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遵义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
余 舰null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null掌 握
机械性损伤的概念;各种损伤形态的概念以及基本形态;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的任务。熟悉、了解
机械性损伤的检查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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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理。教学要求null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null第二节 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一、擦伤(abrasion)
二、挫伤(contusion)
三、创(wound)
四、骨折(fracture)
五、内脏器官破裂
六、肢体断离(dismemberment)
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null第一节 概 述
一、机械性损伤的概念
人体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称为损伤(injury)。
机械性暴力即物体和人体相对运动时的力所引起的损伤,包括结构破坏和功能障碍,称为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 。 null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①运动的致伤物打击相对静止的人体,如犯罪嫌疑人用棍棒或斧锤打击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受害者头部;null钝器打击形成
的挫裂伤null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null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②运动的人体撞击静止的物体,如撞击地面、墙壁、树干或电线杆等;null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③运动的致伤物与运动的人体相撞,如运行的汽车撞击行人。null二、机械性损伤的形成因素及其机制
(一)机械力的强度(影响机械力强度的因素)
(二)人体组织或器官的结构特征
(三)致伤物的性质和特征
致伤物凡造成机械性损伤的物体即为致伤物,包括钝器、锐器和火器
(四)人体受伤时所处的位置及状态 null三、 机械性损伤的分类
按致伤物的性状
钝器伤: 徒手伤、咬伤、棍棒伤、砖石伤、积压伤、高 坠伤
锐器伤:切创、砍创、刺创、剪创
火器伤: 枪弹创、散弹创、爆炸伤 null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特殊类型损伤
交通损伤
坠落伤
颅脑损伤
按损伤性质
自杀伤
他杀伤
意外或灾害伤null第二节 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一、擦 伤
(一)擦伤的概念
擦伤(abrasion)是钝性致伤物与体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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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而造成的以表皮剥脱为主要改变的损伤,又称表皮剥脱。擦伤多发生于钝器打击、坠落、交通事故等情况。 nullnullnull(二)擦伤的形态和法医学意义
①擦伤所在部位,常标志暴力作用点;
②擦伤的形态特征,尤其是表皮的游离情况可指示暴力作用的方向;
③擦伤的形状可用以推断致伤物作用面形状;
④擦伤局部组织的炎症反应或者痂皮形成,表明为生前伤;
⑤根据擦伤的形态特征、分布位置,结合其它损伤,可推断事件的性质或犯罪嫌疑人的意图。 null(三)擦伤的类型
(1)抓痕
(2)擦痕
(3)撞痕
(4)压痕
null擦伤-抓痕null擦伤-抓痕null擦伤-擦痕null擦伤-撞痕(交通工具)null擦伤-撞痕(弧形工具所致)null擦伤-压痕null擦伤-压痕null二、挫 伤
挫伤(contusion),指由钝器作用造成以皮内或/和皮下及软组织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广义的挫伤还应包括内脏器官如脑、心脏、肠及系膜、肝、肾等的出血性改变。null眼眶周围、面颊部、乳房、股内侧、会阴等处皮下组织疏松,血管丰富,受力后不仅血管易破裂、出血,且出血量较多而范围较广,这类出血为皮下出血。这类损伤不能准确反映出致伤物接触面的形态特征。
挫伤后出血发生在真皮层内,称皮下出血。容易反映出致伤物打击面的形态,对推断致伤物有很大的帮助。 null可根据皮下出血颜色的改变,推测挫伤形成的时间。伤后局部皮肤立即出现红色,2-3天后转变为青紫色,4-5天呈绿色或紫绿色,7-10天转为黄色,约2周后消失。null深部组织的出血,有时要经过一段时间,如10小时,甚至1 天以上,才在体表显现出来。因此在检查有无皮下出血时,初次若未查见,12小时和24小时仍须再次检查,或许发现可疑局部皮下出血。
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null有的皮下出血,表面看不明显或没出血,但切开检查就清楚可见。凡疑为皮下出血的部位,都应切开检查。null挫伤-皮肤完整null挫伤-表面青紫色,切开后出血明显。null挫伤的显微镜下所见null(二)挫伤的法医学意义
