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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精品文档......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是安全评估的基础。矿山生产过程复杂,生产条件多变,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众多。必须选择适当的方法辩识分析危险和有害因素,为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奠定基础。1.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在矿山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和生产工艺的限...

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精品文档......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是安全评估的基础。矿山生产过程复杂,生产条件多变,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众多。必须选择适当的方法辩识分析危险和有害因素,为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奠定基础。1.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在矿山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和生产 工艺 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车尿素生产工艺流程自动玻璃钢生产工艺2工艺纪律检查制度q345焊接工艺规程 的限制,危险、有害因素存在于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因此要对整个矿山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的各方面进行分析辨识。常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有直观经验分析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经验分析法有对照分析法、类比推断法、专家评议法等;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危险性分析等。评价主要采用了专家评议法、类比分析法。1)专家评议法组织技术专家,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对生产过程中及各个生产系统和环节,以及生产设备、设施、装置的安全性进行分析,同时搜集与该矿地质条件和开采方式类似企业的安全事故统计,进行类比推断,从而提出本矿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按轻重缓急排序。2)类比分析法通过相同或类似生产矿井或建设项目的实际自然条件、灾害治理措施、技术参数及其有效性、事故发生情况、安全 管理体系 怎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保管理体系it运维服务管理体系质量体系程序文件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与措施等的全面调查分析,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系统的比对分析,以分析、判断、评价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危害性。1.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过程1.2.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过程本矿按照科学、系统、全面和预测性原则,评估项目组采用对照分析、类比分析和系统安全评价方法,深入现场收集资料,依靠掌握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及行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等知识,对矿井采、掘、机、运、通等各系统和环节进行分析,选择地质条件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相同和相似的矿井进行调查研究,对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场所进行分析,从而尽可能客观准确的辨识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奠定可靠基础。1.2.2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评估组参考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事故类别,并根据项目实际全面分析,突出重点,认为该煤矿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16类:1)瓦斯爆炸;2)冒顶片帮;3)其它爆炸(煤尘);4)透水;5)车辆伤害;6)物体打击;7)火灾;8)机械伤害;9)触电;10)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11)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12)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13)放炮伤害;14)火药爆炸;15)容器爆炸;16)职业危害:噪声、振动、粉尘等。1.3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1.3.1开拓开采系统危害辨识与分析1)采、掘工作面顶板冒落及片帮事故,是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⑴如果回采工作面及巷道掘进穿过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构造时,支护方式不能有效控制围岩压力,施工措施不得力,可能造成冒顶和片帮事故。⑵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时或周期来压时未及时加强支护,造成顶板垮落事故。⑶回采工作面采煤时,未及时支护,可能造成顶板冒落事故。⑷回采工作面安全出口控顶面积大,又处于动压较大地带,如果支护方式不合理,维护距离不够,支护不及时,容易发生冒顶事故。⑸回采工作面支撑力达不到要求,易发生冒顶事故。⑹回采工作面安装和撤出支护时,没有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易造成顶板冒落事故。⑺对失效或损坏的支柱,应及时进行更换,否则会造成冒顶事故。如果矿井开拓方式不合理,将导致矿井通风、运输、排水等系统不合理,给整个矿井的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一煤矿调度员先进事迹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最近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账 埋下隐患。1.3.2通风系统危害辨识与分析该矿为低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性。根据井田开拓布置、矿井瓦斯及煤层赋存条件等因素,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井和副井为矿井的主要进风井,回风斜井为全矿井的回风井。1)通风系统造成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风量过大或过小:过小造成环境风量不足,温度过高,影响健康,增加安全隐患,长期处在这种环境中将形成职业病;过大恶化作业环境,引起粉尘飞扬,不利于安全生产,造成浪费。(2)配风方式不合理:大量采用增阻方法调风,将使矿井通风阻力增加,成本加大。