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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23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医院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中医业20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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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23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医院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中医业2005-7号)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豫中医业〔2005〕7号 各省辖市和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直中医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省中医管理局在《河南省中医医疗机构业务考核标准(试行)》基础上制定了《河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实施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是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中医医院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要以《评价标准》的实施为契机,加...

2005-5-23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医院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中医业2005-7号)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豫中医业〔2005〕7号 各省辖市和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直中医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省中医管理局在《河南省中医医疗机构业务考核标准(试行)》基础上制定了《河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实施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是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中医医院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要以《评价标准》的实施为契机,加强对中医医院的业务考核与指导,促进中医医院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省中医管理局负责省直及三级中医医院的检查评价和二级中医医院的抽查,省辖市卫生局负责本辖区中医医院的检查评价。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省中医管理局业务处。 附件:河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标准(试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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