宗调查确权。 (15)房屋中间的天桥的投影不占据道路河流时,确权给土地使用者;否则,不予确权,但作详细记录。 (16)同一单位被街、路、巷、河分割成几块时,根据分割状况,分块设宗调查确权。 (17)共用宗地查清各自独自使用的土地面积,以及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积;在调查表中阐明共同使用部分的分摊方式和分摊比例;绘制宗地草图时应将独自使用部分和共同使用部分用界址线表示出来。 (18)同一单位地块内部,存在明显不同用途且界线明确,应按不同用途分别设宗、调查。 (19)已在规划部门定点拆迁红线内,但未拆迁的房屋不确权。 (20)宗地界址经双方指界人认定签章后,应立即在实地设置规定类型的界标,在工作图上修改宗地轮廓,正式确定地籍编号,并以街坊为单位按先后顺序统一编注界址点号,街坊内不得有重复的界址点号。 (21)无用地证明文件和房屋产权证明的居民住宅用地根据“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在不影响市政规划、交通的情况下,按实际占用范围确定界址并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同时需经四邻认可;凡影响城市规划占用街、巷、人行道、公路、公共场地等建筑或非永久性建筑,不确权定界。 (22)长期租借房屋,而房主无法联系的由现使用者与四邻会同调查人员定界,并在地籍调查表中予以说明,原房主提出异议的,可按指界违约缺席处理。 - 33 - (23)对于已发土地证,其土地使用者现已死亡的情况,原则上按照遗嘱或分家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进行登记,特殊情况下可登记其法定继承人。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因土地问题存在争议,至今尚未解决的,则暂不登记土地使用者名称,但应在“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栏注明情况。 (24)如发现有非法买卖土地的情况,现场调查时按现土地使用者登记,并由现土地使用者进行指界和签章,但须在地籍调查表中注明具体情况,待国土部门处理。 (25)在城郊结合部调查区内的宗地,与属于农村集体用地的道路、河流、空地和公巷等相邻时,必须由集体土地所有者到场指界并签章认可。 (26)调查范围内存在着围墙或墙壁外紧贴有围墙(或墙壁)的情况,这样将会造成调查表内的界址线类别勾注矛盾。针对类似情况实地确权时仍勾注为墙外, 但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双墙”字样。 (27)确权中凡涉及到单位的时候,尤为突出的是确权范围和征地范围不一致的问题。多数单位原征地范围线均为公路中心或河流中心,这与确权原则相抵触,调查人员应以实际用地范围为准(但不能超出规划红线)。 1.3.6.7界标设置 调查宗地在界址确认后,应及时设置界标。本调查区界标有四种类型:混凝土界桩、界址钉、红漆喷涂标志和指示标。各类界标的规格详见《规程》。 ?界标设置的一般规定 企事业单位宗地原则上按上述四种类型的顺序选用。界址桩用于土质地面,界址钉用于铺装地面或打入墙体,较完整的墙体可选用红漆喷涂标志。对于无法到达的界址点使用指示标。 ?界标设置要求 界标设置要求位置准确、埋设稳固、符号鲜明美观;混凝土标石埋设略高于地面3,5cm;地面界址钉埋设与地面齐平;墙上界址钢钉应牢固打入墙体,有松动时需用沙浆加固;喷涂采用模具作业,指示标应详细标注界址点的方向和箭头到达界址点的距离。喷涂,钢钉等界标一般情况下距地面0.7-1.0米左右。当上述高度不能反映界址的真实位置或钉不牢钢钉时,后变通位置设置。 墙上喷涂界址点号,在街坊外围要适当加喷街坊号,界址点号的每个字大为高5cm,宽3cm,字体为等线体,有街坊号注记时,界址点号在上,街坊号在下,中间划一横线。当界址点连续,并相距不远且不转弯时,点号可间隔喷涂。 1.3.6.8界址点编号 - 34 - 在一个宗地确界、设标结束后,应进行界址点统一编号。界址点点号统一用纯数字表示。编号从街坊西北角开始,按宗地顺时针连续编号。界址点间发生插入点时,在本街坊已编的最大号后续编。 一个街坊内界址点不得出现重号。 1.3.7界址边勘丈 界址边勘丈采用钢尺直接丈量。勘丈两次,读数至厘米,两次丈量较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取中数。界址边长记录到边长勘丈记录表中。当距离超过一尺段时,应在勘丈记录表的备注栏内注明丈量的尺段数。当边长超过100米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勘丈,可用坐标反算,同时在备注栏内注明“反算边长”。记录数字不得字上改字,有错误应整齐划改,分米及厘米数字不能修改。修改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并有修改人签章。 1.3.8填写地籍调查表 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用碳素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文字通顺简明,填写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和字上改字,同一项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次,全表划改不得超过两处,划改处应加盖划改人员印章。 每宗地填写一份地籍调查表,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共用宗各土地使用者名称、性质、上级主管部门、法人代表、代理人等另填附表。 各栏填写内容说明如下: 编号——宗地的正式地籍编号。 第一页:地籍调查时应划去“变更”二字。 土地使用者名称——单位用地为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全称。个人用地以身份证姓名为准。共用宗地则填写某一土地使用者加“等” 。 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按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它。个人住宅填个人。 上级主管部门——与单位有资产、行政关系的上级领导部门。个人、个体等性质的土地使用者此栏可以不填。 )及门牌号。 土地座落——经实地核实的土地登记申请书中的宗地所在路(街、巷法人代表或户主——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或使用土地的个人的房产证上所载产权人的姓名。共用宗需填其所有法人代表或户主姓名。 代理人——使用土地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使用土地的户主不能亲自到场指界时,受委托的指界人员的姓名,代理人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 35 -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划拨、租赁、国家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 准备阶段预编的地籍号。 预编地籍号—— 地籍号——通过实地界址调查后确定的正式地籍号,可与预编地籍号一致。 所在图幅号——本宗地所在的主要图幅的1:500或1:1000图幅号。 宗地四至——用两个界址点号表示方向,相邻宗地间有3个以上公共界址点并点号相连续时,只填首未两个点号,如北(1-2)为××路,东(2-5)为××单位。同一方向有多个邻宗时,须逐宗填写。 批准用途——权属证明材料中的批准用途。 实际用途——现场调查时,宗地的一种主要实际用途,填三级类地类含义和代号,如:教育用地(242)。 使用期限——权属证明材料中批准的宗地使用期限,没有规定暂不填此栏。 共有使用权情况——共用面积分摊的方法、分摊系数。一般依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共用面积(建筑面积可从房产证中摘取)。 