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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单位共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与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目录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前 言 第1章 总则 第2章 术语、符号 第3章 基本设计规定 第4章 材...

混凝土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单位共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规范进行了协调,与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并进行了试设计,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目录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前 言 第1章 总则 第2章 术语、符号 第3章 基本设计规定 第4章 材料 第5章 结构分析 第6章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 第7章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第11章 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附录D 后张预应力钢筋常用束形的预应力损失 附录E 与时间相关的预应力损失 附录F 任意截面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附录G 板柱节点计算用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前 言 第1章 总则 第2章 术语、符号 第3章 基本设计规定 第4章 材料 第5章 结构分析 第6章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 第7章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第11章 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附录D 后张预应力钢筋常用束形的预应力损失附录E 与时间相关的预应力损失附录F 任意截面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附录G 板柱节点计算用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010-2002 编辑本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oncrete structures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4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0-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3.1.8、3.2.1、4.1.3、4.1.4、4.2.2、4.2.3、6.1.1、9.2.1、9.5.1、10.9.3、10.9.8、11.1.2、11.1.4、11.3.1、11.3.6、11.4.12、11.7.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2月20日 编辑本段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与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基本设计规定、材料、结构分析、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构造及构件、结构构件抗震设计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编辑本段第1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在混凝土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第1.0.3条 混凝土结构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编辑本段第2章 术语、符号   2.1 术语   第2.1.1条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第2.1.2条 素混凝土结构 plain concrete structure   由无筋或不配置受力钢筋的混凝土制成的结构。   第2.1.3条 钢筋混凝土结构 reinforced concrete structure   由配置受力的普通钢筋,钢筋网或钢筋骨架的混凝土制成的结构。   第2.1.4条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prestressed concrete structure   由配置受力的预应力钢筋通过张拉或其他方法建立预加应力的混凝土制成的结构。   第2.1.5条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pretensioned prestressed concrete structure   在台座上张拉预应力钢筋后浇筑混凝土,并通过粘结力传递而建立预加应力的混凝土结构。   第2.1.6条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post-tensioned prestressed concrete structure   在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通过张拉预应力钢筋并在结构上锚固而建立预加应力的混凝土结构。   第2.1.7条 现浇混凝土结构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   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第2.1.8条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fabricated concrete structure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通过焊接,螺栓连接等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第2.1.9条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 assembled monolithic concrete structure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通过钢筋,连接件或施加预应力加以连接并现场浇筑混凝土而形成整体的结构。   第2.1.10条 框架结构 frame structure   由梁和柱以刚接或铰接相连接而构成承重体系的结构。   