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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13-2004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JG1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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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13-2004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JG13-2004深圳市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的通知 (2004年11月18日) 深建字〔2004〕130号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写的深圳市《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编号SJG13—2004),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Non-load-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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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2004年11月18日) 深建字〔2004〕130号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写的深圳市《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编号SJG13—2004),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Non-load-bearing Masonry Wall (SJG13—2004)               2004.深圳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材料   4 建筑设计   5 构造要求   附录A 混凝土砌块墙体的热工、隔声、耐火性能   附录B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与平均热惰性指标的计算方法   附录C 外墙主体部位与结构性冷(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及热惰性指标的计算方法   附录D 与砌块墙的收缩开裂有关的参数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了在深圳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更好地推广应用各种砌块,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及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地区,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实心砌块砌筑非承重墙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本规范所称的砌块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普通混凝土砌块)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轻骨料混凝土砌块)。   1.0.3 本规范根据现行产品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设计规范并结合深圳地区炎热、多风雨的气候特点及砌块墙体多为非承重墙的建筑特点以及砌块产品资源特点而编制。   1.0.4 非承重砌块墙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砌块 block   砌筑用的符合一定模数要求的人造块材。   2.0.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erated concrete block   硅质材料和钙质材料加激发材料为主,利用发气剂与其组分的化学反应产生气体,经发泡、切割及蒸压而成的一种多孔结构混凝土砌块。   2.0.3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normal concrete hollow block   用碎石或卵石为粗集料制成的混凝土空心砌块,幅面主规格尺寸为390mm×190mm,空心率不小于25%。   2.0.4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 block   用轻骨料制成的空心砌块,幅面主规格尺寸与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同,空心率不小于25%。   2.0.5 单排孔砌块 block with single-row core   沿砌块的厚度方向只有一排孔洞的空心砌块。   2.0.6 多排孔砌块 block with multi-row cores   沿砌块的厚度方向有两排或两排以上孔洞的砌块。有双排孔、三排孔等之分。   2.0.7 体积密度、表观密度 bulk density & apparent density   砌块的质量除以按外廓尺寸算出的体积(包括各种孔洞在内),称为体积密度或表观密度。   2.0.8 砌筑砂浆 masonry mortar   用胶结材料、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加水拌合制成,用于砌筑砌块的砂浆。   2.0.9 抹灰砂浆 plastering mortar   用胶结材料、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加水拌合制成,用于抹灰工程的砂浆。   2.0.10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预拌砂浆系指由胶凝材料、细集料、水、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份按一定的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后得到的砂浆拌合物(注意与其他标准协调)。   2.0.11 干粉砂浆 premixed dry mortar   又称砂浆干粉料。一种干的粒状或粉状的混合物,用胶结材料、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和矿物掺合物、各种外加剂等组分,在专业工厂内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可用罐车运至工地现场加水拌合后使用,也可包装成袋运到工地现场拆包加水拌合使用。有干粉砌筑砂浆、干粉抹灰砂浆、干粉地面砂浆和用于抗裂、高粘结、填缝、界面处理、防水和装饰等特种功能的各种干粉砂浆之分。   