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教坛新秀评选条例【精品-doc】
昆山市教坛新秀评选条例
( 试 行 )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素质,加快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在职青年教师。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坚持教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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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为人师表。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并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2、认真执行《昆山市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中学教师分别担任过初中、高中或职中(含综合高中)循环教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分别担任过年级段循环教学。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是学校公认的青年教学骨干。参加工作以来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的公开课教学任务两次以上,并获得较好评价。
3、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参加工作以来,在昆山市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发表或在昆山市级及以上会议上交流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2篇。
在教学片及昆山市级及以上评优课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或教学质量在片、校突出的教师,可破格推荐。
第三条 评审步骤
1、申请。凡符合条件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昆山市教坛新秀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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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目录附后)。
2、推荐。学校组成评委会,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考核或评议,然后在校内公示,并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向市教育局教研室推荐,并附推荐意见。
3、考核。市教育局教研室根据学校送呈的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进行考核,写出综合评定意见送市教育局审批。
4、审批。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颁发“昆山市教坛新秀”荣誉证书。
5、昆山市教坛新秀每年评选一次。学校于每年的三月底之前将申报材料送市教育局教研室。
第四条 义务与职责
1、在学校和教学片学科教学中起带头作用,每学年在教学片及以上范围举行一次公开课,并承担学校指定的观摩教学任务。此项工作由学校负责。
2、课堂教学体现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所任学科教学质量好。
3、注重总结积累教改经验和教学成果,每年有教学总结和论文在校级及以上交流或发表。
第五条 待遇与培养
1、获“教坛新秀”称号,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职称评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学校及有关部门优先安排教坛新秀参加有关培训、进修、考察等活动。
3、凡被市教育局命名为“教坛新秀”的教师,由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元。
第六条 考核与管理
1、教坛新秀任期三年。任期内,择优推荐参加昆山市教学能手的评选。任期届满,其称号自行终止。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报,经考核合格后可连任。
2、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昆山市教坛新秀”资格,收回证书,扣发奖金。
?有违法违纪行为;
?未能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不履行“教坛新秀”职责,不接受学校或上级交办的教学科研任务;
?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学校建立教坛新秀业务档案,根据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对教坛新秀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的相关材料及结果送市教育局教研室和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4、教坛新秀如不直接担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其称号自动取消,停发奖金。
本条例从2003年1月起试行,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附件一:
昆山市教坛新秀材料目录
1、昆山市教坛新秀申报表
2、学校推荐材料(不少于1000字,打印)
3、教案一份(复印件)
4、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5、论文(复印件)
6、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7、个人总结(学科方面,不少于2500字,打印)
8、近三年来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学校提供)
9、昆山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注:凡复印件,学校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二
编号: 号
昆山市教坛新秀
申 报 表
单位:
姓名:
昆山市教育局 制
年 月 日
昆山市教坛新秀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科 职称 职务 任班主任年限 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 现在学历 教龄 受过何种奖励
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
教育
教学
工作
实绩
教育
教学
研究
成果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主
要
特
色
(章) 学
校 年 月 日
意
见 市
教
育
(章) 局
年 月 日 教
研
室
意
见 市
教
育
局
审
(章) 批
年 月 日 意
见
昆山市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 试 行 )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中青年教师积极进取、有所作为、有所创新,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在5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2004年以来获得“教坛新秀”称号的在职青年教师。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钻研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并能在实践中灵活运用。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2、认真执行《昆山市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对所任学科的教材体系有较系统的研究。能胜任本教育阶段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工作,有学段教学2次以上循环的经历或有2届以上毕业班工作的经历。重视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整合,能体现课程改革的要求及“新、精、活、实”的课堂教学特色,教学实绩显著,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近三年内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示范课3次以上,并获得较好评价。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昆山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近三年内,在昆山市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发表或在昆山市级及以上会议上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
4、能较好地指导青年教师,近三年中至少培养1名青年教师成为校级教学骨干。
在昆山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中获得一等奖或教学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的教师,可破格推荐。
第三条 评审步骤
1、申请。凡符合条件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昆山市教学能手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目录附后)。
2、推荐。学校组成评委会,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考核或评议,然后在校内公示,并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向市教育局教研室推荐,并写出推荐意见。
3、考核。市教育局教研室根据学校送呈的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进行考核,写出综合评定意见送市教育局审批。
4、审批。教育局审核批准后,颁发“昆山市教学能手”荣誉证书。
5、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能手每两年评选一次,学校应于评选当年的3月底之前将申报材料送市教育局教研室。
第四条 义务与职责
1、在片教学和全市学科教学中起带头作用,每学年至少在教学片及以上范围内举行一次示范课,并承担学校指定的观摩教学任务。此项工作由学校负责。
2、有明确的自学进修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除学历进修外,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及相关的专业知识,注重教学研究,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所任学科教学质量高。
3、主动承担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教师的任务。
4、认真总结教改经验和教学成果,每年有教学总结或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交流或发表。
第五条 待遇与培养
1、获“教学能手”称号,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职称评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凡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必须获得昆山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2、学校及有关部门优先安排教学能手参加进修、培训、考察等活动。
3、学校支持教学能手每年组织一次理论研讨会或教学经验交流会。
4、凡被命名为教学能手的教师,由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
第六条 考核与管理
1、教学能手任期三年。任期内择优推荐参加昆山市学科带头人的评选。任期届满,其称号自行终止。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报,经考核合格可连任。
2、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昆山市教学能手资格,收回证书,停发奖金。
?有违法违纪行为;
?未能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或不能起示范作用;
?不履行教学能手职责,不接受学校或上级交办的教学科研任务;
?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学校建立教学能手业务档案,根据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对教学能手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的相关材料及结果送市教育局教研室和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4、教学能手如不直接担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其称号自动取消,不享受奖金。
本条例从2003年1月起试行,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附件一
昆山市教学能手材料目录
1、昆山市教学能手申报表
2、学校推荐材料(不少于1000字,打印)
3、教案一份(复印件)
4、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5、论文(复印件)
6、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7、个人总结(学科方面,不少于2500字,打印)
8、近三年来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学校提供)
9、昆山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10、培养青年教师的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材料
注:凡复印件,学校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二
编号: 号
昆山市教学能手
申 报 表
单位:
姓名:
昆山市教育局 制
年 月 日
昆山市教学能手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科 职称 职务 任班主任年限 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 现在学历 教龄 受过何种奖励
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
教育
教学
工作
实绩
教育
教学
研究
成果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主
要
特
色
学 校
意
(章) 见
年 月 日
市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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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教
(章) 研
年 月 日 室
意
见
市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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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章) 批
年 月 日 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