(3)采用局部扇风机通风的地方,由于供风量不足,产生循环风,使巷道有害气体不能完全排除,含量不断增加,造成有害气体超限危险,并诱发其它事故。(4)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容易造成瓦斯超限,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煤巷掘进工作面高度重视。(5)通风阻力大,通风压差随之加大,使漏风量加大。对于有自燃发火倾向的煤层,容易引起自燃发火。不易自燃煤层也可能引起自燃。(6)造成瓦斯爆炸。长期、经常性的瓦斯积聚,给瓦斯爆炸提供了条件,一旦产生火源,将引起爆炸。(7)对采煤工作面产量,掘进工作面进尺和其它工作产生限制作用。2)通风设备故障引起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通风设备一旦发生故障,风流短路,通风巷道风阻增大、风量降低或无风,循环风,微风,都可造成瓦斯积聚,一旦有火源存在,将引起瓦斯爆炸或燃烧。(2)矿井一旦发生灾变(瓦斯爆炸、燃烧、内外因火灾等),反风设施不全,质量不好,不能按要求实施全矿井或区域性反风,将扩大灾害范围,且不利于救灾。(3)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局扇风量不足,风筒接设质量不好,局扇电机故障,不能及时切换启动,都将因工作面微风或无风导致瓦斯积聚,造成人员窒息或瓦斯燃烧爆炸事故。1.3.3运输提升系统危害辨识与分析1.3.3.1、矿井在下列情况下,可能发生提升运输事故:1)断绳事故⑴使用中的钢丝绳由于受井筒淋水、腐蚀、疲劳等影响,使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超过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钢丝绳打弯、挤压、撞击变形和猛烈拉力伸长,不能及时更换,都有可能造成断绳事故。⑵过卷、过速、松绳等保护装置缺少或失灵,也可能造成断绳、跑车事故。2)过卷事故⑴制动力矩不符合规定,制动闸的空动时间、制动闸间隙大于规定值,使之不能可靠制动。⑵闸瓦磨损严重,闸瓦与制动盘的接触面积小于规定值,使贴闸压力降低,造成不能可靠的制动。⑶防过卷、防过速、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闸瓦等保护装置缺少或失效。3)轨道斜巷没有按规定装设挡车栏、阻车器、跑车防护装置或装置不完好,可能引起跑车事故。4)胶带输送机着火事故⑴使用非阻燃胶带,托滚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胶料的阻燃性、抗静电性不符合要求,堆煤、防滑、防跑偏、温度、烟雾和自动洒水等保护装置缺少或失效,当出现堆煤和打滑时,输送带与滚筒和煤产生摩擦,输送带与胶带输送机底部的堆积物产生摩擦,都可能引起输送带着火;⑵液力偶合器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同时易熔塞和防爆片又不符合要求,在过负荷或充液量不当的情况下,可使充填液喷出,造成人员灼伤和输送带着火。(3)带式输送机检修使用电气焊时,在检修完毕没认真检查是否有余火,就下班升井,由于余火引燃输送带,造成输送带着火。1.3.3.2、输送带断带下滑引起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输送带通过长期运行,疲劳、磨损、破损,钢绳芯输送带的钢丝绳锈蚀、断绳、断股,钢绳芯输送带断钢丝,使强度降低,在负荷大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断带。2)输送带接头使用的皮带扣、硫化热补接头的强度与输送带的强度不匹配,输送带接头成为输送带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因此在负荷大和紧急制动时有可能发生断带事故。3)选用输送带的强度、安全系数不符合要求。因输送带强度低在运行中可能发生断带。1.3.4电气系统危害辨识与分析矿山企业条件艰苦,作业环境差,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除了设备缺陷、设计不周等技术因素外,大部分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引起的。井下电气线路吊挂、采掘作业照明电压不符合规程要求、管理不规范,易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由于井下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向作业地点的人行道照明不足、缺少警示标志等而引发触电事故。矿井煤炭生产的特点是井下作业,井下作业空间狭窄,电气设备、电缆易受冒落、片帮煤块、矸石的砸、碰、挤压;同时,井下空气中含有可以产生爆炸的瓦斯、煤尘等有害物质,加上井下机电设备负荷变化大,因此电气事故多发。煤矿电气事故主要有: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井下电气火花事故,漏电事故,静电危害事故以及雷电灾害事故。1)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大面积停电的危害在于:停风,造成进行瓦斯超限,引发瓦斯爆炸;一旦停电,会造成人员停滞井下,如有事故影响撤离,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造成水泵突然停止运转,会对水泵和排水管路造成损坏,停电时间长,还可能造成水灾。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致因:(1)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发生短路事故时,电气保护装置拒动或动作不灵敏,造成越级跳闸,引起井下大面积停电;(2)井下供电独立运行的双回路、违章联络运行,当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发生短路事故,引起另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同时掉闸,双回路供电停电,造成大面积停电。2)井下电气火花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井下电气火花事故可能引起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电气火花事故致因主要有: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不当,造成失爆;井下带电电缆由于外力原因破损、拉脱、电缆绝缘下降造成短路、接地会产生电气火花,有可能造成瓦斯爆炸事故或火灾;电气设备保护失灵,当出现过流、短路、接地等电气事故需其动作时拒动,使设备、电缆过载、过热引起电气火花,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3)漏电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漏电事故的危害在于:造成人身触电;使电雷管超前引爆,引发瓦斯和煤尘爆炸;易烧损电气设备,造成火灾。漏电事故的致因主要有:(1)对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不够,操作使用不当造成漏电;(2)电缆在井下被压、砸、穿刺,过分弯曲使电缆外皮出现裂隙,导致电缆发热,绝缘老化,绝缘性能降低;(3)用电设备、电缆闲置不用时不能定期升井检修或干燥,导致设备、电缆受潮,绝缘降低;(4)开关、电机等处在淋水处造成受潮,使绝缘降低;(5)用电设备、电缆选择不合适,造成长期过载而发热,使其绝缘下降。4)静电危害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其危害在于: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静电放电火花会成为可燃性物质的点火源,造成爆炸和火灾事故;人体因受到静电电击的刺激,可能引发坠落、跌伤等二次事故。静电事故的致因主要有:(1)砂砾或其它含在压缩空气中的混合物与橡胶管、金属管壁摩擦而产生静电;(2)胶带与轮子摩擦,橡胶带在带式输送机卷筒上摩擦等产生电弧及火花;(3)入井人员工作服不抗静电等。5)雷电灾害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雷电导入井下,会对变、配电设备和矿井形成巨大威胁,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造成人员的伤亡。