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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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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行政类规章制度 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一、医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观察仔细,诊断准确,治疗及时,用药合理,护理精心,尊重病员人格,不分亲疏,维护病员合法权益。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保守病员秘密。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接受意见虚心,言谈举止文明适度,沉着耐心,尊重同行,团结协作,文明行医。 二、医技...

2019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行政类规章制度 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一、医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观察仔细,诊断准确,治疗及时,用药合理,护理精心,尊重病员人格,不分亲疏,维护病员合法权益。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保守病员秘密。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接受意见虚心,言谈举止文明适度,沉着耐心,尊重同行,团结协作,文明行医。 二、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尊重科学,实事求是,观察仔细、认真,态度严谨,报告及时、准确。 4、爱护仪器,熟悉性能,精心维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主动,言谈有度,尊重同行,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三、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执行药品管理法规,遵纪守法,不以药谋私。 2、热爱本职,努力钻研药学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术技能。 3、忠于职守,严格检查,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 4、热情为病人服务,配方准确,解释耐心,细心查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团结协作,服务临床,及时组织供应病人需用药品。 四、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2、爱后勤工作,忠于职守,严格操作规程,优质安全为病人服务、为医疗工作服务、为职工生活服务,坚持“三下”(下送、下收、下修)。 3、当家理财,科学管理,严格纪律,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防止浪费,保证供给。 4、严守财经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帐目、凭证、报表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搞好监督、审计,保守秘密。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热情主动,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五、护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2、热爱本职,坚定不移地执行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保证社会主义办医方向。 3、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医疗行业新风”的思想。深入科室、病区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反对官僚主义。 4、坚持原则,团结协作,好学多思,勇于改革,当好参谋,提供信息。 5、忠于职守,办事认真,提高效率,讲求实效,待人诚恳,热情接待,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一视同仁,关心员工生活,保守秘密。 工作人员文明服务公约 一、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服装整洁、举止端庄、佩带服务牌。 二、对人热情和蔼,语言文明,普及礼貌用语,不说服务忌语。 三、保持医院肃静,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工作区内不高声喧哗,不穿响底鞋。 四、坚守工作岗位,搞好优质服务。做到“四心”(即对病人有爱心、诊治要细心、护理要精心、解答问题要耐心),任何事情工作人员都尽心尽力地做好,不推给病人或陪伴。 五、认真执行医德规范,不做有损病人身心健康,对病人不负责任等违反医德的事。 六、保持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脏物、不乱泼污水、不攀折花木、不践踏草坪、不在诊疗区内吸烟。 七、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遵守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不乱停放车辆,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因私会客、不搞娱乐活动。 八、虚心接受病人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廉洁行医制度 一、不准以医谋私或向病人索要钱物,损害医院和病人利益。 二、不准收受病人钱、物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违反物价政策巧立名目乱收费、多收费。 四、不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以任何借口私收病人医药费用,收费人员收取费用必须出具盖有医院财务收费专用章的正式依据。 五、不准开“人情药、人情假”,滥施各种检查,增加病人负担。 六、不准占用病人药品及其它费用,或收受售药单位药品回扣,除药剂科和经医院批准的科室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销售药品,不得向病人搞传销活动。 七、不准拒收病人,或未经医院批准将病人转往其他医院以谋取私利。 八、不准自行外出进行医疗服务,或在工作时间搞业外创收等谋取私利的活动。 社会监督制度 一、医院设立社会监督举报电话,由院办人员负责接听、登记并及时处理反馈,重要事件上报分管院领导。 二、在导医台设立意见箱,部门、病房、诊疗室设意见薄。意见箱、意见薄由科室负责管理,由护士长每日收集意见报院办公室。 三、每月末周星期二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医院领导轮流参加接待,深入了解群众对医院的反映,听取意见。 四、住院部科室每月召开病员及陪伴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每月由各科室向住院、门诊、出院等病人发放“意见征求表”20份,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意见征求表报院办公室,院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 六、聘请社会各届人士代表为我院社会义务监督员,对我院工作进行监督,每年召开座谈会一次,征求对医院工作的意见、通报医院情况、评议医院工作。 七、实施“六公开”: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牌。 2、张贴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自费药品品。 4、给出院病人出具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 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八、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职能部门经理担任兼职信访员,各科室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进行登记,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三天内回复。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周,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重大事件向院办公室报告。 九、设立举报奖:凡举报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医德规范、廉洁行医等的人和事,经调查核实,对医院有较大影响的酌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十、社会监督工作由行政副院长负责分管,院办主任负责协调管理,各科室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工作。 十一、社会监督工作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医德医风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违反本制度者,按《奖惩制度》处罚。 接待人民来信来访制度 一、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行政副院长负责分管,院办主任负责协调管理,各职能科室设兼职信访员。 二、对来访者应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及时处理问题,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重大问题由分管院长或有关职能科主任亲自接待处理。 三、建立人民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各单位对人民来信来访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一般询问情况直接答复,重要来信来访三日内回复,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周。需转有关科室办理的由院办登记后转办和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四、各单位接待人民来信来访情况,按月汇报院办室。重要的来信来访,应将来信原件或来访记录、处理结果交院办室妥善保管。 五、凡对我院工作或工作人员的表扬、批评、揭发、控告等信件或反映者的口述记录交院办公室,严重的呈请分管院长处理。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每月一次(每月末周周二下午)。由医院正、副院长轮流参加接待。 二、院领导参加接待时间由院办公室负责安排,提前一日通知参加接待领导。 三、院领导接待时,院办派员陪同,并认真填写群众来访登记表,登记表由接待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留存。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经院长处理后,将处理结果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告诉来访者和有关当事人。若需进行调查研究的,由院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由处理科室告诉来访者和当事人,并填写一式二份群众来访登记表,一份由处理科室存档,一份交院办公室留存。 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一、院领导每周一上午带领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深入科室查访一次,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院领导深入科室,重点抓思想政治,医德教育,服务态度,医疗护理质量、教学、科研、科室管理等工作,并听取病员和职工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 三、院领导深入科室由院办室负责安排、记录并监督有关职能科室及时解决落实职工和病人提出的问题。有关职能科室对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要反馈到院办室,并负责通知当事人,且要作好记录。 会议制度 一、院务会: 1、由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院长主持,院级领导参加,专题研究时可邀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等参加。 2、研究决定医院工作方针、长远规划、年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和基本建设方案等。 3、研究决定财务预决算、重大财政支出、大型设备的购置等。 4、制订、修改或废除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5、原则上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 6、由院办主任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二、院办公会: 1、由常务副院长主持,院级领导、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2、传达上级指示,布置院务会有关决定的贯彻执行及其它近期工作安排。 3、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4、各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及相互沟通。 5、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 6、由院办主任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三、院周会: 由常务副院长或各分管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经理(科主任)、护士长参加。如上述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须向院办室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在科周会上认真传达。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批示有关文件,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互通信息。原则上每周六下午二点三十分召开一次。 四、科周会: 由部门经理(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科人员参加。传达上级指示、院周会精神,检查各项制度、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医疗质量考评和医德医风考核,总结通报本科工作情况,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存在的问题,小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每周六下午院周会后召开。 五、晨会: 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科工作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后即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掌握全科在院病人情况,解决医疗、护理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六、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护理部主任按排。 七、全院职工大会: 由总经理或常务副院长主持,医院全体职工参加,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总结本年度全院工作、业务收入,表彰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布置下年度工作。 院行政、业务查房制度 一、院行政、业务查房每月一次(每月末周二上午)。由院办室或医疗事业部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所到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二、查房人员参加科室晨会后,分工分头进行工作。主要检查医护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科室管理、环境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协助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问题,了解科室存在的问题和科室间协作配合情况,听取病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建议、意见。 三、查房时主管病人的有关医生要报告疑难危重病人的病情,科主任,护士长要积极汇报科室情况。 四、检查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被查科室要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改进。需由医院解决的,院办室要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及时解决。 五、参加查房的职能科室领导要作好查房记录,并认真落实解决查房中提出的问题,不得推诿、拖拉。 六、行政夜查房,由院办室不定期组织,常务副院长带队,总值班、相关职能科负责人,值班保卫人员参加。重点巡查病房、门诊、库房、收费室等区域,主要检查科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服务态度、着装仪表、科室工作运转、危重病员抢救、清洁卫生、安全等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院行政总值班制度 一、院行政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院行政总值班主要任务和职责:作为医院某一特定时间的总代表人,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的临时性重大事宜: 1、处理下班后的对内对外联系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2、负责全院性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及多科性的抢救组织工作。 3、负责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的在岗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及安全保卫措施,协调处理各科值班人员不能解决的问题。 4、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需延续到第二天处理的事件,应和院办公室或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二、上班应提前5--10分钟到办公室,做好办公准备保持办公环境 的整洁卫生,做到办公台柜、桌椅、物品、文件资料定置定位,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美观。严禁在办公场所吃零食(包括早餐)、乱扔废弃物、乱泼脏水,不准在禁烟区内吸烟,下班后应整理干净各自办公桌面,将椅子放进桌下后离开。 三、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串岗聊天。工作时要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哼唱、听音乐、不准谈(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看与医院业务无关的书报(刊)。 四、学会安静工作是一门艺术。员工工作要行动有序,步履轻盈、轻拿轻放、专心致志,不打扰他人,不远距离呼叫别人,需要交流时轻声细语,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 五、禁止在办公室内发生任何形式的争吵,无论何人、何事,不管是对是错,全部按严重违纪处理。 六、电话作为医院重要的经营工具,使用要严加管理。 1、要爱惜使用电话,轻拿轻放,保持清洁干净,不染灰尘。 2、严禁拨打私人长话、不随意拨打私人市话,确实需要或有急事,经部门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七、严禁使用传真机、复印机传复印私人材料,医院对外业务所发传真要留底存档,以便查询。 八、电脑是医院重要的经营工具,不准打印与医院无关的材料。严禁办公室玩电脑游戏、私人上网。 九、员工仪容仪表是医院的重要形象之一,员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男士打领带、女士可着淡妆,严禁浓妆艳抹。所有员工上班时不准穿奇装异服(吊带背心)和拖鞋、不佩带饰物、戒指(项链除外)。 十、任何人不得以医院名义做有损医院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否则将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分管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向常务副院长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二、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等残废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的首次应用时。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五、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六、重大经济开支报批及设备、仪器报废时。 七、补充、修改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常规时。 八、工作人员因工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或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时。 九、区局以上领导或相当于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重要人物来我院诊疗、住院时。 保密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保密文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学习,防止失密、泄密。 二、严格重要文件的传阅、归还制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从档案室取走重要文件。不准将重要文件带至公共场所,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抄写。 三、加强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保密,上级下发的文件进行整理后按规定上交或归档保管。不须保存的,按文书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登记造册经院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不得当废纸出售或作为垃圾丢弃。 四、加强医疗文件的管理,借阅医疗文件须经医疗事业部或院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外传、外借,不得复印或拍照,不准泄露病人隐私或医疗秘密。 五、凡违背上述规定,造成泄密事故,给国家、医院或病人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文件传阅制度 一、由院办公室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工作。收文后,接受文书日期、来文单位、文号及主题及时登记清楚。所有公文必须在首页上贴上文件处理笺后交院长阅批,院长阅批传阅范围后再按院长批示,送给有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阅文人员应及时阅看文件,一般从收文之日起不超过三天,急件应在当日处理完毕。阅读时要妥善保管文件,不得丢失或泄密。文件阅后应直接交还院办公室,不得转送。 三、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或领导同志的讲话,应在回单位后三日内送院办公室登记入档,传阅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文件阅毕,阅文人员应在文件处理单上签字,并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赔偿制度 一、爱护医院财产是医院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全院职工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凡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应照价赔偿。因工作失职造成公、私财物损坏、被盗的应照价赔偿。 三、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物资损坏、遗失的,应照价赔偿。 四、由于工作失误导致仪器、设备、财产的损坏、遗失,根据情节轻重、损坏程度和本人表现酌情赔偿。 五、由于设备、仪器陈旧,已够使用年限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或不属本人原因(如使用中突然停电、停气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经相关科主任认定属实的不属赔偿范围,但应填写报损单交采购供应部。 六、若为抢救病人而不得以造成器械损坏,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可免于赔偿,但必须填写报损单交采购供应部。 收发制度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院报纸、杂志的征订工作。半年一次,即每年规定时间内办理征订手续,过时不办。 二、当天的报纸,信件及时分送到各科室,快件、特快专递、汇款单、包裹单由科室负责人或本人签收。每期杂志收到后要及时送达科室或本人。 三、凡科室、姓名不清楚的信件,收发员要积极查询,确实无法投送的由收发室公布收件人姓名,收发室存放一周仍无人领取的再退回邮局。 四、住院病员的信件分送到病房,由病房护士长或病房有关工作人员转交给病员;特快专递、汇款单、包裹单由收发员直接送住院病员签收,若病员不在,可由病房护士长或有关工作人员签收后转交到病员手中。 五、因公发出信件,须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因公寄出资料,须经分管院长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办理。 六、收发人员要严守通讯秘密,保管好各种公、私信(邮)件及报纸、杂志,不得遗失、损坏,不准私拆信件。投送要做到及时准确,不得积压。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档案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一、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和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 二、本院档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医务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和医德档案由医务科部管理。 三、医院各职能科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除会计档案由财务科保管使用一年后归档,基建档案在竣工验收决算后归档外,其余在次年一月底前移交至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档案管理员须在次三年月底前立卷归档。 四、建立档案登记借阅制度。院内各科室查阅档案,经档案管理员同意后可到档案室查阅。外单位若需用我院档案应持本单位的介绍信,经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查阅、摘抄、复制,重要保密材料须经常务副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批准。借阅档案者必须爱护档案资料,严禁涂改、抽取、拆卷、污损等行为,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走。借出档案须经院领导或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方可借出,借阅期间要确保档案的安全,并要按期归还。 五、档案管理员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档案意识,加强档案管理,防止遗失、虫蛀、鼠咬。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种车辆统一由医院行政人事部管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开车。下班时间,由院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以保证医院工作和运送病员。 二、救护车专供医疗、救护使用,不得调作他用。各科室用车应提前壹天上报用车计划(急诊用车除外)。 三、使用车辆范围: 1、运送病员; 2、接送医务人员外出抢救、会诊、取血等; 3、医院领导公出外出; 4、接送专家教授来院工作; 5、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携带精密贵重仪器及其它物品不能使用其他交通运输工具者; 6、工作人员因病转院的经院领导同意; 7、外单位用车须经院领导同意,按规定收费; 8、特殊情况,经院领导批准用车。 四、除医院因公用车外,其余用车一律按规定收费。 五、车辆平时停放车库内。做好保养检修,保持车辆整洁完好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及时出车。对车辆管理实行定车、定人、定安全、定油耗、定中修及大修、定里程。 六、车辆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谁违反由谁负担。 七、行政人事部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返院时间、公里数、耗油量登记清楚。 八、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未出车时要在办公室或值班室坚守,接通知后5分钟之内出车,有事临时离开应向行政人事部或总值班人员说明去向,凡值班不在岗或接通知超过时间不出车者,按医院规定处罚。 文印室工作制度 一、文印室核属行政人事部管理,负责医院公文、文件、表格、资料等的打印及复印工作。校对文稿原则上由拟稿人承担,核对时一定要认真负责、严防差错。 二、以医院名义印发的各种文件,由常务副院长审批、签发。各职能科室打印或复印资料,经分管副院长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编号,安排印发。 三、各科室打印或复印资料,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再交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打印,费用按成本由科室支出。 四、送打印的文稿,要求字迹清楚、段落分明、语句通顺、标点符号准确、无错别字,并写明单位、拟文时间、签发人及打印份数等。 五、打印或复印过的文稿,及时退还承办科室。尚未打印过的要妥善保管。 六、私人文稿,文印室概不负责印制。 七、文印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爱护室内设备及财产,严禁吸烟,注意安全。 计算机室工作制度 计算机室由计划财务部管理,进入本室上机,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 机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吸烟,进入机房要换鞋,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上机人员必须遵守机房规则和操作程序,爱护设备。不得将外来磁盘带进计算机室内使用。严禁删除他人存盘文件,工作完毕后作好上机记录。 上机人员须严格遵守医院计算机保密的规定。 任何人不得上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按医院规范处理。 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动手拆修。 后勤工作制度 一、负责全院职工、病人的生活服务工作,如职工宿舍、食堂、环境的美化和保护等。 二、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超前服务。 三、服务要主动及时、坚持后勤查房制度,协调好后勤与临床间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做好院容美化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废水、废气、废物”治理,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净化、绿化、美化,为职工和病员提供优美、舒适、整洁、安静的工作和休养环境。 五、加强对后勤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和考核、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保卫工作制度 一、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三、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积极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四、负责院内义务消防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 五、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承办医院的临时保卫工作。 人事类规章制度 员工聘用制度 一、录用原则:促进医院发展需要的原则;择才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录用手续尽可能精简的原则。 