说明——地籍调查结果与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不一致时,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原因。其它情况,如宗地只调查不确权,宗地设定了他项权利,宗地状况未变化的,也需要说明。 第二页:界址标示栏内,界址点号,以街坊为单位的界址点编号与宗地草图一致。 界标种类——界址点上设置的界址点标志类型、在相应栏内打“?”; 界址间距——相邻界址点间的勘丈距离,从界址边长勘丈记录表上抄录,当不能丈量时,可用反算边长代替,要在备注栏注明“反算边长”,其单位为m,注至小数后两位。 界址线类别——界址线位于何种类型线状地物上,用“?”表示。 界址线位置——指界址线落在地物上的具体位置,对本宗地来说分内、中、外,用“?”表示其相应位置。落在空地上不作位置说明,双墙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宗地较大时,请续表填写。 界址线——相邻宗地间公共界址点的起、终点号,与宗地四至相对应。 指界人姓名——法人代表、户主或指界委托书代理人姓名,签名要工整,不识字的可代写,签章栏可以是指界人签名并加盖的印章、指纹,签章栏不能由他人 代按指纹或签章。本宗地指界人应对每条起终点号间界址线(包括与街巷等相邻)签章。与集体土地 - 36 - 相邻时,应有相邻的集体经济组织指界人签章。 指界日期——邻宗地签章的日期。 包括所有参加调查人员的签名,为首的应为当地土地管理 界址调查员姓名—— 部门的工作人员。 对于较大宗地可另附宗地图,并注“另附宗地草图”。 第 第三页:宗地草图—— 四页: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指手续履行、界址设置、边长丈量、争议界址最后处理等情况。对于有争议的界址,现场不能处理时,应作笔录,有争议的界址地段各自的理由,调查员的处理意见,应向工程领导小组汇报。 地籍勘丈记事——检查界标设置情况,地籍勘丈方法和使用的仪器,遇到的问题与处理方法。地籍勘丈员签名即为地籍细部测量人员签名。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对权属调查、地籍勘丈成果是否合格进行评定,并由地籍调查负责人签章。 1.3.9绘制宗地草图 宗地草图是宗地调查中的原始资料,一切数据与记录均系实地勘丈和调查,绘制应美观、清晰、数据准确。宗地草图可以根据宗地大小选择适当比例尺,概略绘出其形状;个别大宗地可另附大图。宗地草图用铅笔绘制。 宗地草图表示的内容:本宗与邻宗的使用者名称、宗地号、分宗地界址短线;本宗地的地类号、门牌号(包括路名)、界址点(线)位置、界址边长;对本宗内各建筑物进行绘制,楼层数和结构标注在房内右上角;绘制本宗及界址线外附近的主要地形要素(道路、河流等),界址线通过的界标物应详细绘制;注明部分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点的条件距离;共用宗需用界址线表示使用者各自使用范围和其它必要勘丈数据。 每宗地用铅笔绘制宗地草图一份,所有边长(注至小数后二位)注记应为实地丈量数据,字头向北、向西,界址线总长注在线外,分段边长注在线内。 宗地草图的右上角(或左上角)应绘两厘米长的双箭头指北针,箭头上方注“N”。 宗地草图绘制完成后,应现场核实有关内容,特别是界址点数量和界址线的位置。 1.3.10绘制“宗地关系略图” 每个街坊在权属调查过程中需根据宗地草图逐步绘制“宗地关系略图”。 1.3.11地籍调查表属性数据的输入 经检查的地籍调查表,利用连云港市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键盘录入。录入后,需充分利用系统的检校功能,消除录入数据的逻辑错误,修正地籍勘丈数据在互校中发现的问题,并经第二人校对,确保系统内属性数据与实地状况的一 - 37 - 致性。 1.3.12资料整理 权属调查资料整理贯穿于调查工作的全过程,是一项逐步完善的工作。其整理方法和要求如下: ?及时填写“土地登记申报、权属调查进度一览表”等各类统计分析表,通过总表分析做到适时修订计划,确保权属调查资料逐步完善,能够在自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互查和专查; ?申报、调查资料以宗地为单位装入资料袋中,以街坊为单位集中宗地资料袋,袋内宗地资料按清单顺序依次叠放; 1.4街坊图形编辑 图形编辑以街坊为单位进行。在街坊图编辑前,将地形图数据转入《系统》作为底图,编辑地籍要素。 ”等检查无误的前提 在调查表要素输入《系统》并通过“表内”、“表间”和“街坊 下,将采集的街坊细部点坐标转入图形编辑系统进行编辑。 街坊图编辑时,应对照工作底图和宗地草图将《系统》直接生成的点、线进行编辑,对各种注记、调查区范围线、行政界线、街道线、街坊线等进行编辑。 街坊图编辑完成后,绘出图形,到实地进行界址点、线、地物等地籍要素的检查核实,同时对少数无法施测的界址点和地物点进行距离交会。之后,内业再进行编辑、补充和完善,反算出界址边长,与勘丈边长的校核。若超限,须到实地核实,确保界址边长无误后才能进行街坊图的接边和地籍图的编辑,从而建立街坊数据库。 街坊图的各种线画、注记规格按《系统》规定的要求表示。 1.5地籍图、宗地图编辑与绘制 1.5.1地籍图的编辑与绘制 1.5.1.1地籍图的内容 各级行政界线、街道线和街坊线、各级平面控制点、地类号、宗地界址点及界址线、街道名称和门牌号、宗地内能完整注记的单位、河流和湖泊的名称、必要的建、构筑物以及宗地面积。 地类号、门牌号和单位名称应与地籍调查表一致。 1.5.1.2地籍要素的表示方法 (1)图面表示应主次分明,清晰易读,在清楚反映权属要素和地类界线的原则下,进行地物取舍。图面符号按《细则》附录C.3的规定执行,并结合《系统》功能和《图 - 38 - 式》表示。 (2)每宗界址线应自行封闭,当界址线有争议时,可根据《系统》功能表示。界址点点号连续不间断及过密时,在地籍图上可进行跳注。 (3)街坊界线以两街坊中间划分,线型线划按《系统》内规定的表示。分幅地籍图输出时,各类线状地物与界址线重合时,只绘界址线。行政界线与界址线重合时,在界址线两侧跳绘行政界线。行政界线与街道界线重合时,只表示街道线,与街坊线重合时,则以高一级界线表示。界址线从围墙中心线通过时,围墙不表示。但在电子图中均按实地位置表示。 (4)共用宗地的表示:共用宗应根据宗地草图表示出各自独立使用和共同使用部分的界线。共用宗内只注一个最大单位名称。 (5)各类注记可压盖建筑物边线,注记不下时,可注记在宗地外适当位置,用指位线表示其所属宗地,特别密集的小宗地,可省略其面积、门牌号和地类,但宗地号必须保留。毗连小宗地的门牌号可跳注,但应易于判读。 (6)永久性房屋应逐幢表示,不注记层次和建筑材料;临时性房屋、简易房屋、棚房也应表示,悬空阳台和无支撑的雨蓬可不表示;单位生活区内的房屋等,从外围看属整结构,可综合表示。房屋等建筑物按墙基角表示,落地阳台、雨蓬下有支撑物的应表示,室外楼梯可综合到房屋内表示。 (7)较大宗地内部的主要内部道路、通道、与房屋连接实地超过五级的阶梯(或独立阶梯)应表示。相对空旷的宗地内部的花圃(园林专业除外)、树林、假山、旗杆和修车台等应选择表示。 (8)道路依比例双实线表示。公路以路肩线表示,街道以路沿线表示。路边行树、检修井、污雨水篦子、宣传橱窗、广告牌、垃圾堆、里程碑、信号灯、地下管线、消防栓、阀门等均不表示,但应注记路、街、巷的名称。 (9)河流、湖泊、水库、水塘以上坎位置用单实线表示,堤、坝应用相应符号表示。水系上桥梁、水闸、流向应表示并注记水系名称。 合部的农用地,大面积绿化用地,街心花园等用地类界封闭其范围, (10)城郊结 配注地类符号并注记地类号。 (11)道路、街道、小区内的绿化岛用实线表示;宗地内部面积超过5平方米的水塘、花圃应表示。 (12)电力线、通讯线不表示,但有塔位的高压线应表示。 (13)测区内所有控制点均应表示在图上,其符号按《图式》要求表示。 - 39 - (14)其它地物的表示方法按《图式》执行。 1.5.1.3将图幅范围内已接边的街坊图调入《系统》,并用其功能裁制地籍图。应注意对裁制好的地籍图接边处的注记编辑,保证接边的准确、无误。 1.5.2宗地图的编辑与绘制 ?