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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博士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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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博士点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博士点报告 侦查学学科简介 目录 一、学科内涵 ................................................................................................................................... 1 二、侦查学研究内容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博士点报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博士点报告 侦查学学科简介 目录 一、学科内涵 ................................................................................................................................... 1 二、侦查学研究内容 ....................................................................................................................... 3 三、侦查学的理论基础 ................................................................................................................... 4 四、侦查学与其相近二级学科的关系 ........................................................................................... 5 7 五、我校侦查学学科发展概览 ....................................................................................................... 六、侦查学科的人才培养方案 ..................................................................................................... 12 (一)培养目标 ..................................................................................................................... 12 (二)生源要求和选拔方式 ................................................................................................. 12 (三)课程体系的设计方案及依据 ..................................................................................... 13 (四)培养和学位的基本要求 ............................................................................................. 14 七、侦查学科的建设规划 ............................................................................................................. 15 (一)研究方向 ..................................................................................................................... 15 (二)师资队伍 ..................................................................................................................... 16 (三)人才培养 ..................................................................................................................... 17 (四)科学研究 ..................................................................................................................... 17 (五)学术交流 ..................................................................................................................... 18 (六)教学科研基本条件 ..................................................................................................... 19 (七)经费保障 ..................................................................................................................... 19 一、学科内涵 侦查学是研究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侦查制度和理论的科学。其在我国经过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包括侦查学基本原理、侦查史学、侦查主体研究、侦查情报学、侦查指挥学、侦查谋略学、侦查程序与制度、侦查措施与技术、专案侦查等内容的完整而科学、反映侦查内在规律与内部构成的学科体系。目前,侦查学的学科发展既注重对侦查对象进行研究,以准确把握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也重视研究侦查主体,如侦查机构的设置、侦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等;既研究各种技术、措施、手段的运用原则等静态的侦查行为,也研究侦查过程中的施谋定策、各种侦查措施的有机组合等动态的行为过程;既研究侦查活动的一般原理、体系结构、社会功能、发展规律等,又注重如何将基础理论运用于侦查实践,以引导整体侦查活动,指导案件侦破。 作为法学学科门类下一门独立的二级学科,侦查学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共同构成刑事法学科学群。但侦查学与其它刑事法学的不同在于,其不研究某一部门法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适用问题,属于非规范性的学科。具体而言,侦查学的学科内涵和学科属性可从以下几个层面予以揭示: 首先,侦查学具有法学属性。法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实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 1 - 的总称。法律现实包括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法的创制及实施、法律监督和一切在法律上有意义的行为及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制度等法律现象。侦查学所研究的刑事案件和侦查对策都属于法学所研究的法律现实的范畴。一方面,刑事案件是触犯刑事法律的应当受刑罚处罚、并经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嫌犯罪事件。确定刑事案件必须首先涉及刑法规范,针对犯罪行为触犯刑事法律的性质进行研究。另一方面,侦查对策的实施即侦查活动之每一个步骤的进行都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对犯罪嫌疑人的各种权利及后续的起诉、审判阶段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侦查活动的法律意义不容置疑。 其次,侦查学具有刑事法学属性。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一个独立的、不可或缺的程序(除了自诉案件)。侦查活动的法理依据是犯罪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侦查活动的权力来源是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也就决定了侦查学的刑事法学属性。 最后,侦查学是刑事法学的三大支柱之一。