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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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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施工)第一章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施工) ,简单比价法, 0 编制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 编制日期, 二?一六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 为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特制定《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以下简称标准文本,。 二、 本标准文本主要适用于本市应当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本标准文本以单价合同作为主要的编制基础,如采用其他合同形式,需做修改。 三、 考虑到本标准文本有多处引用条款,建议使用过程中对条、款、项...

第一章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施工)
第一章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施工) ,简单比价法, 0 编制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 编制日期, 二?一六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 为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特制定《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文本》,以下简称标准文本,。 二、 本标准文本主要适用于本市应当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本标准文本以单价合同作为主要的编制基础,如采用其他合同形式,需做修改。 三、 考虑到本标准文本有多处引用条款,建议使用过程中对条、款、项等序列编号不作调整,评标办法除外,,如该编号无相应内容的可作编号空缺, 1 如需增加条款的可按序添加编号。标准文本中用相同序号标示的或以“?”标示的,供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不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特别需要注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条款完全是一一对应关系。文本中标明“注”的内容为提示性文字,系帮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便于理解使用,正式文本应不包括此类文字。 四、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招标公告必须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一致。 五、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用“投标人评标现场答辩”形式的,宜在评标办法中增设投标人评标现场答辩相应分值的内容。 六、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专用合同条款的填空内容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合同的通用条款不得修改。 七、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内的有关报价条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所选用评标办法的评审因素选择使用。 八、 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或设计单位编制,并与本标准文本其它各章相衔接。 九、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系示范性内容,以空格所示的第二节和第三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标准文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2 十、 本标准文本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适当进行修改,有增减、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粗体字。 十一、 在使用过程中如对本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交易管理科。 3 报建编号, 标 段 号, ,招标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如有, 招 标 人, ,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公章, 0 招 标 工程师, ,执业章, 备 案 单 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备案章,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附件: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 ..............................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简单比价法 ....................................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4 第一节 协 议 书 ................................................. 35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 37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 38 第四节 合同附件 ................................................ 4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78 第六章 图 纸 ..................................................... 8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8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8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名称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标段号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招标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描述 ,注,园林绿化工程填写景观绿化,m2,、以及相关建设内容等, 建设规模 项目类别 ?单独立项的绿化项目 ?配套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工程总投资,万元, ,注,指项目立项批复总投资, 标段建安造价,万元, 标段最高限价,万元, 施工工期,日历天,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资质要求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 足。 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项目负责人以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mis.ciac.sh.cn,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指200项目负责人资格 万元(含)以上,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有《建 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书。 其他说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天以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需提供资料 ,3, 网上报名凭证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 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合格分以本市定期公布的为准, ,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工程师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文件工 投标保证金,万元, 图纸押金,元, ,如有, 本费,元,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制造局路130号17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信息网,, 媒体名称 ,本表必须与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一致,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1.1.2 招标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名称, 地址, 招标工程师, 1.1.3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项目名称 1.1.4 立项文件及文号 1.1.5 建设地点 1.1.6 建设规模 项目管理单位 ,如有, 项目设计单位 1.1.7 相关 勘察单位 单位 监理单位 ,如有, 1.2.1 建设资金来源 1.2.2 项目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3.2 计划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要求的节点工期,,如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1.3.3 质量要求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资质条件 投标,1, 人应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项具备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本标1.4.1项目负责人资格[指200万元(含)以上],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段施,2, 要求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有《建筑施工工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条件 称证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不组织 ?组织 1.9.1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不召开 ?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召开地点,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1.10.2 年 月 日 时 分 间 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专业工程名称 专业工程暂估价(万元) … 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专业1.11.1 工程暂估价 … 专业工程暂估价 万元,材料暂估价 万元,暂估价合计 万 元,占本标段建安费用比例 %。 2.1.1投标单位需进入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清单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9, ,清单招标?电子招标,服务平台?下载清单文件, 6 ?无需提供 ?需要提供,包括内容,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任职业绩所附支持性材料,中标通知书 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基本资料所附支持3.1.1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中主要业绩所附支持性材料,投标人按实际情性材料 ,8, 况自行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所附支持性材料,竣 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所附支持 性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其 ,9, 他材料 3.1.2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其 ,2, 他材料 ?商务标,投标报价电子文件应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数据文件标 准,VER1.0-2015,》,并通过由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工程 量清单数据文件标准校验及数字签名工具》完成数据文件标准符合性检3.1.4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验。通过后,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进行数字签名并压缩生成文件后缀 名为BS4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技术标 3.2.1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3.3.1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单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以如下形式转出, 1、贷记凭证,2、网上银行,3、电汇 开户名,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交易分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中山北路支行 3.4.1 投标保证金 账号,310066700018010060968 注,1、投标保证金汇出必须填写报建编号、标段号、项目名称的简写字 样。 2、开户名使用全角状态下的括号 3、由于到账需要时间,请各投标单位提早转出,以免耽误投标 4、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视为自动放弃对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7 ,以到账之时为准,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6.3 技术标页数 不应超过 页,不包括封面、图纸、封底, 盖章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必须签字和盖 章的章页。 3.6.4 盖章和签字要求 盖章和签字要求,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 理人章,或签字,,造价人员章,或签字,并盖专用章,项目负责人章,或 签字,并盖执业章。 ,1,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人中标后需另行提供副本 份,, 综合单价分析表,1份,,如需, ,2,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4份, 3.6.5 投标文件份数 ,3,电子文件,全部投标文件的电子版1份,商务标备用电子文件1份。 为防止商务电子文件读取失败,建议电子文件一份为载入光盘,一份为U 盘由授权委托人携带。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1,商务标,单独成册,其中, 综合单价分析表,如有,可装订在正本中,也可另行成册,, 3.6.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2,技术标,单独成册。 ,3,电子文件,载入光盘或U盘。 ,4,附册,投标人基本资料所附支持性材料,如有, ,1,、,2,、,4,册的装订均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 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装订。 