宗地图的内容包括地籍号、地类号、宗地号、宗地面积、界址点及其编号、界址线、界址边长(反算值)、建筑物和构筑物、所在图幅号;邻宗地号、地类号、界址线及相关地物;比例尺、指北线、绘图员和审核员的姓名、日期等。 ?宗地图是在地籍原图的基础上利用《系统》相应功能自动裁取,对裁取后的宗地图应进行编辑,编辑内容主要有:土地使用者名称,增加共用宗户主名、相邻宗地宗地号,楼房的结构和层数;适当移动界址点号、界址边长及宗地面积的位置等,编辑完成后,建立宗地数据库。 ?宗地图比例尺可根据边长及图形大小,以100倍数缩放,注意图面的清晰。 ?在编辑宗地图时,应注意图上界址点及四邻关系应与调查表相吻合。 ?宗地图一般采用16K(经缩小后,16K纸不能绘出或影响判读和注记,则用大于16K的规格)规格图纸在激光打印机或绘图仪上输出。 1.6面积量算、汇总统计 1.6.1面积量算 在地籍图编辑完成后,对量算所涉及的各种数据和资料(表、图册)经核查无误,且符合精度要求后才能开始进行面积量算。 本调查区的面积量算均以街坊为单位进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在街坊线的拐点处设点(虚设点),并将所有虚设点相连,形成完整封闭的各个街坊; ?在街坊内,宗地外的其他地块,根据不同地类,在地类分界线拐点上设置虚设点,并分别连线设置成虚拟宗地,从而形成了由宗地和虚拟宗地组成的完整封闭的街坊; ?利用《系统》功能计算出街坊内所有宗地、虚拟宗地面积,同时《系统》将计算显示出街坊总面积、街坊内宗地面积和虚拟宗地面积汇总值及两者差值?S,若?S?0.06r平方米(r为被控制面积个数,?S取位至0.1平方米),则系统将? S按面积比例分配到每一个虚拟宗地面积中,并将所有宗地和虚拟宗地面积存入面积数据库中。若?S,0.06r平方米,则为超限,应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共用宗面积的计算: - 40 - 采用共用宗外围界址点和宗地内分户线拐点的坐标,计算出每户独自使用和共同使用部分的面积,然后将共同使用部分面积按分摊原则进行分摊汇总,当汇总面积和共用宗总面积的差值在限差以内时,按《细则》要求的分配方法进行配赋,即可得出共用宗内各户相应的使用面积。 无分户线的共用宗内,其面积不作分摊或按原则进行面积分摊。 各共用宗所分摊的面积数据,应分别记录在调查表资料袋内的共用宗专用附表中和《系统》的调查表数据库里。 1.6.2汇总统计 用《系统》功能进行面积的汇总统计,其步骤如下: ?以街坊为单位,进行宗地面积汇总; ?以街道为单位,按土地使用者进行城镇土地面积分类统计; ?以市级为单位,进行城镇土地面积分类统计; ?完成整个市区的面积汇总统计后,利用系统所提供的功能,进行各种汇总统计成果的打印输出。 二、变更地籍调查 2.1调查内容 根据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到实地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勘丈。 2.2调查准备 接收变更区域内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档案、基本地籍图、街坊分布图、地籍调查表复制件以及该区域相应的电子数据文件(含界址点坐标册)并进行分析。 准备变更地籍调查表、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等材料。 2.3实地调查 根据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其调查程序同初始地籍调查。 在认定变更界址前必须根据原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和现存原界址点、控制点,用原解析界址点坐标或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至邻近地物点的距离,检查原界址点实地位置的正确性和恢复丢失标志的原界址点位置。变更界址认定后,丈量新增界址点间距离及新增界址点与相邻界址点间距离,并重新对新增界址点进行编号。 变更界址点的编号从该街坊最大点号后续编。 2.4地籍调查资料的变更 2.4.1地籍调查表的变更 - 41 - 由于此前所完成的各区初始地籍调查,其地类编号和现在所采用的2001年新的土地分类体系不一致,故所有调查资料均需变更。 对变更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要求与初始地籍调查基本相同,应在现场填写,表内的“初始、变更”处,应将“初始”二字划去,其他未变更的内容可原表上转载。涉及到未变更的本宗、邻宗签字及相关权源资料,可用复制件(或原件)作为附件随变更资料一起归档,在变更地籍调查表相应栏内填写“见原×,×,×(地籍号) 调查表”。 变更地籍编号应按城乡一体化地籍编号的方法重新编制,当宗地出现一分为二、二合一和新增或减少宗地时,在本街坊宗地最大编号的后续编。 到实地调查中,若发现原测距离精度低或量测错误,须在宗地草图复制件上用红线划去错误数据,注记检测距离,并与重新绘制的宗地草图一起归档,并注明原因。 2.4.2宗地草图的变更 宗地草图应全部重新绘制,绘制格式及要求与初始地籍调查一样。当宗地草图内仅因地类表示要求发生变化,而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时,可转绘宗地草图,变更其地类编号。 2.4.3变更地籍号 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行政界线变化引起宗地档案的变更,所有地籍号变更。 行政界线变化引起地籍号变更的程序如下: ?利用变更后的街道、街坊编号取代原街道、街坊编号,在原街道、街坊编号上加盖“变更”字样,填写新的街道、街坊编号,将宗地档案汇编于新的街道、街坊档案,在原街道、街坊档案中注明宗地档案去向。 ?取消原宗地编号,在原宗地编号上加盖“变更”字样印章,在新的街坊宗地最大编号后按顺序编宗地号。 ?取消原宗地界址点号,按新地籍街坊界址点编号原则,编界址点号,并编制“新、老界址点号对照表”。 2.5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的变更 2.5.1变更宗地号 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各宗地号或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按本街坊宗地最大号后顺序编号。 2.5.2新界址点设置及编号 宗地分割或边界调整等增设界址点的,按预先准备的放样数据,确定新界址点并设立界标。也可根据申请者要求,直接在实地设置界标。新增界址点按宗地所在街坊界址 - 42 - 点最大编号后顺序编号,其它界址点编号不变。 对变更后废弃的界址点,在现场销毁。 对变更后的界址点号以宗地为单位编制“新老界址点号对照表”,附在“地籍调查表”中。 2.5.3变更地籍调查表 对新形成的宗地须按变更情况填写地籍调查表。 ?在原地籍调查表封面加盖“变更”字样印章,并注明变更原因及新的宗地号; ?根据实地调查情况,按《规程》、《细则》有关规定,以新形成的宗地单位填写地籍调查表; ?新增设的界址点、界址线须严格履行指界、签字盖章手续; ?对没有发生变化的界址点、界址线。不需重新签字盖章,但在备注栏内须注记原地籍调查表号,并说明原因; ?将原土地使用人、土地座落、土地类别、地籍号及变更主要原因在说明栏内注明。 2.5.4宗地草图变更 无论何种类型的变更调查,都不得在原宗地草图上划改、修正,必须重新绘制宗地草图。 ?在原宗地草图上加盖“变更”字样印章; ?在原宗地草图复制件上以红色标注变化部分,废弃的界址点、界址线打上“×”,变化的数据用单红线划去,废弃的界址线用红色“×”标记,新增的界址点用红色界址点符号表示,界址线用红实线表示,注明相应的实测距离; ?现场绘制变更后的宗地草图; ?原宗地草图复制件归到原宗地档案中,新形成的宗地草图归到相应的新宗地档案中。 2.5.5变更界址勘丈边长 宗地合并时不重新增设界址点的,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可不进行变更地籍勘丈,直接应用原边长勘丈结果;当界址点有变化时,需重新丈量。 2.6新增宗地的变更 新增宗地属初始地籍调查未建立宗地档案的地块。