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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嘉一期平场土石方施工合同礼嘉一期平场土石方施工合同 龙湖?礼嘉项目一期平基土石方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重庆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将龙湖?礼嘉项目一期样板区平基土石方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施工,为了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龙湖?礼嘉项目一期样板区平基土石方工程 2. 工程地址:龙湖?礼嘉项目现场 3. 工作内容: 3.1. 按发包人提供的《龙湖?礼嘉项目一期平基施工图》以及本施工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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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嘉一期平场土石方施工合同 龙湖?礼嘉项目一期平基土石方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重庆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将龙湖?礼嘉项目一期样板区平基土石方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施工,为了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龙湖?礼嘉项目一期样板区平基土石方工程 2. 工程地址:龙湖?礼嘉项目现场 3. 工作内容: 3.1. 按发包人提供的《龙湖?礼嘉项目一期平基施工图》以及本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土石方平基施工。 3.1.1. 土石方平基:以发包人提供的《龙湖?礼嘉项目一期平基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土石方爆破、开挖、回填、装车外运、边坡处理、边坡支护基底开挖及回填、场内地上地下设施所需的保护措施等土石方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平基施工图要求为准。 3.1.2. 场区内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 3.1.3. 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居民或单位的协调工作。 3.1.4. 其他发包人书面委托承包人实施的工作。 4.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4.1. 工程验收标准: 按《建筑地基基础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GB50086—200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相关施工图说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2. 工程施工依据: 1 4.2.1. 《龙湖?礼嘉项目一期平基施工图》。 4.2.2. 《龙湖?礼嘉项目一期建筑总平面图》。 4.2.3. 《龙湖?礼嘉项目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4.2.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0-047-2006。 4.2.5. 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 4.2.6.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4.2.7.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4.2.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2.9. 地下管线和市政设施保护相关法规条例。 4.3. 技术要求 4.3.1. 填土区挖方时,对形成的临时土质边坡按1:0.5—0.75放坡,并采取减少斜坡的土方跨塌的措施。 4.3.2.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分层碾压夯实,小区内道路和施工临时道路回填区域回填要求为:道路设计标高-1.5米以下为90,的密实度;-1.5,-0.8米范围内应?93%;-0.8米以上应为94,。其于均为90%。 4.3.3. 对场内和周边的地上地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平基工作。特别注意:本工程按安全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爆破施工的部位应禁止爆破施工,所有相关费用已纳入平基土石方的综合单价中。 4.3.4. 填方选用填料应尽可能就地取材,选用碎石、砂夹石、粘性土、土夹石及经过破碎的岩石。淤泥、有机质土及腐蚀性生活垃圾不得作为填料。 4.3.5. 在建筑物范围内的填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300mm,推土机分层碾压厚度不得大于600mm;建筑物外的范围填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600mm,推土机分层辗压厚度不得大于1200mm。 4.3.6. 填方区位于水塘及荒沟时,在道路及建筑物范围内应全部清除其中的淤泥;在其他区域填方厚度大于8米时可采用抛石挤淤方法处理,填方厚度小于8米也应清除其中的淤泥。 4.3.7. 在雨季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橡皮土”。 4.3.8. 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石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4.3.9.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 4.3.10.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4.3.11.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4.3.12. 自行解决施工临时道路并维护畅通,在施工现场内不得损坏原有市政设施,必要时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 4.3.13. 平基土石方工程验收标准: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平基土石方相关施工图说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3.14. 施工过程中服从监理人员的质量监督及协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做好与兄弟单位的施工配合及协调工作。 4.3.15. 在施工期间平基施工单位应服从监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平衡安排。尊重政府及相关各执能部门的意见,并听从安排。 4.3.16. 平基施工进场开工前,在最新测绘的原始地形图(电子板)绘制10m*10m(或5m*5m)原始地貌方格网图,并计算出挖、填,及外运工作量,经发包人和监理复核确认,作为土石方挖、填平衡计算和外运弃土石方竣工结算的依据。该图及其电子文档由施工单位分别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备案。 4.3.17. 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等施工;施工方人员的安全由施工方负责,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生命财产的伤害及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4.3.18. 施工和生活用水电安表计量,按市政有关部门收费标准支付水电费给发包人,未安表计量,则按本合同总价的0.5,付费给发包人。 4.3.19. 当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受平场土石方施工影响时,施工方需负责协调周围关系。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任何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以及相应责任均由施工方独自承担。 4.3.20. 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同时还须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关于本工程有关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及办法。施工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3.21. 