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举报
开通vip

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PAGEPAGE24广文明[2007]5号关于印发《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文明委全委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2007年5月10日主题词: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通知报:市文明委广德县文明办2007年5月10日印发(共印110份)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管理,提高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使创建活动...

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PAGEPAGE24广文明[2007]5号关于印发《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文明委全委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2007年5月10日主题词: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通知报:市文明委广德县文明办2007年5月10日印发(共印110份)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管理,提高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使创建活动经常化、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化、规范化,根据省、市文明委、文行委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荣誉称号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十星文明户、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职工、青年文明号、五好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等。第三条: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县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考评、统一表彰,分别申报、分类管理,相互关联的原则,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第四条:文明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会、人事局分别设立创建办公室,负责受理相关创建活动的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文明办负责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十星文明户的申报、管理;总工会负责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职工的申报、管理;团县委负责青年文明号的申报、管理;妇联会负责五好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的申报、管理;人事局负责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的申报、管理。第五条:文明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按有关管理办法提请相应命名机关授予荣誉称号,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表彰。第六条:全县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互关联、有机统一、协调发展,按照递次准入的原则进行创建。凡申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行业、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的单位和地区,单位内、辖区内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十星文明户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第七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荣誉称号的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届满需重新申报。届满未重新申报或申报未通过考核的,不再享受相应的荣誉称号。第八条:创建单位如改变单位名称,变动隶属关系,要及时向命名机关和管理部门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备案,否则不再保留已命名的荣誉称号。与其他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单位重新申报命名。第九条:对获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荣誉称号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本着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由命名机关颁发奖牌、证书,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第十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管理责任单位要进行经常性地督查、指导,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季度暗访、年度检查或抽查,对已命名荣誉称号的单位出现创建标准降低、工作下滑、管理混乱等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撤消荣誉称号。第十一条:对获得创建活动荣誉称号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生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一票否决。第十二条:各乡镇、县直局级单位要制定相应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本系统精神文明创建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1、广德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2、广德县文明社区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3、广德县文明村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4、广德县十星文明户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5、广德县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6、广德县模范文明职工评比表彰办法;7、广德县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8、广德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9、广德县巾帼文明岗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10、广德县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 附件1:广德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发展的道路,特制定本办法。创建文明单位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文明单位的标准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经过群众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由地方党委、政府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广德县文明单位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1、组织领导好。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敬业奉献,建立了一套有利于精神文明创建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2、思想文化建设好。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经常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无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现象,无邪教活动。3、生产工作好。各项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健全科学。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在本地、本系统、本行业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中处于领先水平,并至少有一项主要工作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整体上达到安全生产好、优质服务好、经济效益好、社会信誉好的要求。4、文明风气好。着力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视开展以职工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在职工中普遍开展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比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县城、文明集镇的创建活动,出色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持之以恒开展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5、管理规范好。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明确办事程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案件和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保工作达到国家标准。6、环境秩序好。重视环境建设,办公区和生活区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车辆停放规范,大力推进垃圾袋装工作。设立固定的精神文明创建标语和宣传栏,创建氛围浓厚。二申报和命名(一)申报范围:各级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及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省、市驻广单位、驻军单位;各乡镇行政村等。(二)申报、审核、命名1、申报。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以书面申请形式申报。