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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民生人寿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民生人寿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保险[2015]年金保险004号 附件2-2: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号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 被保险人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1条 , 签收本附加合同次日起十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第1...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民生人寿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民生人寿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保险[2015]年金保险004号 附件2-2: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号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 被保险人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1条 , 签收本附加合同次日起十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第1.3条 , 您有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权利„„„„„„„„„„„„„„„„„第6.3条 , 您有保险单借款的权利„„„„„„„„„„„„„„„„„„„„„„第6.4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8.1条 ,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2条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9.2条 ,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3.2条 ,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 10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 9.3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您与我们的合同 5.您的个人账户 9.4 年龄计算与错误处理 1.1 合同构成 5.1单独账户 9.5 合同效力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个人账户价值 9.6 联系方式变更 1.3 犹豫期 5.3 个人账户结算 9.7 合同内容变更 1.4 保险期间 6.现金价值权益 9.8 失踪处理 2.我们提供的保障 6.1现金价值 9.9 争议处理 2.1 保险责任 6.2退保费用及部分领取费用 10.释义 2.2 责任免除 6.3 个人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 10.1 有效身份证件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6.4 保险单借款 10.2 毒品 3.1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10.3 酒后驾驶 3.2 保险事故通知 7.1效力中止 10.4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3.3 保险金的申请 7.2效力恢复 10.5 无有效行驶证 3.4 保险金的给付 8.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10.6 现金价值 3.5 欠款的扣除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0.7 利息 3.6 诉讼时效 9.其他需要您关注的事项 10.8 保证利率 4.如何交付保险费 9.1 投保范围 4.1主险合同特别约定 9.2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4.2 保险费的交付 4.3 初始费用的收取 第1页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本公司规定的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1.1 合同构成 险合同”)上。主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 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合同条款为准。如果主险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 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自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 载明的日期为准。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份、保险费到期 日和保险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天,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次日起,有十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合同,如果您认1.3 犹豫期 为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 交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10.1)。自您书面 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1.4 保险期间 我们提供的保障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2.1 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 1、身故保险金 合同终止。 除另有约定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满三年后,且本附加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当时本公司规 2、年金 定的最低金额,年金受益人可以选择向本公司提出按以下约定之一分期领取年金的申请: 1、年领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及之后的每个首次领取日对应的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当时 个人账户价值的2%给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第2页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月领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及之后的每个首次领取日对应的每月对应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0.2%给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上所载明的满期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满期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 3、满期保险金 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2 责任免除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 (3)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 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0.2);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0.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0.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 (见10.5)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见10.6),本附加合同终止。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合同终止。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 除另有指定之外,本附加合同年金和满期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1 受益人的指定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您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和变更 保险人同意。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只能于保险事故发生之前,且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本公司收到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本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3.2 保险事故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3页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身故保险金 3.3 保险金的申请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 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 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2、年金和满期保险金 年金和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年金或满期保险金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被保险人生存证明。 3、如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3.4 保险金的给付 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返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本附加合同有3.5 欠款的扣除 保险单借款或其他欠款时,则本公司扣除未清偿的保险单借款、其他欠款及应付利息(见10.7)后给付。 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3.6 诉讼时效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如何交付保险费 如果您投保了本附加合同,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对主险合同或依附主险合同的其他附加险4.1 主险合同特别约 合同做如下特别约定: 定 1、主险合同或依附主险合同的其他附加险合同除满期保险金外的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和年金等生存保险利益的受益人为主险合同投保人。 2、主险合同或依附主险合同的其他附加险合同除满期保险金外的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和年金等生存保险利益及保险单红利将自动作为保险费进入本附加合同的个人账户。 第4页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包括您自主交付的保险费和按相关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 4.2 保险费的交付 自主交付的保险费包括趸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两部分: 自主交付的保险 1、趸交保险费 费 您可以在投保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但应符合我们的规定。 2、追加保险费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您可以随时向我们申请追加保险费,但每次追加的保险费应符合我们的规定。 您自主交付的保险费,经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 按相关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来自于主险合同或依附主险合同的其他附加险合同在终止前所 按相关约定自动 产生的各项除满期保险金外的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和年金等生存保险利益及保险单红利。 