雷电事故的致因主要有:(1)煤矿开采场所,空气湿度相对大,地形、土质结构复杂,雷电流泄放散流能力差,容易遭受雷击;(2)煤矿动力电源基本都是架空线路,所以煤矿设备时常遭受雷击;(3)排风口处风速快、排出的空气中含有大量的瓦斯、尘埃、氢气等,遭受雷电闪击后易引起瓦斯爆炸;(4)主井口地面金属轨道有利于直接雷电流导引闪击,可能导致雷电流引入矿井中引起瓦斯爆炸。1.3.5瓦斯危害辨识与分析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瓦发【2011】1547号《关于朔州市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XXX煤业基建期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3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48m3/min,该矿井为低瓦斯矿井。1)在下列情况下,可能造成瓦斯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和窒息事故:(1)主要通风机风机性能与矿井通风网络不相匹配,通风机运行工况点不能满足矿井通风对风量和风压的要求,造成矿井供风量不足。(2)局部通风机选型不合理或安装和使用不当、风筒损坏漏风,导致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或无风。(3)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设备故障、供电故障或人为操作等因素引起停电、停风,导致矿井或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或无风。(4)矿井通风设施设置不当、质量差或损坏,造成漏风和风流短路,导致作业地点风量不足或无风。(5)由于矿井或作业地点风量不足或无风,造成瓦斯积聚超限,其浓度达到爆炸界限,遇到引爆火源即可引起瓦斯爆炸。(6)由于缺氧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可能造成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7)已采区和盲巷未及时进行封闭,有毒有害气体积聚,浓度大,引起缺氧,人员误入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死亡。(8)与老空区贯通,造成老空区积聚的有毒有害气体侵入本矿井造成危害。(9)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传感器设置不当或失效,矿井瓦斯检查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不严,空班漏检,未能检测出瓦斯浓度超限情况,未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造成事故发生。2)矿井瓦斯危害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燃烧等。(1)瓦斯爆炸危险瓦斯与空气混合成适当的浓度时(即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在5-16%之间,氧气大于12%时),一旦遇到明火便会引起燃烧爆炸。瓦斯爆炸后将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高温和强大冲击波,摧毁巷道设备,造成人员伤亡,引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引起煤尘爆炸事故,给生产矿井带来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2)瓦斯窒息危险由于矿井瓦斯涌出量较大,如果通风管理不善,出现盲巷而不及时封闭,或由于停风导致瓦斯积聚而不采取相应的撤出人员、防止人员进入的措施,可能导致瓦斯窒息发生而造成人员伤害。(3)瓦斯燃烧危险当瓦斯浓度小于5%或大于16%时,瓦斯可发生燃烧。往往由于燃烧而引发瓦斯爆炸,瓦斯燃烧能造成人员的严重烧伤和井下火灾事故。1.3.6顶板危害辨识与分析在采矿生产活动中,冒顶片帮是最常见的矿山安全事故之一,井下矿山采掘生产作业破坏了原岩的初始平衡状态,导致岩体内局部应力集中,当重新分布的应力超过岩体或其构造的强度时,将会发生岩体失稳,如果支护不及时或支护方法不当,就会发生采场顶板冒落或巷道片帮。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采掘作业不规范,采场、巷道缺少支护等原因,当采掘作业穿过节理裂隙比较发育地段、破碎带和矿岩不稳定地段时,存在冒顶片帮危险。顶板危害包括煤岩体的冒顶片帮危害及冲击地压危害。1)冒顶片帮危害的辩识顶板危害通常指井下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顶部、底部和两帮围岩变形、移动、冒顶而产生的危险和危害。煤矿围岩(包括顶板、底板和两帮)因人类采掘活动影响使其应力平衡状态受到破坏,并且产生新的应力关系。在新的应力作用下,暴露的围岩产生变形、移动、破坏。假若这种力量超过围岩的强度,将出现顶板下沉、断裂、底板鼓起及两侧围岩被挤出等现象,造成冒顶事故。虽然近几年来,随着矿山压力规律研究的深入和围岩控制技术的发展完善,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仍然为煤矿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煤矿领域研究报告(2004-2010)中统计,顶板事故发生频率较高,死亡总人数较多。2006年1月-10月,全国共发生顶板事故1383起,共死亡1615人。顶板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42.3%。因此,顶板事故是矿井重大威胁之一。2)冒顶片帮可能造成的后果(1)危及安全生产:采煤工作面顶板下沉,巷道顶帮收缩使工作空间减小,影响人员工作、阻碍设备通行、降低通风能力,诱发瓦斯聚积。(2)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继顶板变形、移动之后如不能及时处理,将发生冒顶。冒顶时可能给人员造成伤亡,对设备造成损坏。如果突然冒顶的面积足够大,将形成强大的冲击波,使井下空气受到突然压缩,突然压缩的空气将给矿井造成巨大破坏。(3)增加生产成本:为了减少或消除上述危险,必须对巷道进行维修,对不合格的设备进行更换,对工艺进行改进,因此增加人、财、物的投入。3)冒顶片帮危害产生的原因冒顶片帮危害产生的原因应从煤岩体内、外因素考虑。(1)内在因素分析产生顶板危害的内在因素,主要考虑煤岩体的赋存状况,包括煤岩体顶、底板特性及强度,煤壁破碎程度、受层理的影响程度,埋藏深度(矿山压力)以及其他与煤岩体性质有关的因素。因此,合理分析煤岩体的赋存状况是预防顶板危害的一项重要工作。①如果煤岩体强度大,其支撑能力就大,不易发生冒顶;如果煤岩体松软,在强大的顶板压力作用下,煤体就易破碎,易发生整体垮落,造成顶板事故;②煤岩体壁破碎程度越大,其内部受力越不均匀,越易造成煤壁片帮,导致冒顶事故;③构造带及层理对煤岩体影响很大,如果构造带及层理发育,煤岩体的整体性就会受到破坏,其支撑能力变小,就易发生冒顶事故;④埋藏越深,其压力越大,重力是产生压力根源之一,而顶板压力是造成顶板事故的内在动力,其支撑力与开采深度成正比;⑤开采煤层厚度较厚时,工作面采高增大,采空区冒顶带增高,煤壁片帮增加,从而容易导致顶板下沉量与支架载荷随之而增加。(2)外在因素顶板危害的外在因素,取决于人类的采掘活动所采用的开采方法、支护方式,支护方法与支护强度以及空间位置等其他影响煤岩体的因素。①开采方法的合理性:采用壁式或柱式开采应考虑对顶底板的适应性,否则对采掘空间的顶板管理带来难度,造成压力集中,发生冒顶片帮事故;②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方法与方式的合理性:如果不合理,矿压参数不准确,支护参数不合理,造成采掘工作面围岩严重变形、冒顶而发生事故;③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方法的合理性:如果不合理,支护强度低,对顶板性质、地质构造不清楚,这是产生冒顶事故的主要原因;④采掘工作面支护不及时,安装回撤期间空顶作业以及巷道交叉处,没有采取特殊支护,造成空顶时间长、面积大,或爆破作业诱发而导致事故的发生;⑤采掘工作面设计不合理,处在断层构造带、层位选择不当而处于压力集中区;隔离煤柱设计不合理、造成压力大,围岩变形严重,维护困难,诱发冒顶片帮事故的发生;⑥两条巷道贯通前不执行停止另一个掘进工作面掘进施工的措施,造成空顶,临时支护使用不及时造成顶板事故的发生;⑦现场管理与职工安全意识较差,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支护材料、设备、机具不合格也是产生冒顶、片帮事故的原因。