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资料
第三章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条款
(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中标双方协定为准)
新光大桥桥头公园日常维护管养(含日常维护、绿化、保洁安保及水电费)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招标编号:
甲方: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2016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此次服务内容为以上区域的:新光大桥桥头公园,维护管养面积约7万平方米,园内包括:地下停车场、广场、网球场、清水池及园内设施等;
资金来源:城市维护资金
第二条 承包内容
1. 负责新光大桥桥头公园范围内的人工清扫清洗保洁、清洗、清理乱张贴乱涂画、环卫设施维护等日常保洁。
2. 负责每天对人行道分界侧石(俗称石脚边)的清洗,沙井口、吊渠口的清洗。
3. 负责道路整体立面(含两侧和地面)乱张贴、乱涂画的清理。
4. 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垃圾收运作业。
5. 负责环卫设施(果皮箱、小水站、保洁车、小水车、三轮车、垃圾桶、工具房等)的管理、维护、保养、清洗,负责果皮箱、垃圾桶的更新。
6. 负责保洁辖区范围内突发性事件中的市容环卫清理、清扫、清洗作业,并须在30分钟内安排环卫工人到现场清理。
7. 负责项目范围内绿化草坪、绿蓠、乔木、树木修剪、施肥、杀虫、落叶清扫、绿化垃圾清理等管养服务。
8. 房屋建筑和附属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9.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照明、空调系统、天线、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部分智能化系统、外墙清洗设备。
10.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市政道路(隧道)、人行过街设施、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
11. 公共广场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城市家具及雕塑等的养护与管理。
12.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
13. 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广州市最低收入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工人工资、加班等费,依法落实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三条 质量标准:
1、 广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详见附件1);
2、《保洁质量标准及检查方法》(详见附件2);
3、保洁作业实施质量要求(详见附件3);
4、绿化管养服务内容和作业质量要求标准(详见附件4)。
第四条、作业设施要求
1、本项目乙方作业人员必需按要求穿着统一的广州市环卫工作服(含冬装、夏装每人每年各一套)和佩戴工号章,仪表整洁。
2、乙方聘请的人员,须自备的设施、设备须向甲方提交相关产权证明、聘用合同。
3、乙方负责提供完成包组服务内容必备的设施设备,例如机扫车、清洗车及垃圾压缩运输车等。
第五条、其他服务要求
1、乙方应建立完整的保洁等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
2、乙方应依照《工会法》成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各项活动,并接受上级工会指导。
3、乙方须遵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广州市最低收入标准的工人工资、加班费,并依法落实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切实保障员工合法利益。如工人要求每周加班一天并计发加班费,乙方应满足其要求。
4、甲方不提供乙方保洁、管养等服务人员的食宿。
5、乙方在管理服务期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群众及其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赔偿。如出现工伤事故,不论责任在谁,乙方应先抢救员工,并先垫付医药费,妥善处理善后事项。
6、乙方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乙方与保洁、管养等服务一线的工人签订用工合同期限,最多到承包期满,本项目的保洁、管养一线的工人在承包期满,乙方三个月内不能带走,保证承包期满后,新一轮承包人接管的工人稳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市政道路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
8、保洁、管养等服务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甲方要求。
9、乙方全部保洁、管养等服务人员,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广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
10、承包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1、承包期内,如因乙方的责任引起的劳资纠纷等罢工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影响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临时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扣减作为甲方另行聘请员工的加班工资(按甲方聘请员工工资的3倍扣减),扣减履约保证金必须由乙方按原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补足。一年内累计出现两次这类事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定的合同。
12、甲方与乙方要建立沟通平台,乙方每月要向甲方汇报1至2次工作,并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
13、交通秩序: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有交通标志。停车场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出入有登记;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
14、公共秩序: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危及买方、物业承租人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
15、消防:消防控制中心及消防系统配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定期演练,开展消防知识及法规的宣传教育;制订完善的突发性火灾等灾害应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无火灾及其它安全隐患。
16、急修:急修及时率达98%,急修返修率不高于1%,并制定完善的维修及回访制度。
小修:小修及时率98%以上,小修返修率不高于1%,并制定完善的维修及回访制度。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议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乙方对本项目的管理方案、管理公约、组织架构、管理费预算、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实施前要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颁布实施。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对乙方组建的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甲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审查和监督。在此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合同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情况的,可向乙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乙方在限期内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4、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结算)。在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要求乙方调整管理方案和预算,乙方应及时提供调整方案和预算,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5、按照《房屋质量保证书》及《市政标准》的要求,移交乙方管理的物业、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和规划设计要求。
6、负责移交的物业满足物业承租人入驻验收标准,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资料(包括买方及使用人资料)、档案,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移交。