第2.1.11条 剪力墙结构 shearwall structure   由剪力墙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第2.1.12条 框架-剪力墙结构 frame-shearwall structure   由剪力墙和框架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第2.1.13条 深受弯构件 deep flexural member   跨高比小于5的受弯构件。   第2.1.14条 深梁 deep beam   跨高比不大于2的单跨梁和跨高比不大于2.5的多跨连续梁。   第2.1.15条 普通钢筋 ordinary steel bar   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的各种非预应力钢筋的总称。   第2.1.16条 预应力钢筋 prestressing tendon   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中施加预应力的钢筋,钢丝和钢绞线的总称。   第2.1.17条 可靠度 degree of reliability   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   第2.1.18条 安全等级 safety class   根据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等级。   第2.1.19条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   第2.1.20条 荷载效应 load effect   由荷载引起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例如内力,变形和裂缝等。   第2.1.21条 荷载效应组合 load effect combination   按极限状态设计时,为保证结构的可靠性而对同时出现的各种荷载效应设计值规定的组合。   第2.1.22条 基本组合 fundamental combination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的组合。   第2.1.23条 标准组合 characteristic combination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标准值,组合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第2.1.24条 准永久组合 quasi-permanent combination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准永久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编辑本段第3章 基本设计规定   3.1 一般规定   第3.1.1条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第3.1.2条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称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极限状态可分为下列两类:   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疲劳破坏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      第3.1.3条 结构构件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和验算:   一、承载力及稳定:所有结构构件均应进行承载力(包括失稳)计算;在必要时尚应进行结构的倾覆,滑移及漂浮验算;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尚应进行结构构件抗震的承载力验算;   二、疲劳:直接承受吊车的构件应进行疲劳验算;但直接承受安装或检修用吊车的构件,根据使用情况和设计经验可不作疲劳验算;   三、变形:对使用上需控制变形值的结构构件,应进行变形验算;   四、抗裂及裂缝宽度:对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混凝土拉应力验算;对使用上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对叠合式受弯构件,尚应进行钢筋拉应力验算。   第3.1.4条 结构及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失稳)计算和倾覆、滑移及漂浮验算,均应采用荷载设计值;疲劳、变形、抗裂及裂缝宽度验算,均应采用相应的荷载代表值;直接承受吊车的结构构件,在计算承载力及验算疲劳、抗裂时,应考虑吊车荷载的动力系数。   预制构件尚应按制作、运输及安装时相应的荷载值进行施工阶段的验算。预制构件吊装的验算,应将构件自重乘以动力系数,动力系数可取1.5,但可根据构件吊装时的受力情况适当增减。   对现浇结构,必要时应进行施工阶段的验算。   当结构构件进行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及其他荷载值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定。   第3.1.5条 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第10章有关最小配筋率的规定。   素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第3.1.6条 结构应具有整体稳定性,结构的局部破坏不应导致大范围倒塌。   第3.1.7条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结构和结构构件在正常维护条件下应能保持其使用功能,而不需进行大修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确定。若建设单位提出更高要求,也可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   第3.1.8条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编辑本段第4章 材料   4.1 混凝土   第4.1.1条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系指按照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   第4.1.2条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当采用HRB335级钢筋时,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当采用HRB400和RRB400级钢筋以及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当采用钢绞线,钢丝, 热处理钢筋作预应力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   注:当采用山砂混凝土及高炉矿渣混凝土时,尚应符合专门标准的规定。   