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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doc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doc 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城乡统筹发展.... 2 第一节 市区“三带”协调发展... 2 第二节 城镇化与镇村统筹发展... 2 第三节 城乡空间资源分区管制... 3 第四节 镇村发展规模... 3 第三章 镇村体系结构.... 4 第一节 镇村等级结构... 4 第二节 镇村规模结构... 4 第三节 镇村职能结构... 4 第四节 镇村空间结构... 5 第四章 村庄控制与发展引导.... 5 第五章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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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doc 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城乡统筹发展.... 2 第一节 市区“三带”协调发展... 2 第二节 城镇化与镇村统筹发展... 2 第三节 城乡空间资源分区管制... 3 第四节 镇村发展规模... 3 第三章 镇村体系结构.... 4 第一节 镇村等级结构... 4 第二节 镇村规模结构... 4 第三节 镇村职能结构... 4 第四节 镇村空间结构... 5 第四章 村庄控制与发展引导.... 5 第五章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7 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统筹.... 7 第七章 道路交通统筹.... 8 第八章 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9 第九章 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 10 第十章 各镇镇村体系规划.... 11 第一节 桑梓店镇... 11 第二节 大桥镇... 12 第三节 遥墙镇... 12 第四节 唐王镇... 12 第五节 孝里镇... 15 第六节 归德镇... 15 第七节 双泉乡... 15 第八节 马山镇... 16 第九节 五峰山... 16 第十节 张夏镇... 17 第十一节 万德镇... 17 第十二节 仲宫镇... 13 第十三节 柳埠镇... 13 第十四节 西营镇... 14 第十五节 党家镇... 17 第十六节 十六里河镇... 18 第十七节 港沟镇... 14 第十八节 彩石镇... 14 第十一章 实施措施与政策保障.... 18 第十二章 附则.... 19 附1:济南市区(中心城外)镇村人口、用地统计表 附2:各乡镇规划中心村、基层村名录 附3:济南市区(中心城外)镇村人口规模总量控制研究 附4:济南市区(中心城外)村庄建设用地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研究 附5:济南市区(中心城外)村庄迁并整合研究 图 件: 01、乡镇区域位置图 02、镇村建设现状图 03、镇村等级结构规划图 04、镇村规模结构规划图 05、镇村产业职能规划图 06、镇村空间结构规划图 07、村庄控制与发展引导图 08、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规划图 09、镇村重要公共设施统筹规划图 10、镇村道路交通统筹规划图 11、镇村重要市政设施统筹规划图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为全面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省会济南中心城外镇村的有序建设和高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划为指导济南市区(中心城外)镇村体系建设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依据,相关乡镇和村庄的建设发展须遵循本规划。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2005年) (4)《济南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5)《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 (6)《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7)《济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济南市新农村建设规划试点方案》(2007年) (9)国家、省、市有关村庄规划建设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与标准等 第4条 规划范围 为济南市区中心城外范围,涉及18个乡镇,包括大桥、桑梓店、遥墙、唐王、万德、归德、孝里、张夏、马山、五峰山、双泉、仲宫、柳埠、西营14镇(乡、办事处)全部用地以及党家、十六里河、港沟、彩石4镇的部分用地,共计2041平方公里。 第5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近期为2007-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第6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 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构建和谐城乡。 第7条 规划原则 (1)打破对立,城乡一体原则。 (2)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原则。 (3)规划统筹,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原则。 (4)集约发展,节约用地原则。 (5)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 (6)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 第8条 规划目标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镇村体系;村庄集约发展,资源节约利用,环境生态友好。 第9条 规划理念 (1)经济繁荣、产业协调的发展观。 (2)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 (3)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整体观。 (4)适应竞争、合理分工的市场观。 (5)公众参与、面向实施的群众观。 第二章 城乡统筹发展 第一节 市区“三带”协调发展 第10条 市区以南部山区保护发展带、中部城市空间与产业发展带、北部黄河保护发展带三带协调发展为总体格局,形成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实现市区整体协调发展。 第11条 南部山区保护发展带 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的综合性生态功能区。落实城市发展“南控”方针,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向南部山区蔓延扩展,突出脆弱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马山、双泉、五峰山、张夏、万德、仲宫、柳埠、西营、党家、十六里河、港沟、彩石等12镇(乡、办事处)处于该带。 第12条 中部城市空间与产业发展带 以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为主导功能,在重点发展二、三产业的同时,适当发展都市农业。孝里、归德、遥墙、唐王等4镇处于该带。 第13条 北部黄河保护发展带 以防洪行洪、生态保护为主导,防洪与兴利相结合,积极发展旅游业和特色农业。沿黄河两岸划定防洪、生态湿地防护绿带,加强对该带的保护。桑梓店、大桥2镇处于该带。 第二节 城镇化与镇村统筹发展 第14条 城镇化发展方针 突出城乡统筹,加强与中心城区联系,重点发展中心镇,加快培育有条件的建制镇和中心村,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推进镇村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15条 镇村统筹发展战略 (1)城镇带动战略 加强小城镇建设,发挥集镇的积聚和辐射功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最终形成以镇区为中心,以中心村为支撑的城镇化体系。 (2)农业优化战略 积极实施“特色农业战略”,创新农业发展门类,提升农业产业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和产业形态向现代化农业迈进,推进镇域经济发展,满足市场竞争需要。 (3)区位提升战略 依托重点镇的区位优越,发挥带动作用,承接济南市产业转移,构建片区中心市镇,形成区域发展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共同发展,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 (4)生态优先战略 将经济社会活动的环境效应纳入成本,实现生态经济复合效益,优化镇村功能和发展方式。居民点建设结合环境承载力,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合理配置水资源的使用,实现污水资源化、污水达标排放与零污染排放,进行生态恢复与重建。 第16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加强城乡经济联系为重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切实改善新农村的物质条件;推动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建设的科学性和有序性,节约村庄建设用地,避免盲目建设。加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和适度集中布置各项设施,实现共建共享,保护与预留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和走廊。 第三节 城乡空间资源分区管制 第17条 为优化城乡空间资源配置,有效保护脆弱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城镇建设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统筹协调,规划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在对城镇建设空间进行规划控制的同时,对非城镇建设空间也实施有效管制,将市区土地及空间资源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制定必要的空间管制措施。 第18条 禁止建设区 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泉域地下水重点渗漏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河湖水域、湖泊蓄滞洪区等,总用地671平方公里。 禁止建设地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严禁进行村镇建设、采矿、挖土挖沙等一切非农活动,严格禁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禁止除科学研究和森林防火需要外的一切建设活动。 第19条 限制建设区 主要包括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控制区、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水源涵养保护区、黄河防洪行洪区、一般农田用地区、山林植被区域、荒草荒坡地宜林区域的山林绿化区、重要生态廊道区等,总用地1217平方公里。 