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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管理标准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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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管理标准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讨论稿). HB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HB—J—××.L××—2009 火力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2009—××—××发布 2009—××—××实施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发 布 火力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目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化学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化学技...

火电管理标准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讨论稿).
HB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HB—J—××.L××—2009 火力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2009—××—××发布 2009—××—××实施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发 布 火力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目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化学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化学技术监督的范围 第四章 化学技术监督的内容 第五章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与考核 第六章 附则 附录A 化学监督(年、月)总结的要求(资料性附录) 附录B 化学监督报表(规范性附录) 附录C 华能集团化学监督三级预警项目(规范性附录) 附录D 化学监督标准目录(资料性附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的化学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化学监督技术标准》有效执行,按照集团公司“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化学监督是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环保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采用适应电力生产发展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完善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先进的检测手段,准确地对机组运行状况和设备状态进行监督、判断,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发供电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 化学监督管理的要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实行基建、调试、运行、检修、停(备)用等阶段的全面监督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化学监督体系,实行专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从事化学监督的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相关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规定中有关的要求;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四条 化学监督管理的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和标准;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本企业情况的化学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火电企业化学监督管理工作网,并使之运转正常;定期召开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检查、落实和协调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建立对化学监督队伍的技术和业务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档案和化学监督相关台帐;制定化学监督工作的月度、年度和专项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按时报送化学技术监督定期报表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火电企业。 第一章 化学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第三级为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在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公司安全及生产部负责已投产电厂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在建机组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並设公司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归口管理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七条 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是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化学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应成立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化学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其成员应包括发电企业的化学专业的监督专职工程师,统筹管理发电企业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化学专业技术监督网是发电企业内部化学技术监督的执行机构。 第八条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单位,其职责为: 1.协助集团公司对集团所属各区域公司、各产业公司、各发电企业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2.协助集团公司完善和更新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制度和标准。 3.对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信息收集、审核、分析,发现异常发现重大设备隐患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并提出预防措施和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有效地预防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4.提出季度、年度化学技术监督分析总结报告,全面、准确的反映集团所属各区域(产业)公司和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情况。 5.协助集团制定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协助集团制定年度化学技术监督计划。 第九条 化学技术监督职责 (一)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集团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 负责集团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2. 集团公司与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形成化学专业技术监督网络,负责定期主持召开化学技术监督网会议,经常听取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协调、落实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3.贯彻执行与化学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负责审批集团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4.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隐患,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二) 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程; 2.组织编写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的制度、标准和规程; 3.对与化学监督相关的设备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机组的工程设计审查、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等各阶段的化学监督,研究集团公司化学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攻关课题和规划; 4.