属乡镇机关、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应向所在乡、镇党委申报;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基层站所、社会中介组织向主管局党组织申报;县直局级单位、企业、驻广单位向县文明办申报。各基层站所的申报实行主管部门和属地双向管理,在向主管部门申报的同时,需征求属地党组织的意见。2、初审。各乡镇、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在经当地计生、综治、纪检、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核后,将申报单位填写的申报表和书面申请报送县文明办。3、复核推荐。县文明办统一组织力量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研究确定推荐对象。4、命名表彰。县文明委会议对文明办推荐名单审核后,在县级新闻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不良反映,报请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三管理和奖励1、广德县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管理,每届两年。届满需重新申报、复核、命名。连续两次以上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可申报上一级文明单位。2、广德县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已命名的文明单位,应加强日常创建工作的管理,县文明办将依据县文明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对出现违法违纪等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一年中两次以上被通报批评的,将视情况分别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3、文明单位要健全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创建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类创建活动、检查考核记录及其他相关材料等。4、获得广德县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以精神鼓励为主,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给予在职职工适当物质奖励。奖励标准为单位职工的一个月工资。5、县境内省、市级文明单位除根据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外,同时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附件2:广德县文明社区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一创建标准:1、社区组织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备,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把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经费有保障,创建文明社区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社区志愿者、老年人、残疾人等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骨干队伍稳定,积极发挥作用。2、社区人际关系和谐。落实和谐社区建设,做到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广泛组织各类社区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倡文明新风、建美好家园”活动,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送温暖活动和献爱心活动;开展文明楼道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社区居民团结友爱、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勤俭节约蔚然成风,人际关系和谐,正义正气得以弘扬。3、社区环境优美。主次干道畅通,路面平整,人行道板、管道盖板完好;市政环卫设施齐全,维护保养正常,垃圾袋装化,清运及时,始保持持社区干净卫生,不留死角;绿化合理,亮化到位,美化和谐;无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沿街建筑外观整洁、美观,商业门点、摊点规范有序;重视环境、生态、资源的保护,社区内烟尘、废气、污水、废渣、噪音等控制处理达国家标准,珍惜自然资源,爱护文物古迹。4、社区服务完善。面向老、弱、幼、残、困群体的服务细致,工作扎实深入;多渠道解决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建立志愿者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和社区互助活动;建立社区医疗服务站点,形成社区服务网络,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计生咨询和医疗保健服务;居民水、电、煤气、房屋修缮和突发病人医救等应急服务及时到位;各项服务工作态度热情、内容实在、程序规范、质量优良,社区居民普遍满意。5、社区秩序安定。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宣传,居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普遍增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健全,群众治保组织健全,专兼职的社会治安联防队伍人员落实,值班、巡逻人员到位,活动正常;社区社会政治稳定,刑事案件和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民事纠纷调解有力有效;防火防灾等安全设施齐全,制度措施落实,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无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公共场所和社区生活管理有序,妇女、儿童、老人等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6、社区共建普通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多层次、普遍开展,做到组织网络化,有制度、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以共建的形式开发社区资源,集中社区内物资、人才、信息等优势,达到资源共享、相互联动,共建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7、社区文体活动丰富。建有适宜居民实际需要、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建立宣传文化活动中心,形成基层文化网络;加强阅报栏、书报亭等社区文化设施和宣传阵地建设;加强社区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有一定数量的体育健身器材;建有各类群众性业余文体团队或文体活动辅导员队伍,组织群众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健康卫生教育,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优生优育,杜绝计划外生育;对各类晨(晚)练点管理有序,引导得当,用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占领基层阵地。8、社区教育广泛深入。社区教育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教育骨干队伍稳定,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开展;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科学理论、法制、环保、科普、市民行为道德规范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开展“三管好”教育,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发挥社区市民学校的作用;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的建设,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促其身心健康发展;社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落到实处,从思想上、生活上、就业上予以关心。二申报评选命名表彰1、评选范围:桃州镇、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镇社区居委会,均可申报。2、申报、评选、命名(1)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以书面申请形式向所属党委申报。(2)镇、开发区党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在经当地计生、综治、纪检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核后,将申报单位填写的申报表和申请报送县文明委办公室。(3)县文明办将统一组织力量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送县文明委会议讨论审核后,在县级新闻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不良反映,报请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附件3:广德县文明村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一创建标准:1、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通公路(油路或水泥路)、通电话、通广播、通有线电视、通自来水;有文化、教育、体育、计生、卫生等服务活动场所;普遍实施改厕、改圈、改灶、改院工作,推广使用沼气。2、经济建设较快发展。村集体收入、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以上。3、各项事业稳步前进。积极开展农村适用科技培训,党员有一技之长比例达80﹪以上;逐步发展多媒体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义务教育普及率100﹪;大力推进医疗保健工作,农村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扎实开展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率100﹪;孤寡老人老有所养。没有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社会稳定,无集体上访。4、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执行,中心村建设有一定规模;钢混砖木结构住房比重95﹪,人均居住面积20平方米以上。普遍开展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立卫生责任制,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养成生活垃圾定点投放的生活习惯。5、社会稳定秩序良好。大力开展学法守法用法的普法教育活动,外出打工人员守法文明,无不良社会影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网络健全,治安调解成效明显;无黄、赌、毒窝点;无刑事案件和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及非法宗教活动。