限制建设地区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科学合理的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对于与限制建设地区重叠的城镇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做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并提出生态补偿措施。 第20条 适宜建设区 主要为镇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及独立工矿、未利用土地、废弃地、公路、铁路等其它适宜建设的区域。镇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总用地153平方公里。 适宜建设地区是镇村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第四节 镇村发展规模 第21条 人口规模 规划至2020年,规划范围内镇村人口总量为12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55万人,村庄人口为6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6%。 第22条 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规划范围内镇村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7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 66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108平方公里。 第三章 镇村体系结构 第一节 镇村等级结构 第23条 规划形成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四级结构。 第24条 规划中心镇为桑梓店、遥墙、归德、万德、仲宫、柳埠6个建制镇驻地。 第25条 规划一般镇为大桥、唐王、孝里、双泉、马山、五峰山、张夏、西营8个镇(乡、办事处)驻地。 第26条 规划中心村100个,基层村494个。 (1)规划大桥镇中心村9个:祝家、东营子、杏元、靳家、大庄、大吴、路店、香王店、鹊山龙湖安置区。 (2)规划桑梓店镇中心村6个:田庄、周闫、老寨、三教、高王、鹊山龙湖东北安置区。 (3)规划遥墙镇中心村4个:杨史道口、河套、桥家、朝阳。 (4)规划唐王镇中心村7个:老僧口、娄家庄、八户、小徐、石徐、田家、北殷家。 (5)规划孝里镇中心村6个:赵庄、马岭、东障一村(四街)、广里、宋庄、大桥。 (6)规划归德镇中心村7个:翟庄、东赵、董岗、小屯、国街、薛庄、苾村。 (7)规划双泉乡中心村3个:柳杭、尹庄、马西。 (8)规划马山镇中心村4个:大河东、崮头、关王庙、北站。 (9)规划五峰山办事处中心村3个:王峪、三官庙、朱家庄。 (10)规划张夏镇中心村4个:青杨、纸坊、土屋、诗庄。 (11)规划万德镇中心村9个:大刘、小王、石胡同、界首、夏庄、马场、长城、房庄、程庄。 (12)规划仲宫镇中心村12个:东泉泸、东崖、井北、朱家、刘家、锦绣川、门牙、邢家、南高、出泉沟、丘村、陈家。 (13)规划柳埠镇中心村10个:槲疃、秦家、桃科、黄巢、窝铺、泥淤泉、李家庄、刘家庄、李家塘、突泉。 (14)规划西营镇中心村8个:罗伽村、下降甘、藕池村、枣林村、石岭村、龙湾村、秦口峪、积米峪。 (15)规划党家镇中心村1个:东渴马。 (16)规划十六里河镇中心村2个:大涧沟、涝坡。 (17)规划港沟镇中心村2个:坞西、河西。 (18)规划彩石镇中心村3个:宅科、大龙堂、虎门。 第二节 镇村规模结构 第27条 将市区镇村划分为6个等级:3万人以上城镇,3万人以下城镇,2000人以上村庄,1000至2000人村庄,500至1000人村庄,500人以下村庄。 第28条 规划3万人以上城镇为桑梓店、遥墙、唐王、归德、万德、仲宫6个建制镇驻地。 第29条 规划3万人以下城镇为大桥、孝里、双泉、马山、五峰山、张夏、柳埠、西营8个镇(乡、办事处)驻地。 第30条 规划2000人以上村庄96个;1000至2000人村庄187个;500至1000人村庄202个;500人以下村庄109个。 第三节 镇村职能结构 第31条 城镇职能类型 包括工矿业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市场带动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开发型五种职能类型。 (1)工矿业型城镇包括桑梓店、遥墙、归德、张夏4镇; (2)农副产品加工型城镇包括孝里、马山、双泉、西营、唐王5乡镇; (3)市场带动型城镇为仲宫镇; (4)交通枢纽型城镇为大桥镇; (5)旅游开发型城镇包括五峰山、万德、柳埠3镇。 第32条 村庄产业发展类型 (1)生态农业型 对原有农业基础较好,区域优势不强的村庄应积极引导发展生态农业,以观光农业、设施农业为主体。 (2)商贸服务型 对位于乡镇驻地周边村庄,可结合驻地综合服务功能,引导发展商贸服务类产业。 (3)旅游服务型 对位于重要景区周边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庄应积极发展旅游服务、“农家乐”等不同形式的第三产业。 (4)工贸产业型 对现有工业企业发展较好,依托企业发展的村庄,应大力发展工贸产业。 第四节 镇村空间结构 第33条 规划市区镇村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城、四群、六心、八轴”。 (1)“一城”:为济南市中心城。 (2)“四群”:为黄河北市镇组群、空港市镇组群、南部山区西部市镇组群、南部山区东部市镇组群。 (3)“六心”:为桑梓店、遥墙、归德、万德、仲宫、柳埠六个中心城镇。 (4)“八轴”:为沿国道220、国道104、省道103、国道308和机场高速的5条一级空间发展轴和3条二级空间发展轴。 第四章 村庄控制与发展引导 第34条 村庄迁并原则 迁并位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文物古迹、生态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核心区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范围内的村庄,位于交通、工程管廊区以及行洪滞洪区范围内村庄,受地质灾害或自然灾害易侵袭地区或者在潜在灾害威胁的村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缺乏基本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村庄,人口规模小于100人的村庄。 第35条 村庄迁并的类型 (1)市镇发展吸纳型 指因乡镇驻地规模扩大,范围扩展,规划区范围内或者外围被吸纳进驻地的村庄。此类村庄一般与驻地空间关系紧密,距离较近; (2)重点村庄发展吸纳型 指临近村庄中,某个发展条件较好的重点村,将周边发展条件较差的村庄吸纳,形成集聚效应,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村庄的迁并; (3)生态保护迁移型 指处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资源生态保护重要区域的村庄,对该区范围内的生态保护产生消极影响的村庄。 (4)灾害防治迁移型 指经常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或存在潜在灾害威胁的村庄。常为地质灾害频发地区或者自然灾害易发地段的村庄; (5)规模弱小迁移型 指村庄规模偏小,发展受限,不便于设施配套,常处于交通闭塞地段的村庄。 第36条 村庄迁并与整合 市区总计迁并行政村型397个,村庄迁并率为40%。 村庄整合是指相邻村庄或单个村庄内部,通过土地挖潜和整理,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建设用地使用率,减少土地浪费和闲置。 第37条 村庄建设用地人均指标控制 (1)新建型村庄 新建型村庄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处于平原地区的城郊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不得大于90平方米,容积率不得小于0.5;处于山区地区的城郊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不得大于80平方米,容积率不得小于0.4;处于平原地区的其它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不得大于100平方米,容积率不得小于0.3;处于山区地区的其它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不得大于80平方米,容积率不得小于0.4。 (2)改造型村庄 改造型村庄按照近、远期分步实施,近期按照低于人均150平方米控制,远期按照新建型村庄建设标准执行。 (3)整治型村庄 整治型村庄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进行用地整合和土地挖潜,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不得突破现状建设用地规模,规划人均指标一般按照现状人均指标控制,人均指标大于200平方米的可适度降低,调至200平米以内,节约出用地用于土地复垦。 第38条 村民宅基地标准控制 村民宅基地标准按《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执行。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设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平方米;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33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积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住宅建筑面积每户不宜超过250平方米。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不应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 第39条 村庄发展政策 村庄迁并、整合与建设用地置换紧密结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1)鼓励发展型村庄 镇区边缘的村庄:就近把同类型的村和产业联系紧密的村合并,使村民逐渐向城镇居民转变。 经济水平较高的村庄:根据市场需要,合理利用土地,产业发展应以向中心城区和镇区提供蔬菜和各种鲜活副食品为主,节约用地。 中心村: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规划建设新型农民居住社区。 特色村: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带动村庄经济发展,加快村庄建设。立足村庄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优先建设与整治村内道路、供水、排水、公共活动场所等。 (2)控制发展型村庄 空心村:重点整理村内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分散整治村:由两个以上自然村合并组成的村庄,应按照集中紧凑布局的原则,选择一个建设条件良好的自然村,作为建设重点,其它自然村应控制发展。 发展条件一般的村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改造,鼓励各种农业设施建设。在确需占用进行城镇建设的情况下,可采取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转换为城镇建设用地。 (3)撤并型村庄 位于禁止建设区内村庄:进行搬迁、合并向其它位于禁止建设区外的村庄转移。在用地和交通条件较好、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地方集中建设农村居民点。 发展条件差的村庄:通过迁村并点的形式,整体搬迁。引导人口向其它人口规模较大、发展 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引导人口合理集聚。 发展受限村庄:逐步搬迁对大型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管廊带存在影响的村庄,集中统一安置。 搬迁地的选择应在政府规划的指导下,按双向选择的原则来决定。 