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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 夏商殷时期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 夏商殷时期 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 夏 商殷时期 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夏商殷时期 当我国的原始社会发展到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的中期末,我国母系氏族社会也到达了它的末期。我国母系氏族社会的末期,也就是我们传说中的炎帝时代的末期。随着炎帝时代被黄帝时代所代替,我国的无阶级、无私有制的原始公有制社会结束,阶级社会开始。 黄帝时代处于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的后期,它从轩辕成为部落联盟首领开始,到禹去世结束,存在约三百年左右时间。 黄帝时代就是我国原始社会里...

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  夏商殷时期
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 夏商殷时期 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 夏 商殷时期 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夏商殷时期 当我国的原始社会发展到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的中期末,我国母系氏族社会也到达了它的末期。我国母系氏族社会的末期,也就是我们传说中的炎帝时代的末期。随着炎帝时代被黄帝时代所代替,我国的无阶级、无私有制的原始公有制社会结束,阶级社会开始。 黄帝时代处于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的后期,它从轩辕成为部落联盟首领开始,到禹去世结束,存在约三百年左右时间。 黄帝时代就是我国原始社会里的父系家长制家庭公社时期,它的结束就是我国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的结束。 处于黄帝时代末期的禹死之后,他的儿子启以皋陶早死,部落联盟首长之位应该轮到他为由,利用皋陶之子益佐禹日浅,"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的机会,想僭取部落联盟首长之位。 由于启当部落联盟首长必须得到部落联盟议事会里的"四伯"(即尧时的"四岳")一致同意才算合法,所以启在钧台(河南禹县北门外)用宴会的形式召开部落联盟议事会,希望议事会中的"四伯"一致同意他当部落联盟首长。结果东伯益没有带领东方所有的部落长来参加宴会。益的这种做法就是宣布他领导的所有东方部落不再加入这个部落联盟,因而这个部落联盟也就自行宣布解散,不再存在了。于是启只得放弃阳翟西迁到大夏(汾浍流域),在安邑(山西安邑县西)重新建起一个新的部落联盟,取名为夏,史称夏王朝。 夏王朝的建立表示我国原始社会里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开始。 启建立起来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部落联盟有下列两个特点: 第一,这种部落联盟里的氏族和部落成员已生活在由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组成的农村公社里:土地为氏族和部落公有,分配给各个体家庭耕种,各个体家庭的贡赋用于氏族和部落的公共支出。据文献资料记载,夏代"五十而贡"其"什一",即每个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分得田五十亩,其所得收获物的十分之一作贡赋。这每家分得的五十亩田今后要定期实行重新分配。--这样的社会,史称小康社会。 第二,这种部落联盟首长的继承办法,是部落联盟首长在同一家庭里传给儿子或儿子中的一个。这种部落联盟首长的继承制是与帝王世袭制不同的,因为帝王世袭制是长子世袭制。当然,我们从部落联盟首长在同一家庭内传给儿子或儿子中一个的世袭制中看到了长子继承的习惯和法律,但正如摩尔根所说,这种习惯和法律虽然"已经规定得很充分,但不是十二分明确"。