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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语义格分析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汉语语法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对句
法结构的语义分析的深入。
一 语义分析的依据和必要性
对句法结构进行分析总是有一定的依据的。例如,对句法结构进行层次分析的依据就是:
层次构造是句法结构的本质特征。
一般来说,依据有两种:一种是事实依据,即以一定的客观语言事实为分析的依据;一
种是理论依据,即以某种语言理论作为分析的依据。那么,对句法结构进行语义分析的依据
是什么呢?对句法结构进行语义分析的事实依据是句法结构的二重性,对句法结构进行语义
分析的理论依据是句法结构二重性理论。
句法结构二重性理论告诉我们:句法结构的二重性是一种客观语言事实;语法结构和语
义结构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结构;语法结构和语义结构之间又存在着复杂的“一对多”和
“多对一”的对应关系。因此,要想取得对句法结构的完整的认识,就必须对句法结构进行
语义分析。
当代语言学认为:语言的研究要做到三个充分,即观察充分、描写充分、解释充分。这
一观点是美国著名语言学家 N.乔姆斯基提出来的。这一点已经得到全世界语言学界的认同。
所谓观察的充分是指对语言事实的观察要充分,而不是只观察部分语言事实;所谓描写的充
分是对语言事实的描写要充分,而不是只对语言事实作部分的描写;所谓解释的充分是指对
语言事实不仅要进行描写,而且还要进行解释,对语言事实的解释是全面的,充分的,而不
是只作部分的、有限的解释。
从句法结构的因素来说,词类、语序、句法成分、结构层次、结构关系等都是语法形式
的构成因素,因此,从语法分析的性质来说,句子成分分析、层次分析、结构关系分析都属
于形式分析。而句法结构具有二重性,所以仅仅对句法结构进行形式分析还是不够的。
按照我国语法学界的观点,语言分析要做到形式和意义相结合。也就是说,语言分析不
能只分析形式或只分析意义,而要把形式分析和语义分析结合起来。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
我国语法学家胡裕树先生和张斌先生又提出了“语法分析的三个平面”的理论,也就是说句
子的分析可以从语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来分析。上述观点不管是三个充分也好,三个平
面也好,形式和意义相结合也好,其目的都是要求尽可能地观察、描写语言事实,以便做出
更好的解释。
从话语理解的角度来说,理解话语最终是理解话语的意义。仅仅知道哪个成分是主语、
哪个成分是宾语、哪个层次是第一层次、哪个层次是第二层次等等还不能保证我们对话语的
理解。例如:
他吃饱了饭。
他吃完了饭。
这两个句子从结构上分析都是“主语+述语+补语+宾语”,但是意思却不一样。由此可见,
对句法结构仅仅作形式分析,而不作语义分析,就很难准确地、完整地理解它的意义。
因此,对句法结构进行语义分析,也正像对句法结构进行层次分析一样,是对句法结构
分析的必要程序。
对句法结构进行语义分析,也像对句法结构进行层次分析一样,需要一定的分析系统。
用于句法结构语义分析的语义系统有语义格系统,语义属性系统,语义指向系统等。在这一
章里,我们先介绍语义格系统。语义属性系统和语义指向系统将在以后的章节中介绍说明。
二 格和格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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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语言学中的格指的是某些屈折语中的名词和代词的形态变化,表示这些词在句子中
同其他词之间的关系。例如俄语有 6 个格——主格、属格、与格、宾格、工具格、前置格;
德语有 4 个格——主格、宾格、与格、所有格。英语的代词也有主格、宾格、所有格。这种
格一般称为“句法格”,是某些屈折语特有的句法现象。
格语法理论是由美国语言学家 C.J.Fillmore(菲尔墨)创立的。格语法理论中的“格”
与传统语言学中的格的含义不同。格语法中的“格”指的是句子中的名词(包括代名词)同
谓语动词之间的及物性关系,这种及物性关系是以谓词为中心确定的,各种格关系的形式标
志是介词或语序。
格语法的基本观点是“谓词中心论”。所谓“谓词中心论”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从构成
上说,句子是以谓语动词为中心构成的;对句子的语义构成进行分析时,也是以句子中的谓
语动词为中心,根据句子中的其他成分同谓语动词的关系来确定它们的语义性质。格语法理
论的这种观点同英语的句子构造原则有密切的关系。在英语中,只有动词,并且只能有一个
限定式动词充当句子的谓语。格语法认为,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是联系各种角色构成
一个事件的中心,各种角色都同事件中的动作行为发生不同的联系。那么,与此相应,一般
认为,一个句子表达一个事件,句子是由动词联系各种成分而构成的,各种成分都同句子中
的动词发生不同的关系。所以,格语义分析就以动词为中心。例如:
或者表示为:
我 去年 在北京 吃了 一顿 烤鸭
施事 时间 地点 动作 数量 受事
三 汉语语义分析的格系统
孟琮、郑怀德、孟庆海、蔡文兰编写的《动词用法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7 年 6 月
出版)是国内比较早按动词和后面的名词宾语的语义搭配关系来进行分类的,它一共分为十
四个语义格:
⑴受事 ⑵结果 ⑶对象 ⑷工具 ⑸方式 ⑹处所 ⑺时间
⑻目的 ⑼原因 ⑽致使 ⑾施事 ⑿同源 ⒀等同 ⒁杂类
这一分类虽然相对比较简单,但基本上反映了汉语的实际情况,所以得到了普遍的认同。
目前汉语用于语义分析的比较通行的格系统主要是由鲁川、林杏光先生研制而成的。该