第4.1.3条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 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 表4.1.3 强度种类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C65 C70 C75 C80 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 29.6 32.4 35.5 38.5 41.5 44.5 47.4 50.2 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 2.51 2.64 2.74 2.85 2.93 2.99 3.05 3.11   第4.1.4条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 表4.1.4采用。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N/mm) 表4.1.4 强度种类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C65 C70 C75 fc 7.2 9.6 11.9 14.3 16.7 19.1 21.1 23.1 25.3 27.5 29.7 31.8 33.8 35.9 ft 0.91 1.10 1.27 1.43 1.57 1.71 1.80 1.89 1.96 2.04 2.09 2.14 2.18 2.22 注: 1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 如截面的长边或直径小于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如混凝土成型,截面和轴线尺寸等)确有保证时,可 不受此限制; 2离心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按专门标准取用。   第4.1.5条 混凝土受压或受拉的弹性模量Ec应按表4.1.5采用。   混凝土弹性模量(× 10N/mm) 表4.1.5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C65 C70 C75 C80 Ec 2.20 2.55 2.80 3.00 3.15 3.25 3.35 3.45 3.55 3.60 3.65 3.70 3.75 3.80   第4.1.6条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疲劳强度设计值 fc,ft应按表4.1.4中的混凝土强度设计值乘以相应的疲劳强度修正系数γρ确 定。修正系数γρ应根据不同的疲劳应力比值ρc按表4.1.6采用。   混凝土疲劳应力比值ρc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ρc=σc,min/σ c,max (4.1.6)   式中   σc,min、σc,max-- 构件疲劳验算时,截面同一纤维上的混凝土最小应力、最大应力。   混凝土疲劳强度修正系数 表4.1.6 ρc ρc<0.2 0.2≤ρc<0.3 0.3≤ρc<0.4 0.4≤ρc<0.5 ρc≥0.5 γρ 0.74 0.80 0.86 0.93 1.0   当采用蒸气养护时,养护温度不宜超过60℃;超过时,计算需要的混凝土强 度设计值应提高20%。   第4.1.7条 混凝土疲劳变形模量Ec应按表4.1.7采用。   混凝土疲劳变形模量(× 10N/mm) 表4.1.7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C65 C70 C75 C80 Ec 1.1 1.2 1.3 1.4 1.5 1.55 1.6 1.65 1.7 1.75 1.8 1.85 1.9   第4.1.8条 当温度在0℃到100℃范围内时,混凝土线膨胀系数αc可采用1 ×10/℃。   混凝土泊松比νc可采用0.2。   混凝土剪变模量Gc可按表4.1.5中混凝土弹性模量的0.4倍采用 。 编辑本段第5章 结构分析   5.1 基本原则 第5.1.1条 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作用(荷载)对结构的整体进行作用(荷载)效应分析;必要时,尚应对结构中受力状况特殊的部分进行更详细的结构分析。   第5.1.2条 当结构在施工和使用期的不同阶段有多种受力状况时,应分别进行结构分析,并确定其最不利的作用效应组合。   结构可能遭遇火灾、爆炸、撞击等偶然作用时,尚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结构分析。   第5.1.3条 结构分析所需的各种几何尺寸,以及所采用的计算图形、边界条件、作用的取值与组合、材料性能的计算指标、初始应力和变形状况等,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工作状况,并应具有相应的构造保证措施。   结构分析中所采用的各种简化和近似假定,应有理论或试验的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计算结果的准确程度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   第5.1.4条 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满足力学平衡条件;   2应在不同程度上符合变形协调条件,包括节点和边界的约束条件;   3应采用合理的材料或构件单元的本构关系。   第5.1.5条 结构分析时,宜根据结构类型、构件布置、材料性能和受力特点等选择下列方法:   --线弹性分析方法;   --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的分析方法;   --塑性极限分析方法;   --非线性分析方法;   --试验分析方法。   第5.1.6条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电算程序应经考核和验证,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对电算结果,应经判断和校核;在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编辑本段第6章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   6.1 一般规定   第6.1.1条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   当预应力作为荷载效应考虑时,其设计值在本规范有关章节计算公式中给出。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应力效应对结构有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不利时应取1.2。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   第6.1.2条 当通过对一部分纵向钢筋施加预应力已能使构件符合裂缝控制要求时,承载力计算所需的其余纵向钢筋可采用非预应力钢筋。非预应力钢筋宜采用HRB400级、HRB335级钢筋,也可采用RRB400级钢筋。   第6.1.3条 预应力钢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值σcon不宜超过表6.1.3规定的张拉控制应力限值,且不应小于0.4fptk.   