二、录用条件:品学兼优,近五年无重大违法乱纪记录;仪表端正,身体健康,无任何遗传或慢性疾病并经体检合格;医院录用正式在编员工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相当于高中文化水平)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三、各部门在高效、精干的前提下需增加人员的须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用工书面申请及需求标准,行政人事部报常务副院长审批后,负责具体的招聘、录用实施工作。 四、因医院发展、业务拓展需招聘人员的,由医院行政人事部编制人员招收计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个人资料应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或行政人事部门甄选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公司内有权审核人员进行测试和面试考核,根据测试和考核结果经常务副院长审批后,拟订工作岗位。行政人事部代表医院与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签订用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首次合同期一般为1年),并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收入按相关规定或事先约定执行。 六、员工在试用期内,由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分别考察其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并由行政人事部上报常务副院长最终决定是否续聘。若员工在试用期内须申请相对应的上岗证考试,而未能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取得上岗证,则结合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由行政人事部决定是否给予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在延长试用期内仍未取得上岗证,则至试用期满自动终止合同。 七、员工的岗位职务聘任权和解聘权归行政人事部及院领导。 教育培训制度 一、人事部负责协同医疗事业部制订和组织医院员工教育、培训方案,并于每年末前二个月内将下一年度的教育、培训计划报院领导批准实施。 二、医院指定的培训外,员工(部门)要求参加临时性培训的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行政人事部由院领导批准。 新进员工必须参加以下培训: 1、职业培训:新进人员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办理,职前培训时间为三天至一周,内容为:医院的简介和远景发展规划;各部门组织、职责及作业情况讲解;医院文化及职业道德宣传和教育;工作、生活及礼仪常识等教育。 2、专业培训:根据业务需要,对种类医护人员(包括各科医生、护士、技术员、药剂师、导医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岗位适应性技能培训。 3、岗位培训:针对各工作岗位的具体需要,由所在部门短期培训。 4、普及教育培训:针对医院全体员工而进行的教育,主要是职业道德、政治思想、法律法规、医德医风等内容的教育培训。 三、医疗类培训由医疗事业部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员工参加由医院方出资以提高自身知识技能、专业技术水平为目标的培训,原则上要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员工受训后应形成书面培训汇报,以记录受训者的收获和心得,并交上级领导审阅,最终交行政人事部存入该人档案。 考勤制度 一、考勤按实际上岗时间记录,凡请假、迟到、早退、缺勤均记录考勤,月底按实际出勤时间汇总。医院实行电子考勤记录方式,除部分经医院书面批准享有免电子考勤人员外,其他医院所有人员(包括正式在编和临时人员)上下班均应进行电子刷卡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事假必须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所在岗位;请病假必须持本院医务部证明或其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请假在一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者由行政人事部报医院分管领导审批,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报院办经常务副院长审批。 四、员工不服从医院调动、分配工作,没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部门报到,按旷工处理。 五、行政人事部为医院员工考勤管理的执行和监督机构,负责对员工电子考勤记录的查核、统计、汇总,根据实际适时制订员工考勤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并监督各部门员工的考勤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出现的各种舞弊现象,对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员工每缺勤(包括病假、事假)一天者扣除其当月奖金、津贴总额的日平均额,十天以上者不享受当月奖金、津贴;年度累计缺勤三十五天以上者,不再享受该年度内医院给予员工的任何奖金、津贴(以上不包括计划生育假九十天)。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奖金、津贴的50%;旷工两天不享受当月奖金、津贴;旷工三天以上不享受该年度医院给予员工的奖金、津贴。 七、员工请病假、请事假按请假天数在当月工作日的比例扣发基本工资;员工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基本工资,因旷工被医院除名、辞退或开除的不再享受当月基本工资。 八、员工请病假按请病假天数在当月工作日中比例扣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但至当地最底工资标准时不再扣除。 休假制度 一、参照国家法规、公司规定员工休假如下:元旦壹天;春节叁天;国际劳动节叁天;国庆节叁天;医院临时决定或增加的休假日。各部门须合理调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二、医院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一周公休一天,具体工作时间的安排根据岗位性质具体决定。 三、与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远地员工(500公里以外),在合理安排工作的前提下,原则上可给予探亲假: 1、员工在医院工作满一年后自下一年度开始享受探亲假待遇。 2、探亲假时间为每年七天,七天假期包括期间内的固定休假时间。 3、探望父母、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往返车船费等均自理。 4、员工探亲假必须由医院统筹安排,经行政人事部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5、探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福利津贴、奖金按照请假天数在当月工作日的比例扣发。 四、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探亲假: 1、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十天或累计病假超过二十天。 2、一年内一次性请假超过十天或累计事假超过二十天。 3、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二十天。 4、一年内休产假超过三十天。 5、当年已享受了婚假。如在探亲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后,则在下一年度取消探亲假,如已享受探亲假,则取消下一个年度探亲假。 奖惩制度 一、员工奖励分以下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一百至五百元奖金。 2、记功:每次加发五百至三千元奖金。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三千至二万元奖金。 4、特殊贡献奖: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情给予上款1-4项奖励: 1、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在医院工作三年以上且事迹突出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成绩突出受到医院表彰者; 3、完成任务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医院推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医院采纳,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5、维护医院利益,为医院争得荣誉,防止重大事故或非本人责任挽回损失二十万元以上者;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7、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相关专业国家承认本科以上文凭者; 8、为医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完成医院布置重大任务者。 三、奖励程序: 1、嘉奖、记功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各部门提名; (2)行政人事部会同所在部门审核; (3)报院领导(院长)批准发布; 2、记大功,特殊贡献奖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行政人事部会同所在部门调查审核; (3)报医院院长及董事会批准发布。 四、员工的惩罚分四种: 1、警告:每次减发当月岗位津贴、奖金10%-50%或在此幅度确定处罚数额。 2、记过:每次减发当月岗位津贴、奖金50%-100%或在此幅度确定处罚数额。 3、记大过:每次减发两个月岗位奖金或在此幅度确定处罚数额,并不再享受给予员工的该年度奖金、红利等。 4、开除。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向医院推销不明物品者;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给公司造成二千元以下损失者; 4、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者; 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其它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所辖员工的上述行为予以记过,并由行政人事部公布后通知财务部扣发奖金、津贴。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者; 2、在工作现场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者; 3、对其他员工恶意攻讦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5、未经允许不交接班自行下班者。 部门经理及负责人有权对所辖员工上述行为予以记过,并由行政人事部公布后通知财务部扣发奖金。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玩忽职守或其它可以预见或避免的原因,而未采取防范,补救措施,使医院蒙受二千元或相当于于二千元以上损失者; 2、故意隐匿、损毁、涂改重要文凭或公物者; 3、故意怠慢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不服主管人员指导,经三次劝告仍不听从者; 5、其它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较重者;对有上述行为的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人事部应在查证后,报请医院负责人(院长)或院长授权人批准给予记大过处分。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医院有权予以开除: 1、连续旷工五天,一年累计旷工七天; 2、伪造本人身份、学历、经历、健康状况等证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3、因工作调动,不服从分配和调动者,三天内不办移交,六天内不到新岗位工作者; 4、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威胁领导和同事,给正常工作带来严重危害者; 5、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散播不利于医院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7、玩忽职守,并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达万元以上者; 8、假公济私、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达万元以上者;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流氓行为,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者; 10、故意泄露技术、经营上的机密,致使医院蒙受重大损害者; 11、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或给医院带来技术及经济损害,经批评教育在一个月内仍不改正者; 12、员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受2次警告处分以上或三次记过处分以上或两次警告处分、两次记过处分以上或受记大过处分以外同时受警告记过处分的; 13、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医院规章制度的。 对有上述行为之一者,行政人事部在查证后,提交医院负责人批准予以发布。在做出开除的同时,对有犯罪行为的人,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凡被开除员工,在离开公司前,须交还属于医院的一切财物、住房、文件、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办理有关手续;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有权予以追偿。 十、凡被开除员工,不再享受当月的津贴、奖金,也不再享受医院在今后可能给予员工的其它待遇或奖金。 辞职、辞退制度 一、院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辞职报告,并办理辞职手续。 三、员工与医院签订录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因辞职造成所在部门工作受阻或其它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其在经济上做出赔偿。 四、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辞职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行政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五、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六、医院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未满的员工。除非下列情况,医院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致伤(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医院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胜任或不适应现岗位,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 4、故意违抗或消极对抗医院的工作安排; 5、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0日的; 6、员工因屡次违反医院规定,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 7、员工的错误行为已损害了医院的利益或声誉,但尚未达到开除条件的; 8、其它严重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但尚未达到开除、除名条件的。 9、录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录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者。 七、除开除、除名、辞职、自动离职、劳改、劳教辞退、合同终止等情况外,员工离开医院的按员工在医院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员工离岗前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生活补助费(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八、约定合同期满(签订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为该工作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成),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中一方不延续录用合同的,属终止合同手续。 九、凡辞职、自动离职、合同终止、除名、辞退、开除等员工,不再享受医院今后可能给予员工的任何奖金或福利。 医疗事业类规章制度 岗前教育制度 一、医院对新分配、调入的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一律实行岗前教育。岗前教育由行政人事部和医疗事业部牵头,各科室负责人协同完成。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为三天。 二、岗前教育采用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上岗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转正前要作出评价、考核。 三、岗前教育的内容: 1、法律法规、政治思想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职业道德、医德医风教育。 4、公司企业文化、医院管理规范及各类人员礼仪、劳动纪律、工作制度、操作规范、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熟悉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掌握我院情况。 6、医院质量控制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教育。 7、本院的发展方向、服务宗旨等有关内容。 四、新上岗的人员要认真对待岗前教育,岗前教育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进行考试、考核,结果分别记入个人业务考核档案和医德医风档案。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拒绝接收。 五、实行轮岗的职工,在换岗时须依照本制度进行考核,合格者进行换岗,不合格者延长原岗位实习,但延长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六、对因违反医院管理规范或发生重大差错而待岗、下岗的职工,须重新进行一次岗前培训。 职工医德教育制度 一、全院医德制度教育 1、医德教育是医德医风建设的思想基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院长要亲自抓,行政人事部和医疗事业部共同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各部门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2、科室每季度至少进行医德教育学习一次,医院每年进行全院性教育一次。 3、全院干部、职工年受教育面达100%。通过教育,要人人熟记《医德医规》、服务忌语、文明用语、廉洁行医。并要认真执行《医德规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搞好优质服务。 4、全院干部、职工应积极参加医德教育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5、科室要做好医德教育记录,严格考勤,按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医德档案,对违反本制度者,按《奖惩制度》进行惩罚。 二、医德强化教育 1、干部、职工有下列医德观念较弱情形之一者,须进行强化教育。 (1)违反廉洁行医,经指出不加改正或情节严重者; (2)违反医德规范经指出不加改正或情节严重者; (3)服务态度不良,群众反映强烈者; (4)因工作失职、失误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医院声誉者; (5)连续三月或年度医德医风考核差者; (6)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纪律、规程、常规等需要进行强化教育者; 2、接受强化教育的人员由医院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受教育人员由所在科室通知到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安排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受教育人应书面写出接受教育的心得方可回科室上班,经教育仍不认识错误者,予以解聘。 (1)强化教育时间、根据受教育人医德观念情况及事件性质而定。 (2)符合《奖惩制度》惩罚规定的,同时给予惩罚。 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一、我院对全院职工实行终身继续教育,具体由医疗事业部负责安排、备案。 二、我院进行终身继续教育通过多方法、多渠道完成。包括:自学、科室内教学和工作实践、全院性教学、请院外专家授课会诊、远程教学、学历教育、专科进修、院外短期学习、学术会议等。 三、医务部负责院科两级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分别制定出院、科的年度继续教育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组织计划的实施、检查和评估。 四、院职工的个人继续教育状况记入职工技术档案,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院质控考核。 五、职工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职工的累计学分必须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六、关于职工学历教育:我院鼓励职工接受更高一级的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不脱产的在职教育为主要形式,费用由个人负担。学历教育的专业选择应为学习人员所从事的本职专业,各科室在工作安排上应照顾到参加学习的人员实际情况,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保证他们能顺利的完成学历教育。 七、根据我院业务发展的需要我院将不定期的选派人员到各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短期的专科进修,进修学习的人员在派出前必须同医院签定进修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协议事项。 八、对学科带头人的继续教育主要为国内外本专业新技术、新进展、新理论的追踪、学习、推广应用,以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先进技术水平为目标,每2年可参加一次省外全国性学术会议。 九、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主要为国内外本专业新技术、新进展、新理论的学习和知识更新。每4年可参加一次省外全国性学术会议,每2年可参加一次省内学术会议。 十、初级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主要为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基本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以院内继续教育为主要培养形式。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常务副院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院临床、医技、科研、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开展全院质量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修改医院质量控制管理方案,制定和修改各种质量考核内容、指标、办法;督促、检查、评价质量管理的执行情况。 二、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至少活动一次;可分为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组活动,总结交流质量情况、提出下月工作重点、寻找质量缺陷、提出改进措施。每季召开全委员会一次,进行质量评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如质量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根据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每次会议要做好记录,并以简报形式通报各院长和相关科室。 三、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搜集整理质量信息,提出改进意见。质量管理组织要按期召开质量会议,并做好考勤,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者按考勤制度和《奖惩制度》处理。 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和科室必须把质量管理放在首位,列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 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分别负责院、科两级的质量管理;科室兼职质量控制员具体负责本院的质量控制。 三、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医院和本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指标合理,措施得力,办法可行,工作有记录。 四、强化质量教育,增强质量意识。 1、新进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岗前质量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员质量教育,可争取多种形式进行教育,院、科两级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3、对质量观念薄弱的人员实行强化教育,经教育达到提高认识,改正错误的目的后才能上岗。 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提高医护质量的重要保证,各级管理组织都要抓住不放。 六、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每月至少活动一次,进行质量考核、评议、总结、交流质量管理经验,寻找质量缺陷,提出改进意见。每月活动的情况要做好文字记录,上报院领导,通报相关科室。科室质量情况要上报院质量管理委员会。 七、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并按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进行奖惩,对质量差的科室和个人,要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科室撤消领导职务,个人按待岗处理。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至少每季度要对医院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并以简报形式通报全院,上报各院长。 八、各质量管理组织成员和科室兼职质控员,要认真、负责,严把质量关。对质量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奖励;对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的,要进行调整,造成质量下降的,要给予处罚。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兼职人员,要掌握感染管理的基本知识,认真履行职责。 三、制定医院感染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每月进行检查、评比。 四、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每季度进行考核与评价。 五、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经常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内感染的宣传教育,每年举行1次控制院内感染知识讲座和无菌技术培训。 六、对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等处建立保洁、消毒和无菌的监控制度与措施;每月对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等进行监测,结果与奖惩挂钩,并限期改进;每季度应对各科室进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保管、使用、用后处理抽查一次,并将抽查结果登记备案。 七、建立抗生素合理使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和检查工作。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结,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落实。 二、参照我院《基本用药目录》严格审查每月中、西药库购药计划及新药申购计划。 三、每年组织一次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的讨论。组织一次淘汰品种的讨论并作出相关决定。 四、严格审查本院新进药品的临床使用意义及相关申报手续。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五、随时检查监督本院贯彻执行药政法规的情况。 六、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科研管理制度 一、医院及各科室要把科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 二、各科室要组织医务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结合临床和医院管理进行科学研究,以提高医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医院科研工作由医疗事业部负责组织管理,各科室主任要抓好这项工作。年初要制定科研计划,年终要进行总结。 四、立题:自立课题和计划课题。自立课题:立题人草拟科研计划书,经科主任同意后报医疗事业部备案,无科研经费;计划课题,凡设计新颖、计划先进、科学实用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条件的课题,立题人可向医院提出科研计划申请,经医疗事业部审查,报请业务院长组织论证,择优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科技管理部门,经批准立为国家、省、市、县(区)级计划项目,并拨给科研经费。 五、研课题的管理 1、实行自由立题,自愿承担,立题人负责,科室保证的原则。 2、立题人拟订计划书和科研设计,科室进行同行评议。 3、课题可以是个人独立承担,也可成立课题组,课题组可以跨科室,跨单位成立,跨单位成立时应经医务科报请院领导批准。 4、获准的计划课题,为医院重点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计划任务书要求进行。定期报告课题执行情况,按期进行总结。 5、计划课题的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合理开支,按题建帐,财务管理,年终结算,节余奖励的办法,由课题负责人按医院有关规定掌握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6、课题执行中要进行年度或阶段小结,课题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结题总结,写出结题报告,报医疗事业部验收存档。 7、与外单位协作(合作)的课题,同医疗事业部签定科研协议书,并按协议条款执行。 六、申报科技成果: 1、应是已经完成的科研课题,且水平先进、方法和技术路线成熟,技术资料齐全、数据可信,有重复性,已经推广应用,并有一定社会和经济效益。 2、申报成果必须进行同行专家鉴定,具有《科学技术鉴定证书》。 3、科研课题负责人(成果申报人)按申报成果奖要求,将资料送医务部,经院领导审阅同意后由医务部办理上报。 七、医院及科室各级领导要支持课题顺利进行,大力协助解决科研中遇到的困难。 八、医院和科室要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技成果奖励列为科室和个人年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中级以上人员,每年要在市级以上医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科室每2—3年要获得县(区)级以上科技进步、成果奖一项。 九、对积极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技进步、成果奖的科室和个人,将按《奖惩制度》予以奖励。对在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和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成果奖的将给予重奖。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际疾病分类法》,检查指导按“分类法”对病案进行处理,使之符合规范。 