其变更地籍调查应按《规程》、《细则》的初始地籍调查的要求进行调查和勘丈;其地籍号的编制按以下原则: ?若新增宗地划归原街道、街坊内,其宗地号须在原街道、街坊内宗地最大编号后续编;新增界址点按原街坊界址点最大编号后顺序编号。 - 43 - ?若新增宗地属新增街道、街坊,其宗地号、界址点号须按本设计书的规定编号,新增街道、街坊编号须在调查区最大街道、街坊号后续编。 2.7旧城改造中变化宗地的变更地籍调查 2.7.1旧城改造后新宗地号的编号按2.5.1条宗地合并、分割的编号原则编号,界址点号按本街坊编号原则编号。 2.7.2对改造的区域,按《规程》、《细则》初始地籍调查的要求进行权属调查,填写地籍调查表等工作,宗地界址边长丈量按规定进行。 2.7.3原宗地档案加盖“变更”字样印章。注明变更原因,在新宗地地籍调查表的说明栏中注明来源。 2.8其它项目的变更调查 2.8.1相邻宗地变更 ?由于宗地地籍要素的变更引起相邻宗地地籍要素变化的,相邻宗地应进行相应变更(如相邻宗地形状未变,而在原界址边上增减界点、或相邻宗地他项权利变化等)。 ?由于变化宗地的变更引起相邻宗地四至变化,而相邻宗地其它地籍要素未变的,相邻宗地四至状况可暂不做变更。 2.8.2对初始地籍调查资料错误的更正 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原地籍资料有错误,应对原调查成果进行更正,并注明更正原因、日期、经手人,归入宗地档案。有关资料的更正参照相应种类变更的要求执行。 2.8.3地籍编号错误的更正 对地籍编号重复的,按新增宗地编号方法重新编号;对地籍编号其它错误,应查明原因,更正错误。 2.8.4界址点、界址线确权错误的更正 如果界址点、界址线确权时有误,应重新进行调查,按要求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并更正有关图件。 2.9数据库更新 2.9.1变更地籍调查中,对调查成果按上述要求进行变更外,还须对系统的数据进行同步的更新,保证系统数据的现势性和时效性,并借助系统提供变更后的宗地图和面积量算表或定期提供面积汇总表,土地分类面积表。 2.9.2在系统的属性数据库内,变更宗地的原地籍调查表中的说明栏内注明变更原因和变更后有关宗地的地籍号(新增宗地除外),与宗地界址点坐标、宗地图一起存入系统的历史档案库。还根据不同变更类型的要求变更或建立相应的变更地籍调查表,并 - 44 - 在其说明栏注明变更原因和变更前相应地籍号。 三、地籍细部测量 3.1作业方法 ?图根控制测量按本设计书第二篇第二部分的“图根控制测量”的要求进行。 ?地籍细部测量采用全解析法进行细部测量工作,可于地形细部采集的同时进行地籍细部的采集,采用电子手簿,输入信息系统。 3.2施测要求 ?测站能直接观测到的,且距离在150米以内的界址点、地物点、采用极坐标法直接测量。 类界址点)需在二级图根导线点 街坊外围的界址点和街坊内部明显的界址点(一 以上的控制点上直接施测,距离不超过150米,街坊内部的界址点(二类界址点)大部分必须在二级图根导线点以上的控制点上直接施测。 ?个别无法直接施测的界址点和地物点,根据已测出坐标的界址点或地物点,通过钢尺量取栓距,采用距离交会、内外分点法等几何方法求其坐标。对界址点一般不超过一个发展层次,对地物点一般不超过二个发展层次;依据图根点,对界址点和地物点一般不超过三个发展层次。 量取栓距必须有多余条件检测,并进行误差配赋。 地物点的采集与界址点同时进行。 ?界址点观测,水平角半测回,定向边长要长于测定边长,定向边检测边长与坐标反算边长之差不应大于30mm,多于3个方向时应归零,用于改平的垂直角观测半测回。 观测的斜距应进行加、乘常数改正和倾斜改正,边长、坐标计算至0.01米。 3.3变更地籍细部测量 少量变更时可用相邻已知界址点量取栓距解算已变更的界址点坐标;大量变更时,应按上条的方法进行采集界址点坐标。使用原有界址点时应注意检查其正确性,至少量取原界址边长1,2条,经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3.4地籍要素的表示 地籍图的内容及表示方法,参照本设计书1.5.1条执行,界址点以直径0.8mm的小园表示,当界址线与其它地物线重合时,表示在不同图层中,界址线以0.3mm粗的线条表示。 - 45 - 第四篇 1:2000农村地籍调查 一、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流程……………………………45 二、行政界与权属界调查………………………………45 三、地类调查及调绘……………………………………49 四、图形数据的检查与面积量算……………………51 - 46 - 一、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流程 二、行政境界与权属界调查 境界包括各类行政区划界线。土地权属界包括村民小组(生产队)、行政村(生产大队、分场)、林场、盐场界等和居民地以外的厂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权属 - 47 - 界线(包括插花地和飞地)。 2.1行政界线调查 按行政村?乡、镇界线?区界线的顺序逐步进行。 2.2权属调查 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集体土地的权属界线以及国营农、林、场圃土地、铁路、公路、水域和企事业单位等国有土地权属界线。权属调查协议书与调查表同时进行。 2.2.1权属调查的基本单元 调查的基本单元是权属单元:凡是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界线封闭的地块称宗地。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为一个宗地。 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等线状国有或其它集体土地分割的,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 一个地块由几个集体土地所有者共同所有,其间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为共有权属单元,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其间难以划清权属的称为共用权属单元,共有不存在国家和集体共同所有情况。 权属调查的地籍编号方法见本设计书第五篇3.2条。 2.2.2权属单位调查 由调查人员向权属单位发放指界通知书,明确权属单位代表到场指界的时间、地点和需带的证明与权源材料。 2.2.3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权属界线调查 调查人员召集行政村和村民小组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与相邻权属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对照原已形成的权属界线协议书,有明显地物的将界线标注在1:2000 地形图上,绘制草图,填写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无明显地物时,应界址标示,并实测坐标展绘在图上。 2.2.4国有铁路、公路、水域、国营农、林场圃权属界线的调查。 ? 已发土地证的以土地证为准。 ? 以市国土资源局与铁路分局联合下发的文件执行。 ?公路:县级(含县级)以上公路用地有征地图文的,按图文确界,无征地图文的按实际使用状况确界。 ?水域:有征地图文的按图文确界,无征地图文的,按实际使用状况确界。 ?国营农、林场圃确界同上述。 - 48 - 2.2.5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调查 ?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通过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来体现的,有批准图文的按批准图文确界,无批准图文的按实际使用状况确界。 ?乡(镇)通往村的主要道路可作为乡镇集体土地按实际使用状况确界。 