2.0.12 芯柱 core column   在混凝土空心砌块连贯的孔洞中浇灌(钢筋)混凝土后形成的柱。只浇灌混凝土形成的柱称为素混凝土芯柱,或简称混凝土芯柱;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钢筋混凝土柱称为钢筋混凝土芯柱或插筋芯柱。   2.0.13 构造柱 structural column   按构造要求设置在砌块墙体中,带有竖向钢筋及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的顺序施工的钢筋混凝土柱。   2.0.14 模数 module   建筑物及其配件选定的标准尺寸单位,并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   2.0.15 标志尺寸 nominal dimension   砌块的外形尺寸加10mm灰缝厚度。   2.0.16 传热系数 thermal conductance coefficient   围护结构内外表面的温差为1K时,在1s内,通过1m2面积所传递的热量。以K表示,单位:W/(m2?K)。   2.0.17 传热阻 thermal conductance resistance   K值的倒数,以R0表示,单位:(m2?K)/W。   2.0.18 热惰性指标 heat inertia index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能力的无量纲指标,以D表示。   2.0.19 保温砂浆 thermal insulation mortar   以水泥、石灰膏或石膏等为胶凝材料,以轻质细集料为集料,拌制成的砂浆。   2.0.20 界面剂 bonding agent   一种用于砌块墙体抹灰的基层处理剂。用以封闭表面空隙,增强基层与粉刷材料的粘结性,预防空壳和开裂。   2.0.21 填缝剂(填缝砂浆) Tile grout   一种用于填充瓷砖、地面砖及各类石材拼砌时的缝隙的干粉砂浆或砂浆。   2.0.22 灌孔混凝土 grout concrete   用于浇筑混凝土空心砌块芯柱或其他孔洞的高流态细石混凝土。   2.0.23 含水率 percentage of moisture   材料或制品中所含水分质量与其干质量之比,以质量分数表示。   2.0.24 吸水率 percentage of water absorption   材料或制品饱水状态下吸收的水分质量与其干质量之比,以质量分数表示。   2.0.25 相对含水率 comparatively percentage of moisture   含水率与吸水率的比值。   2.0.26 干燥收缩 dry shrinkage   材料因毛细孔和凝胶孔中的水分蒸发和散失而引起的体积缩小现象,简称干缩。常以干缩值“mm/m”表示。 3 材 料   3.1 加气混凝土砌块   3.1.1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常用规格尺寸(mm)   长度 L 宽度 B 高度 H 600 100 150 200 250   200   250   300   120 180 240     注:表内未列的规格尺寸可由用户与制造厂家商定。   3.1.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MPa)   强度等级 立方体抗压强度 平均值不小于 单块最小值不小于 A3.5 3.5 2.8 A5.0 5.0 4.0 A7.5 7.5 6.0   3.1.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   体积密度等级 B05 B06 B07 强度等级 优等品( A ) A3.5 A5.0 A7.5 一等品( B ) A3.5 A5.0 A7.5 合格品( C ) —— A3.5 A5.0   3.1.4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体积密度应符合表3.1.4的规定。 表3.1.4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体积密度(kg/m3)   体积密度等级 B05 B06 B07 体积密度 优等品( A ) ≤ 500 ≤ 600 ≤ 700 一等品( B ) ≤ 530 ≤ 630 ≤ 730 合格品( C ) ≤ 550 ≤ 650 ≤ 750   3.1.5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燥收缩值和导热系数应符合表3.1.5规定: 表3.1.5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燥收缩值和导热系数   干体积密度等级 B05 B06 B07 干燥收缩值 标准法 mm / m ≤ 0.50 快速法 ≤ 0.80 导热系数(干态), W/ ( m · K ) ≤ 0.14 ≤ 0.16 —— 注: 1 .规定采用标准法、快速法测定砌块干燥收缩值,若测定结果发生矛盾不能判定时,则以标准法测定的结果为准。 2 .用于墙体的砌块,允许不测导热系数。   3.2 普通混凝土砌块   3.2.1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及最小壁肋厚宜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及最小壁肋厚(mm)   尺寸 系列 长 宽 高 单排孔砌块 主规格 配套规格 最小壁厚 最小肋厚 240 系列 390 290 、 190 240 190 30 25 190 系列 390 290 、 190 190 190 30 25 140 系列 390 290 、 190 140 190 25 20 115 系列 390 290 、 190 115 190 18 15 90 系列 390 290 、 190 90 190 15 15   注:1.表内未列的规格尺寸可由用户与制造厂家商定。   2.多排孔砌块的最小外壁、内壁及肋厚可比上表规定相应小3mm,但不得小于15mm。   3.2.2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MPa)   强度等级 砌块抗压强度 平均值不小于 单块最小值不小于 MU3.5 MU5.0 MU7.5 3.5 5.0 7.5 2.8 4.0 6.0   3.2.3 普通混凝土砌块出厂时的相对含水率,不应大于45%。   3.3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   3.3.1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及最小壁肋厚宜符合本规范表3.2.1的规定。   3.3.2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密度等级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密度等级   密度等级 砌块干体积密度的范围( kg/m3 ) 800 900 1000 1200 1400 710 ~ 800 810 ~ 900 910 ~ 1000 1010 ~ 1200 1210 ~ 1400   注:轻骨料实心砌块密度等级可参照表3.3.2划分。   3.3.3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MPa)   强度等级 砌块抗压强度 密度级别范围 平均值不小于 单块最小值不小于 MU3.5 3.5 2.8 ≤ 1200 MU5.0 5.0 4.0 MU7.5 7.5 6.0 ≤ 1400   注:轻骨料实心砌块的抗压强度等级可参照表3.3.3划分。   