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赔偿赔偿协议青苗补偿协议由于xx3标段一工区不导致不便农业耕作。现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138号》文件青苗费赔偿标准2000元/亩,现需征用—村第组村民位于 地界的耕地米2。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同意支付现金(大写)圆,(小写)元给予土地所有人,用于赔偿所一年青苗的补偿费用,到期后将土地恢复(便于耕种程度),时间由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法律依据。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