进场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市政府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第164号)精神,完善相应的道路喷淋措施,控制扬尘。 4.3.22. 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作好文明施工工作,完善场地出入口的大门、工程标牌(五牌二图)、完善出入口道路的硬化以及冲洗设施,并控制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 5. 工程工期: 3 5.1. 2007年11月15日,2008年1月15日,共60个日历天 ,其中阶段工期要求如下: 5.1.1. 一期工程2、3、6、30、31、32栋范围内平场2007年11月25日之前完成平场。 5.1.2. 一期工程4、5、7、8、9、10、11栋范围内平场2007年12月5日之前完成平场。 5.1.3. 一期工程1、23、24、25、26、27、28栋范围内平场2007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平场。 5.1.4. 一期工程12、13、14、15、16、17、18、19、20、21、22、29栋范围内平场2008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平场。 5.2. 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令为准,未经发包人许可,各分段的总日历工期不得调整。 5.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包括阶段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若因承包人延期原因影响土建总包单位进场实施,承包人还需支付发包人本合同价款3%的工期违约金。因政府行为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工期顺延,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费用。 6. 合同价款: 6.1.1. 本合同工程暂估合同价款人民币445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伍万伍仟元),实际合同价款以结算为准。 7. 结算办法: 7.1. 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报价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均为暂估工程量,工程结算时依据《合同附件03:报价文件-土石方工程报价清单总说明》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计算工程量。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均按《合同附件03:报价文件-报价清单》中所列的综合单价执行。 7.2. 工程变更项目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7.2.1. 报价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单价执行。 7.2.2. 报价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按类似项目单价执行。 7.2.3. 报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合理市场价格原则执行。 8. 付款办法: 8.1. 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不付预付款,工程款按建设单位审定的月度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控制在合同暂估价的80,,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结算后发包人付清工程尾款。本合同全部工程款的80,发包人用6个月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以后,另20,发包人用银行转账支付给承包人。如承包人需要提前支付承兑汇票,贴现所发生的利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 9.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委派刘辉为发包人现场负责人,罗庆为发包人现场代表。 9.1.2. 向承包人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完整的平基竖向施工图,现场向承包人移交坐标点和水准点;组织施工图设计和技术交底;及时解决现场有关技术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 9.1.3. 协调现场施工工作面;协助平衡土石方调运;审核承包人的各施工方案(包括整体施工方案及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工程验收。 9.2. 承包人责任 9.2.1. 委派 为承包人现场代表。 9.2.2. 按发包人提供的平基土石方竖向设计施工图说、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发包人的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工程施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经发包人审核后实施;工程竣工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 9.2.3. 服从发包人的协调调度,按本《合同附件02:关于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等施工;承包人人员的安全由承包人负责,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生命财产的伤害及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9.2.4. 承包人应组建健全的总包施工管理班子,统筹组织协调总包施工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质量、施工方法等工作,包括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平基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施工及发包人确定的综合管网主管网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管理工作,做好交叉施工管理及配合。 9.3. 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管理班子无法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无条件更换现场班子人员。 10. 违约责任 10.1. 本合同签章生效后,到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以前,发承包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为违约,违约一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5,赔偿给对方违约金。 10.2. 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或不按设计施工图纸、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或承包人不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规定施工;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现,除承包人应立即纠正整改外,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20000元违约金。上述情节严重;或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协调调度;或承包人管理和实施能力不能有效地满足本工程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5 10.3. 在发包人发出工程接收书面证明,或因承包人违约而引致发包人终止合约,或因中国政府或重庆市政府政策的改变,或合同有关条款所述原因而令工程停工,发包人有权指令承包人全部撤离现场,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发出通知后7天之内,无条件全部撤离现场。承包人不可以任何理由(如工程结算等一切理由)而拒绝或拖迟撤离施工现场。如承包人不按通知时间撤离现场,则发包人将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使承包人撤离现场,因上述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和后果将由承包人承担,并且发包人将按每天金额人民币5,000元作为撤场拖期罚金及按照违约逗留天数要求承包人承担支付义务。承包人全部撤离现场是指承包人连其所有的分包商将其一切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临时建设、以及其它一切属于他的物料全部撤出施工场地,并将施工场地打扫清洁、平整,以达到发包人/工程监理满意的程度。 10.4.