经常检查和指导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的化学监督工作,负责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化学监督数据与异常情况的统计、分析与处理,及时掌握各厂主要设备有关化学监督的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措施和建议; 5.参与本集团公司因化学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订反事故措施; 6.定期组织召开化学技术监督专业会议,提出年度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交流和推广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更新技术监督手段,指导主要测试仪器的选型; 7.根据上网发电设备必须接受电网主管部门的监督的规定,负责协调与落实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工作,检查各项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 (三) 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程; 2.对与化学监督相关的设备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机组的工程设计审查、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等各阶段的化学监督,研究本公司化学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攻关课题和规划,申报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 经常检查和指导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的化学监督工作,负责各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化学监督数据与异常情况的统计、分析与处理,及时掌握各发电企业主要设备有关化学监督的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措施和建议; 4. 参与本公司因化学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订反事故措施; 5. 定期组织召开化学技术监督专业会议,提出年度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交流和推广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更新技术监督手段,指导主要测试仪器的选型; 6. 负责组织对各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检查各单位上报的报表,并组织考核和评比; 7. 根据上网发电设备必须接受电网主管部门的监督的规定,负责协调与落实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工作,检查各项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 (四) 各发电企业(发电公司)是化学技术监督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化学技术监督网和各级岗位责任制。生产部(策划部)作为技术监督的归口单位,并设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明确化学监督归口管理部门,建立由厂(公司)、部门、班组人员组成的化学监督三级网,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运行、检修、试验等部门的化学监督工作。 1.化学专业技术监督网的主要职责 ① 按照厂级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化学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 ② 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消除,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努力消除设备隐患; ③ 对于达不到化学监督指标的项目,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和厂级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报告,提交具体改进方案或措施,供领导决策,同时,有权向公司化学技术监督负责部门反映、汇报; ④ 根据标准化要求,配置和管理化学技术监督检测仪器,监督各种在线化学运行表计,认真填写数据表格; ⑤ 建立、健全设备的各项化学技术监督档案。 2.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① 领导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网,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单位的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措施; ② 定期主持召开化学技术监督网会议,经常听取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协调、落实本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③ 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隐患,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及生产部; ④ 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主要设备在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中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全厂水、汽、油、气的质量和各项技术指标; ⑤ 主设备大修时,组织好化学技术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并在大修后组织验收。 3.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协助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做好各项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制订、审查本单位的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各类规程,审核与有关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各类技术报告,按时完成上报集团公司和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的各种统计报表。 4.运行部的主要职责 ①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程、制度和规定; ② 值长领导和组织本值在机组运行、停用和启动时的化学监督工作,在水、汽、气、油、燃料等的质量,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5.化学专业的职责 ① 负责水处理、制氢、制氯、炉内外的化学加药、水汽取样设备的运行及其维护,保证提供合格的锅炉补给水和氢气; ② 应按时、准确地做好化学分析试验工作,及时监督热力系统中水、汽、油、气(氢气、SF6)及燃料等的品质,对违章和超标情况要及时与值长及有关部门、岗位联系,妥善处理,必要时,应向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以至上级单位汇报; ③ 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监督指标;协助主机专业做好化学清洗及停用、备用设备防腐保护方案及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④ 参加主要设备的大修检查及验收工作,提出大修报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或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落实; ⑤ 严格监督在线化学仪表的正常投运,实现水、汽质量的仪表连续检测与监督; ⑥ 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材料及能源消耗,严把质量关,防止劣质药剂进厂; ⑦ 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时,参与和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设计审核及设备选型,并尽早介入施工安装和调试阶段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对影响水汽质量等的设备缺陷和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6.检修部的主要职责 ① 根据生产部(策划部)制订的热力设备停备用阶段防锈蚀方案及措施,做好设备的停用保护工作; ② 大修时,根据化学技术监督的要求做好割管及采样工作,并会同化学技术监督专工做好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情况检查; ③ 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抗燃油、变压器油的净化和防劣化工作; ④ 确保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各种流量、压力、水位、温度等表计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并做好定期校验及维护工作; ⑤ 设立在线化学分析仪表检修班,做好化学在线仪表的定期校验和维护工作以及在线化学仪表的巡查记录,以确保其投入率和准确率; ⑥ 做好水处理设备程控装置和自动调节装置的调试,并正常投入运行。 7.燃料部的主要职责 ① 及时将全厂使用的燃料品种情况通知化学专业人员,按规定及时采集煤样和燃油样,由化学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检验; ② 做好机械化采样装置的运行,检修和维护工作。 8.