格系统如下:
我 去年 在北京 吃了 一顿 烤鸭
施事 时间 处所 动作 数量 受事
格
角色
情景
主体:施事、当事、领事
客体:受事、客事、结果
邻体:与事、同事、基准
系体:系事、分事、数量
凭借:工具、材料、方式
环境:范围、时间、处所、方向
根由:依据、原因、目的
格系统
第 1 层 第 2 层 第 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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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格系统有三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角色和情景。格关系是动词和名词的语义组合关系,
既有动作行为,又有人和事物,这就构成了事件。事件是由人物和人物活动的场景组成的,
好比一出戏,有演员和舞台。因此,用人物和情景来概括、控制格关系,既无遗漏,又互有
逻辑联系。
第二个层次是围绕着述语动词这一核心的七个要素:主体、客体、邻体、系体、凭借、
环境、根由。这七个要素的逻辑联系很明显:有主有客、有邻有联系,有依靠有原因并有所
处的环境。要理解这七个要素如何构成事件,可以把这七个要素同“六何”联系起来。所谓
“六何”即何人、何物、何时、何地、何故、如何。主体、客体、邻体、系体同何人、何物
相联系;环境同何时、何地相联系;根由同何故相联系;凭借同如何相联系。由此可见,“七
要素”同“六何”是一致的。
第三个层次是七要素的进一步分类。
主体分三个格:施事、当事、领事;
客体分三个格:受事、客事、结果;
邻体分三个格:与事、同事、基准;
系体分三个格:系事、分事、数量;
凭借分三个格:工具、材料、方式;
环境分四个格:范围、处所、时间、方向;
根由分三个格:依据、原因、目的。
以上七要素共 22 个格,构成格系统的第三个层次。
四 格的分析和例释
格标(KKKK) 句子中的语义成分有的是独立地进入句子,有时要用介词引进。在格语法
分析中,介词被称为语义格的标记,简称为格标。在语言学文献中,格标用大写字母 K(德
文 kate的缩写)表示。例如:
a.警察把小偷抓住了。
b.小偷被警察抓住了。
a.句中的“小偷”是动词“抓”的受事,由介词“把”引进;b 句中的“警察”是动词“抓”
的施事,由介词“被”引进。介词“把”“ 被”分别是受事、施事的标记。在格语法分析中,
语义成分同它的格标是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格)来看待的。
格的定义 格的定义是在句子中确定的。格的性质虽然是语义上的,但是格成分都有其
语法形式上的表现,如句法位置、所带的格标、与之组合的动词等等。所以,上面格系统中
的每个格都是有其较为严格的定义的,而不是随便确定的。一个句子所表示的语义我们称为
一个“事件”,述语动词、形容词所表示的语义我们称为“动作行为”和“状态”。名词的格
性质主要就是根据它所表示的人和事物在事件中同动作行为、状态的关系来确定的。
下面对以上格系统中的 22 个格分别进行解释说明。
➊主体的三格:施事、当事、领事。
1.[施事] 事件中自发动作行为或状态的主体。
施事主要同受事相对应,此外还有一部分同与事、系事相对应。施事有三种类型:
(1)与人、动物有关的施事。这一类施事的生命度最高是最典型的施事。例如:
[他]打了小王一下。
[中锋]传给前锋一个球。
[小张]演特务。
[小偷]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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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坐着[主席团]。
(2)与自然力、动力、机器有关的施事。这一类施事的生命度较低,但是具有自动性。
例如:
庄稼[被洪水]冲走了。
[太阳]升起来了。
[汽车]轧死了人。
[飞机]飞向蓝天。
[闹钟]不走了。
屋里开着[风扇]。
(3)与有影响力的事件或消息有关的施事。这一类施事的生命度最低,是最不典型的施
事。例如:
[9.1l 事件]震惊了全世界。
[高考录取的消息]把小李乐坏了。
在汉语中,主语位置同施事有较大的一致性(不是等同)。当施事处于主语位置上的时候 ,
往往不带格标;当施事出现在其他位置上的时候,常常带上格标。常见的施事的格标有:被、
由、让、给、归等。例如:
我[被老师]批评了一顿。
这件事[由小王]负责。
我的书[让小丁]借走了。
衣服[给老鼠]咬破了。
这类情况[归保卫处]处理。
小梅被[这个噩耗]惊呆了。
在汉语中,施事成分也可以出现在述语动词的后面,充当施事宾语。施事宾语大部分都
可以移位到述语动词之前。例如:
那边过来了[一个人]。 → [一个人]从那边过来了。
屋里吹着[风扇]。 → [风扇]在屋里吹着。
台上坐着[主席团]。 → [主席团]坐在台上。
2.[当事]事件中非自发动作行为和状态的主体。
当事分别与客事和系事相对应。当事可分为两种类型:
(1) 与非自发动作行为动词和形容词相联系的人或事物。这种当事同客事相对应。
形容词表示的属性、变化都是非自发的。常见的表示非自发动作行为的动词有:碰见、
牺牲、丢、知道、懂得、塌、在、死、病、晕、醉等。例如:
[我]在街上碰见了他。
[连长]牺牲了。
[我]丢了一本书。
[他]死了。
[书]在桌子上。
[苹果]成熟了。
[妈妈的头发]白了。
(2)与系属动词(或曰联系动词) “是、姓、叫、等于”相联系的入或事物。这种当
事同系事相对应。例如:
[他]是王老师。
[我]叫刘德华。
[他爱人]姓王。
[一公里]等于一千米。
当事与施事的区别主要看联系的动作行为是自发的还是非自发的。在句法形式上,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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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带“被”类格标,进入被动句;而当事一般不带格标,也不能进入被动句。