2.2.6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的调查 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界线调查,有征地批文的按批文确定界线,无征地批文材料的,一般按实际使用状况或权属双方的合理协商结果确定,如有异议的,应要求异议方提供权源材料(按《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的若干规定》执行)。 2.2.7不明确或暂不确定使用者的国有土地范围调查 ?征地撤队后未确定使用者的剩余土地和法律、法规规定为国有而未明确使用者的土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划定范围界线。 ?暂不确定使用者的国有公路、水域的界线,一般按公路、水域的实际使用范围确界。 ?不明确或暂不确定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与相邻权属单位的界线,暂时由相邻权属权属单位单方指界,待明确土地使用者并提供权源材料后,再对界线予以正式确认或调整。 ?暂不明确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仍作为权属单位进行调查,与其相邻的权属单位应提供权源材料,无权源材料的,应经乡(镇)土管所初审,区国土局认可。 2.2.8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违约缺席指界或指界后不签字的,以违约处理。调查人员根据权源材料和实际使用状况确界,并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方。违约方在15天内未提出异议或未提出重新指界的,按调查结果认定权属界线。 ?铁路、公路、河道、风景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范围线,一般不是权属界线,设立的保护范围界碑不能作为确定权属界线的依据,当权属界线与保护范围线一致时,应尽量利用界碑确界。 2.3界线调查 2.3.1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中核定的权属界线,本次农村地籍调查时经复核无误的,可不再重新调查、指界和签字。手续不完善的,应补办相关手续。未签权属界线协议的,要对权属界线进行补充调查,地类与实地不一致的应进行变更。 2.3.2调查时须由调查员会同双方指界人共同到现场指界。经双方认定的界线,须 - 49 - 由双方指界人在土地权属调查表(附录2)上签字盖章。 2.3.3确定土地权属界线时,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者应由法人代表或自然人亲自出席指界,若不能亲自出席指界时,必须由其指定委托代理人出席指界,并提交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指界委托书。 2.3.4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没有明确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土地指界人指界、签字,根据有关法规和实地调查结果予以确认。 2.3.5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有明确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和国有土地使用者共同指界、签字。 2.3.6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双方有边界协议或正式文件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者已办结土地登记手续的,经核实,可直接引用协议、法定界线、界址,不再调查、指界。 2.3.7因依法征用、调整土地等引起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已核定的土地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应直接引用征用、调整土地的法定文件、图件。若图上界线不明确或与实地不一致的,应进行补充调查,补办必要手续。 2.3.8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误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范围的,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办理手续。 2.3.9土地权属界线有争议的,按照争议原由书进行调解处理后确定权属界线,没有争议原由书或不完备的,应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后,再进行调解和处理。 2.3.10土地权属争议经现场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先确定没有争议的土地权属界线。争议部分交由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处理,在土地权属界线调查表内注明争议的原由、范围和面积。 2.3.11在界址调查过程中,对不易判读、容易产生错误的界址点应进行点位注记。 2.3.12如一方指界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指界,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如有异议,应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由申请人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视同对确定的界线无异议。 2.3.13指界人若无正当理由不在土地权属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则视同缺席,参照 2.3.12条的规定处理。 2.3.14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应及时处理后再行办理登记手续。对短时间内难以处理的,可先行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手续,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违法用地的内容。待违法用地处理后,再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2.4界址点的设置 - 50 - 2.4.1两个以上权属界线的交叉点,必须在工作底图上标注界址点,并作界址点注记。界址点处理按《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执行; 2.4.2重要的界址点应设置界桩,并在土地权属调查表中记录标志类型和界址注记。 2.4.3权属调查应对重要界址点和主要权属界线走向作文字注记。 2.5农村国有建设用地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进行权属调查,并填写城镇地籍调查表。农村国有其它土地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权属调查。 2.6土地权属调查表主要内容 2.6.1土地所有者名称 2.6.2重要界址点位置和主要权属界线走向描述 2.6.3宗地被线状国有或其他农民集体土地分割的说明 2.6.4图幅号、宗地编号 2.6.5双方指界人签字盖章 2.6.6宗地草图 2.6.7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 三、地类调查及调绘 3.1地类的确定 3.1.1居民地调查的最小面积为16平方米,耕地、园地调查的最小面积为24平方米,林地、草地、水域调查的最小面积为24平方米,小于上述面积地块应归入相邻的地类界中。