8、处理、协调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协助乙方做好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甲方如认为有必要可派员参与乙方本项目的管理工作,查阅乙方本项目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1、在处理特殊事件(如节假日、领导参观等)和紧急突发事故时,甲方对乙方派驻的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2、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13、中标单位必须加强标后管理,建立日常巡查队伍,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巡查工具。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和执行甲方审批同意的管理制度及预算。
2、要求甲方执行《房屋质量保证书》及《市政质量》的规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对于物业房屋主体、设备、设施正常保修及调试,由乙方负责联系厂家,并监督厂家保修和调试事宜。
3、 及时纠正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及法规、规章的行为,并提请甲方处理。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批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部分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实报实销项目应先报甲方同意。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结算报告。
7、每 1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物业设施需要维修、保养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以及合同要求,编制管理年度管理计划、服务标准和各项服务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3、乙方要有熟练、专职、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区域内各种设施,建筑物的维护保养以及供配电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安保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泛光及公共照明系统等设备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工作。
14、乙方负责区域内园林绿化和公共区域的租摆花卉的更换、养护工作。
15、乙方负责区域内地面以及公共区域及公用设施的环境清洁卫生。
16、乙方负责车场及区域内进出停放车辆的管理,维持辖区内的交通秩序。
17、乙方负责辖区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维护公共秩序、安全监控、门岗执勤验证,治安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及处理。同时,投入的安保人员不低于8人;
18、乙方负责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级防火管理体系,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制定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及抢险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和防范意识;
19、乙方负责制定合理的保险投保计划和预算方案;
20、乙方应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
21、乙方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22、乙方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
23、乙方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24、工程完工后,已方应按照甲方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整理、组卷、移交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档案。
第八条、服务承包经费及结算、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人民币 (¥ 元),其中:新光大桥桥头公园日常维护为 万元/3年( 万元 /年),绿化养护为 万元/3年( 万元 /年),保洁安保及水电费为 万元/3年( 万元 /年)】
2、支付方式
1) 甲方通过广州市财局集中支付方式向乙方付款。
2) 乙方的付款申请甲方经审核后,甲方按季度、按比例向乙方支付。
3)甲方自乙方中标以后的费用支付额度则按中标合同价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全额支付,每年支付的合同金额为 ,(小写):¥ 元。按照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城市维护专项经费拨付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穗建计纪[2009]416号)精神及城市维护费相关管理办法,养护费用以季度为支付周期,在乙方完成当季工作后甲方按当季度费用的100%支付,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经甲方检查确认,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扣罚当季度费用。
4)管养范围内的资产在管养期间被损坏经索赔后,获得的赔偿费用归管养单位,管养单位负责修复,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承包人可以提供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银行开具的保函,或者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4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取得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在服务期满28天之前,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在服务期满28天后,发包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承包人。
第十条、承包期限
服务期限约为3年,起始时间以进场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终止时间以退场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
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守则,接受甲方指导,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每个员工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乙方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投诉每年不超过2起。
第十二条、质量检查与奖罚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作业质量要求进行作业和管理。在每月工作检评(详见附件6)中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全额划拨经费;得分在85分以下的,甲方只付当次支付费用的95%;分数在80分以下的,甲方只付当次支付费用的90%的,扣分执行办法按有关约定执行。连续三个月达不到80分,或全年累计5个月达不到80分,除扣减经费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2、乙方在全国、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任务中,发现属乙方工作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的,承包区域因同类问题收到上级部门或区政府通报批评的,甲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3、对于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问题,乙方不进行处理或整改,监督管理部门第二次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同类问题累计三次者,甲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4、乙方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泥沙倒入绿花带、桥樑、河涌、水沟、沙井等非指定地点,如有发现每次罚款3000元,同类问题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第十三条、服务考核验收标准
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容以及合同附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所有服务应符合合同及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2、甲方根据约定的保洁范围、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3、日常检查及扣分办法:
甲方安排专人全面检查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乙方现场整改或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跟进处理。
3.1现场整改的处理办法