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表6.1.3中的张拉控制应力限值可提高0.05fptk:   1要求提高构件在施工阶段的抗裂性能而在使用阶段受压区内设置的预应力钢筋;   2要求部分抵消由于应力松弛、摩擦、钢筋分批张拉以及预应力钢筋与张拉台座之间的温差等因素产生的预应力损失。   张拉控制应力限值 表6.1.3 钢筋种类 张拉方法 先张法 后张法 消除应力钢丝、纲绞线 0.75fptk 0.75fptk 热处理钢筋 0.70fptk 0.65fptk   第6.1.4条 施加预应力时,所需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宜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第6.1.5条 由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及相应阶段预应力钢筋的应力,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先张法构件   由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    (6.1.5-1)   相应阶段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σpe=σcon-σl-αEσpc (6.1.5-2)   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钢筋应力   σp0=σcon-σl (6.1.5-3)   2后张法构件   由预应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    (6.1.5-4)   相应阶段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σpe=σcon-σl (6.1.5-5)   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钢筋应力   σp0=σcon-σl+αEσpc (6.1.5-6)   式中   An--净截面面积,即扣除孔道、凹槽等削弱部分以外的混凝土全部截面面积及纵向非预应力钢筋截面面积换算成混凝土的截面面积之和;对由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组成的截面,应根据混凝土弹性模量比值换算成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截面面积;   A0--换算截面面积:包括净截面面积以及全部纵向预应力钢筋截面面积换算成混凝土的截面面积;   I0、In--换算截面惯性矩、净截面惯性矩;   ep0 、epn--换算截面重心、净截面重心至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合力点的距离,按本规范第6.1.6条的规定计算;   y0、yn--换算截面重心、净截面重心至所计算纤维处的距离;   σl--相应阶段的预应力损失值,按本规范第6.2.1条至6.2.7条的规定计算;   αE--钢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αE=Es/Ec,此处,Es按本规范表4.2.4采用,Ec按本规范表4.1.5采用;   Np0、Np--先张法构件、后张法构件的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的合力,按本规范第6.1.6条计算;   M2--由预加力Np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超静定结构中产生的次弯矩,按本规范第6.1.7条的规定计算。   注:1在公式(6.1.5-1)、(6.1.5-4)中,右边第二、第三项与第一项的应力方向相同时取加号,相反时取减号;公式(6.1.5-2)、(6.1.5-6)适用于σpc为压应力的情况,当σpc为拉应力时,应以负值代入;   2在设计中宜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柱和墙等约束构件对梁、板预应力效果的不利影响。   第6.1.6条 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的合力以及合力点的偏心距(图6.1.6)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1先张法构件   Np0=σp0Ap+σ'p0A'p-σl5As-σ'l5A's (6.1.6-1) (6.1.6-2)   2后张法构件   Np=σpeAp+σ'peA'p-σl5As-σ'l5A's (6.1.6-3) (6.1.6-4)   式中   σp0、σ'p0--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钢筋应力;   σpe、σ'pe--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Ap、A'p--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预应力钢筋的截面面积;   As、A's--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非预应力钢筋的截面面积;   yp、y'p--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合力点至换算截面重心的距离;   ys、y's--受拉区、受压区非预应力钢筋重心至换算截面重心的距离;   σl5、σ'l5--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钢筋在各自合力点处混凝土收缩和徐变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按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计算;   ypn、y'pn--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合力点至净截面重心的距离;   ysn、y'sn--受拉区、受压区非预应力钢筋重心至净截面重心的距离。   注:当公式(6.1.6-1)至公式(6.1.6-4)中的A'p=0时,可取式中σ'l5=0。   第6.1.7条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超静定结构,在进行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及抗裂验算时,在弯矩设计值中次弯矩应参与组合;在进行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及抗裂验算时,在剪力设计值中次剪力应参与组合。   次弯矩、次剪力及其参与组合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弹性分析计算时,次弯矩M2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M2=Mr-M1 (6.1.7-1) M1=Npepn (6.1.7-2)   式中   Np--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的合力,按本规范公式(6.1.6-3)计算;   epn--净截面重心至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合力点的距离,按本规范公式(6.1.6-4)计算;   M1--预加力NP对净截面重心偏心引起的弯距值;   Mr--由预加力NP的等效荷载在结构构件截面上产生的弯矩值。   