所以恩格斯接着说,"带有这种保留条件的长子继承制","也是充分地尽管不是十二分明确地失掉了任何意义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02页)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通过研究发现,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上的部落联盟首长的继承制,正如启创立的那样,是在同一家庭内传给儿子或儿子中一个的世袭制。启在位时,这种世袭制使得启的儿子们激烈地争夺部落联盟首长的继承权,大概小儿子武观争夺得最厉害,启把他放逐了。随后我们还看到太康死后传位给弟中康的事,并且后来又发生过类似的事。 夏王是这样的继承制,商殷王也是这样的继承制。文献中记载:商汤死后,其子大丁早死,孙大甲年幼,大丁弟外丙、中壬相继立,中壬死后,王位仍归大丁子大甲;从中丁到武乙凡九世,发生了九世之乱--长兄的儿子和弟的儿子争王位;自武乙至纣凡四世,行传子制。 为了说明像启建立的这种部落联盟首长在同一家庭内的世袭制和帝王世袭制根本不同,恩格斯指出,这种世袭"是未来元首或君主的最初萌芽",它只是奠定"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的基础"(同上书第161页)。恩格斯还指出,把这种世袭制当作帝王世袭制的人犯了马克思早已指出的错误:把部落联盟首长"变为现代意义的君主"。马克思批评持这种错误看法的"欧洲的学者们大都是天生的宫庭奴才"(同上书第101页),恩格斯也批评说,持这种错误看法的人"最初是出于误会和夸张,后来简直是说谎","把这个联盟军事首长变成了'皇帝'"(同 上书第104页注?)。由于我国原始社会的部落联盟首长集民政、行政和军事于一身,所以我国原始社会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上的部落联盟首长就更容易被误认为帝王了。 《尚书盘庚》中盘庚对"万民"的态度可证明商殷王是部落联盟首长。 盘庚对"万民"说:"呜呼~古我先后,罔不唯民之承,保后胥戚,鲜以不浮于其时。"译意是:"啊~我的先王总是遵从民的意见办事,保护民的利益,与民共忧患,做到上下亲附。"他又说:"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汝有戕,则在乃心。"译意是:"我的先王为你们的祖辈和父辈操劳服务,你们都做好顺于我教导的民,我是不会伤害你们的(如果我伤害了你们,你们的祖辈和父辈在天之灵会觉察到的)。"在谈到迁徙的问题时,他说:"予念我先神后之劳尔先。予丕克羞尔,用怀尔然,失于政;陈于兹,高后丕乃崇降罪疾,曰:'曷虐朕民?'汝万民乃不生生,暨予一人猷同心,先后丕降与汝罪疾,曰:'曷不暨朕幼孙有比?'"译意是:"我怀念到,我先祖成汤为你们的祖先操劳办事。现在我如果不能很好地将你们迁徙到好地方去安身过好日子,这是我失政的表现。因此,在此地再居住下去,我先祖成汤在天之灵,就要重重地降罪于我,说:'为何虐待我的民?'现在你们这些'万民',到现在还不知道如何过好日子, 为何你们不帮助我再不与我同心共谋迁徙的事,先王就要责罪于你们了,说:' 幼孙(指盘庚)办好事?'" 商殷王对"万民"的态度是这样和善,以及盘庚说出的商王与"万民"的关系,完全说明商王不是帝王,而是部落联盟首长,"万民"是部落联盟里的一般氏族和部落成员。将"万民"说成是奴隶更是无稽之谈。试问,盘庚要将商部落联盟迁到殷地去,他不去说服动员商部落联盟里的氏族部落成员,而是去说服动员奴隶吗?迁徙时,被当作牲畜的奴隶,只要将他们和牲畜一起驱赶到殷地去。 把启建立的夏王朝说成是国家也是错误的。 在阳翟,启宣布他接替禹的职位,谁都承认这个职位是部落联盟首长,其时的组织是部落联盟。启西迁到大夏后,他怎么能凭空建立起国家来了呢?他在大夏建起的分明也是部落联盟,其与以前的部落联盟不同之处是,其部落联盟首长不再在禹和皋陶两家轮流继承,而在启的一个家庭内继承了。 商殷时出征是整个氏族或部落的成年男子,这也证明商殷时没有国家,只有部落联盟。请看卜辞: "癸卯卜王其令五族伐\。"(《粹》一一四九) "王\令五族伐羌。"(《后》下四二、六) "巳亥贞:令王族追旨方,及于\。"(《南北》、《明义士》六一六) 但我们又看到这样的卜辞:"贞:呼多臣伐苦方。""呼多宰伐苦方。"等等。这"多臣"、"多宰"是奴隶,他们组成殷王扈从队。殷王扈从队是与氏族制度并行形成的一种独立自主地进行战争的私人团体。武乙、文丁时的甲骨文中有"王作三师右、中、左"的记载,可见殷末的殷王扈从队已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了。 