3.3.4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吸水率不应大于20%,不同干缩率的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出厂时相对含水率应符合表3.3.4的规定。   3.3.5 加入粉煤灰等火山灰质掺合料的小砌块,其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75。 表3.3.4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相对含水率(%)   干缩率( % ) 相对含水率不大于 < 0.03 45 0.03 ~ 0.045 40 > 0.045 ~ 0.065 35     3.4 砌块的放射性要求    3.4.1 砌块在生产前应对其所用的砂石、水泥等进行放射性指标检测。其指标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当所使用的原材料放射性指标合格,制品可不进行放射性指标检测。    3.4.2 掺工业废渣的各类砌块,其放射性应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使用:    1 当砌块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 ≤1.0和 ≤1.0时,其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2 对于空心率大于25%的砌块,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 ≤1.0和 ≤1.3时,其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3.5 砂浆    3.5.1 非承重砌块墙体采用的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分为M5、M7.5和M10三个等级,其品种和强度等级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其稠度应为50~90mm,分层度应为10~30mm,并与砌块有良好的匹配性和粘结性。    3.5.2 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宜使用预拌砂浆或干粉砂浆。    3.5.3 砌体用的预拌砌筑砂浆,其稠度宜符合表3.5.3—1中的规定。预拌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5.3—2中的规定。预拌抹灰砂浆的保水性不宜小于65%。 表3.5.3—1 预拌砌筑砂浆稠度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 mm )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60 ~ 90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加气混凝土砌块 50 ~ 70   表3.5.3—2 预拌砂浆性能指标 种类 强度等级 稠度( mm ) 分层度( mm ) 28 天抗压强度( MPa ) 粘结强度( MPa ) 含气量( % ) 砌筑 M5 ≤ 90 ≤ 25 5.0 —— —— M7.5 7.5 M10 10.0 抹灰 M5 (内墙) ≤ 110 ≤ 20 —— 0.6 0 ~ 18 M10 (外墙)   3.5.4 砌体用的干粉砌筑砂浆,其稠度宜符合表3.5.4—1中的规定。干粉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的性能宜符合表3.5.4—2中的规定,其保水性不宜小于65%。 表3.5.4—1 干粉砌筑砂浆稠度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 mm )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60 ~ 90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 50 ~ 70   表3.5.4—2 干粉砂浆性能指标 种类 强度等级 稠度( mm ) 分层度( mm ) 28 天抗压强度( MPa ) 粘结强度( MPa ) 含气量( % ) 砌筑 M5 ≤ 90 ≤ 25 5.0 —— —— M7.5 7.5 M10 10.0 抹灰 M5 (内墙) ≤ 110 ≤ 20 —— 0.6 0 ~ 18 M10 (外墙)   3.5.5 加气混凝土砌块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性能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表3.5.5的规定。 表3.5.5 加气混凝土用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目 砌筑砂浆 抹面砂浆 干密度, kg/ m 3 ≤ 1800 水泥砂浆≤ 1800 石膏砂浆≤ 1500 分层度, mm ≤ 20 水泥砂浆≤ 20 凝结时间, h 贯入阻力达到 0.5MPa 时, 3 ~ 5h 水泥砂浆:贯入阻力达到 0.5MPa 时, 3 ~ 5h 石膏砂浆:初凝≥ 1 终凝≤ 8 导热系数, W/ ( m · K ) ≤ 1.1 石膏砂浆:≤ 1.0 抗折强度, MPa —— 石膏砂浆:≥ 2.0 粘结强度, MPa ≥ 0.20 水泥砂浆:≥ 0.15 石膏砂浆:≥ 0.30 收缩性能 收缩值≤ 1.1 mm / m 水泥砂浆:收缩值≤ 1.1 mm / m 石膏砂浆:收缩率≤ 0.06%   3.5.6 特种砂浆包括饰面砖粘结剂、界面处理剂、饰面砂浆和防水砂浆。   1 饰面砖粘结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5.6—1的规定。   2 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5.6—2的规定。   3 干粉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5.6—3的规定。   4 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5.6—3的规定。 表3.5.6—1 饰面砖粘结剂的性能指标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F 级 S 级 N 级 1 拉伸胶接强度达到 0.17MPa 的时间间隔( min ) 晾置时间 ≥ 10 2 调整时间 > 5 3 收缩性 1 ) ( % ) < 0.50 4 压剪胶接强度( MPa ) 原强度 ≥ 1.00 耐水 ≥ 0.70     ≥ 0.70   耐温 ≥ 0.70 耐冻融 ≥ 0.70     ≥ 0.70   5 防霉性 2 ) 等级 1 说明: 1 .粘结剂按耐水性分为 3 个级别: F 级:较快具有耐水性的产品。 S 级:较慢具有耐水性的产品。 N 级:无耐水性要求的产品。 2 .粘结剂按化学组成和物理形态分为 5 类: A 类:由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矿物集料和有机外加剂等组成的粉状产品。 