如乙方按照甲方管理人员的口头要求现场及时整改完毕并符合合同文件约定的标准的可不扣分;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管理人员的口头要求及时整改完毕或同样的问题发生或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文件的相关约定条款签发《整改通知书》予乙方并作相应的扣分处理。
3.2《整改通知书》整改及扣分处理办法
《整改通知书》由甲方签发,并交由乙方指定人员签收。《整改通知书》由甲方存档备查及作为支付结算的凭证。
乙方当日所获《整改通知书》,如乙方已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全部及时整改完毕,则不予扣分,如24小时内未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全部及时整改完毕的,每份《整改通知书》的扣1分。
4、不定期检查及扣分办法。
4.1甲方与乙方指定代表共同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不定期的工作检查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甲方需求的,甲方直接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需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全部及时整改完毕。
4.2不定期发出的每一份《整改通知书》,如乙方未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全部及时整改完毕,则不予扣分,如24小时内未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全部及时整改完毕的,每份《整改通知书》的扣2分。5、乙方当月的实得分以100分为基础分减去乙方当月日常检查扣分和不定期检查扣分后的分数。用公式表达为:乙方当月的实得分=100-乙方当月日常检查扣分-乙方当月不定期检查扣分。
6、广州市卫生监督所外部检查发现保洁、绿化问题,甲方直接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需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全部及时整改完毕,并扣10分。
第十四条、绿化管养工程的分包
对于绿化的日常管养工作的分包,乙方应分包给具备相应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管养和施工。在分包前,乙方应把拟分包单位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方能进行分包。分包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
第十五条、设备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安全保卫及公共秩序管理、土建维护工作的分包
对于设备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常备3人或以上)、安全保卫及公共秩序管理(投入的安保人员不低于8人)及土建维护工作的分包,乙方应分包给具备相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管理和施工。在分包前,乙方应把拟分包单位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方能进行分包。分包工作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包,否则,将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除从乙方承包经费中扣除其所收管理费,并给予警告,再发现的以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偿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承包期间,乙方的保洁、管养等服务作业质量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且违反“乙方应建立完整的保洁、管养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规定,未按其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充足人员的,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按所发生的实际开支费用扣减乙方当月的承包经费,并按所发生的实际开支费用的20%,对乙方进行处罚,再发现的以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偿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 承包期间,乙方对绿化的日常管养工作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经甲方提出后,限期内没有明显改观的,甲方可另行安排单位或人员进行作业,按所发生的实际开支费用扣减乙方当月的承包经费,并按所发生的实际开支费用的20%,对乙方进行处罚,再发现的以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偿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 乙方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
5、 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综治事件、造成甲方的名誉和形象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甲方的名誉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由甲方依据安全事故的性质、程度以及甲方的名誉、形象受损的范围和程度确定,并在支付合同款时在合同款中扣除。
6、承包期内,如因乙方在本承包内容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分、处罚的,乙方应负全责,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
7、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国家及广州市的政策法规规定依法用工、合法经营,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甲方保留因此而终止合同的权利。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服务承包费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价值赔偿乙方。
9、承包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含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收费管理调整等),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
10、合同期间,除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总经费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当发生本合同所列的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时,甲方除可解除合同外,乙方交缴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因物业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或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
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附件1: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附件2 :商场保洁质量标准及检查方法。
附件3:保洁作业质量要求
附件4:绿化管养服务内容和标准。
附件5:保洁人员配置要求。
附件6:绿化工作人员配置要求。
附件7:保洁、绿化管养工作质量检评标准。
附件8:承包人的服务方案。
附件1: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 总 则
为了统一全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的环境卫生工作;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应做到文明、清洁、卫生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或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并对辖区内从事环境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导和监督。本标准为本市环境卫生的基本要求,特定地段(区域)需高于本标准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城市环境卫生质量除应符合本标准外,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1保洁:指为了维护环境整洁而进行的清洁作业和管理工作。
2.2道路绿地:指道路及广场范围内用于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包括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路侧绿带)、交通岛绿地(包括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立交绿岛)、交通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等。
2.3道路人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行人数量。
2.4机动车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机动车辆数量。