外业填写“农村地类调查记录表”。 3.1.2宽度大于或等于0.5米的田坎、田埂、沟渠均绘为图斑,小于0.5米的合并到附近的地类中。宽度在0.5—3米的,外业调绘时,实际丈量宽度,外业可绘为单线,注明宽度,填写“线状地物记录表”。内业数据处理按图斑进行。 3.1.3属于交替利用的地类或两种以上利用类型的地类应以主要的利用类型表示。 3.1.4公路与大堤合二为一,若为正规公路并由公路部门维护保养的应划入公路用地,否则划归水工建筑用地。农村道路是因沟渠结构而形成的,应将道路归入沟渠地类界内。 3.1.5有浇灌设施的常年种植麦子不能种水稻,应为水浇地,经常与水稻等水生作物轮作的应作为灌溉水田。 3.1.6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雨的耕地,望天田主要种植水生作物,旱地主要种植非水生作物。 - 51 - 3.1.7道路、河道等建设征用土地,建成后部分成片土地还耕的应作为耕地。 原为耕地、现临时作为堆场(垃圾、木料)的土地,应该或可以还耕的应作为耕地。 3.1.8已办征地手续并打了基础,因故停建,今后仍要复建而临时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不能算作耕地,虽无征地手续但已被占用初步建成的,不能作为耕地。 3.1.9农村居民点绿化用地,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不能作为林地。 3.1.10部队主要用于农副业基地不归入特殊用地中的军事设施用地,而根据土地上的种植状况和生产生活布局划定相应的地类界及类别。 3.1.11土地承包到户,部分土地暂没有种植,应根据相邻地类因素分析确定,不能作地抛荒地。 3.1.12风景区不是一个权属单位而仅是一个管理范围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单位,以权属界作为地类界,以实际用途作为地类;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单位,在权属界内按相应的地类划定地类界,其内的国有公路、河流用地有明确使用者的,以权属界作为地类界,无明确使用者的,按公路、河流地类界划分规定划定地类界,其他不明确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按相应的地类划定地类界。 风景区是一个权属单位时,在划定用地范围后,其余均为景观休闲用地。 3.1.13河流、水库、湖泊等水面以岸边线划定地类界,但有防洪堤坝的以常水位划定地类界。 3.1.14水工建筑用地是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大型沟渠、闸、坝、堤、路、林、扬水站等。 农田水利用地指农村集体自建的农田小型排灌沟渠。 3.1.15坑塘水面是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水库是指蓄水量大于10万立方米。水库一般是有名称的。 专门用于养殖的坑塘水面为养殖水田。 3.1.16农村道路指村间、田间道路,公路是国家或地方公路(含乡镇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3.2外业调查的要求 3.2.1采集数据时图斑号以村坊为单位宜用流水编号,不受图幅分割因素的影响,编号方法见本设计书第五篇3.2条。 3.2.2为了便于用图方便,与地形图统一,地类界还是用点线表达。 3.2.3权属线(包括技术界线)确定后,界址点、线均应标注在1:2000地形图上, - 52 - 一个乡(镇)权属调查结束后,在乡(镇)境界内形成由行政村所有权界线、村民小组界线、铁路、公路、水域等权属界线、村庄外企事业单位权属界线、国营农、林、场、圃权属界线、剩余国有土地界线构成了无缝隙、无重叠的界线关系。 3.2.4以图斑表示的地物应在图斑内配置符号便于读图。 3.2.5有权属界线通过的田埂、田坎,宽度不足1.0米的,可按1.0米表达。 3.2.6对经过农村居民地的主要道路、主要沟渠、水工建筑物等不应中断,应连续表示。 村庄内道路、河流水面,不归属农村居民地,应保持道路、河流水面的贯通性。 3.2.7凡需测绘1:1000地形图的农村居民地,外业调查只绘出村庄范围线。 四、图形数据检查与面积量算 4.1内业处理 4.1.1量算方法:以街坊为基本单元分级量算,自上而下逐级统计汇总。 4.1.2平差方法:采用行政村面积控制街坊,街坊控制图斑的二级平差方法。 4.2接边 ?接边原则接东南边,谁接边谁签字,如同一条边有多人接边均在相应处签字。 ?接边不凭影像接边,接边差不大于图上0.3mm。 ?宽度差在限差以内或宽度有变化的地物,并取其平均值。 ?不应出现线状地物性质不一致现象,如沟渠?田埂、田埂?农村道路、农村道路?公路等。 ?同一地物不应出现权属不一致现象,如村集体?乡集体等。 ?不应出现同一地物一边以线状地物表示,另一边是以图斑表示。 ?图斑不应出现地类性质不接边现象,如养殖水田?坑塘水面、旱地?灌溉水田等。 4(3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在图上的表示,要考虑与原有数据的衔接,具体做法是由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原有实测坐标落图,生产时按刺点要求执行,独立发证的资料要先提供给数据生产方,以便作业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4.4 对于农村、城镇数据的衔接由国家测绘局第三测绘大队负责,然后提交给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按数据接边。 4.5内业作业流程 - 53 - 说明: ? “作业前准备”主要收集、编制作业区内的单位码、地类码; ? “图表数据检查”要消除面状要素的重叠、裂缝;权属码与单位码不相对应;相关信息录入错、漏;原始记录中的错误。检查采用手工与计算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面积计算与平差” 先进行村坊面积量算与平差,再进行图斑面积量算与平差计算。对于“数据检查”未能查出的逻辑错误要及时报出,并逐条修改。 ?“生成台帐、汇总统计表格” 按乡镇生成乡镇区域内各权属单位的土地统计台帐。 生成乡镇、县(区)的初始土地统计簿(一)、(二)、(三)。 - 54 - 第五篇 数据库工程建设 一、建设目标与任务 二、已有基础地籍数据库数据情况 三、地籍数据组织与管理模型 四、地籍数据库主要内容 五、地籍数据库技术路线与方法 六、质量检查 - 55 - 一、建设目标与任务 根据连云港市市区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工程建设的要求,连云港市市区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建设目标主要包括: 1.1整理、分析现有的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和土地登记资料,按连云港市统一的GPS坐标体系对现有城镇地籍调查数据进行坐标转换和数据预处理,并对土地登记资料建库。 1.2采用方便实用的野外解析测图软件和航测数字测图软件,完成野外城镇地籍调查村庄地籍调查和农村地籍调查的基础数据采集、编辑与处理,形成规定数据格式的数据。 1.3在接口软件支持下,按照系统数据格式对各类野外采集数据和航测采集数据进行数据转换,在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支持下,对城镇地籍调查、 村庄地籍调查、农村地籍调查等采集数据和现有的地籍调查数据进行核查编辑、接边处理,并与土地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形成基于城乡数据一体化、空间/非空间数据一体化的地籍数据库。 1.4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建设是一项崭新的课题,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会出现涉及到许多超出现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规程》的问题。