商务标与技术标,?不分开包装 ?分开包装 正本与副本, ?不分开包装 ?分开包装 4.1.1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 投标文件电子版,含备用电子文件,,单独包装 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8 招标人, ,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1.2 投标文件封套标记 投标人: 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还应清楚地标明“电子版”字样。 商务标与技术标、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的,还应清楚地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正本”或“副本”字样。 4.2.1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4.2.2 标地点, ?否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退还安排, 特别注意,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代表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人 一、法定代表人为项目负责人出席的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回单凭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回单凭证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包含自2011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二、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出席的需携带,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5.1.1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提交的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投标保证金回单凭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回单凭证复印件, ,6,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包含自2011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8,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员情况表》 9 ,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含条形码, 三、若投标人代表不是项目负责人本人的,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注: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需提供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封口处是否加盖了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5.1.2 开标前密封情况检查 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园林绿化工程, %-- % 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3%~8%,本市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5.3.5 合理最低价下浮范围 整。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浮区间,如3%,4%、3%,5%、3%,,6, ,下浮率取整, 6%……5%,8%等。项目具体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时 抽取。 5.3.5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先到先开 ?后到先开 ,5, 依法组建, 6.1.1 评标委员会组成 ?配套园林绿化项目,评委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单独园林绿化项目,评委会成员为7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7.1.1 中标人 ?是 ?不提供 7.3.1 履约保证金 ?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7.4.3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其他, 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9.5 地址, 上海市制造局路130号17楼 其委托的具体监督机构 联系电话, 51586919 10 其他注意事项 否决投标条款详见评标办法 10 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工程师,指具有所在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的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或岗位证书,受招标代理机构授权,主持本标段招标代理工作的代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立项文件及文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标段的项目相关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 本标段的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本标段的代建人,或为本标段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如有, 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是指为本标段提供施工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和提供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财务监理人。,如已确定,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条件,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与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应依据共同投标协议所规定的分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2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重新招标后,原投标人在前次投标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知识产权和保密 1.6.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6.2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踏勘时 13 间、踏勘集中地点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踏勘。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参加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解答。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文件的澄清将被作为补充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1 偏离 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在投标函附录中作出其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12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中标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4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和第2.3款发出的所有补充招标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2.2.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有特别规定外,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2.2.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2.2.3按本章第2.2.1项、第2.2.2项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15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作为补充招标文件发放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主动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3.3投标人收到补充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向招标人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收到。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商务标 ,1,投标承诺书,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投标函附录B, ,2,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可装订在正本中,也可以另行成册, ,5,项目组织管理机构的简历等内容, ,6,信用评分表(含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的信用评分表),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基本资料 16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其他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2 技术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其他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3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共同投标协议。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严格控制在最高投标限价以内,不得超出。 3.2.2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相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自原投标有效期届满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17 3.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本章第5.1.1项规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安排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3.5 投标人基本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项目管理机构应填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中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 18 件。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技术标应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和难点进行编制,如果未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工法的,应避免把标准、规范、规程和工法的具体内容载入技术标,且技术标中不得提供与本工程无关内容。 3.6.3技术标文字部分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号,字符间距为标准间距,行距为1.5倍行距,纸张规格为A4,除个别资料如平面布置图可采用A3纸,,页数不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页数,不包括封面、图纸、封底, 3.6.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文本内容,不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及图纸,应双面打印或复印,需盖章和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商务标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标记应清晰,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规定进行封套标记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4.2.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4项的要求签字和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和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准备 5.1.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1。 20 5.1.2开标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和完整性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5.2拒绝接收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5.2.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 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1提交材料的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 5.2.4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3 开标程序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下列主要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查验结果,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并记录在案,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合理最低价下浮范围当众抽取下浮率, ,7,投标人代表、招标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开标过程中,如电子文件与备用电子文件均无法打开的,则其投标文件将因不完整而被拒绝。 21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的评标代表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且不得存在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规的行为记录。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对投标公正评审产生影响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3.4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评标委员会中产生,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意见表、评分表、评分汇总表及评标委员会形成的书面评标报告上签字。 6.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定标后的备案期间,如发现中标人的中标项目负责人存在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形,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书 7.2.1在本章第3.3.