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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服刑人员须知 社 区 服 刑 人 员 须 知 前 言 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须知》 是社区服刑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内容。《须知》摘录了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希望你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和社区各项制度,希望你回到社区后~能与家人和睦相处~与邻里搞好关系、与同事团结友爱,希望你回到社区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热爱社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中不断改造自我、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希望你能与司法所保持...

社区服刑人员须知
社区服刑人员须知 社 区 服 刑 人 员 须 知 前 言 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须知》 是社区服刑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内容。《须知》摘录了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希望你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日常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社区各项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希望你回到社区后~能与家人和睦相处~与邻里搞好关系、与同事团结友爱,希望你回到社区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热爱社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中不断改造自我、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希望你能与司法所保持密切的联系~多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尽力为社区多做有益的工作~努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繁荣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回报社会: 1 1.社区矫正对象包括哪几种人, 辽宁省适用社区矫正的对象~是指具有辽宁省正式户口且经常居住地在本省试点地区的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其中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外服刑的。 2.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社区矫正对象,即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矫正期间~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的权利。 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公益劳动。 3.按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管制对象在社区服刑期间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社区服刑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 ,1,必须按时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3,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5,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自己的活动情况, ,6,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7,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8,犯罪分子被判处禁止令~则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违反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管制期满~社区矫正机关应宣告解除管制。 4.按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社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缓刑是对判处某种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条件下不执行原刑罚的制度~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适用缓刑的罪犯在社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按时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3 ,3,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5,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6,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7,犯罪分子被判处禁止令~则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社区矫正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违反禁止令的且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8,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5.按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服刑期间应当做到: ,1,按时利用电话或口头向社区矫正机关报到,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管, ,3,定期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4,身体条件允许的要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5,遵守会客的有关规定, ,6,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需要向执行机关申请审批。 4 此外~保外就医的罪犯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1,在指定的医院就医, ,2,确有治疗、护理特殊要求~需要转院的~需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暂予监外执行的以上三种情况消失~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及时收监。 6.按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在社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在社区服刑期间必须做到, ,1,按时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管, ,3,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5,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6,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需要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5 7.按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社区服刑期间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社区服刑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按时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管, ,3,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 ,4,定期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5,需要离开居住的县,市,区或迁居~需报告监督管理机关, ,6,遵守关于会客的有关规定, ,7,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9,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 ,10,不得接受采访和发表演说, ,11,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12,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13,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8. 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在时间方面有哪些限制, 6 根据《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社区服刑人员一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20日~一年内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0日~确有正当理由请假外出时间超过20日的~需经县级社区矫正机关查实后~报市级社区矫正机关审核同意~但每次请假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社区服刑人员返回经常居住地,户籍地,的~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并销假。 9.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惩戒措施有哪些, 按照《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惩戒措施可分为行政惩戒和司法惩戒两类~其中: 行政惩戒包括:警告、记过、治安罚款、治安拘留, 司法惩戒包括: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10.什么是社区矫正公益性劳动,社区服刑人员有哪些情形可暂不参加公益性劳动, 公益性劳动制度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劳动~是体现社区矫正强制性的重要环节~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犯罪思想和行为恶习矫正的重要手段之一。公益性劳动的内容应为无偿参加社区公益性组织的活动或无偿为社会、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洁、社区绿化、为老弱病残人员服务以及其他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劳动项目。 7 按照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暂不参加公益性劳动: ,1,有严重疾病被批准保外就医的, ,2,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主刑执行完毕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年满六十周岁的或不满十六周岁的, ,4,由镇以上医院证明~经核实患严重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的, ,5,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6,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11. 社区服刑人员具有哪些情形,可给予警告、记过、治安罚款或治安拘留处戒, 按照《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区矫正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提请治安罚款、治安拘留等行政惩戒: ,1,未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登记的, ,2,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故意对抗、逃避监督管理或教育的。 ,3,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的, ,4,应当给予行政惩戒的其他情形。 12.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形下分别予以撤销缓刑、假释、 8 暂予监外执行, 按照《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裁定假释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分别予以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1,重新犯罪的, ,2,发现余罪漏罪的, ,3,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 ,4,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其他情形。 13.什么是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是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和社会关系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分别采取宽管、普管和严管三个级别管理。 14.对严管级别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1,每半月向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社区,村,、工作单位走访、了解1次, ,2,每周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口头或电话汇报1次本人的活动情况, ,3,每月个别教育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不少于16小时, 9 ,4,每月1次书面汇报思想、活动情况, ,5,有劳动能力的~每月集中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 ,6, 列为严管级别的或入矫不满三个月的社区矫正对象~一般不批准外出。 15. 对普管级别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1,每半月家庭、社区,村,、工作单位走访一次, ,2,每半月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口头或电话汇报1次~每2个月书面汇报1次本人的思想、活动情况, ,3,每月个别教育1次~集中学习不少于8小时, ,4,有劳动能力的~每月集中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 ,5, 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要申请批准~一次请假一般不得超过10天。 16. 对宽管级别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1,每月家庭、社区,村,、工作单位走访1次, ,2,每季度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书面报告1次本人的思想、活动情况, ,3,每月个别教育1次~集中学习不少于4小时, ,4,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4小时, 10 ,5,一次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0天, ,6,在丹东市范围内外出不必审批。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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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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