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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8号附件4:卫生检疫现场监测作业区场地及业务用台、人员查验通道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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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8号附件4:卫生检疫现场监测作业区场地及业务用台、人员查验通道设置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8号附件4:卫生检疫现场监测作业区场地及业务用台、人员查验通道设置规范附件4卫生检疫现场监测作业区场地及业务用台、人员查验通道设置规范一、人员卫生检疫等候区是进出境人员等候体温监测、接受医学巡查、进行健康申报的区域。应当保证通风透气、光照充足。最低配置要求:从查验区最远端向外延伸计算,其面积以人员最长等候时间15分钟为前提,依照每15分钟内最大客流量乘以每名人员1平方米等候面积计算。二、红外测温区是使用红外测温设备对进出境人员实施体温监测的区域。应覆盖进出境人员查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且距...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8号附件4:卫生检疫现场监测作业区场地及业务用台、人员查验通道设置规范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8号附件4:卫生检疫现场监测作业区场地及业务用台、人员查验通道设置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附件4卫生检疫现场监测作业区场地及业务用台、人员查验通道设置规范一、人员卫生检疫等候区是进出境人员等候体温监测、接受医学巡查、进行健康申报的区域。应当保证通风透气、光照充足。最低配置要求:从查验区最远端向外延伸计算,其面积以人员最长等候时间15分钟为前提,依照每15分钟内最大客流量乘以每名人员1平方米等候面积计算。二、红外测温区是使用红外测温设备对进出境人员实施体温监测的区域。应覆盖进出境人员查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且距离门口应有适当的缓冲距离,避免室内外温差较大引起误报警。最低配置要求:面积(㎡)=通道数×通道宽度(1.5m)×通道长度(18m)。三、医学巡查区是通过医学专业人员开展巡查方式发现传染病可疑病例的区域。四、人员卫生检疫等候区配套设施和标识标牌:(一)引导牌:中文“前方请接受卫生检疫”,英文“HealthQuarantineAhead”;推荐规格100cm×30cm;金属或塑料材质制作;立式摆放或醒目位置贴墙、悬挂安装。(二)公告/宣传栏:用于张贴有关公告和传染病防控政策或知识的宣传;推荐规格300cm×100cm;金属或塑料材质制作,可设置电子触摸屏;立式摆放或醒目位置贴墙、悬挂安装。(三)告示牌:用于向旅客告知进出境卫生检疫有关事项;推荐规格为100cm×30cm;中文“如您有发热、咳嗽、腹泻等身体不适,请向海关申报”,英文“If you have any symptomssuchasfever,cough,diarrheaetc.,pleasedeclaretoChinaCustoms.”;中文“请脱帽缓行配合测温”,英文“Temperaturemonitoring,pleasetakeoffyourhatandwalkslowly.”;金属或塑料材质制作,可设置电子触摸屏;立式摆放或醒目位置贴墙、悬挂安装。(四)填卡台:用于张贴健康申明卡填写式样、进出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Ⅰ、Ⅱ、Ⅲ级口岸必配;进出境至少各配置一个,靠墙摆放在人员卫生检疫等候区(健康申明卡填写式样可张贴在墙面);推荐规格为长150厘米、宽80厘米、高110厘米;要求选取符合卫生、安全、环保等的材质,台面、框架与底座推荐不锈钢材质。标识放置于填卡台桌面;中文“进出境健康申明卡填写处”,英文“HealthDeclaration”;推荐规格为30cm×8cm;金属或塑料材质制作;横截面应是三角形柱体。(五)等候线:用于提示进出境人员在此等候卫生检疫的指示线。Ⅰ、Ⅱ、Ⅲ级口岸必配。粘贴在进出境人员卫生检疫等候区与查验区交界处的地面上,与进出境人员查验通道方向垂直,距离红外测温仪镜头10米以上;黄色,宽度10厘米,长度覆盖所有查验通道。五、红外测温区和医学巡查区配套设施和标识标牌:(一)健康咨询台:用于进出境人员健康咨询,可选择设置电子触摸屏。Ⅰ、Ⅱ、Ⅲ级口岸必配。进出境至少各配置一个,放置在红外测温区。推荐规格为长150厘米、宽80厘米、高110厘米。要求选取符合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的材质,台面、框架与底座均推荐不锈钢材质。标识放置于健康咨询台台面;中文“国际旅行医学咨询”、英文“InternationalTravelMedicalConsultation”;推荐规格为30cm×8cm;金属或塑料材质制作;横截面应是三角形柱体。