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2.2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23 7.3 履约保证金 7.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符合上述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除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本标段合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8.1.1有下列情况者,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审各环节中,投标人少于3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无竞争性的; (4)评审各环节中,投标人只剩1家的; 24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25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标段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具体监督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异议 9.6.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予以记录。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书面答复内容涉及及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按照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规定,调整投标截止时间。 9.6.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是指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宣读内容、开标记录等存在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答复形式可包括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不当场答复的,不能开展评标活动。 9.6.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包括评标结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进行记录,招标人未作出书面答复的,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以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以书面署名形式报告招投标监管部门,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有关问题予以纠正。 9.7投诉 9.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 26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7.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章第9.6.1项、第9.6.2项、第9.6.3项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前项规定的期限内。 10,其他注意事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附件: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沪建建管(2005)第65号《关于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使各投标人能及时提交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特制定本操作须知。 (一)提交保证金的方式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方式通过基本账户 向园林绿化分中心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逾期不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 弃投标资格。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户名: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交易分中心 账号:310066700018010060968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中山北路支行 备注:新户名使用全角状态下的括号 2、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 3、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户名、账号和开户银行。要求同城电子交换,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写明报建编号标段号和项目简称。如投标单位未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注明报建编号标段号无法辨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不得超额提交,更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 (二)、查验投标保证金的到账记录 监管人员开标时查看网上银行投标保证金到账记录,如没有到账记录该投标单位不予参加开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除须提交加盖印章的银行业务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贷记凭证回单联,此外还需提供本单位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并留档。 (三)退还保证金的方式 1、未中标人应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2、中标单位在完成网上合同备案后,持告知单在交易大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办理日 起7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3、计息利率:按退保证金之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划付方式:按投标保证金存放期间计算利息,退投标保证金同时将利息划付至投标保证金 的付款人账户。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须知 1、如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定价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2、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 28 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如果投标人拒绝按照招标人的请求延长投标书有效期的,则园林绿化分中心应在投标人书 面拒绝招标人的延期请求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之内将投标保证金返还投标人。 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简单比价法 一、总则 本工程评标采用简单比价法。评标程序为确定入围投标人、否决投标评审、信用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如中标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20%及以上的,中标人需提供保函等各种形式的风险担保或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风险担保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履约保证金。 二、确定入围投标人 入围方式为全部入围。 三、否决投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本项指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汇总表, 4、共同投标协议(注,如有)。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本项指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本项指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且有效, (2)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3)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以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除外, 2、本项还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0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的, (14)重新招标后,原投标人在前次投标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 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本条指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的,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工、料、机费)+(零星工程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乘以招标文 件规定1.31%或高于1.59%的。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改变暂估价、暂列金额或者工程量的, 3、规费、增值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费率计取的; 4、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31 5、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6、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其他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四、信用标评审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大于合格分的为合格。合格份以本市定期公布的为准。 通过否决投标评审且信用标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五、商务标评审 对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单位,先进行合理最低价的判别,对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对高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合理最低价的计算由计算机系统完成,其入围投标人是指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单位。 合理最低价的确定, 1、采用单价合同的项目合理最低价的确定方式,先对入围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其他清单费用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项目,指计算基数,其中社会保险费指计算基数及计算费率,和增值税项目,指计算基数,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剔除各报价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并分别对剩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按计价规范进行汇总,计算得出一个总价,并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合理最低价。 2、采用总价合同的项目合理最低价的确定方式,当投标人?5家时,先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剔除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 32 计算得出一个平均价,并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合理最低价,当投标人,5家时,则全部投标报价均进入平均价计算。 3、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3%~8%,下浮率取整,。 六、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仅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提出优化意见,技术标评审不打分。 评审内容, 1,主要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法, 2,保证施工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以及预防施工质量通病的措施, 3,保证工程安全、文明的主要技术措施, 4,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及保证措施, 5,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动力用量情况, 6,“渣土垃圾”整治措施, 7,工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措施, 8,养护措施。 七、关于中标候选人的定标澄清 评标办法采用简单比价法的, 招标人可以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书进行复核,确认其投标价是否能完成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价及商务文件不作修改的前提下依据复核情况进行技术方案优化和商务报价澄清。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澄清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或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复核,最终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一节 协 议 书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36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印发的《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37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与承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相应内容,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 图纸 3.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 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8 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发包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7,发包方工作 7.1 发包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 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双方约定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承包方工作 8.1 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9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双方约定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 进度计划 9.1 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期延误 1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4,工程质量 14.1 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的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 14.