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应该包括三个部分: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操作技术。只有三者俱全的法律体系才能为实现社会的正义发挥法律应有的作用,实现社会的公正。法学研究由于历史的原因曾非常关注实体公正,即注重了实体规范的研究。近年来,由于人权意识的高涨,程序公正也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使程序规范的研究逐渐受到重视。但对于怎样使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真正发挥作用的研究即实体规范、程序规范的操作技术的研究一直处于被漠视的状态。对于刑事法学体系而言,侦查学正是研究操作技术的学科,只有正视侦查学的学科价值,刑事法学体系才是一个完整的没有缺漏的体系。 值得说明的是,不少学者长期以来对侦查学有种误解,认为侦查学研究层次低,是经验型、工艺型的学问,殊不知正是基于侦查学研究具体的侦查行为运作,是对犯罪行为的第一了解者、研究者,才将犯罪行为状态、特殊性、新动态、规律等一系列状况,供之于其他法律秩序的研究;才使得其他法律部门对其有了新认识,为刑事科学提供了新的素材,即提供了其他规范型刑事学科最原始、最基本的研究内容,供给了新的学科营养,有了学科间的互动,共同为丰富及发展刑事科学做出了整合之贡献。 因此,侦查学在刑事科学体系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是同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并列的刑事法学的三大支柱学科之一。 我校侦查学科以本校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为依托,充分利用人文社科大学的资源优势,致力于复合型侦查专门人才的培养,在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以适应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侦查人才的需求,现已形成结构完整、特色鲜明且能对我国高等院校的侦查学专业建设和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教育培养体系。 - 2 - 二、侦查学研究内容 侦查学是一门以犯罪特点与规律、侦查行为及其规律、侦查制度以及侦查学理论等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其研究方向及内容主要包括: 犯罪的规律与特点 (一) 侦查程序围绕着刑事案件而运转,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是侦查学的当然研究对象。几乎所有的刑事法科学都给予了犯罪充分的关注,但不同学科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是不同的。以侦查学与犯罪学为例,犯罪学是以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防治对策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概言之,犯罪学就是一门以犯罪为核心研究对象的学科。不过,侦查学与犯罪学对犯罪的研究存在诸多差别:第一,犯罪学对犯罪的研究视野要广阔得多。侦查学基本认同刑法学对犯罪概念的界定,而犯罪学家大多将犯罪定义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社会行为”,这是一个比刑法意义要广得多的研究范畴。第二,在研究的旨趣上,犯罪学对犯罪的研究,关注于“犯罪发生前,犯罪发展变化的情况和规律、产生原因及其预防”,是前犯罪学科,而侦查学着重研究犯罪发生之后的事实调查与认定方法以及查缉作案人的方法等,属于犯罪后学科。第三,在微观层面上,以犯罪学与侦查学所共同关注的案件构成要素而言,这些要素为两大学科所共同关注,但两者解读问题的直接目的和方式是不同的。如构成案件的时空要素,对侦查学而言是排查作案人的重要条件,对犯罪学而言则是了解犯罪分布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的依据。第四,两者的研究方法也不尽相同。侦查学的研究中,技术和自然科学的方法起着重要作用,并与这些科学形成广泛综合体,而犯罪学的研究中,社会学、心理学与统计学的方法占主要地位。第五,在犯罪学当中,侦查只是犯罪防控的对策之一,并不一定具有核心和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在侦查学上,对犯罪的微观研究则是科学的具体侦查行为的必要前提。 (二)侦查行为及其规律 侦查行为是公认的侦查学研究对象,离开侦查行为,侦查学将成为无源之水。侦查行为也是侦查学与其他刑事法科学研究的交叉领域。不过,刑事程序法学更重视侦查程序和侦查行为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宏观设置和权利配置,刑事实体法则更关注对侦查对象范围的限制,而侦查学对侦查行为及其规律的研究广泛涉及侦查过程中的各种具体侦查方法及其实际运用。例如,程序法会对讯问的大致顺序进行限定,对侦查人员讯问时的职权及被讯问者的权利义务做出规定,但是有关如何在讯问时运用心理规律,如何保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效获取真实的供述或辩解,则是侦查学孜孜以求的目标。 (三)侦查制度 侦查制度是指有关侦查活动的组织、程序、人事等方面的规则体系的总称。不过,作为侦查学研究对象的侦查制度主要是指侦查组织制度和程序制度,侦查 - 3 - 机关的人事制度虽对侦查有重要影响,但一般认为这是行政法学或警察法学乃至警察管理学科的研究对象。侦查组织制度是指侦查机构的设置,职权分工、内部结构等方面的规范的总和,这是侦查主体和侦查权归属的依据。一般而言,侦查组织与侦查权的合理配置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侦查的效率。侦查程序制度是指有关各种侦查活动和侦查措施的规则体系,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和侦查机关的内部办案程序规范当中。研究侦查制度,目的在于保障侦查活动能够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切实体现侦查机关依法办案的原则。对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制度的推崇,也是侦查行为与军事斗争的根本性区别。 (四)侦查学理论 侦查学理论是对侦查实践的提炼、抽象和总结所形成的知识体系,同时也是侦查学的关联学科如组织行为学、社会学、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渗透于侦查实践以及侦查学科的结果。侦查学理论既是对侦查实践的依据和指导,又有赖于实践的丰富和完善。 总之,犯罪的规律与特点、侦查行为及其规律、侦查制度和侦查学理论,四者是一个层次的联合整体,共同构成了侦查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三、侦查学的理论基础 (一)侦查学的哲学基础 一是物质与意识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首先,一切从侦查、涉嫌犯罪行为和环境的实际出发是侦查的根本方法;其次,将涉嫌犯罪行为的物理过程及其反映性转化为可识别、可利用的侦查信息是侦查的基本方法;最后,侦查人员的主观认识与涉嫌犯罪行为的客观实际相统一是侦查的重要方法。二是事物联系与发展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一方面,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主要表现在:在案件各关联因素的普遍联系中把握犯罪嫌疑人及其行为;在因果联系中把握犯罪嫌疑人及其行为;树立侦查对象和内容的系统观;坚持侦查主体的结构一层次论;强调侦查方法的系统化。另一方面,事物发展性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主要表现在:犯罪行为总有一个发生、发展、结束的运动变化过程;侦查是侦查人员对涉嫌犯罪行为从微观到宏观的动态认识过程;在各关联因素的运动、发展中把握犯罪嫌疑人及其行为;科学应用“历史,现在,未来,历史”的研究方法。三是事物矛盾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案件及其侦查总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体;案件及其侦查总是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统一体;涉嫌犯罪行为及其侦查总是内部根据与外部条件的统一体;矛盾分析法是侦查的基本方法。四是辨证否定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侦查行为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侦查机关及其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行为进行交替的、连续的、反复的肯定和否定过程;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行为的否定应当符合其自我否定的辩证法,而不能只是侦查人员的主观否定;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行为的否定总是与肯定相联系的,对之肯定又总是与否定 - 4 - 相承续的。 (二)侦查学的法学基础 从侦查学的基本法学原理来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民主与法制关系原理及其侦查方法论价值。它的基本内容是:民主是法制的前提,法制是民主的保障,是实现民主的有力武器。离开法制来讲民主,民主就会失去保障,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难以形成。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关系极为密切,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离。它的侦查方法论价值表现在:侦查权来源于法律,侦查受制于法律,侦查体现着民主。另一方面,是权利与义务关系原理及其侦查方法论价值。它的基本内容是:权利和义务之间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体现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联系。在我国,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人,也不允许有只尽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人。它的的侦查方法论价值表现在:侦查权的设置、执行和保障必须适度。从侦查学的刑事法学基础上来看,实体法事实决定着侦查的对象范畴;刑事程序法规定了侦查的运行程式范畴,刑事程序法确立了侦查的目的,规定了侦查的基本任务和基本原则。从侦查学的警察法学基础上来看,警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是普通法 (专门法)与基本法的关系。刑法是关于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它们与警察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三者在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方面是一致的,但警察法在侦查程序方式方面只能就侦查案件作出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式规定,而不能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相违背。在认识犯罪和适用刑罚方面,警察法只能依据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规定作出查清和证明犯罪的刑事执法规定,而不能对犯罪和量刑进行超越刑法的规定。正因为如此,警察法也就必然地成为侦查机关开展侦查活动的最直接的法律基础。 (三)侦查学的行为学基础 侦查行为的载体是侦查主体的动作或动作组合,也是侦查方法的运行过程,并最终表现为侦查结果。就个案而言,侦查行为表现为一次具体的侦查过程及其结果。就宏观而言,侦查行为表现为整个侦查系统的运动。侦查行为的本体体现了侦查行为作为一种社会行为或人类行为的属性,涵盖了侦查管理、侦查决策、侦查方法等众多领域。由于研究对象上的共通性,行为科学与侦查学有着密切关系。侦查学的行为科学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理性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满意性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渐近性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效益性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人本原理的侦查方法论价值。 四、侦查学与其相近二级学科的关系 研究侦查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目的在于把握学科之间的相互交融、渗透,实现学科发展的“互助”。界定侦查学相关学科的关系范围要有一个合理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即各学科研究对象与侦查学研究对象之间的相关性以及理论成果之间的关联性。 - 5 - 因此,除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等规范型法学科为侦查学相关学科外,侦查学还与部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学科有着紧密关系。这也体现了侦查学研究法治化与科学化的特点和内在要求。在法治化方面,侦查学主要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等规范型学科相关;而科学化方面,主要与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法医学等非规范型学科相关。 (一)侦查学与规范型刑事科学的关系 侦查学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规范性刑事科学既联系紧密,又有所区别。侦查学研究的侦查是刑事诉讼的重要一环,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中相关法律规范。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对象往往只及于侦查活动的程序、规则和制度,并不涉及侦查技术手段和策略方法,而这些主要依赖于侦查学的研究。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勘验和检查,但有关现场勘查的组织指挥和方法、技术的应用等内容,法律没有也很难详尽规定,而这些恰恰是侦查学的独特内容,是其学科独立性的体现之一。这些细节内容经过实践检验,往往成为各侦查机关内部办案规则或操作指南的一部分,最终有可能会上升为法律规范。简言之,刑事诉讼法学主要研究侦查活动的诉讼形式,而侦查学更注重诉讼形式框架下侦查方法的综合运用。 侦查学不直接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关系,但以刑法中有关犯罪的规定作为其制定和运用侦查方法的前提。如在侦查中,若发现被侦查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就应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此外,侦查学上的案件构成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刑法学中的犯罪构成理论。另一方面,刑法目的和任务的实现也依赖于侦查活动,对于占案件总量绝对多数的公诉案件来说,没有强有力的侦查工作,案件事实将无法查明和认定,作案人也难以缉获,就谈不上运用刑法对其定罪量刑。因此,侦查学研究的侦查活动是实现刑法任务的重要工具,而刑法学研究的犯罪、刑事责任刑罚问题是制定侦查方法的法律依据。 (二)侦查学与非规范型刑事科学的关系 侦查学与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等非规范型刑事科学也既相互区别,又互为作用。犯罪学是研究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科学。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探求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途径。侦查学也是研究犯罪现象的科学,但其重在研究如何运用有效的侦查措施、手段和方法,及时、准确地侦破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以实现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的目的。一方面,犯罪学的研究成果,诸如犯罪人个性特征、犯罪环境的特点、犯罪动机等,为侦查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事实材料和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侦查学在研究各类案件侦查方法时所形成的各种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等,也为犯罪学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 犯罪心理学以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与犯罪有关的证人心理、被害人心理和侦查人员心理等为研究对象。而侦查过程是一个极其艰难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涉及不同诉讼参与人的心理现象,因此,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 - 6 - 可以丰富和发展侦查的理论与方法,优化和强化侦查破案的心理对策,有效提高破案能力。同时,犯罪心理学所研究的犯罪人的心理及其行为的关系,也需要侦查活动提供第一手的鲜活材料。 