鉴别动词表示的动作行为是自发的还是非自发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a.看能否进入祈使句格式“别 V!”中动词的位置。
b.看能否进入“把”字句中述语动词的位置
c.看能否进入“被”字句中述语动词的位置。
一般来说,能够进入上述位置的动词,其表示的动作行为是自发的,否则便不是。
3.[领事]事件中有领属关系的主体。
根据领事同客体成分的对应关系,领事可以分为两类:
(1)事物的领有者、拥有者。这类领事同客事相对应,二者之间是领有和被领有的关系 。
例如:
[我]有一本书。
[敌人]拥有五十辆坦克。
[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
(2)人或事物的整体。这类领事同分事相对应,二者之间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例如:
[蜻蜓]有两对翅膀。
[她]长着一双大眼睛。
[这张桌子]只有三条腿儿。
[小王]留着短头发。
❷客体的三个格:受事、客事、结果。
4.[受事]事件中自发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已存在的直接客体。
受事与施事相对应,受事也分三类:
(1)与人、动物的动作行为相关的典型的客体。例如:
[杯子]给他打破了。
[信]他发走了。
校长支持[这个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我喜欢[足球]。
处长同意[这个计划]。
她[把这个苹果]吃掉了。
[对他的学问]大家都很佩服。
老虎捉住了[狐狸]。
大鱼吃[小鱼]。
(2)自然力、动力、机器所涉及的客体。例如:
风刮倒了[房屋]。
汽车撞伤了[行人]。
大火[把他]烧伤了。
在汉语中,宾语位置同受事有较大的一致性(不是等同);受事主语句式是汉语中一种常
见的句式。当受事处于宾语位置和受事主语句式中的主语位置上的时候,往往不带格标;当
受事出现在其他位置上的时候,常常带上格标。常见的受事的格标有:把、将、对等。例如:
我军[把敌人]消灭了。
你[将这份文件]送到文学院。
[对这个方案],大家很满意。
(3)受事情、事件或消息影响的客体。例如:
这件事[把他]感动得热泪盈眶。
美国的强盗行径激怒了[中国人民]。
5. [客事]事件中非自发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已存在的直接客体。
客事一般同当事相对应。客事可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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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是非自发动作行为动词(如“收到、碰到、撞见、丢、病、死、知道、得到”等 )
所联系的直接客体。例如:
我收到[一封信]。
他在火车站碰到了[老同学]。
我不知道[内情]。
小偷没留神撞上了[警察]。
另一类足表示领有、拥有的动词“有”所涉及的客体。例如:
我有[一本书]。
敌人拥有[五十辆坦克]。
受事和客事的区别也是看联系的动词表示的动作行为是自发的还是非自发的。表现在句
法形式上,受事可以带“把”类格标,可以进入“把”字句;而客事一般不带“把”类格标,
也不能进入“把”字句。
6.[结果]事件中自发动作行为所产生、引起或达成的结局。
他在写[信]。
小玲叠了个[宝塔]。
[大楼]盖好了。
他挖了个[窟窿]。
他考了[一百分]。
结果格的格标有:把、将。例如:
他[把信]写好了。
工人[将大桥]架起来了。
结果格和受事格的区别:结果格和受事格有共同的格标“把、将”,在形式上有许多相同
之处。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
(1)在语义上的区别是:动作行为发出时,受事已经存在,而结果则是从无到有,是动
作行为的效果积累而成。比较“修房子”“ 盖房子”、“修桥”“ 修自行车”、“叠纸”和“叠宝
塔”,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2)在句法形式上,述语动词带结果格做宾语时,后面可以加上“成、出、起来”等表
示产生、完成意义的成分构成动结式复合动词;而述语动词带受事格做宾语时,后面不能加
上表示产生、完成意义的成分表示动作一结果意义。例如:
他写出成了[一篇论文]。
他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教师宿舍楼]盖起来了。
*他吃成了[一碗饭]。
*我军消灭起来了[敌人]。
*张三打出了李四。
❸邻体三个格:与事、同事、基准。
7. [与事]事件中有利害关系的间接客体。与事主要同施事相对应。
与事从语义上看,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被给予者或被取得者。例如:
老师送[我]一支笔。
学校奖励[他]一千元。
大家[给厂长]提了很多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
我国政府[向对方]提出强烈抗议。
李老师教[我们]数学。
大家叫[他]黑旋风。
我借了[他]三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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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了[老王家]一辆自行车。
一种是帮助、服务的对象。例如:
红嫂[为战士]熬鸡汤。
我[给妈妈]捶捶背。
你[帮我们]照个相。
王律师[为李四]辩护。
与事的格标有:给、向、替、跟、为等。例如:
小王[给我]写了一封信。
师生们[向灾区人民]捐献衣物。
这件事你[替我]办一办。
他[跟亲戚]借了一笔 款子。
我们要[为群众]谋利益。
8.[同事]事件中所伴随或排除的间接客体。例如:
我们要团结[群众]。
你[跟他]好好商量商量。
你刚才[和他]争论什么?