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终止合约的,发包人除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对承包人所实施且经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进行计价外,其他如进行配合拆迁(包括与当地及周边居民的青苗补偿等其他补偿费用、场内临设、机械进出场等一切为本工程开办所付出的其他费用均不再进行单独计算。 10.5. 爆破施工应严格控制药量,对建筑物基础以下的岩石造成的裂纹深度不得超过10cm,若在建筑物基础开挖施工中发现这种爆破裂纹,每一处裂纹扣罚承包人1000元质量违约金。 10.6. 承包人必要时采取人工或机械挖掘,以防止因爆破影响边坡稳定及破坏边坡持力层的完整性。因承包人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或因承包人未能严格控制爆破药量原因造成边坡的持力层的破坏带来的发包人成本增加(如锚杆锚固深度增加等),应由承包人承担。 10.7. 本合同承包人不论任何原因,不得向发包人提出调整变更综合单价价格的要求,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0.8. 承包人已充分踏勘并了解了本合同工程的拆迁状况,并充分考虑了可能出现的民扰情况,并承诺配备足够的人力及机械,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在本合同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克服民扰并确保本合同范围内工作正常开展,拆迁配合(包括与当地及周边居民的青苗补偿等其他补偿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计费。因承包人配合不力造成拆迁缓慢,或由此造成的合同工期延误均已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因此延长合同工期。 11. 其他 11.1. 本工程由 进行监理。 11.2.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结清款项后本合同执行完毕,本合同一式七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三份,监理公司执一份。 6 11.3. 本合同未尽事项和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发承包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涉及第三方利益受到损害时,由承包人提出证据证明承包人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 11.4. 本合同签约地点:重庆市市江北区北城天街北岸星座6,7楼。 11.5. 以下附件经承包人同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01: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补充条款 合同附件02:关于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 合同附件03:报价文件 土石方工程报价清单总说明 报价清单 发包人: 承包人: 负责人: 负责人: 承办人: 承办人: 二00七年 月 日 7 合同附件01: 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补充条款 为了统一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办法,提供准确的预(结)算编审依据,减少工作中的反复,提高工作效率,特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提出如下规定: 1 基础工程结算:各承包人应配备足够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 1.1 基础土石方现场收方 1.1.1 挖孔桩收方:挖孔桩的总高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桩底的高度,断面尺寸按设计,挖孔桩的总高度、护壁的高度、以及挖孔桩土石的高度分别以现场实收为准,如需扩大头的桩,其扩孔的高度按设计高度。 1.1.2 基坑收方:基坑的高度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坑底的高度,基坑的长度宽度按设计和有关计算规则,只收基坑的深度以及土石高度。 1.1.3 地梁、挡墙基础(带形基础)、管沟收方(即没有嵌岩要求的基础):此部分收方长、宽按设计,深度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设计的地梁、挡墙基础、管沟底面标高,现场收方只需确认土石的高度或比例。 1.2 现场收方的准备工作 基础施工前承包人与发包人和监理共同在基础平面图上确定各基础的基础自编号,现场收方以基础自编号形成收方资料汇总。 承包人应作如下准备:一个硬质文件夹、记录数据的统一表格、钢卷尺(下端需吊有重物,最好是线锤)、一把小卷尺、至少两名工作人员(测量和记录)。每次基础收方应先向造价工程师提交需收方基础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1.3 现场收方的操作流程 基础开挖到设计的要求,由监理、发包人工程师(设计、地勘)验收合格(或整改后复查验收合格),发包人工程师通知造价工程师到现场收方,施工方提供一份经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签字的本次要收方的基础桩号(自编号),按本文《基础土石方现场收方》分别进行现场收方,双方各作记录,现场收方完成后,三方(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及时当面核对数据并在承包人的原始记录上签字,承包人以原始记录为依据整理成正式收方工程量汇总表格(加盖承包人公章)及经手人签字,交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以此作为基础工程基础土石方结算依据。 1.4 基础结算时间安排:基础竣工并经设计、地勘、质监、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20天,承包人编制完成基础工程结算并提交给发包人,由发包人安排时间审核承包人的基础 8 结算。 1.5 基础结算审核资料 基础竣工并经设计、地勘、质监、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承包人即可办理基础结算。承包人办理基础结算应向发包人提供如下结算资料:基础结算书2份(分别提交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经发包人和监理审定的挖孔桩(钻孔桩)单桩基础土石方现场收方工程量汇总表1份,施工场地交接平面高程验收记录1份,基础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1份,基础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现场有关经济技术签证单1份,基础结算工程量计算书1份,以及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2 主体工程预算 2.1 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图预算 2.1.1 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时间以发包人具体安排的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各阶段时间为准。 2.1.2 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以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说、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经监理及建设方审批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选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发包人施工界面通知、甲供材料及设备明细表及认价通知书和发包人《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等为编制依据。 2.2 主体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 2.2.1 主体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时间以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作计划各阶段时间为准。 2.2.2 主体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以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说、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经监理及建设方审批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选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发包人施工界面通知、甲供材料及设备明细表及认价通知书和发包人《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等为编制依据。 