B 类:由聚合物分散液与填料等组成的膏糊状产品。 C 类:由聚合物分散液和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矿物集料等两部分组成的双包装产品。 D 类:由聚合物溶液和填料等组成的膏糊状产品。 E 类:由反应性聚合物及其填料等组成的双包装或多包装产品。 注: 1 .标注 1 ) 的 B 类、 D 类产品免测。 2 .标注 2 ) 的仅测防霉型产品。   表3.5.6—2 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 项目 指标 Ⅰ型 Ⅱ型 剪切粘结强度 ( MPa ) 7d ≥ 1.0 ≥ 0.7 14d ≥ 1.5 ≥ 1.0 拉伸粘结强度 ( MPa ) 未处理 7d ≥ 0.4 ≥ 0.3 14d ≥ 0.6 ≥ 0.5 浸水处理 ≥ 0.5 ≥ 0.3 热处理 冻融循环处理 碱处理 晾置时间( min ) —— ≥ 10   注:Ⅰ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Ⅱ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Ⅰ型产品的晾置时间,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    表3.5.6—3 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   抗渗等级 渗透水压( MPa ) 粘结强度( MPa ) 吸水率( % ) 收缩值( % ) P8 (干粉砂浆和预拌砂浆) ≥ 0.8 ≥ 0.6 ≤ 3 ≤ 0.1 P12 (干粉砂浆) ≥ 1.2   3.6 其他材料    3.6.1 拉结钢筋、钢筋网、连结钢板的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钢材的有关规定。   埋置在灰缝中的拉结钢筋应采用冷轧带肋钢筋网片,且宜采用热镀锌,镀锌厚度不小于15μm,或镀锌层重不小于100g/m2。冷轧带肋钢筋的直径宜为3.5~5.0mm。   3.6.2 用于抹灰层或抗裂部位的纤维网布宜采用纵横双向同性的网格布,如用于水泥砂浆,应采用耐碱的玻纤网格布,其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6.2—1的规定;如用于粉刷石膏,则应采用中碱玻纤网格布,其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6.2—2的规定。其厚度均不宜大于1mm。   3.6.3 用于抹灰层或抗裂部位的钢丝网片的网孔尺寸宜为20mm×20mm,其钢丝直径宜为1mm。且宜采用热镀锌。 表3.6.2—1 耐碱玻纤网格布技术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孔径 普通 mm 4 × 4 单位面积重量 g/ ㎡ ≥ 180 抗拉强度 径向 N/ 50 mm ≥ 1250 纬向 N/ 50 mm ≥ 1250 耐碱强度 径向 % ≥ 90 纬向 % ≥ 90   表3.6.2—2 中碱玻纤网格布技术性能指标 项目 指标 单位 A 型玻纤布(被覆型) B 型玻纤布(粘贴型) 布重 g/ ㎡ ≥ 80 ≥ 45 含胶量 % ≥ 10 ≥ 8 抗拉断裂强度 径向 N/ 50 mm ≥ 600 ≥ 300 纬向 N/ 50 mm ≥ 600 ≥ 200 幅宽 mm 600 或 900 600 或 900 网孔尺寸 mm 5 × 5 或 6 × 6 2.5 × 2.5   3.6.4 用于固定门窗框、悬挂物的锚固件(如尼龙锚栓等)应有试验资料,说明在所用砌体中的抗拔力及抗剪力。否则,选用前应进行检测,提供数据给设计单位。    3.6.5 对拟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应认真核实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做演示试验或在工程现场制做样板。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数   平面模数宜采用2M(200mm),特殊情况下可采用1M(100mm);竖向模数、墙体的分段净长度及门窗洞口的宽度与高度尺寸均应采用1M为模数。   4.1.2 平面设计   1 平面形状:建筑平面宜简洁方正,少凹凸转折。转折处的尺寸应符合基本模数和砌块的尺寸要求。   2 砌块排列:要求整齐且有规律性,避免通缝,应以大规格砌块为主砌块,使大规格主砌块占砌块总数的70%以上。辅助砌块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m。砌块排列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被搭接砌块长度的1/3。砌块墙体尺寸应按砌块和砌体的标志尺寸进行标注(详图除外)。墙体的标志尺寸应符合1M模数。   4.1.3 砌体开洞   直径大于100mm的砌体孔洞应预留或预埋,不得随意开凿,孔洞周边应采取可靠的防裂、防渗措施。   4.1.4 砌块强度等级   1 地面以上砌体:外墙不应低于MU5.0(A5.0),内墙不应低于MU3.5(A3.5)。厨房、卫生间隔墙不应低于MU5.0(A5.0)。   2 地面或防潮层以下砌体及潮湿房间的隔墙:不应低于MU7.5。   4.1.5 砂浆强度等级   1 砌筑砂浆: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砌块的强度等级。对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选用专用砌筑砂浆,砂浆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2MPa。对普通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应满足本规范第3.5节的要求,其粘结性应满足砌块端面灰口刮灰后竖向不掉灰的要求。   2 抹灰砂浆:抹灰砂浆中的打底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砌块的强度等级。   4.1.6 抹灰要求   1 外墙抹灰   1)贴(挂)网:凡墙体中两种不同材料连接处均应做贴(挂)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贴(挂)网应平整、牢固,且必须置于抹灰层内,不得外露。贴(挂)网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   2)界面处理:墙体抹灰前,应先用界面处理剂作基层表面处理。   3)打底找平兼防水层:用15~20mm厚聚合物水泥砂浆打底找平兼作防水层,或用15~20mm厚水泥砂浆打底找平,面层加2mm厚水泥基防水涂料作防水层。有较高抗裂要求的墙体可增设纤维砂浆。   4)饰面层:按设计要求。大面积的饰面层应做分格缝。   5)抹灰层厚度: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抹灰宜控制在20mm以内,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外墙抹灰宜控制在25mm以内。   6)分格缝:大面积外墙抹灰应做分格缝。分格缝宽10mm,深5mm,分格缝间距不宜超过3m。分格缝应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或防水材料勾缝,或采用密封嵌缝材料嵌填。   