2.5垃圾收集车:将分散垃圾装载运输至垃圾转运站的小型车辆。
2.6露天临时转运点:为了集中生活垃圾并将生活垃圾转装到大型垃圾运输车的室外场地。
2.7垃圾转运站:用中、小型垃圾收集车分散收集到的垃圾集中起来并借助于机械设备转装到大型垃圾运输车的,由建筑物、构筑物组成的环境卫生工作场所。
3 道路保洁
3.1道路保洁范围和等级
3.1.1道路保洁范围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高架路、立交桥、人行过街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步行商业街、交通岛、道路绿地、靠近人行道的敞开场地等公共场所的地面、栏杆及隔音墙等设施。
3.1.2道路保洁等级划分应依据表3.1.2的规定
表3.1.2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规定
保洁等级
保洁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总长度不少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 主要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所在地路段,步行商业街;
4.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的路段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6.对城市形象有重大影响的道路。
二级
1.城市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
2.商业网点较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总长度60~70%的路段;
3.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4.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
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
2. 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3.2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3.2.1道路保洁应达到路面整洁;排水口清洁,无残留污水,无残积沙土,无大面积明显污迹;人行道侧石、道路垃圾收集容器、广告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的要求。
3.2.2路面废弃物分布密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2.2规定。
表3.2.2 路面废弃物分布密度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机动车道及道路绿地两件相邻垃圾的距离(m)
非机动车道两件相邻垃圾的距离(m)
一级
≥150
≥120
二级
≥120
≥80
三级
≥80
≥60
四级
≥60
≥60
3.2.3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过街地下通道、车行隧道及交通岛的保洁质量标准与相连接的道路相同。
3.2.4洒水车冲洗道路应达到路见本色,无积沙、余泥,无污迹的要求。一、二级道路的栏杆、隔音墙及其他设施视测无明显污迹。
3.2.5步行商业街每天至少一次洗刷路面,应达到路见本色、无痰迹、香口胶污迹、泥沙、余泥;侧角石无污迹、积沙的要求。
3.3道路保洁时间
3.3.1保洁范围内每日至少一次普遍清扫(称为普扫),具体次数根据需要而定。
3.3.2首次普扫一、二级道路在6时30分前完成,三、四级可在7时前完成。
3.3.3保洁时间:一、二级道路6时至22时;三、四级道路6时30分至20时30分;步行商业街的保洁时间覆盖步行商业街的开放时间。
3.3.4一、二、三级道路每天冲洗一次,在每日23时至次日6时之间进行。
3.4道路保洁的文明作业要求
3.4.1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路人。
3.4.2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垃圾收集车、小水车不得横向占道。
3.4.3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制作的行业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并佩戴工号牌,且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
3.4.4洒水车作业应发送警示信号提醒路人,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妨碍路人。
3.5道路保洁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3.5.1步行街、人流量较大的道路、对城市形象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的人行道应按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使用规定的环卫保洁工具。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数量和布局达到部颁标准[CJJ27-98]的要求,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干净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5.2垃圾容器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车、工具房外壁无明显破损,每日进行清洁作业,无污迹和积尘以保持外观洁净;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不外溢,及时清空和清洗,保证距垃圾收集容器0.5m外无臭。
4 公共交通运营场所
(含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地铁等)的保洁
4.1车站、码头、港口的保洁
4.1.1车站、码头、港口保洁范围
车站、码头、港口的保洁范围为车站、码头、港口等场所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候车室等)以及处于城市建成区内的铁路沿线。
4.1.2车站、码头、港口保洁质量要求
4.1.2.1车站、码头、港口室外公共场所的保洁应达到地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无堆积垃圾,基本无散落垃圾,排水口清洁、无沙土残积;垃圾收集容器、广告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和乱涂画、乱张贴的要求。
4.1.2.2地面洗刷应达到路见本色,无积沙、余泥,无污迹的要求。
4.1.2.3车站、码头、港口的室内门窗、墙面、天花板应干净无明显污迹、积尘,无蛛网;楼道扶手、自动扶梯扶手和其他旅客能接触的位置无污迹、积尘。
4.1.2.4车站、码头、港口室内和室外的所有公共场所的地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为相邻两件废弃物间距离不小于20m,建成区内铁路沿线的地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达到相邻两件废弃物间距离不小于60m。
4.1.2.5车站、码头、港口的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11]的一类标准。
4.1.3车站、码头、港口保洁时间
车站、码头、港口应及时清扫,在其开放时间内实行巡回保洁。
4.1.4车站、码头、港口保洁的文明作业要求
4.1.4.1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路人。
4.1.4.2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隐蔽存放,避免妨碍旅客的正常活动。
4.1.4.3保洁人员应保持衣冠整齐,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
4.1.5车站、码头、港口保洁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4.1.5.1车站、码头、港口等公共场所应按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使用规定的环卫保洁工具。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数量和布局达到部颁标准[CJJ27-98]的要求,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干净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1.5.2垃圾容器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车、工具房外壁无明显破损,每日进行清洁作业,无污迹和积尘以保持外观洁净;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不外溢,及时清空和清洗,垃圾收集容器0.5m外无臭。
4.2机场和地铁保洁
4.2.1机场和地铁保洁范围
机场和地铁保洁范围为机场和地铁内所有公共场所(包括过道、售票厅、侯机室、站台、地铁车厢及机场公共停车场等)。
4.2.2机场和地铁保洁质量要求
4.2.2.1公共区域(除机场公共停车场)地面应保持清洁,无污迹、废弃物和积尘。
4.2.2.2机场和地铁内天花板应经常擦洗,保持干净,无污迹,墙面应保持整洁美观,无污迹。
4.2.2.3地铁车厢、自动扶梯和楼梯扶手等旅客能接触的公共设施应擦拭干净,手擦摸无积尘感。
4.2.2.4机场内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11]的一类标准。
4.2.2.5机场公共停车场保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3]的一级道路标准。
4.2.3机场和地铁的保洁时间
4.2.3.1保洁时间应覆盖其营运时间。
4.2.3.2机场和地铁内地面应每天擦(洗)一次。
4.2.4机场和地铁保洁的文明作业要求