次剪力宜根据构件各截面次弯矩的分布按结构力学方法计算。   2在对截面进行受弯及受剪承载力计算时,当参与组合的次弯矩、次剪力对结构不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2;有利时应取1.0。   3在对截面进行受弯及受剪的抗裂验算时,参与组合的次弯矩和次剪力的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   第6.1.8条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及连续梁,在满足本规范第9.5节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的条件下,当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ζ≤0.3时,可考虑内力重分布,支座截面矩可按10%调幅,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要求;当ζ>0.3时,不应考虑内力重分布。此处,ζ应按本规范第7章的规定计算。   第6.1.9条 先张法构件预应力钢筋的预应力传递长度ltr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ltr=αd (6.1.9)   式中   σpe--放张时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d--预应力钢筋的公称直径,按本规范附录B采用;   α--预应力钢筋的外形系数,按本规范表9.3.1采用;   f'tk--与放张时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cu相应的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按本规范表4.1.3以线性内插法确定。   当采用骤然放松预应力钢筋的施工工艺时,ltr的起点应从距构件末端0.25ltr处开始计算。   第6.1.10条 计算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端部锚固区的正截面和斜截面受弯承载力时,锚固长度范围内的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在锚固起点处应取为零,在锚固终点处应取为fpy,两点之间可按线性内插法确定。预应力钢筋的锚固长度la应按本规范第9.3.1条确定。   第6.1.11条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施工阶段,除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外,对预拉区不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或预压时全截面受压的构件,在预加力、自重及施式荷载(必要时应考虑动力系数)作用下,其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1.11):   σct≤f'tk (6.1.11-1) σcc≤0.8f'ck (6.1.11-2)   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σcc或σct=σpc+± (6.1.11-3)   式中   σcc、σct--相应施工阶段计算截面边缘纤维的混凝土压应力、拉应力;   f'tk、f'ck--与各施工阶段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cu相应的抗拉强度标准值、抗压强度标准值,按本规范表4.1.3以线性内插法确定;   Nk、Mk--构件自重及施工荷载的标准组合的计算截面产生的轴向力值、弯矩值;   W0--验算边缘的换算截面弹性抵抗矩。   第6.1.12条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施工阶段,除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外,对预拉区允许出现裂缝而在预拉区不配置纵向预应力钢筋的构件,其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σct≤2f'tk (6.1.12-1) σcc≤0.8f'ck (6.1.12-2)   此处σct、σcc仍按本规范第6.1.11条的规定计算。   第6.1.13条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预拉区纵向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阶段预拉区不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预拉区纵向钢筋的配筋率(A's+A'p)/A不应小于0.2%,对后张法构件不应计入A'p,其中,A为构件截面面积;   2施工阶段预拉区允许出现裂缝而在预拉区不配置纵向预应力钢筋的构件,当σct=2f'tk时,预拉区纵向钢筋的配筋率A's/A不应小于0.4%;当f'tk<σct<2f'tk时,则在0.2%和0.4%之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3预拉区的纵向非预应力钢筋的直径不宜大于14mm,并应沿构件预拉区的外边缘均匀配置。   注:施工阶段预拉区不允许出现裂缝的板类构件,预拉区纵向钢筋的配筋可根据具体情况按实践经验确定。   第6.1.14条 对先张法和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在承载力和裂缝宽度计算中,所用的混凝土法向预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合力Np0及相应的合力点的偏心距ep0,均应按本规范公式(6.1.6-1)及(6.1.6-2)计算,此时,先张法和后张法构件预应力钢筋的应力σp0、σ'p0 均应按本规范第6.1.5条的规定计算。 编辑本段第7章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7.1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的一般规定   第7.1.1条 本章第7.1节至第7.4节规定的正截面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受压构件和受拉构件。   对跨高比小于5的钢筋混凝土深受弯构件,其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10章第10.7节的规定进行计算。   第7.1.2条 正截面承载力应按下列基本假定进行计算:   1截面应变保持平面;   2不考虑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3混凝土受压的应力与应变关系曲线按下列规定取用:当εc≤ε0时    (7.1.2-1)   当ε0<εc≤εcu时   σc=fc (7.1.2-2) (7.1.2-3) (7.1.2-4) (7.1.2-5)   式中   σc--混凝土压应变为εc时的混凝土压应力;   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表4.1.4采用;   ε0--混凝土压应力刚达到fc时的混凝土压应变,当计算的ε0值小于0.002时,取为0.002;   εcu--正截面的混凝土极限压应变,当处于非均匀受压时,按公式(7.1.2-5)计算,如计算的εcu值大于0.0033,取为0.0033;当处于轴心受压时取为ε0;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按本规范第4.1.1条确定;   n--系数,当计算的n值大于2.0时,取为2.0。   