五、我校侦查学学科发展概览 (一)我校侦查学学科发展历史 我校侦查学学科伴随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发展壮大,至今已成为了全国唯一一个独立招收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全系列人才层次的侦查学专业。回顾历史,我们怀有不惧艰辛的拼搏精神和勇于探索的开拓意识,记载了侦查学学科曲折而辉煌的风雨历程。 早在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主体,合并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广西大学的政治系和法律系组建成立的中南政法学院时期,我校就设有刑法教研室,分为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侦察3个教研组,形成了我校侦查学学科的最早雏形。 1958年,湖北省接收了教育部和司法部移交的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并将两校与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组建为省属湖北大学。在当时的第一大系——法律系下设司法鉴定教研室,承担侦查学、法医学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1958年为55级本科生率先开设了司法鉴定课程(参照前苏联的表述方法,侦查学早年在我国曾被译为“犯罪对策学”,而1955年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彭真同志当时将其定名为“司法鉴定学”)。当时,教研室在全国没有同类教材的情况下,借鉴前苏联的课程体系,结合全国的司法实践经验及自身的研究成果,组织教研室教师自编了《司法鉴定》教材,体系分为技术、措施、方法3个部分,开始了对我国现代侦查学体系的早期探索;而后,教研室骨干教师克服诸多困难,深入实践部门、亲自查阅案卷卷宗,于1959年编辑了《刑事案例汇编》,共20余万字,分为杀人、盗窃、抢劫、放火、强奸等案件类别,以机密资料的形式印发给学员,极大地推动了侦查学的教学研究工作,标志着我校侦查学学科进入了系统化的研究发展轨道。 至1971年文革期间,湖北大学被迫撤销,缩编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但学校仍设有政法系(由原政治系和法律系合并而成)。在极为困难的情况下,骨干教师仍然坚守教学阵地,为司法干训班学员讲授现场勘查课程,并于1974年自编《现场勘查》单行本教程,8万余字,印发数千册,极大地提高了司法干警的侦查水平,在当时广受学员好评。 在随后的数十年中,伴随着国家高校体制的调整和改组,我校先后经历了湖北财经学院(1978年,后于1985年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198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0年)数个不同的建制。但侦查学学科一直是作为法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并在教学科研的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壮大。 - 7 - 1995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公安与行政法系开始独立招收首批侦查学专业本科生;2002年8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侦查学方向批准设立,公安学院于2003年1月开始挂靠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单独招收侦查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并独立负责专业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200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设立侦查学专业(二级学科)硕士及博士学位授权点,并于2008年开始招生。 在此期间,由杨宗辉教授主编、侦查学教研室集体参与编写的《侦查学》于2002年1月正式出版。该教材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侦查学的研究成果,将侦查学的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实践经验三个层面有机地统一起来,强调了体例和内容上的创新,推动了侦查学科的发展。其后,杨宗辉教授的《侦查学前沿问题研究》、《侦查方法论》,王均平教授的《人证调查原理与应用技术》以及王安全副教授的《证券欺诈犯罪侦查》等一系列学术专著也相继问世。在侦查学教研室全体教师的努力下,《侦查学总论》及《刑事侦查理论与实务》两部系列教材也于2009年和2011年出版,标志着我校侦查学学科已经形成了自身的研究特色,开始进入深入、全面发展的轨道。 (二)我校侦查学学科发展的基础与探索 近年来,我校侦查学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也收获颇丰,师资队伍不断壮大,一系列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相继问世,并且已多次成功举办国际性及全国性的学术会议,显示了我校侦查学学科蓬勃的生命力。 1、师资队伍力量雄厚 侦查学在我校走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从最初的法律系侦查学教研室、公安学院侦查学系到现在的刑事司法学院警事科学系,侦查学师资力量不断壮大。尤其是2006年侦查学学科被确定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后,侦查学科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采取了多种措施优化教师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学缘结构,稳定骨干教师队伍,造就拔尖人才,培养学术带头人,形成了侦查学学术创新团队。经过近五年的发展,目前侦查学科拥有专业教师32人,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拥有博士(含在读博士)20人(62.5%),博士生导师4人(12.5%),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78%)。从职称结构看,高级职称者25人,其中教授9人(28%),副教授16人(50%),中级职称7人(22%)。另外还聘任了20余位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作为兼职导师或者兼职教授,共同形成了一支整体水平高,结构合理、教学和实战实践经验丰富,能切实保证侦查学专业硕士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师队伍。 2、教学科研齐头并进 教学和科研是高校的主要任务和支柱。在对侦查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我们始终本着教学和科研并重、两者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既注重高质量人才的培养,也重视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科研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共同推动 - 8 - 了侦查学科的不断发展、完善与创新。 (1)教学方面 ?课程建设成效卓著 根据教育部2003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学科在学科带头人杨宗辉教授的带领下,以主干课程《侦查学》建设为龙头,对《侦查学》课程在侦查学科的规划 、师资队伍、教学内容及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创新,并带动了侦查学科中其它课程的建设,目前,《侦查学》已经建设成为湖北省精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和《物证技术》已经称为校级精品课程。 ?教材体系日趋成熟 优质教材是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保证之一。从2006年至今的五年间,侦查学教学团队共出版了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材20部。其中,选用至本院教学实践的专业教材9本、实验教材3本,另有正在编写的实验教材2本,基本已满足了本学科专业的教学需要。 ?文献资源齐全丰富 丰富的图书文献资源是高校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重要保障,在我们的教学科研中主要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和法学图书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文献总量在财经及政法类院校位居第一,为研究级收藏单位,馆藏文献约为535.9万册,图书的品种和数量丰富齐全,覆盖人文、社科及部分工科专业。在订的中外文报刊达4325册。