第五章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第40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对四门塔、千佛崖摩崖造像(包括龙虎塔、九顶塔)、灵岩寺、汉济北王墓、孝堂山郭氏墓石洞、齐长城遗址等6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小屯遗址、张官遗址、月庄遗址、石佛堂、大柳杭遗址、莲花洞石刻造像、明德王墓群、五峰山洞真观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卢故城、大峰山革命遗址、张营遗址、史元厚烈士纪念堂、万德西南遗址、神宝寺遗址、四禅寺遗址、王泉摩崖造像、济南战役山东兵团指挥所旧址、黄花山造像、太甲山摩崖造像、宁海恭和王墓、桑梓店小寨村清真寺、李敬铨烈士墓、娄家祠堂1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6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处登记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在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 第41条 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利用 对五峰山风景区、柳埠国家森林公园等市区各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范围不受侵占。加强风景名胜区之间的联系,合理组织旅游线路,形成整体优势。严格控制旅游、休闲、观光等设施的建设,防止各类污染破坏生态。 第42条 特色村庄保护与发展 将具有一定数量历史文化遗存、能够彰显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自然风光、自然资源、建筑形式,且具有保护价值的村庄划为特色村,划定特色村庄51个。 保护传统村落形态、街巷肌理、河街空间、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河街设施、古树名木和古庙寺院等,利用自然山水、特色资源,展现地方风貌,处理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对历史文化资源遗存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责任。 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统筹 第43条 商贸设施 镇区商贸设施规划依照镇区规划,对原有商贸设施进行整合、扩建,同时结合周边用地增加新的商贸设施用地。 村庄商贸设施包括集贸市场和日常服务型商业等。对于村庄内部的商贸设施布局规划主要依据镇村体系规划,在中心村分别布置集中的商贸设施,此外在每个基层村至少设置一个商品零售部。 总计规划集贸市场118处。 第44条 教育设施 主要包括中学、小学、幼托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等设施。小学设置考虑合理的走读半径,以2公里为宜,按照每个中心村设立一所小学的标准调整和优化现有小学布局,适当合并基础较差的学校;初中按照每4万人设立一所。规划保留的村庄按照每500-1000人设置一所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村庄可以联合办学或者幼儿就近入学。此外,结合镇区主导产业的规划,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广泛吸纳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适龄劳动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总计规划中学27所,小学154所,幼儿园465所。 第45条 医疗卫生设施 立足实际,加强镇区中心卫生院的建设,扩大原有规模,完善设施,提高救治能力。规划中心村与部分人口大于500人的基层村设置卫生站;以中心镇为单元,设置农村老年公寓。 总计规划卫生院17所,卫生室416所。 第46条 文化体育设施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镇街为依托,以中心村为重点,发展文体设施和文体活动场所,积极推进基层文体设施建设。镇驻地布置集中的场馆与场地,形成镇域内最为集中和完善的文体设施。村庄内部的文体活动场所主要集中在中心村,在中心村建设健身场地,配置合适的活动器械,同时结合村庄绿化建设形成公共活动空间。 第七章 道路交通统筹 第47条 对外交通 各镇的对外交通系统主要包括各镇与中心城的交通、中心城与相邻地市的对外交通,依据中心城对外交通及各镇对外交通的实际交通流量需求,并结合《济南市干线公路网规划》,对现有部分国道、省道进行升级改造,以高速、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为轴线向四周延伸,镇域路网形成放射性网络结构,以达到各个镇对外交通的通联。贯通本次规划十八个镇的主要公路干网在整个市区范围内形成“九横—九纵—一环”的布局。 “九横”——指连接各镇,并贯穿济南全市的九条横线,主要承担各镇间、各镇与中心城,及中心城与相邻地市的东西向交通,形成横向交通通道。 “九纵”——指连接各镇,并贯穿济南全市的九条纵线,主要承担各镇间、各镇与中心城,及中心城与相邻地市的南北向交通,形成纵向交通通道。 “一环”——指济南市绕城高速公路,保证了各镇间,各镇与中心城之间的交通,形成环形交通道。 第48条 内部交通 各镇区内部交通应处理好农村公路和高速、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的关系,依据实际交通流量的需求,镇域路网形成放射性网络结构,以达到各村镇之间的有效通联。规划区内存在部分城市道路,结合已有控规,考虑其断面及红线宽度。 镇域内部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将村镇道路分为主要村镇道路和次要村镇道路两类。主要村镇道路主要连接中心村至中心村,中心村至部分500人以上的村庄,以及连接主要干线公路,主要是在原有道路的基础上改建,并且做到路面生态硬化,采用透水、透气的路面材料,村镇道路等级拟建为二级,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次要村镇道路主要连接各主要村镇道路,以及保证大型村庄至500人以下村庄的通联,如地形条件允许,适当考虑村与村的交通联系,各级村镇根据实际情况深化“村村通”工程,村镇道路等级拟建为三、四级,道路红线宽度为6-14米。道路为尽端式处理,断面为一块板形式。 第49条 交通设施 (1) 长途客运站及公共交通设施 农村客运站的设置紧密联系对外交通公路来设置,原则上按照五级客运站标准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不能低于2000平方米,候车室面积不得低于30平方米。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好的乡镇要适当提高建设规模和标准。硬件设施必须设置停车场、候车室、站务员室、驾乘休息室、无障碍通道、残疾人服务设施、盥洗室和旅客厕所、汽车安全检验台。 总计规划长途客运站10处,其中四级2处,其余为五级长途客运站;公交停车保养维修场17处,公交首末站12处,公交枢纽3处。 (2) 停车场 结合每个镇镇驻地用地规划,在主要旅游景点、交通集散点、商贸集中地段,规划多处社会停车场,每个规模为30个停车泊位左右,并结合社会停车场按规范设置自行车停车位。 (3) 加油站 根据现场踏勘,建议保留现状加油站,并综合考虑客运站、停车场等因素,在每个镇的部分对外联系道路、镇区主干道适当位置设置1-3处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公里进行配置,占地0.15-0.3公顷。 第八章 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第50条 水资源及供水工程 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各镇合理开发地表、地下水,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拦蓄、渗水及森林绿化工程建设,增加雨洪水蓄集和地下水补给。建设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实现污水资源化。 黄河北、空港市镇组群以地表水为主要水源,南部山区东部、西部市镇组群以地下水为主要水源,各镇根据需求设置水厂规模。中心村及基层村兴建集中供水设施,实现管道供水的供水网络体系,使居民的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总计规划水厂15座。 第51条 排水工程 规划排水体制均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就近排入雨水管渠和河流水系,污水由污水管道汇集后排到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方式。中心村等大型居民点结合开发建设配置中水处理设施;分散居民点可根据地形特点,结合湿地,洼地等采用费用较低的生态湿地处理或者氧化塘之类的生态处理方案,处理后再就近排入河流体系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工矿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水深度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总计规划污水处理厂15座。 第52条 电力工程 镇域内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为架空敷设,预留高压走廊。35kV按20米控制,110kV按25米控制,220kV按40米控制,500kV按75米控制。10kV线路在镇驻地逐渐采用电缆埋地敷设,实现配网自动化和环网供电。中心村及一般村仍采用架空敷设。 各镇根据负荷情况及《济南市总体规划》保留或扩建35kV变电站,新建110kV及以上变电站,中心村及一般村至少规划一处10KV变电所,变压器容量结合负荷的需求设置。 总计规划35kV变电站5处,110kV变电站13处,220kV变电站3处,500kV变电站2处。 第53条 通信工程 镇驻地规划电信端局,中心村可根据需求设置电信模块局。实现“电话、有线电视、广播”三网合一的接入网技术,镇驻地实现主干电缆管道化。 镇驻地规划邮政支局。 总计规划端局14 处,邮政支局14 处。 第54条 燃气工程 西南及黄河北各镇村组群利用现状或规划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并以气瓶拖车形式辐射周边镇。中部及东南镇村组群近期气源为液化气,供应方式为瓶装或区域气化站,供气设施随小区配套建设。远期距中心城较近的镇,规划使用城市天然气。 中心村及一般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重点发展农村沼气和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适度发展能源作物,推广节能型炉灶。 大型居民点设一处液化石油气换瓶站。 过境高压天然气管道走廊按150米控制,各种油类管道走廊按30米控制。 第55条 供热工程 供热由分散式向集中式过渡,逐步实现燃煤区域锅炉房供热。桑梓店镇由化工工业园内规划热电厂提供热源,其余各镇驻地以区域燃煤锅炉房做为供热热源,在热力管网覆盖区域,取缔小锅炉,逐步拆除供热管网覆盖区内的现有供热量为4t/h以下的燃煤锅炉。 中心村及一般村,积极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再生能源及当地能源供热,推广节能型农村住宅。 第56条 环境卫生 按照“村收集、镇运输、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1、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规划 镇区垃圾在主要采用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车收集的同时,采用袋装收集方式,并符合日产日清的要求。生活垃圾运输以推广压缩式集装箱为主,逐步取消自卸车运输,垃圾运输逐步与垃圾分类相对接。在镇驻地设置垃圾转运站。中心村及一般村规划按照服务半径1,2平方公里规划垃圾转运站。 3、粪便收集与处理 规划将乡镇驻地粪便纳入市政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环卫部门对化粪池清疏后,将残渣外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各村产生的粪便作为农用肥料或沼气能源。 