我们小组[除了王华]都来了。
这个苹果他[连皮]都吃了。
汉语动词中有一个小类叫协同动词,其语义表示协同类动作行为。如上面例子中的“商
量、争论”,其他还有“讨论、会谈、谈判、结婚、吵架”等等。协同动词经常联系施事与同
事,所联系的同事经常用格标“跟、同”引进,构成如下格式:
某人+[跟(同)某人]+协同动词。
同事的格标有:跟、和、同、连、除了。例子见上面所举。
“动作行为动词+同事宾语”形式一般可以变换为“跟+同事宾语+动作行为动词”形
式。例如:
团结[同志]→[跟同志]团结
联系[群众]→[跟群众]联系
9.[基准] 事件中进行比较、测量所参照的间接客体。例如:
他[比我]跑得快。
我跑不过[他]。
他一个人抵得上[三个人]。
他高[我]三公分。
北京离[天津]九十公里。
革命理想高于[天]。
基准格的格标是介词“比”。例如:
你[比我]干得漂亮。
小王[比小李]聪明得多。
❹系体三个格:系事、分事、数量。
10.[系事] 事件中主体的类别、身分或角色。
根据系事同其他语义成分的对应关系,系事可以分为两类:
(1)同当事相对应的系事。例如:
我是[学生]。
语言是[交际工具]。
他成了[小梅的丈夫]。
山海关为[天下第一关]。
他姓[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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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班长],你应该以身作则。
(2)同施事相对应的系事。例如:
小刘扮演[白毛女]。小王踢[中锋]。
他跑[第四棒]。
在施事同系事相对应的句法结构中,充当谓语动词的往往是充任动词小类。充任动词除
了常见的“是、当、任、为、作为”等之外,口语中常见的还有:打(打中锋)、演(演张飞 )、
踢(踢后卫)、跑(跑龙套)、唱(唱老生)、充(充能人)等。
11.[分事] 事件中领事的组成部分。例如:
蜻蜓有[两对翅膀]。
桌子有[四条腿儿]。
她长着[一双大眼睛]。
他留着[大胡子]。
注意区分表示领属关系的“有”和领有、拥有关系的“有”。前者联系分事,后者联系客
事。
12.[数量] 事件中相关的数量或频度。
数量分为三种:
名量(或物量):
书只买了 [一本]。
饭才吃了[一碗]。
他向前跨了[一步]。
注意:我买了[一本书]。其中的“一本”不分析为数量格,而同“书”作为一个整体,
分析为受事格。
动量:
他来过[一次]。
他挨了[一拳]。
他在树上砍了[一刀]。
距离:
部队前进了[十公里]。
大刘比小王重[二十斤]。
北京离天津[九十公里]。
❺凭借三个格:工具、材料、方式。
13.[工具] 事件中所用的器具。例如:
他[用毛笔]写字。
他[拿棍子]打人。
他们[用英语]交谈。
箱子捆了[绳子]。
[毛笔]写大字。
你吃[大碗],我吃[小碗]。
洗手要打[肥皂]。
工具格的格标有:用、拿。例子见上。
“动作行为动词+工具”形式可以变换为“用+工具+动作行为动词”形式。例如:
盖雨布→用雨布盖
写毛笔→用毛笔写
炖沙锅→用沙锅炖
14.[材料] 事件中所用的材料或耗费的物资。例如:
[这块木料]做家具。
9
我[用工资]买了一套书。
他[把钱]都买股票了。
水[由氢和氧]组成。
他一顿饭吃掉[一百块钱]。
材料格的格标有:用、拿、由、把。例子见上。
[工具]和[材料]这两个格的区别是:在事件中保持不变的是工具,转化的或耗费掉
的是材料。试比较:
[用电饭煲]蒸饭(工具);
[用大米]蒸饭(材料);
[用煤气]蒸饭(材料)。
15.[方式]事件中所采用的方法或形式。
方式格主要表示抽象形式的凭借,工具格、材料格主要表示比较具体的使用或凭借。方
式格的格标是“用、以”。例如:
他[用书面形式]发言。
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有的方式格用比喻式描述人或事物存在、动作的形态。例如:
这孩子[像大人似的],点点头。
王老汉[像一尊石像似的]坐在那里。
有些表示动作行为所显现的形式的方式格可以直接跟在动作行为后面做宾语,这一点同
英语等西方语言不同。例如:
队伍走[正步]。
他写[仿宋体]。
队伍排[横排]。
