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学校制度孕妇学校制度 孕 妇 学 校 制 度 1、按《余杭区妇幼保健健康基本标准》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孕妇学校》必须由专人负责。 2、孕妇一旦确定怀孕,必须接受孕产期卫生和保健知识的教育,通过放录像,讲课示教等形式向孕产妇讲授有关保健知识。 3、按孕早、中、晚、产褥期不同时期分别进行孕产妇保健知识宣教,使每位孕产妇都能接受教育。 、进行早孕卫生和优生知识,产前筛查的意义、临产知识、产4 褥期保健和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的知识的宣传。 5、孕28周后,指导孕妇和其丈夫进行孕期家庭自我监护,教会孕妇胎动计数方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