2 内墙抹灰   1)贴(挂)网:要求与外墙抹灰相同。   2)界面处理:要求与外墙抹灰相同。   3)打底找平层:用10~15 mm厚水泥混合砂浆打底找平。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房间,应作防水层,防水层可兼作找平层。   4)结合层:5mm厚水泥混合砂浆罩面。   5)饰面层:按设计要求。   6)水泥护角:凡内墙面的阳角应采用1∶2水泥砂浆抹护角,护角高2000mm,两侧宽50mm,且宜采用塑料墙角护条。   7)抹灰层厚度:内墙普通抹灰不超过20mm,内墙高级抹灰不超过25mm。   8)凡埋设暗管线等的孔槽缝隙,均应先用水泥砂浆分层填实,并沿缝长加贴耐碱玻纤网格布作防裂处理,再分层抹灰。   4.1.7 饰面层   1 砌块墙体应做双面粉刷,饰面层宜采用涂料、乳胶漆等薄层轻质材料。高层建筑的外墙不宜贴面砖,当贴面砖时,应采用专用胶粘剂粘贴,其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4MPa。   2 砌块墙体不得直接挂贴石材等重质饰面层;当必须采用时,一切通过钢质构配件承担的石材荷载均应由主体结构和楼层间的混凝土圈梁或砌块间的混凝土构造柱承担,不得由砌块承担,所用钢质构配件宜采用不锈钢。   4.1.8 砌块的使用范围   1 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地面(±0.00)以上的内外墙和地面以下的内隔墙(有特殊要求的墙体除外),但地面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的灌孔混凝土灌实或采用实心砌块。   2 加气混凝土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地面(±0.00)以上的内外墙和地面以下的内隔墙(有特殊要求的墙体除外),但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在以下部位使用:   1)建筑物±0.00以下(地下室的非承重内隔墙除外)部位。   2)长期浸水或经常干湿交替的部位。   3)受化学侵蚀的环境,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的环境。   4)砌块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5)屋面女儿墙。   3 烟道、排气管道不应采用砌块砌筑,应采用预制专用烟道和管道。用砌块砌筑的电梯井道,宜采用普通混凝土实心砌块。   4.2 墙体的物理性能   4.2.1 外墙的隔热要求   1 外墙的传热系数K应满足K≤1.5W/(m2?K)的要求,热惰性指标D应满足D≥3.0的要求,否则应进行热工验算或采取提高隔热性能的措施。砌块砌筑的外墙的传热系数应按经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提供的测定值采用;如无上述机构提供的测定值,可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   2 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考虑热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   3 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热桥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4 外墙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   4.2.2 提高砌块外墙隔热性能可采用以下措施之一或两种的综合。   1 采用厚度不小于150mm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作外墙。   2 采用多排孔的空心砌块。   3 在砌块外墙的内侧或外侧抹20mm厚的保温砂浆。   4 采用复合墙体,如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岩棉板、玻璃棉板等保温材料与空心砌块组成复合墙体。   4.2.3 砌块墙体的隔声要求   1 应按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确定砌块墙体的隔声标准等级及墙体厚度,并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规定。   2 砌块墙体的隔声性能可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   3 提高隔墙隔声性能的措施:   1)适当提高砌块的密度或增加墙体的厚度。   2)适当降低砌块的孔洞率或在其孔洞内填塞吸声材料。   3)双层墙的构造应避免出现“声桥”。   4)加强对埋设管道管线的孔洞和缝隙的密封处理。   4.2.4 砌块墙体的防火要求   1 砌块墙体的防火性能可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   2 用于普通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3 用于防火墙时,其耐火极限,对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不应低于4h;对高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3h。   4.2.5 砌块墙体的防水要求   1 用于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外墙及用于厨房和卫生间的隔墙应作防水设计。防水设计要求及构造做法可按《深圳市建筑防水构造图集》(SJ—A、SJ—B)进行。   2 需作防水设计的隔墙及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墙与楼地面交接处的墙根应先凿毛,再现浇高度不小于200mm、厚度同隔墙的C20混凝土。   4.3 砌块墙体的最小厚度   4.3.1 砌块墙体的厚度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1.1条关于高厚比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建筑热工、节能、隔声及门窗安装的要求。   4.3.2 外墙、楼梯间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90mm,住宅分户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40mm,其余内墙厚度不应小于90mm。   4.4 砌块墙体的拉结   4.4.1 砌块墙体应与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拉结。拉结方式可采用沿柱或剪力墙的高度方向每隔600mm后植热轧或冷轧钢筋网片,网片钢筋的直径宜为1/2灰缝厚度,且不宜大于Φ6。灰缝钢筋应进行镀锌或等效的防腐措施。钢筋伸入砌体内的长度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后植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60mm。见图4.4.1。   