二、保证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病历档案工作的规定和条例,在我院贯彻执行,维护病案的完整和质量,制定病案管理制度。 三、按照浙江省卫生厅编印的《病历书写规范》,制定我院病历检查质量标准,疑难病历、手术病历和新开展技术病历要列为检查重点,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有关科室。 四、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讨论有关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评价前一段病历质量,并对医疗表格和统计表格进行修订,提高病历书写与病历管理的质量。 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病历是指我院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我院的病历管理专门机构为医务部,设兼职病案管理员,质量监督机构为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各科室设立质量专门病历监督员一名,负责本科室病历的书写质量管理,对出科病历进行出科控制。 三、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每月对出科病历和架上病历进行抽查,抽查数不小于全院病历总数的10%。门、急诊病历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共同进行质量检查。 四、病历书写质量要求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考核要求按我院制定的病历考核标准进行。 五、住院病历从病人入院即开始建立,主管医生是病历管理的责任人,在病人住院期间,病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脱离我院医护人员的监控。 六、病历出科前须按病历管理流程由病历质量监督员和护理病历质量监督员检查后交科主任审阅签字后送交病案管理员进行统计、终未监督。 七、病案管理员接受病历后应进行分类、编码、索引、整理、装订后上架保存。病案管理员对病历的保管条件应达到档案文书保管管理要求。 八、下列人员可借阅复印病历: 1、病人本人 2、病人的委托代理人 3、死亡病人的直系亲属 4、同治疗相关的我院医务人员 5、院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 6、案件办理的公检法人员 7、保险机构有关人员 九、我院病历人借阅规定: 1、借阅病历资料可查阅或复印内容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2、出科病历的借阅需由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在病案室借阅,需复印病历部分应由病案管理员陪同复印。未出科病历需复印者,需经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由科室医务人员陪同复印; 3、本人复印病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出院证。保险公司人员复印病历需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病人的委托代理文书、病人的身份证明及出院证明。代理人及病人家属复印病历需出具:患者委托书、查阅者和患者有效身份证明、出院证。死亡患者亲属查阅病历需出具:死亡证、查阅者与患者关系的法定有效证明。公、检、法机关查阅病历需出具:办案人员身份证明和办案证明。本院医务人员因教学科研需要借阅病历一次不得超过30份,借阅时间不得超过15天,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病历内容。 十、封存病历必须由医患双方代表参加并签字共同封存,封存后交病案管理员保管,封存病历的启封必须由医患双方在场共同进行。发生病历被抢夺情况,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并详细记录病历失控时间,提供病历被抢夺的人证和物证。我院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为30年。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各种医疗登记、统计都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并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 二、门诊各科、住院各临床科室要及时、全面地完成规定的各种登记和统计报表,按期上报。 三、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检查的数量、质量登记,并提供大型设备成本效益分析资料,按月汇总上报。 四、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统计工作。 五、全院性的统计工作由医务部设兼职统计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项统计资料,按期上报。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门诊人次、出入院人数、治愈率、死亡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率、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门诊诊断与住院诊断符合率、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住院病历甲级率、院内感染发生率以及临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五十余项统计指标。 六、医院统计员及各科室应根据统计指标,按月分析医疗效率、医疗质量和成本效益,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统计员要将统计分析以简报形式通报院领导和相关科室,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七、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登记、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科长及院领导审阅后,报公司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宣教工作制度 一、卫生宣教工作是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科室设兼职宣传员,配合市场营销共同做好门诊卫生宣教工作。 二、门诊大厅、走廊、候诊室要有卫生宣传牌或宣传橱窗,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三、各科室在开诊前后,利用多种形式向候诊病员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 四、科室配备黑板报,针对本科特点,宣传常见病、多发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并定期更换。医师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亦要积极宣传疾病防治知识。 五、利用节假日组织医务人员走向社会,在公共场所设立卫生咨询宣传站,普及医学科普知识,开展群众性的卫生宣传活动。 六、卫生宣传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有表彰,确保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执业医师执业的规定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我院施行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审查、医师准入、注册行医工作制度。 二、在我院工作的医师必须按国家执业医师法要求获得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由医务科和相关科室审查,院领导批准后同意准入上岗。 三、未经我院注册的各类别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均不得在我院从事医疗工作。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注册。 四、我院新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注册完成后由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部审批后授予独立处方权和出具医学检查报告权。未经授权者对各类医学文件的签字无效。 六、我院不授予执业助理医师独立处方权和出具医学检查报告权。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独立从事医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书写的一切医学文件必须有负责指导的执业医师签署后生效。 七、我院工作的各类别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已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医疗工作,如因首诊接待病人的情况又超出了执业范围,应在紧急处理的同时立即请相关科室会诊。 1、如因我院工作需要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需要更换执业范围必须在取得资格和注册后进行。 2、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在我院范围内从事医疗工作,不得擅自外出行医。我院对擅自外出行医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障病人知情权的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我院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应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并作记录及请病人签字。为保障病人的知情权,我院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入院告知:入院书面告知病人或家属病人的病情、初步诊断、应进行的治疗检查、可能发生的问题; 二、治疗过程告知:告知病人或家属所采用的治疗方法、主要用药以及其利弊; 三、创伤性操作告知:各种创伤性操作应告知必要性和利弊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 四、改变治疗方案告知:告知改变治疗方案的原因和利弊; 五、无行为能力告知: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不能完成的诊断和治疗; 六、出院告知:告知病人和家属出院的利弊,出院后应注意的问题和继续治疗方法; 七、病危告知:凡病危病人必须下病危医嘱,在口头告知病人家属的同时,需出具病危通知书(一式两份,家属一份,病历中保存一份)并请病人家属签字。 在告知病人的家属后,医护人员应做记录;同意我院的处置后,应请病人家属签字(特别是可能发生纠纷的病例)。告知内容应在保证对病人无害的条件下进行,做到告知和医疗保密的统一。在告知病人过程中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如告知病人本人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可告知病人家属并作记录。 保障病人权利的规定 落实贯彻《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保障病人的合法权利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保障病人就医权利。我院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人不得推诿、拒治、拒收病人。对不能由首诊医师处置的病人,应指导病人进行下一步的医疗或请会诊。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在接受病人首问后应有明确的答复并指导病人就医。 二、保障病人的隐私权。我院医务人员不得将病人的生理隐私、病情隐私、生活隐私等告知与治疗无关的人员。 三、保障病人的知情权。全院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我院指定的病员告知制度。对病人的咨询应进行尽可能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病人和家属有权按我院规定查阅或复印病历可复印部分,任何相关科室和个人不能拒绝病人家属的查询。 四、发现HIV感染者及已作出诊断者不得告知除病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家属和医务人员。医生不得为在本院HIV初筛检查为阳性者作出诊断,不得告知任何人,应该为病人提供进一步检查的建议和送血标本到有资格确诊的单位进行确诊。 五、保障患者自由选择医生及护士的权利,在门诊及住院大厅等公众显著位置设立我院医生和护士的简要介绍专栏以供患者选择。 医疗缺陷、过失、纠纷、事故的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科室对一般工作缺陷,每月按质量管理要求填写缺陷月报 表,上报医务部。 二、发生医疗过失行为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及减轻对病人发 生的损害,同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 三、各科室发现可能发生医患纠纷的情况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同时采取措施避免纠纷发生。 四、已发生的纠纷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调解。处理完成后,由科室立即报告医务部。对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群体事件、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各科室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行政人事部、医疗事业部、院领导、总值班和公安机关。 五、各科室发生事故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医疗过失,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医疗事业部和院领导。 六、对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应立即报告医疗事业部及院领导,并在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报告。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一、各科室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及时讨论与总结。 二、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责任者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及时报告医疗事业部,医疗事业部及时报告院领导。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四、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血液、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并保留病员的标本,以备鉴定。 五、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六、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允许本人参加发表个人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做好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七、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科主任,护士长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八、行政、财务、后勤等部门发生差错、事故亦应及时登记,并逐级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为突出我院“以质量为生命”的内涵发展思路,强化医疗安全管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特制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一、医疗事故的分类,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一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的处罚: 1、发生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罚金2500元;次要责任人罚金1500元;科室主任罚金1000元;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的20%(主要责任人承担12%,次要责任人承担8%);主、次要责任人均两年内不能参加晋升、评奖、评比活动。 2、发生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罚金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金900元,科室主任罚金600元;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的15%(主要责任人承担10%,次要责任人承担5%);主、次要责任人均两年内不得参加晋升、评奖、评比活动。 3、发生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罚金1000元,次要责任人罚金600元,科室主任罚金300元;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的10%(主要责任人承担7%,将要责任人承担3%);主、次要责任人不得参加当年的晋升、评奖、评比活动。 4、发生四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罚金500元,次要责任人罚金300元,科室主任罚金100元;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的5%(主要责任人承担3%,次要责任人、承担2%);主要责任人不得参加当年晋升、评奖、评比活动。 三、罚金原则上从当月工资、奖金中开始扣除,不足部分从次月工资、奖金中扣除至全部扣足止。 导医咨询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作好导诊及分诊工作,负责维持门诊部就诊秩序。 三、咨询台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病员要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解释耐心、认真回答病员提出的问题。对特等、一等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危重、急症病人要通知医生优先诊治,必要时协助他们挂号、交费、取药。 四、作好体检表的发放工作,作好各种登记及统计工作。 五、每月至少调查门诊病人满意度30份。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高度的责任感。热情接待病人、态度和蔼、解释耐心、有问必答,门诊必须制定便民措施方便病人就医。对急诊病人、残疾人、老年人、特约病人实行挂号、就诊、交费、取药“四优先”,危重病人应立即进行抢救。 二、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有资格独立进行门诊的医疗、护理工作,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师一般应具有主治医师资格。门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规范。 三、门诊医师、护士应在工作中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做好就诊病人登记。保证病人的知情权,应尽可能详细的告知病人种类治疗、检查的意义、副作用和可能出现意外及并发症,种类侵入性检查和治疗应征得病人同意和签字后方可进行。 四、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师对首次来诊的病员详细询问病史,仔细进行体检和必要的医技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发现传染病人应填写传染病卡并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及时报告。需要转科诊治的病员,由首诊医师负责介绍,不需重新挂号。 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领导门诊部工作,临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应每周参加门诊1-2次。 六、遇有疑难、危重伤病员或3次以上来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检诊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医务部主任或门诊各科组织科间会诊。 七、由医务部负责急诊值班人员调配工作,值班医护人员应随时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听从调遣,在接受呼救信息后10分钟内保证出诊。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门诊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到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门诊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各种登记、统计,掌握各科病员流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对候诊人员进行健康保健、防病治病知识的宣传。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在人员、药品、设备上做好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工作。 十、医务部负责对门诊各科室进行医疗质量监督考核、进行工作安排和协调,每月召开门诊例会一次研究解决门诊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十一、认真做好门诊咨询、接诊、导医服务工作,坚持首问责任制,努力为病人提供方便、优质的就医条件。 急诊出诊制度 一、医务部负责医院出诊工作。急诊值班人员接到急诊呼救电话时应详细询问出诊地点(单位或街道、住宅门牌号、栋、单元及行车路线)、患者姓名、病情主要表现。 二、有关科室要随时做好急救准备,单个病人立即通知相应科室出诊,出诊医师、护士、救护车司机要保证在接到呼救电话5分种内出车,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出诊时间。 三、有成批伤病员的重大抢救事件,除按上述程序外还应通知医疗事业部或院总值班人员,以便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进行院前及院内急救。 四、到出诊地点后,应立即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处理。对病情特别危重或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就地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再护送回院,途中密切监护病情变化。 五、救护车、出诊箱及抢救药品、器械随时保持完好无缺,及时清点、核实、补充、维修,做好交接工作。 六、出诊人员回院后,应按出诊登记本上的项目逐项登记不得有误及漏项。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及西药剂、检验等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医疗、护理工作连续进行。影像医学科、功能检查等科室实行二线值班制,根据临床需要随叫随到。 二、值班医生负责全科病员的临时处置,对危重症病员的观察、治疗应及时记录于病程志,对新入病员进行初步检查诊断、治疗,按规定及时书写病历。 三、值班护士要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随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危重病员、按时完成各项护理治疗工作、负责接待新入院病员、填写值班记录。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科室管理工作,如环境、安全等,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五、每晨集体交班一次,全科医护人员参加。由值班人员(医、护)报告病员流动情况及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病员的病情变化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对危重病员必须床旁交接班。 六、白班与值夜班的医生交接时必须对当班的新入、疑难、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病员除口头交接外,还须详细记录于医生交接班本,交接医生应在交班本上双签名,特殊危重病员床头交接。 七、夜班与白班医护人员必须当面交接,不能有脱班现象。 八、药、检、影像等科室应根据上述精神,做好值班、交接班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诊、转诊、转科、转院制度 一、会诊:凡遇疑难病例或有他科情况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1、科内会诊:由主管医生或科主任、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全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由主管医生提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白班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会诊,夜间由值班医师会诊。如遇低年资医生不能解决的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高年资医生出任,有专科的科室由专科医生出任。应邀会诊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3、急诊会诊:由主管或值班医生及时填写会诊单,会诊单左上角应写明“急!”,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在班时经同意后,送被邀请的科室,被邀请的科室必须指定专人随请随到。除特殊情况外不应超过1小时(注:特殊情况指被邀请科室正在抢救病人或进行手术)。科内急诊会诊,由经治医生及时提出,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及时会诊。 5、院内会诊:遇有疑难、重危病例需多科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主任同意组织实施并报主管院长,确定会诊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由申请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医务部派员参加,经治医师做记录。 6、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经医务部或分管院长批准。医务部可与上级医院联系(电话或派人)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来人时,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主管医生准备好各种检查资料,并详细介绍病史。 7、所有的会诊,必须在病历中记载,并填写好会诊登记簿。 二、转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同意后,经治医生填写转诊单交医务部盖章方可转诊。 三、转科:病员转科须经会诊后并经转入科同意,转科前经治医生填写好转科记录,由该科医护人员护送到转入科,接收科应及时写好接收记录。 四、转院: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同意,填写转院申请单经医务部主任、业务副院长同意盖章后方可转院。如转院有困难,可找医务部协同解决。急诊转院时,须经科主任同意可直接转送上级医院,但应向院总值班汇报。危重病员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如需救护车,可报院总值班室或医务部调配。自动出院者,一律不开转院单。 查房制度 一、院领导查房,每周1次,按院领导分工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业务副院长主要检查科室业务建设和医疗质量情况,并对科主任查房质量作出讲评。 二、住院医师每天上午查房1次,观察病情变化,进行诊断、治疗,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下午和手术日重点巡视。上级医师查房时,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报告病情,陪同查房。 三、主治医师要带领住院、进修、实习医师在病人入院48小时内进行查房,详细了解、检查、分析病人情况,提出诊断、治疗意见,对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 四、值班医师在交班前应巡视全体病人,了解重点病人情况并向接班医师交班。值班医师在接班时应巡视全体病人,重点了解危重病人情况。 五、主治医师每周要对本组(病区)病员进行普遍查房和每天重点查房各1次。检查医疗护理工作,重点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和进行临床教学。 六、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每周对本科伤病员查房1次,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总是有计划地临床教学。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应随同查房。 七、各级医师对危重、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治疗后的病员,应加强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情况及时处理,疑难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申请会诊。 八、护士长每天在晨会后应组织全体护士巡视全体病人,做好晨间护理,提出护理工作要求。 九、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1次护理查房,必要时请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指导,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进行临床教学。 十、护理部主任组织各科护士长每月查房1次,重点检查护理质量,推广新技术、新业务,研究解决疑难病例护理和护理管理中的问题。 三级查房制度 一、查住院医师对病史、诊断、治疗和辅助检查的熟悉程度;对治疗情况和相关检查结果的分析、判断;对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 二、主治医师是否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下级医师汇报的病史有重点的补充;进一步分析病情;对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 三、主任医师对下级医师汇报的病史、体检、分析情况的归纳、评价、指导能力;对疾病诊治和预后的判断;对相关进展的了解;对下级医师的考核。 医嘱制度 一、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和各项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并记入医嘱记录单。 二、医嘱要按时下达、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一般应在上午10点前下达完毕。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墨水写“取消”字样。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下达、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三、医师下达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卡)上。对可疑医嘱,应查清后再执行。除急救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请医师查对后方可执行,事后医师要及时准确地补记医嘱。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1次。医嘱经转抄、整理后,须经另一人查对后无错误方可执行,如发现有错误,应立即报告医师更正。 四、医嘱要按时执行,内服药按时按次送给,确认病员服下后再离去。 五、手术前应下达术前医嘱,手术后要停止术前医嘱,重新下达术后医嘱。 六、凡需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接清楚,并记入《护士交班报告本》。 七、对长期住院的伤病员,应定期对医嘱整理,同时要保留整理前医嘱备查。不得对已执行医嘱进行涂改。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称。 病历分为门(急)诊病历(含急诊观察病历)和住院病历。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而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病案是指归档后由病案管理人员整理、保存的病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护理及其他资料等。 附: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3)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应可辨认,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4)病历书写内容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记录应当规范、准确、完整、及时,以充分体现病历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法律性等特点。 (5)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认定后方可书写病历。 (6)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修改人员应注明修改日期并签名,并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7)因抢救急危患者而未能即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8)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选择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知情选择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知情选择书。 (9)本规范的病历书写规定,是根据卫生行业相关规章、规定的要求制定的,各地区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规定: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资格在我院获得处方权。新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经科主任同意并报医务部批准后授予处方权。有处方权的医师应将签字式样存药剂(械)科作鉴。 2、无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实习医师须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具处方,其处方由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审签后才能生效。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并经批准授予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 4、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5、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规定: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须时可用拉丁文),以蓝黑墨水书写。要求字迹清晰,项目书写完全,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一律按实足“岁”和“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药典未收载者,可参照其他有关资料,写常用名称。剂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西药处方每一药品均需另起一行。麻醉药、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5、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6、急诊处方应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急”字,药房应立即给予配发。 7、处方当日有效,过期应由医师更正签署后方有效。 8、中药处方的书写按标准要求书写。 三、处方限量规定: 1、医保用药量按照医保规定执行;普通药以三日量为限,最多不超过七日量;对某些疾病或特殊情况,经药剂科主任或医务部领导批准,可酌情延长限量。 2、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每次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麻醉药品每次处方注射剂量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针剂、糖浆剂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下次再用至少须间隔10天(更换不同品种应视为连续使用)。如住院危重病人确需超过限量使用时,应由科主任申请,并经院领导批准。 四、处方管理规定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限用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管。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期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 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并签名,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中、输血后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 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危重病人设置,应时刻保持临战状态,随时接收危重病人,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二、抢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危重病人的抢救,制定抢救计划、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配合、迅速进行抢救。 三、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需放置指定地点,并有明显标记,随时保持备用状态,不得擅自挪用或外借。 四、急救药品、器械等设备,要配备齐全,用后及时清理、消毒,对消耗部分应及时补齐。 五、物品每日核对一次,逐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六、无菌物品要注明无菌消毒日期,每周要重新消毒,抢救室每周要清扫消毒一次。 七、抢救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照各种疾病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并详细做好抢救室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八、抢救工作告一段落,要做好初步总结,病人由护理人员安排离开抢救室。 九、危急重病人家属,须在指定地点等候,以便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联系。 院内急救工作制度 一、门诊部分: 1、救护车出诊后或获悉将有病人送达,急诊工作人员应立即做好接诊准备,包括:器械、药品、人员; 2、病人到达门诊部,医护人员应立即接车将病人送达救治地点开展抢救; 3、接受的急诊病人超出急诊值班人员执业范围,应在获此信息后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参加会诊和抢救。 (1)遇群众急救时,工作量过大超出急诊现有应急能力,应立即通知总值班、医务部或院领导进行全院协调; (2)全院任何一位医护人员在接到急诊抢救要求后,除值班或抢救其他病员外,应立即赴抢救现场,院内人员5分钟必须到达,杭州市区内人员半小时内必须到达; (3)发生群体急救情况超出急诊值班人员接诊能力,门诊部可在请示支援的同时,将病情稳定者分诊、送入各相应住院科室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二、住院科室部分: 1、各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应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生主持,严重或病情复杂者,科主任必须现场指导抢救; 2、科室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应进行及时的科内会诊,尽可能的集体制定出合理的抢救方案; 3、对发生非本科室专科急诊情况,应立即请相关科室会诊参加抢救; 4、各科室发生急诊危重抢救情况应通知主管医生到场参加抢救; 5、各科室外医务人员接抢救病人通知后立即赶赴抢救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在院内的医护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杭州市区内医护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赶赴抢救现场; 6、抢救病人的请急会诊应电话和书面通知同时进行,参加会诊的科室和人员接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抢救现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7、各科室应随时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人员,并接受院质量监督部门定期抽查。 三、医技部分: 1、各医技科室在接到临床科室急诊检查请示后应立即携带器械5分钟内赶赴抢救现场进行相关检查; 2、X光、B超、心电图检查应立即出具检查报告,其他检查结果应即时电话通知各临床科室; 3、在医技各科室值班人员遇不能独立完成的急救检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总值班、医务部进行人员调配; 4、医技科室医务人员在接急诊抢救人员调配要求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须立即赶赴工作现场,院内不得超过5分钟,杭州市区内不得超过半小时。 危重病员抢救制度 一、危重病人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1、一般抢救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当班护士负责。 2、危重病人抢救应由该科急诊主治医师和急诊护士长组织抢救。 3、有大批病人、严重多发伤等情况时,急诊科在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由院组织专科医师共同抢救。 二、急诊护士应做好抢救准备工作。遇有危重病人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并及时给予必要的处理,如吸氧、吸痰、测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监护等。 三、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四、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五、一切抢救工作均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要注明执行时间到“分”。 六、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医嘱和处方。 七、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瓶、输液空瓿、输液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八、一切急救用品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急诊室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用后归放原处,清理补充。 九、病人经抢救病情稳定或需转入病房或手术室治疗者,急诊科(室)应派人护送,病情不允许搬动者,需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对已住院的急症病人应定期追踪随访,以利提高救治水平。 十、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总结。由急诊主治医师或护士长于抢救后总结: 1、病员到院后处理是否及时?正确? 2、组织是否得力?医护配合如何? 3、抢救中有何经验教训? 疑难病案讨论制度 一、疑难病案讨论范围:对诊断不明,治疗困难或有经验教训可吸取或有学术价值,罕见病例均需进行讨论。 二、主持讨论会的程序:由主管医生向上级医生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副主任医师的科室副主任医师必须参加讨论,并由主管医师整理资料、报告病史、做好讨论记录,详记于病历中。 三、科室必须有疑难病案讨论登记簿,必须记录讨论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历编号、主要病情、讨论主要结论、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职称、记录人姓名、讨论时间、地点。 四、疑难病案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多科联合举行。 出院病例讨论制度 一、各科室应定期(每月1次以上)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二、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三、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1、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2、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3、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4、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四、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 死亡病案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于死后一周内必须从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进行认真讨论、吸取经验教训。 二、讨论会由科主任召集,有副主任医师的科室副主任医师必须参加讨论,主管医师准备资料、报告病史、并作好记录。 三、对死亡有争议(家属对死亡提出意见)的病案,讨论前应通知医务部,以便派人参加,必要时应将病情及治疗经过详细记录加以整理送医务部。 四、填写好科室死亡讨论记录薄,由科室保存。填写要求:死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床号、住址、主要病史、治疗情况、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最后诊断以及经验教训。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记录人员。 五、死亡讨论的综合意见必须记录于病历中,每位医务人员的原始发言记录于科室的死亡记录本中。 六、死亡后及时、完整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交医务部医部审批盖章。 术前讨论制度 一、术前讨论的手术范围: 各手术科室开展的较大手术;合并有他科疾病的手术;疑难、危难病人的手术;涉及法律纠纷的手术;对疾病治疗效果不佳的手术;新开展手术;器官摘除或致残手术。 二、术前讨论程序 主管医生应在术前请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检看病员,了解病情,进行术前讨论。 急诊手术可立即请示科主任或上级医师查看病员,进行术前讨论。新开展、重大、疑难手术同时请业务院长及医务部派人参加讨论。合并有他科疾病的手术应同时请相关科室主任或主治医师参加术前讨论。 三、术前讨论内容 术前诊断、诊断依据、手术指征;术前准备;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不良情况估计及预防办法;决定麻醉方式及手术方式;决定手术人员及手术日期。 四、主管医师在病历中做好术前讨论记录,填好科室术前讨论登记本。 手术审批制度 实行医师分级、手术分类、掌握参加手术范围、严格手术批准权限。 1、 医师分级: 1、低年资住院医师(士):大学毕业三年以内,大专毕业四年以内,中专毕业五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大学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四年以上,中专毕业五年以上。 3、主治医师。 4、正、副主任医师。 2、 手术分类: 1、Ⅰ类手术:普通常见的小手术及一般中等手术。 2、Ⅱ类手术:各种中等手术。 3、Ⅲ类手术:各种疑难重症手术。 4、Ⅳ类手术:科研项目及新开展的重大手术。 3、 参加手术范围: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帮助下,首选熟悉Ⅰ类手术,以后逐步掌握Ⅱ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先担任Ⅱ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掌握Ⅲ类手术。 3、主治医师熟练掌握Ⅲ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争取逐步开展Ⅳ类手术。 4、正、副主任医师指导Ⅲ类手术,主持Ⅳ类手术。 4、 手术批准权限:手术批准权限指决定对病人的手术治疗方式,参加手术的人员及具体分工。 1、Ⅰ类、Ⅱ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不在情况下,由指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 2、Ⅲ类手术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 3、Ⅳ类手术及破坏性手术以及在本院属新开展的重症大手术,均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部,由分管业务院长审批。 五、手术科室的手术分类:按照《浙江省医院手术分级及审批权限》执行。 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二、进手术室见习、参观,二人以内的需经科室负责人和手术室护士长同意,三人以上的需报医务部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参观或见习手术者,应接受院方医院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出入。 三、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诊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和蒸汽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手术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的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用。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的数量,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四、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五、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人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 六、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七、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 八、手术通知单须于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诊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九、接受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病人要穿医院衣服进入手术室。 附:施行手术的几项规则 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要完成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并作出术前小结。 2、各类手术必须严格执行讨论制度和手术审批制度,尤其是Ⅲ、Ⅳ类手术必须认真进行术前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法、步骤、麻醉及术中、术后发生的问题及对策。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按参加手术范围进行手术。 3、填写手术通知单或手术预定书必须按手术审批权限执行,由手术医师详细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签字完备。其中Ⅲ、Ⅳ类手术必须填写“手术预定书”,主管或手术医师应认真找病人直系亲属谈话。对手术适应症,手术、麻醉的危险性,术中、术后的并发症及后果,均要做充分估计,并实事求是地向家属作全面介绍,征得家属同意,并签字备案。Ⅰ、Ⅱ类手术的术前谈话,家属签字需记录在病程记录中。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和单位意见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或业务院长、常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4、需由业务院长审批的手术,由主管医生根据术前讨论,填写手术审批单,经科主任审查签注意见后,手术前48小时交业务院长审批。 5、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脱水、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现象应先行治疗。同时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减少或消除不必要的顾虑。 6、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并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协助手术室护士准备特殊器械。 7、病员去手术室前应摘下假牙、贵重物品交护士长代替。手术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病员,核对病员姓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麻醉等,然后再施行手术。 8、一般情况下术者在手术过程中,对病员负完全责任。助手应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发现不利于病人情况时,助手有责任提醒术者注意,但必须互相配合,紧密合作。如在手术当中发生疑难问题,可以互相商讨,必要时应请示上级医师。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医师或实习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指导。 9、病人在手术前应签署授权委托书,当病人无行为能力时由病人的委托代理人保证病人的合法权益。 10、手术中如因病情需要更换手术方式,扩大手术范围应及时将情况告之病人或病人的委托代理人,并请病人或病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术中发现患者的病情与术前估计不一,或出现意外情况时需及时上报医务部或院领导,组织有关专家会诊,以便共同研究对策,并及时通知患者家属或单位,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 麻醉工作制度 一、负责麻醉者,在术前一天到科室了解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等情况,详细检查病员,确定麻醉方式,开好术前医嘱。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 二、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三、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应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四、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凡术后病人麻醉者均应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六、麻醉科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重危病员、新开展的麻醉,应于24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向上级汇报。 七、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八、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准备。 九、在麻醉工作中应保障病人的知情权,医务人员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对病人进行病情、医疗风险、注意事项告知,在记录对病人的告知内容后应请病人或病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病房护理工作制度 一、新病员入院每天测体温、脉博、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博、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和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二、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相应标记。具体制度见《分级护理制度》。 附:死亡病员料理注意事项 1、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医务部,由医务部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亡家属或单位。如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员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送太平间存放尸体。 (1)整理病室,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2)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消毒隔离制度 1、 工作人员上班时要服装整洁,不得穿工作服进食堂和离院外出。 2、 诊疗、换药、处置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 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灭菌,消毒液按规定时间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换药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已用过的和未用过的物品应有明显标记,并分开放置。定期检查无菌物品质量、是否过期,不得使用过期物品。 4、 换药室、治疗室、注射室、检查室、手术室、等部门应保持室内整洁,每周大扫除一次,私人物品不得带入,清洁用具应专用。并每日用紫外线消毒,每周用乳酸熏蒸消毒,每月作空气培养监测,并记录。 5、 病房应每天定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流通,地面每日用湿拖布擦洗,病房、办公室、治疗室、厕所的拖布应分开使用。床、床旁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抺布要专用,用后消毒。 6、 换下来的脏被服不得承受地乱丢,应放于污衣车上,不得在病房内清点。 7、 出院、转科、死亡病员的床单,须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8、 严重感染及危重病员和烈性传染病病员,应安置在单独病室,病室应先作消毒处理。传染病员和疑似传染病者,应按常规隔离,病员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房内污布类清点后采用双套袋法运出,洗浆房须先作消毒处理后再清洗。 9、 传染病员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互串病房和外出。到各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严格探视陪伴制度,并指导其遵守隔离要求。 10、 传染病员按病种分室收治隔离,并有醒目的隔离标志。工作人员进入污染穿隔离衣,离开污染区时,须按常规脱去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并洗手。 11、 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员,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病室均须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 护理查对制度 1、 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2、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3、 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无凝血块和溶血,血瓶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瓶号及血瓶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病员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瓶号及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备必要时检查。 4、 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员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牌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 5、 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发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输血制度 一、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种类、途径及用量。 二、领血时,领血人与配血人应当面查对验收。领血途中血液不能震荡,以免血球相互撞击破坏。 三、领血后应及时使用,在病房放置不得超过半小时。 四、输血前后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须2人核对无误并双签名,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注意观察血液质量(有无污染、变质、溶血、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输血器皿中只能加生理盐水,剩血袋用毕应保留,以备必要时送检。 五、严密观察输血过程中有无反应。如发生反应立即停止输注,及时通知医师处理,情况严重的需报告医务部,并及时将剩血、输血器封送检验科复查血型及血培养。要作好输血反应的详细记录,送检的剩血、输血器应妥善保管,未查明原因前,严禁抛弃或作他用。 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和在班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 二、保持病房安静,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说话轻、开关门轻、操作轻”。 三、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要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四、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五、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不得在病房内吸烟。 六、加强家具和被服管理,建立帐目,专人保管,定期清点。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妥交接手续。 七、病员出院后,及时更换被服,清洁消毒床单位、便盆及脸盆等。 八、作好入院宣传,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和对住院病员进行满意度调查,以征求病员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及督促病员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九、病房内不得留住非住院病人,尽量减少病人陪伴,做好病房安全管理。严禁携带违禁、危险品进入病房。 附: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须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向医师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和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写请假条经主管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交由责任护士保存于病历中。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病员可以携带必要之生活用品但必须服从病房管理,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8、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窜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9、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0、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分级护理制度 一、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二、特别护理 1、病情依据: (1) 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 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 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4) 护理要求: ①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②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③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三、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 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 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 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2、 护理要求: (1) 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 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 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博、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 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 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 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 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 一般手术后等。 