1.3.7煤尘爆炸危害辨识与分析根据山西省煤炭地质研究所2011年对XXX煤矿开采的9、11号煤层的煤尘进行鉴定,9、11号煤层煤尘均有爆炸性。危害因素分析(1)防尘供水管路系统不完善。(2)矿井的防尘设施不完善。(3)矿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不完善。(4)职工个体防护意识不强,工作当中不配戴个人防尘或防毒劳动保护用品。(5)未及时清理积尘、风速不合理。煤尘爆炸的破坏与伤害:高温灼烧效应。煤尘爆炸时,主要是碳的剧烈氧化反应放出大量热,可产生高达2500℃的高温,能灼烧、烧死人员,烧毁巷道、设备,引起火灾,资源受损,甚至矿毁人亡;煤尘爆炸时产生的爆炸冲击波以极高速度传播,并产生较大爆炸压力,会造成井下人员伤亡与设施破坏;煤尘爆炸产生的CO2和CO,可造成井下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可使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尘达到一定的浓度且富有在空气中;②有引起爆炸的热源存在,一般为610℃-1050℃;③氧气浓度不低于18%。生产过程中,若防尘、降尘措施、设施不完善,使上述地点煤尘超限,将可能发生煤尘爆炸,导致重大伤亡事故。1.3.8爆破作业危害辨识与分析爆破作业,目前仍然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不仅采煤生产不能完全脱离,而且开拓掘进更是离不了。爆破作业所用炸药、雷管等爆破材料属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在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炸药爆炸和爆破伤害危险。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丢失、被盗和爆炸事故,甚至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和透水事故。另外,爆破作业产生的噪音、粉尘和炮烟,对人体的健康也带来一定的危害。1)爆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爆破器材自身的原因:炸药、雷管、放炮器、放炮母线存在质量问题。(2)打眼放炮操作的原因:炮眼内的钻屑清理不干净;引药制作不合格;装药不紧密或压实用力过大;封泥长度不合格,不使用水炮泥;放炮联线(脚线、母线)不牢固;放炮前后不检查瓦斯,不洒水降尘,放炮撤人距离不符合规定,警戒不严;放炮后检查不细,遗漏残药、瞎炮等。(3)爆破材料储存保管的原因:超量超期存放,炸药、雷管受潮变质;雷管不按规定导通检查等。(4)井上下运输的原因: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警卫不严、超载超速、丢失被盗等。2)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危险主要包括:(1)早爆伤害:早爆往往在爆破各项准备工作尚未完成、人员没有撤到安全距离之前发生,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2)飞石伤害:爆破时,人员还没有进入避炮硐、拐弯巷道等安全地点,有发生飞石伤人的危险。(3)迟爆伤害:爆破时人员已躲避至安全地点,爆破后人员提前返回爆破工作面,察看爆破效果或因爆破器材质量不合格发生迟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4)炮烟中毒:炸药爆炸后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主要为一氧化碳(CO)、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微量的硫化氢(H2S)和二氧化硫(SO2),这些气体对人体有害,爆破后人员过早进入放炮地点,容易引起炮烟中毒,严重者窒息身亡。(5)盲炮危害:爆破时因各种原因造成炸药包全部或部分没有起爆,而产生盲炮,如未能及时发现、处理,则极其危险。(6)爆破时,非爆破人员未按规定撤至安全地点,也易造成伤害。为防止爆破作业事故的发生,必须从以上环节,多方面采取防范措施。1.3.9水灾危害辨识与分析在下列情况下,可能发生矿井水灾事故:1)该矿属干旱大陆性气候,降雨多集中在5~9月份,易引发山洪,给煤矿井上下造成威胁。2)矿井内存在的断层地质构造,在未查明的情况下盲目采掘,若与导水、富水断层、陷落柱或隐型地质构造打透,有可能造成突水或透水事故。3)矿井内和矿井附近存在的老空区,老空区可能存有积水和有害气体,在未探明的情况下盲目采掘,可能发生老空区积水和有害气体突出。4)相邻煤矿越界开采是可能造成矿井水患的一个重要因素。5)该矿井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开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因煤层的开采所造成的“三带”,可以破坏开采煤层上方隔水层的隔水功能而使含水层的赋水性、渗透性得到加强,并使含水层相互连通。若“三带”高度范围达到地表,可能连通地表水体。因此,“三带”可以将地表和地下水体导入矿井中,轻则增加矿井涌水量,重则可能发生突水事故。6)地面采空塌陷区,遇大雨和暴雨时,雨水从塌陷裂缝与矿井连通处流入井下,就会形成矿井水患。7)钻孔未封闭或封孔质量不好,将成为矿井的人工导水通道,威胁矿井安全。8)如果矿井未做好水害分析预报,不能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均可能造成矿井水灾事故。1.3.10火灾危害辨识与分析预防地面火灾,必须遵守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建筑物之间的通道宽度应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做好防火的准备工作。井下由于环境条件恶劣,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CO气体,导致严重的中毒窒息事故。火灾经常发生在机电设备、人员作业地点、运输巷道及照明线路等处。由于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井下电气线路吊挂不规范,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井上、井下没有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这些都易导致火灾事故。本矿井主要运输设备为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井下机电设备较多,电缆较多,可能引发外因火灾因素多。外因火灾一旦发生,由于其发生突然,发展速度快,不但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还可能引起井下瓦斯与煤尘爆炸,对矿井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1)矿井在下列情况下可能发生火灾事故:(1)采空区回采率低,且存在漏风;煤柱尺寸小受到压力破坏产生裂隙,时间较长时可能引起煤炭氧化生热,导致煤炭自燃。(2)通风系统不合理,矿井漏风严重。(3)矿井主要运输大巷、辅助轨道大巷、回风大巷、盘区巷道和回采工作面顺槽巷道等布置在容易自燃的煤层中,支护型式不妥造成煤炭氧化而自燃。(4)矿井未采取综合预防煤炭自燃的措施或措施未落实。(5)矿井开采的煤炭属易燃物质,如果控制发火源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不当,可能发生矿井火灾事故。(6)液力偶合器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同时易熔塞和防爆片又不符合要求,在过负荷或充液量不当的情况下,可使充填液喷出,造成人员的灼伤和引燃易燃物着火。(7)井下使用非阻燃电缆,在其过负荷、短路或损坏时可能引起火灾。