图4.4.1 砌块墙体与柱或剪力墙的拉结   4.4.2 内外墙的拉结   在外墙的转角处和内外墙的纵横交接处,应在沿墙高度每隔600mm左右的灰缝内设置拉结钢筋网片。见图4.4.2。    (a) 转角墙拉结筋     (b)内外墙拉结筋 图4.4.2 砌块内外墙的拉接   4.5 门窗安装及窗台构造   4.5.1 门窗安装   1 外墙门窗安装   门窗洞口两侧上、中、下应预埋C20细石混凝土块(每侧不少于3块)或现浇C20细石砼构造柱,用M6膨胀螺栓固定门窗框。门窗框与墙体周边的缝隙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严密填塞。   2 内墙门窗安装   当墙体厚度不小于200mm时,对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可采用膨胀螺栓直接在砌块上固定门窗框;对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体,则应将门窗洞边200mm内的砌体孔洞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填实,然后用M6膨胀螺栓固定门窗框。若采用空心砌块专用膨胀螺栓固定门窗,则不必填实孔洞,但应进行现场试验证明螺栓的适用性、安全性。当墙体厚度小于200mm时(但不应小于100mm),应沿门窗洞口现浇C20细石混凝土柱,用M6膨胀螺栓固定门窗框。门窗框与墙体周边的缝隙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严密填塞。   3 重型门安装   重型门(厂房门、车库门、人防门、门洞宽度大于1.5m的安全门和防火门等)安装时,应在预留门洞的两侧现浇C20细石混凝土构造柱,并在构造柱上预埋钢板(每隔600mm左右预埋一块),然后将金属门框与预埋钢板焊接固定,最后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严密填塞门框周边缝隙。   4 除上述安装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安装门窗。   5 门窗洞口的构造柱应符合本规范第5.3.1条第2款要求。当门洞墙垛的宽度小于200mm时,应做构造柱。   6 严禁采用预埋木砖固定门窗。   4.5.2 窗台构造   1 窗洞口宽度不小于900mm时,窗台处应加设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窗台板(已设钢筋混凝土凸窗套或窗台板者可免),板厚不宜小于100mm,配2Ф10、Φ6@200钢筋,板两端各伸入砌体不应小于400mm。见图4.5.2。   2 窗洞口宽度小于900mm时,可在窗洞口下的一皮砌块下的水平灰缝中设置30厚配3Φ6的水泥砂浆加强带,加强带伸入窗洞口两侧不应小于400mm。    图4.5.2 窗台构造   1—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板)  2—密封胶  3—尼龙锚栓   4—窗台板(按设计) 5—聚合物砂浆或发泡聚氨酯   4.6 空调器、防盗网等重物的固定安装    4.6.1 空调器、防盗网的固定安装应在建筑平面、立面设计时统一考虑。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应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承托和固定。防盗网应利用框架梁、过梁、圈梁和阳台梁固定和安装。不得直接在砌块墙体上安装吊挂空调设备等重物。    4.7 砌块墙体与不同材质的构件连接处的处理    4.7.1 凡砌体与不同材质的构件连接处的缝隙(包括水平缝和垂直缝)均应采取可靠的防变形及抗裂措施(可参考图4.7.1,图中钢丝网片直径1mm,网眼20mm×20mm,宽度不小于200mm)。并宜在迎水面的交接处嵌填密封胶。    图4.7.1 砌块墙与钢筋混凝土墙、柱连接处的缝隙处理   1—界面剂 2—15~20厚砂浆基层刮糙 3—200宽耐碱网格布 4—批嵌材料   5—建筑密封膏 6—面层饰面处理(单项工程定) 7—钢丝网片   4.7.2 外墙如需做成具有装饰效果的凹缝,应按图4.7.2处理。    图4.7.2 凹缝做法示意图   1—聚合物水泥砂浆勾缝 2—15~20水泥砂浆抹灰层 3—泡沫塑料棒 4—硅酮耐候胶   4.7.3 砌块墙体顶端与梁和楼板之间的连接:砌块墙体的顶端与梁和楼板之间可采用斜砌实心砌块连接,斜砌实心砌块的底部应垫有通长的高强弹性材料(如泡沫交联聚乙烯、泡沫橡胶等),高强弹性材料的宽度为80mm,厚度为15~20mm,见图4.7.3—(a),或在墙体顶端与梁或板底间预留不大于50mm的缝隙,在墙体顶部放置一通长高强弹性材料,然后沿墙长方向每隔600mm用防腐木砖楔紧,再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实,见图4.7.3—(b)。然后按图4.7.1方式粉刷。   4.7.4 所有洞口的角部均应作45o网(钢丝网或耐碱网格布)加强。见图4.7.4。    图4.7.3 砌体顶端与梁、板之间的连接   1—砌筑砂浆  2—实心砌块  3—梁或楼板  4—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干硬性水泥砂浆   5—防腐木砖@600 6—通长泡沫交联聚乙烯(或其他高弹性材料)    图4.7.4 洞口角部45o网加强(四角相同)   1—钢丝网或耐碱网格布   5 构造要求   5.1 砌块墙体的允许高厚比   5.1.1 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应满足表5.1.1规定的高厚比要求。 表5.1.1 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高度限值   墙厚 ( mm ) 墙体高度限值( m ) M5 砂浆 ≥ M7.5 砂浆 有门窗洞 无洞口或洞口高≤ 1/5 墙高 有门窗洞 无洞口或洞口高≤ 1/5 墙高 190 4.4 5.0 4.8 5.0 140 3.5 4.7 3.8 5.0 120 3.1 4.1 3.4 4.5 90 2.4 3.2 2.6 3.5   注:上端为自由端的墙体的高度限值应将表中数值乘以0.65的系数。   5.1.2 当砌块墙体的高度超过表5.1.1中的限值时,应在墙中加设钢筋混凝土圈梁或增加墙体厚度。   5.2 砌块墙体的稳定性要求   5.2.1 砌块墙体的长度超过5m时,应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5.2.2 砌块墙体的高度应满足高厚比要求,当超过允许高度限值时,应在墙体适宜位置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5.3 构造柱、圈梁、过梁、配筋带   5.3.1 构造柱   1 构造柱的位置   1)宽度大于2m的洞口的两侧。   2)长度超过2.5m的独立墙体的端部。   2 构造柱的构造要求   1)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墙厚×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2)构造柱的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Φ10,也不宜大于4Φ16;箍筋宜采用Φ6@200。   3)构造柱应与楼层圈梁或基础梁锚固。   