(二)卫生检疫查验台:用于测温设备、单兵系统、证件读卡器、一键呼叫及语音对讲等设施设备的设置及摆放,同时满足开展医学检查、健康申报、健康咨询等工作。Ⅰ、Ⅱ、Ⅲ级口岸必配。推荐规格:查验台长与宽比例为22:23.5,正面高度为135厘米,面积按口岸分级合理设置。地面与口岸现场大厅地面距离为35厘米,在查验台内部设置两级台阶,单个台阶高度为17厘米,深度为20厘米。便于工作人员在查验台内形成俯视角度,从进出境人群中快速辨识人员,及时开展医学巡查工作。查验台上台面宽30厘米(向桌外延伸10厘米),下台面宽30厘米,上、下台面高度差为30厘米,下台面与查验台地面高度为70厘米。查验台设置在红外测温区,位于查验通道末端的正中央。查验台最低配置数量=查验台标识位于查验台正前方,内容为中文“卫生检疫”、英文“HealthQuarantine”,字样前加海关关徽,关徽位于左边,汉字位于右上,英文位于右下。查验台标识背景大小为200cm×110cm。(三)标识牌:位于进出境人员查验通道正上方。Ⅰ、Ⅱ、Ⅲ级口岸必配。中文“卫生检疫”、英文“HealthQuarantine”,字样前加海关关徽。推荐规格为150cm×50cm。金属或塑料材质制作;也可以采用电子式或灯箱式。(四)警示标识:在醒目位置贴墙或悬挂安装;中文“监测区域请勿停留”、英文“Nostopping”;推荐规格为35cm×25cm;金属或塑料材质制作。六、人员查验通道位于人员卫生检疫等候区正后方处,是开展进出境人员体温监测,接受健康申报,核查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其它相关国际旅行卫生证件的场所。Ⅰ、Ⅱ、Ⅲ级口岸均必配。进出境人员查验通道分闸口通道和非闸口通道,通道数量的设立均以进出境人员最长等候时间15分钟、每名进出境人员查验时间15秒为前提,按照15分钟内出境或进出境人员最大流量值,除以常数60计算(即:一条通道15分钟内查验的出境或进境人员数量为60名)。通道标识包括方向指示和黄色一米等候线,金黄色,位于通道地面,各口岸根据需要配置。进出境人员查验通道(闸口通道)宽度80~150厘米,长度不低于18米;通道护栏高度为110厘米;通道护栏的材质要求哑光,光滑,防撞,坚硬,如不锈钢等;通道护栏设置在查验通道的前方及两侧,确保进出境人员查验通道在有效红外测温区内。进出境人员查验通道(非闸口通道)经过通道的步行时间不少于3秒,以确保红外测温仪有效测温距离足够长;在通道的外围须设置能将查验区与其他区隔开的物理屏障(或相关指示标识),确保进出境人员查验通道在有效红外测温区内。七、工作人员通道最低配置数量为1条,宽度为80~150厘米,通道护栏的材质要求哑光,光滑,防撞,坚硬的材质,如不锈钢等。Ⅰ、Ⅱ、Ⅲ级口岸均必配。通道标识位于“中国海关”标识后方、工作人员进入通道前的醒目位置;中文“工作人员通道”,英文“StaffOnly”;关徽和中英文横向排列,从左至右为海关关徽和“工作人员通道”中英文字样;推荐规格为60cm×40cm;金属或塑料材质制作。八、病例转运专用通道用于病例转运、并与其他人员通道不存在交叉污染的专用通道。Ⅰ、Ⅱ、Ⅲ级口岸均必配。最低配置数量为1条,宽度为150厘米。通道标识位于转运通道的地面或者墙面;中文“转运专用通道”,英文“PassageforTransport”;推荐规格为60cm×40cm;如安装在墙面,金属或塑料材质制作。九、集装箱车/客车驾驶人员查验通道即为安装了红外测温仪的集装箱车/客车通道。Ⅰ、Ⅱ、Ⅲ级陆路口岸选配。数量的设立以集装箱车/客车最长候检时间10分钟,每辆集装箱车/客车查验时间10秒为前提,按照10分钟内出境或进出境集装箱车/客车最大流量值,除以常数60计算(即:一条通道10分钟内查验的集装箱车/客车数量为60辆)。通道宽度为500厘米、高度550厘米,护栏高110厘米。通道要求路面平整、硬化。通道护栏位于集装箱车/客车查验通道前方两侧,用于全部车辆有序进入、通过查验通道。如无集装箱车/客车驾驶人员查验通道,驾驶人员须在指定场所接受卫生检疫。十、小汽车驾驶人员查验通道即为安装了红外测温仪的小汽车通道。Ⅰ、Ⅱ、Ⅲ级陆路口岸选配。数量的设立以小汽车最长候检时间10分钟,每辆小汽车查验时间10秒为前提,按照10分钟内出境或进出境小汽车最大流量值,除以常数60计算(即:一条通道10分钟内查验的小汽车数量为60辆)。通道宽度为500厘米、高度550厘米,护栏高110厘米。通道要求路面平整、硬化。通道护栏位于小汽车查验通道前方两侧,用于全部车辆有序进入、通过查验通道。如无小汽车驾驶人员查验通道,驾驶人员须在指定场所接受卫生检疫。十一、其他车辆驾驶人员查验通道即为安装了红外测温仪的其他车辆通道。Ⅰ、Ⅱ、Ⅲ级陆路口岸选配。数量的设立以其他车辆最长候检时间10分钟,每辆车查验时间10秒为前提,按照10分钟内出境或进出境其他车辆最大流量值,除以常数60计算(即:一条通道10分钟内查验的其他车辆数量为60辆)。通道宽度为500厘米、高度550c厘米,护栏高110厘米。通道要求路面平整、硬化。通道护栏位于其他车辆查验通道前方两侧,用于全部车辆有序进入、通过查验通道。如无其他车辆驾驶人员查验通道,驾驶人员须在指定场所接受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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