(8)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失爆,其隔爆腔内的电气火花,可能引起火灾或点燃瓦斯、煤尘,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9)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使用未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电气火灾事故。(10)进风井口的空气加热设施不符合防火要求,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不完善。(11)矿井地面建筑和井下巷道支护使用易燃材料,油脂的贮存、使用不当,这些都是火灾隐患。(12)违章使用电(氧)焊或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可能引起火灾事故。(13)矿井消防供水管路系统和防灭火设施不完善,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备有灭火器材,地面的消防水池不能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是着火事故形成灾害的重要原因。2)矿井火灾危害:(1)矿井火灾产生大量有毒和有害气体,易造成风流逆转,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2)矿井火灾不仅能烧毁大量设备、器材和煤炭资源,而且造成火区下煤炭大面积呆滞,使矿井服务年限缩短,正常生产秩序遭到破坏,采掘接替紧张。(3)扑灭火灾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人身安全时刻受到威胁,且灾后生产恢复仍需付出很大代价。(4)地面火灾若发生在进风口上风侧,有毒有害气体会灌入井下,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3.11机械伤害危害辨识与分析机械伤害事故危险主要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疏忽大意造成的。该矿机械设备主要是矿井提升机、通风机、水泵等相对较大的机电设备以及机修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性较大。随着产量的增加,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机械设备越来越多,由于人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机械设备,加上机械设备本身的缺陷,有时也会造成机械伤害事故。该类事故虽然占事故比例不是很大,但也不容忽视。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1)机械设备转动部件安全防护罩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2)平巷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中撞伤、挤伤人员;3)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身体或身体某一部位进入运转机械危险部位;4)在检修或正常工作时,如搭接胶带、对接链条、检查煤机更换截齿等,设备突然被人意外启动,导致事故发生;5)人员素质差,不懂机械原理和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6)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7)违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鞋帽等;8)在不安全的机械上停留、休息,导致事故的发生;9)人员跨越带式输送机处缺少人行过桥,违章跨越;10)不停机,违章清理机械运转部件,如清理带式输送机头、机尾浮煤杂物,检查、擦洗联轴节等;11)在采煤工作面拉移支架挤人、人员滑入转载机、检修煤机时误操作伤人、皮带卷人;在掘进工作面综掘机伤人等一些机械伤人事故。1.3.12中毒窒息危害辨识与分析《煤矿安全规程》明确的指出煤矿井下主要有害气体有:①一氧化碳CO;②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③二氧化硫SO2;④硫化氢H2S;⑤氨NH3。五种有害气体中除一氧化碳多由煤炭自燃和火灾生成,氧化氮多由爆破作业产生的炮烟生成外,其他均为矿井煤岩体放出。少数矿井井下还有氡气,氡气是一种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危害很大。防止有害气体危害的主要方法是加强通风,把浓度降低到《煤矿安全规程》限度以下。井下窒息事故主要指缺氧窒息。当井下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降低到12%以下时,就有可能发生窒息事故。造成缺氧窒息的主要原因,一是瓦斯涌出,浓度增加,相对使氧气含量降低;二是井下煤、岩体放出纯氮气或其他气体,相对使氧气含量降低。产生缺氧情况,发生窒息事故地点主要有:①临时停电、停工、停风的采掘工作面;②采空区;③微风巷道;④盲巷等。防止缺氧窒息事故的措施是加强对这些地点的检查、警戒和封闭。发生这类事故的原因主要有:1)矿井通风条件不好,致使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积聚;2)矿井无反风措施,在处理火灾事故时,随意改变风流方向;3)对一氧化碳、瓦斯涌出地段未设“禁止入内”的栅栏,或对栅栏缺乏保护,受损后无法辨认,导致人员误入禁区;4)职工缺乏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对自救器的作用认识不足,不愿佩带,使用不熟练;5)执行规程不严肃、不认真,对串联通风存在习惯意识和侥幸心理,导致中毒事故扩大;6)自救器及检测仪器配备不足,安全检测不严格;7)采掘技术管理不力,尤其是支护、密闭施工质量低劣,导致冒顶事故引发自然发火隐患或一氧化碳从采空区外溢;8)爆破后没等炮烟散尽,而在炮烟浓度较大或长时间在含有炮烟的空气中作业。9)炸药爆炸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氮。10)矿井发生火灾时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11)井下电缆及胶皮类燃烧产生二氧化硫。12)废弃巷道封闭不严、缺少警示标志,误入其中。13)局部通风机风量不足或风筒距离掘进工作面太远。14)未对井下各点通风情况进行定期监测,风质、风量不能满足安全要求。3.3.13职业危害及其它危害辨识与分析1)热害影响该矿井的热环境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矿井地面大气环境矿井风流是由地面流入井下的,地面大气环境对井下风流气温条件的影响较大。该矿属高原地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夏季气候炎热多雨,最高气温可达34℃。由于夏季地面大气温度较高,温、湿度变化较大,因此导致夏季矿井入风流温度较高,温、湿度变化也较大。(2)矿井生产环境矿井开采所形成的生产环境对井下热环境具有直接的影响。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如机电设备运转时的散热、运输中的煤矸放热、通风风流的压缩热以及采掘裸露煤岩的氧化散热等,都将与矿井风流发生热交换,使井下风流温度升高。2)噪声噪声是指人们不需要的、使人感觉到讨厌和烦躁的声音。噪声可以使人耳聋、头晕;还有可能引起高血压、心脏病、神经官能症等疾病。噪声还污染环境,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噪声给职工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煤矿井下噪声主要来自各种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震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气、漏气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井下的主要噪声源是局部扇风机和采掘工作面的设备(采煤机、掘进机、喷浆机、破碎机、风钻、掘锚机等)机械动力噪声为主。由于受巷道条件的制约,噪声扩散较困难,对职工的健康造成较大危害,而且污染环境,人受噪声的影响,会导致工伤事故增多。