4)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的砌体宜砌平,沿墙高度每隔600mm设置2Φ6拉结钢筋,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小于600mm。   5)必须先砌墙,后浇构造柱。   5.3.2 圈梁、配筋带   1 圈梁、配筋带的位置   1)自由端的墙体顶面。   2)高度超过4m的墙体。   2 圈梁、配筋带的构造要求   1)圈梁或配筋带宜连续地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并形成封闭状;当圈梁或配筋带被门窗洞口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或附加配筋带。附加圈梁或附加配筋带与圈梁或配筋带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H(H为圈梁与附加圈梁的垂直距离),且不应小于1m。   2)圈梁或配筋带的截面宽度应与墙厚相同;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200mm,配筋带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圈梁的纵向配筋不宜少于4Φ10,箍筋不宜少于Φ6@250,配筋带的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10,横向配筋不宜少于Φ6@250;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3)圈梁可采用现浇或专用圈梁砌块制作,配筋带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   5.3.3 过梁   1 过梁的位置   1)跨度大于600mm的门窗洞口的顶面。   2)洞口的上部砌体高度小于洞口跨度1/2时。   2 过梁的构造要求   1)混凝土砌块及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墙体宜采用专用的过梁砌块作过梁。   2)跨度小于0.6m的过梁可采用30厚水泥砂浆配3Φ8的过梁。   3)跨度等于或大于0.6m的过梁应采用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过梁,且过梁宜与圈梁结合一起考虑。   4)过梁的截面宽度应与墙厚相同,截面高度应按建筑构造要求或按计算确定,过梁配筋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得少于圈梁配筋。   5.4 窗间墙   5.4.1 混凝土砌块的窗间墙宽度宜为200mm的倍数,并不应小于600mm。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窗间墙宽度宜为300mm的倍数,并不应小于600mm。   5.4.2 当窗间墙的宽度小于600mm而其后面又无横墙时,应设计成混凝土窗间墙。   5.4.3 位于防火墙两侧的窗间墙,其宽度和厚度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附录A 砌块墙体的热工、隔声、耐火性能   砌块类别 强度等级 ( MPa ) 墙体厚度( mm ) 热阻 R (㎡· K/W ) 传热阻 R 0 (㎡· K/W ) 传热系数 K 〔 W/ (㎡· K )〕 热惰性指标 ( D ) 空气声计权 隔声量( dB ) 耐火极限( h ) 加气混凝土 空心砌块 ( B06 级) A3.5 A5.0 A7.5 100 0.46 0.61 1.64 1.96 41 3.75 125 0.56 0.71 1.41 2.34 42 4.75 150 0.67 0.82 1.22 2.71 44 5.75 200 0.88 1.03 0.97 3.46 48 8.00 240 1.05 1.20 0.83 4.05 50 10.00 普通混凝土 空心砌块 MU3.5 MU5.0 MU7.5 90 0.17 0.32 3.13 1.52 40 1.37 140 0.21 0.36 2.78 1.81 45 1.65 190 单排孔 0.25 0.40 2.50 2.05 52 1.93 双排孔 0.29 0.44 2.27 2.50 52 1.93 240 (三排孔) 0.39 0.54 1.85 3.40 > 52 > 4.0 轻骨料 混凝土砌块 ( 800 级) MU3.5 MU5.0 MU7.5 90 0.19 0.34 2.94 1.90 40 1.42 140 0.25 0.40 2.50 2.12 45 1.98 190 单排孔 0.33 0.48 2.08 2.32 50 2.25 双排孔 0.40 0.55 1.82 2.40 50 2.92 240 (三排孔) 0.49 0.64 1.56 2.66 52 > 4.0   注:1.表中数值包括砌体内外双面抹灰及内外表面换热阻。   2.空心砌块内填轻质隔声材料,其隔声量可提高3~5dB,填保温材料或插保温板,R可增加0.3~0.4,D可提高1.7~1.9;单面粉刷20厚保温砂浆,R可增加0.25,D可提高0.24。   3.本表仅供参考,设计时应以生产厂家的实测数据为准。 附录B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与平均热惰性指标的计算方法   B.0.1 外墙受周边热桥的影响,其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分别按(B.0.1)、(B.0.2)式计算。如图B.0.1所示,是以一个典型居室的开间和上下层高定位轴线围合的外墙为计算单元,该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不计入外墙面积。    (B.0.1)   (B.0.2)    图B.0.1 外墙主体部位与周边热桥部位示意   附录C 外墙主体部位与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及 热惰性指标的计算方法   C.0.1 砌块建筑外墙主体部位与热桥部位如本规范图B.0.1所示。   C.0.2 砌块建筑外墙主体部位和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按下列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计算:     (C.0.1)            (C.0.2)         ( C.0.3 )       ( C.0.4 ) 附录D    与砌块墙的收缩开裂有关的参数   墙体材料种类 砌块抗压强度( MPa ) 砌体弹性模量( Mpa ) 砌体热膨胀系数( 1/ ℃) 砌体干燥收缩值( mm / m 或‰) 加气混凝土砌块 砂加气 3.5 1700 8 × 10 -6 —— 5.0 2200 7.5 —— 粉煤灰加气 3.5 1500 5.0 2000 7.5 —— 普通混凝土 空心砌块 7.5 5.0 3.5 M5 ( Mb5 ) 1500f 10 × 10 -6 0.2 M7.5 ( Mb7.5 ) 1600f M10 ( Mb10 ) 1700f 轻骨料混凝土 空心砌块 7.5 5.0 3.5 M5 ( Mb5 ) 1500f 10 × 10 -6 0.3 M7.5 ( Mb7.5 ) 1600f M10 ( Mb10 ) 1700f       注:f为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随着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深入,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在深圳地区的应用比例逐年增加。