工程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①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与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进行化学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设立本部的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 ② 参与水处理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凝汽器管选材、化学在线仪表配置和测点布置及化学试验室设置等方案的讨论和审核工作; ③ 在机组安装、调试和启动阶段,按照部颁DL/T 519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电厂化学篇)》,DL/T 889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等的规定,做好安装、调试和启动阶段的化学监督工作; ④ 要求相关人员应提供准确、完整的基建阶段原始记录。设备移交试运行的同时,应负责化学监督技术档案及相关的全部资料。 (五)电力安装单位的职责 1.按照部颁DL/T 889《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的规定,搞好安装、调试和启动阶段的化学监督; 2.按照DL/T 519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电厂化学篇)》的规定,进行设备验收工作; 3.锅炉需要用水前,水处理设备、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等必须安装和试运完毕;做好系统及设备的化学清洗工作;机组启动时,除氧器、给水加药设备、循环水处理设备、在线化学仪表及水处理程控等,都要同时投入正常运行; 4.按照电力行业标准DL/T855《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的要求,做好未安装及投产前设备的防腐保护工作,保证设备、管道防腐层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5.基建阶段原始记录应准确、完整。设备移交试运行的同时,应移交化学监督技术档案及相关的全部资料。 (六)西安热工研究院的主要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参与编写集团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章制度,组织检查所辖发电企业的化学监督工作,写出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推动电厂的化学监督工作; 2.掌握所辖发电企业的化学监督工作情况和主要设备状况,检查和督促基层单位的化学监督工作,对上报的各类报表及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集团公司提供报告和建议。 3.参加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事故分析,协助事故单位查明原因,制定反事故措施; 4.组织经验交流,推广新技术,开展专业培训工作; 5.根据公司的要求,参加年度化学监督会议,开展技术交流工作,并确定下年度化学监督工作重点。 (七) 化学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主要职责 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由具有相当技术力量和资质的单位或部门作为化学技术监督执行部门,开展具体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化学技术监督执行部门应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基层单位开展化学技术监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规定等。 2. 根据本地区发电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工作细则,依据化学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规定等的要求,开展具体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3、与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其所委托的发电企业共同制定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与规划;定期(每年至少两次)对所服务的发电企业进行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现场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 4. 根据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新设备、新技术应用情况,研究有效拓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5. 参加本地区发电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对有关化学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 6. 发现有违反规程制度、标准及技措、反措的行为,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事故隐患时,应立即按照告警制度要求向有关责任部门提出告警,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7. 参加本地区发电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主要设备选型、监造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对制止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发电企业、制止违章操作及超标运行有建议权。 9. 负责本地区化学技术监督指标核实、汇总,定期向化学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报送技术监督报表、年度计划及总结,报告技术监督异常情况、技术监督检查情况与建议,并提出分析报告。 10.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完善和更新测试手段,研究和推广新技术,开展化学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 11. 对化学技术监督关键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第三章 化学技术监督的范围 第九条 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对水、汽、电力用油、气体(氢气和六氟化硫)、燃料的质量;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及积盐状况;热力设备仃(备)用期间的防腐蚀保护;水处理材料的质量;热力设备化学清洗的质量;化学仪器等,进行监督。 第四章 化学技术监督的内容 第十条 机组设计、安装和调试阶段的监督 (一)机组设计阶段的监督 1.水处理工程设计按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中的规定执行,应保证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符合标准,并满足生产过程中各种工况变化的要求。运行单位,必须参加化学水处理系统设计和装置选择的讨论,并参加设计审核; 2.水处理系统设计、设备选型、仪表配置及测点布置等方案,应征得公司及发电企业的同意。加强设计工作中设备选型的质量管理,设备、阀门、仪表、自动控制装置、材料和药品等的选择,由设计院提出方案,经与电厂专业人员商量后,按统一意见办理订货手续。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协调; 3.为降低锅炉水冷壁管内的结垢速率,缩短机组的启动时间,对承担调峰负荷的超高压汽轮机组可设置凝结水除铁装置。对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机组,必要时可在疏水系统中设置除铁过滤器。对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机组或单套设备出力为100t/h及以上的锅炉补给水和凝结水处理设备宜采用程序控制; 4.为提高水汽监督的可靠性和连续性,火电厂应采用在线化学仪表监督水汽质量。对超高压及以上参数机组,应连续监测水汽质量。根据DL/T 246 《化学监督导则》的规定,配置测量电导率、溶解氧、pH、钠或二氧化硅等的在线仪表,并在机炉主控室内设置对主要水汽监督指标进行显示、报警或自动打印的装置; 5. 各发电企业化学试验室应配置精确度等级高于在线化学分析仪表的仪器或仪表,以便定期校验在线仪表的精确度。化学试验室应配置微机,进行运算数据的处理和文件资料及试验技术报告的管理; (二)机组安装和调试阶段的监督 1.安装和调试阶段的水汽化学监督工作应由公司归口管理,由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检查和监督。质量监督中心站及工程质量监督站均应配备化学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锅炉水压试验,化学清洗及机组试运行阶段的水汽质量监督工作; 2.必须做好机组从安装、调试到运行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不留隐患。不得借口工期紧或其它理由不严格执行有关技术监督规程和规定。水处理设备及系统未投运或运行不正常时,不准启动机组。启动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水汽质量标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往锅内送生水; 3.电厂化学专责人员应参加从设备监造、检验、验收,直至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全过程的各项化学监督工作,应了解和熟悉与化学专业有关的水汽系统及各类设备的构造、工艺和材质,应检查加药系统、水汽取样装置、化学分析仪表的安装情况和水处理设备、管道的防腐措施,应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影响水汽质量的缺陷和问题,并监督实施,确保机组移交生产后能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4.热力设备到达现场后,应按DL/T 855 标准的要求,施工单位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对设备和部件防锈蚀涂层以及管端、孔口密封等状况进行验收。如发现缺陷,应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并及时处理。