恩格斯通过研究发现,"原来,当部落中每个成年男子都是战士的时候,那脱离了人民的、可以用来和人民对抗的公共权力还不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01页)就是说,商殷代时还没有出现国家,更不用说夏代了。 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这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是:原始社会野蛮时代高级阶段里的氏族社会中的私有制发展到土地也成为个体家庭的私有财产。土地私有的结果,是它可以作为商品出卖和抵押,因此它与商人阶级的出现是分不开的。商人阶级出现后,也就出现了金属货币即铸币,接着就出现了货币借贷,随着货币借贷,就出现了利息和高利贷,贵族阶级占有大量土地,不通过利息和高利贷是办不到的。于是财富便迅速地积聚和集中到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手中,与此同时,大众日益贫困化,氏族和部落成员中的贫民的人数就日益增加。如果出卖土地所得的钱还不够还债,或者债务没有抵押保证,债务人便不得不把自己的子女卖为奴隶,甚至将自己卖为奴隶。 文明时代的欢乐的曙光就是如此,原始社会因商人阶级的出现走到了文明时代的门槛,自由人(氏族部落成员)中分裂成为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财产差别把同一氏族内部利益的一致变成氏族成员之间的对抗,并且达到最尖锐的地步,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之中。这就是国家出现前的社会状况。 下面就来看一看我国原始社会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上的氏族社会是如何发展到国家出现前的社会状况的。 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前期,存在着相当长的土地公有时期:耕地归氏族部落公有,按一定的标准分配给各个体家庭耕种,到一定的时候又重新分配。夏代和商代就处于这样的时期。 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公有制逐渐成了生产发展的桎梏。我们在《尚书盘 惰农自安,不昏作劳,不服田亩,越其罔有黍庚》中就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稷。"一般氏族部落成员对在分配给他们的共有土地上劳动失去兴趣,因为贵族们利用纳贡制随意加大他们的纳贡量,将他们的收获物搜括去挥霍浪费,过奢侈生活,所以他们让土地荒芜,没有收获;但他们这样做又可以"自安",因为根据公有制的习惯规定,他们在困难的时候可以理所当然地得到贵族和氏族首长的帮助。可见,盘庚时的社会危机实质上是公有制危机,盘庚用迁徙的办法抑制贵族的奢侈只能起到暂时缓和当时社会危机的作用,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根本解决这种社会危机的方法是有的,这就是将耕地永久地分配给各个体家庭使用,不再实行定期的重新分配。我们发现,到武丁时,卜辞中就有"我作邑"、"余作邑"、"作兹邑",还有武丁叫他的妃"妇好"、"妇妹"作邑的卜辞。显然,只有公有耕地不再实行重新分配时才发生这样的事。可见,从武丁时起耕地已经永久不变地分配给各个体家庭使用了。 耕地永久不变地由各个体家庭使用后,耕地上的收获物全部归了各家庭所有,纳贡制自然而然地被废除了。那末公共支出哪里来呢?叫氏族部落成员纳税吗?不,捐税在氏族社会里是完全没有的。当时是这样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在每家分得的耕地上划出一定数量的田作公田,上面的收获物交给公家作公共支出。孟子说:"唯助为有公田。"在公田上劳动是属于帮助公家的。"殷人七十而助","其实皆什一也"(《孟子滕文公》),即每家分到七十亩田,划出七亩作公田,上面的收获物归公家,其余的作私田不再重新分配,由各家永久使用,--其时的私田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私有,而是对氏族和部落的公有耕田的永久使用权。 我们在卜辞中又看到:"王大令众人曰协田"。这反映"助公田"的另一种情况:氏族长、部落长和部落联盟首长等,他们也分到私田和公田,由于他们经常要处理公事,一般氏族部落成员就在他们的公田上劳动,作为一种协助。