2、护理要求: (1) 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 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 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 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 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 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即将出院的病人。 (3) 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护理要求: (1) 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 每日测量体温、脉博、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 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 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 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二、交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整理重危病人床单位及治疗室、办公室物品,写好交班报告,准时交班。 三、接班者须提前10分钟到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了解夜间工作一般情况。 四、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交接不清,交班者不得离岗。 五、交班报告应由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内容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符合病情实际。 六、有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末请假外出长时间末归病人,除向有关接班护士详细交待外,同时向分管或值班医生及院部及时汇报、严密观察,及早采取相应措施。 七、交接班内容、要求: 1、 住院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手术、死亡人数及新入院病人、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处置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病人思想情绪波动情况。 2、 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 常备贵重、毒、麻、限制药品及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的数量。 4、 床边交班者要交病情,输液及滴速、有无渗漏,特殊治疗情况、查看全身情况、皮肤有否发红、褥疮、烫伤等,床铺是否整洁、干燥,各种导管有无脱出、阻塞和病人的思想情绪(不在病人前交)。 附:危重病人床头交接班 1、 各班护士必须对每个重危病人进行床头交接班。 2、 交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交班不清,交接者不得离岗。 3、 交班前值班护士对危重病人应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检查各种导管,保持通畅,按时完成治疗医嘱,并记录交班情况。 4、 交班后,由接班者作详细记录并签名。 5、 护士长应参加危重病人床头交接班,能全面了解危重病人护理质量及护士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不断提高危重病人的护理质量。 6、 遇到下列情况不交接:护士仪表不整洁不交接;危重病人病情不清不交接;基础护理和治疗未完成不交接;输液管和引流管不通畅不交接;各种治疗药剂量不清,用法不明不交接;危重病人护理记录不全不交接;床褥不干燥、不清洁不交接。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消毒供应室根据各科室需要,发给科室一定基数的消毒物品,按时下收下送,严格物品交换、收发手续。各科室临时借用物品,应当办好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各科室用过的物品经初步消毒后再交换。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应先消毒后交换。 二、科室需的敷料、器材,需要自行包装的注明科别,定时送交消毒供应室消毒。 三、各类器材、敷料的洗涤、包装和消毒,应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污染物品和已消毒物品不得混放,发现可疑时应重新消毒。定期检查高压灭菌器的效能和各种消毒液的浓度。消毒灭菌后的器械、物品必须定期抽样作细菌培养检查。蒸馏水、输液器具定期抽样作热原检查。一次性使用物品(注射针具、输液器等)使用前按规定抽样做热原检查。 四、各种治疗包应注明名称、失效期、责任者编号。凡炎热潮湿季节消毒物品时间超过5天,其它季节超过1周,应一律重新消毒。消毒供应室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器材、敷料,以备机动使用。 五、物品消毒后,应立即送无菌物品存放室,分别按科室存放。无菌室内不得放置任何未灭菌物品,并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六、建立物品帐目和请领、分发、报销制度,并定期清点,保持帐物相符。 七、对所有物品、器材应定期检查、保养,防止霉烂、生锈、损坏和丢失。坚持修旧利废和再生使用。 八、临床科室对消毒供应室供应的物品,护士长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消毒供应室应定期抽查。 九、消毒供应室应按照《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医院感染控制》及《输液、输血、注射器洗涤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加强全面质量控制与管理。 十、设值班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消毒供应和安全工作。 手术护理工作制度 1、 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更换手术室所备衣、裤、口罩、帽、鞋。用后应放回原位。外出时,应更换外出衣和鞋。 2、 手术室内应保持肃静,禁止吸烟和高声谈笑。门要轻开轻关;手术进行时,勿走正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活动。 3、 严格执行无菌管理,除参加手术及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一概不准入内。凡违反无菌管理之处,一经指出,须立即纠正。施行感染手术的医务人员,术毕不得到其它手术间参观走动。 4、 手术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手术室内各种物件的固定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用后放回原处。有关急救药品、器材,必须随时备用,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及维修。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擅自外借。 5、 手术完毕,对用过的器械、物品及时消毒清洁处理,整理备用。严重感染或特殊感染手术用过的器械、物品,均须作特殊处理,手术间亦应按要求消毒处理。 6、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接受急症手术,不得擅离。 7、 凡需施行手术,应由各科主管医师填进手术通知单。择期手术应在前一天按规定时间送手术室,急症手术或紧急手术可先行电话通知手术室,并尽快补送手术通知单。需特殊器械或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因故暂停或更改手术,应预先通知联系。 8、 无菌手术间与有菌手术间应相对固定。无条件固定者,应先施无菌手术,后施污染和感染手术。优先安排急症手术。严禁在一个手术间内同时施行无菌及污染手术。 9、 重大手术或新开展手术,有关手术人员应参加术前讨论,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手术者可至手术室检查准备的器械和物品。 10、 按时接手术病人进入手术间。危重、急症的病人应由主管医师陪送,协助手术室人员处理。参加手术人员应按时洗手,准时手术。 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1、 监护室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入室者须更换衣、帽、鞋。严禁一切闲人进入室内,室内不得留陪伴,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和一个相对的消毒环境。 2、 监护室医护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对病人要态度和蔼、高度负责,严格遵守医院和监护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医生应随叫随到。 3、 监护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不准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准做私事。 4、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除特殊情况外,不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医嘱时须经第二人查对。 5、 监护室的药品、设备做到三固定:定量、定点、定位;三及时:及时补充、及时清洗消毒(药品除外)、及时交接班;一专:专人管理。保持物品、器械、仪器整洁。 6、 监护室病人由专人负责,患者身上无“三迹”,无红臀,无褥疮、每周剪一次指甲。 7、 监护室医护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技术,定期保养,损坏时要及时上报、维修、更换。 8、 病员病情平稳好转后与主管医师协商,送病员回普通病房,病员转出后应及时整理室内,并作好以下工作: 1、检查各种仪器、用具,如有损坏应及时检修。 2、按常规进行室内清洁、消毒。 3、清理物品,结清各种治疗费用。 输液、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各种输液、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皮试)。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三、密切观察输注后的情况,发生输注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治疗室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严防事故、差错。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2、 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交接班时,认真清点并登记。 3、 室内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应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治疗完毕将用过的物品浸泡消毒、清洗干净,放在指定地点,送消毒供应室消毒灭菌。 4、 各种无菌瓶、持物钳(镊)、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1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按规定定时更换。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具,先经消毒液浸泡后再清点,每日送消毒供应室更换。 5、 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超过失效期者重新消毒、灭菌。 6、 室内保持整洁,每日清扫及通风,定期消毒,定期进行空气细菌培养,并将报告单留存备查。 换药室工作制度 1、 换药室须有专人负责,操作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换药前后洗手。 2、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换药时做到一人一碗(盆)二钳、一份无菌物品、先换清洁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应在指定地点换药,而不得在换药室换药。 3、 每次换药完毕,敷料分类倒入污物桶,用过的器械和换药碗分别泡入消毒液中,并将其他物品放回固定位置。 4、 室内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分别在固定位置。无菌物品应标明失效期,过期或潮湿者应重新消毒。 5、 换药碗、弯盘、持物钳、血管钳和未用完的无菌敷料,每日消毒1次,放持物钳(镊)的无菌瓶及敷料罐、剪刀盘,以及未用完的凡士林纱布每周消毒灭菌1次,非密封的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溶液等)超过3天重新更换。 6、 室内每天清扫及通风,定期消毒,定期进行空气细菌培养,并将报告单留存备查。 药品供应、管理、保管制度 一、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采购计划,应根据药剂科编订的《基本用药目录》和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采购供应部人员编定初稿,报请常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三份,一份送采购;另两份分别存采购供应部和药库备查。 二、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经药库药品保管员和一名药剂科指定的药剂人员共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载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应查明更正或退换。 3、验收入库对药品规格、质量、出厂日期、批号、效期等必须进行检查。 4、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超过三日)由采购供应部和药库共同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三、药品保管 1、药库应根据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霉烂变质。 2、药库应根据药品性质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存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特殊药品的保管,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 1、药品均按卫生部规定的“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方针进行管理。各类药品分别按有关规定存放、统计、做帐,并做到堆码整齐,符合要求。 2、麻醉、精神、毒性、贵重及抗生素药品均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实耗实销、逐日统计、定时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普通药品实行金额管理,定期盘点。 3、对于原装缺损,霉烂变质的的药品,药库(房)要及时作好登记、统计。由药品采购与供应部门取得联系,补充原装缺损部分或加以调换或作退货处理。 4、过期失效、霉变药品不得发出药房(库),由药库(房)每季度报药品会计。若因管理不善,责任心不强,造成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5、药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中药材应随时检查、晾晒,中药柜及其它容器(具)要做到防潮、防鼠咬、虫蚀、防漏、防串味,贵重、毒性、精神、麻醉药品应专柜上锁,专人管理,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及其它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要有相应的设备存储。 五、领发: 1、各科室向库房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定期定人领取。 2、各单位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的备用药品,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专业上加以指导,每季度检查一次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况并做好记录。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时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据应填一式三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科室存查,一份交药品会计做帐使用。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记帐卡。药品领发完毕,领、发人须在领取单上签名备查。 7、特殊药品的领发,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统计报表: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定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到药品源、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统计,报表中有关金额核算应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协助。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毒、麻、精神、限、剧及贵重、自费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 3、毒、麻、限、剧、精神药品的统计报表,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交接: 负责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剂人员,在调动工作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岗位时必须同接任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做到手续、帐目清楚,物资、凭证及其他文字材料完整。 药房配方工作制度 一、药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详加审核,且符合要求后方能调配。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配方时应按照药剂科制订的操作规程认真进行调配,做到取量准确,不得估量取药,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三、含有毒药、限、剧及麻醉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该类药品的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发出的方剂,应在其瓶签或药袋上注明特殊用法。 五、发药时应耐心接受患者的咨询,但不得随意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号造成不必要的顾虑。 六、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特等、一等残疾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的处方优先调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七、储药瓶、药斗需补充药物时,必须细心核对无误后方能予以补充。 八、工作用品、用具应经常保持清洁,量具、用具使用后经清洗(擦拭)干净后仍放回固定处,计量器按规定进行检定。 九、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药房。 处方划价制度 一、处方划价统一由收费处办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药品种类,并熟练掌握计算机(器)的操作使用。 二、划价前,应先审查处方是否符合各项要求。划价时,不得自行在处方上任意变动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更不得任意提高和降低药品价格,做到计价准确无误。 三、处方上应如实填写计价金额(金额书写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不得涂改;价格书写应清楚无误,确需改动时,应划掉原金额在就近处另写并签名。 四、当缺药时,划价员应主动与药房取得联系,只有明确无此药时,才能交还病员让医生修改处方。 五、接到调价通知单后,由网络管理员按规定时间及时调整价格,不得推迟或提前;按规定时间及时盘点,并如实填写调价报告表,按时上报药剂科。 六、一张处方金额误差应≤5分,处方划价准确率要在99%以上。 七、划价完毕,划价员在处方签上规定处签全名。 新药申购报告制度 一、新药的概念:凡首次进入我院的药品,除中药原生药外,一律视为新药。 二、新药申购: 1、新药购进前,由临床医师或科室填写新药申购报告单,内容包括规格、数量、申购理由、新药申购人及申购单位,科主任审查后签章并填写申购日期。 2、申购单由药剂科主任严格审查把关。 审查内容包括: (1)申购单内容填写是否完整; (2)新药与现存品种药理作用,治疗范围是否相冲突; (3)是否有较突出的治疗作用和效果; (4)零售价格是否易于被患者接受; (5)销售单位是否符合上级部门规定的要求。 3、经审查符合新药购进要求,药剂科应在申购单上签署意见,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常务副院长审批后报采购供应部。 5、 凡未经批准购进的新药,采购员一律不得擅自采购,药库保管员一律不得接收入库。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入库,库房保管员在验收时即作好效期药品的生产批号和有效期进行登记。 二、对购进的近期失效药品(一般指在本年以内并预计在该效期内使用不完的),药库保管员应拒绝接受入库或要求供货方作退货或换货处理。 三、药库、药房应制备“效期药品一览表”挂牌,随时掌握效期药品的效期情况。 四、在效期药品失效期前三个月,药库(房)工作人员应报告药剂科主任,以便及时告知临床科室做好处理工作。 五、已到失效期的药品,一律不得发出药库(房),并作好失效药品的登记、清点、统计工作。 六、对药品过期造成的经济损失,药剂科、药库及相关责任人要相对承担赔偿责任。对病人使用失效药品并造成后果的,医院将追究责任到具体责任人。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是经卫生局考核合格、并具有执业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签写开方医师姓名,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麻醉药品处方。 三、精神药品必须由专人负责,处方及有关资料必须保存2年备查。 四、麻醉药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处方及有关资料必须保存三年备查。各科室使用麻醉药品后,凭空安瓿及处方到药房领取。 五、凡本院住院病人(癌症、肿瘤)每天使用不能超过3支,极量每天4支(在本院使用)。 六、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麻醉药品管理执行(强痛定针、片等)。 七、麻醉与精神药品每班要有交接清点记录并签名。 八、急诊需用麻醉药品,每天处方规定开一支,药房开注射卡在本院内使用。 九、本院内确诊癌症,由专职医师出具诊断证明,及时去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使用卡。麻醉药品使用卡使用效期为二个月,如继续使用必须重新办卡。 十、癌症、肿瘤病人凭卫生局签发的麻醉药品使用卡、病人身份证及配药人身份证到定点医院配麻醉药品,每张处方不超过12支。 十一、每月由药剂科检查麻醉药品管理情况,医务部每年定期抽查两次。 十二、在本院使用的麻醉药品残留液,由执行护士处理并签名。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管理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注:麻醉药品空安瓿消毁必需有两人以上同时执行,登记时间、数量并签名,由药房负责人监督)。 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二、采集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午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三、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四、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六、积极配合临床开展新的项目和技术革新。 七、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血库管理制度 一、血库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进入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做好质量控制。 三、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四、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细菌生长<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五、发血时,取血者和和发血者均应检查血液质量,发现血浆层变色,有絮状物或凝块等异常现象,应予扣留,报告科主任或上一级检验师处理。 六、病区对所申请的血量,因故停用或暂不使用,须及时通知血库,以便血库在有效期内调剂他用。在过期前2天仍未通知血库,以至不能及时调剂使用的,由原申请病区承担相应责任。如已通知血库但仍未及时协助解决造成损失的,血库及原申请病区各承担相应责任。 放射科工作制度 一、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二、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三、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护人员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四、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五、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经放射科主任同意,以保证归还。 六、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好防护工作。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一、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有关医师检诊同意。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到检查室。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 二、检查前做好设备、仪器、器械、用品和病人的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各部门性能是否完成好,向病人说明检查的目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以解除病员顾虑,取得合作防止检查中发生意外。 三、检查中要密切观察病情,发现意外应立即进行抢救,并通知临床医师处理。 四、对病人检查诊断要准确、全面,密切结合临床、综合分析、结论客观。及时报告检查结果,填写报告要字迹清楚、项目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图文并茂、用医学术语。必要时应反复多次检查,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解决。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六、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并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激光室工作制度 一、凡需激光治疗的病员,先由医师明确诊断,作好必要的检查,即可进行激光治疗。 二、治疗室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介绍激光治疗注意事项,在治疗中密切观察病员的反应。 三、严防激光误入人眼,戴防护眼睛操作治疗,禁止他人站在激光出口处。烧灼治疗时,配备吸尘器或换气扇,以防烟雾污染激光镜片或周围环境。 四、治疗区每天用紫外线照射一小时,注意通风,工作人员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对传染病(如尖锐湿疣)应用一次性产品,如手套、空针、窥阴器,避免交叉感染。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每周定期消毒,更换器械。 六、认真执行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定期维修、检测机器,及时更换老化激光管,平时注意保养机器。 7、 对待病人热情认真,治疗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应及时请有关专科医师会诊。 采购类规章制度 采购制度 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本着保证供应、节省费用的原则,按质、按量、按时供应材料,确保工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根据各科室申请,制订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月份的采购计划,报请常务副院长审批后及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重质量、注重节俭,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购进。 三、依据提出的材料计划单和甲乙方商定的甲方备料单进行采购。经常到工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搞清用料品种、数量和供应时间,以利妥善安排采购。 四、经常了解市场行情,熟悉物资流通渠道,要做到处处精打细算。购买材料的价格,要经计划采购部经理同意后方能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就近购货,以节省运输费用。 五、供应的物资在数量上要适度,及时向计划采购部经理汇报材料采购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计划的完成情况。 六、控制权限:在同一供货单位一次性多品种物资采购合计金额5000元(不含)以下的,经相关审核与批准后,由采购部经理审核。在同一供货单位一次性多品种物资采购合计金额5000元及以上的,经相关审核与批准后,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七、管理原则: 1、质量与价格相统一的原则:即讲究性价比。 2、同业参照的原则:采购部要与同行医疗机构和兄弟单位经常保持联系,沟通信息,多渠道了解;一般情况下,不得以高于以上单位提供的成交价购买。 3、货比三家的原则:在定点采购的同时,采购物资还必须做到货比三家,以保证采购物资质优价廉。 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一、请购制度。所有部门物资采购均须填报《请购单》。除零星、小额物资外,采购计划还须注明请购物资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估价、要货时间等内容。 二、采购部在接到《请购单》后,责成采购人员进行库存核查(防止超储积压)及价格调查,对认为不必要的物资采购,有权否决。 三、购置计划:一般物资和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每年由相关部门根据库存和消耗情况,编制年度计划,填《请购单》至采购供应部,经常务副院长批准后,由采购供应部原则上按月编制采购计划统一采购。 四、采购:采购部负责审查各部门提出物资增添计划,定期汇编,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人员按计划采购。大型购置必须具备审批手续,必要时邀请请购部门领导共同看货采购。购进物品要价格合理,保证质量,不得购进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物品。不许以任何形式索要和收受“回扣”、礼品、礼金,优惠部分一律收回医院财务。 五、验收入库:购进的一切物资必须凭采购计划、随货同行单或发票逐件与请购部门,对数量、质量、品名进行检查验收,数量、品名符合要求,质量合格,手续具备,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不相符者,应及时查明更正或退换。