中国队打了[一个短平快]。
“动作行为动词+方式宾语”可以变换为“以用+方式宾语的形式+动作行为动词”。例
如:
走[正步]→[用正步的形式]走
写[仿宋体]→[以仿宋体的形式]写
❻环境四个格:范围、时间、处所、方向。
16. [范围]事件中所关涉的领域、范围以及所伴随的状况。例如: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一下。
我[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他[在很困难的条件下]完成了这项研究。
这项研究成果震惊了[全世界]。
[全班]都说他好。
范围格的格标有:关于、就,或处于一定的格式之中,如:在……方面、在……上、在……
下、在……中,等等。例如:
在学习方面]我不如小王。
[在生活上]我们要注意细节。
陈景润[在攻克“1+2”难题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
一些表示范围的名词可以做主语或动作行为动词的宾语,这一点同英语等西方语言也不
相同,例如上面例子中的“全世界、全班”,此外还有“全厂、全村、全校、全社会、全国、
全省、全市、全县”等。
17.[时间]事件发生的时点或持续的时段。
时间格分为两类:
时点:电子计算机[1946 年]问世。
10
爸爸[昨天]进城了。
他[5 岁]就开始踢球了。
他[在上课时]看小说。
时段:我等你[三天]了。
她大学毕业[五年]了。
时间格的格标有:在、从、到、趁、于、打。例如:
[趁年轻时] 多学点东西。
[从三岁起]他就开始打球。
他们一直干[到深夜]。
[打那天起]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小丁毕业[于 2000 年]。
18.[处所]事件发生的场所、境况或经过的途径。例如:
[台上]坐着主席团。
[屋里]在开会。
[裤子上]有一道口子。
我们走[大路]。
处所格的格标有:在、从、沿着、顺着、于、自、(V)到、当着……的面。例如:
你[在客厅]坐一会儿。
队伍[顺着河边]前进。
我们走[大路]
我们来[自五湖四海]。
这种马产[于新疆]。
我[沿着山路]上哨所。
[从城东] [到城西]他都跑遍了。
[当着大家的面]你把这事儿说清楚。
汉语中表示处所的成分可以同动作行为动词直接组合,不需要介词的引介,这一点同英
语等两方语言不同。汉语中的附着动词、位移动词、移物动词都可以直接带上处所成分做宾
语。这些动词和处所成分组成的述宾结构一般都可以变换为“介词+处所+动词”或“动词
+介词+处所”的形式。例如:
吃[食堂]→[在食堂里]吃
跑[江湖]→[在江湖上]跑
逃出[虎口]→[从虎口中]逃出
走[大路]→[从大路]走.
去[图书馆]→[到图书馆]去
回[农村]→回[到农村]
19.[方向] 事件中的时空趋向。例如:
秋天到了,一群大雁[往南]飞。
黄继光扑[向敌人的火力点]。
我们满怀豪情走[向新世纪]。
王老师[朝大家]点了点头。
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方向格的格标有:朝、向、往。
汉语中表示方向的成分也可以不借助于介词的引介同动词直接组合为述宾结构。这种述
宾结构一般也够可以变换为“介词+方向+动词”形式。例如:
望[远方]→[往远方]眺望
望[北斗]→[向北斗]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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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根由分三个格:依据、原因、目的。
20.[依据]事件中所遵照或依靠的根据。
依据格进入句子一般都带上格标。常见的依据格的格标有:根据、据、遵照、按、按照、
照、依据、依、据、凭、靠、论。例如:
[根据某家报纸报导],日本有个人脑研究所。
[按照群众的要求]办事。
[遵照上级的指示],我校开展了整顿校园风气的工作。
旅客[按先后顺序]上车。
[依你说]这件事儿该怎么办?
本次晚会[凭票]入场。
[靠谁]办学?