应做好设备保管期间的防锈蚀工作; 5.凝汽器管的选择应按DL/T 712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中的规定进行。应按DL/T712标准或订货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技术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均不得使用。凝汽器管安装前应按照标准DL/T 712的规定,进行涡流探伤和内应力检验(24h氨熏试验),必要时进行退火处理,铜管试胀合格后方可正式胀管。安装时必须严格按照DL 5011—94进行施工,避免过胀和欠胀,防止产生新的应力。施工时不得使用临时人员或搞突击性穿管。采用钛管的机组应按其有关工艺标准严格施工。凝汽器水室和冷却水管道应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6) 各种水处理材料、药品到货时应进行检验。离子交换树脂的验收必须严格执行DL 519-93《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验收标准》的规定。各种材料合格后分类保管。在使用前化验人员应再次取样化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7.新建锅炉的补给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在锅炉第一次水压试验之前完成。按DL/T 889《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的规定,蒸汽压力为9.8MPa及以下锅炉的水压试验,采用除盐水或软化水,蒸汽压力为9.8MPa以上的锅炉水压试验,应采用除盐水。整体水压试验用水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氯离子含量小于0.2mg/L,联氨或丙酮肟含量为200~300mg/L,pH值为10~-10.5(用氨水调节); 8.锅炉化学清洗的范围,应执行DL/T 794《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的规定。锅炉化学清洗完毕至锅炉点火一般不得超过20天。如超过20天,应按DL/T 889 标准中的规定,采取防锈蚀保护措施; 9.机组启动前的冷态冲洗和热态冲洗,应按DL/T 889标准中的规定进行。蒸汽吹洗阶段应对给水、炉水及蒸汽质量进行监督,给水pH值(25℃)控制在8.8~9.3,炉水pH值为9~1O,当炉水含铁量大于1000μg/L时,应加强排污,或在吹管间歇时,以整炉换水方式降其含铁量。采用磷酸盐处理时,还应控制磷酸根的含量为2~10mg/L; 10.新建机组启动前,给水、炉水、凝结水、水内冷发电机冷却的处理应均能投入运行;水汽取样装置及主要在线化学仪表应具投入条件;循环水处理系统及胶球清洗装置应能投入运行。 11.大型电力变压器运至现场后,需鉴定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受潮。同时对新到的变压器取本体中的残油做气相色谱分析,以鉴定变压器的制造质量; 12.新建机组整体试运行时,应达到下列要求: 除氧器投入正常运行(保持除氧器内水达到相应压力下的饱和温度), 凝结水处理设备必须投入正常运行, 水处理系统程控装置投入运行; 13.新建机组试运行阶段水、汽质量控制应按标准DL/T 889中的规定执行。 14. 新建机组的厂用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和抗燃油应按照GB/T 7595、GB/T 7596、GB/T 14541 、GB/T 14542和DL/T 571进行质量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汽轮机润滑油系统和抗燃油系统的清洗和油循环过滤工作,应在机组进行整套启动前结束,汽轮机油和抗燃油在投运前和运行中的主要油质指标应符合DL/T 889标淮10.11条中表8的要求。 第十一条 水、汽品质的监督 (一) 各发电企业应根据机组形式、参数、水处理方式、补给水率及化学仪表配置情况,按DL/T 246 《化学监督导则》、DL/T 561-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GB/T 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 801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等标准中的规定,制订本厂的运行机组的蒸汽、给水、凝结水、炉水、补给水、减温水、内冷水、疏水、生产回水和循环水等质量控制标准,並且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本厂的期望值”,作为实际运行的控制指标,进行机组运行阶段的水、汽品质的监督。 (二)水、汽品质主要的监控项目包括:除盐水的二氧化硅、电导率,锅炉给水的pH值、溶氧,凝结水的硬度(钠或电导率) 、溶氧,蒸汽的钠(或电导率)和硅,炉水的磷酸根、pH值,内冷水的pH值、电导率,循环水的浓缩倍率或阻垢剂含量等。监控项目每2小时抄表记录1次,每班分析测定次数不少于2次(或3小时一次)。100MW及以上机组,蒸汽的钠或硅,如未装连续监测仪表,则每2小时分析化验一次。内冷水的铜和水汽系统的铜、铁测定每月不少于4次,水质全分析每年不少于4次。在线化学仪表应正常投运,白班的校对试验每日不少于2次。运行中发现异常或在线化学仪表定期校验和检修时,应增加人工测定项目及次数。 (三)各种水处理药剂必须按要求均匀地加入系统,不得使用瞬间(间断)大剂量的方式加入,应逐步实现加药自动化。根据炉水水质情况,决定排污方式,并严格执行。对于汽包炉,其排污率一般不得小于0.3%。 (四)备用或检修后的机组投入运行前,必须及时投入除氧器,并使溶氧合格。新的除氧器投产后,应进行调整试验,以确定最佳运行方式,保证除氧效果。给水溶氧长期不合格,应考虑对除氧器结构及运行方式进行改造。 (五)新投入运行的锅炉必须进行热力化学试验和调整试验,以确定合理的运行方式和水质监控指标。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全面或部分热力化学试验和调整试验: 提高额定蒸发量; 改变锅内装置或改变锅炉循环系统; 给水质量有较大改变或改变锅内处理方式; 发现过热器或汽轮机有盐垢时。 (六)水处理设备投产后或设备改进、原水水质有较大改变时,应进行调整试验。作好水的预处理及循环水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及处理方式,控制好循环水的各项指标(包括浓缩倍率)。排水要符合环保要求。 (七)对疏水、生产返回水的质量要加强监督,不合格时,不经处理不得直接进入系统。要严格控制厂内汽水损失。 (八)机组启动时,要增加分析化验次数和项目。一般对上述第十一条水、汽品质的监督中的第(二)项所规定的监督项目要2小时分析一次。增加给水和凝结水铁、铜的测定,每4小时测定一次。 (九)停、备用机组启动时必须冲洗取样器(运行中定期进行冲洗),按规定调节样品流量,保持样品温度在30℃以下。期间的水汽质量控制应按DL/T 561-95、 GB/T 12145等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十)对于所用分析药品应符合质量标准,所用仪器、仪表应按国家计量要求定期检定和校验。各电厂应根据国际或行标和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厂的化学分析规程(企业的工作标准),这是化学技术监督的重要依据,是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十一)加强在线化学仪表、自动加药、数据采集、化水程控的管理,各电厂应设立化学仪表班,有专职的化学仪表管理、维护、检修人员。按照DL/T 677 《火力发电厂在线工业化学仪表检验规程》 、DL/T 913 《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质量验收导则》和本厂的实际情况,建立本厂的在线化学仪表运行操作规程和检修规程,做好在线化学仪表的巡查记录,明确在线化学仪表校验的周期、项目和要求。保证已有仪表的连续投入运行并准确、可靠。在线化学仪表的投入率与准确率均应不得低于95%。 (十二)监督测试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分析测试数据准确可靠的重要基础,各岗位人员都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方能上岗。各单位应加强对上岗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岗位业务培训工作,同时,有关部门应建立必要的抽查或复核监督数据的制度,以确保化学技术监督数据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第十二条 燃料品质的监督 (一)燃料监督是确保锅炉安全经济燃烧、核实煤价、计算煤耗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根据GB/T 7562 《发电煤粉锅炉用煤条件》、GB/T 18666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和GB/T 483《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等标准,制定本厂的燃料监督管理制度和燃料分析规程。 (二)燃料质量检验人员,包括采制样及分析人员应持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上岗。未获岗位合格证者,所出试验报告无效。 (三)入厂燃料经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供货合同者,不得入厂或入库。 (四)入炉煤的分析内容与周期 1.每日测定入炉煤综合样的全水分、工业分析、全硫含量及高、低位发热量。 2.每月测定入炉煤累积混合样的工业分析、发热量、全硫含量。 3.每半年对其混合样进行一次全分析。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进行灰熔融性、元素分析、可磨性的测定。 (五)燃料的运行监督试验项目 1.每值至少进行一次飞灰可燃物及煤粉细度的测定。 2.原煤全水分每值或每日测定一次,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如生产需要,每值对入炉煤进行工业分析。 (六)燃料的采制样 1.入厂煤应努力实现机械化采制样。如果一时不能实现的电厂,其汽车、轮船采样按DL/T 576 《汽车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DL/T 569 《船舶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标准进行;在火车、煤流、煤堆上采样则按GB 475-1996《商品煤采样方法》进行。电厂应按GB 475附录所规定的方法定期进行采样精密度的核对,每年不少于两次。煤的制样均按GB 474《煤样的制备方法》进行。所用制样缩分机械必须经过精密度及系统误差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检验办法按GB 474附录进行。燃油采样按DL/T 567.1《火电厂燃料试验方法一般规定》进行。 