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1、被申请人单方变更申请人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2、被申请人变更工作岗位、地点没有与申请人变更劳动合 同。 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六条规定乙方工作满一个月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工资。合同第九条第2款规定未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4、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未支付加班工 资。 5、被申请人未安排申请人休年薪假也未支付未休的带薪假 工资报酬。 6、被申请人支付工资未按规定要求让申请人在工资表上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