噪声值超过国家规定的声级标准,会对作业人员造成如下危害:(1)损害听觉:短时间暴露在噪声下,引起听觉疲劳,产生暂时性的听力减退;暴露时间长,引起永久性耳聋。(2)引起多种疾病:当暴露在噪声性耳聋的声级以下时,往往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等。(3)影响语言交谈与思考:在噪声的环境下,语言清晰度低,交谈与思考受影响。(4)对人体的功能影响:由于神经系统相作用的结果,能引起视网膜轴体细胞光受性降低,视力清晰稳定性缩小。(5)、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安全生产:噪声易使人烦燥与疲乏,注意力分散,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当噪声级别超过生产中的音响警报信号的声级时,遮蔽了音响警报信号,易造成不安全事故。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关防护用品,加强个体防护。3)粉尘粉尘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粒状矿物。粒径大于40μm的尘粒在重力作用下会很快从气流中分离出来,沉落于地面,此类矿尘称为积尘。粒径小于0.25μm的尘粒,能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此类矿尘叫做浮尘。粉尘的主要危害是引起尘肺病,该病是矿山的一种主要职业病,是因为长期大量吸入细微粉尘引起的,特别是粒径为0.2-5μm的微尘(也称呼吸性粉尘),容易吸入肺内并储存,危害性最大,是矿山防尘的重点对象。4)振动凿岩作业时操作人员在操作凿岩机或煤电钻时容易受到振动危害,振动危害可导致操作人员中枢神经、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血压升高,也会导致设备、部件的损坏。国家已将振动病列为职业病。5)地震危害地震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该矿地面有办公楼、配电室和主井、副井卷扬机房等建筑,地震突然发生时可能造成供电线路断线、变压器跳闸等危险;井下则有可能造成采掘工作面冒顶、片帮,采空区塌落,甚至井筒位移,对工人生命和财产造成伤害和损失。6)车辆伤害矿山车辆伤害既包括汽车、铲车等无轨车辆的伤害,也包括轨道运输造成的翻车、挤伤、撞坏设备等伤害事故。矿山车辆伤害事故,主要是由于设备缺陷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的。造成车辆伤害的主要原因有:(1)运输车辆带病运行,运输巷道宽度不符合要求。(2)车速过快,弯道转弯半径、轨道坡度铺设不合格。(3)雨季或冬季路面湿滑,路面未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4)司机精力不集中,违章作业,酒后驾车等。7)高处坠落高处坠落主要指从井筒、装车台等处的坠落。由于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巷道照明不足等原因,有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危险。造成高处坠落的主要因素:(1)高处作业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2)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3)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观判断失误。(4)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的设备、设施进行作业。(5)提升系统安全装置不完善。(6)安全管理不到位。8)锅炉或容器爆炸伤害X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用锅炉有卧式锅炉、立式锅炉、等种类。锅炉爆炸是十分严重的灾害性事故,它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会导致人员伤亡。矿山压力容器的使用,如氧气和乙炔气瓶、锅炉、空压机风包等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缺乏或失效,安全管理及操作失误等都可能造成容器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等严重危害事故。9)其它危害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生产性危险、有害因素,如物体打击、坍塌等,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通过正确的安全设计、合理的设备、材料选择、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安全管理、严格按章操作,予以控制和防范。1.3.14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根据相关事故统计和分析,结合本矿实际状况,采用对照分析法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该煤矿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瓦斯煤尘爆炸、水灾、冒顶片帮、火灾、爆破伤害和炸药爆炸、车辆伤害、触电、物体打击、中毒窒息、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粉尘、噪声和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导事故及发生部位分布状况见表3-1-1。表3-1-1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及发生部位分布表序号危险、有害因素发生部位或工序1瓦斯爆炸采煤工作面,煤、岩掘进工作面、采空区等,2冒顶片帮、坍塌采场、巷道、采空区、矿堆、废石堆场3爆破伤害和炸药爆炸采掘作业面、井巷开拓爆破作业,爆破器材运输4车辆伤害运输巷道、矿石堆场、废石堆场、运输线路5水灾巷道、采掘作业面,与周边煤矿相邻处6火灾巷道、机电设备硐室、电缆、地面建筑、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线缆、易燃物品堆放处、工人宿舍等等。7触电电气检修、电气设备、井下照明。选煤厂生产系统、辅助系统、生活区等8中毒窒息爆破作业面、回风巷道、通风不良的巷道、采空区。9高处坠落人行斜井、回风井、提升机、装车台、排水沟等10机械伤害运行的机械设备附近、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所有存在机械的场所11其它爆炸(煤尘)采掘工作面、装矿、爆破。12噪声和振动凿岩、爆破、运输、空压机房。13物体打击采掘工作面、巷道、井巷施工、斜井附近作业、选煤厂准备车间、主厂房等14压力容器爆炸锅炉、储气罐。1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各岗位和作业场所。16雷击变压器、供电设施、设备1.4重大危险源辨识1.4.1煤矿重大危险源辩识依据煤矿重大危险源内涵及外延上与其它工业领域的重大危险源存在很大不同,很难由某种危险物质或能量的一个临界量来判定。煤矿生产环节多、条件复杂多变,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有化学危险性(如瓦斯、一氧化碳等)、机械危险性(各种机械设备及存在场所)、电器危险性(电器设备及存在场所)、地质危险性(各种危险地质情况)。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精神,所有煤矿(井工开采)属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范围。针对影响煤矿安全生产诸多因素,重点对自然因素下影响煤矿安全的重大危险源(以下煤矿重大危险源提法专指此类)进行检测、辩识评估、建档备案并实施重点监控。2009年5月9日,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发布了《关于在全省井工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晋煤执发[2009]272号)主要指以下几类井工开采煤矿: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4)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7)采煤工作面存在不易垮落必须经人工强制放顶的坚硬顶板矿井; (8)其它自然因素下影响煤矿安全的重大危险源。