2.入炉煤应实现机械化采制样.采样精确度按Ad计,应达到GB 474的要求。入炉煤一时不能实现机械采制样的电厂,应按国标在煤流中人工采样的要求,进行采样及制样。 3.在满足采样精确度的前提下,采煤样机年投运率不低于95%。机械化采制样装置必须由发电用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精密度及系统误差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用后也要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七)入炉煤粉不得作为当日测定工业分析及发热量的样品来计算标准煤耗。 第十三条 油品质的监督 (一)一般规定 1.油品质的监督,包括汽轮机油、抗燃油及变压器油品质的监督,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行业颁发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2. 各发电企业实验室的仪器配备应能够满足日常油(气)监督的需要。实验室使用的计量仪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证书; 3.取样规定: 运行汽轮机油和变压器油的取样按GB/T 7595《电力用油(汽轮机油、变压器油)取样方法》中的规定执行,运行抗燃油的取样按DL/T 571 《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中的规定执行,充油电气设备的色谱、微水取样按GB/T 7252《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中的规定执行。 4.补油、混油规定: 汽轮机发电设备、变压器需要补油时,应补加与原设备用相同牌号的新油或曾经使用过的合格油,同时补油前应进行混合油样的油泥折出试验(DL/T 429.7《油泥折出试验》)。不同牌号的油原则上不宜混合使用。 (二)汽轮机油的监督 1.汽轮机油的新油验收的质量标准应执行GB/T 11120 《L-TSA汽轮机油》,运行中汽轮机油的质量标准按GB/T7596 《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执行。 2.运行汽轮机油的检测项目与周期应按照GB/T 14541 《电厂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管理导则》和GB/T 7596 《电厂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执行。 3.运行汽轮机油的维护管理按照GB/T 14541标准执行。 4.向运行汽轮机油中补加(添加)添加剂时,应先作添加效果试验,使用应慎重,注意其具体使用条件。 (三)抗燃油的监督 1.国产抗燃油的新油标准见DL/T 571《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附录A,运行抗燃油的质量标准见DL/T 571标准附录B。进口抗燃油的新油标准按厂商提供的标准验收。 2.运行抗燃油检测项目与周期试验室的试验项目及检测周期应按照DL/T571标准执行。 3.运行抗燃油的监督维护按照DL/T 571标准执行。 4.抗燃油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合成抗燃油与矿物汽轮机油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严禁混合使用; 抗燃油具有很强的溶剂性特性,因而在检修及使用维护时,应注意其所用材料的相容性,以防止油品的污染; 抗燃油中杂质的颗粒度有特殊的要求,对投产机组,抗燃油的颗粒度,必须达到NAS 1638颗粒污染度分级标准≤6级; 自机组投运起,就应不间断地投入旁路再生系统,并通过定期测试其出入EH油的酸值变化情况,及时更换吸附剂,以确保EH油的酸值合格; 对于正常运行的设备,要注意检查系统中精密过滤器的压差,以便及时更换和冲洗精密过滤器,防止油路的堵塞及确保抗燃油清洁度合格。 (四)变压器油的监督 1.变压器油新油标准为GB/T 2536 《变压器油》。运行变压器油的质量标准按照GB/T 7595《运行变压器油的质量标准》执行。 2.运行变压器油的检测项目及周期原则上按照GB/T 7595标准执行。 3.变压器油的维护管理按照GB/T 14542 《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执行。 4.运行变压器油的色谱、微水监督应按GB/T 7252《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的规定执行。充油电器设备的微水测试周期,互感器和套管的微水检测周期与色谱的检测周期相同;变压器和电抗器在投运前和大修后,应做一次色谱分析;互感器和套管除制造厂明确规定不许取油样的全密封设备外,都应在投运前做一次色谱分析;允许取样的互感器和套管在投运后第一次停电时,应做一次色谱分析,若无异常,可转为按周期检测;当变压器发生瓦斯继电器动作、变压器受大电流冲击、内部有异常声响、油温明显增高等异常情况时,都应立即采取油样,进行气相色谱分析;对于确认有产气故障的变压器或电抗器,应视其具体情况,作出立即停电或进行跟踪分析的具体处理措施;油中溶解气体的分析方法按GB/T 17623 《绝缘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的气相色谱方法》执行。 第十四条 气体品质的监督 (一)氢气监督 1.氢冷发电机组的电厂,应加强对制氢设备的运行管理,重视制氢系统和发电机氢冷系统各项技术指标的监督测试,以保证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 2.氢气质量的检测项目及周期应符合DL/T 651 《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中的规定,做好制氢和机内氢气在线仪表的记录,统计合格率和补氢量。 3.应按时测定氢冷发电机油系统、主油箱内、封闭母线外套内的氢气体积含量,超过1%时应停机查漏消缺,当内冷水箱内的含氢量达到3% 时报警,在120小时内缺陷未能消除或含氢量升至20% 时,应停机处理。 4.制氢系统和氢冷系统的运行、检修都应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工作,严格执行GB/T 4962 《氢气使用安全规程》,切实保证安全。 (二)六氟化硫气体监督 1.六氟化硫新气体的质量标准的验收,按照GB/T 890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的规定执行。 2.六氟化硫质量的检测项目及周期应执行GB/T 8905标准中的规定。 3.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的管理和检测,按照GB/T 8905标准和DL/T 595《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中的规定执行。 4.六氟化硫运行设备的检漏,一般根据其设备压力的变化情况来确定检漏次数。正常情况下一年检漏一次,设备的年漏气率应不大于总气量的1%。 5.对于充气压力低于0.35MPa,且用气量较小的设备(如35kV以下的断路器),只要不漏气,交接时其水分含量合格,运行中可不测水分。在发生异常时再测试。 第十五条 热力设备防垢、防腐蚀品质的监督 (一)热力设备大修的化学检查 1.热力设备大修的化学检查是考核化学监督实际效果最直观的手段,是化学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通过热力设备大修过程中的化学检查发现问题时,应查清隐患的性质、范围和程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2.按DL/T 561-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的规定,进行大修前的准备工作。 3.按DL/T 561-95标准中关于热力设备各部位的重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大修期间化学检查报告,应按规定报送公司。报告内容应包括:两次大修期间机组运行的有关情况;曾发生的水汽异常情况;热力设备检查结果(包括各部件结垢速率、垢样成分分析等)以及综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报告除文字说明外,应附有典型照片、曲线及图表等。 4.按照DL/T 794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制定热力设备化学清洗方案和措施,並报公司审批。清洗单位必须持有电力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电力系统动力设备化学清洗许可证。清洗时作好监督,洗后作好总结。清洗废液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标准。对结垢、腐蚀严重的锅炉应立即安排化学清洗。锅炉运行时间达到11年限时,也应进行清洗。 (二)热力设备在停、备用期间的防腐 热力设备在停、备用期间,必须进行防腐保护。可参照DL/T 956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执行。 第五章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与考核 第十六条 建立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将化学技术监督指标划分为监控指标、监测指标和统计指标,做到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严格考核、合理奖惩。凡由于违反规程,自行降低指标标准或技术监督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与当事者的责任。 第十七条 考核指标的责任划分为:监控指标由化学专业负责,监测指标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统计指标由使用或损耗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 考核项目的划分: (一)监控项目包括: 1 预处理出水:浊度; 2.补给水:电导率、二氧化硅 3.凝结水处理出水:氢电导率、二氧化硅、钠; 4.给水(碱性处理):PH值、氢电导率、除氧剂; 5.给水(加氧联合处理):加氧量、PH值、氢电导率 ; 6.炉水:PH值、磷酸根、二氧化硅。 (二)监测项目包括: 1.给水:溶氧; 2.凝结水:溶氧、氢电导率、硬度、钠; 3.主蒸汽: 二氧化硅、钠; 4.发电机内冷水:电导率、PH值。 (三)统计项目包括: 1.全厂水汽品质合格率; 2.全厂汽轮机油质合格率; 3.全厂变压器油质合格率; 4.全厂氢气品质合格率; 5.机械化采样装置投入率; 6.机组启动时水质不合格率(以机组并网8小时内的水质做为启动水质); 7.热力设备停备用阶段防锈蚀率和防锈蚀合格率; 8.凡应送检的仪器仪表送检率; 9.