4.2.4.1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保持干净、整洁,佩戴工号牌,并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
4.2.4.2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隐蔽存放,避免妨碍旅客的正常活动。
4.2.5机场和地铁保洁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4.2.5.1机场和地铁站内应按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使用规定的专业保洁工具。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数量和布局达到部颁标准[CJJ27-98]的要求,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干净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2.5.2垃圾容器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车、工具房外壁无明显破损,每日进行清洁作业,无污迹和积尘保持外观洁净;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不外溢,及时清空和清洗,保证垃圾收集容器无臭。
5公园、广场保洁
5.1公园、广场保洁范围
公园、广场保洁范围为公园、广场范围内的地面、绿地、水域等公共场所、雕塑及其他附属设施。
5.2公园、广场保洁质量要求
5.2.1公园、广场的公共区域应保洁到位,无卫生死角。
5.2.2公园、广场内路面、公共休闲活动场地、绿地应保持清洁,无乱堆积余泥、杂物,无积尘(土),无成堆落地垃圾或包装堆放的垃圾,基本无散落垃圾,相邻两件垃圾间距离不少于60m。
5.2.3排水口无明显污迹及淤塞,且按规定安装防蚊装置。
5.2.4公园、广场内路面、公共休闲活动场地应每周至少洗刷一次,做到路面见本色。
5.2.5公园、广场内水域保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7】的一级标准。
5.2.6公园、广场内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11】的一类标准。
5.3公园、广场保洁时间
公园、广场的保洁时间为6时至22时。
5.4公园、广场保洁的文明作业要求
5.4.1作业间隙,保洁工具摆放整齐,保洁垃圾密闭存放。
5.4.2保洁作业人员应保持衣着整洁,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
5.5公园、广场保洁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5.5.1公园、广场应按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使用规定的环卫保洁工具。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数量和布局达到部颁标准[CJJ27-98]的要求,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干净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5.2垃圾容器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车、工具房外壁无明显破损,每日进行清洁作业,无污迹和积尘以保持外观洁净;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不外溢,及时清空和清洗,垃圾收集容器0.5m外无臭。
6 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保洁
6.1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保洁范围
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的保洁范围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包括博物馆、影剧院、文化宫、大型图书馆、纪念馆等)以及体育活动场所(包括体育馆、体育场及主要体育比赛场地等)内的所有公共区域及其附属设施。
6.2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保洁质量要求
6.2.1室外场所的保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3]的一级道路保洁标准。
6.2.2室内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的门窗、墙壁、顶棚应无积灰,无污迹和蛛网,玻璃窗应光洁明亮;地面整洁,无污迹、废弃物。
6.2.3室内灯具、沙发、椅凳、栏杆扶手、指示牌、工作台、体育活动用具等设备和设施应完好、干净卫生,表面无污物,手擦摸无积尘感。
6.2.4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周围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无存留垃圾、污水,无明显灰沙、污物。
6.2.5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的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11]的一类标准。
6.3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保洁时间
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的保洁时间应覆盖其开放时间。
6.4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
保洁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干净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垃圾容器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室内垃圾收集容器应无臭,室外垃圾收集容器0.5m外无臭。
7 水域保洁
7.1水域类型及保洁范围、等级
水域类型分为珠江河段、河涌、湖泊。中心城区河段、景观河段、对城市形象有较大影响的河段为一级河段,其余河段为二级河段;处于城市中心区或处于景观休闲带的河涌为一级河涌,其余的为二级河涌。风景区湖泊或观光休闲类湖泊为一级湖泊,其余的为二级湖泊。
7.2水域保洁质量要求
7.2.2河涌垃圾应在河涌范围内及时拦截清捞,不得流入珠江主河道
7.3水域保洁时间
7.3.1打捞保洁范围内每天必须至少一次彻底打捞,具体次数视情况确定。
7.3.2首次打捞应在7:40前完成。
7.3.3保洁时间从7:40至18:40(6级及6级以上大风、红色暴雨警告除外)。
7.4水域保洁文明安全作业规范
7.4.1符合有关海事安全、水上作业安全的标准、规定。
7.4.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号牌,并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水上作业人员应穿着救生衣,船上应备救生器材。
7.4.3必须保持良好的船容船貌。
7.4.4码头、浮桶锚链不得有垃圾等漂浮物。
7.4.5吊卸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7.4.6必须保持垃圾中转清运场场地清洁,无乱堆放垃圾、杂物,无乱摆放工具设备等现象。
8 居住区保洁
8.1居住区保洁范围
居住区保洁范围为居住区所有的公共区域(包括居住区范围内的楼道、电梯、休闲活动场地、内街、内巷、绿地、小公园等)。
8.2 居住区保洁质量要求
8.2.1居住区公共区域保洁到位,无卫生死角。
8.2.2居住区公共区域地面清洁程度应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散落垃圾(含污物)、散落沙土、陈积尘土,无乱堆放垃圾、余泥;相邻两件废弃物间距离不小于30m。
8.2.3排水口无明显污迹及淤塞,且按规定安装防蚊装置。
8.2.4楼道及电梯应无垃圾、污物、污迹。
8.2.5居住区内小公园、公共休闲活动场地、水域、公共厕所的保洁质量应分别符合本标准中[5]、[7]、[11]的“公园、广场”,“水域”、“公共厕所” 一级(类)标准。
8.3居住区保洁时间
8.3.1居住区实行7时至21时14小时保洁制度。
8.3.2居住区每天至少一次全面保洁,电梯和非高层住宅的楼道、楼道扶手每天清扫、洗刷一次;其它区域视其需要确定冲洗频度。
8.4居住区保洁的文明作业要求
8.4.1作业间隙,保洁工具摆放整齐,保洁垃圾密闭存放。
8.4.2保洁人员应保持衣着整洁,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
8.5居住区保洁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8.5.1居住区内应按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使用规定的环卫保洁工具。主要街巷,商业网点、体育休闲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密集的区域,必须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干净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8.5.2垃圾容器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车、工具房外壁无明显破损,每日进行清洁作业,无污迹和积尘以保持外观洁净;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不外溢,及时清空和清洗,垃圾收集容器0.5m外无臭。
9 集贸市场的保洁
9.1集贸市场的保洁范围
集贸市场保洁范围为集贸市场内的地面、墙面及其设施等。
9.2集贸市场的保洁质量要求
9.2.1集贸市场内保洁到位,无卫生死角,排水渠保持畅通,且按规定安装防蚊装置。
9.2.2市场内做到垃圾不落地,其周边地面应保持清洁,无废弃物,无包装物,无其他散落垃圾,无乱堆积余泥、沙(土),无成堆落地垃圾或包装堆放的垃圾;集贸市场内相邻两件垃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9.2.3集贸市场内肉菜区地面和摊位设施应保持清洁,应彻底清除垃圾、污物、污垢,无积水,其他区域应根据需要及时清扫,保持整洁。