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旨在探索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建设的最佳模式,并为现有规程、规则的完善提供基本素材。 1.5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探索一套符合连云港市市区城乡实际情况的地籍成果更新、完善机制,培养一支人员精干、业务素质过硬、工作作风良好而且既懂国土资源管理又懂信息技术的专门化复合型人才队伍,建立连云港市市区基于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地籍管理模式,以满足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二、已有基础地籍数据库数据情况 2.1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 2.1.1城区地籍调查数据 ?新浦城区地籍调查数据 新浦城区是主城区,建成区面积约33平方公里,该地区初始地籍调查由青海省测绘院、国家测绘三大队和连化高专东堡测绘工程队分别于1996年底、1998年初、1998年底开始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量,1999年3月结束,并于1999年6月通过原省国土管理局的验收。此次初始地籍调查共完成了27.25平方公里、20495宗地地籍调查工作,成图比例尺为1:500。该区域采用江苏省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了新浦城区 - 56 - 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02年利用江苏省市县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城镇部分)JSCIS4.0进行了系统升级,其基础图形平台为MapInfo professional6.0,属性数据是SQL Server7.0,数据库存储格式基本符合国土资源部县级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标准。 ?海州城区地籍调查数据 海州城区是古城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该地区由原海州区土地局组织,于1990年12月开展城镇初始地籍调查,至1993年年底结束,其中权属调查由海州土地局承担,地籍测量由武汉瑞得自动化测绘公司承担,总共完成6.08平方公里、5740宗地地籍调查工作 ,成图比例尺为1:500,其成果通过原省土地管理局的验收,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此次调查地籍测量采用武汉瑞得数字测图软件进行数据采集,建立了数字地籍图,图形数据格式为武汉瑞得自定义的图形数据格式。 ?连云城区地籍调查数据 连云城区是海港地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从1995年5月开始,由原连云区土地局负责权属调查,黑龙江省测绘大队负责地籍测量工作 ,至1996年年底结束。本次共完成16.2平方公里,9340宗地地籍调查工作,成图比例尺为1:500,并采用江苏省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初步建立了连云城区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为江苏省市县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第一版软件自定义的数据格式。 ?开发区地籍调查数据 市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由开发区土地管理局于1996年独立完成建成区1.3平方公里、63宗地的初始地籍调查工作,成图比例尺为1:500。该项工作是基于采 用连云港老城建坐标系统,与其它三个区的坐标系不一致。该区域采用武汉瑞得城镇地籍管理软件完成,并建立了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为武汉瑞得地籍管理软件自定义的数据格式。 2.1.2建制镇地籍调查数据 猴嘴镇是原云台区区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约5平方公里,该地区由连化高专东堡测量工程队于1995年采用半解析法在连云港城建坐标系统下完成3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工作,未形成电子数据。 南城镇建成区面积约2平方公里,该镇建成区地籍调查工作由原云台区土地局组织,连化高专东堡测量工程队作业,于2000年初在自由坐标系统下采用解析法完成建成区的地籍调查任务,形成了数字地籍图。 其它14乡镇目前已完成建成区1:1000地形图的测绘,并建立了数字地形图,但 - 57 - 尚未有开始初始地籍调查工作。 2.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由原农业区划委员会负责,从1983年开始,历经5年时间,于1988年8月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土地详查补充调查由原市土地局和原农业区划办公室共同负责于1991年开始,至1993年结束,并于1994年3月通过省级验收。按照国家、省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市区共78幅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了更新,并建立了土地统计台帐。基于土地统计台帐,进行了以后各年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统计,但未将变更信息上图。 目前,除年度土地统计数据外,其它所有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仍为纸介质资料,未形成电子数据。 三、地籍数据组织与管理模型 3.1 3.2地籍编码 3.2.1市、区级行政区域编码 该编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码位为6位。 3.2.2街道与乡镇编码 - 58 - 街道与乡镇编码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位,按照国标《县级以下行政代码编制规则》编制,码位为3位。 3.2.3街区、镇区及行政村编码 虚设街区、镇区,街区是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以道路、水系等线状地物划分,镇区以建成区范围线划分,街区、镇区及行政村布满整个区域,不允许存在缝隙和重叠。街区、镇区及行政村编码以街道或乡镇为单位统一编制,码位为3位。街区和镇区编码首位为“0”,后两位按街区、镇区顺序编制;行政村(含相当于 行政村级别的单位)编码顺序编制,首位非“0”。 3.2.4街坊编码 街坊在街区、镇区及行政村范围内以道路、水系等线状地物划分,并布满整个区域,不允许存在缝隙和重叠。街坊编码以街区、镇区或行政村为单位顺序编制代码,码位为3位。 由于采用街坊作为数据组织基本单元,尽管可能造成数据库较多,但每个数据库存储数据量较小,更新速度快,发生差错时,造成损失较小。连云港市市区城乡一体化基础数据以街坊为单位进行组织,其编码规则为: JF×× ××× ××× ××× 共11位编码,1-2位为区级代码, 3-5位为乡镇(街道)代码,6-8位为行政村(街区、镇区)代码,9-11位为村坊(街坊)代码。 3.2.5宗地号编码 虚设国有土地所有权宗地,以连片国有土地范围线划分。国有土地所有权宗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须布满整个街坊,不允许存在缝隙和重叠。