化学在线仪表投入率和准确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按照《华能集团化学监督三级预警项目》的规定,建立异常情况时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当水汽质量劣化、处理不力、使其恢复正常的时限超过三级处理时限要求的,应作为事故通报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安全及生产部报告。 第二十条 各发电企业应备有国家及行业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并结合本厂实际制订一系列规程、制度与细则 ,包括: (一)化学监督管理制度; (二) 化学监督实施细则; (三)化学岗位责任制; (四)化学水处理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 (五)在线化学分析仪表检修规程; (六)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七)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保护制度; (八)热力设备检修化学检查制度; (九)垢、水、汽、油、燃料、气体、化学药品的取样与化验规程; (十)化学药品及水处理药品管理验收制度; (十一)化学分析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十二)油务管理制度; (十三)燃料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气体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运行分析制度 (十六)安全工作规程; (十七)培训制度; (十八)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第二十一条 各发电企业应根据设备系统的实际情况,备有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下列图表: (一)全厂各台机组的水汽系统图,包括取样点、加药点及排污点; (二)化学水处理设备系统图及电源系统图; (三)凝水处理系统图与控制电源系统图; (四)给水及炉水加药系统图与电源系统图; (五)炉内水汽分离装置布置图及锅炉纵剖面示意图; (六)锅炉定期排污及连续排污系统图; (七)水内冷发电机冷却水系统图; (八)循环水处理系统图与电源系统图; (九)化学废水处理系统图; (十)制氢设备、用氢设备系统图及电源系统图; (十一)制氯设备、用氯设备系统图及电源系统图: (十二)汽轮机油系统图; (十三)抗燃油系统图: (十四)变压器和主要用油、气开关的名称、容量、电压、油量、油种等图表; (十五)燃料及灰取样点布置图,包括:煤粉、飞灰、灰渣。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基建与生产全过程化学技术监督档案,做到完整连续,与实际相符,并实现微机化管理,建立健全以下技术资料: (一)各种水、汽、油、燃料、制氢运行日报及值班操作记录; (二)水、汽、油、燃料、垢及腐蚀产物、沉积量、化学药品分析记录,热力系统水汽质量定期查定记录及有关试验数据与报告; (三)热力设备、水处理设备调整试验记录及总结; (四)热力设备、水处理设备台帐、检修检查记录及总结; (五)热力设备的化学清洗和停(备)用防锈蚀记录及总结; (六)高压以上机组冷态启动水汽监督报表; (七)各用油设备的台帐、新油验收记录及检修检查记录; (八)各种化学药品及材料的验收分析报告; (九)化学仪器及在线化学仪表的台帐及检修、校验记录; (十一)凝汽器管的泄漏记录和处理结果(应含泄漏时堵管的具体位置、堵管数量)报告; (十二)凝汽器管腐蚀、结垢换管后的记录; (十三)化学监督的各种月报表,包括水汽质量、油质、燃料、仪表; (十四)炉内、炉外水处理药品用量、树脂补充量、补水量、补油量等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记录; (十五)安全及培训考核记录; (十六)贵重仪器使用异常记录; (十七)各检测分析项目的原始记录、分析数据台账。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通过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化学技术监督软件向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安全及生产部报送有关报表、计划和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 各发电企业应定期向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报送下列报表及总结: 1.发电厂水汽质量统计月报; 2.运行中水处理主要设备故障及处理情况; 3.运行机组化学监督中发现的异常以及分析数据、持续时间及采取的措施;检修机组检查时发现的异常情况;与化学有关的事故分析报告及防止措施; 4.在线化学仪表投入率、准确率报表; 5.油质合格率及油耗情况(透平油、绝缘油、抗燃油)统计半年、全年报表; 6.氢气质量监督统计报表 7.SF6运行设备的监督检测年报; 8.油监督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分析数据、持续时间及采取的措施; 9.电气设备色谱分析数据异常需做样品校核时的设备情况及分析数据; 10.220kV及以上变压器和异常充油电气设备油质检验报表; 11.入厂、入炉煤质月报、年报表; 12.燃料监督中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分析数据、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 13.热力设备检修检查报告; 14.热力设备化学清洗措施及清洗工作总结; 15.水处理设备及热力设备调整试验情况总结; 16.化学监督工作年度总结; (二) 以上月报均应于每月10日前向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报送上月结果,季报随季末月向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报送,年报应于每年元月10日前向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报送上年结果,其他总结与报表均在其工作完成之后二十天内报; (三)机组检修期间的化学监督检查报告在检修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上报,有条件的单位应附加有关检查照片; (四)热力设备化学清洗的总结和重大试验项目的总结要求在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上报; (五)年度总结和年度各类总结报表在次年的1月15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负责将各电厂各项化学监督的有关情况汇总,并做出全系统年度化学监督工作总结; (六) 各发电企业应至少半年由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召集有关专业召开一次化学监督网会议。根据水汽品质、油质、热力设备结垢腐蚀、积盐情况,讨论提高水汽品质、油质及防腐蚀防垢措施,在发生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召开网会,分析原因,讨论措施,并组织贯彻执行,活动情况及时报公司。 附录A(资料性附录)化学监督(年、月)总结的要求 关于化学监督工作总结(年、月)中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监督管理方面的改进;②化学监督指标(水汽品质合格率、在线化学仪表投运率和准确率、油品质合格率、氢气纯度和湿度合格率以及煤自动取样装置投运率的统计);③设备的结垢、腐蚀状况;④异常情况及处理;⑤新技术的应用;⑥对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进行对照检查。对化学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並在一定的时间内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实现化学监督工作的闭环控制。 1 化学监督总结 1.1. 每月报送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的化学监督总结 1) 当月完成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化学监督指标是衡量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中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化学监督指标包括水汽品质合格率、电力用油合格率、化学在线仪表投运率、燃料监督、氢气湿度合格率、除盐水制水量和制氢量。如表1: 表1 电厂化学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统计项目 电 厂 名 水汽品质 合格率 (%) 电力用油 合格率 (%) 化学在线仪 表投运率 (%) 燃料监督 氢气湿度 合格率 (%) 除盐水 制水量 (万吨) 制氢量 (Nm3) 质检率 (%) 自动投入率 (%) 2) 化学监控发现的问题; 3) 化学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4) 异常情况及处理; 5) 新技术的应用。 1.2 报送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的化学监督年度总结 1) 监督管理方面的改进; 2) 全年完成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水汽质量合格率、电力用油质量合格率、煤自动取样装置投入率、化学仪表投入率、准确率、除盐水制水量、制氢量等),如表1; 3) 化学监控发现的问题; 4) 化学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5) 设备的结垢、腐蚀状况; 6) 异常情况及处理; 7) 新技术的应用; 8) 对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进行对照检查。对化学监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並在一定的时间内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实现化学监督工作的闭环控制; 9) 应当制定次年的化学监督工作计划並提出工作目标等。 附录B(规范性附录)化学监督报表 1 化学监督记录、统计报表的要求 1) 各电厂应根据机组的实际情况和国标或行标的规定,制定本厂水汽、煤、油和气体的质量控制标准。 2) 各电厂根据本厂水汽、煤、油和气体的质量控制标准,编制机组运行、检修和停用阶段水汽、煤、油和气体的记录报表、分析报表和机炉化学检查记录等。 3) 各电厂根据记录报表、分析报表和机炉化学检查记录等,编制水汽、煤、油和气体化学监督以及化学仪表配备率、投入率、合格率的统计报表(月、季、年度)和机炉化学检查报告。 2. 