2.3 主体施工图预算审核资料 承包人在发包人安排的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并提交2份施工图预算给发包人,同时还应提交的资料包括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经监理及建设方审批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供材料及设备明细表及认价通知书,施工图预算主要工程量计算稿,套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3 工程结算 3.1 土建工程结算 9 3.1.1 土建主体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以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作计划各阶段时间为准。 3.1.2 土建主体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以工程施工图说、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选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发包人材料设备认价通知书和发包人《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等为编制依据。 3.2 安装工程结算 3.2.1安装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以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作计划各阶段时间为准。 3.2.2 安装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以工程施工图说、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选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发包人材料设备认价通知书和发包人《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等为编制依据。 3.3 工程结算审核资料 承包人在发包人安排的工程结算编制阶段时间内,完成工程结算的编制并提交2份工程结算给发包人(土建或安装工程),同时还应提交的资料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单、发包人材料设备认价通知书,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单,设计变更调整结算工程量增减对照表和调整工程量计算式,工程结算主要工程量计算稿,套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4 其他工程结算 4.1 零星(委托)工程预(结)算 4.1.1 零星(委托)工程预算应在相关工程开工以前编制完成,经发包人审定后签订零星(委托)工程合同或零星工程委托书;并在零星(委托)工程完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20天内向发包人办理结算。 4.1.2 零星(委托)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应提交预(结)算书1份、零星(委托)工程合同或委托书、现场验收合格记录、现场收方或变更通知书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4.2 现场签证结算 4.2.1 现场签证结算指不能在工程结算中办理的各种签证单的结算,现场签证结算应在相关工程完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20天内向发包人办理结算。 4.2.2 现场签证结算审核资料应提交预(结)算书1份、现场签证1份、现场验收合格记录、现场收方单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5 工程预(结)算书编制要求 5.1 工程预(结)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封面(按内容填写完整)、编制说明、工程取费 10 表、三材汇总表、材料价差表、工料分析汇总表、工程预(结)算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群体工程还包括各单位工程造价、主要材料汇总表和指标分析汇总表。 5.2 工程预(结)算书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5.2.1编制依据,包括合同、图纸、执行定额、材料计价依据、承包人计价计费依据等。 5.2.2 工程范围及内容:包括施工图、竣工图、工程师核发的施工任务书所明确的施工界面、工作内容。 5.2.3 开、竣工时间。 5.2.4 工程预(结)算执行的定额和执行定额中需说明的问题。 5.2.5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5.3 土建工程按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砖石工程、脚手架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及其他(大型机械的费用、垂直运输、降效等)等分部和分项工程顺序编制施工图预算。安装工程按专业分系统分部和分项工程顺序编制施工图预算。 6关于预结算审核 6.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的预结算编制审核时间,安排好预结算的编制和相关人员参与,配合与发包人委托的相关预结算编制审核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对预结算的审核工作。所有预结算审核的地点,原则上都安排在发包人现场办公室。 6.2由建设方建立预结算核对人员考勤制度。按相应的工作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承包人预算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预结算审核时,应提前一天向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相关预结算编制审核单位(监理公司或造价咨询单位)提出请假并经同意。承包人预算人员无故迟到累积达三次或无故不到场一次,发包人可不再与承包人核对,而以发包人编制的预算或结算为准。 6.3在预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相关预结算编制审核单位发生意见不一致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相互理解的态度,平等协商解决。双方确实暂时不能达成一致时,先做好记录登记在册,继续进行其他工作,留存的分歧意见待一定时候由双方领导进行协商确定。 6.4承包人的预结算人员与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相关预结算编制审核单位,对每天预结算核对的进度进行记录。双方人员应共同协调好预结算审核进度,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预结算审核工作。 7违约处罚 11 7.1 各承包人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经发包人检查承包人未配备足够的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除限期要求承包人配备相应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外,另对承包人处以500元违约罚款。 7.2 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时间和发包人具体安排的竣工结算计划时间,编制完成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并报送发包人,承包人不按时报送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或经发包人催促后仍不按时报送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不再要求承包人报送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将在发包人认为合适的时间按财政部、建设部二??