4、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 公共厕所设置标准:镇驻地、中心村主要繁华街道和商业区间距为400-500米,一般街道800-1000米为宜,新建地居民小区宜为450,550米;旱厕应逐步改造为水厕。 果皮箱的设置间隔如下: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米;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米。 环卫专用车辆按2.5辆/万人配置,环卫专用车辆加水点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间距不大于1500米。环卫工人休息间可与工人作业区内环卫设施合建,休息间面积和数量根据作业区域大小和环卫工人数量确定。 第57条 消防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标准合理设置消防站点。 大型工业企业和大量生产或使用危险品的工厂,应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拓展消防队的救援等职能,逐步建成综合防救灾队伍。 总计规划消防站15处。 第九章 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 第58条 环境保护 (1)水源地保护 建设南部山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提高水源涵养补给功能。加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按照《济南市总体规划(2006-2020)》划定的鹊山水库、玉清湖水库、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狼猫山水库、垛庄水库及周边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和相应的保护规定加强保护。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在地下水汇流区,划定地下水源保护区,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 (2)大气环境保护 通过大力发展集中供热、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炉灶改造等技术等措施,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和二次能源利用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噪声环境 加大管理力度对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娱乐商业进行综合整治,减少噪声扰民问题。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近期实现容器化、密闭化收集,远期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提高垃圾再生资源化水平。 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强化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处置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推广农村户用沼气。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为切入点,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循环农业发展。 第59条 防洪 卧虎山水库按100年一遇设计、5000年一遇标准校核。石店、崮头、钓鱼台等中型水库按50年一遇设计,1000年一遇校核。 小清河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除涝标准为10年一遇。玉符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南北大沙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它河道重点河段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河道综合治理。 采取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减少地表径流,增加雨水入渗,减轻上游洪水对中下游排洪河道的泄洪压力。充分利用现有防洪水利设施,提高防洪蓄水能力。同时对现有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提高防洪能力。对河道采取砌筑护坡等方式,增大过水断面,提高蓄泄洪能力。 第60条 抗震防灾 各镇设防烈度均为6度。 重要建设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规划利用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等空旷场地作为避震场所,规划避震场所的面积,按照每人1.5平方米的避震场地进行设计。避震场所内要有一定的抗震避险设施,确保饮水、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为便于公众的避震行动,在避震道路沿线、避震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避难 标识 采样口标识规范化 下载危险废物标识 下载医疗器械外包装标识图下载科目一标识图大全免费下载产品包装标识下载 。 形成社会基础坚实、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在主要社区组建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每支队伍配备80-120人,并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合理建设储备网络形成完善的地震紧急救灾体系和救灾网络,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自救互救。 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由宣传、地震、教育、文化和新闻等部门参加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第61条 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济南市总体规划2006-2020》,南部山区东部市镇组群位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以滑坡、泥石流、坍塌为主。南部山区西部市镇组群位于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以崩塌为主。黄河北及空港市镇组群为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区。 规划对镇驻地、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的防护重点。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察治理或搬迁避让。 第十章 各镇镇村体系规划 第一节 桑梓店镇 第62条 发展定位 规划桑梓店镇为工矿产业型现代化市镇,以承接主城区部分产业疏散,发展化工产业、物流仓储和粮油等农副产品加工业、特色设施农业为主。 第63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桑梓店镇域总人口约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4.5万人,村庄人口约3.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6%。 规划桑梓店镇域总建设用地约8.7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5.4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3.3平方公里。 第64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6个,基层村12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5个,1000-2000人村庄10个,500-1000人村庄3个。 第65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桑梓店镇规划迁并村庄30个,村庄撤并率为62.5%(规划居民点包括工业园及鹊山龙湖规 划安置区)。 第二节 大桥镇 第66条 发展定位 规划大桥镇为以发展旅游、商贸、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的现代化新型市镇。 第67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大桥镇域总人口约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7万人,村庄人口约5.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5%。 规划大桥镇域总建设用地约11.8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8.34平方公里。 第68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9个,基层村2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8个,1000-2000人村庄14个,500-1000人村庄12个,500人以下村庄2个。 第69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大桥镇规划规划迁并村庄36个,村庄撤并率为50%(规划居民点包括鹊山龙湖规划安置区)。 第三节 遥墙镇 第70条 发展定位 遥墙镇是济南市航空运输门户,区域加工工业基地和物流中心,城郊特色休闲度假基地,环城游憩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71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遥墙镇域总人口为1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1.5万人,村庄人口总量约2.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3%。 规划遥墙镇域总建设用地约20.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16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4.5平方公里。 第72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4个,基层村13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4个,1000-2000人村庄7个,500-1000人村庄5个,500人以下村庄1个。 第73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遥墙镇规划镇驻地及开发区扩张迁并行政村型19个、机场扩建迁并行政村型17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6个,迁并行政村总计42个,村庄迁并率为71%。 第74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李敬铨烈士墓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辛弃疾纪念馆1处不可移动文物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四节 唐王镇 第75条 发展定位 唐王镇是城市果蔬基地,空港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农产品加工、旅游服务为特色的城市综合发展组团。 第76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唐王镇域总人口为1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8.5万人,村庄人口总量约4.