4纵向钢筋的应力取等于钢筋应变与其弹性模量的乘积,但其绝对值不应大于其相应的强度设计值。纵向受拉钢筋的极限拉应变取为0.01。   第7.1.3条 受弯构件、偏心受力构件正截面受压区混凝土的应力图形可简化为等效的矩形应力图。   矩形应力图的受压区高度x可取等于按截面应变保持平面的假定所确定的中和轴高度乘以系数β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β1取为0.8,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β1取为0.74,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值取为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c乘以系数α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α1取为1.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α1取为0.94,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第7.1.4条 纵向受拉钢筋屈服与受压区混凝土破坏同时发生时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ζb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钢筋混凝土构件   有屈服点钢筋    (7.1.4-1)   有屈服点钢筋    (7.1.4-2)   第二章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8.1 裂缝控制验算   第9章 构造规定   9.1 伸缩缝   第10章 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   10.1 板   第10.1.1条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厚度不应小于表10.1.1规定的数值。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最小厚度(mm) 表10.1.1 板的类别 最小厚度 单向板 屋面板 60 民用建筑楼板 60 工业建筑楼板 70 行车道下的楼板 80 双向板 80 密肋板 肋间距小于或等于700mm 40 肋间距大于700mm 50 悬臂板 板的悬臂长度小于或等于500mm 60 板的悬臂长度大于500mm 80 无梁楼板 150   第10.1.2条 混凝土板应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1两对边支承的板应按单向板计算;   2四边支承的板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小于或等于2.0时,应按双向板计算;   2)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大于2.0,但小于3.0时,宜按双向板计算;当按沿短边方向受力的单向板计算时,应沿长边方向布置足够数量的构造钢筋;   3)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大于或等于3.0时,可按沿短边方向受力的单向板计算。   第10.1.3条 当多跨单向板、多跨双向板采用分离式配筋时,跨中正弯矩钢筋宜全部伸入支座;支座负弯矩钢筋向跨内的延伸长度应覆盖负弯矩图并满足钢筋锚固的要求。   第10.1.4条 板中受力钢筋的间距,当板厚h≤150mm时,不宜大于200mm;当板厚h>150mm时,不宜大于1.5h,且不宜大于250mm。   第10.1.5条 简支板或连续板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d为下部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第10.1.6条 当现浇板的受力钢筋与梁平行时,应沿梁长度方向配置间距不大于200mm且与梁垂直的上部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8mm,且单位长度内的总截面面积不宜小于板中单位宽度内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三分之一。该构造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从梁边算起每边不宜小于板计算跨度l0的四分之一(图10.1.6)。   第10.1.7条 对与支承结构整体浇筑或嵌固在承重砌体墙内的现浇混凝土板,应沿支承周边配置上部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楼盖周边与混凝土梁或混凝土墙整体浇筑的单向板或双向板,应在板边上部设置垂直于板边的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宜小于板跨中相应方向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三分之一;该钢筋自梁边或墙边伸入板内的长度,在单向板中不宜小于受力方向板计算跨度的五分之一;在双向板中不宜小于板短跨方向计算跨度的四分之一;在板角处该钢筋应沿两个垂直方向布置或按放射状布置;当柱角或墙的阳角突出到板内且尺寸较大时,亦应沿柱边或墙阳角边布置构造钢筋,该构造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应从柱边或墙边算起。上述上部构造钢筋应按受拉钢筋锚固在梁内、墙内或柱内;   2嵌固在砌体墙内的现浇混凝土板,其上部与板边垂直的构造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从墙边算起不宜小于板短边跨度的七分之一;在两边嵌固于墙内的板角部分,应配置双向上部构造钢筋,该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从墙边算起不宜小于板短边跨度的四分之一;沿板的受力方向配置的上部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跨中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三分之一;沿非受力方向配置的上部构造钢筋,可根据经验适当减少。   第10.1.8条 当按单向板设计时,除沿受力方向布置受力钢筋外,尚应在垂直受力方向布置分布钢筋。单位长度上分布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单位宽度上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15%,且不宜小于该方向板截面面积的0.15%;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50mm,直径不宜小于6mm;对集中荷载较大的情况,分布钢筋的截面面积应适当增加,其间距不宜大于200mm.   注:当有实践经验或可靠措施时,预制单向板的分布钢筋可不受本条限制。   