卖鸡蛋[论斤]不[论个]。
21.[原因]引起事件的缘由。
原因格的格标有:因为、因、为。例如:
他[因为贪污]触犯了刑律。
小李[为这事]得罪了老王。
老李[因身体情况]辞去了职务。
你不能[因为这点小利]去冒险。
汉语中的原因成分可以做主语,含有使动的意味。例如:
[这活儿]把他累瘫了。
[这个消息]急坏了老李。
[这件事]后悔老王一辈子。
汉语中的原因成分还可以同动词直接组合为述宾结构。这种述宾结构一般都可以变换为
“格标+原因+动词”形式。例如:
愁[这件事儿]→ [因为这件事儿]发愁
后悔[没听你的话]→[因为没听你的话]而后悔
恢复[疲劳]→ [因为疲劳]而进行恢复
22.[目的]事件所要达到的目标。
目的格的格标有:为、为了。例如:
他[为了钱]命都不要了。
全国人民都在[为四化]努力工作。
汉语中的目的成分可以做主语。例如:
[那笔贷款]争取到手了。
[钢材]给厂长跑来了。
[事故原因]调查清楚了。
汉语中的目的成分还可以同动词直接组合为述宾结构。这种述宾结构一般都可以变换为“格
标+目的+动词”形式。例如:
跑[材料]→[为材料]而奔跑
庆祝[国庆]→[为国庆]而庆祝
打扫[卫生]→[为了卫生]而打扫
筹备[会议]→[为会议]而筹备
排[球票]→[为球票]而排队
有一点需要说明:原因格、目的格仅限于单句内部的成分,复句中表示原因、目的关系的
分句不属于格系统。
五 动词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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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动词同名词性成分之间的格关系,可以对动词进行再分类。这种分类从两个角度来
考察一个动词:
从动词往后看客体,从动词往前看主体。看动词联系的客体,可以把动词分为两类:带
客体的是及物动词,不带客体的是不及物动词;
看动词联系的主体,也可以把动词分为两类:连接施事主体的是自主动词,连接当事主
体的是非自主动词。
根据动词连接主体、客体的情况,动词可以分为四类:
自主而又及物的是他动词,如:踢、吃、研究;
自主而不及物的是自动词,如:跑、蹲、飞;
非自主而又及物的是外动词,如:听见、看见、知道;
非自主而又不及物的是内动词,如:病、死。
动词的格分类如下表所示:
然后再从主体和动词的领属关系、系属关系划分出两类动词:
系属动词,如:是、等于、姓、叫。
领属动词,如:有、拥有、具有。
上述这 6个类别是动词根据格关系进行精密分类的基础。
复句中表示原因、目的关系的分句不属于格系统。
动词所能联系的格根据同动词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构句的需要程度可分为两类:必需
格和可选格。是以描述某个动词的格关系特征必不可少的格叫做必需格。必需格不但可与动
词搭配,而且构句时必不可少,缺少了它,就会影响句子语义的自足性。
下面句子中的格都是必需格:
我削了个苹果。 (施事、受事)
主任住在车间。 (施事、处所)
这部作品轰动文坛。 (施事、范围)
老师给我一本书。 (施事、受事、与事)
一般来说,他动词(及物动词)有两个必需格,双宾动词有三个必需格,自动词(不及
物动词)只有一个必需格。
可选格虽然也同动词联系,但缺少了它不影响句子语义的自足性。下面括号中指出的格
都是可选格:
我(用刀子)削了个苹果。
(除了小华)班里的人都去抬水泥了。
他(替我们)搬行李来了。
(按老师的要求)我们的作业都完成了。
这伙人贪污了(几笔)福利费。
那件事他(比我)知道得清楚。
必需格和动词联系起来就构成了格框架。汉语常用的 2000 多个动词的格框架共 3 大类、
9 中类、53 小类。如下:
动词次类 自主 非自主 涉及客体 不涉及客体
他动词 + - + -
自动词 + - - +
外动词 - + + -
内动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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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价格框架
1.一价自动词格框架:
(1)施事+V 如:爆发、抱歉、奔跑、奔走、蹦。
2.一价内动词格框架:
(2)当事+v 如:变化、残废、堕落、恶化、害羞。
(二)二价格框架
3.二价他动词格框架:
(3)施事+V+受事 如:爱好、爱护、爱惜、安插、安慰、安装。
(4)施事+V+结果 如:出版、创造、发明、建立、建筑。
(5)施事+V+受事、系事 如:演、踢、跑(第一棒)、是、姓。
(6)施事+V+受事、工具 如:吃大碗、抽鞭子、炖砂锅、漆油漆、捆。
(7)施事+V+处所、受事 如:填表格、填姓名。
(8)施事+V+受事、方向 如:望东方、望望我。
(9)施事+V+受事、范围 如:量布料、量尺寸、领导群众、领导起义。
(10)施事+V+受事、结果 如:剪、磨、劈、挖、凿。
(11)施事+V+受事、处所 如:堵、离开、照。
(12)施事+V+受事、目的 如:拉选民、拉选票、淘米、淘金。
(13)施事+V+受事、与事 如:指点方法、徒弟、指导论文、学生。
4.二价自动词格框架:
(14)施事+V+同事 如:联合、联络、配合。
(15)施事+V+原因 如:操心、愁、躲、躲避、算计。
(16)施事+V+与事 如:服务、屈服、说情、送行、祝贺、着想。
(17)施事+V+系事 如:担任、当、去、装扮。
(18)施事+V+目的 如:等待、等候、活动、跑、追求。