9.2.4集贸市场内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11]的一类或二类标准。
9.3集贸市场保洁时间
9.3.1集贸市场保洁时间覆盖开放时间。
9.3.2集贸市场每天至少一次全面保洁;肉菜区每天洗刷,其他区域每天根据需要洗刷,保持整洁。
9.4集贸市场保洁的文明作业要求
9.4.1作业间隙,保洁工具摆放整齐,保洁垃圾密闭存放。
9.4.2保洁人员应保持衣冠整洁,有明显的所属单位标志。
9.5集贸市场保洁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9.5.1集贸市场内肉菜区应每个摊位设置一垃圾收集容器,其他摊位根据需要设置,应保证“垃圾不落地”的实施。
9.5.2集贸市场内及市场周边内按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的要求使用规定的环卫保洁工具,特定区域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干净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9.5.3垃圾容器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车、工具房外壁无明显破损,每日进行清洁作业,无污迹和积尘以保持外观洁净;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不外溢,及时清空和清洗并消毒,杜绝蚊蝇孳生,保证垃圾收集容器无恶臭。
10 垃圾收集和转运
10.1垃圾排放和收集
10.1.1居民排放生活垃圾应使用垃圾袋包装,单位排放垃圾应使用垃圾袋或垃圾容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排放。
10.1.2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地区,居民及单位应将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排放。
10.1.3上门收集垃圾应每日至少收集一次,有害垃圾收集一周一次(如遇突发性大量垃圾排放,应及时清理)。
10.1.4上门收集垃圾应按时进行,工作人员应身着统一规定的服装,佩带工号牌或统一制作的标志。
10.1.5收集搬运过程应无遗漏、无洒漏、无渗滤液滴漏。垃圾收集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10.2垃圾转运
10.2.1垃圾转运站的作业和保洁
10.2.1.1垃圾转运站的作业时间
垃圾转运站的作业时间为6时至12时、14时至22时。
10.2.1.2垃圾转运站的作业规范
(1)作业过程应启动除臭设备且除臭设备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和除臭效果。
(2)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应尽量减低工具撞击产生的噪声、避免压缩设备超负荷运转产生高分贝噪声。
(3)垃圾收集车有序进站,站外滞留垃圾收集车不得超过5辆。
(4)进站垃圾应及时装车清运,不得积存过夜。
(5)垃圾装车作业结束后应对站内及周边进行全面冲洗、灭蝇、消毒。
(6)存放站内的空车厢,应冲洗清洁。
10.2.1.3垃圾转运站的保洁质量要求
(1)基本无蝇(站内苍蝇不超过2只);
(2)转运站周围臭味符合GB14554-93的二级标准;
(3)天花板、墙壁、窗等无明显污迹、蛛网;
(4)作业期间站外地面基本无垃圾,作业间隙及作业结束后站内外地面清洁,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
10.2.1.4垃圾转运站的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1)垃圾转运站应在离地面2.5米的显眼方位设置标志牌,公布站名、作业时间及投诉电话;站内作业规章、管理制度牌应采用防水材料制作,陈设整齐。
(2)作业工具摆放整齐,站内及周围不得堆放非必需物品。
(3)照明、供水、排污、排气、除臭等设施装置及时维护,保持完好,能正常使用。
10.2.2露天临时转运点的作业时间、规范及质量要求
露天临时转运点夜间24时到早晨6时之间应停止作业,作业时保持良好秩序,作业结束后应将路面清洗干净,要求无残留垃圾、无污迹、无明显臭味。
10.3车辆及车场管理
10.3.1车场、车间地面平整清洁,无泥沙堆积,基本无垃圾散落,无大面积油渍,无积水,无卫生死角,工具摆放整齐。
10.3.2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貌美观,安全性能优,防污染措施完备。
11 公共厕所保洁
11.1公共厕所保洁范围
凡供公众使用的厕所,不论其所有权的归属为何皆属于本标准所指之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保洁保洁范围为公共厕所内及公共厕所周边的公共场所。
11.2公共厕所保洁质量要求
11.2.1一类公共厕所内无臭味,二、三类公共厕所及流动公共厕所无明显臭味。
11.2.2公共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板及设施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画,公共厕所外墙保持整洁。
11.2.3公厕周围1米内地面、楼梯、公厕内地面整洁、无积水,一类公厕痰迹、果皮、纸片、烟蒂或其他垃圾总数为零;二、三类公厕上述垃圾、痰迹总数不超过3件(处)。
11.2.4大便槽(盆)无积粪;小便槽无水锈,尿垢、垃圾;沟眼、管道畅通。
11.2.5公共厕所内基本无蚊蝇等昆虫(不超过1只)。
附件2 :保洁质量标准及检查方法
清扫分类
作业内容
次数
作业标准
咖啡厅
日常保洁
地面(牵尘)
巡视清洁
地面光亮,无尘,无废弃物
墙壁(擦拭)
巡视清洁
无手印,污迹
玻璃门旋转门,玻璃护栏,铝框(擦拭)
巡视清洁
洁净光亮无手印污迹
圆柱,方柱
巡视清洁
洁净光亮无污迹
地垫(吸尘)
巡视清洁
无杂物
指示牌,金属件(擦拭)
巡视清洁
无手印,污迹
电力插座
1次/日
无手印,污迹
清理烟灰缸及垃圾箱
巡视清洁
无杂物,手印,污迹
清洁指示牌,茶几
巡视清洁
无手印,污迹
营业柜台(擦拭)
巡视清洁
无手印,污迹
休息区桌椅(擦拭)
巡视清洁
无手印,污迹
定期保洁
清洁烟感器,空调设备(外表)
1次/月
照明灯具,警灯,出入灯(外表)
2次/月
消防设备(外表)
2次/月
墙壁(部分清洗)
2次/月
如遇特殊情况,按需进行
地垫(清洗)
1次/周
如遇特殊情况,按需进行
地面保养
1次/2周
如遇特殊情况,按需进行
各楼层
楼梯
定期保洁
地面(拖抹)
3次/日
无杂物,污迹
扶手(清洁剂擦拭)
2次/日
无尘
窗台(擦拭)
巡视清洁
无尘
门及电镀件(表面清洗)
2次/周
墙面,天花(除尘)
1次/月
外露设施
1次/月
无杂物,污迹
天台及设备机房
日常保洁
地面(拖抹)
巡视清洁
地面光亮,无尘
地面(吸尘)
2次/日
地毯平整,无污迹
地面(擦拭)
巡视清洁
无污迹,无尘
门(清洁剂擦拭)
巡视清洁
无手印,污迹
各种标志牌的清理
2次/日
无污迹
定期保洁
排气口
巡视清洁
无杂物,手印,污迹
地面清洗
1次/月
排气口
1次/周
顶灯,照明设备(外表)
1次/月
门(清洗)
2次/月
楼层洗消间及服务准备间
日常清扫
地面清洁
巡视清洁
墙壁(擦拭)
1次/日
无手印,污迹
水龙头(擦拭)
巡视清洁
洁净光亮无手印污迹
水槽
巡视清洁
无污迹
指示牌,金属件(擦拭)
巡视清洁
无手印,污迹
清理烟灰缸及垃圾箱
巡视清洁
无杂物,手印
定期清扫
清洁指示牌
2次/周
清洁烟感器,空调口
1次/月
墙壁(部分清洁)
2次/月
水龙头(清洗)
1次/周
地面清洗
1次/月
如遇特殊情况,按需进行
内墙清洗
1次/季
金属(金属件清洗并上光)
1次/2月
卫生间
日常清扫
地面(清扫,擦拭)
巡视清洁
无杂物,污迹
小便池,恭桶,洗脸盆(清洗消毒)
巡视清洁
无水迹,污迹
坐厕间隔板,坐厕板及内部,卫生纸架(擦拭)
巡视清洁
无水迹,污迹
水龙头,台面(清洗)
巡视清洁
光亮,无水迹,污迹
镜子(擦)
巡视清洁
光亮,无水迹,污迹
日常清扫
木门擦拭
巡视清洁
无水迹,污迹
垃圾桶(冲洗)
2次/日
无杂物,污迹
消毒小毛巾,卫生纸,洗手液,擦手纸的补充
2-3次/日
无异味
电镀件,烘手器
巡视清洁
光亮,无手印
地面清洗(清洁剂清洗)
2次/月
如遇特殊情况,按需进行
定期清扫
墙壁(清洁剂清洗)
1次/周
垃圾桶(消毒水)
1次/周
洗手液盒清洗
1次/周
照明灯具、空调设备(外表擦拭)
2次/月
通风口(清洁剂擦拭)
1次/月
天花板(擦拭)
1次/月
车到地面、地漏清洁
巡视清洁
无杂物
地下车场
日常清扫
各类标志牌清洁
1次/日
无尘
收费亭及保安亭清洁
1次/日
无尘
各类管道清洁
1次/季
无污迹
定期清扫
地面冲刷
2次/月
无污迹
灯罩清洁
1次/季
无污迹
防火卷帘清洁
1次/季
无明显污迹
外围
日常清扫
地面清扫
巡视清洁
无杂物
各类标志牌清洁
1次/日
无污迹
定期清扫
地面清洗
1次/周
无明显污迹
花基清洗
1次/周
外玻璃及墙面清洁(2M以下)
1次/周
光亮
风机口百叶窗清洁
1次/周
无尘
排水沟清洁
1次/月
无杂物
特殊天气(雨天、雪天、沙尘暴、秋季落叶)
附件3:保洁作业质量要求
一、保洁作业实施要求
(1)负责新光大桥桥头公园范围内的地上部分、地下停车场清扫保洁、人工清扫保洁、清洗、清理乱张贴乱涂画、环卫设施维护等日常保洁。
(2)负责每天对人行道分界侧石(俗称石脚边)的清洗,沙井口、吊渠口的清洗。
(3)负责道路整体立面(含两侧和地面)乱张贴、乱涂画的清理。
(4)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垃圾收运作业。
(5)负责环卫设施(果皮箱、小水站、保洁车、小水车、三轮车、垃圾桶、工具房等)的管理、维护、保养、清洗,负责果皮箱、垃圾桶的更新。
(6)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政治性、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的环卫作业。
(7)负责保洁辖区范围内突发性事件中的市容环卫清理、清扫、清洗作业,并须在30分钟内安排环卫工人到现场清理。
(8)负责项目范围内绿化草坪、绿蓠、乔木、树木修剪、施肥、杀虫、落叶清扫、绿化垃圾清理等管养服务。
(9)房屋建筑和附属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10)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照明、空调系统、天线、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共用部分智能化系统、外墙清洗设备。
(11)要求设备设施维护常备人员3人以上。