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6%。 规划唐王镇域总建设用地约16.3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7.8平方公里,村庄建设 用地约8.5平方公里。 第77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7个,基层村1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9个,1000-2000人村庄12个,500-1000人村庄2个,500人以下村庄1个。 第78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唐王镇规划镇驻地扩张迁并行政村型13个、规模弱小迁并行政村型4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5个,迁并行政村总计22个,村庄迁并率为47%。 第79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划定特色村1个:娄家村。 第五节 仲宫镇 第80条 发展定位 仲宫镇是以发展商贸物流、科研开发、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商贸型综合市镇。 第81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仲宫镇域总人口约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8万人,村庄人口约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3.3%。 规划仲宫镇域总建设用地约20.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8.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11.6平方公里。 第82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12个,基层村6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7个,1000-2000人村庄22个,500-1000人村庄30个,500人以下村庄20个。 第83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规划撤并水源地保护区周边行政村20个、规模弱小迁并行政村2个、规模弱小迁并自然村型5个、城镇化扩展整合行政村13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28个。迁并行政村总计50个,村庄迁并率为39%。 第84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黄花山造像、太甲山摩崖造像和济南战役山东兵团指挥所旧址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朱家、北道沟、邢家、门牙、艾家、杨而、小佛、东郭和东沟等9个特色村。 第六节 柳埠镇 第85条 发展定位 柳埠镇是以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生态农业为主的旅游服务型生态市镇。 第86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柳埠镇域总人口约7.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2.5万人,村庄人口约5.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3.4%。 规划柳埠镇域总建设用地约10.93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2.7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8.23平方公里。 第87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10个,基层村66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2个,1000-2000人村庄11个,500-1000人村庄26个,500人 以下村庄37个。 第88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柳埠镇规划迁并行政村11个,村庄迁并率为14%。 第89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保护千佛崖造像、四门塔、龙虎塔、九顶塔、齐长城遗址等5处国家级历史文化保护单位。划定南山、龙门、香附崖、投石峪等4个特色村。 第七节 西营镇 第90条 发展定位 规划西营镇为以发展旅游、观光、度假产业、林果和中草药种植业及其精深加工业为主的新型生态农业市镇。 第91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西营镇域总人口约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5万人,村庄人口约3.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0%。 规划西营镇域总建设用地约6.6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1.8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4.85平方公里。 第92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8个,基层村2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4个,1000-2000人村庄12个,500-1000人村庄11个,500人以下村庄8个。 第93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西营镇规划迁并行政村3个,村庄迁并率为8.0%。 第94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划定特色村5个:拔槊泉、佛峪、葫芦峪、算盘和秦口峪。 第八节 港沟镇 第95条 发展定位 港沟镇属以商业金融、商务商贸功能为主导的城市建设区;港沟镇南部地区是以发展生态农业为主的现代化农业地区。 第96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港沟镇村庄人口约1.8万人。规划港沟镇村庄建设用地约3.4平方公里。 第97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村—基层村二级,规划中心村2个,基层村13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3个,1000-2000人村庄5个,500-1000人村庄5个,500人以下村庄2个。 第98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规划迁并规模弱小迁并自然村型6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3个,迁并行政村总计3个,村庄迁并率为16.7%。 第九节 彩石镇 第99条 发展定位 彩石镇属以教育科研、生活居住功能为主导的城市建设区;彩石镇南部地区是以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农业地区。 第100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彩石镇村庄人口约1.7万人。规划彩石镇村庄建设用地约2.7平方公里。 第101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村—基层村二级,规划中心村3个,基层村12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2个,1000-2000人村庄5个,500-1000人村庄8个。 第102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规划迁并水源保护区内行政村4个、规模弱小迁并行政村型12个、规模弱小迁并自然村型13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5个,迁并行政村总计19个。行政村迁并率为56.0%。 第十节 归德镇 第103条 发展定位 归德镇是以承接中心城部分无污染工业,以发展铸造、机械加工、食品等产业为主,并积极发展粮油、蔬菜生产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的综合性中心镇。 第104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归德镇域总人口约10.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5.5万人,村庄人口约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2.4%。 规划归德镇域总建设用地约15.5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6.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9.01平方公里。 第105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7个,基层村41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3个,1000-2000人村庄21个,500-1000人村庄14个,500人以下村庄10个。 第106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归德镇规划迁并村庄58个,村庄迁并率为54.7%。 第107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保护汉济北王墓1处有国家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月庄遗址、张官遗址、小屯遗址3处省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卢故城1处市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大觉寺、小屯、张官、薛庄等4个特色村。 第十一节 孝里镇 第108条 发展定位 孝里镇是以发展旅游产业、环保设备等机械制造业、粮食生产及相关农副产品加工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旅游商贸市镇。 第109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孝里镇域总人口约5.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2.0万人,村庄人口约3.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4.5%。 规划孝里镇域总建设用地约8.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2.4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6.4平方公里。 第110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6个,基层村25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3个,1000-2000人村庄14个,500-1000人村庄12个,500人以下村庄2个。 第111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孝里镇规划迁并村庄26个,村庄迁并率为46%。 第112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保护孝堂山郭氏墓石祠、齐长城遗址2处国家级历史文化保护单位,石佛堂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营遗址、大峰山革命遗址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张营、岚峪、赵庄、广里、 方峪5个特色村。 第十二节 双泉乡 第113条 发展定位 双泉乡是以机械制造、皮革加工、旅游、观光、休闲为主的生态乡。 