每月报送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公司的化学监督统计报表,包括如下: 1) 水汽质量合格率月统计表(参见附录A); 2) 燃料质量监督月报表(参见附录B); 3) 电力用油质量监督报表(参见附录C); 4) 化学仪表投入率、准确率月统计报表(参见附录D); 5) 氢气质量监督月统计报表(参见附录E); 6) 与化学监督有关的事故(异常)分析报告。 3. 年度报送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或区域性公司的化学监督统计报表,包括如下: 1) 水汽质量合格率统计表(参见表A) ① 报表中的氢电导率、电导率、pH值应是校正到25℃时的测定值。 ② 水汽质量合格率统计报表(见表DL/T 246标准附录A.1、表A.2、表A.3),由各厂自行填写。全厂水汽合格率(%)汇总表A.1(见DL/T 246标准表A.4),按时向公司上报。 ③ 表中数据统计原则: 水汽质量标准按GB/T 12145、、DL/T801、DL/T805; 全厂总水汽合格率统计按各机组运行时间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 水汽质量超标,达到“一级处理值”及以上的情况,要进行“不合格率”的统计。 ④ 凝汽器的泄漏情况(持续时间、恶化程度、处理情况)随表A.4报送。 ⑤ 当补给水处理采用软化处理工艺时,水汽合格率报表应增加硬度项目。 2) 燃料质量监督月报表(参见表B); 3) 电力用油质量监督报表(参见表C) 电力用油监督报表的合格率统计应按以下原则: 汽轮机油的合格率(%):全厂所有运行机组汽轮机油的质量情况。单机统计汽轮机油油质合格率,计算方法包括以下二个部分:① 每年二次的全分析结果的统计:汽轮机油合格率(%)=(合格项目数/8)×100%;② 按GB/T 14541-2005《电厂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管理导则》的要求,定期检测的项目:如外观、颜色、酸值、水分和浩净度等。汽轮机油合格率(%)=汽轮机油合格次数/定期检测次数×100%。全厂平均汽轮机油油质合格率为各单机汽轮机油合格率的平均值。 抗燃油的合格率(%):全厂所有运行机组抗燃油的质量情况。单机统计抗燃油油质合格率计算方法包括以下二个部分:① 按DL/T 571-2007《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第8.3.1条的要求,每月抗燃油检测的项目:如电阻率、颜色、外观、水分、酸值等,每3月抗燃油检测的颗粒污染度项目:抗燃油合格率(%)=抗燃油合格次数/定期检测次数×100%;② 每年二次的抗燃油全分析(闪点、倾点、密度、运动黏度、氯含量、泡沫特性、空气释放值、矿物油含量、自燃点)结果的统计:汽轮机油合格率(%)=(合格项目数/9)×100%;全厂平均抗燃油油质合格率为各单机抗燃油合格率的平均值。 变压器油的合格率(%):全厂所有运行机组变压器油的质量情况。变压器油的合格率的统计为110kV及以上等级的变压器。单机统计变压器油油质合格率计算方法包括以下二个部分:① 按GB/T 14542-2005《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的要求,定期检测的项目。每年一次的全分析结果的统计:变压器油合格率(%)=(合格项目数/9)×100%;② 按GB/T 7252-2001《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5.2条的要求,变压器油定期色谱分析的项目。变压器油色谱分析合格率(%)=变压器油色谱分析合格次数/变压器油色谱分析定期检测次数×100%。全厂平均变压器油油质合格率为各单机变压器油油质合格率的平均值。 电力用油报表格式如C1-C4,参照DL/T 246标准附录F(表F1-F4)。 4) 化学仪表配备率、投入率、准确率(“三率”)统计报表(参见表D) 在线化学仪表配备率、投入率、准确率的统计方法如下: ① 化学在线仪表配备率(%):全厂投运机组化学在线仪表(指电导率表、溶氧表、PH表、硅表、钠表和磷表)配备的情况。应按DL/T246 -2006 标淮第5.1.3条的要求进行统计; ② 化学在线仪表投入率(%):全厂投运机组所有化学在线仪表(指电导率表、溶氧表、PH表、硅表、钠表和磷表)投运的情况。 全厂在线化学仪表的投运率% =(单台机组投运率之和/总台数)×100% 单台机组在线化学仪表的投运率%=(单台在线化学仪表的投运率之和/单台机组仪表总数)×100% 单台在线化学仪表的投运率%=(单台在线化学仪表的投运小时数)/机组正常运行小时数×100% ③ 化学在线仪表准确率(%):全厂投运机组所有化学在线仪表(指:电导率表、溶氧表、PH表、硅表、钠表和磷表)准确投运的情况。 全厂在线化学仪表的准确率%=(单台机组准确率之和/总台数)×100% 单台机组在线化学仪表的准确率%=(单台在线化学仪表的准确率之和/单台机组仪表总数)×100% 单台在线化学仪表的准确率%=(单台在线化学仪表的准确投运小时数/机组正常运行小时数)×100%。 5) 氢气质量监督统计报表(参见表E); 6) SF6气体质量监督报表(参见表F); 7)热力设备启动化学监督报告 ① 发电机组启动化学监督报告,随月度水汽合格率统计报表一起报送。 ② 发电机组启动化学监督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a) 设备名称及其基本参数; b) 启动水质及其合格率统计表; c) 各项指标达到正常标准的时间; d) 水质异常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e) 其它情况说明。 8)热力设备停(备)用保护化学监督报告 ① 当热力设备进行长期停用保护(指大于设备A级检修停运时间)时,应按季度报送热力设备停(备)用保护化学监督报告;计划检修的热力设备停用保护的情况,写入设备检修化学监督报告并随之报送;非计划停运设备的保护情况,写入热力设备启动化学监督报告并随之报送。 ② 热力设备停(备)用保护化学监督报告内容应包括: a) 设备名称及其基本参数; b) 设备停用状态(X级检修、非计划停运或备用); c) 停(备)用时间和采取的保护方法(方案); d) 保护监督项目指标情况; e) 保护效果评价(效果、问题及改进措施)。 9)热力设备检修化学监督报告 ① 热力设备C级及以上的检修应写专题热力设备检修化学监督报告。 ② 应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及其基本参数; 检修类别及检修停机、启动时间; 检修机组距上次同等级检修的时间间隔,其间运行时间、备用时间、计划检修和非计划停运时间等情况; 设备各部位腐蚀、结垢情况,垢量、沉积率,凝汽器泄露及堵管数、堵管率等。沉积率(g/m2)=垢量(g/m2)*8760(h/a)/两次检修间隔(h) 热力设备清洗情况,方法、介质及效果评价等; 汽轮机油系统的检查试验情况; 变压器及其油质检验情况; 热力设备停(备)用保护方法 启动水质情况; 存在问题、遗留问题及对策。 10)热力设备清洗化学监督报告 ① 主设备进行清洗时,应写专题热力设备清洗化学监督报告。 ② 热力设备清洗化学监督报告内容应包括: 设备名称及其基本参数; 清洗方式及小型试验情况; 具体的清洗方案及清洗系统图; 清洗过程的化学监督数据; 清洗效果评价(效果、问题及改进措施)。 表A 水汽质量合格率统计表 ××电厂2×××年××月化学技术监督月报 编写:××× 审批:××× 表A.1 全厂水汽合格率(%)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序号 凝结水 给水 炉水 蒸汽 循环水 内冷水 单机 补给水 全厂 1 2 3 4 5 6 7 8 单项合计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表B 燃料质量监督报表 表B-1 燃 煤 质 量 月 报 表 填表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燃 煤 燃煤分析情况 飞灰可燃物 产地 数量 t Qg,ad MJ/kg Qnet,ar MJ/kg Mt % Mad % Aad % Vad % FCad % St,ad % 炉号 分析结果 入厂煤 情 况 入厂煤加权平均值 入炉煤加权平均值 笔煤自动取样装置投入率 上月末库存煤量t 本月末存煤量t 盈亏煤量(+ -)t 低位热值差MJ/kg 本月检质率 % 本月检斤率% 质价不符率% 来煤盈亏吨(+-)t 发电量MWh 油折标煤量t 发电煤耗g/kWh 供电煤耗g/kWh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表B-2 燃 油 质 量 月 报 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燃 油 燃油分析情况 产 地 数 量 t Qb,ad MJ/kg Qnet,ar MJ/kg 比重 g/ml 粘度 mm2/s 闪点 ℃ 水分 % 入厂油情况 入厂油加权平均值 本月启停点火次数 (次) 本月启停点火耗油量 t 本月投油助燃次数 (次) 本月投油助燃耗油量 t 其他说明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表B-3气体燃料质量量监督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试验 日期 甲烷 乙烷 丙烷 异丁烷 正丁烷 异戊烷 正戊烷 碳六价 硫化氢 二氧化碳 水分 氮 氦 氢 重烃含量 二氧化碳 临界温度 真实相对密度 临界压力 高位热值 低位热值 CH4 C2H6 C3H8 H2S CO2 H2O N2 H2 % % % % % % % % % % % % % % % g/m3 K MPa KS/m3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表C 电力用油监督报表 表C.1 汽轮机油监督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机组 日期 牌号 油 质 检 测 项 目 油 质 合格率 % 油 耗 防劣措施 备注 外状 粘度40℃mm2/S 闪点 ℃ 酸值 mgKOH/g 液相 锈蚀 破乳化度 min 水分 mg/L 颗粒度NAS 1638 机组油量 t 补油量 t 油耗 % 标 准 值 全厂上半年平均油耗: 全年油耗: 全厂上半年平均合格率: 全年平均合格率: 全厂下半年平均油耗: 全厂下半年平均合格率: 注:a) 按单机统计油耗,计算方法:(补油量/机组油量)×100%,全厂平均油耗为各单机油耗平均值。 b) 按单机统计油质合格率,计算方法:(合格项目数/8)×100%,全厂平均油质合格率为各单机油质合格率的平均值。 c) 按监督制度要求,汽轮机油每年检测不少于两次,超过两次的只报两次,每年1月5日、7月5日前报至上级主管电力公司和电力试验(科学)研究院(所) d) 防劣措施包括:①添加抗氧化剂、防锈剂。②投入连续再生装置、油净化器。③定期滤油等。