除了图书期刊文献外,电子资源馆藏也齐全数量丰富,拥有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维普科技期刊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国研网、人大复印报刊全文数据库、EBSCOhost期刊全文数据库、LexisNexis数据库、Westlaw数据库等32种中外文期刊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及电子图书数据库,加上该馆自建的本校硕博论文库、随书光盘发布系统等电子资源等,集成为一个为师生24小时开放的数字图书馆。 法学图书馆为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共同筹建,是联合国出版署指定“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刑事司法学院和法学院的师生。全馆馆藏中文图书138556册,外文图书8847册;中文期刊179种,1163册;外文期刊4种;报纸10种。藏书特色以法学、侦查学、治安学及边防管理专业为主,其他边缘学科为辅,是法学莘莘学子泛舟学海、博览群书、获取信息的理想场所,也是我们侦查学人才培养尤其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保障。 ?实验、实训和实习基地稳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也是侦查学专业教学中的校内实验和实训基地, 中心内有三个模拟法庭、两个模拟现场、一栋使用面积2000余平方米的实验大楼,拥有包括拉曼光谱仪、X - 9 - 射线能谱仪、气相色谱仪、VSC5000文检仪、俄罗斯声纹鉴定仪、德国蔡司三维立体显微镜等高精尖仪器在内的资产总价值约1300万元的实验器材,加上自主研发的实验教学软件系统等,可以满足侦查专业教学所需全部课内实验教学和侦查学综合模拟训练的需要。 毕业实习是理论课教学的延伸,是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的重要手段。实习基地建设不仅是侦查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确保侦查专业学生实习质量、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侦查学人才的重要保障。我们充分利用校外资源,与广东、湖北、河南等省市公安机关共同建立了16个教学实习基地,这些校外实习基地不仅能满足各层次侦查学人才培养中的专业实习需要,也是侦查学专业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实现与社会无缝对接的有力保证。 ?教学管理规范,效果良好 除了课程、教材、文献资料、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外,本学科在教学管理上也一直注重规范管理,从教学管理的制度建设到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保证了教学质量。 (2)科学研究方面 ?学科研究方向明晰,专业特色鲜明 目前,我院侦查学博士专业已设立侦查方法和侦查学基础理论二个研究方向,硕士专业设立侦查方法、侦查学基础理论以及物证技术三个研究方向。经过数年的发展,其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内容体系均不断地走向成熟和完善,受到业内人士的一致好评,在侦查学界具有较大的影响。 尽管长期以来,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侦查学科在获得各级别科研项目上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学科研究团队通过自身努力拓宽研究渠道、调整研究思路,并积极尝试进行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研究,使科学研究获得一定进展,尤其是在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资助上实现了突破。本学科教师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10项以及其他各类项目共30余项,在国内各级学术期刊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30余部。 ?学术交流向纵深拓展,学科地位不断得到巩固 自2006年以来,在学科带头人杨宗辉教授的组织下,侦查学学科团队共举办了5次国内及国际学术会议,邀请了众多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到我校进行学术交流。分别是:“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发展与安全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刑事司法改革与侦查理论研究学术研讨会”、“职务犯罪侦查与对策学术研讨会”、“有组织犯罪问题学术研讨会”以及“反黑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不仅对推动我国侦查学理论研究和司法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使我院侦查学科地位得到了同行们的肯定。除了举办学术研讨外,学科组还先后组织多名教师以访问学者身份到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参加学术交流和参观学习活动,并与国外科研机构签订合作研究项目两项,进一步拓宽了学科研 - 10 - 究的视野和交流的途径。 3、人才培养特色鲜明 我校侦查学专业从1996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003年开始在刑法学专业中单独招收侦查学方向硕士研究生;2007年侦查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开始招生,侦查学学科已形成了涵盖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全面人才培养体系。具体而言,我校侦查学专业研究生教育现设有以下三个研究方向: 1、侦查基础理论方向。该研究方向的定位主要是为侦查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培养专门的理论教研型人才,侧重于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素养、广阔的研究视野和敏锐的前沿问题意识。因此,对于该方向我们将以侦查学学科体系、基本原理、侦查体制等方面为主要教学研究素材,引导学生思考和发现侦查理论与实务发展中所出现的前沿领域和热点问题,实现理论研究紧跟社会发展、理论创新源于热点争议。在课程设置上,今后我们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尝试改革学分及选课制度,将《侦查理论前沿》作为侦查基础理论方向的必修课程并增加学时及学分;在培养方式上,我们将通过组织该方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定期进行专题座谈、命题辩论、参加学术会议等途径,凸显精通侦查基础理论的培养特色。 2、侦查方法方向。该研究方向的定位主要是为侦查实践部门培养兼具理论功底、专业技能与创新能力的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以侦查决策指挥、侦查方法创新为其主要培养目标。为此,除侦查学及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外,我们还将对该方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侧重进行侦查技术、侦查程序、侦查措施以及策略方法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我们计划将《刑事科学技术》、《侦查方法研究》作为侦查方法方向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并将根据需要继续开设其他一些贴近侦查实务的专业课程。同时,还将通过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调研、案例演练、实习实践等多种形式,着重提高其应用创新能力。 3、物证技术方向。该研究方向的定位主要是为各类教学、科研机构以及司法实践部门培养专门的刑事科学技术人才,侧重于对学生进行技术知识、熟练操作以及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引导。对于物证技术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我们主要计划将加大对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人员及物资支持力度,更好地完善物证技术教学条件。同时在研究生课程设置上,将增加该方向的《物证技术》、《法医学》等课程的学时,彰显专业方向特色。今后,我们还计划为该方向单独开设《痕迹检验》、《文书检验》、《声像资料检验》、《电子物证》、《生物物证》、《微量物证》等一系列专题课程,确保学生能够自主选择个性化、具体化的知识结构及技能训练。 