(19)施事+V+依据 如:遵循、遵照。 ·
(20)施事+工具+V 如:撒气(他拿孩子撒气)
(21)施事+V+工具 如:玩(扑克)。
(22)施事+V+时间 如:熬(夜)。
(23)施事+V+方式 如:打(双打)、打官腔、玩花招(手腕)。
(24)施事+V+范围 如:比身高、比赛、抢、赛、争论。
(25)施事+V+处所 如:到达、登、渡、逛、接近。
(26)施事+V+处所、时间 如:过。
(27)处所+V+施事 如:闪(心里闪过一个想法)。
5.二价外动词格框架:
(28)当事+V+受事 如:包含、包括。
(29)当事+V+结果 如:产生、成了英雄、裤子开个口。
(30)当事+V+客事 如:超过、承受、耽误、符合、害‘陷。
(31)当事+V+客事、处所 如:一只脚着地、伤口着了水。
(32)处所+V+客事 如:容纳(会场可容纳五千人)。
6.二价内动词格框架:
(33)当事+V+范围 如:善于、擅长。
(34)当事+V+工具 如:挨板子。
(35)当事+V+数量 如:差三分、翻两番。
(36)当事+V+处所 如:达到、发源、闪现。
(37)处所+V+当事 如:村子里闹水灾。
(38)时间、处所+V+当事 如:前年闹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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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二价领属动词格框架:
(39)领事+V+客事 如:具备、具有、没有、占有。
(40)领事+V+分事 如:有、富有。
(41)领事+V+客事、分事 如:有。
(42)客事+V+领事 如:属于。
(43)分事+V+领事 如:属。
8.二价系属动词格框架:
(44)当事+V+客事 如:是。
(45)当事+V+系事 如:代表、等于、一个顶俩、姓。
(三)三价动词格框架
9.三价他动词格框架:
(46)施事+V+与事+受事 如:补助、答复、告诉、贡献。
(47)施事+V+受事+与事 如:转达。
(48)施事+与事+V+受事 如:介绍、栽。
(49)施事+受事+V+系事 如:我把党比母亲
(50)施事+V+受事+范围 如:盘问。
(51)施事+受事+V+材料、工具 如:过。
(52)施事+V+与事+结果 如:安。
(53)施事+同事+V+结果 如:攀。
通过对格框架的观察,我们可以看到:同一个格框架可以由不同的必需格构成,这样自
然就可以容纳不同小类的动词;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出现在一个格框架中的动
词可以联系不同的必需格。这就产生了动词的“系”的问题,即同—个小类的动词到底可以
分别联系什么样的格。例如:
警察们正在搜查逃犯。
警察们正在搜查毒品。
警察们正在搜查房间。
警察们正在搜查过往行人。
可以看到,“搜查”这个动词既可以联系施事格和目的格,也可以联系施事格和处所格,
还可以联系施事格和受事格。由此可见,动词的格分类的精密化同动词的“系”的研究密不
可分。
我们认为:动词的格分类的主要属性可以通过动词的语义分析给予确定,而动词的格分
类的次要属性则要通过动词的“系”的研究才能进一步确定。比如,以动词“搜查”为例,
“搜查”本身是一个目的性的动作行为,是为达到一定的目的、为了得到一定的目的物而发
出的动作行为。因此,“目的性”是“搜查”的主要属性;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或为了得到一
定目的物,自然要在一定的空间或对一定的对象进行搜查,这种搜查是从属于搜查的目的的。
因 此 ,“施事+V+目的”是“搜查”的主要格框架,而“施事+V+受事”、“施事+V+处所”
则是“搜查”的次要的格框架。如果一定要把这三个格框架合并的话,那么应该合并为“施
事+V+目的处所受事”。这样才符合“搜查”的语义,也才符合我们对“搜查”这一动作行
为的认知,以及这一认知过程的结果。
六 基本式、变换式、扩展式
基本式和变换式 格框架中的动词和名词组成的典型句式是基本式。在汉语中,一个
动作所联系的主体、客体,乃至邻体,在表层句子中,可以行多个位置,因此构成了各种句
子格式。比如“吃”的主体“我”,可以分别处于句首和句中:
我吃了一碗饭。
饭被我吃了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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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我吃了一碗。
这三个句子中,一般认为“我吃了一碗饭”是基本式,其他两个则是它的变换式。一个
基本句型有很多变换式。无客式、带客式、一客一邻式是三种最基本的句型,这三种基本句
型可能有的变换格式如下:
无客式:主体+V
例如:这个人死了。
客人来了。
V+主体
例如:死了一个人
来客人了。
带客式:主体+V+客体
例如:我吃了一碗饭。
主体+介词+客体+V
例如:我把那碗饭吃了。
主体+客体十 V
例如:我饭已经吃了。
客体+介词+主体+V
例如:饭被我吃了。
饭全让他吃了。
客体+主体+V
例如:饭我已经吃了。
饭他全吃了。
一客一邻式:主体+V+邻体+客体
例如:我送他一本书。
主体+介词+客体+V+介词+邻体
例如:我把书送给他了。
主体+介词+客休+V+邻体
例如:我把书迭他了。
主体+V+客体+介词+邻体
例如:我送一本书给他。
客体+主体+V+邻体
例如:书我已经送他了。
客体+介词+主体+V+介词+邻体.