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机构裁定。 1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工程试车 18.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3 文明施工措施及相应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2.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合同单价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工程预付款 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 工程量确认 24.1 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4 双方对于工程量确认时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 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4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方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苗木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设备、苗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苗木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 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27.1 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苗木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 竣工验收 42 31.1 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7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竣工结算 32.2 双方对竣工结算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 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_____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33.2 ,1,苗木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由_______________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 违约 34.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3条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5.4款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2.3款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方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2款约定承包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1款约定承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方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争议 3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 解决, 43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7. 工程分包 37.1 本工程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 保险 39.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方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 担保 40.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作为本 合同附件。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作为本 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合同解除 43.2 双方约定,承包方停止施工超过_____天后,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 解除合同。 45. 合同份数 44 45.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苗木材料一览表 材料、设备、苗木规 格型 送 达 序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备注 名称 号 地 点 45 合计总价, 元 46 第四节 合同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2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 附件13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 附件14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 附件15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 47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景观绿化面积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平方米) 48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材料、 质量等供应时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送达地点 备注 设备品种 级 间 49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0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 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51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2 附件4,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机械或 规格 制造 生产 序号 数量 产地 额定功率(kW) 备注 设备名称 型号 年份 能力 53 54 附件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55 附件6,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 年 月 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 年 月 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56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7, 7-1,材料暂估价表 57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58 7-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59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60 61 7-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62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63 附件8,廉政责任书格式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64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 65 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单位公章) 承包人, (单位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66 附件9,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 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至5000元,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万至5万元。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发包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见附件,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 67 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科技委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 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至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68 十三、承包方应该接受发包方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 十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单位公章, 承包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69 附件10,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 二、 双方要认真贯彻“发包人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 三、 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 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 70 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 7、为配合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承包人必须在每年5-8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发包人备案。 8、如发现承包人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发包人代为办理,其费用由承包人加倍承担。 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五、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有权以承包人责任违约,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至5000元,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万至5万元不等,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安全抵押金中扣除,最高上限为10万元。 六、因承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发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71 附件11,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发包人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后附,书面交于承包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72 2,发包人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承包人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承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至1000元,次)。 4,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未严格按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 (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 (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后附,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 5,承包人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承包人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承包人进行2000至50000元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发包人开具书面通知单给承包人认可。处理款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发包人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发包人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承包人不得推委。 73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 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承包人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公安分局和发包人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发包人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发包人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发包人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发包人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6. 承包人应该接受发包人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 三、其他 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74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75 附件12,环境目标及要求格式 工程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一、在施工现场必须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排放的控制。所有水体不应有自然原因所导致的下述物质, A、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淀物。 B、漂浮物、浮渣、油类等。 C、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 D、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损害的。 E、易滋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物的。 二、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改进施工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各种噪声超标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时到次日早晨6时内严禁使用,由于特殊原因在上列时间内需从事超标准施工,必须事先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并向周围居民公告。