四年十月二十日颁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7.3 承包人除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和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计划时间内,编制完成完整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和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一次报送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和相关资料不完整,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交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再次出现资料报送不齐全、不合格,发包人将在12个月内不再安排承包人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验收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和相关资料后,只对该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范围内的工程量和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此外承包人零星再增加的该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以外的结算项目和相关资料,发包人不再接受,也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7.4 承包人在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相关预结算编制审核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协商解决问题,共同完成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编制审核工作;承包人不积极配合,故意扯皮,恶意拖延审核时间(包括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审计单位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的工作),发包人可以拒绝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停止进行该项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在12个月内不再安排承包人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7.5 承包人报审的工程预(结)算总价超过双方审定预(结)算价的6,,发包人处以承包人审定的预(结)算总价6‰的违约金。 7.6 工程竣工,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设计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一个月内无条件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并撤出现场,承包人撤出现场与工程结算或其它任何 12 纠纷事宜无关,如承包人拒不撤出现场或延期撤出现场,发包人拒绝支付承包人全部工程余款或按承包人拖延时间的10倍时间延期支付承包人全部余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13 合同附件02: 关于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相关内容,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技术资料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工程施工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经我公司研究作以下规定: 一、关于项目管理班子 1、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未经发包人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若每月超过五法定工作日不在施工现场,当月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且工程竣工前不于补付此款。 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足或达不到相应工作职责素质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检查和考核(包括结合每月对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和考核),要求补充或更换不合格人员,但未补充或更换到位前,不予支付承包人当月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于补付此款,直到承包人补充或更换人员,经监理组织发包人及相关人员检查合格,再开始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关于项目技术管理 1、任何单项工程施工前未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擅自施工或虽已作施工技术交底但无交底记录,每发生一项,扣付承包人当月工程进度款10,且工程竣工前不于补付此款。 2、单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而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有施工方案不按施工方案执行,每发生一项,扣付承包人当月工程进度款10,且工程竣工前不于补付此款。 3、工程档案资料必须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若经发包人或监理组织检查,发现未满足要求,由承包人整改完成并直至经检查合格,同时扣付承包人当月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于补付此款。 三、关于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1、承包人应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设备质量(包括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材料、设备进场或使用前须按相关材料设备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和报检。发生材料、设备验收不严、不报检,致使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流入施工现场或使用在工程上,除承包人及监理还应承担合同相关违约责任及处罚,返工和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包括发包人的名誉损失)外, 14 扣付承包人当月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于补付此款。 2、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前必须实行自检、互检及交接检的“三检制”。若经发包人、监理或质监站复查,发现有任何分项工程未能达到或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除返工整改达到相关标准,承担合同相关违约责任及处罚外,扣付承包人当月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于补付此款。 3、经监理、发包人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图说、规范要求,承包人除无条件整改外,并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5倍扣除不合格项目的工程进度款。 四、关于项目文明施工、安全管理 1、若发生现场重大安全事故,除承担相应的合同违约处罚外,扣付承包人当月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于补付此款。 2、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每月经发包人及监理组织检查,发现承包人不合格项目,缓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直至整改并经检查合格。 五、关于项目进度管理 1、承包人项目经理须组织项目总、分包相关人员根据发包人安排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总、分包的工程进度计划,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由于总包单位协调组织管理不到位,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配合等方面出现扯皮,除按有关规定对总、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外,扣付总包单位当月10,的工程款。 2、承包人(包括分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每月按时编制和提交工程甲供材料需用计划,甲供材料计划提交时间延迟1天,当月的工程进度款延迟10天拨付,依此类推。甲供材料计划数量应认真计算,计划内容完整,编制人、审核人及签章齐全,如经发包人或监理审核,发现计划数量出入超过3%(含3%)以内,不对承包人计划进行计较,超过3%以上,数量出入每再超过1%,扣付承包人当月工程进度款10,,依此类推。 3、发包人因项目销售需要,要求承包人配合,承包人不愿配合致使发包人另行安排承包人,或虽接受了任务,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分别缓付该月工程进度款50,。 发包人 : 承包人: 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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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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