第114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双泉乡域总人口约3.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0.5万人,村庄人口约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4%。 规划双泉乡域总建设用地约6.12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0.9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5.22平方公里。 第115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3个,基层村2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3个,1000-2000人村庄9个,500-1000人村庄10个,500人以下村庄8个。 第116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双泉乡规划迁并村庄18个,村庄迁并率33%。 第117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大柳杭遗址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划定书堂峪、尹庄、杜庄、沈家庄和郝家庄等5个特色村。 第十三节 马山镇 第118条 发展定位 马山镇是以发展农业深加工、服务业为主的特色农业镇。 第119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马山镇域总人口约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3万人,村庄人口约3.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9%。 规划马山镇域总建设用地约6.6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1.8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4.81平方公里。 第120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4个,基层村26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2个,1000-2000人村庄11个,500-1000人村庄11个,500人以下村庄6个。 第121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马山镇规划迁并村庄23个,村庄迁并率43%。 第122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周河遗址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划定北站、崮头、西褚科和季家庄4个特色村。 第十四节 五峰山 第123条 发展定位 五峰山办事处是以发展商务会议、休闲度假产业服务为主的旅游镇。 第124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五峰山办事处域总人口约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5万人,村庄人口约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3.3%。 规划五峰山办事处域总建设用地约6.7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1.8平方公里,村 庄建设用地约4.98平方公里。 第125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3个,基层村27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2个,1000-2000人村庄11个,500-1000人村庄10个,500人以下村庄7个。 第126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五峰山办事处规划迁并村庄11个,村庄迁并率26%。 第127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莲花洞石窟遗像、五峰山洞真观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对五峰山古建筑群、德王墓群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划定小庵、润玉泉、石窝和纸坊等4个特色村。 第十五节 张夏镇 第128条 发展定位 张夏镇是以工矿产品生产加工、水暖设备制造业、旅游、商贸服务产业为主的特色城镇。 第129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张夏镇域总人口约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2万人,村庄人口约3.6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8%。 规划张夏镇域总建设用地约8.8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2.4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6.45平方公里。 第130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一般镇1个,中心村4个,基层村36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5个,1000-2000人村庄9个,500-1000人村庄16个,500人以下村庄10个。 第131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张夏镇规划迁并村庄13个,村庄迁并率25%。 第132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对四禅寺遗址、神宝寺遗址、玉泉摩崖造像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划定土屋、孔庄村、积峪、小寺和王家泉等5个特色村。 第十六节 万德镇 第133条 发展定位 万德镇是以发展商贸物流、无污染工业产业集聚、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商贸型综合市镇。 第134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万德镇域总人口约9.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4万人,村庄人口约5.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2.1%。 规划万德镇域总建设用地约14.1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4.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9.61平方公里。 第135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中心镇1个,中心村9个,基层村42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7个,1000-2000人村庄14个,500-1000人村庄22个,500人以下村庄8个。 第136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万德镇规划迁并村庄24个,村庄迁并率为32.0%。 第137条 历史文化与特色保护 保护灵岩寺、齐长城遗址2处国家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万德西南遗址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史庄、坡里庄、灵岩、皮家店、拔山等5个特色村。 第十七节 党家镇 第138条 发展定位 党家镇是以生态隔离、居住和产业功能为主导的城市建设区;党家镇南部地区是以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农业地区。 第139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党家镇村庄人口约1.0万人。规划党家镇村庄建设用地约1.94平方公里。 第140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村—基层村二级,规划中心村1个,基层村6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1个,1000-2000人村庄4个,500-1000人村庄2个。 第141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规划迁并多村整合行政村型2个,村庄迁并率为22.2%。 第十八节 十六里河镇 第142条 发展定位 十六里河镇属以居住为主导功能的城市建设区;十六里河镇南部地区是以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农业地区。 第143条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十六里河镇村庄人口约2.3万人。规划十六里河镇村庄建设用地约3.9平方公里。 第144条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为中心村—基层村二级,规划中心村2个,基层村10个。 规划形成2000人以上村庄4个,1000-2000人村庄3个,500-1000人村庄4个,500人以下村庄1个。 第145条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规划撤并规模弱小迁并行政村型3个、规模弱小迁并自然村型9个、多村整合行政村型3个,迁并行政村总计6个,村庄迁并率为33.3%。 第十一章 实施措施与政策保障 第146条 履行规划审批程序,切实保障规划法定作用 本规划须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维护该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市区镇村体系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第147条 完善规划管理程序,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据《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加强对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指导及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程序,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设计要求、乡村建设项目审查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制度,确保符合《济南市区镇村体系规划》的乡镇、村庄建设项目有效实施。 第148条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镇村土地统筹集约利用 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镇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促进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规范流转、置换、周转,确保农民利益分配,以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核心,适度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土地有效流转,使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集约出的村庄建设用地可以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备用,镇村统筹使用,解决好贡献用地农民的就业安排、经济补偿、村民安置等问题。 