秉承我校“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依托本校经济、管理、法学三大主干学科的资源优势,我校侦查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不仅使学生精通侦查学专业相关知识,更能长期受到经济学和管理学特别是法学学科全面的知 - 11 - 识素养及研究方法的教育和熏陶,对实践中产生的侦查相关问题能够不拘泥于侦查学科自身的研究视角,而是采用“侦查之中研究侦查”、“侦查之上研究侦查”、“侦查之外研究侦查”的一体化思维方式,突出侦查学博士、硕士研究生重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特色,为司法实践部门和侦查学理论研究部门提供了具备国际交流和理论创新能力的复合型研究人才。 六、侦查学科的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政法职业道德,熟悉我国公安、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具备广博的刑事法学视野,并富有探索侦查学理论与实务前沿的前瞻意识,勇于开拓和创新,既能承担公安、国安、检察等国家机关的专门技术工作,也能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侦查学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具体要求为: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 (2)勤奋学习,学风严谨,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 成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 (二)生源要求和选拔方式 1、生源要求 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应较系统、深入地掌握刑事法学、刑事侦查、物证技术等领域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熟练运用侦查策略、侦查方法、安全防范对策及刑事技术,具有较强的实际运用能力,较高的计算机、外语水平以及较强的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所有报考侦查学博士学位的考生需取得相同或相近、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2、选拔方式 攻读侦查学博士学位的选拔方式为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分为笔试和复试两大部分。复试环节是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能的深度考察,对于提高选拔培养质量,特别是拔尖优秀创新人才选拔起着决定性作用,我校侦查学博士研究生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复试原则指导下,在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深度考查的基础上,积极 - 12 - 探索并践行科学的多元评价考核体系,对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方面提供了保证。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入学考试形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和单考。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考生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课程体系的设计方案及依据 1、学制与学分 本专业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3—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4—8年。侦查学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修完不少于20学分的课程,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8学分,任意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间,必修课共8门,27学分。指定选修课共6门,由硕士生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修2门,计5学分。任意选修课由研究生根据专业发展方向从全校硕士研究生任意选修课目录中选修。社会实践4-8周,计4学分。 2、课程体系 (1)侦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开课 开课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年 学期 第一外国语 4 68 一 秋 公共课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思潮 2 34 一 秋 学科 必 法学理论前沿 4 68 一 秋 基础课 修 课 侦查理论前沿 3 51 一 春 专业课 刑事科学技术前沿 3 51 一 春 侦查方法研究 2 34 一 春 选 全校任意 从当年博士生任意选修课修 2/4 34/68 一 秋、春 选修课 开课目录中选修1至2门 课 课程学分要求 20/22分 (2)侦查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开课 开课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年 学期 第一外国语 6 102 一 秋、春 公共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4 一 秋 犯罪学 3 51 一 秋 学科 必 刑事法学基础 3 51 一 春 基础课 修 侦查学基础理论 4 68 一 秋 课 刑事科学技术概论 2 34 一 春 专业课 侦查方法学 4 68 一 春 侦查理论前沿 3 51 二 秋 选 研究方向课 中外侦查史 3 51 二 秋 - 13 - 修 中外侦查制度比较研究 2 34 二 春 课 经济犯罪侦查 3 51 二 秋 职务犯罪侦查 2 34 二 春 物证技术 3 51 二 秋 法医学 2 34 二 春 全校任意 由学生从当年选课手册中4 68 选修课 任选2门 课程学分要求 36学分 (四)培养和学位的基本要求 1、培养环节的设置与要求 本专业采取以导师负责制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发挥本学科以及学院学术群体的整体优势,营造一个有利于博士、硕士生创造性思维培养的氛围。导师全面关心博士、硕士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学习和身心健康情况,使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人格修养得到全面提高。 在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上,根据侦查学应用性、综合性强的学科特点,鼓励并支持博士、硕士生深入各地、各级实践部门进行调研或学习锻炼。 2、质量保证的措施 (1)课程考核及学科综合考试 ?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要求,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撰写论文(设计)、撰写 调研报告 关于民族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就业的调研报告XX公司人才现状调研报告XX村综治维稳工作的调研报告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研报告 、口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但一般应有一定量的笔试。 ?博士生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采用“考试”形式,任意选修课可以采取“考查”或“考试”形式。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应进行“学科综合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具体要求按《博士培养办法》的规定执行。 (2)科研标准 本专业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的要求按照全校统一标准执行。正常毕业博士生在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取得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在CSSCI来源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不含增刊、专刊)、或国外专业学术期刊、或本学院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本人必须为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可为第二作者;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的,1部可以折算合乎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3篇;作为主持人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1项可以折算合乎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1篇。