转入的保险费 自动转入的保险费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您每次交付保险费时,我们收取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作为初始费用,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计4.3 初始费用的收取 入个人账户。 1、 对于您自主交付的保险费,我们收取的初始费用为您自主交付保险费的3%; 2、 对于按相关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我们不收取初始费用。 您的个人账户 , 为履行保险责任,根据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为万能保险产品设立单独账户,该账户5.1 单独账户 资产的投资组合及运作方式由我们确定。 为履行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明确您的权益,我们将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时在万能账户中为您设立本附加合同的个人账户。 本公司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后三十日内向保单持有人寄送保单状态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个人账户价值按如下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计算: 5.2 个人账户价值 1、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按计入数额等额增 加; 2、 我们每月结算保单利息后,个人账户价值按结算的保单利息等额增加; 3、 如果您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在我们收到您的部分领取申请书后,个人账户价值按您实际领取金额与本附加合同约定收取的领取费用两者之和等额减少; 4、 若您按条款约定提出分期领取年金,则个人账户价值按条款2.1相关约定等额减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个人账户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每月一日为结算日。 5.3 个人账户结算 我们每月根据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万能保险单独账户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上个月 结算利率 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起六个工作日内公布。结算利率不低于保证利率(见10.8)。 保单利息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或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结算。我们按本附加合同每日二十四时的个人 保单利息 账户价值与日利率计算当日保单利息,并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结算时保单利息。 在结算日零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附加合同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公布的结算利率对应的日利率。 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附加合同当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本附加合同规定的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 第5页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价值权益 , 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等于个人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 6.1 现金价值 退保费用或部分领取费用是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附加合同或者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时本公6.2 退保费用及部分 司收取的费用,本附加合同的退保费用及部分领取费用为零。 领取费用 6.3 个人账户价值的1、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且被保险人当时未发生保险事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 个人账户价值。每次部分领取的金额及部分领取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我们当时规定的最低部分领取 金额。 2、您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时,须填写部分领取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被保险人的生存证明; (4) 如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我们自收到上述证明和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您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金额扣减本附加 合同约定收取领取费用后的金额。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您对主险合同申请保单借款时,本附加合同应同时进行保单借款,借款比例和利息计算方式与6.4 保险单借款 主险合同一致。您不能单独对本附加合同进行保单借款。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 若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同时中止。 7.1 效力中止 在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且不结算保单利息。 若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您可自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日起二年内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本7.2 效力恢复 公司协商并达成协议,自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个人账户价值自效 力恢复之日起按照公布的结算利率结算。本附加合同效力应当与主险合同的效力同时恢复,本 公司不单独接受本附加合同效力的恢复。 本公司与您自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未达成复效协议的,本附加合同终止。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起,8.1 您解除合同的手 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续及风险 您解除本附加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本公司自收到上述证明和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您返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解除合同后,受益人不能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6页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需要您关注的事项 , 本附加合同投保范围与主险合同一致。 9.1 投保范围 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您说明本附加合同的内容。 9.2 明确说明与如实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告知 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返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们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返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附加9.3 本公司合同解除 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将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权的限制 责任。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若发生错9.4 年龄计算与 误按下列规定办理: 错误处理 真实投保年龄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并向您返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本附加合同的效力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自动终止: 9.5 合同效力 1、主险合同期满或终止; 2、本附加合同期满; 3、出现主险合同或本附加合同内的其它约定终止情况。 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后,除另有规定外,我们不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或被保险人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以9.6 联系方式变更 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若您或被保险人未作前述通知的,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视为已通知您或被保险人。 您或被保险人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未及时通知本公司,可能导致本公司有关通知无法送达您或被保险人,由此而导致的保险单失效及您或者被保险人其它保险利益的延误和丧失由您或被保险人来承担。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附加合同有关内容,变更本附加9.7 合同内容变更 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我们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以判决宣告日为被保9.8 失踪处理 第7页 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人身故日。 若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后三十日内将领取的身故保险金返还本公司,本附加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本附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9.9 争议处理 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10.1 有效身份证件 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10.2 毒品 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或呼气酒精含量达到或10.3 酒后驾驶 超过一定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10.4 无合法有效驾驶 (1) 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证驾驶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 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指下列情形之一: 10.5 无有效行驶证 (1) 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 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10.6 现金价值 分金额。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中提到的利息一律按年复利方式计算。 10.7 利息 110.8 保证利率 ,,121-1,保证年利率,,,,,,本附加合同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3%,对应的日利率= 当月实际天数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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