6、社会风气文明高尚。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移风易俗教育活动,开展科技、民主法制教育活动和中华民族精神、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教育活动。坚持开展“十星文明户”评比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建立好人好事登记表彰制度。二申报评选命名表彰1、评选范围:各乡镇行政村等独立单位,均可申报。2、申报、评选、命名(1)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以书面申请形式向所在乡、镇党委申报。(2)各乡镇党委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在经当地计生、综治、纪检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核后,将申报单位填写的申报表和申请报送县文明委办公室。(3)县文明办将统一组织力量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送县文明委会议讨论审核后,在县级新闻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不良反映,报请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附件4:广德县十星文明户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一创建标准:“十星文明户”是指“致富星、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诚信星、科技星、和睦星、文教星、卫生星、新风星”。具体标准如下:1、“致富星”是指家庭主要劳动力有一技之长,勤劳致富,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县平均水平。2、“守法星”是指家庭全体成员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3、“义务星”是指家庭及其成员模范履行各项应尽义务;4、“计生星”是指家庭育龄妇女积极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并模范执行;5、“科技星”是指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善于科学总结农业生产经验,刻苦钻研科学种田或相应业务并取得一定成效,为群众公认;6、“诚信星”是指家庭社会信誉较好,带头做“重承诺、守信用”,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7、“和睦星”是指家庭成员和邻里之间团结互助,相互尊重,敬老爱老。赡养并精心照料老人,没有纠纷,主动调解其他家庭之间矛盾;8、“文教星”是指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群众文化活动,适龄子女在校就读;9、“卫生星”是指室内外环境卫生常年保持清洁,饮用卫生水,使用卫生厕所;10、“新风星”是指移风易俗,带头做到婚丧喜事新办。二申报评选命名表彰各乡、镇负责本地“十星文明户”的申报、评选、表彰工作。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十星文明户”标兵工作。创评的基本步骤是:村民组评议、村委审核、乡镇党委审批、表彰。在村民组评议阶段,按照“一户评大家,大家评一户”的民主评议方式,以村民组为单位组织群众开展评议,推荐“十星文明户”候选人,报村两委审核。在村委审核阶段,村两委要召开一定规模的会议进行审核,并在村务公开栏将拟上报的候选对象进行不少于一周以上的时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表彰。县文明委组织实施“十星文明户”标兵的评创工作,在各乡镇评选、命名“十星文明户”的基础上,根据县文明委确定的名额,由各乡镇组织申报,县文明委组织复核后,报县委、县政府表彰。附件5:广德县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一创建标准 1、组织领导好。坚持把“三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把文明行业创建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常抓不懈,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运行、激励和监督机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协调领导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体现时代性,寓于创造性。2、行业风气好。行业行为规范,依法行政,依法按章公正办事(执法),杜绝了违法违规办事(执法)行为;恪守职业道德,诚信于民,诚信于用户,行业风气端正,杜绝了吃拿卡要、坑蒙欺诈等行业不正之风,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在行风评议中满意率达到良好以上等次。3、职工素质好。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不断提高;养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服务(工作)态度主动热情,工作规范,服务优质,用语文明,职业形象良好。4、管理经营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文明行业创建列为业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评,同时强化内外监督机制,认真管理、落实监督、投诉意见,推动优质规范服务标准落到实处,促进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加强环境建设,营业大厅、办公区和家属宿舍区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加强治安管理,治安状况良好,公共秩序优良,无社会治安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发生。5、社会评价好。认真履行优质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明查暗访效果好,社会信誉良好。二申报评选命名表彰(一)广德县文明行业(系统)的评比1、评选范围:为县行业(窗口行业)或县系统(执法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其范围覆盖本行业本系统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单位。2、评比条件:达到“五好”标准,并居于全市同行业中上水平。3、申报命名表彰:县文明行业(系统)的申报,在行业、部门自查确认达到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由县主管部门直接向县文行委申报。县文行办首先确定考评对象,然后按程序和条件组织考评,考评确认达到文明行业(系统)条件的,报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组研究,全县范围公示通过后,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二)广德县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的评比1、评选范围:为县行业或县系统主管部门(单位)和县行业或县系统的下属部门(单位)。2、评比条件:达到“五好”标准,在全县和全市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3、申报命名表彰:首先由各单位向乡镇、县直主管部门文明委申报,乡镇和主管部门文明委向县文行委申报;其次由县文行办审查确定考评对象,然后按程序和条件组织考评,考评确定为正式评选对象,报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组研究,全县范围公示通过后,县文行委命名、表彰。 (三)广德县文明窗口的评比1、评选范围:为直接面向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基层一线“窗口”单位。指公安、税务、工商、燃气、供热、自来水、供电、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铁路、民航、环卫、风景园林、物业管理、邮政、电信、银行、医院、宾馆、旅行社、商业零售21个行业。2、评比条件:达到“五好”标准,在全县和全市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3、申报命名表彰:首先由各单位向乡镇、县直主管部门文明委申报,乡镇和主管部门文明委向县文行委申报;其次由县文行办审查确定考评对象,然后按程序和条件组织考评,考评确定为正式评选对象,报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组研究,全县范围公示通过后,县文行委命名、表彰。附件6:广德县模范文明职工评比表彰办法1、评选范围:为基层单位的一线职工。2、评比条件:①政治思想优。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国守法遵纪,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②职业道德优。牢固树立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公道,无吃拿卡要、坑蒙欺诈等不良作风和行为。③规范服务优。积极认真履行优质规范服务标准,言行举止规范、文明,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优秀,办事高效,服务优质。④社会评价优。对工作精益求精,注重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富有创新精神和突出的业绩或成果,服务(工作)对象满意率达85%以上,讲究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近两年获得过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3、申报、评选、命名:县模范文明职工,首先由各单位向乡镇、县直主管部门文明委申报,乡镇和主管部门文明委向县文行委申报;其次由县文行办审查确定考评对象,然后按程序和条件组织考评,考评确定为正式评选对象,报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组研究,全县范围公示通过后,县文行委命名、表彰。附件7:广德县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一创建标准 1、青年文明号是在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基层站所、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行各业中开展,以青年集体(班、组、队、部、处、科、室)、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和青年工程为主体的创建活动。2、青年集体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数占总人数50%以上,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青年集体中的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弘扬文明新风,热爱本职工作,实践职业道德,社会评价较高。  