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表C.2 抗燃油质量监督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机组 日 期 外观 密度20℃ g/cm3 运动粘度40℃ mm2/s 闪点 ℃ 颗粒度 NAS1638 水分 %或m/m 酸值 mgKOH/g 电阻率20℃ Ω.CM 油牌号 机组 油量 油 质 合格率 % 标准值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表C.3 变压器油油质合格率、油耗及异常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台数 油质合格率 % 油 耗 % 气相色谱检测率 % 微水检测率 % 色谱或微水异常情况 设备异常 全厂 注:a) 变压器油的合格率的统计为110kV及以上等级的变压器; b) 油耗的统计为补充油量占所统计变压器油量的百分数; c) 110kV及以上变压器油的检测项目按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表C.4 异常充油电气设备溶解气体含量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试验 日期 气体组分 甲烷 乙烷 乙烯 乙炔 总烃 氢 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 变压器名称 容量及电压 CH4 μl/L C2H6 μl/L C2H4 μl/L C2H2 μl/L μl/L H2 μl/L CO μl/L CO2 μl/L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附录D 化学仪表配备率、投入率、准确率统计汇总表 表D 化学仪表配备率、投入率、准确率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名称 电导率表 PH表 溶氧表 硅表 钠表 其他仪表a 单机合计 机组 配 备 率 投 入 率 准 确 率 配 备 率 投 入 率 准 确 率 配 备 率 投 入 率 准 确 率 配备率 投 入 率 准 确 率 配 备 率 投 入 率 准 确 率 配 备 率 投 入 率 准 确 率 配 备 率 投 入 率 准 确 率 1 2 3 4 5 6 7 全厂 合计 备注 a 本单位配备的其他仪表。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附录E 氢气质量监督统计报表 表E 氢气质量监督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分 类 补氢数据 发电机组数据 设备编号 #1 #2 1 2 3 4 全厂 氢气纯度% 最 高 最 低 合格率% 氢 气 湿 度 露 点 ℃ 最 高 最 低 合格率% 补氢总量 m3 补氢次数 运行天数 平均日补氢量 m3 平均日补氢率 % 注:供氢母管氢气露点为常压下露点;机组氢气露点为发电机压力下露点。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附录F 六氟化硫监督报表 表F 六氟化硫监督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 编号 指 标 空 气 (O2+N2) % 四氟 化碳 % 水 分 ug/g 酸 度 (以 HF计) ug/g 可水解 氟化物 (以 HF计) ug/g 矿物油  ug/g 纯 度 % 生物毒性 泄漏量 试 验                                                                                                                                                      注:表中指标均为重量比。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核: 填报: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华能集团化学监督三级预警项目 1. 一级告警项目 (1)水汽质量异常,未能按“三级处理”原则规定的时间内使之恢复正常; (2)水汽监督不到位,延误水汽异常的处理时间; (3)未按规定购置水处理材料、油品、仪器设备等,影响安全生产; (4)汽轮机油、抗燃油颗粒度检测连续两次不合格,汽轮机油中含水量大于200/L,24小时没处理合格; (5)不按规定对燃料进行采、制、化处理和分析; (6)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做采样分析; (7)化学在线仪表不能正常工作,且超过3天没有进行正常分析测试; (8)氢气的纯度和湿度超标时,不采取措施处理。 2. 二级告警项目 (1)水汽质量异常时处理不力,超过“三级处理”时限一倍,恢复正常的; (2)油品质量异常时处理不及时。机组检修后油中颗粒度不合格擅自开机; (3)化学在线仪表不能正常工作,且超过30天没有进行正常分析测试; (4)在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期间,不按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提请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3. 三级告警项目 (1) 水汽质量异常时处理不力,超过“三级处理”时限一倍,仍没有恢复正常的; (2) 油中颗粒度检测,经处理后三次不合格,仍未采取处理措施。 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分三级,各专业第一级预警由各电厂监督整改完成,完成结果向各省公司或区域性公司上报;各专业第二级预警由各省公司或区域性公司监督整改完成,完成结果向集团公司上报;各专业第三级预警由集团公司或热工院监督整改完成,完成结果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 附录D(资料性附录)化学监督标准目录 1.GB/T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2.GB/T 475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 3.GB/T 2536 变压器油 4.GB/T 725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5.GB/T 7595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 6.GB/T 7596 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 7.GB/T 7597 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 8.GB/T 890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9.GB/T lll20 L-TSA汽轮机油 10.GB/T 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11.GB/T 14541 电厂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管理导则 12.GB/T 14542 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 13.GB/T 18666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14.DL/T 246 化学监督导则 15.DL/T 502 火力发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 16.DL/T 520 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实验室技术导则 17.DL/T 561-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18.DL/T 571 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 19. DL/T 59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 20.DL/T 596-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21.DL/T 651 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 22.DL/T 677 火力发电厂在线工业化学仪表检验规程 23.DL/T 712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 24. DL/T 747 发电用煤机械采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 25. DL/T 771 火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选用导则 26.DL/T 794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27.DL/T 801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 28.DL/T 805(1-4) 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 29.Dl/T 838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30.DL/T 855 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 31.DL/T 889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32.DL/T 913 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质量验收导则 33.DL/T 941 运行中变压器用六氟化硫质量标准 34.DL/T 951 火电厂反渗透水处理装置验收导则 35.DL/T 952 火力发电厂超滤水处理装置验收导则 36.DL/T 956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 37.DL/T 957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化学清洗及成膜导则 38.DL/T1039 发电机内冷水处理导则 39.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 40.DL/T 519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电厂化学篇 41.SH 0040-91 超高压变压器油 42.SD 202-86 火力发电厂垢和腐蚀产物分析方法 43. 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44.DL/T 1076 火力发电厂化学调试导则 45.DL/T 1029 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实验室质量管理导则 4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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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建筑/施工
上传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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