无《请购单》物品一律不得入库。 六、特殊情况的,按院领导指示办理。 采购价格管理制度 一、采购人员在采购物资时必须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 二、属部门申请采购的事先报经常务副院长同意,各部门自行采购的特殊物资,采购部必须无条件配合,提供信息、资料等方面支持。 三、采购人员应建立健全《采购物资台帐》和档案资料,详细记录供货单位名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比价情况,以接受价格监督。 四、仓库管理员及请购部门对请购和使用物资的质量、价格有进行监督的职责,发现物资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存在问题,须及时反馈采购部,采购人员应及时登记、核实并妥善处理。 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一、采购人员负责将采购物资送达请购部门或仓库。药品、办公用品、劳保福利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由仓管员负责验收,并在验收单和结算凭证上签字确认。 二、对设备、计量器具、药品等物资的验收,由设备、药品管理部门和请购部门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图纸等资料进行;备品配件按20%比例抽查,并出具《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单》上注明“质量跟踪检验”,由使用部门在投入使用后跟踪检验。 三、采购物资验收不合格,经领导同意,可以让步接受的,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协商降价处理;采购物资在试用或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的,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调换或维修。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还应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责任。 采购合同审计制度 一、单次物资采购总额达到5000元及以上的或虽然在5000元以下,但当时难以检测产品内在质量和技术性能,容易引起纠纷的,采购人员必须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附货比三家资料),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报常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予以签订。 二、合同承办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生效的《采购合同》移交财务部备案。 三、应签未签合同或未备案合同的,财务部不予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四、采购部负责人对采购物资的票据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采购物资是否有《请购单》、货比三家资料、《采购合同》、“三证”、《质检单》、《入库单》等资料;开具的发票是否系增值税发票(或合法发票)和符合有关发票管理的规定,有否计算错误等。 五、手续齐全、达到质量和价格要求的,财务部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付款。 财务类制度 报销制度 一、报销程序及规定 实行“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实报实销制,即任何报销单据必须先由会计审核后填制报销凭证,经财务负责人复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未经复核及审批的报销凭证一律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具体程序规定事项如下: 1、票据确认: 报销人所持报销单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涂改、挖补,并在每张单据后面签上经办人姓名、事由、实报金额、日期等,交通费单据须写明起止日期、过往地点;招待费单据必须注明招待对象、人数及分管领导同意的意见;住宿费发票须写明起止日期、天数、住宿人员姓名、人数;病人纠纷赔偿单据必须由调解人及常务副院长签字同时附调解说明书;广告费发票必须取得开票日期完整的正式发票,并注明刊播媒体及预播(刊登)时段(日期);药品及库存物资报销必须附有入库单;确系无法取得正式单据应由经办人填制《无法取得正式单据报销证明》待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等,会计人员据此作票据审核。 2、填制报销凭证: 会计人员将审核无误的报销票据分类粘贴,按类别填制《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市内交通费报销单》、《付款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等,同时填制日期必须按实际报销日期填制,不得故意推前或拖后,报销内容必须在报销单上详细说明,购进药品报销必须填制《药品进销差价计算表》作为附件,填制完毕后会计人员应对单据实报总额同填制总额复核无误后在“制单”、“审核”栏签字。对于手续不全或不合理的票据应予退还。 3、复核审批: 报销人将经会计审核签字后的报销凭证转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复核无误后,再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审查无误后在“审批”栏签字审批,同时注明审批日期。 4、出纳付款: 出纳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出纳在报销金额复查无误后在“出纳”栏签字,报销人在收到款项时在“领款人”栏签字,有借支者凭报销凭证多退少补。 5、报销时限: 市内交通费及费用开支要求在取得单据时当天或次日报销;异地出差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归来后三日内完成;特殊原因超过期限应附书面说明后方可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差旅费报销标准及规定 1、市内交通费: 因公市内办事可报销市内交通费(乘座出租车事前应经相关领导批准)。 2、差旅费: 因公异地出差可报销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交通工具:副院级及以上级别领导可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其他员工乘坐火车硬卧、汽车等交通工具,跨县、市联系业务不得包出租车。 (2)住宿:(人/天) 因公出差副院级及以上级别领导据实报销;职能部门主管及临床医技科室主任:200元以内;其他员工:100元以内。总公司领导及总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到医院检查、指导医疗和财务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住宿。 (3)餐费补贴:(人/天) 因公出差,副院级及以上级别领导据实报销;其他员工50元(早餐、公交10元、午、晚餐各20元)。 3、春节探亲假报销标准: 工作满一年的外籍正式医院员工享受春节探亲假待遇,其标准如下: (1)探亲假期:期限一周。通工具:副院长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报销出租车费;其他员工往返限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不包括手续费)。往返车站之间不得报销出租车车费,限公交车费。 (2)途中伙食补贴:员工春节探亲假乘火车或汽车,按出差标准每天补贴餐费50元。 4、员工因私请假须报分管副院长批准,期间差旅费自理。 5、市内交通费及差旅费(包括探亲)必须以原件报销,不得以 复印件提前出账(解聘及招待客人除外)或代垫,否则由审批人或代垫人全额退赔。 6、员工(包括医务人员)工作调动,差旅费必须以原件到目的 地报销。 7、新员工来医院报到,医院原则上不报销差旅费,所付费用由个人负担。 三、话费报销标准 1、移动通讯费报销规定。 原则上不报销移动通讯费;如因工作确需报销移动通讯费的,由总公司领导核定报销标准,可按上限据实报销。 2、电话费报销标准(电话作为业务及办公专用,不得拨打私人电话) (1)医院配备传真电话二部,市话若干部,IP电话若干部(买卡拨打)。传真电话原则上由会计和行政人事部保管,作为业务传真专用。 (2)除财务部及采购部因业务需要开通长途外,其他部门及咨询电话只限开通市话。 3、上述手机话费及电话费报销应按话费结算发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理。 四、福利费报销标准 1、白班人员按中午实际在医院内部食堂就餐人数,由食堂打卡机登记。 2、与医院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如需要办理社保的,医院可按杭州市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购买三金两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3、医院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适时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五、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 业务招待费包括:业务交际费用、招待总公司领导及业务部门人员等。 1、所有招待费用支出必须事前请示常务副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500元以上招待支出,院长必须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同时应由经办人在报销单中详细注明招待对象、人数、金额及招待原因。 2、招待费用支出仅限与本单位业务有关部门,对招待无关人员所发生的招待费不得报销。 3、业务用烟和茶叶应由院办公室统一购买,集中管理并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4、人员往来招待费报销规定:招待总公司领导及业务招待据实报销;招待其他人员(包括财务部查账人员),按工作餐标准(每人限额10—40元内)招待,同时不得报销娱乐费用;属于私事往来及迎来、送往不得报销招待费用。 5、每旬应将招待费明细传真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以便核查。 六、汽车费用报销规定 1、交纳汽车保险费、养路费、年检费、维修费(应附清单)等,应取得收费部门正式单据后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核实后及时报销。 2、因公市内办事或接待所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及洗车费等,应由派车人或办公室负责人在费用单据上签字证明后及时报销,若异地用车,费用应在出差地单位报销(特殊情况带回原单位)。 3、驾驶员应注意安全驾驶,因故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应请示领导同意。 4、驾驶员应按《车辆管理登记表》要求,逐日如实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行政事部汇总后交财务部门。 5、未经领导或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或将车辆外借。 七、广告费报销 1、联系广告业务,应有2人以上共同参与,对于未取得对方发票的广告费支出应暂列为经办人业务借支,待取得发票后报销入账。 2、广告费发票必须取得广告媒体开具填票日期完整的正式发票,特殊原因无法取得正式发票,应附书面说明,经分管领导批复后方可报销。 3、市场营销部应提前做出本月广告投放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4、报刊广告登记员由会计人员兼任,负责逐日收集每次广告报刊,每月装订成册;电视广告应安排专人负责时段监播,并在“节目播出单”中签字认可,以备总公司核查。 借支制度 一、个人借支规定 医院原则上不发放个人借支。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借支,须报相关领导同意并在《借款审批单》上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业务借支规定 员工异地出差或办理相关业务(如预交广告费、零星采购等),因备用金不足需临时借支者,应按预计金额填制《借款审批单》,并注明业务内容及预计还款期限,上报院长同意后办理借支手续,借条由出纳人员(或往来会计)暂行保管,待业务完成后由借款人持有效票据按报销程序冲减后多退少补结清借支,不得拖欠。 三、备用金借支规定 1、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司机及采购人员可申请配备定额专项备用金(如业务招待备用金、汽车费用备用金、零星采购备用金等),备用金借支须申报总经理同意后,并经常务副院长审批后方可发放。 2、备用金借支标准:业务招待备用金应在5000元内;汽车费用备用金应在3000元内;零星采购备用金应在20XX元内。 3、配备备用金人员因岗位变动或离职时应将备用金全额归还。 4、所有备用金在年终时必须如数归还,待次年重新办理备用金配备手续。 5、财务部门在检查工作时有权对备用金进行核查监督,以避免备用金挪用现象发生。 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范围 包括库存现金、存折现金及银行结算户存款等。 二、现金收入管理 1、收费室应配备验钞机,发现假钞由收费人员承担。 2、每日业务终了,结算会计应及时核对门诊、住诊收入单据总额与现金实收总额是否相符,原则上不允许病人欠款,同时对每日收入汇总表必须由收费员及收款人共同签字认可。 3、每日结算时,会计人员应认真核实处方总额同收费总额是否相符;结算会计应认真核对收费发票存根总额同收入总额是否相符,并在当日收入汇总表中注明发票起止号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汇报院长及计划财务部经理。 4、利息收入: (1)存折:出纳人员应将存折账号或银行卡号复印后交财务负责人备查,未结息前不得更换存折(特殊原因由财务负责人把关)。确需消户时,必须提前通知会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对消户时体现的利息收入进行审查。 (2)结算户:按银行提供结算清单入账。 5、财务部门应对门诊、住院收费环节进行不定时核查,若发现收入环节因管理不善存在流失隐患,按可能流失金额(如多开发票手续不全按多开金额计算)列为相关责任人个人借支;若无法明确责任人则由收费处负责人、结算会计及出纳共同承担。 三、现金支付管理 1、出纳人员应根据审批手续完整的付款凭证付款,同时应对付款后的报销单按月进行编号并及时登入“现金日记账”,对未经审批的凭证拒绝付款。 2、出纳人员无权以口头或白条形式提前付款,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否则视为挪用。 3、出纳人员对日常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同会计核对,若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不得擅自将长短款相互抵补。 4、发放工资时,工资卡须由会计填制、出纳复核再交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审批后发放。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字,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代领,并由代领人签字。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四、现金库存管理 1、出纳人员应将公款、私款分开存放,不得混存。 2、结算会计和出纳员应将营业收入于当日及时送存银行,除备用零钞外保险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壹万元,同时做好现金保管的安全防范工作,大额现金支出应在当天由银行提取。 3、月度终了,应由会计人员参与库存现金盘点,并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以保证账款相符。 4、财务部门应定时或不定时对出纳和收费人员库存现金进行盘点,若发现盘盈则立即没收列为其他收入;若发现盘亏(允许误差值在100元内)则视为挪用,出纳或收费人员除补足盘亏金额外,同时按盘亏金额双倍计入出纳或收费人员个人借支。 采购财务制度 一、医院的药品及物资应执行计划采购,以避免盲目采购造成压库或报废损失。 二、主要药品由采购供应部统一采购,特殊原因需自购应征得采购供应部同意后方可,其统一采购的程序及细则规定如下: 1、由仓管人员根据库存数量及销售情况填制《申购计划表》,列明预计申购药品品名、数量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2、药品会计应对仓管人员提出的申购数量,依据《主要药品库存数量分析表》进行审核,每次计划申购时按一个月耗用量为管理基数对申购数量重新核定后交常务副院长审批。 3、常务副院长对经会计审核的《申购计划表》进行审批后交采购人员采购。 4、主要药品申购每月可申报两次(当月1日及15日),平时若需紧急申购应及时联系医院采购供应部。 5、月底药库应将已收到的申购药品数量验收后,分类列明药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及零售价格等清单报送医院财务部门。 三、普药、物资及低值易耗品由院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部分须由公司采购部统一采购的应一并列入《申购计划表》后报公司采购供应部统一采购。其自行采购的程序及细则规定如下: 1、由申购部门或仓管人员填写《请购单》,列明请购品名、规格及数量后交由会计人员审核。 2、会计人员应据账面库存及上月耗用数量,以一个月耗用量为管理基数对申购数量进行重新核定后交常务副院长审批。 3、常务副院长审批后,《请购单》交院采购供应部执行采购。 4、院采购供应部接获《请购单》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最低进购价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购回货物后,应及时交仓管人员验收,验收完毕后应及时索要《入库单》,并同发票及《请购单》交由会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若货款未结算应先作挂账处理。 四、紧急申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1、紧急申购可先执行采购任务后补办申购手续。 2、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采购:属仓库请购的应办理入库手续,并作为库存物资管理;属部门请购的,由会计人员在审核《请购单》时应直接批注验收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在《请购单》上签字验收。 存货财务制度 一、存货范围 包括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 二、存货入库管理规定 1、购进药品、库存物资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及生产单位是否与请购时要求一致; (2)观察实物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数量; (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联)。 2、验收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出处理。 3、按实收数量入库,并及时登记入账。 4、每日终了,仓管人员应及时将当日“入库单”财务记账联交会计人员入账。 5、部门请购的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由请购部门负责人直接在《请购单》上签字验收,账务处理直接列入成本费用。 三、存货发出管理规定 1、药房及科室向仓库领用药品及库存物资时,仓管人员必须开具“出库单”(一式三联)或由领用部门开具“领料单”(一式三联),并由领用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2、每日终了,仓管人员应及时将当日“出库单”或“领料单”交由会计人员入账。 3、药房必须根据收费单据及处方笺配发药品,并每日编制“处方日结算表”交由会计人员入账。 四、存货实物及账务处理规定 1、仓管人员必须按品名规格建立“库存数量明细账”,并逐笔记录存货入库、出库、结存情况。 2、会计人员必须按药库、药房、仓库分别建立“库存数量金额明细账”及“科室领用登记卡”。 3、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应及时计算结存数量及金额。 4、废损处理: 发生存货废损时,须由物资保管人填制“报损报废申报单”,详细说明原因,将废损实物交药品会计审核后,再交常务副院长审批,会计人员据审批后数量作存货减少账务处理,发生经常性或大批量废损时应及时知会采供部。 五、存货仓储管理规定 1、所有存货必须依据其属性、特点和用途分类有序存放。 2、同类存货堆放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以防过期报废。 3、定时检查存货的保质期,对保质期较短的存货要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4、仓储人员应严格保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擅自入库。同时做好存货的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5、未经相关领导同意,一律不得代存或借出物品。 六、存货盘点管理规定 每月终了,会计人员必须参与仓库、药房及科室的月终盘点, 并完成下列程序: 1、盘点前必须将截止当月最后一天的出、入库及销售记入账册,结出账面结存数,并同仓库、药房库存数量明细账相核对。 2、会计人员在参与仓库、药房盘点时必须按实物存放顺序逐项清点登记。 3、科室存货盘点,须由各科室派专人在月末下班前将该科室存货自盘后,将盘存清单交会计人员抽查核实。 4、发现存货盘盈盘亏,应按存放部门编制“盘存盈亏表”,由盘点人、会盘人及保管人员共同签字认同后及时调整账面结存,并查明原因,形成责任。盘盈列为“其他收入”,若发现已入库而未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货物同样按盘盈处理,货款由仓管及采购人员共同承担;盘亏按进价(主药按“药品送货单”批价)列为相关责任人个人借支,若无法明确相关责任人则由采购供应部经理、仓管、采购人员、药品会计共同承担。 5、财务部门将不定时对医院的存货进行实地盘查。 医疗财务制度 一、医疗文书管理的范围包括处方笺、治疗单、化验单、收费发票附联、科室日报表、输液室登记簿及医生登记簿等。 二、当天每位病人据医生开出的处方笺、治疗单、化验单经划价后到收费处交款,收费员应根据划价后的金额按发票编号顺序如实开具发票,不得多开发票;若病人因报销需要要求更换发票,结账后,程序管理员应对此份票签字核实,否则视为收款发票并追查责任。 三、药房根据收费发票及处方笺配发药品,并将同一位病人的处方及发票附联(药房对账联)粘贴在一起,若同一位病人当天开出几份处方笺及发票,应按病人归类粘贴在一起。 四、各治疗室及化验室应根据收费发票附联同治疗单或化验单提供服务,同时每份发票附联应同相应的治疗单或化验单粘贴在一起。 每日营业终了,各科室及化验室应将收集的票据送药房汇总,由药房按病人归类后同各病人处方粘在一起。 五、每日营业终了,结算会计应认真核对发票附联同处方笺、治疗单、化验单金额是否相符,并按项目汇总同收据各明细金额核对相符后方可签字收款。发生病人换票应认真审核并将更换发票财务附联同收回病人原发票报销联粘贴在一起作为换票依据,同时在“日结算表”中做出说明。结账完毕会计人员应将当日的病人票据按不同医生分类后装订,并在封面上详细注明每位医生辅助治疗总额及处方总额。 六、每月度终了,应将处方笺、治疗单、化验单、收费发票附联、科室日报表、输液室登记簿及医生登记簿分类归档,以便核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范围 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或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专业设备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次月开始不再计提折旧。 1、各医疗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前必须先将申购计划报总公司和院长审批后,通过采购供应部选择厂家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后确定最佳采购方案。 2、使用部门及仓管员应及时对新添置固定资产进行调试验收。验收合格后,会计人员应按科室对其进行登记造册,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在《本年度科室新增固定资产登记表》上签字,并善尽保管之责。 3、科室负责人调动时,必须按《上年度科室固定资产盘存清单》及《本年度科室新增固定资产登记表》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并由“移交人”及“交接人”双方签字,以明确责任。 四、固定资产盘点 年终,财务人员应按科室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并同《上年度科室固定资产盘存清单》及《本年度科室新增固定资产登记表》进行核对,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同时各医疗单位应将《本年度固定资产盘存清单》传真公司财务部备案。 其他财务管理制度 一、开办费及递延资产管理制度 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招待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库存药品、物资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开办费及递延资产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以各中心的资产比例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入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 1、开办期间的房屋装修等费用,装修费用作“递延资产”入帐;新建房屋(如:电梯房、夹层房等)和新购设备作“固定资产”入帐处理。 2、开支必须厉行节约,财务部门应做好各项开支明细费用审核统计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3、如需其他单位直接增拨投资款,应及时补报公司财务部,同时办理增加投资报告手续。 二、支票及印章管理制度 支票及印章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支票原则上由出纳人员保管,购买及领用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出纳应设立《支票登记簿》,详细登记支票等各种银行票据的购买、领用及结存情况,包括起止号码、经办人、支付日期、支付内容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 1、处方保存:每日装订,按月归档,妥善保管。期限为6个月,具体保存期限还应视当地有关部门规定。 2、广告报刊保存:逐日收集,按月装订,妥善保管。在未接到财务部通知前不得销毁。 3、会计档案:(包括凭证、账簿、报表及财务制度等)按月装订,分类归档,妥善保管。在未得到相关领导同意前,任何人员不得查阅和复印,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保存期限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执行。 4、以上各档案管理必须由会计人员担任,出纳人员不得担任档案管理工作。 四、会计人员人事管理 会计人员人事安排由总公司财务部和医院统一调配,工资标准由相关领导核定,并由医院发放,奖金由医院统一考评发放。 五、工作移交制度 1、财务人员工作移交规定 (1)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2)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财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办理未了的会计事项,包括: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账簿的,应当登记完毕,最后一笔余额应由经办人员签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证明等。同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支票、现金、存折、印章以及其他会计用品等;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也应写出书面材料。 (3)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金额进行点交;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不得短缺;往来账目必须重新核实无误后,才能交接。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 (4)移交工作时财务负责人必须进行现场监督。 (5)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财务负责人必须在移交清册上签名,以明确责任。 2、其他员工工作移交规定 医院员工调动、辞职、解聘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必须交还所借款项、物资及相关资料等,同时参照财务人员工作移交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六、财务报告及监督制度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等提供财务报告。 3、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 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亏损等应按规定及时处理。 七、财务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有关财务资料进行自查,发现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和纠正,重大事项必须形成报告及时上报领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报表报送制度 医院必须在次月10日前将财务报表准确、及时传送总公司财务部;并于次月10日前将财务报表报有关主管部门。 营销类规章制度 营销管理制度 一、拟定营销管理办法、明确营销工作标准、建立营销管理网络,协调、指导、调度、检查、考核。抓好对所管辖范围内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关心营销人员的生活及思想动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杜绝经济犯罪的事件发生。 二、编制年季月度营销计划,按时交上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便于统一平衡、合理下达计划。编制营销统计报表,做好营销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及时汇总填报年、季、月度销售统计报表。 三、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策划,积极适时、合理有效地开辟新的营销渠道,努力拓宽业务渠道,不断扩大医院的市场占有率,有效树立品牌。 四、负责对各区营销网点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管理、监督、协调、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好用户投诉,保证客户满意,提高医院信誉。 六、负责做好广告策划宣传,正确编制年度营销费用及广告费用计划。 营销工作制度 一、每天晨会时汇报昨天工作情况,包括洽谈成功情况、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今天的工作安排、预计成功情况。 二、营销人员9:00准时外出:分区销售不得越界;统一价格不得抬高或降低;有效地拜访客户;出发前检查仪表是否整洁,销售物品是否齐全;对自己觉得没有希望谈下的客户,应及时公开相关资料;有其他区域客户资源,应和该区域客户代表本着公平友好、互惠互利原则商量解决。 三、每周、每月分别召开工作会,总结前段工作情况,提出下段工作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改进工作。 四、熟记医院各项服务,了解医院基本情况。掌握基本销售技巧,熟知医院宣传资料以及医院服务特点和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完成分管区域的销售任务。 五、高质量地做好终端工作:做好分管区域终端开发和维护工作;做好分管区域终端拜访工作;开展公关营销,与终端客户建立良好关系;做好培训工作,扩大医院的影响力;建立终端客户销售档案。 六、组织、参与各项促销活动;参与培训、指导和管理代理销售点人员;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包括工作日志、各类报表等;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反馈市场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公司各项业务、文化活动。 岗位职责 常务副院长职责 一、在公司总经理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董事会决议,主持医院的工作,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二、认真贯彻医卫政策,明确办院方向,按照专科医院的特点,组织领导制订本院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布置、检查、总结全院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三、领导和组织提高医疗护理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密切联系群众,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负责组织、检查全院职工的业务学习,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负责领导、制订全院科研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科研计划的实施。采取激励措施,促进医院临床研究工作的开展。 六、教育职工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不断改进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负责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聘任、辞退、任免、奖惩及调动等工作。 八、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的收支、审查预决算,关心员工生活。 