(12)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市政道路(隧道)、人行过街设施、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
公共广场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城市家具及雕塑等的养护与管理。
(13)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
(14)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广州市最低收入标准的工人工资、加班等费,依法落实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15)承包期内承包总价不因市政规划道路及公共区域的拓宽或缩减造成工作面积的增加或缩减而改变。如遇到工人劳资政策性规定的最低工资、福利费等(不含市场浮动价格的消耗品)的标准调整幅度超过10%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提出费用调整申请,经甲方审核后,报请政府增拨承包经费后给予调整,具体调整数额以政府实际拨数为准。
二、保洁作业质量标准的基本要求
清扫保洁作业要求和质量以达到广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详见附件1)及《保洁质量标准及检查方法》(详见附件2)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如下作业要求:
1、承包范围的地上部分(包括网球场部分)、地下停车场等实行16小时保洁,实施每天两大扫和巡回保洁制度,第一次大扫必须在早上7点前完成。16小时保洁时间是指早上6:00时至下午22:00时。
2、每天对垃圾保洁车、垃圾桶、石脚边、沙井口、吊渠口、果皮箱进行清洗,确保整洁,不影响市容。
3、及时做好保洁垃圾清运,做到路面无垃圾堆积,日产日清,干净整洁。
4、垃圾装车点必须专人管理,桶容干净,无垃圾落地,垃圾收运车要密封好收运,不得装载过满,垃圾装卸完毕必须对装车点进行清洗,不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
5、所有人行道、广场、人员密集场所等每周冲洗1次。
6、垃圾桶、保洁车、小水车、三轮车、保洁工具应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按目前市城管委的要求有条件的必须全部放进工具房,不得停放在路边)。
7、水池应每周清洗一次及每天进行16小时清捞保洁。
8、延河步行道扶手栏杆每月应清洗一次。
9、公共厕所应专人管理公厕和绿地保洁,实行16小时保洁。
10、做好环卫设施(如小水站、果皮箱、保洁车、小水车、三轮车、工具房、垃圾桶等)的维修保养,保证环卫设施功能齐全,干净整洁,正常使用。甲方根据现有条件,给乙方提供管理人员办公场所,但要按房管部门的公房租金标准收取房租费。
11、除了工具房、果皮箱、垃圾桶、小水车、小水站、保洁车、三轮车由甲方提交给乙方使用外,其它设施及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更新果皮箱、保洁车、小水车、工具房、垃圾桶、三轮车等环卫设施由甲方统一购买以旧换新配发给乙方,承包期满后全部由甲方如数收回。
12、对城市道路、人行隧道、高架路(桥)和道路两侧3米以下建筑物立面以及废物桶、各类设施(包括路灯柱、大型电话亭、报刊亭、电线杆、公园围栏、红绿灯(电子眼)、环卫工具房、交通防护栏、交通指示牌、景观(路)灯、垃圾箱、流动公厕、人行天桥(含桥墩)、人行道防护栏、围墙、消防栓、休息(椅)石凳、宣传栏、沿江防护栏、沿路围墙、邮筒公共设施等上的乱张贴、乱涂画进行清除。
13、室内保洁标准:
(1)地面:有较好的保养,无水渍、污渍、保持干爽,有光泽。
(2)墙壁:无蛛网、无明显灰尘、污渍、斑点、保持干净。
(3)天花:无污渍、霉点、水渍、蛛网。
(4)梯级:无明显污渍、杂物、水渍,扶手无明显尘痕,保持干净。
(5)各类镜面:洁净、光亮。
(6)不锈钢器具:无污渍、有亮泽,表面膜保持良好状态。
(7)玻璃门窗:透明、洁净、无水斑渍、污点、油污、无明显手印。
(8)消防设备:表面干净、整洁、无污痕,有光泽,表面膜保持良好状态。
(9)果皮箱:外表清洁、无虫蚁等,无特别气味。
(10)卫生间:无污渍、无积水、无臭味,定期消毒。
(11)空调系统:出风口无明显灰尘、油渍、污渍,保持干净。
(12)公共区灯具:无明显灰尘、油渍、污渍,保持干净。
14、拆装清洗空调尘网操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1)拆装清洗空调滤网的人员需经相关培训上岗。
(2)操作应按严格规程进行,不能带病或酒后作业。
(3)操作过程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施工,防止造成部件损伤。
(4)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佩带安全保险带,防滑鞋。
(5)将空调滤网拆下,用洗衣粉充分浸泡,除去网上粉尘、油污、杂物,再用清水清洗漂洗干净,将洗净的滤网放置在工作支架上晾干。如发现滤网有破损或划伤,要及时更换。
(6)清洗完的滤网要干净、无粉尘、无油污、无破损。
15、保洁工程使用清洁剂的规定
保洁工程清洁剂(包括各种清洁剂、蜡水、起蜡水、不锈钢保养剂等,以下统称清洁剂)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的清洁剂必须是正规工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其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量和环保标准,使用前需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标准和产品化验单。
(2)严禁使用含强酸、强碱、磷的清洁剂。
(3)严禁使用易燃、闪点低的清洁剂,如天那水、汽油等。
(4)所使用的蜡水必须具有高防滑性、耐磨,适合机洗地面。
(5)不能使用会造成物品损坏,设备设施腐蚀、变色、变形的清洁剂。任何因使用清洁剂造成的物品损坏,设备设施腐蚀、变色、变形等问题,均由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
16、安全守则
(1)乙方必须保证派驻的员工思想品德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四证”齐全
(身份证、失业证、或劳务证计划生育证、当年有效的健康证),乙方必须将员工档案和“三证”复印件交甲方保卫部存档。员工更换时,要向甲方备案,并及时补充新员工的资料。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方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金保险、失业险、计划生育险、工伤险)外,对高危险工种还必须购买人身安全险及第三者保险。
(3)乙方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使每个上岗员工熟知安全规则、消防知识、行车安全规定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要经甲方考核验收方可上岗。
(4)乙方员工工作时必须穿统一的员工制服,并佩戴胸卡。进入隧道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荧光背心。
(5)乙方要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则,进入安全区工作按有关规定请、消点;班前必须充分休息、不得饮酒,确保上班时精神饱满。
(6) “五注意”
①注意警示标志、谨防发生意外。
②注意扶梯运作,谨防夹伤。
③注意地面积水、积油、谨防滑倒。
④注意高空坠物,谨防砸伤。
⑤注意设备异常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排除,谨防发生事故。
(7)“六必须”
①必须坚守岗位,遵章守纪。
②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③跨越线路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
④施工前做好防护,施工后必须清理现场。
⑤堆放物品必须整齐稳固。
⑥发现违章操作必须坚决加以制止。
(8)“五不准”
①不准发出违章指令。
②不准在工作场所追逐打闹、打架斗殴。
③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工具、设备。
④不准臆测行事。
⑤当班不准饮酒、看报刊杂志、聊天和打盹等。
(9)“四严禁”
①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核心区中央商业广场。
②严禁擅自进入主要设备场所。
③严禁擅自触动任何设备、设施。
④严禁擅自移动改换防护装置、警示标志。
17、乙方须负责清除乱张贴、乱涂画的工具和材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18、乙方对合同范围内的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画等污染物进行清洁和清洗,须采用同色或近色、同质或近质的材料。
19、乙方须接受甲方的检查人员对作业质量的监管,乙方及其一线作业人员应按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包括口头意见)予以纠正;重大检查、活动期间,在紧急情况下,检查人员有权调遣乙方的一线作业人员。
20、乙方须依照甲方要求购买公众责任险。
三、安全保卫标准的基本要求
1、对园区内实行24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安保人员不少于8人,分三班轮换,每班不少于2人。
附件4:绿化管养服务内容和标准
绿化管养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植物品种
每日
每周
每月
每年
定期
1、乔木
清扫落叶1-2次,
淋水2-3次除杂草2次
1) 淋水洗叶一次
2)喷药杀虫两次
1)整形修剪两次,生长季节每季一次
2)每月检查和修剪枯枝黄叶一次
3)施肥一次
1)即时剪除枯枝黄叶。
2)2个月松土培土一次。
3) 即时清理绿地上的环境卫生。
4)及时预防、全力抵御病虫害、合理处理各种自然灾害。
2、灌木、 绿篱
清扫落叶1-2次
每周水浇洗叶片3次
1) 除杂草一次
2)喷药杀虫两次
1)施肥两次
2)修剪两次
1)及时剪除枯枝黄叶。
2)即时清理绿地上的环境卫生。
3)及时预防、全力抵御、合理处理各种自然灾害。
4)2个月整形修剪一次。
5)2个月松土培土一次。
3球(宿)根花卉
淋水洗叶
1-2次
1)除杂草一次
2)喷药杀虫两次
1)施肥两次
1)2个月整形修剪一次。