例如:书已经被我送给他了。
动词联系必需格构成句型的基本式,如果在基本式中再增加可选格,就构成了扩展式。
变换式是基本式的变化,扩展式则是基本式和变换式的复杂化。变换式和扩展式丰富了动词
的基本式(格框架),使我们比较清晰地看到了句法结构的变化和复杂化。
七 格系统和格分析的价值和意义
1.根据句法格式的构成机制,述语动词处于句子结构和语义结构的中心,动词在句法和
语义上的组合特点,直接决定着句法构造的特征。上述格语法系统对句子中的述语动词与其
周围的名词性成分所发生的语义组合关系作出远比以前具体详尽的描写,并吸收了结构主义
语法的“变换”、“扩展”、“项目和配列”的思想,吸收了配价语法的“必有”“ 可有”思想,
一方面确定了动词的价和格框架,另一方面又描述了动词的基本句式及其变换式和扩展式,
这对于人们学习语言,对于提高自然语言理解系统和机器翻译系统的性能,都是很有帮助的。
2.该格系统对于计算机的使用价值可以从语言分析和语言生成两个方面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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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言分析过程中,动词的格框架信息在以下几个方面有较大的作用:
(1)有助于句子中多义动词的词义辨析和判定,因为一定的格框架给定了能够出现其中
的动词的条件,这些条件为动词词义的辨析和判定提供了依据。
(2)行助于解决句子的句法结构歧义,例如词组类型或成分关系的判定等。
(3)在述语动词的义项已经确定的条件下,获取正确的基于格框架的句意表达。
在语言生成过程中,根据给定的句意表达式和语用信息(如言谈焦点、言谈者的意图等),
该格系统可以提供相应的格框架和格角色,以及对应的基本式和变换式、扩展式,进而正确
生成出表层的不同句式。
3.格系统的建立和语义格分析的出现,使句法结构的语义分析有了非常便利的工具,语
法描写和语法分析突破了形式层面,进入到更深层的语义层面。
格分析可以对句子中的动词一名词的关系做出清晰的描述,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句法结构
的二重性: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中心语构成的是一层结构,动作行为同
施事、受事、结果、与事、同事、工具、材料、方式、原因、目的、时间、处所等构成的又
是另一层结构,这两层结构之间存在着一对多和多对一的复杂的对应关系。此外,格分析对
于动词的次类,动词的价,动词的系等方面可以做出较为细致的分析,使语法分析更加完善。
口前格系统已经成为语义描写和语义分析的通用系统。
当然,格语法也不是完美无缺的系统,它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一个格系统需要多少个格才算完备。现有的各种格系统有的简单,有的
较为详细。简单的格系统只有十几个格,详细的格系统则多达几十个格。从理论上来讲,格
越多描写越细致,但简明性较差;格越少越简明,但描写的细度就差一些。就我们上面介绍
的格系统来说,也不能说很详尽厂。比如对下面三个句子的分析:
a.小猫从椅子上跳下去
b.小猫从椅子上跳过去
c.小猫跳到椅了上。
上面例子中的“椅子上”在三个句子中性质分别为源点、途径、终点,特别是前两例中
的格标一样,都是介词“从”。但是用上面的格系统来分析的话,却是一样的分析,即“椅子
上”都是处所格。这就需要用一定的手段予以分化。因此,如何运用多种句法手段(如变换、
替换、扩展)来确定不同语义性质的成分的格,这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必需格和可选格的确定的问题。“格”是语义层面的概念,因而确定
动词的必需格和可选格也应从语义人手。但是,现有的格系统中的必需格和可选格却是根据
句法形式来确定的。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不过如果从语义入手来确定必需格和可选格,那
么这种研究同配价语法的研究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第三个问题是语义分析不完备。格语法一般只研究动词同名词性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
特别是动词同主语、宾语之间的格关系,而对于状语、补语、定语同句中其他成分之间的语
义关系,格语法就置之不顾,或者说无法分析了。例如:
他吃完了饭
他吃饱了饭
他圆圆地画了个圈
他高兴地走进来
“他吃完了饭”的意思是“他吃,饭完”;“他吃饱了饭”的意思是“他吃,他饱”,意思
不一样。为什么不一样?格语法无法回答。“他圆圆地画了个圈”的意思是“他画圈,圈是圆
的”;“他高兴地走进来”的意思是“他走进来,他高兴”,意思也不一样。为什么不一样?格
分析也无法回答。由此可见,格语法的语义分析是一种不完备的语义分析,格语法也是一个
不自足的语法系统。要想做到“三个充分”,我们就必需发展新的分析方法,对句子的语义作
进一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