后 来从这卜辞中看到,这种做法变成了一种制度,一般氏族部落成员负有在这种公田上劳动的义务。 时间一长久,各个体家庭对氏族和部落分配给它的这小块土地的使用权变得日益牢固,最后这小块土地就成了它的世袭财产,即成为各个体家庭的私有财产。 但是,土地的私有权不仅意味着毫无阻碍地和毫无限制地占有土地的可能性,而且也意味着把它出让的可能性。殷末从文丁时起就处于这样的时期了。 \亡若,在\,行圣,五百四旬七日,至,丁亥从,在六月。其时有这样的卜辞:" "(《殷历谱》引《十三次发掘》)《说文》解:"圣"是"致力于土地";"行圣"是把土地拿出去给别人致力,即将私田租给别人耕种。我们还看到这样的卜辞:"丁酉执弗其氐朱。"(《续》五一九、八)"朱"应是"租"的假借字,殷王派人捉拿不交租的人。这些反映了其时一部分人已失去私田,靠租种别人的田过活。《尚书》中的《泰誓》和《牧誓》都说到殷纣时"四方多罪捕逃",这些逃亡的人就是氏族部落成员中失去了土地的穷人。可见,从文丁时起,财富(其中特别是土地)迅速地积聚和集中到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手中,与此同时,大众日益贫困化,贫民的人数日益增长,自由人中分成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财产差别把同一氏族内部利益的一致变成氏族成员之间的对抗,并且达到最尖锐的地步。而这个社会不仅再也不能调和这种对抗,反而要使这种对抗更加日益尖锐化。 殷末商业和贸易的发达完全可以从殷墟的墓中看到。从墓中大量出土的有鲸鱼骨、鲟鱼骨、龟甲、海贝、玉等等,有的产于东海、南海,有的产于新疆,有的来自东北,殷末没有一个商人阶级的存在是不可思议的。殷末这样的商业和贸易必定要有金属铸币。文献记载,武王灭殷后,"赋(散)鹿台之钱",此处的"钱"一定是指金属铸币。 现在大家都已清楚地看到,殷末的社会已经走到文明时代的门槛处,其时产生国家的条件都已具备。 奴隶制西周国建立的经过也与马克思关于国家产生的论述完全一致。 国家是以"第三种力量似乎站在相互斗争着的各阶级之上,压制它们的公开冲突,顶多容许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所谓合法形式进行","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65页、第166页)。面临着原始社会末期氏族制度无法解决反而只会使之更加尖锐化的社会危机,国家采取压制各阶级公开冲突的办法,是简单而果断地损害债权人的财产而保护债务人的财产。在我国历史上,其具体做法是:周武王灭殷后,"发巨桥之粟,赋(散)鹿台之钱,以示民无私,出拘救罪分财,弃责(债)以账(赈)穷困。"(《吕氏春秋慎大》) 属于东方较为专制型的原始社会末期,国家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以"最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的资格而出现"(《资本主义以前各形态》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0页),将一切收归它所有。在我国,这国家具体体现在周王身上,即周王代表这第三种力量--国家:他自称是上天的长子,上天赋予他一切的所有权;他"受民受疆土",即天下所有自由人都是他的臣民,是受他一人统治的奴隶;天下所有的财产(土地、被当作牲畜的奴隶和其他所有财产)都归他一人所有。之后,他把所有的普通自由人(自由民)和所有的财产中的大部分留作自己直接所有后,将其余部分按等级(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封赐给周族的人和异姓功臣。这些受封者称诸侯,他们从周王那里所得到的一切没有所有权,周王可以收回,或可以重新封赐给别的诸侯。每个诸侯必须定时向周王朝贡,行施被封赐者的义务。自此以后,殷末各阶级的公开冲突被压制住,那时盛行的农村高利贷以及地产的无限制的集中都受到了节制,商业以及靠奴隶劳动日益大规模发展起来的手工业和精巧手工艺,都成了流行的职业。人们也比较开通了,旧时残酷剥削自己同胞的方法已经弃而不用,剥削的对象主要集中到奴隶和本国以外的买主身上了。 西周国的建立是我国奴隶制社会的开始。我国的文明时代是从西周开始的。 周蔚云完稿于1976.5.8第四次修改于2004.11.5 2006.8.20输入电脑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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