2)即时剪除枯枝黄叶。
3)穿插进行除杂草。
4)即时清理绿地上的环境卫生。
5)及时预防、全力抵御病虫害、合理处理各种自然灾害。
7)2个月松土培土一次。
4、草坪、草花、花坛
淋水洗叶
1-2次
1)整形修剪三次
2)施肥一次
1)及时剪除枯枝黄叶。
2)穿插进行除杂草。
3)即时清理绿地上的环境卫生。
4)及时预防、全力抵御病虫害、合理处理各种自然灾害。
5、爬藤
植物
淋水洗叶
1次
1)施肥两次次
1)及时剪除枯枝黄叶。
2)穿插进行除杂草。
3)即时清理绿地上的环境卫生。
4)及时预防、全力抵御病虫害、合理处理各种自然灾害。
5)2个月整形修剪一次。
6)2个月松土培土一次。
二、绿化管养标准
根据新光大桥桥头公园项目绿化管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用户需求书管养标准,对绿化管养等项目进行监控,按照上述管养情况,特制定如下质量标准:
1、草坪日常管理质量标准
1.1、按广州市绿化三级养护标准,草坪植物叶片色泽正常,无明显枯黄叶;
1.2、草坪绿色期不少于230天,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覆盖率不小于85%,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5%,草坪表面积水在雨后24小时内排清
1.3、绿地整洁干净,无赤裸露地。
1.4、保持绿地内基本无杂物、整洁等。
1.5、每天将纸屑、垃圾、杂物清出绿地。
1.6、绿地基本无石头、杂物,落叶。
2、乔、灌木养护质量标准
2.1、树型美观、树枝基本无枯枝、病枝等。
2.2、乔、灌木基本无病虫害。
2.3、乔、灌木修剪平整,有层次感和美观感,呈现出造型美。
2.4、修剪应尽量减少对树枝的破坏。
2.5、修剪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配合原设计立意。
2.6、造型灌木修剪应保持线形平直或流畅,树形美观。
2.7、 乔木树冠基本完整,生长与开花结果正常;分枝基本不影响游览及观景。行道树的倾斜率小于7%。
2.8、 花灌木生长发育基本正常,木本地被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植物病虫害防治标准
1、要根据季节、气候及病虫害防治活动规律开展防治工作;
2、使用药物要求:必须妥善保管农药,以防出现意外,在使用农药时,严禁使用剧毒、残效期长及强烈性气味的农药。
3、绿地管养的农药,要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做好药品的出入库登记,对用完的药瓶进行了相应的保管,并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4、制定《绿化养护自然灾害应急措施》和《园林植物虫害防治方法》。
附件5:保洁人员配置要求
保洁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应按《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标准配足保洁人员,同时满足保洁人员人数不少于保洁面积1人/20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空调滤网清洗人员等)按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的工作制配置。
附件6:绿化工作人员配置要求
绿化工作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的绿化管养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下表总人数。
序号
岗位配置
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
1
管理人员
4
1、高中或相关专业知识,5年以上绿化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2、懂得制定合同施工方案,具有组织施工能力,实干精神强。
3、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绿化法规,知法守法。
4、熟练使用各种绿化工器具和绿化机械设备性能。
5、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6、具有良好的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
绿化员工
30
1、具有初中以上或相关的专业知识,年龄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身体健康。
2、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持有居民身份证、计生证、劳务证(或失业证)、暂住证。
4、外地工须有广州市民担保,技术工种须持有广州市绿化园林部门统一颁发的上岗证书或者相应的专业证书;普通工种经培训后能较快掌握园林绿化相关的技能。
合计
34
注:绿化工作人员按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的工作制配置。
附件7:保洁、绿化管养工作质量检评标准
序号
项目
满分
质量要求
扣分标准
1
清扫
保洁
30
吊渠、石脚边、沙井口、雨水口无污迹无堵塞
不合要求者每宗扣0.2分
路面无垃圾(果皮、纸屑、塑料、烟蒂、痰迹、其它)
每50平方米内有三件扣1分
路面或公共区域无污迹、油迹、污水、无乱堆废弃家具
每50平方米内有一宗扣1分,散体垃圾及废弃家具每宗扣0.5分
路面、公共区域内存有零星余泥(超过0.05立方米者)或有成堆垃圾及废弃杂物
每宗扣0.2分
路面无杂物、杂草、绿化带内无垃圾,路面冲洗后无污迹
每10平方米有一宗扣0.1分、绿化带内有零散垃圾,每平方米内超过2件扣0.5分,有污迹每宗扣0.5分
按时完成普扫、保洁,
不按时完成普扫、漏扫或少于规定时限保洁,每条路扣1分,
路面干净、无垃圾、余泥,保洁范围内卫生保洁到位
清扫保洁质量差,不洁,每10平方米扣0.2分,
撒漏、无主余泥、垃圾及时清理,沟渠无淤积泥砂、污水
有一宗扣0.5分
2
市容
管理
15
无乱张贴、乱涂画及小广告
10米内有2件为一宗扣0.1分
责任区内无拉挂物、垃圾
每宗扣0.1分
无杂物或作业工具乱堆放
每宗扣1分
3
绿化
管养
15
不及时剪除枯枝黄叶
每宗扣0.2分
不及时清除杂草
每宗扣0.2分
不及时补种所缺的苗木
每宗扣0.5分
即时清理绿地上的环境卫生
不合要求者每宗扣0.2分
2个月松土培土一次
不合要求者每宗扣0.5分
及时预防、全力抵御病虫害、合理处理各种自然灾害
不合要求者每宗扣1.0分
4
规范
作业
15
质检员每天对扫地车清扫质量检查并及时登记
漏扫一条马路扣2分;检查不到位、检查无登记扣0.5分
分隔带转弯位无漏扫
漏扫每宗扣0.5分
环卫设施、作业机具整洁
保洁车、小水车不整洁,每处扣0.5分
普扫后及时装运垃圾,人工扫早7时完成,无漏扫,每天有检查登记
超时每处扣1分,漏扫每宗扣0.5分,检查不到位每段扣0.5分
5
安全
生产
10
着装整齐、佩带安全保护标志、
违反每人次扣1分
无安全事故,无危险作业
有则每宗扣5分
6
果皮箱清洁
5
每日早上7点前洗刷一次、保持外壁及四周干净、无乱张贴
有污迹、积尘、乱涂画、张贴等一个扣0.5分
箱内垃圾不外溢,每天清掏,箱体无歪斜,无随意挪动设置位置
违反每个扣0.5分,歪斜不正一个扣0.5分,随意挪动没有回原位扣0.5分
7
其它
10
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任务;配合做好各类检查中保洁工作
完成不好或未完成扣2分,区以上检查不合格扣2分
做好责任区内市容卫生保洁、无区、市的投诉、无媒体曝光
经核实的有效投诉、媒体曝光,一宗扣当月经费的1‰
不在承包区内进行有偿作业及从事其它收费行为
经查实,除承担合同规定处罚外,每宗扣2分
8
合计
100
说明:检评中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全额划拨经费,得分在85分以下的,每低1分扣1000元,连续三个月达不到80分,或全年累计6个月达不到80分,除扣减经费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附件8:服务方案
(一) 承包人应按包组递交完整的项目实施总方案,说明各分项计划,提交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格式自定):
1、服务需求的响应程度。
2、服务总体模式与配套措施。
3、日常保洁组织实施方案、运作流程。
4、管理机构设立方案、运作流程。
5、工作人员的配备。
6、安全作业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
7、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的承诺、目标及配套措施。
8、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护措施
9、安全保卫及公共秩序管理方案(投入的安保人员不低于8人)。
履约银行保函
致:(发包人全称)
鉴于(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 (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 合同协议书,并保证按合同规定承担该合同段项目的实施,我行愿意出具保函为承包人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或付款凭证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发包人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发包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应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保函的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在服务期满28天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后失效。
担保银行: (银行全称)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职务)(签名或签章)
邮 政 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THANKS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可修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