九、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十、因事外出或缺勤时,需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常务副院长职务。 业务副院长职责 一、在常务副院长领导下,坚持专科医院的办院方向,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医技等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护理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深入医疗科室,负责组织和检查病房、门诊、急诊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领导危重病员的会诊、抢救。 四、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过程中各种施护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五、领导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考核、晋升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医护临床科研工作。 七、领导医疗业务、统计和病案管理工作。 八、领导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行政副院长职责 一、在常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人事、计划财务、采购供应和总务后勤等部门的工作。 二、领导组织,拟订医院各项行政工作计划。贯彻实施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领导做好医、教、研所需物资的供应,为临床第一线服务。 四、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经济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五、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六、负责领导全院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营销副院长职责 一、在常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品牌推广、市场推广、整合营销方面的工作。 二、正确执行医院经营计划,努力实现医院的经营目标,负责拟定各类营销管理制度。 三、积极推销医院的医疗服务和服务项目,提高医院的经营效益。 四、积极收集医疗市场的信息,及时反馈,为医院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五、策划大型宣传活动,为品牌推广、医疗服务的促销发挥积极作用。 六、加强市场营销部的管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为会员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院务委员会在常务副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讨论研究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重要决策提出建议。 二、负责布署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重要工作和医院的重大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三、审议医院的办院方针、发展规划、科室设置、制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 四、审议医院的教学方案、管理条例、全院性的规章制度。 五、审议医院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购置及大型基本建设、维修等项目的实施方案。 学术指导委员会职责 一、在常务副院长领导下,讨论并研究医院的业务发展规划,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图书资料及病案管理等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科研计划及专业科室发展规划。 三、审查、研究医院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参与制定医院关于奖励科技成果的规定细则和办法。 四、为医院职称评定委员会提供有关咨询意见。 五、审查并研究医院有关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落实情况。 六、为分配使用医疗、教学、科研用房和购置大型医疗器械提供咨询意见和论证意见。 七、受常务副院长或上级委托对医疗、护理、医技发生的事故和纠纷进行技术鉴定。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常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院内感染的监测和控制,以提高医疗质量。 二、负责制定降低院内感染的各种措施和制度,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 三、掌握院内感染的监测、控制动态,经常分析监控情况。有计划地开展院内感染流行病学的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四、负责检查各科室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抓好预防性消毒、经常性消毒和终末消毒。检查消毒效果,解决消毒过程中的问题。 五、对全院抗生素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避免对病员和带菌者使用不敏感的药物。 六、经常向有关人员通报在医疗中的感染情况,宣传防止感染的知识,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增强控制感染的观念,提高医疗质量。 七、积极培训兼职人员,并支持他们做好本科的感染控制工作。 院办公室职责 一、在常务副院长、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公文的收发和秘书工作,配合行政人事部协调行政管理。 二、安排各种院级行政会议,做好会前准备和会议记录。 三、及时传达院务会、院办会的决定,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了解和综合全院各项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院领导反映,并注意收集群众对执行决定的反应情况。 五、负责综合拟订全院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计划、总结,草拟院领导交办的各种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医院公文的核稿和催办,并及时上报下发。 六、发挥行政事务的承办作用,按照公函的处理程序,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文件保密等工作。 七、负责安排行政总值班、行政业务查房和院长查房,及时检查总值班和行政业务查房记录,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八、严格规范、完善并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深入科室,做好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工作联系,根据院领导指示,办理有关综合性工作。 九、负责同院内外有关方面的工作联系、通讯联络,做好医院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下达及反馈工作。 十、负责医院的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及来信来访、参观、检查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十一、记录医院大事记,负责医院行政文书的收集、借阅工作。 十二、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医疗事业部职责 一、在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监督管理医务部、护理部、各临床和医技科室的工作,协调各科室间的关系。 二、负责草拟医疗、护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及各种医疗、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及质量评审办法。根据医院发展要求和医疗业务需要,拟定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计划及建议。 三、督促检查各项医疗、护理规章制度、法规、规范、规程的执行;负责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医疗、护理工作质量、医疗安全的考核;制定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负责处理医疗纠纷。 四、负责医疗、护理工作总结,每季度作一次医疗活动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分析图,以简报形式通报院领导及相关科室。 五、做好防止医院感染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作。 六、负责病案、统计管理工作。 七、负责重大医疗抢救工作和其他院外医疗、预防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参与各类医疗、护理查房;参加组织疑难病历会诊、重大病例及死亡讨论会;负责组织全院性会诊,联系院外会诊等。 八、组织管理科研教学,安排业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组织院内学术活动;抓好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做好评分记分工作。建立技术档案、负责对医护人员的业余技术培训和技术水平的考试、考核工作。 九、制定医院科研规划、组织各级科研课题申报、落实科研任务、准备科研成果资料;组织院级评审或报上级有关部门评审、布置、收集医务人员撰写的学术论文。 十、负责临床科室设置、医护人员编制、用人计划的起草和医护人员的调配工作。 十一、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行政人事部职责 一、在行政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人事、后勤、保卫、消防的管理工作;草拟医院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总务后勤、安全保卫、消防类管理制度;制定各类人员考核办法;负责人事、总务、保卫相关工作各统计报表的填报。 二、按照各部门的报批要求,负责全院的人事调配和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全院人员的录用、聘用、辞职、解聘手续;负责员工的岗位考核、鉴定;负责全院员工的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休假管理,薪资福利和奖罚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执业注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聘任;各类技术职称的考核、晋升工作。 五、会同医疗事业部负责全院员工的各类培训工作;协助院办公室完成各类院级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医院会议室的管理及各部门会议的会务安排。 六、负责医院行政用车、医疗用车的调配管理、出车登记车辆维护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医院报刊、杂志的收发,阅览室的借阅管理工作。 八、负责计算机室、档案室、文印室、总机及挂号收费处、入出院处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文印工作制度、总机话务员岗位职责等。 九、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督促门卫、巡逻、消防工作制度的具体落实。协助科室和重点防范部门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9、 负责医院职工宿舍、食堂、电梯间的管理工作;保证全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的正常运转。 10、 负责全院被服(病人用服、医护人员工作用服)的保管、供应等工作。 十一、负责院容院貌建设、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污水、污物的处理,烟尘排放量和污水的处理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十二、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市场营销部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品牌推广、营销、宣传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营销管理制度、营销人员岗位职责、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营销工作标准,建立营销管理网络。 三、负责制定营销工作计划,编制营销各类统计报表,做好营销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 四、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负责市场策划,开辟营销渠道,树立品牌形象。 五、负责客户的业务接洽、售后服务、病人随访等工作。 六、负责医院对外的广告宣传、业务报道、信息发布工作。 七、负责医院促销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八、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计划财务部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财务预决算的编制,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执行。 二、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增收节支,勤俭办事的原则,防止漏收漏记,严格控制支出。 三、按照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为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 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 四、加强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核算与管理。 五、做好医院对外合同的评审管理工作。 六、按时报送会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报表,对医院经营活动进行科学预测和分析,并向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七、负责制订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培训考核方案,实施财务监督检查。 八、负责制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奖金工资的核算、发放工作。 九、负责库房、药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十、协助行政人事部对挂号收费处、入出院处财务账目进行监管。 十一、库管、药库人员必须按月盘点物资、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做好物品日常领用的定额管理、登记、核算工作。编制月、季、年度库存物资报表,建立物资台账,严格物资领用及出入库手续。 十二、负责病人欠费的催缴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相关科室的财务结算工作。 十三、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采购供应部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采购、供应保障工作。 二、负责制定物资采购验收、供应、维修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全院医疗设备、药品、一次性物品、办公用品、工程材料等所有物品的采购工作。了解市场行情,进行货源调查、询价,择优选购。万元以上贵重物品采购前需会同请购部门看样品。 四、根据各科室申请,制订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月份的采购计划,报请院领导审批后及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重质量、注重节俭,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购进。 五、做好物资采购用款申请、报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及时入账、报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一次借款、一次清账。 六、加强采购合同的评审、管理、归档工作,严格物资采购检验、验收工作。 七、制定物资消耗定额、物资最低量和库存报表。 八、负责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并建立设备档案。 九、负责全院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计量管理、报废、赔偿工作,并经常深入科室协助有关人员管理、使用器械和材料。 十、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在常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相关行政管理和秘书工作。 二、安排各种院级行政会议,及时传达院务会的决定,负责督促检查院务会和院办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三、负责督促安排每月行政总值班和行政查房,并严格检查值班记录和行政查房情况。 四、负责综合起草医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草拟和审核有关医院公文,严格把好公文的行文、体式、政策和文字关。 五、负责指导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送传阅,保管利用等工作。 六、负责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外事接待、宣传报道、来信来访接待处理等联络工作。 七、负责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经常深入科室,对医院建设和管理进行调研,为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建设和方案。 八、负责组织本部门政治学习,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布置和检查各阶段工作。 九、负责协调院内各部门的联系,处理好有关行政事务,协同各部门、科室共同完成全院性工作。 十、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院办公室秘书职责 一、在院办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协助办公室主任综合草拟医院工作计划总结,草拟或初审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稿,把好文字关。 三、负责文件的登记、传阅、催办、整理及归档工作,做到不泄密、不积压、不丢失。 四、负责印签及介绍信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印信管理制度。负责打印、复印材料、长途电话、客饭的审批管理。 五、负责电话记录、会议通知、公函拆封、传递及催办,及时准确地上承下达。 六、负责制订下发每周工作安排及每月行政总值班和行政查房安排,并检查值班记录和行政查房记录情况。 七、负责整理医院大事记,收集各种图片档案资料。 八、协助做好外事接待,来信来访接待处理等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物品保管、领用登记和考勤登记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医院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贮存、传输及反馈,负责医院信息的宣传报道。 十一、完成院办主任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行政人事部经理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人事和总务后勤、保卫消防工作。 二、负责对医院行政、后勤、保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和执行,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劳动用工、人员考核办法的制订与实施。 三、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地方政府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 四、负责员工考勤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薪资管理工作。 五、负责开展医院各类人员的执业注册、考核晋升、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等专项工作。 六、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培训、会务安排,配合主办部门落实各项会务、培训安排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负责对医院车队、门卫保安、宿舍、食堂等的综合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上述领域的岗位责任与目标管理制度。 八、负责计算机室、挂号收费处、入出院处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十、副经理配合经理完成各项工作。 行政人事部文秘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员工考勤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对员工日常考勤进行管理与监督,并于每月月底前完成当月考勤统计。 二、负责对医院人事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准确填写上报各类人事统计报表。 三、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开展员工相关人事手续办理以及资料的收还、归档工作。 四、负责部门文书的起草、文印、收发、存档等文秘工作。 五、负责外来访客、外来应聘人员的接待工作。 六、负责文印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各部门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传真等工作。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做好机密文件和科研资料成果的保密工作。 七、负责收集医院分散在各个部门和个人的文件、资料,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整理、立卷、归档保存。 八、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行政人事专员岗位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制订与执行医院的人员招聘计划,制定、完善和监督执行医院的招聘制度,安排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 二、负责应聘人员材料管理、应聘人员材料、证件的鉴别,建立企业人才库。 三、负责编制医院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医院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对新进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对员工遵纪守法和文化知识的教育、监督、检查。 五、办理各类员工的录用报到、劳动合同、保险及各类专业人员报到注册手续。协助做好其他有关人事方面的工作。 六、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计算机管理员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计算机及网络应用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专业理论知识,负责全院计算机系统分析、程序设计、数据维护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认真接收来自基层科室的数据,进行集中加工、处理、分析,准确及时的为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四、做好全院计算机专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应用软件管理工作。 五、负责医疗、教学、科研各种资料的计算机处理,及时向各部门提供医疗统计信息。 六、协助各科室应用计算机,定时检查各部门计算机使用状况。 七、严格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严厉节约,降低消耗。 八、做好安全工作,保障机房安全。 九、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后勤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管理工作,教育员工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勤俭节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二、负责医院食堂管理,安排日常食堂运作,坚持合理使用现有资源,保障员工饮食安全的前提下,为每一位员工提供优质、充足、营养的餐饮服务。 三、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调配,有权根据现状提出食堂各项设施、设备和器具的增添与购置,对食堂的人、财、物的管理负责。 四、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按照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办法,办理员工宿舍入住、退出手续,对员工宿舍的卫生、安全、消防实施必要的监督、检查,并有权作出相应的奖惩。 五、负责对医院仓库的管理,建立、实施相应的管理办法。 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及时布置、抽查和总结。 七、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驾驶员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车辆的维护与保养,经常保持各机件性能良好,做到车辆能随时发动、准时出车。 二、严格做好出车前的例行保养工作,开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车,集中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三、一切为医疗第一线服务,做到合理使用车辆,工作时间内做到随叫随到,努力完成各项出车任务。 四、负责做好出车后的保养工作,冲洗车辆,使车辆经常保持整洁完好,并记录当天的出车任务及行驶里程。 五、遵纪守法,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医院出车相关规定履行出车任务。 六、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 七、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和后勤主管的领导下,负责供应全院职工的伙食,虚心听取员工的意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服务水平。 二、增强团队合作意识,服从主管领导工作调配,做好各项工作。 三、精打细算,节约用粮、水、电、燃油等资源,爱护公物,管好物资。 四、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法及医院食堂卫生相关规定,加强个人及环境卫生,接触熟食和分发饭菜时要先洗手,严防食物中毒。 五、轮流值班,负责准时做好各项就餐工作,保证员工正常用膳。 六、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工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总机话务员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电话总机的管理工作。 二、协助医院电话线路的安装、检查;负责电话总机日常的保养、检查、维护工作。 三、负责医院电话转接的工作,严禁私自用电话聊天。 四、熟悉各类电话机的使用,对出现故障要及时检修,确保通讯畅通。 五、对维修备用的零配件要及时申报采购。 六、负责对电话费用的统计。 保安员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门卫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 二、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文明礼貌待人。 三、对外来车辆,按照医院外来车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四、负责对医院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确保该区域的安全。 五、对携带可疑物品出院门需严格检查,否则门卫有权扣留。 六、如遇紧急或难以处理的事情立即报保安班长和行政人事部协调处理。 水电工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经理及后勤主管的领导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全院电器设备、线路及水管、用水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执行电工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和工作质量。 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五、宣传安全用电和节水用电知识,做好修旧利废、节约材料。 六、遵守《水电工工作制度》,主动到科室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七、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对医院相关资料应努力收集。 二、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三、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四、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五、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六、负责制定本院图书馆的管理细则,上报、审批、执行。 治安消防员岗位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医院的治安消防工作。 二、负责医院内治安巡逻工作,检查各科室安全防范情况,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盘查可疑分子,清理院内闲散人员。 三、参与组织定期、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对易燃部位要重点巡视,发生火灾要及时扑救。 四、及时处理发生的治安案件,对一般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院规定的人员,经调查取证后,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 五、负责医院内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配置和日常操作、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获涉及医院范围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负责看管和押送犯罪分子和嫌疑分子。 七、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门诊收费岗位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门诊收费及记账工作。收费时,态度要和蔼、服务要热情,使之成为优质服务的文明窗口。 二、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错收。 三、收付现金要唱收唱付,款项要当面点清,尽量避免和杜绝现金收付中的差错事故,出现差错由当事人负责。 四、加强门诊收费的现金管理,当日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挪用和坐支,保证日清月结。 五、加强门诊收入核算管理,每日要将收入分科分项打印“门诊收入日报表”并将银行存款回单报送财务部;月末打印“门诊收入月报表”。 六、负责所使用计算机等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使用效果;加强打印票据的管理,严格按发票管理部门的要求,保证票据的领用、保管、注销手续完整。 七、收费处负责人全面负责处理收费处的各项工作。 住院结算岗位职责 一、在行政人事部经理领导下,负责办理病人入、出院及结账工作。 二、病人入院,要根据医生开具的住院证,详细输入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址、入院日期、科别、入院号、按病情收纳预交金,打印预交金收据。 三、严格监控住院病人的费用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病人欠费问题,并负责及时与分管医师、护士协调,负责病人费用的催缴工作。 四、病人出院,根据科室的出院通知单,认真收集、核对、计算、结算病人各项费用。医保病人出院严格按医保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五、当日现金必须存入银行。