第149条 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通过市、区两级财政扶持和资金投入,实现城市带动、辐射镇村。首先,市区两级政府主导,各类设施建设延伸至中心村,建设完善次要镇村以上等级道路;其次,积极实施村庄迁并补偿、生态补偿等政策,列支财政,对处于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等须强制性迁并的村庄拨付专项补偿资金;另外,政府应投入资金加强乡村地区的生态恢复、环境保护、黄河防洪建设、灾害治理等。 第150条 大力加强规划宣传,营造实施规划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全面认识城乡统筹规划的重要性,结合规划展览、媒体公示、网上咨询、“规划下乡”等不同形式的规划宣传,了解《济南市区镇村体系规划》,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市区干群了解规划、关心规划、维护规划,为实施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十二章 附则 第151条 规划成果包括市区镇村体系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附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以及仲宫、遥墙、万德等18个镇(乡、办事处)镇村体系规划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和附图。 第152条 规划经济南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各区、镇(乡、办事处)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第153条 本规划由济南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1:市区(中心城外)镇村人口、用地统计表 乡镇现状 现状 现状 规划 规划 规划 现状城规划城现状村规划村村庄 名 总人口 城镇村庄人总人城镇人村庄人镇 镇 庄 庄 节约用 (万人口 口 口 口 口 建设用建设用建设用建设用地 人) (万(万(万(万(万地 地 地 地 (公 人) 人) 人) 人) 人) (公(公(公(公顷) 顷) 顷) 顷) 顷) 3.8 0.6 3.2 4.5 3.5 214 540 桑梓662 330 8 332 店 4.9 0.6 4.3 7 1.7 5.3 280 350 1412 834 578 大桥 5.0 0.6 4.4 13.9 11.5 2.4 150 1600 1305 453 852 遥墙 5.9 0.6 5.3 12.9 8.5 4.4 322 780 1376 853 523 唐王 8.0 0.9 7.1 10.5 5.5 5 209 650 1538 901 637 归德 4.8 0.2 4.6 5.8 2.0 3.8 190 240 845 640 205 孝里 2.9 0.2 2.7 3.5 0.5 3 82 90 677 522 155 双泉 3.0 0.3 2.7 4.5 1.3 3.2 98 180 541 481 60 马山 3.1 0.5 2.6 1.5 3 60 180 五峰643 498 4.5 145 山 4.6 0.5 4.1 5.6 2.0 3.6 188 240 815 645 170 张夏 7.2 0.6 6.6 9.5 4.0 5.5 269 450 1194 961 233 万德 10.6 1.7 8.9 15 8.0 7 269 850 2084 1159 925 仲宫 5.5 0.6 4.9 7.5 2.5 5 78 270 1125 823 302 柳埠 3.1 0.2 2.9 5 1.5 3.5 49 180 654 485 169 西营 1.1 -- 1.1 1 -- 1 -- -- 230 194 36 党家 2.4 -- 2.4 2.3 -- 2.3 -- -- 十六438 390 48 里河 2.1 -- 2.1 1.8 -- 1.8 -- -- 559 340 219 港沟 1.9 -- 1.9 1.7 -- 1.7 -- -- 500 270 230 彩石 79.9 8.1 71.8 120 55 65 2458 6600 16598 10779 5819 合计 附2:各乡镇规划中心村、基层村名录 所属乡镇名 中心村 基层村 区 天 桑梓店 田庄、周闫、老寨、石门孙、石庙、冯堂、小寨、邓营、耿庄、后房、北王桥 三教、高王、鹊山龙堂、小辛、龙湖西北安置点、龙湖西南安置点、龙湖东区 湖东北安置区(6) 南安置区(12) 大桥 祝家、东营子、杏元、刘光照、左家、卢家、蒋家、范家、后吴、张公店、丁 靳家、大庄、大吴、屯、姚店、司家、双庙、褚李、张家、杨家、焦集、西 路店、香王店、鹊山车、坡东、甜水、大刘、八里、齐家、赵家、倪家、高 龙湖安置区(9) 家、胡家、高庄、宅胡(27) 历 遥墙 杨史道口、河套村、张越村、小陈家、东河北、兴荣、姚家、大王家梨行、城 桥头村、朝阳村(4) 秦家道口、李牌、赵庄、刘家、冯家、王楼、晕家(13) 区 唐王 老僧口、娄家庄、八北柴家庄、柴家庄、井家庄、韩官庄、卢家庄、渡口、 户、小徐、石徐、田张家圈、郭家村、南殷村、岳家村、亓家、樊家、大徐 家、北殷家(7) 家村、王坡、段家、崔家、周家(17) 仲宫 东泉泸、东崖、井北、仲南、仲北、西郭、刘家峪、并东、并西、西罗园、张 朱家、刘家、锦绣川、家、尹家店、北道沟、马家、稻池、东路家、西路家、 门牙、邢家、南高、邱家、南杨家、于家洼、东郭、钱家、双井、天井、北 出泉沟、丘村、陈家杨、凤凰岭、凤凰村、西泉泸、北井、上坡、黄路线、 (12) 付上、土屋、南庄、二仙、左而、杨而、西董家、崔家、 西商、廒而、大泉、牛家、团瓢、黄崖、杨家洼、大佛、 道沟、老庄、西南峪、车川、北坡、毛家峪、凉水泉、 金刚纂、潘家、仁里、槲檀、北峪、十八盘、小佛、北 高村、孙家崖村、核桃园村、石灰沟村、花坦村、菜峪 沟村、十八盘村、汤家村、东沟村(67) 柳埠 槲疃、秦家、桃科、岳阳村、鹿宝泉、北峪、南山、上海螺峪、下海螺峪、 黄巢、窝铺、泥淤泉、大会、北坡、大峪、玉水、盖家庄、西坡、王家峪、金 李家庄、刘家庄、李牛村、宝峪、外石、尧庄、龙门村、吴家沟、石窑、枣 家塘、突泉(10) 园、石匣、里石、水泉、常家庄、田楮村、投石峪、周 家峪村、涝峪村、黄家村、簸箕掌、蔡家庄、亓城、孟 家庄、凤凰庄、南田村、岱密庵村、刘家峪村、三岔村、 川道村、阎家河、杜家庄、柏树崖、赵官峪、里卧龙池、 香附崖、西山村、唐家沟、小槲疃、清水圈、苇沟、柴 家庄、东升、车子峪、蔡峪村、于科、葫芦套、裁缝峪 村、长峪、松家山、马家峪、石桥、吴家、长岭村、石 棚峪、曲吕峪(66) 西营 罗伽村、下降甘、藕西营村、汪家场、西岭角、东岭角、营东峪、营南坡、 池村、枣林村、石岭黑峪、李家庄、大南营、小南营、阁老村、叶家坡、上 村、龙湾村、秦口峪、降甘、赵家庄、葫芦峪、坔窝村、白炭窑、佛峪村、林 积米峪(8) 枝村、天晴峪、红岭村、乔峪村、道沟村、拔槊泉、黄 鹿泉、老峪村、夏家村(27) 港沟 坞西、河西(2) 太平、郭家庄、黑龙峪、两河、燕棚窝、石庙、桃科、 芦南、鸡山坡、马家庄、冶河、寨而头、里子(13) 彩石 宅科、大龙堂、虎门东泉、葫芦套、玉龙、南泉、潘河崖、路相、岔峪、老 (3) 树峪、中泉、玉河泉、黄路泉、杏峪(12) 长 归德 翟庄、东赵、董岗、前刘官、后刘官、新张、路庄、房庄、陈庄、兴隆、东 清 小屯、国街、薛庄、杨、垛庄、曹楼、东辛、前封、双乳、南马、永平、闫 区 苾村(7) 楼、李庄、土屋、贾庄、张官、程家庄、岗辛、后平、 北河洼、坟台、前夏、后夏、胡同店、卫楼、唐李、尹 街、褚集、大觉寺、高庄、前刘、后刘、石官、周庄、 焦寨、李祥、凤鸣(41) 孝里 赵庄、马岭、东障一胜利、朱庄、高庄、辛庄、东障二村、广里店、潘庄、 村(四街)、广里、宋官庄、马岭、方峪、房头、南黄、北黄、凤凰村、胡林、 庄、大桥(6) 松竹、陈峪、姚河门、许道口、袁道口、太平、米庄、 庞道口、刘营、洼里(25) 双泉 柳杭、尹庄、马西(3) 西坦、东坦、大邹、书堂峪、刘口、袁纸坊、李纸坊、 韩家峪、五眼井、大张庄、黄立泉、小张庄、龙湾、房 庄、红庙、贾庄、郝家庄、郑家庄、刀山峪、隋家峪、 杜庄、庞庄、陈沟、学城、刘峪、陈沟湾、满井峪(27) 马山 大河东、崮头、关王庄科、焦庄、白石崖、老庄、碾砣沟、西山、于家庄、 庙、北站(4) 季家庄、魏家庄、孙土、小岭、杨土、三合庄、薛家峪、 尹庄、华庄、小刘庄、潘庄、漩庄、大崔、龙凤庄、南 苾村、东褚科、大崖、牛角沟、双泉庄(26) 五峰山 王峪、三官庙、朱家宋村、讲书院、北套、徐南山、北宋庄、庄家庄、西洋 庄(3) 和、小庵、官庄、黑峪、展庄、西菜园、润玉泉、绘子 峪、北黄崖、东黄崖、西黄崖、纸坊、邱庄、蔡家庄、 德峪、下铺子、李家店、高家庄、赵家庄、张家庄、葛 条峪(27) 张夏 青杨、纸坊、土屋、下龙、金峪、韩庄、杜庄、徐毛、茶棚、石店、小刘、 诗庄(4) 土门、靳庄、井字、小寺、吴庄、宋庄、黄草、薛庄、 三尖台、孔庄、焦台、桃园、娄峪、岳庄、下泉、长湾、 东野老、西野老、井峪、邵庄、高庄、积峪、红石岭、 绿豆囤、周家庵、车厢、王庄、王泉(36) 万德 大刘、小王、石胡同、石都庄、上营、武庄、田庄、坡里庄、官庄、北马套、 界首、夏庄、马场、孙家峪、六律、店台、侯庄、大马、纸庄、房庄、侯集、 长城、房庄、程庄(9) 史庄、灵岩、南山、陈庄、刁庄、玉皇庙、邵庄、下营、 大王、卞庄、孙庄、拔山、小马、孙家庙、新村、辛庄、 胡家崖、张庄、徐庄、孙圈村、贾庄、大韩、裴家园、 王先庄、皮家店、三合、北山(42) 市 党家 东渴马(1) 西渴马、蛮子、张庄、寨而头、宅科、土屋(6) 中 十六里大涧沟、涝坡(2) 吴家、西仙、瓦峪、石崮沟、石匣、白土岗、矿村、王 区 河 家窝坡、侯家、斗母泉(10) 附3:济南市区(中心城外)镇村人口规模总量控制研究 1 济南市区(中心城外)镇村人口现状与分析 1.1 现状 济南市区镇村范围为济南市区中心城外范围,涉及18个乡镇,包括大桥、桑梓店、遥墙、唐王、万德、归德、孝里、张夏、马山、五峰山、双泉、仲宫、柳埠、西营14镇全部用地以及党家、十六里河、港沟、彩石4镇部分用地。现状总人口79.9万人。 1.2分析 乡镇名 现状人口(万人) 乡镇驻地人口(万人) 农村人口(万人) 自1990年以3.8 0.6 3.2 桑梓店 来市区镇村4.9 0.6 4.3 大桥 总人口数增5.0 0.6 4.4 遥墙 长速度较快,5.9 0.6 5.3 唐王 年平均递增8.0 0.9 7.1 归德 率为20‰左 4.8 0.2 4.6 孝里 右,自然增长 2.9 0.2 2.7 双泉 率自1990年 3.0 0.3 2.7 马山 以来在5‰左 3.1 0.5 2.6 五峰山 右,市区的人 口机械增长4.6 0.5 4.1 张夏 速度较快,是7.2 0.6 6.6 万德 市区人口增10.6 1.7 8.9 仲宫 长的主要原5.5 0.6 4.9 柳埠 因。 3.1 0.2 2.9 西营 自1990年以1.1 -- 1.1 党家 来,济南市区2.4 -- 2.4 十六里河 城镇化水平 2.1 -- 2.1 港沟 是稳步提高 1.9 -- 1.9 彩石 的,与济南市 79.9 8.1 71.8 合计 的经济发展 水平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符合人口城镇化水平的客观规律。三次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大量人口从第一产业转向分布在城镇中的第二、三产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从另一方面来说,城镇化的发展,城镇人口的增多,需求增加,必然会促进城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 济南市区(中心城外)城镇化水平与镇村人口总量预测 2.1 市区(中心城外)城镇化水平预测 我国城镇化水平年均增长0.6-0.8%,山东省年均增长1.4%。济南市区(中心城外)镇村总体发展高于全省同类平均水平,预计该区年均增长3%左右,济南市区(中心城外)现状城镇化水平为10.2%,预测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约45%左右,低于山东省和济南市域总体水平。 济南市区 济南市区 济南市域 山东省 中国 (中心城外) (全区) 10.2% 86% 58% 55% 45% 2006年 65%-70% 55%-60% 2020年 45%左右 90%以上 75%以上 2.2 市区(中心城外)镇村人口总量预测 (1)综合分析法 根据实际居住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确定总人口规模,其计算公式: 式中: —总人口预测数 ——常住人口(户籍)人口现状数量 ——规划期内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 ——规划期内人口年均机械增长率 2007-2010 2011-2020 时间区间(年) 3.5 3 自然增长率(‰) 21.5 32 机械增长率(‰) 25 35 综合增长率(‰) 预测近期至2010年市区(中心城外)镇村人口总量为86万人,规划期末至2020年市区(中心城外)镇村总人口为121万人。 (2)经济增长弹性预测法 研究表明,区域经济增长与人口增长存在着相关关系,这可以采用弹性系数来描述。经济增长的人口弹性定义为 根据统计资料,近10年来济南市区(中心城外)镇村经济增长平均速度为13%,同期人口数量平均增速为3.3%,所以济南市经济增长的人口弹性系数为 根据测算,2006-2020年济南市区镇村GDP平均增长速度约为12%,所以同期人口数量增长速度为 据此可以设定规划期内的人口平均增长速度为3%,至2010年市区镇村人口为约87万人,至2020年市区中心城外人口数量为 注:《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预测2020年济南市区总人口为550万人,其中城镇总人口为480万人。城镇人口中,中心城人口为430万人,市镇人口为50万人;村庄人口为70万人。 2.3 综合结论 预测至近期2010年济南市区(中心城外)镇村总人口为87万人左右,其中,市镇人口18万人,农村人口69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1%。 2020年济南市区(中心城外)镇村总人口为120万人左右,其中,市镇人口55万人,农村人口6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6%。 3 各乡镇镇村人口预测(以仲宫镇为例) 3.1 总量预测 如:仲宫镇域现状人口10.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万人,村庄人口总量为8.9万人。根据仲宫历年自然增长率分析,结合机械增长因素,预测规划期末仲宫镇域总人口为15万人,仲宫城镇人口约8万人,村庄人口总量约为7万人。 具体预测过程如下: 现状农村人口 (8.9万人) 迁并转移至镇区 (1.4万人) 剩余农村人口 (7.5万人) 自发转移至镇区(35%) (2.85万人) 镇驻地人口 (1.7万人) 机械增长-从仲宫镇外转移至仲宫镇区 (2万人) (2.25万人) 仲宫镇区自然增长 (0.05万人) (2.25万人) 剩余农村人口自然增长后为 (8.1万人) 滞留农村人口(65%) (5.25万人) 另,作为济南市空港组团组成部分之一,遥墙、唐王片区作为空港地区重要组成部分,规划 唐王片区作为未来空港地区的主要居住地区,遥墙、唐王镇区也必定会吸引周边地区的人员 流入,预计近期村庄人口流入济南市区和镇区人口相对较少,远期将有大量的村庄人口流入 城镇。 结合综合分析法和经济增长弹性预测法预测各乡镇人口规模,综合平衡,预测结果如下: 乡镇名 规划总人口 规划城镇人口 规划农村人口 (万人) (万人) (万人) 8 4.5 3.5 桑梓店 7 1.7 5.3 大桥 13.9 11.5 2.4 遥墙 12.9 8.5 4.4 唐王 10.5 5.5 5 归德 5.8 2.0 3.8 孝里 3.5 0.5 3 双泉 4.5 1.3 3.2 马山 4.5 1.5 3 五峰山 5.6 2.0 3.6 张夏 9.5 4.0 5.5 万德 15 8.0 7 仲宫 7.5 2.5 5 柳埠 3.2 村庄5 1.5 3.5 西营 人口预1 -- 1 党家 测 2.3 -- 2.3 十六里河 规划村1.8 -- 1.8 港沟 庄人口1.7 -- 1.7 彩石 总量依120 55 65 合计 据劳动力转移法,结合规划期末城镇化水平确定。各村庄人口采用区域分配法进行预测,根据区域生产力和镇村体系结构预测各村庄人口规模,总体而言,至规划期末,中心村和发展条件较好村庄人口增长,一般村庄人口增长较慢或相对下降。具体步骤如下: 1、依据《济南市区(中心城外)镇村人口规模总量控制研究》,分别确定规划期末本镇人口总量、城镇人口、村庄人口总量。 2、确定规划期末村庄人口总体变化系数,即规划期末村庄人口总量与现状村庄人口总量(不包括规划合并入乡镇驻地村庄)之比。 3、进行各村庄人口初步估算,即现状村庄人口数与规划期末村庄人口总体变化系数之积,合并村庄人口为各需合并村庄人口总和。 4、进行二次调节,确定各村庄规划人口数。以初步估算人口为基础,对中心村和现状评价中发展条件较好村庄分别乘以相应的调节系数,一般为1.2至1.5,对基层村则相应缩减人口规模,调节系数一般为0.8左右。 附4:济南市区(中心城外)村庄建设用地标准研究 1 村庄建设用地现状分析 村庄建设用地总量166平方公里,总人口71.8万人,人均用地231平方米。 现状特征: (1)人均用地指标偏高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大,超过山东省190平方米的平均水平,与《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还有很大距离。 (2)用地粗放,土地整合空间较大 农村居民点比较分散,居民点规模相对较小,宅前屋后土地浪费严重,不利于基础设施与公益性公共设施的普及,土地整合空间较大。 (3)农村居民点用地呈现扩大化倾向,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人口逐年减少。但与此相反的是,自1996年以来,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却在逐年增长。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增加大多是占用村边的优质耕地,造成居民点用地与耕地以及建设用地的矛盾日益尖锐。 (4)闲置用地、一户多宅现象明显,土地利用率低 闲置用地、一户多宅是目前农村居民点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农户为改善住房条件建新房,而旧宅闲置,出现一户多宅的现象,造成房屋长期闲置,土地利用率极低。 (5)人均村庄用地规模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关系 通过分析,市区各乡镇经济越发达的村庄,人均村庄用地就越大,反之,人均村庄用地就越小。 (6)人均村庄用地规模与地形存在一定关系 位于平原丘陵地区的村庄,用地布局相对比较紧凑,人均用地较小;位于山区的村庄,村庄布局由于受到地形的限制,布局比较分散,人均用地较大。 2 村庄建设用地控制原则 尊重农村建设现状,结合发展的可能性,充分体现分类指导原则,突出整治型与新建型村庄建设用地的分类控制。 村庄的建设用地控制应充分考虑现状基础和农民意愿,据大量的调查研究表明,现状大部分村庄进行大规模新村建设的可能性极小,新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进行村庄整治,事实上,农村占一半以上的村庄的建设发展是以整治型为主,因此,村庄建设用地标准应考虑整治型与新建型的结合,村庄建设用地的规模宜结合现状加强总量控制,加强村庄内部的用地整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3 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标准 3.1 新建型村庄 新建型村庄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居民点类型 人均建设用地 户均宅基地 容积率 (m2) (m2) ?90 ?166 ?0.5 城郊居民点 平原居民点 ?80 ?133 ?0.4 山区居民点 ?100 ?200 ?0.3 其它居民点 平原居民点 ?80 ?133 ?0.4 山区居民点 3.2 改造型村庄 改造型村庄按照近、远期分布实施,近期按照低于人均150平方米控制,远期按照新建型标准执行。 3.3 整治型村庄 整治型村庄不得突破现状建设用地规模,规划人均指标一般按照现状人均指标控制,人均指标大于200平方米的可适度降低,调至200平米以内,节约出用地用于土地复垦。整治型村庄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进行用地整合和土地挖潜,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4 结论 乡镇名 现状村庄建设用地(公顷) 规划村庄建设用地(公顷) 节约用地(公顷) 662 330 332 桑梓店 1412 834 578 大桥 1305 453 852 遥墙 1376 853 523 唐王 1538 901 637 归德 845 640 205 孝里 677 522 155 双泉 541 481 60 马山 643 498 145 五峰山 815 645 170 张夏 1194 961 233 万德 2084 1159 925 仲宫 1125 823 302 柳埠 654 485 169 西营 230 194 36 党家 438 390 48 十六里河 559 340 219 港沟 500 270 230 彩石 16598 10779 5819 合计 附5:济南市区(中心城外)村庄迁并整合研究 1 村庄迁并的内涵 村庄迁并是指村庄的迁移与合并,“迁”即迁移,“并”即合并。所谓迁移是指空间意义上的人口转移,指某个村庄主体在原村址撤销,转移至新址。所谓合并是指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村庄依托原村址,聚集发展,集中建设。(从行政区域或地理空间上) 2 村庄迁并规划的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规划技术标准——规划方案——征求镇村意见——反馈修改——公示——认可。 村庄迁并需体现技术性与政策性相结合的原则。村庄迁并切实影响农民的根本利益,规划编制需从政治的高度理解此项技术问题,需充分体现公众参与的技术路线,实现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的紧密结合,从不同层面、不同方式、不同群体落实规划的可操作性。 3 村庄迁并的标准原则 3.1 “迁”的原则 (1)位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文物古迹、生态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核心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范围内的村庄; (2)位于交通、工程管廊保护区以及滞洪区范围内村庄; (3)受地质灾害或自然灾害易侵袭地区及存在潜在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 (4)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缺乏基本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村庄; (5)村庄人口规模小于100人的村庄; 3.2 “并”的原则 (1)现状处于镇区内和位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按照城镇总体规划纳入镇区; (2)人口或用地规模较大的村庄合并规模较小的村庄; (3)村庄综合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庄合并经济较弱的村庄; (4)交通、设施、资源环境条件等区位较好的村庄合并区位较差的村庄; 4 村庄迁并的类型 (1)市镇发展吸纳型 指因乡镇镇区规模扩大,范围扩展,规划区范围内或者外围被吸纳进镇区的村庄。此类村庄一般与镇区空间关系紧密,距离较近。 (2)重点村庄发展吸纳型 指临近村庄中,某个发展条件较好的重点村,如中心村等,将周边发展条件较差的村庄吸纳,形成集聚效应,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村庄的迁并。 (3)生态保护迁移型 指处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资源生态保护重要区域的村庄,对该区范围内的生态保护产生消极影响的村庄。 (4)灾害防治迁移型 指经常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或存在潜在灾害威胁的村庄。常为地质灾害频发地区或者自然灾害易发地段的村庄。 (5)规模弱小迁移型 指村庄规模偏小,发展受限,不便于设施配套,常处于交通闭塞地段的村庄。 5 结论 市区总计迁并行政村型397个,村庄迁并率为40%。 乡镇名 现状行政村数量 规划行政村数量 迁并村数量 村庄迁并率 (个) (个) (个) (%) 48 18 30 62 桑梓店 72 36 36 50 大桥 59 17 42 71 遥墙 46 24 22 47 唐王 106 48 58 55 归德 57 31 26 46 孝里 48 30 18 33 双泉 53 30 23 43 马山 41 30 11 26 五峰山 53 40 13 25 张夏 75 51 24 32 万德 129 79 50 39 仲宫 87 76 11 14 柳埠 38 35 3 8 西营 9 7 2 22 党家 18 12 6 33 十六里河 18 15 3 17 港沟 34 15 19 56 彩石 991 594 397 4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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