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乡镇农贸市场建设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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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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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对维护消费者、从业人员和物业业主的合法权益,
改善人民群众的购物环境,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菜篮子”,
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
意义。现就我市实施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程提出如下
方案。
一、规范化建设改造乡镇农贸市场的必要性
重庆市是国家确定的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试验区。为搞好
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我市明确了农产品市场体系以主城区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核心,区域性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和
特色农产品市场为传递辐射节点,远郊区县农贸市场为基础的建设方针。
规范化新建改造乡镇农贸市场是推动解决“三农”问题、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统筹城
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农产品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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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体系的重要抓手,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搞活流通、扩
大消费的客观需要。
二、全市乡镇农贸市场基本情况
重庆市除渝中区没有乡镇外,其他39个区县共有乡镇871个。其中,建有农贸市场的乡镇为504个,拥有乡镇农贸市场622个;367个乡镇目前尚无固定摊位式农贸市场,
只有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的集贸市场。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缺乏建设规范,目前,全市乡镇农
贸市场规范性较差,基本上是“以路为市”,脏、乱、差严
重,安全隐患突出。全市已建的600多个乡镇农贸市场由业主自发建设,有450余个需要按规范改造建设;尚无农贸市
场的367个乡镇需要新建。为此,为实现全市乡镇规范化农
贸市场全覆盖,还需新建改造817个乡镇农贸市场。
1、范围:规划范围为重庆市39个区、县(自治县)的797个乡镇农贸市场。
2、期限:2010—2012年,共3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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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的要求,支持817个乡镇农贸市场进行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完善交易设施,改善交易
环境,建立健全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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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形成以批发市场为核心,农
贸市场为基础,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不断降低流通
成本,减少农产品损耗,拓宽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
问题,促进农民增收,保证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
3年内新建规范化乡镇农贸市场367个,改造规范化乡
镇农贸市场450个,实现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全覆盖。其中:
2010年新建130个、改造150 个; 2011年新建130个、改造150个,2012年新建107个、改造150个,完成乡镇规范
化农贸市场全覆盖目标。
1、制定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三年新建改造规划;
2、严格按照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制定《重庆
市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规范》,制定《重庆市乡镇
规范化农贸市场验收办法》,指导区县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
3、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把乡镇规范化
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纳入对区县党政和商务主管部门的年度考
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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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台扶持政策,采取中央、市、区县三级联动,共同
筹集补助扶持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发挥乘数效应。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强化监督管理。
5、制定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长效管
理机制。
1、
全市新建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367个,每个投入150万
元左右,业主自筹80万元,建议补助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20万元,共需中央财政补助18350万元,地方财政自筹7340万元。
2、
全市需改造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450个,每个投入100万元左右,业主自筹50万元以上,建议补助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5万元,地方财政补助15万元,共需中央财政补助15750万元,地方财政自筹6750万元。
新建、改造共需补助资金481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4100万元,地方财政自筹140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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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年实现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全覆盖目标,48190万元补助资金采取中央、地方共同筹集的办法。
一是拟向商务部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4100万元,分三年到位,即:2010年11750亿元(新建补助6500万元、改造补助5250万元)、2011年11750亿元(新建补助6500万元、改造补助5250万元)、2012年10600亿元(新建补助5350万元、改造补助5250万元)。
二是地方财政自筹14090元,分三年到位,即:2010年4850万元(新建补助2600万元、改造补助2250万元)、2011年4850万元(新建补助2600万元、改造补助2250万元)、2012年4390万元(新建补助2140万元、改造补助2250万元)。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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