1.4.2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山西省境内所有井工煤矿都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检测,经省煤炭工业厅认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辨识评估,认定是否存在煤矿重大危险源和存在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等级、种类。矿井重大事故后果一般局限于矿井内部。在矿山重大事故中,导致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根源,有系统内危险物质,如瓦斯、自燃的煤、爆炸性的煤尘,也有系统外的自然界的失控的能量和物质,如顶板事故中具有很大势能的岩石、突水事故中有很大压力的地下水或地表水、瓦斯突出事故中在地应力与瓦斯压力作用下突出的煤、瓦斯及岩石。相比之下,系统外的自然界的失控的能量和物质对矿山重大事故的影响比系统内的危险物质更加重要一些。由于矿山重大事故以上的特点,矿山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在其内涵及外延上和其它工业领域的重大危险源有着很大的不同。首先,矿山重大危险源不能从物质上找出一个明确的限量,例如对于矿井瓦斯爆炸事故,我们无法根据矿井中瓦斯的某一量值指标来确定瓦斯爆炸的后果;对于矿井火灾事故,我们不能找出某一可燃物的量来确定火灾事故的后果;等等。其次,矿山重大危险源不象上述一般重大危险源那样在物质种类上繁多,它导致矿井重大事故的物质是明确,种类是有限的,例如瓦斯爆炸的瓦斯,自然发火的煤。1.4.2.1高瓦斯矿井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瓦发[2011]1547号文件《关于朔州市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XXX煤业有限公司基建期绝对涌出量为1.3m3/min,CO2绝对涌出量为1.48m3/min,为低瓦斯矿井。依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由于该矿不属于高瓦斯矿井,因此,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突出不是该矿井的重大危险源。虽然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并不等于不会发生瓦斯爆炸,所以低瓦斯矿井也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4.2.1煤尘爆炸危险矿井根据山西省煤炭地质研究所2011年对XXX煤矿开采的9、11号煤层的煤尘进行鉴定,9、11号煤层煤尘均有爆炸性。是本矿井的重大危险源。依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由于该矿属于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因此,煤尘爆炸危险是该矿井的重大危险源。1.4.2.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根据矿井《地质报告》,目前该矿井开采9、11#煤层,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类型。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由于该矿不属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因此,水文地质条件目前不是该矿井的重大危险源。1.4.2.5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矿井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9号煤层吸氧量为0.62cm3/g,自燃等级为Ⅱ级,自燃倾向性为自燃;11号煤层吸氧量为0.73cm3/g,自燃等级为Ⅰ级,自燃倾向性为自燃。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由于该矿属于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6个月的矿井,因此,煤层自然发火是该矿的重大危险源。1.4.2.6煤层冲击倾向据该矿及邻近矿开采情况,井下未发现有地温地压异常情况,本区属地温地压正常区。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由于该矿没有出现煤层冲击倾向,不属于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因此,煤层冲击倾向目前不是该矿井的重大危险源。1.4.2.7顶板坚硬需人工强制放顶根据矿井现采工作面实际情况,工作面初次放顶后,一般采空区顶板随采随落,若采空区出现悬板,面积超过5×10m2时,采用岩石钻打浅孔眼进行局部放顶处理。根据现场勘查所见,综采工作面采空区随采随垮落,不需要人工强制放顶,属于中等冒落顶板。据该矿开采的顶底板情况,顶底板较易管理,可以认为目前不存在其重大危险源。1.4.2.8其它自然因素依据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可以认为目前不存在其它自然因素影响的重大危险源。综合分析结果认为XXX煤业有限公司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6个月是该矿的重大危险源。2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2.1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根据前面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该矿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有:1)瓦斯爆炸;2)火灾;3)其它爆炸(煤尘);4)透水;5)冒顶片帮;6)车辆伤害;7)物体打击;8)机械伤害;9)触电;10)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11)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12)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13)爆破伤害;14)火药爆炸;15)锅炉或压力容器爆炸;16)职业危害;17)其他自然因素导致的伤害。2.2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为了表征危险程度,通过危险评估,反映评估对象可能发生事故的等级。按照事故严重程度的大小依次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可能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可能造成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可能造成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可能造成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2.2.1可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瓦发【2011】1547号《关于朔州市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XXX煤业基建期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3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48m3/min,该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根据矿井的通风条件,在主要通风巷道、开拓和掘进一般没有一级特别重大、二级特大或三级重大事故发生,仅有四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可能造成1-2人伤亡事故。