1.挫伤所在部位,标志暴力作用点。
2.挫伤本身即是生前伤的标志,特别是出血多,浸润到组织间隙内者。
3.根据皮下出血颜色的改变,可推测挫伤形成时间。
4.根据皮下出血的分布、数量和形状,可推测凶犯的意图和犯罪过程中的某些活动。
5.有时可根据挫伤,特别是皮内出血的形态,推断致伤物打击面或与体表接触部的形态。
6.体内疏松结缔组织间隙,如腹膜后、肠系膜周围、肌束间以及皮下组织内,有时可因损伤积聚大量血液,其总量多时可超过1 000~2 000ml。伤者可死于急性失血性休克。 null挫伤-提示犯罪意图null挫伤-提示暴力作用点null挫伤-推断致伤物null虐待儿童-全身多处广泛挫伤-失血性休克null 三、创
(一)创的概念及结构
创(wound)指较强大的暴力造成皮肤全层或内脏器官破裂的损伤。创属于开放性损伤,从外到内,依次由创缘、创角、创口、创腔、创壁和创底构成。创口周边皮肤的边缘称创缘;两创缘皮肤交界形成的夹角称创角;组织破裂形成的皮肤及深部组织缺损称创口;因组织收缩在创口下形成的腔隙称创腔;创腔周围的组织断面称创壁;创腔深部未破裂的组织称创底。 nullA:创缘B:创角C:创口创的结构示意图null创的结构示意图D:创腔E:创壁F:创底H:组织间桥null创口形态与纤维走向的关系null (二)创的分类
1.钝器创 由钝性致伤物通过撞击、砸压、撕裂组织造成的创称挫裂创(Laceration)。
组织间桥(tissue bridge)null挫裂创形成示意图null挫裂创形成示意图nullnull法医学意义:
①根据挫裂创的分布、数目、严重程度以及有无抵抗伤存在,可推测是他杀、自杀或意外事故;
②判断暴力的作用方向,以及成伤的方式;
③根据挫裂创的大小和形态,有时可推断钝器与身体接触面的形状进而推断致伤物;
④创口中若发现泥沙,应与发现尸体现场上的泥沙进行比对,以判断尸体曾否被移动过。 null2.锐器创由有锐利尖端或刃缘的致伤物通过切、砍、刺、剪方式造成的创称锐器创,其中又可细分为刺创、切创(或割创)、砍创、剪创等。
3.火器创 由发射的枪弹造成的创称枪弹创;爆炸时形成的创伤称为爆炸创。
null锐器创-死后形成null锐器创-生前形成null四、骨、关节损伤
(一)骨折(fracture)
指骨组织解剖结构连续性和/或完整性发生破坏。骨折分为开放性骨折与闭合性骨折。骨折有线形、凹陷、孔状、粉碎等多种形态。
(二)关节损伤
最常见的关节损伤是脱位。即组成关节各骨的关节面失去正常对合关系,称为关节脱位或脱臼。外伤性脱位常合并有骨折。高位颈椎脱位有时可致死。null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null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nullnullnullnullnullnull五、内脏器官破裂
内脏器官破裂(rupture of visceral organ)是指内脏器官从被膜裂入深部。
内脏器官破裂既可以由直接暴力造成,如锐器或火器直接造成器官的破裂伤或穿通伤;亦可为间接暴力,如钝性暴力作用于腹壁造成的腹内器官破裂。
内脏破裂常是机械性损伤的一种死因。
nullnullnullnull六、肢体断离
肢体断离(dismemberment)即强大暴力使人体各部遭受广泛而严重的破坏并断离者,称为肢体断离。常见于爆炸、高坠(如飞机失事)、建筑物倒塌或火车碾压等所致的复合性损伤。多为撕裂创、挫裂创和骨折等复杂损伤的组合。肢体断离可见于自杀、他杀和灾害,既有生前损伤,也有死后碎尸,必须作全面系统的尸体检查。有时还需进行个人识别。null肢体断离-右手指被砍断null肢体离断
-碎尸案null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null第三节 损伤的检查
(一)检查损伤的原则
1.客观、准确
2.全面、详尽
3.注意时间与空间的影响 null(二)检查尸体损伤的要求
1.应用体表的解剖学标志,叙述损伤的准确位置和相互关系。
2.在完成文字描述,绘图、照相或摄像之后,才能进行取材。
3.仔细检查衣服上留下的痕迹,并与尸体上的损伤相互印证。
4.对开放性损伤,应寻找创内异物,采取血液和指纹。 null(三)尸体损伤检查的基本步骤
1.在发现尸体的现场,除按现场勘查的一般要求进行外,对损伤的尸体要原位观察尸体位置、姿势与周围物品的关系,绘图和照相以后,解开死者衣服,先检查尸体外表的损伤,注意损伤与衣服上痕迹的关系及与尸体周围的物体的关系;还要注意损伤与现场血迹的关系。null 2.脱衣后检查裸露尸体,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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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体表的损伤,并逐一照相。
3.清洗或抹净血迹后再检查尸体外表,对所有的损伤及瘢痕,予以记录、照相和绘图。
4.应将哆开创口的两创缘合拢检查,了解有无组织缺损,这对致伤物的推断亦有帮助,然后采取创口组织,作组织病理学检查。
5.尸体运到解剖室,在进行解剖前再进行一次体表损伤检查。因为经过了一定时间,有些原先不明显的损伤可能变得更明显。检查、记录、照相后,按正规操作程序进行尸体解剖。null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 GA/T 168—1997 null第四节 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的任务
1.确定损伤的类型,分析其形成机制。
2.判断损伤程度,致命伤与非致命伤,确定死亡的原因。
3.推断或认定致伤物。
4.判断损伤是生前伤或是死后伤。如系生前伤,估计死者伤后存活的时问。
5.推断致伤方式或死亡方式(自杀、他杀、灾害)。
6.判断致命伤后行为能力。
7.如有疾病同时存在,应确定伤与病和/或与死亡原因的关系。null2007-09-19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