宗地号按街坊统一编制,码位为3位,首位为“A”表示虚设国有土地所有权宗地,首位为“B”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后两位为顺序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确界,允许存在缝隙,宗地号按街坊统一顺序编制,码位为3位,并以图形对象的属性项表达其与所有权宗地之间的隶属关系。 3.2.6图斑编码 图斑按街坊统一编制,码位为3位。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类的编码分别在街坊范围内独立编制,以图形对象的属性项表达其间及其与宗地之间的隶属关系。 3.3要素分层 - 59 - 3.3.1地籍要素信息分层 3.3.2地形要素信息分层 - 60 - 3.3.3其它要素信息分层 四、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主要内容 4.1 基础数据 4.2辅助数据 包括元数据、代码数据、统计数据等。 4.2.1元数据:它是对数据的内容、质量、状况及其它特征的描述,包括各类数据的标识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息、数据集描述信息、访问信息及元数据管理信息等。 4.2.2代码数据:包括图形要素代码、行政代码、单位代码、地类代码及单位性质、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界址线类别、界址线位置、界线性质、界标类型、界址点类型、土地级别等代码数据。 4.2.3统计数据:包括土地统计台帐、土地统计簿及其它各类基于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数据的土地统计数据。 五、地籍数据库技术路线与方法 - 61 - 5.1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建设流程 5.2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建设技术方法 5.2.1现有数据转入与采集技术方法 连云港市市区内现有的数据包括新浦、连云、海州3城区地籍数据,开发区建成区地籍数据及外围建制镇镇区地籍和地形数据,这些数据的数据平台、数据格式、建立期日及数据质量差异较大,其数据转入的方法差异较大。 5.2.1.1新浦城区数据转入与采集 新浦城区采用江苏省市县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了地籍数据库,GIS平台采用MAPINFO,数据库平台采用SQL SERVER,其数据质量较好,拟采用变更地籍调查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并实施数据转换,其技术方法如下图。 - 62 - 5.2.1.2连云城区数据转入与采集 连云城区采用江苏省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第一版软件建立了地籍数据库,图形数据采用江苏省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第一版软件自定义格式,数据库平台采用FOXPRO的DBF格式,根据数据质量和建立期日,拟采用更新地籍调查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并实施数据转换,其技术方法如下图。 - 63 - 5.2.1.3开发区数据转入与采集 开发区采用武汉瑞得地籍信息系统软件建立了地籍数据库,数据格式采用武汉瑞得数字测图软件自定义格式。根据数据质量和建立期日,开发区区拟采用变更地籍调查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其技术方法如下图。 - 64 - 5.2.1.4外围建制镇镇区数据转入与采集 猴嘴镇镇区于1995年采用半解析法在连云港市城建坐标系统下完成3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工作,未形成电子数据。南城镇镇区于2000年在自由坐标系统下采用解析法完成了面积约2平方公里,形成了数字地籍图,格式为AUTOCAD格式。根据数据质量和建立期日,猴嘴镇镇区拟采用初始调查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南城镇镇区拟采用直接转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入库,其数据变更在本项工程完成后结合日常地籍管理进行。其它14乡镇目前已完成建成区1:1000地形图的测绘,并采用清华山维EPSW98电子平板测绘软件建立了数字地形图,其数据拟采用直接转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入库。 5.2.2新测区全解析测量数据采集技术方法 采用全解析测量方法进行新测区的数据采集包括城镇地籍调查完成后新建成 区的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近郊区和村庄这些区域无任何数据,拟采用初始地籍方法进行数据采集。数据质量较差或调查期日相隔较远等需重测的区域也采用该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其技术方法如下图。 - 65 - 5.2.3数据入库技术方法 通过外业采集和内业处理,获取了城区1:500、建制镇镇区1:1000、农村地区1:2000地籍数据,图形数据格式为ARCINFO格式,属性数据格式为ORACLE格式。 在进行数据入库时,需首先进行入库监理,再进行入库处理,其技术方法如下图。 六、质量检查 数据质量问题是数据库建设成败的关键和数据应用的保证,为确保数据库建设的质量,应对提交数据做严格的检查。 6.1检查方法 6.1.1检查方法主要包括三种方法:计算机程序检查、计算机屏幕检查、打印成果检查。对于入库所有数据均用计算机程序检查,主要包括: ?数据完整性检查; ?属性一致性和逻辑关系检查; - 66 - ?图形拓扑关系检查; ?异常属性值检查。 6.1.2对于程序很难检查的问题使用计算机屏幕检查、打印成果检查,主要包括: ?属性值检查; ?代码正确性检查; ?多层数据的相互关系检查; ?多边形闭合检查; ?不合理悬挂点检查。 6.2数据检查内容 6.2.1数据完整性检查 ?数据层的完整性检查:分层数据的检查,即使图层没有数据也应以空层存在; ?数据层内部文件完整性检查:数据层内部文件包括空间数据文件与属性数据文件; ?属性项完整性检查; ?数据范围检查; ?要素完整性检查:检查各数据层应有的要素是否有遗漏或多余。 6.2.2逻辑一致性检查 ?属性一致性检查; ?格式一致性检查; ?数据分层一致性检查; ?拓扑一致性检查; ?要素空间关系检查 6.2.3属性精度检查 检查各层要素的各属性项中的属性代码或属性值的正确性。 6.2.4接边检查 主要检查是否接边、是否正确接边等,主要包括: ?图形接边检查; ?属性接边检查:检查相邻图幅接边要素的属性是否一致。 6.2.5面积检查 主要检查子对象汇总面积与母对象汇总面积的一致性、分类面积与总面积一致性等内容。 6.3检查制度 为保证数据库建设的整理,本项目拟检查采用“四查二验”制度,其查验流程如下图。 - 67 - - 68 - 附录1 县(市、区)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 - 69 - - 70 - 附录2 农村地籍调查线状地物勘丈记录表 填表说明: 1、临时图斑号:按调查时的实际情况编写,可以图幅为单位编写,也可以村、组为单位编写; 2、权属单位填至最小单位,即村民小组或企、事业单位; 3、0.5,3.0米的线状地物实量宽度,量至0.1米; 4、外业采用铅笔记录。 - 71 - 附录3 导 线 点 点 之 记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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