上述科研成果都必须是在学期间(入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取得,成果发表或取得时必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侦查学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 - 14 - 志,其应由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撰写时间不少于一年。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明确。论文撰写前,博士研究生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全面查阅文献资料,了解侦查学术前沿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题目,以体现侦查学学科的发展和最新研究成果。 第二,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原创性,学风严谨,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 第三,学位论文在理论与方法上应具有创新性,所研究的理论或方法在侦查学领域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能运用新视角、新方法进行探索、研究,对所研究的论题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第四,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能体现侦查学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论文整体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引证资料丰富、准确,论证层次分明,文字通畅,体现出作者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具有争创校级、省级乃至国家级优秀博士论文的实力和可能性。 七、侦查学科的建设规划 (一)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标志着一个学科的发展水平与专业特色。因此,研究方向的设置既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体现本单位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特色,又要做到相对稳定、持续发展。侦查学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依托我校雄厚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综合学科优势,将在现已设置的研究方向基础上,密切关注侦查理论与实践发展中具有重大影响或深远意义的新领域、新课题,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的趋势,使侦查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能够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具体而言,对研究方向的建设,我们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划: 1、侦查基础理论方向。该研究方向的定位主要是为侦查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培养专门的理论教研型人才,侧重于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素养、广阔的研究视野和敏锐的前沿问题意识。因此,对于该方向我们将以侦查学学科体系、基本原理、侦查体制等方面为主要教学研究素材,引导学生思考和发现侦查理论与实务发展中所出现的前沿领域和热点问题,实现理论研究紧跟社会发展、理论创新源于热点争议。在课程设置上,今后我们计划尝试改革学分及选课制度,将《侦查理论前沿》作为侦查基础理论方向的必修课程并增加学时及学分;在培养方式上,我们将通过组织该方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定期进行专题座谈、命题辩论、参加学术会议等途径,凸显精通侦查基础理论的培养特色。 2、侦查方法方向。该研究方向的定位主要是为侦查实践部门培养兼具理论 - 15 - 功底、专业技能与创新能力的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以侦查决策指挥、侦查方法创新为其主要培养目标。为此,除侦查学及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外,我们还将对该方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侧重进行侦查技术、侦查程序、侦查措施以及策略方法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我们计划将《刑事科学技术》、《侦查方法研究》作为侦查方法方向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并将根据需要继续开设其他一些贴近侦查实务的专业课程。同时,还将通过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调研、案例演练、实习实践等多种形式,着重提高其应用创新能力。 3、物证技术方向。该研究方向的定位主要是为各类教学、科研机构以及司法实践部门培养专门的刑事科学技术人才,侧重于对学生进行技术知识、熟练操作以及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引导。对于物证技术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我们主要计划将加大对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人员及物资支持力度,更好地完善物证技术教学条件。同时在研究生课程设置上,将增加该方向的《物证技术》、《法医学》等课程的学时,彰显专业方向特色。今后,我们还计划为该方向单独开设《痕迹检验》、《文书检验》、《声像资料检验》、《电子物证》、《生物物证》、《微量物证》等一系列专题课程,确保学生能够自主选择个性化、具体化的知识结构及技能训练。 (二)师资队伍 1、建设目标 (1)专任教师规模与结构。到2015年,侦查学专业现任教师由目前32人提高到40人。现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由目前的45%提高到60%;具有海外研修经历的比例提高至25%。 (2)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一支学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发展潜能的中青年学术队伍。 (3)制度建设。完善教师岗位聘任及硕士生导师聘任制度,强化同行专家评审力度,形成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深化外聘导师评聘考核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2、具体措施 (1)外引内培 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重点放在国内优秀侦查学人才的引进上,使侦查学专业博士、硕士点拥有一支国内一流的的导师队伍。同时,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采取设立青年教师创新基金的方法,鼓励青年教师开展具有创新性、前瞻性课题的研究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设立专项资金,资助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外名校访学和研修,提升科研能力,促进学术交流。 (2)强化外聘导师管理 一方面,要严格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外聘导师一般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热心研究生教育工作,学风严谨,为人师表;另一 - 16 - 方面,要规范外聘导师管理,应将外聘导师纳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正常管理之中,经常督促、检查工作、认真考核。 (三)人才培养 1、建设目标 根据侦查学科的实际情况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本专业培养规划目标是: (1)适度扩充数量,争取在2015年博士生年招生规模达到6人,硕士生年招生规模达到30人左右。 (2)全面提升培养质量,不断改进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使其成为科研与实际工作的有生力量。 (3)突出侦查学专业的特色,将金融、会计、保险、管理等学科与侦查结合起来,开拓经济犯罪侦查,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管理方面的研究,打造我校研究生培养的专业特色。 2、具体措施 (1)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充分调动学校、学院、导师和研究生等各方积极性,确保让最好的研究生到国外优秀大学和研究机构留学或联合培养。 (2)充分发挥“侦查学术沙龙”的作用,使其成为师生相互交流、学生相互交流的一个开放性平台,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3)设立名师、名人讲坛,为研究生与名师、名人面对面交流提供良机,以更好地了解学科发展前沿,激发学习兴趣。 (四)科学研究 1、建设目标 继续保持和发扬专业研究优势,拓宽研究领域、提高研究层次,特别是要与其他学科进行交叉研究,实现优势互补,使学术研究保持在国内领先水平。 2、具体措施 在导师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抓好科研队伍建设,在一些重大科研项目上发挥团体协作精神,形成科研合力;(2)合理确定科研项目和内容,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3)合理确定科研主攻方向,彰显特色;(4)不断提升科研水准,形成有重大影响力的科研成果;(5)制定完备的科研活动规范,形成公平、有效的科研竞争激励机制。 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应秉承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以科研创新为核心,以增强获取信息能力和科研实践能力为主要手段。具体而言: 其一,注重研究能力的培养。研究能力的培养应贯穿于教育观念、课程教学、导师指导、个人自学等各个环节之中。提倡研究式教学,创造良好外部条件,使研究生尽早接触或参与导师在研项目,强化对研究生科研素养的训练。注重培养 - 17 - 学生敏锐的问题意识、缜密的分析能力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其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导师应注意引导研究生关注社会现实问题,鼓励参加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和调研活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要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使其了解本领域的前沿问题、前沿理论,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表达能力,拓宽其知识面。 (五)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是维持学科生命力、推动学科发展的主要途径。为此,我校侦查学科拟在既有基础和平台之上,继续丰富和探索多样化、特色化的学术交流渠道: 1、定期开展各种本院及校内学术活动 本院及校内学术活动主要是指以学术沙龙、专题讲座、时事案例辩论等形式定期开展的学术活动。该类活动以侦查学在读研究生及专任教师为主进行组织,可邀请本院或本校相邻及相近学科的师生参与,就本学科内或学科间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与交流,是灵活、多样并且常态化的课外学术活动形式。其主要目的是丰富和开阔本学科的研究视野,增进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并促进学科研究的融通性和活跃性。 2、积极筹备和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 我校侦查学科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已积累了十分丰富的学术会议经验。先后组织筹备过“警察科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反黑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经济发展与经济安全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刑事司法改革与侦查理论研究学术研讨会”等十余次学术会议,邀请了众多国内外的知名专家学者进行交流;同时,我校侦查学专任教师也多次应邀参加了国内外的各种高层次学术会议并作主题报告,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今后,我们将继续紧跟学科发展的趋势与方向,认真调研、积极筹备,为扩大我校侦查学学科的影响力搭建更为广阔的平台。 3、努力推动侦查学国际交流与合作 受学科自身特性的影响,侦查学发展的国际化程度一直相对较低。但随着刑事司法理念和标准的融合,我们仍然需要关注并参与本学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推进我国侦查学的科学、深化发展。 (1)以学科带头人牵头,积极组织参与侦查学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2)以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互换项目等多种渠道为平台,积极组织指派侦查学专任教师和在读研究生出国访问、学习; (3)积极联系国外知名大学的法律教育机构,尤其是警察教育机构进行交流互访; (4)定期组织侦查学研究生赴国外进行国际游学活动; (5)专门组织召开关于侦查学教育培养的国际研讨会,更多地邀请国外专家学者,广泛了解和学习各种教育经验。 - 18 - (六)教学科研基本条件 为提高教育质量和研究水平,推进法学学科的集群化、专业化发展,我校在法学一级学科的规划中形成了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五位一体”的战略格局,打造出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法学航母”式发展模式,为我校侦查学的学科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平台和良好的条件。在此基础之上,今后我们还将为侦查学的教学科研进行如下建设: 1、继续加强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三个教学单位间的联系与合作,定期邀请校内专家为侦查学研究生及专任教师开办学术讲座,鼓励进行跨专业的交叉、融通型研究。 2、积极与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共同研究探索侦查学研究生的实验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多元化、自主性的学习途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我校法学图书馆的投入,专门针对侦查学教学科研的内容和要求更多地采集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和实务资料。 3、进一步密切与侦查实践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立足省内、面向全国,通过建立实习基地、联合课题攻关、聘请校外兼职导师等途径,为实现侦查学教、学、研、练的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4、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服务活动,鼓励学生走出校园、投身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思考和完善专业学术研究。同时,对于申报实践创新项目的研究生,给予学科配套资金的额外资助。 5、完善和加强学生工作,培养具有凝聚力和自律性的学科文化。以现有的学生自治组织——“侦查学社”为纽带,鼓励和支持侦查学研究生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为树立富有朝气的学生面貌和积极向上的教学科研氛围提供精神力量。 (七)经费保障 我校侦查学为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学校为本学科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同时,我们还将积极从其他多种渠道争取和筹集学科发展经费,实现侦查学学科建设的快速发展: 1、学院配套资金。 2、与其他科研机构或实践部门开展联合课题研究,争取研究经费。 3、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申报“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并提供配套资助。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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