但是砌块墙体开裂和渗漏水一类的弊病仍然存在。为了更好地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并配合新的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有必要制定本规范。   1.0.2 此条列出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0.3、1.0.4 本规范是在现行规范基础上,结合深圳地区炎热、多风雨的特点编制。因此,对墙体隔热、隔声、防裂、防渗漏等有关做法作了较详细的规定,而对抗震设计只作了与拉结钢筋有关的最基本的规定。对有关结构设计计算、抗震强度验算和抗震构造措施未作具体规定,应严格按现行规范执行。 2 名词、术语   2.0.1~2.0.8 为常用名词,参照已有资料写成。   2.0.9~2.0.17 为不常用术语。   2.0.18~2.0.26 为本规范常见术语。 3 材 料   本规范对深圳市常用的几种砌块,按规范中应用的比例作了先后次序的排列,即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及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   产品的技术指标仅选择对设计有关者列出,以供设计人参考。   3.1.1 现行加气混凝土砌块国家标准GB∕T11968—1997有公称尺寸及制作尺寸之分,但目前工厂常依据GB∕T11968—1989标准生产,长度的制作尺寸不按公称尺寸—10mm计,且加气混凝土制品可现场切割,故2003年准备对97版标准作修改时,建议取消公称尺寸与制作尺寸的概念和要求,改为“砌块尺寸”。本条亦按此编写。   3.1.2、3.1.3 GB∕T11968—1997规定的抗压强度和A1.0,A2.0……至A7.5,A10.0七个等级,2003年作修改时建议改为A0.8,A1.5,A2.5,A3.5,A5.0五种。考虑到A0.8和A1.5不适用于非承重墙体,故本条只规定了A3.5,A5.0和A7.5三个强度等级。   3.1.3、3.1.4 GB∕T11968—1997规定的体积密度有B03,B04,B05,B06,B07,B08六种,2003年作修改时建议取消B08(因太重)一级,而B03,B04两级主要用于保温,不适用于非承重墙体,故此处只规定B05,B06和B07三个体积密度。   3.1.5 GB∕T11968—1997有干燥收缩、抗冻性和导热系数三项规定,鉴于深圳地区没有抗冻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故不列入。   3.2.1 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的规格尺寸中,根据深圳市实践,规定了240、190、140、115和90五个系列。长度规定了主规格390,配套规格290,190两种。至于90长度,在砌筑时成为“立砌”,是规范所不允许的,故不予列入。但在附注中说明未列的规格尺寸可由用户与制造厂家商定。   关于空心砌块的壁、肋厚,现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国家标准GB8239—1997规定最小外壁厚应不小于30mm,最小肋厚应不小于25mm。现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15229—2002规定最小外壁厚和肋厚应不小20mm。但该两个标准均包括了承重砌块而无非承重砌块的限制。本规范编制时参考了美国ASTMC90—00《承重混凝土砌块》和ASTMC129—00a《非承重混凝土砌块》,承重砌块最小壁、肋厚随砌块宽度而异,190宽壁为32mm,肋为25mm;150宽壁、肋均为25mm;100宽壁、肋均为19mm;非承重砌块不论宽度多少,最小壁厚为13mm,无最小肋厚要求。考虑到本规范用于非承重墙体,而深圳市砌块的生产水平又低于美国,故最小壁、肋厚的规定低于中国标准,但高于美国标准。   3.2.2 GB8239—1997中砌块的强度等级有MU3.5,5.0,7.5,10.0,15.0和20.0六种,考虑到非承重的特点,本规范只列了MU3.5,5.0和7.5三种。   3.2.3 GB8239—1997对相对含水率规定了三个地区(潮湿、中等、干燥)的限制值,而深圳属于潮湿地区(年平均相对湿度大于75%),故取消了对其他两个地区的限制值。   3.3.1 轻骨料砌块的尺寸完全与普通混凝土相用,既便于管理,也有利于生产厂家由普通混凝土改为轻骨料混凝土。   3.3.2 GB15229—2002对轻骨料砌块的密度等级有500—1400八个,考虑到过轻的砌块不宜用于墙体,本规范取消了500、600和700三个密度等级,保留五个等级。   3.3.3 GB15229—2002对轻骨料砌块的强度等级有1.5—10.0六个,为保证墙体的使用功能,本规范取消了1.5和2.5过低的和10.0过高的等级,保留三个等级。   3.3.4 对轻骨料砌块相对含水率取消了对其他两个地区的限制值,理由同第3.2.3条。   3.4.1 参考GB50325—2001,规定砌块所用砂石和水泥应进行放射性指标检测。   3.4.2 此条参考GB15229—2002的6.8对放射性的要求,按GB6566—2001写成。   3.5 砂浆这节列入了预拌砂浆、干粉砂浆、加气混凝土的砌筑砂浆和抹面砂浆、饰面砖粘结剂、界面处理剂和干粉防水砂浆等多种砂浆的性能要求。其他与非承重墙体关系不大的特种砂浆均不列入。   3.5.1 此条规定了砌筑砂浆和抹面砂浆的强度等级,且对稠度和分层度做了规定。   3.5.2 鉴于环保的理由,本条规定应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或干粉砂浆。   3.5.3、3.5.4 此条参考同时发布的深圳市预拌砂浆及干粉砂浆的标准定成。其稠度和分层度要求在JC860—2000范围内。   3.5.5 此条参考国家建材行业标准JC890—2001写成。   3.5.6 此条参考相关的国家建材行业标准写成。   3.6 其他材料这节收列了拉结钢筋、钢筋网、钢丝网、纤维网布和锚固件,其他与非承重墙体关系不大的特种材料均不列入。   3.6.1 规定拉结钢筋必须采用热镀锌,以保护在灰缝中不受锈蚀,这对硷性的加气混凝土和灰缝难以保证密实的混凝土空心砌块甚为重要。   3.6.2 此条规定了耐碱玻纤网格布和中碱玻纤网格布的技术性能指标。   3.6.3 过去规定混凝土空心砌块或加气混凝土砌块上不可固定重物,这对这类砌块的使用做了很大限制。现在规定锚固件只要有在薄壁∕轻质材料∕空心砌块上的试验数据,完全可以用之固定相应的重物,这要比传统的灌孔∕置换方法科学得多。   3.6.4 出于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考虑,作了此条的规定。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数   混凝土空心砌块的主砌块规格分别为390×190×190(标志尺寸为400×200×200),均以2M或3M为模数;而门窗洞口、墙体分段长度及竖向尺寸均比平面开间尺寸要小,采用1M模数既方便设计和施工,也符合砌块的规格尺寸。采用符合砌块规格尺寸的基本模数,除方便设计和施工外,还可减少砍砌块的机会,有利于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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