4、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战斗力强,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这些开展工作,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  5、根据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具体参照《广德县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广德县青年文明号量化管理标准》),以现有的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结合开展其他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并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创建标志,公布创建内容。6、该集体中的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帮困活动,坚持经常,成效显著。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二申报评选命名表彰1、全县各类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并取得实效的青年集体均可申报。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已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行业系统由各自负责申报。党政群机关向县创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申报。未建立任何创建组织的由各单位团组织负责申报。2、各行业、各地在评选过程中,都要实行公示制。公示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活动组织管理部门集中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时间不少于7天。组委会办公室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3、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通过下发文件、召开表彰会等形式,对获得县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予以表彰,并授予县级青年文明号牌匾。在此基础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县青年文明号标兵的评选。4、青年文明号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年底都要通过各行业、各镇团委向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重新提出申报。5、青年文明号由各级团组织或团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成立的各级青年文明号领导机构命名,其它任何部门、单位不能自行授予青年文明号牌匾。6、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可综合各自特点,对县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附件8:广德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一创建标准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热爱社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方针、法律知识,刻苦钻研科学文化技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岗位建功,岗位成才。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家庭成员间,尊老爱幼,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少生,优生,优育,优教,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学习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热爱环境,建设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二、申报评选命名表彰1、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县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评比内容。2、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家庭自评,群众评议,基层推荐,逐级审批的办法。3、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行政村、居委会,均可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并进行命名表彰。县级五好文明家庭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从其命名表彰的五好文明家庭中推荐,经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审核后命名表彰。4、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及命名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对已命名表彰的各级五好文明家庭要定期进行考核,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如有违反五好文明家庭条件的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撤消称号。附件9:广德县巾帼文明岗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一创建标准1、岗位女性人数占总人数的50﹪以上,且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2、岗位全体成员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钻研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团结奋进,乐于奉献,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成绩突出。3、积极参加“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在促进本行业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团队精神,在本部门、本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4、领导重视,把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计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富有实效。5、示范岗管理规范,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比较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二、申报评选命名表彰1、“巾帼文明岗”的申报工作,采取由创建单位自我申报,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群众评议、逐级报批的方法。2、申报上一级的“巾帼文明岗”,必须由本级的“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或各行业主管部门向上一级“,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进行申报并签署意见,并由上一级“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予以考核、命名。3、县级“巾帼文明岗”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并授牌。附件10:广德县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一创建标准“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总体标准是: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创新的服务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满意的服务效果。具体条件是: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廉洁勤政;队伍纪律严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3、服务机制健全,建立了站所长负责制以及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限时制、首问负责制等基本制度。4、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工作业绩突出,行业风气端正,职业道德良好。5、坚持政务公开,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纪律和监督方式,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6、服务方式不断改进,服务手段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主动热情,规范高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7、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力所能及解决群众“急、难、愁”的问题,每年办实事件数不得少于2件以上。二申报评选命名表彰县级“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每年评议一次。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创建领导组检查、指导,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还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对乡镇站所评议工作进行监督。对群众评议的结果和举报的问题要向站所和主管部门反馈。群众评议期间要设立举报箱或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核查,保证评议的质量。通过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基层站所,以乡镇为单位向县领导组申报,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组接到申报后,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对无异议的基层站所提请县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对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县委)县政府向市领导组申请表彰)。本文档系网络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本人定尽快处理!
本文档为【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小嘎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84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医药卫生
上传时间:2018-10-20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