第10.1.9条 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内,钢筋间距宜取为150-200mm,并应在板的末配筋表面布置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1%。   温度收缩钢筋可利用原有钢筋贯通布置,也可另行设置构造钢筋网,并与原有钢筋按受拉钢筋的要求搭接或在周边构件中锚固。   第10.1.10条 混凝土板中配置抗冲切箍筋或弯起钢筋时,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50mm;   2按计算所需的箍筋及相应的架立钢筋应配置在与45°冲切破坏锥面相交的范围内,且从集中荷载作用面或柱截面边缘向外的分布长度不应小于1.5h0(图10.1.10a);箍筋应做成封闭式,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h0/3;   3按计算所需弯起钢筋的弯起角度可根据板的厚度在30°-45°之间选取;弯起钢筋的倾斜段应与冲切破坏锥面相交(图10.1.10b),其交点应在集中荷载作用面或柱截面边缘以外(1/2-2/3)h的范围内。弯起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且每一方向不宜小于3根。   第10.1.11条 对卧置于地基上的基础筏板,当板的厚度h>2m时,除应沿板的上、下表面布置纵、横方向的钢筋外,尚宜沿板厚度方向间距不超过1m设置与板面平行的构造钢筋网片,其直径不宜小于12mm,纵横方向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   第10.1.12条 当板中采用钢筋焊接网片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编辑本段第11章 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11.1 一般规定   附录A 素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   A.1 一般规定   附录B 钢筋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   附录C 混凝土的多轴强度和本构关系   C.1 总则   第附录C.1.1条 混凝土的多轴强度和本构关系可采用下列方法确定:   1制作试件并通过试验测定:   2选择合理形式的数学模型,由试验标定其中所需的参数值;   3采用经过试验验证或工程经验证明可行的数学模型。   第附录C.1.2条 本附录中所给出的各种数学模型适用于下述条件:混凝土强度等级C20-C80;混凝土质量密度2200-2400kg/m;正常温度、湿度环境;正常加载速度。   第附录C.1.3条 本附录中,混凝土的应力-应变曲线和多轴强度均按相对值σ/fc、ε/εc、σ/ft、ε/εt、f3/fc和f1/ft等给出。其中,分母为混凝土的单轴强度(fc或ft)和相应的峰值应变(εc或εt)。   根据结构分析方法和极限状态验算的需要,单轴强度(fc或ft)可分别取为标准值(fck或ftk)、设计值(fc或ft)或平均值(fcm或ftm)。其中,平均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cm=fck/(1-1.645δc) (C.1.3-1) ftm=ftk/(1-1.645δt) (C.1.3-2)   式中   δc、δt--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拉强度的变异系数,宜根据试验统计确定。   C.2 单轴应力-应变关系   第附录C.2.1条 混凝土单轴受压的应力-应变曲线方程可按下列公式确定(图C.2.1):   当x≤1时   y=αax+(3-2αa)x+(αa-2)x (C.2.1-1)   当x>1时   y=x/[αd(x-1)+x] (C.2.1-2) x=ε/εc (C.2.1-3) y=σ/fc (C.2.1-4)   式中   αa、αd--单轴受压应力-应变曲线上升段、下降段的参数值,按表C.2.1采用;   fc--混凝土的单轴抗压强度(fck、fc或fcm);   εc--与fc相应的混凝土峰值压应变,按表C.2.1采用。   混凝土单轴受压应力-应变曲线的参数值 表C.2.1 fc(N/mm)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εc(×10) 1370 1470 1560 1640 1720 1790 1850 1920 1980 2030 αa 2.21 2.15 2.09 2.03 1.96 1.90 1.84 1.78 1.71 1.65 αd 0.41 0.74 1.06 1.36 1.65 1.94 2.21 2.48 2.74 3.00 εu/εc 4.2 3.0 2.6 2.3 2.1 2.0 1.9 1.9 1.8 1.8 注: εu为应力-应变曲线下降段上应力等于0.5fc时的混凝土压应变。   第附录C.2.2条 混凝土单轴受拉的应力-应变曲线方程可按下列公式确定(图C.2.2):   当x≤1时   y=1.2x-0.2x (C.2.2-1)   当x>1时   y=x/[αt(x-1)+x] (C.2.2-2) x=ε/εt (C.2.2-3) y=σ/ft (C.2.2-4)   式中   αt--单轴受拉应力-应变曲线下降段的参数值,按表C.2.2取用;   ft--混凝土的单轴抗拉强度(ftk、ft或ftm);   εt--与ft相应的混凝土峰值拉应变,按表C.2.2取用。   混凝土单轴受拉应力-应变曲线的参数值 表C.2.2 ft(N/mm) 1.0 1.5 2.0 2.5 3.0 3.5 4.0 εt(×10) 65 81 95 107 118 128 137 αt 0.31 0.70 1.25 1.95 2.81 3.82 5.00   C.3 多轴强度   第附录C.3.1条 二维、三维结构或处于多维应力状态的杆系结构的局部,由线弹性分析、非线性分析或试验方法求得应力分布和混凝土主应力值σi后,混凝土多轴强度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σi│≤│fi│(i=1,2,3) (C.3.1)   式中 σi——混凝土主应力值:受拉为正,受压为负,且σ1≥σ2≥σ3;   fi——混凝土多轴强度:受拉为正,受压为负,且f1≥f2≥f3,宜按第C.3.2至C.3.4条的混凝土多轴强度相对值(fi/ ft或fi/ fc)计算。   第附录C.3.2条 在二轴(压-压、拉-压、拉-拉)应力状态下,混凝土的二轴强度可按图C.3.2所示的包络图确定。   第附录C.3.3条 在三轴受压(压-压-压)应力状态下,混凝土的抗压强度(f3)可根据应力比σ1/σ3按图C.3.3插值确定,其最高强度值不宜超过5fc。   第附录C.3.4条 在三轴拉-压(拉-拉-压、拉-压-压)应力状态下,混凝土的多轴强度可不计σ2的影响,按二轴拉-压强度取值(图C.3.2)。   在三轴受拉(拉-拉-拉)应力状态下,混凝土的抗拉强度(f1)可取0.9ft。   C.4 破坏准则和本构模型   第附录C.4.1条 混凝土在多轴应力状态下的破坏准则可采用下列一般方程表达:   τoct/fc=a[(b-σoct/fc)/(c-σoct/fc)] (C.4.1-1) c=ct(cos3θ/2)+cc(sin3θ/2) (C.4.1-2) σoct=(f1+f2+f3)/3 (C.4.1-3)   (C.4.1-4)   (C.4.1-5)   式中   σoct--按混凝土多轴强度计算的八面体正应力;   τoct--按混凝土多轴强度计算的八面体剪应力;   a、b、d、ct、cc--参数值,宜由试验标定;无试验依据时可按下列数值取用:a=6.9638,b=0.09,d=0.9297,ct=12.2445,cc=7.3319。   