执行国标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有关管线的保护措施,无重大管线事故。 管线类别, 1、上水管。 2、煤气管。 3、污水管和雨水管。 4、电力电缆。 5、通信电缆及光缆。 6、供油管。 7、供气管。 8、军用通讯设施。 四、在施工区域、生活区域落实做好危险品现场控制、防台防汛现场控制、消防应急现场控制,确保现场事故为零。 76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8 总 说 明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应用规则》,两者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咨询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5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应用规则》, (3)国家或本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企业定额,国家或本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标准,定额,, (5)补充招标文件,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9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其他的相关资料。 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费用。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按照《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其附件《最高投标限价相关费率取费标准,增值税,》和《上海市建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沪建市管〔2016〕42号文,执行。 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适用总价合同,。 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增值税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增值税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中列出的材料和设备,其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计入投标报价。 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主要分部分项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勾选的项目,,投标报价中必须给出详细的综合单价组 80 价分析,且组价内容必须包含完整的项目工作内容。 2.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 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进行费用明细报价,其合计金额不得低于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最低费率 1.31%的90%,亦不得超过乘以上限费率 1.59 %计算的上限费用。,最低费率与上限费率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号,明确, 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重要措施项目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 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81 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 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增值税,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增值税。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2.9规费 2.9.1 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中的人工费为基数。社会保险费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费,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社会保险费费率固定统一。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填报。两项合计后列入评标总价参与评标。各类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费率计算,沪建市管〔2016〕43号文,。 82 2.9.2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中的人工费为基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土建部分,按该基数乘以1.96%计算,安装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按该基数乘以1.59%计算。,沪建市管〔2016〕43号文, 注,工程排污费,按本市相关规定计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水费价格内。 2.10 增值税 2.10.1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11%。 2.10.2 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企业管理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费。企业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投标总价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外均应按规自主确定报价,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3.其他说明 3.1词语和定义 83 3.1.1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增值税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1.2 总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 3.1.3 单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 3.1.4 子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 3.1.5 子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 3.1.6 规费 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3.1.7 增值税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增值税税率为11%。 3.1.8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84 3.1.9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 3.2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本条适用总价合同, 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适用总价合同,。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工作内容、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85 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增值税。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增值税,不需要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增值税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增值税。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增值税。 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增值税。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增值税。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增值税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增值税。 3.4其他补充说明 86 第六章 图 纸 另 附 8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工程说明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本工程施工现场已平整。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本工程施工期间临时设施搭设和施工用料堆放场地,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结合施工方案自行确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相应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统一安排调整,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搭建临时设施。 3,生活临时设施必须要事先获得招标人的批准,便于统一管理,因为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罚款和停工整改,其相应发生的费用与损失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4套,含编制竣工图的图纸3套,。 5,中标人施工人员的食宿及办公用房均由中标人自行安排解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在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不利因素,如与土建、市政、总体、等交叉施工可能发生的窝工、设计修改、建设单位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等原因而发生的返工等等。中标单位在施工时,均须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的指挥与调派且列出相应的措施方案,所需费用在措施费中单列,并计入总报价闭口包干。无论是否开列此费用,建设单位将一律视为已考虑。 7,施工现场附近目前有其他单位正在施工,有些地方暂时不具备施工条件,中标后可能有一段时间施工用水、用电不能到位,投标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此因素,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中单列,并计入总报价闭口包干。无论是否开列此费用,建设单位将一律视为已考虑。 二、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和方式 ,1,承包方式,采用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和包协调管理、包验收通过移交的施工承包方式。 ,2,工程承包范围, 以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 ,3,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 。 ,4,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 三、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 ,1,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和《上海 89 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2,本工程总工期要求 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栽植养护期满以后的 年,自竣工后的第31天起算,。绿化养护期届满时组织移交验收,移交验收的不合格部分由承包单位无偿返工,更换、补种、现场清理等全部工作,并养护至第二年的返工种植日再次验收。 ,3,竣工验收后60天内完成并提交包括竣工结算资料在内的本工程完整的竣工资料。 ,4,投标人应自报总工期,并应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表一致,一旦中标作为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中标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按期竣工。 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 ,1,承包人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同条款约定的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如果承包人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3,承包人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节规定的暂估价项目和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4,投标人应自报总工期,并应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表一致,一旦中标作为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中标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按期竣工。 ,5,各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条件,自报本工程总工期。投标人自报工期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者,视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停工,停工期在30天内的,含第30天,,工期相应顺延,招标人不承担所发生的停工损失及材料价格浮动造成的合同价差,停工期在超过30天的,不含第30天,,工期相应顺延。招标人不承担所发生的停工损失。 ,7,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违约处罚 工期延误违约处罚金额,详见本合同条款,执行,,节点工期同,,工期延误违约处罚为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二执行。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文件中自报工期延误处罚标准,以资竞标,但不得低于上述规定。 四、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1,建设单位要求本工程中的绿化工程的质量达到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TJ08-701-2008的 标准。 ,2,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合格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应自费进行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3,本绿化种植工程要求供应的乔木、花、灌木都须无病虫害,未受污染和损伤,植株应分枝良好根系旺盛,每株植物的根系应主根、次根比例适宜。 90 ,4,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绿化施工规范施工。 ,5,每株乔木应做好规范支撑,牢固、美观、整齐。 ,6,种植时应避开各种地下管线,按规范要求确保树木与管线的最小距离。 ,7,绿地内除种植乔灌花木外,应种植各指定花卉地被和草坪,不能有土面裸露,同时要保证种植密度以确保近期的景观效果。 ,8,中标人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负全面责任。本工程招标人要求养护期为栽植养护期满后的一年,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所有草皮及苗木成活率在养护期内为100,。