但是在回采工作面,若通风管理不善,在采面上回风巷道与采面的上隅角容易形成瓦斯积聚,当瓦斯达到爆炸条件时,容易造成一级特别重大、二级特大或三级重大事故发生,可能造成多人伤亡事故。2.2.2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9号煤层吸氧量为0.62cm3/g,自燃等级为Ⅱ级,自燃倾向性为自燃;11号煤层吸氧量为0.73cm3/g,自燃等级为Ⅰ级,自燃倾向性为自燃。根据XXX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作业人员的数量,井下采空区密闭检查情况看,一般没有一级特别重大、二级特大或重大事故发生,有三级、四级事故发生的可能,可能造成1-9人伤亡事故。2.2.3可能发生其它爆炸(煤尘)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山西省煤炭地质研究所2011年对XXX煤矿开采的9、11号煤层的煤尘进行鉴定,9、11号煤层煤尘均有爆炸性。瓦斯积聚,形成爆炸条件,同时,引起煤尘的二次爆炸,容易造成一级特别重大、二级特大或三级重大事故发生,可能造成多人伤亡事故。2.2.4可能发生透水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地表水系:本区属海河流域,桑干河水系。区内无常年性河流,只在井田中部分布一条较大沟谷-大沙沟,平时一般干涸无水,仅雨季时有短暂洪水排泄,向西北汇入元子河。于井田西北侧由北向南流过,为井田附近主要河流。本区属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年降水量259.30-628.30mm,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7、8、9三个月,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区内沟谷发育,地表植被稀少,有利于大气降水的排泄,只有一小部分沿裂隙流入大同组煤层采空区补给井下积水,采空区积水是井下涌水的主要来源之一,当顶板塌陷陷裂隙与采空区积水沟通后,对井下采煤造成一定危害。本矿井附近存在整合已关闭的吐儿水煤矿,由于吐儿水在本矿内,对过去采空积水量都清楚了解,积水量少,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但必须提防其他矿井的越界开采,可能造成三级重大事故发生,造成多人伤亡事故。2.2.5可能发生冒顶片帮事故的严重程度该矿井下9号煤层位于山西太原组中上部,上距4号煤层23.45m~34.97m,平均28.00m,煤层顶板多为砂质泥岩,其次为粉、细砂岩。底板多为砂质泥岩,其次为粉砂岩,偶见泥岩、细砂岩。煤层结构简单,含夹石0~1层,一般不含夹石。为较稳定煤层。11号煤层位于太原组中下部,煤层结构简单,一般不含夹石。煤层顶板多为砂质泥岩,粉砂岩、泥岩。底板为砂质泥岩,细砂岩等。全区分布,全区可采,为稳定煤层。根据矿井现采工作面实际情况,工作面初次放顶后,一般采空区顶板随采随落,若采空区出现悬板,面积超过5×10m2时,采用岩石钻打浅孔眼进行局部放顶处理。根据开采煤层的厚度以及煤层顶板与老顶的岩性,顶板没有冲击地压,一般没有特别重大、特大或重大事故发生。但如果掘进工作面没有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或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或采煤工作面支架的空隙漏顶以及考虑到该矿采煤工作面存在不易垮落的坚硬顶板,必要时必须人工强制放顶等都可能有一般事故发生,可能造成1-2人的伤亡事故。2.2.6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XXX煤业有限公司井上一般只通过汽车零星运输物料,井下采用轨道矿车进行辅助运输,该矿井一般没有一级特别重大、二级特大或三级重大事故发生,仅有四级事故发生的可能,可能造成1-2人伤亡事故。2.2.7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XXX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具有溜煤眼等实际情况,一般没有一级特别重大、二级特大或三级重大事故发生,仅有四级事故发生,可能造成1-2人伤亡事故。2.2.8可能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XXX煤业有限公司实际机械化程度,提升机、输送机、采煤机等设备较多的运输情况看,一般没有一级特别重大、二级特大或三级重大事故发生,仅有四级事故发生的可能,可能造成1-2人伤亡事故。2.2.9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XXX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实际情况,一般没有一级特别重大、二级特大或三级重大事故发生,仅有四级事故发生的可能,可能造成1-2人伤亡事故。2.2.10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XXX煤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一般没有一级特别重大、二级特大或三级重大事故发生,仅有四级事故发生的可能,可能造成1-2人伤亡事故。2.2.11可能发生中毒和窒息伤害事故的严重程度本矿井火区均位于9号层,共有1处,各火区情况较为稳定。这些采空区积聚大量的有害气体,或是由于采后闭墙不严漏风形成火区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下泄到采掘工作面威胁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根据开采、开拓与掘进工作条件,巷道维护,在矿井有害气体突然涌出,容易造成二级重大或三级重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或四级事故发生的可能,可能造成1-2人伤亡事故。2.2.12可能发生火药爆炸伤害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开采、开拓与掘进工作条件以及火工品的运输和管理不善,容易造成三级或四级事故发生的可能,可能造成9人以下的人员伤亡事故。2.2.13可能发生锅炉爆炸伤害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井上锅炉使用工作条件和周围环境及人员的数量,若管理漏洞和操作失误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即容易造成三级或四级事故发生的可能,可能造成9人以下的人员伤亡事故。2.2.14可能发生容器爆炸伤害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该矿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存在,若管理出现漏洞和操作失误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即容易造成三级或四级事故发生,可能造成9人以下的人员伤亡事故。2.2.15可能发生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危害的严重程度根据该矿实际工作条件,若长时间的粉尘接触人员没有做好个人防护,就容易造成三级或四级事故发生的可能,可能造成9人以下的人员伤亡事故。2.2.16可能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其他主要有:洪水、地震。发生洪水灾害,若超过历年的洪水位,洪水就有可能灌入井下,容易造成一级重大、二级重大或三级重大事故发生的可能,可能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发生较大的地震灾害,容易对矿井的电力供应,各种设备、管道、井筒、巷道等造成破坏,产生地震的次生灾害,容易造成一级重大、二级重大或三级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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