第附录C.4.2条 混凝土的本构关系可采用非线弹性的正交异性模型,也可采用经过验证的其他本构模型。 编辑本段附录D 后张预应力钢筋常用束形的预应力损失   第附录D.0.1条 抛物线形预应力钢筋可近似按圆弧形曲线预应力钢筋考虑。当其对应的圆心角θ≤30°时(图D.0.1),由于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在反向摩擦影响长度lf范围内的预应力损失值σl1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σl1=2σconlf(μ/rc+k)(1-x/lf) (D.0.1-1)   反向摩擦影响长度lf(m)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D.0.1-2)   式中   rc--圆弧形曲线预应力钢筋的曲率半径(m);   μ--预应力钢筋与孔道壁之间的摩擦系数,按本规范表6.2.4采用;   k--考虑孔道每米长度局部偏差的摩擦系数,按本规范表6.2.4采用;   x--张拉端至计算截面的距离(m);   a--张拉端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值(mm),按本规范表6.2.2采用;   Es--预应力钢筋弹性模量。   第附录D.0.2条 端部为直线(直线长度为l0),而后由两条圆弧形曲线(圆弧对应的圆心角θ≤30°)组成的预应力钢筋(图D.0.2),由于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在反向摩擦影响长度lf范围内的预应力损失值σl1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x≤l0时   σl1=2i1(l1-l0)+2i2(lf-l1) (D.0.2-1)   当l0< x≤ l1时   σl1=2i1(l1-x)+2i2(lf-l1) (D.0.2-2)   当l1< x≤ lf时   σl1=2i2(lf-x) (D.0.2-3)   反向摩擦影响长度lf(m)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D.0.2-4)   i1=σa(k+μ/rc1) (D.0.2-5) i2=σb(k+μ/rc2) (D.0.2-6)   式中   l1--预应力钢筋张拉端起点至反弯点的水平投影长度;   i1、i2--第一、二段圆弧形曲线预应力钢筋中应力近似直线变化的斜率;   rc1、rc2--第一、二段圆弧形曲线预应力钢筋的曲率半径;   σa、σb--预应力钢筋在a、b点的应力。   第附录D.0.3条 当折线形预应力钢筋的锚固损失消失于折点c之外时(图D.0.3),由于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在反向摩擦影响长度lf范围内的预应力损失值σl1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x≤l0时   σl1=2σ1+2i1(l1-l0)+2σ2+2i2(lf-l1) (D.0.3-1)   当ι0< x≤ι1时   σl1=2i1(l1-x)+2σ2+2i2(lf-l1) (D.0.3-2)   当l1< x≤ lf时   σl1=2i2(lf-x) (D.0.3-3)   反向摩擦影响长度lf(m)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D.0.3-4)   i1=σcon(1-μθ)k (D.0.3-5) i2=σcon[1-k(l1-l0)](1-μθ)k (D.0.3-6) σ1=σconμθ (D.0.3-7) σ2=σcon[1-k(l1-l0)](1-μθ)μθ (D.0.3-8)   式中   i1--预应力钢筋在bc段中应力近似直线变化的斜率;   i2--预应力钢筋在折点c以外应力近似直线变化的斜率;   l1--张拉端起点至预应力钢筋折点c的水平投影长度。 编辑本段附录E 与时间相关的预应力损失   第附录E.0.1条 混凝土收缩和徐变引起预应力钢筋的预应力损失终极值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受拉区纵向预应力钢筋应力损失终极值σl5   σl5=(0.9αpσpcφ∞+Esε∞)/(1+15ρ) (E.0.1-1)   式中   σpc--受拉区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由预加力(扣除相应阶段预应力损失)和梁自重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压应力,其值不得大于0.5f'cu;对简支梁可取跨中截面与四分之一跨度处截面的平均值;对连续梁和框架可取若干有代表性截面的平均值;   φ∞--混凝土徐变系数终极值;   ε∞--混凝土收缩应变终极值;   Es--预应力钢筋弹性模量;   αp--预应力钢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   ρ--受拉区预应力钢筋和非预应力钢筋的配筋率:对先张法构件,ρ=(Ap+As)/A0;对后张法构件,ρ=(Ap+As)/An;对于对称配置预应力钢筋和非预应力钢筋的构件,配筋率ρ取钢筋总截面面积的一半。   当无可靠资料时,φ∞、ε∞值可按表E.0.1采用。如结构处于年平均相对湿度低于40%的环境下,表列数值应增加30%。   混凝土收缩应变和徐变系数终极值 表E.0.1 终极值 收缩应变终极值ε∞(×10) 徐变系数终极值φ∞ 理论厚度2A/u(mm) 100 200 300 ≥600 100 200 300 ≥600 预加力时的混凝土龄期(d) 3 2.50 2.00 1.70 1.10 3.0 2.5 2.3 2.0 7 2.30 1.90 1.60 1.10 2.6 2.2 2.0 1.8 10 2.17 1.86 1.60 1.10 2.4 2.1 1.9 1.7 14 2.00 1.80 1.60 1.10 2.2 1.9 1.7 1.5 28 1.70 1.60 1.50 1.10 1.8 1.5 1.4 1.2 ≥60 1.40 1.40 1.30 1.00 1.4 1.2 1.1 1.0 注: 1预加力时的混凝土龄期,对先张法构件可取3-7d,对后张法构件可取7-28d; 2A为构件截面面积,u为该截面与大气接触的周边长度; 3当实际构件的理论厚度和预加力时的混凝土龄期为表列数值的中间值时,可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2受压区纵向预应力钢筋应力损失终极值σ'l5   σ'l5=(0.9αpσ'pcφ∞+Esε∞)/(1+15ρ') (E.0.1-2)   式中   σ'pc--受压区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由预加力(扣除相应阶段预应力损失)和梁自重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压应力,其值不得大于0.5f'cu,当σ'pc为拉应力时,取σ'pc=0;   ρ'--受压区预应力钢筋和非预应力钢筋的配筋率:对先张法构件,ρ'=(A'p+A's)/A0;对后张法构件,ρ'=(A'p+A's)/An。   注:对受压区配置预应力钢筋A'p及非预应力钢筋A's的构件,在计算公式(E.0.1-1)、(E.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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