绿化养护期届满时组织移交验收,移交验收的不合格部分或缺损部分按该部分造价扣除。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自报工程质量等级以资竞标。 ,9,园林栽植土必须具有满足园林栽植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的能力。严禁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混入。 ,10,粘土、砂土等应根据栽植土质量要求进行改良后方可栽植。 ,11,裸根种苗一经挖起应扶土保护,并将其根部埋置于可保持湿润之材料中,加水以保持根部湿润直至栽培,已栽或未栽种植物应加以保护以免干枯,如松针、麦草、锯末或树皮碎皮以麻袋、帆布、塑料布、其他织物或用其他覆盖物,储存的植物每隔适当时间应喷水以维持根部湿润。 ,12,本工程所进绿化种植土土方根据上海市绿化局沪绿【2001】0092号文规定,应在种植前二周,委托有土壤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土壤,不允许使用。其一切检测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须在合同中确定,。 ,13,建设单位委托授权社会专业监理公司进行工程施工区过程监理,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全面监理,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建设材料检测报告和各类工程施工信息。 ,14,本工程竣工时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显要位置设立永久性责任铭牌,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中标人原因质量达不到自报工程质量等级标准者,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的2%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标书中自报质量违约的处罚标准,以资竞争。质量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由招标人直接在中标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设计施工图中的设计说明。 ,2,设计说明中明确采用的国家、部颁、上海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 ,3,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下述标准、规范中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规定,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11,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11, 《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GTJ08-18-20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TJ08-701-2008,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除上述已列明外的国家、上海市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等,各投标人应充分注意,凡是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的相应规范、规程,不论其 91 是否已在上述列明,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执行。 六、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第21条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应在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五牌一图”。五牌即,安全警示牌、治安消防须知牌,人员控制、治安规定、消防要求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文明施工纪律牌、务工人员维权须知牌。 一图即,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场容布局、网格责任划分,要彩色标明,, ?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 ?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 ?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 ?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人应按照我市《关于规范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要求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建立现场管理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关键岗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现场邻 92 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 ,7,承包人应在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 ,8,所有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防护罩,并在醒目位置张挂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9,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工程师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或纠正当之处。 ,10,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 ,11,在永久工程和施工边坡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工程师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工程师,以防止引起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沉降、变形或其他损害。 ,12,承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承包人已获得工程师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不允许承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 ,13,承包人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工程师。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1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第22条的约定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和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本市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本市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5,承包人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 ,16,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2、现场消防 ,1,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 ,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 93 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承包人的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工程师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承包人还应自费获得消防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承包人所有,至工程实际竣工时且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3,承包人应当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进行消防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4,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要进行有明火施工的工序时,应当实行严格的“动火许可证”管理制度。 ,5,临时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3、临时供电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承包人应为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3,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 ,4,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 ,5,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6,临时用电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4、劳动保护 ,1,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94 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 ,3,承包人应为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用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并应考虑宗教和民族习惯。 4,承包人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 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5,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承包人还应准备急救担架,用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 ,6,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5、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0,和地方有关的法规等,编制一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工程师审批。 ,2,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其安全管理方针、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当反映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及本条上述约定的承包人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措施,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管理措施, ?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 ?其他, 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I、J的规定,即应采取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修建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技术开发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和技术资料,并对现场的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宣传教育。 95 ,3,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应当报送工程师。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 6、文明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承包人的现场必须干净整治、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 ?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 ?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 ?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本节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 ?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在现场设置各级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等文明施工警示牌, ?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现场施工或堵塞施工、消防通道。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 ?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 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的施工工人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文, 化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政府有关机构的生活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的要求。 ,4,承包人应为任何已完成的、正在施工的和将要进行的任何永久和临时工程、材料、物品、设备、以及因永久工程施工而暴露的任何毗邻财产提供必要的覆盖和保护措施,以避免恶劣天气影响工程施工和造成损失。保护措施包括必要的冬季供暖、雨季用阻燃防水油布覆盖、额外的临时仓库等。因承包人措施不得力或不到位而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5,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施工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设施。 ,6,承包人应为现场的工人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厕所应贴有磁砖并带手动或自动冲刷设备和洗手盆,承包人负责支付与该厕所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在工程竣工时,从现场拆除。承包人应在工作区域设立必要的临时厕所,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看护和定时清理,以确保现场免于随地大小便的污染。 ,7,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必要的垃圾箱,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8,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混凝土浇注、 96 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 ,9,承包人应当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的所有分包人和独立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保护,防止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成品保护措施应当合理安排工序,并包括工作面移交制度和责任赔偿制度。成品保护措施计划最迟应当在任何专业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进场施工前不少于28天报工程师审批。 ,10,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1) 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中涉及渣土外运及回填的,应遵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理》和《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以及《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中涉及渣土的各项要求。 2) 承包人应积极按上海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对施工过程中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规范施工、运输等工作。 3) 承包人应规范经营行为,对施工现场的土石方挖、铲、推、运工程,应由具有土石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实施。 4) 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要求施工工地整洁,工地出口落实外出车辆的清洁措施,包括出口道路做硬地面、随时冲洗外出车辆,,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场地清、无渣土垃圾”等。 5) 承包人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做到持证运营,不偷倒、不乱倒渣土和建筑垃圾。 6) 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前,外来渣土或垃圾清运费用由招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进场后,应做好现场管理,防止外来渣土或垃圾倾倒,如发生外来渣土或垃圾,清运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7) 凡承包人违反上述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违约金为不少于合同总造价的1 %的金额。投标人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自报不低于上述要求的经济保证措施,以资竞标。。 7、环境保护 ,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工程师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人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 ,4,承包人应当做好现场范围内各项工程的开挖支护、截水、降水、灌浆、衬砌、挡护结构及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现场内所有边坡应当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和保持措施。承包人采用的降水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如果国家和(或)地方人民政府 97 有特别规定的,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承包人还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流对现场的冲刷。 ,5,承包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 ,7,承包人应当保证施工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包人还应建设、运行和维护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包括排污口接入),建立符合排放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等,不得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或间接排放或造成地表水体、地下水体或生产和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 ,8,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理系统,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人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 ,9,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8、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1,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2)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3)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 4)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 5)节能减排措施, 6)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措施, 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8)人群健康保护和卫生防疫措施, 9)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 10)施工边坡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11)道路污染防治措施, 12)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其植被(如果有)恢复的规划和措施, 13)其他, ,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应当报送工程师。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环保 98 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9.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施工单位在办理开工信息报送后5天内,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并按照标准化工作要求,实施过程管理。 七、治安保卫 ,1,承包人应为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2,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承包人可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定时和不定时的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 ,3,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工程师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印制。 ,4,承包人应确保任何未经工程师同意的参观人员进入现场,承包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明显标志,承包人同时应准备一个参观人员登记簿用于记录所有参观现场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承包人应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了解和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带安全帽,确保所有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5,承包人应为现场提供和维护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规定的临时围墙和其他安全维护,并在工程进度需要时,进行必要的改造。围墙和大门的表面维护应考虑定期的修补和重新刷漆,并应保证所有的乱涂乱画或招贴广告随时被清理。临时围墙和出入大门考虑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统要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 ,6,承包人应当保证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项仅用于本合同目的,及时和足额地向所雇佣的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制定严格的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所有分包人及时支付所雇佣工人的工资,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发生,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而可能遭受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7,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 ,8,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 ,9,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八、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 ,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2,承包人应当制订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在本工程开工前至少提前7天报送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收到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后的3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工程师批准的保护方案,并保证在任何可能影响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或周边建筑物的施工作业开始前,相应的临时保护设施能够落实到位。 ,3,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 99 ,4,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如下, 九、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 1、进度报告 ,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指定的代表呈递一份每日的日进度报表、每周的周进度报表和每月的月进度报表。除非工程师同意,日进度报表应在次日上午九点前提交,周进度报表应在次周的周一上午9时前提交,月进度报表应随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并提交。 ,2,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人员数量,还应包括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停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 3,月进度报表应当反映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3个月劳动力的数量)、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 ,4,进度报告还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形象进度的定点摄影照片。照片应当在经工程师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且应用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 ,5,各个进度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经过工程师的审批。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由承包人授权代表签名,并报工程师的指定代表签名确认后再行分发。 ,6,如果工程师认为必要,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应同时以存储在磁盘或光盘中的数据文件的形式提交给发包人和工程师。数据文件采用的应用软件及其版本应经过工程师的审批。 ,7,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 2、进度例会 ,1,工程师将主持召开有发包人、承包人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出席的每周一次的进度例会。必要时,工程师可随时召集所有上述各方或其中部分单位参加的会议。承包人应保证能代表其当场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2,进度例会的内容将涉及合同管理、进度协调和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由工程师准备的会议议题将随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前至少24小时发给各参会方。 ,3,工程师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时由与会各方签字确认。工程师应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在相应会议后24小时内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方。会议纪要应当如实反映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任何决定、存在的问题、责任方、有关工作的时间目标等等。各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24小时内给予签字确认,如有任何异议,应将有关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由工程师与有异议一方或各方共同核对会议记录,有异议的一方或者各方对与会议记录内容一致的会议纪要必须给予签字确认,否则工程师可以用会议记录作为会议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对各方有合同约束力。 100 ,4,有关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 十、试验和检验 1、计日工 ,1,计日工,一般适用于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设立相应子目或者即便有相应子目但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适用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在发包人认为必要时,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实施。 ,2,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计日工报表内容,准备一份计日工日报表的格式,报送工程师审批,工程师应当在收到之日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3,按计日工实施相关变更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经工程师批准的计日工日报表格式,每天提交计日工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工程师审批,工程师应当在收到相关报表和凭证后24小时内给予批复。 ,4,计日工劳务按工日(8小时)计量,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工日,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实施计日工的劳务人员仅应包括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的工人和班组长(如果有),不应包括工长及其以上管理人员。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日工材料表中未列出的材料,实际发生于计日工时,其价格按照经工程师事先审批的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和有关材料采购的发票票面价格(运到现价)中的较低者结算,另计一个在计日工材料表中填写的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利润在内的一个固定百分比,规费和增值税另计。 ,6,施工机械按台班计量(8小时),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台班,操作人员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计日工如果需要使用场外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进出场费用按市场平均价格,由承包人事后报工程师审批。 ,7,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 十二、计量与支付 ,1,详见合同内容所示。 ,2,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内容, 十三、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 1、竣工验收前的清理 ,1,在向工程师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达到验收及招标人的要求 ,2,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也称竣工验收报告,是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经其自行检查,证明已经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符合合同约定,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而向工程师或发包人提交的请求发包人组织进行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的一份书面申请函,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其他文件一般作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部分。 ,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般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说明,承包范围,主要材料、设备供应情 101 况,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情况,自检质量情况等的说明。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应当包括的内容应事先经过工程师的审批。 ,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附下列内容, 1)承包人的自行检查和评定记录文件,即除工程师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整理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3,按工程师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4,工程师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的证明材料, 5,工程师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成果和结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件(如有), 7,质量保修书(如有), 8,其他, 3、竣工清场 ,1,工程师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在56天内按以下要求对现场进行清理, 1)从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 2)从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 3)撤离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 4)工程师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 十四、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属于投标人名下,招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含以上级,职称,取得《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 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建项目承诺[不含200万元以下的项目], 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工作,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若承包人违反此项规定的,将视作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违约处罚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3,投标人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视作违约,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作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如确需更换,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更换,并报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所推荐的项目负责人也须具有原项目负责人相同等或以上的资格。 其他要求, 第二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102 按国家、上海市颁布的现行有关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图集执行。 103 第二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按国家、上海市颁布的现行有关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图集执行。 10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5 报建编号, 标 段 号, 项目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106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07 目 录 一、商务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承诺书,,原件, 投标函,原件, 投标函附录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原件, 投标函附录B,,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可装订在正本中,也可以另行成册, ,五,项目组织管理机构的简历等内容, ,六,信用评分表,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 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基本资料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二、 技术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8 一、商务标 ,一,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及其附录A、附录B 投 标 承 诺 书,2013版, ,本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首页, 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9 十三、其他承诺, 。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本投标函附录A所载明的投标总价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函附录A载明的工期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投标函附录A载明的质量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提交的投标函附录A、附录B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大写,, 元,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A、附录B,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10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1 投标函附录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建设工程名称, ,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 , 景观绿化面积, 平方米 报 价,万元, 增值税暂列金额 专业工程 社会保险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其他项目措施费规费项 备注 暂估价 费,万元, 总计 项目报 程量报价 报价 报价 目报价 价 合计 112 备注,1?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2?自报施工工期 日历天,自报质量 。 质量、工期奖罚条款, 3?安全文明措施费,万元,, 4?项目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3 投标函附录B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 序 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工期 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4 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金额 5 逾期竣工违约金 元/天 6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 质量标准及违约赔偿承诺 8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9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0 质量保证金额度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作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4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年 龄,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1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116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17 ,三,共同投标协议 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18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119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如下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包括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投标总价及投标报价总说明 2、建设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5、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汇总表 5.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5.1-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清单与费用明细 5.2、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6-1、暂列金额明细表 6-2、材料暂估单价表 6-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6-4、计日工表 6-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7、规费、增值税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主要综合单价分析项目汇总表,如需, 9、主要材料,设备,数量与计价表 120 ,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号 121 2.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负责人 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职称专业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 时 间 担任职务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122 应附职称证、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 聘用证,。 123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担 任 的 主 要 工 作 124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等。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25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招标人,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在 工程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任务,若有违约,招标人有权对此进行处罚。[备注:指200万元(含)以上]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26 ,七,投标人基本资料 投标人基本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方式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27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本表类似项目定义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28 二、技术标,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 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主要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法, 2,保证施工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以及预防施工质量通病的措施, 3,保证工程安全、文明的主要技术措施, 4,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及保证措施, 5,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动力用量情况, 6,“渣土垃圾”整治措施, 7,工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措施, 8,养护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129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型号 国别 制造 额定功率 生产 用于施 序号 设备名称 数 量 备注 规格 产地 年份 ,KW, 能力 工部位 130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 型号 国别 制造 已使用台 序号 数 量 用 途 备注 名 称 规格 产地 年份 时 数 131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132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 133 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34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2用 途 面 积,M, 位 置 需用时间 135 ,二,其他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由投标人按实际情况提供或补充。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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