月终汇总日报表、编制月报表,将每日进账单、预交金收据及记账联、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减免医药费等资料一并报送财务科保证日清月结。 六、收付现金要唱收唱付,款项要当面点清,尽量避免和杜绝现金收付中的差错事故。出现差错由当事人负责。 七、收费结算时,态度要和蔼,服务要热情,使之成为优质服务的文明窗口,负责病人对住院费用查询的接待工作。 八、要建立住院结算、各种收据的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按发票管理部门的要求,保证票据的领用、注销手续完整。 九、加强微机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十、收费处负责人全面负责处理收费处的各项工作。 医务部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按照专科医院管理标准,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工作。 二、拟定医疗、教学工作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时总结汇报。 三、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内外会诊,检查各种常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四、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分管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协助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和科室之间的协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卫生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以及实习进修人员的教学安排。 七、负责学术论文的征集工作,组织全院性学术会议,搞好经验技术交流。 八、负责制定全院继续教育计划和外出进修计划。 九、负责审查院内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和重大手术并报请院长审批。 十、负责抓好病案统计、图书管理工作。 十一、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十二、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医务助理职责 一、在医务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二、经常深入病区和医技科室,了解掌握医疗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医务部主任汇报,并设法妥善解决。 三、组织召集并参加重大抢救、院内外大型会诊,同时做好登记。 四、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事宜,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登记和记录。 五、组织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医疗文件并检查落实。 六、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文件和病案书写质量。 七、做好部门来信来访工作,及时登记、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组织院内业务学习和院外学术活动,安排长期进修和短期外出学习工作。 九、负责来院进修人员的学习安排及管理工作。 十、负责完成医务部主任交办的临时工作。 医、护、药、技质控员工作职责 一、在科主任或护士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日常质检具体工作,负责具体管理责任。 二、完成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下达给各科室的质控任务,每月按时交该科室质控的有关报表及统计数字。 三、病区各科室质控员应督促住院医师对实习医师所完成的医疗文件进行辅导、修改、检查,对每月毕业实习医师及新上岗住院医师进行医疗文件书写的辅导和评估、考核。 四、各科室质控员对与该科室有业务联系的科室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登记,定期上报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以便进行协调和必要的处理。 五、定期向科主任或护士长汇报本科室质量动态,根据科室内医务人员工作质量协助科主任进行评估、考核和学分登记。 六、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下午按时参加临床科室质控员活动。 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一、在医务部主任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及时向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部门提供所需要的统计信息、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二、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三、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重点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四、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五、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质量和疾病分类水平。各种医疗统计资料,每年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病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在医务部主任领导下负责病历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二、查找再次入院病员的病历,保证病历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三、负责病历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四、在医务部领导下,经常检查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五、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历。 六、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临床科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完成医疗任务;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四、组织全科室人员进行医德规范学习及医德医风教育,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提高服务质量。 五、组织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运用最新医学及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医疗质量。 六、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七、确定本科医师的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八、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九、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工作。 十、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二、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五、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七、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八、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资,负责一定的临床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生应创造条件实行一年的十二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书写住院病历及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历小结。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五、住院医师对所管床位的病人,应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除写好病程记录外,应向值班医师交班。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当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治疗意见。请其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 八、学习基础理论,练好基本功,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九、随时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十、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麻醉科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科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手术和对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 四、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严防差错事故。 五、领导麻醉师(士)做好麻醉工作,参加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操作。 六、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七、组织并担任教学、安排轮转人员的培训,开展麻醉的科研工作,搞好资料积累,完成科研任务。 八、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与手术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科室工作。 九、审签本科药材的请领和报销,检查使用与保管情况。 十、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指导本科医师(士)、进修及实习人员施行麻醉工作。 二、着重担任疑难病员的麻醉和教学、科研任务,参加院内会诊。 三、其他职责与麻醉科医师同。 麻醉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二、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三、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四、手术后,对危重和全麻病员亲自护送,并向病房护士交待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五、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做好记录,并做出麻醉小结。 六、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八、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九、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心理咨询工作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坚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保持心理工作室的环境,为来访者提供优雅、舒适的空间,保证咨询与测量的顺利进行。 四、应做到真诚、平等、尊重、理解、关爱、宽容。 五、熟练、准确地掌握各项心理室的检测项目。 六、认真倾听来访者的表述,了解其心理特点,及时疏通心理问题。 七、定期维护心理室的各项检测工具、设备,及时补充各种测量量表。 八、设置系统、完善的心理档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确保心理工作的严肃性,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 九、开通心理热线,帮助来访者的健康状况并及时给予心理指导。 药剂科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管理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二、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报采购供应部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药品调配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四、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 六、负责协调滞销药品的临床使用工作。 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常备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八、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八、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九、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意见。 西药房主管药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三、组织、带领下级药学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药品管理法》及药政法规等有关规定。 四、组织参加新药研究和剂型改革,配合临床研制新药,深入临床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效率。 五、检查毒、麻、精、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六、主持本科室的日常业务工作,带领指导下级药学人员完成各项任务,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七、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八、具备良好药学道德,有事业心,热爱本专业,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为下级药学人员起表率作用。 西药房药剂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和药品保管工作。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药品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四、负责处方核对,做好各项登记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五、深入临床了解药物使用和管理情况,收集药物安全信息。 六、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七、严格管理毒、麻、精、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使用、管理情况,防止药品霉变、过期失效,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八、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辅导,指导药剂士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九、服从分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监守岗位,严守劳动纪律。 西药房药剂士职责 一、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回收、下送、登记、统计等工作。 三、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五、经常检查和校对天平、冰箱、干热灭菌器及注射液过滤装置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六、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优良服务态度,对病人做好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的说明工作。 主管中药师职责 一、在药剂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中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指导本科技术人员对中药调配、中药制剂和中药加工炮制工作。 三、负责中药材的鉴别,保证中药质量符合炮制规范的要求。 四、组织参加新药研究和中药剂型改革,配合临床研制新药,深入临床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药品质量,提高药效。 五、检查剧毒药、贵重药及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六、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七、各级的药品质量由主管药师负责,并负责校对工作。 中药师职责 一、在药剂科主任领导和主管中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指导和参加中药调配、制剂、中药加工炮制和中药保管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处方校对、药材鉴别、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鉴定和药检仪器、中药机械操作,制剂设备的使用保养,保证中药质量符合炮制规范要求。 四、参加技术研究,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科室介绍新药的知识。 五、管理剧毒药、贵重药及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上报科主任。 六、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任务,指导中药士、调剂员的学习和工作。 中药士职责 一、在中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照分工,负责中药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洗晒、登记、统计、中药调配、加工炮制、制剂等工作。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剧毒药、贵重药,严格防止差错事故。 四、指导中药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五、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使各种设备都能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 检验科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血库的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监督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器材、审批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及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四、参加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职业道德教育,提出升、调、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五、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评比工作。 六、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七、制定本科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八、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九、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主管检验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科室常规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解决业务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三、开展科研,担任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科内各类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四、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督促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查方法。 检验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员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菌种、毒株、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四、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五、负责临床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开展对本专业的提高工作。 检验士职责 一、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负责各项检验工作。 二、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指导下进行特殊试验。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四、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和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五、熟练掌握本专业操作技术,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提高服务水平。 六、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医学影像科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四、定期组织集体阅片,审批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五、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六、组织本科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七、担任教学工作,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八、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的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 九、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十、审批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养情况。 十一、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担负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参加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三、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签诊断报告单。 四、其他职责与放射科医师同。 放射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三、参加会诊和临床病例讨论会。 四、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六、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放射科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投照工作,参加较复杂的技术操作,帮助和指导技士、技术员工作。 三、负责本科机器的安装、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四、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技术操作,并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五、参加集体阅片和讲评投照质量,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 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一、在技师、医师指导下,负担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二、按照医师的要求,负责进行X线之投照、洗片、治疗工作。 三、配合技师进行本科机器的安装、检修、保养、整理和清拭工作。 四、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工作。 五、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六、技术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放射科技士进行以上工作。 B超室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医学影像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诊断、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级医师进行检查及诊断工作,对疑难危重病人应重点检查,把好诊断质量关。 二、负责组织并亲自参加疑难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工作及院内外会诊工作,并担任教学、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业务,努力学习并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组织科内或本专业组内的业务学习、学术讨论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五、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B超室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影像科主任的领导下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病人的检查诊断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检查诊断及时,报告准确率和质量控制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协助科主任及上级医师负责住院医师、进修医师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四、参加教学和科研工作,努力学习国内外新技术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具体负责组织本专业组内或科内的业务学习,学术讨论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B超室医师职责 一、在影像科室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科内常规检查诊断工作,遇有疑难问题时请示上级医师。 二、检查、诊断及时,报告准确率和质量控制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做好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担负一定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做好病例追踪、各项登记统计和资料索引工作。 四、掌握B超机及其他医疗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操作技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五、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学习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心电图室各级医师职责 一、在医学影像科室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科内常规检查诊断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二、检查及时,报告准确率和质量控制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做好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担负一定的科研和教学任务,做好病例追踪、各项登记统计和资料索引工作。 四、掌握医疗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五、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学习国内外新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护理部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护理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院护理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控方案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二、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规章制度,及护理操作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 三、领导并组织护理人员的在职技术培训、业务考核、护理新技术训练及推广。 四、协助分管院长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医院的感染管理制度、质量控制考核、检查标准。 五、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奖惩、晋升、任免工作。向分管院长提供建议,以便合理使用护理人员。 六、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质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七、掌握各科室护理人员的流动情况,根据科室任务,负责护理人员的临时调配。 八、检查督促全院护理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事故、差错和医院感染。 九、教育护理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和帮助解决护理人员的实际困难,调动其积极性。 十、认真做好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临床科室护士长职责 一、在本科主任领导和护理部主任指导下,负责本科护理、护理教学和科研,以及护理管理。 二、负责组织本科年度护理工作计划、护理质量监测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督促检查本科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医嘱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护理技术操作常规,预防事故、差错和医院感染。 四、掌握全科护理工作情况,负责本科护理人员排班。参加科主任查房、科内会诊和术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组织本科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参加并指导重危、大手术和抢救病人的护理。负责审修护理病历。 五、组织本科护理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安排进修、实习护士的培训,并担任带教。 六、组织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七、定期召开伤病员座谈会(每月一次),了解伤病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病区卫生宣传、心理护理和病区管理工作。 八、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各类仪器、设备、药品、器材的管理,以及卫生被服的请领、报销和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九、掌握本科护理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 主管护师职责 一、在护士长领导下,负责本病房(或急诊、门诊等)的临床护理、护理教学、护理科研工作。协助护士长做好急诊、门诊、病房等管理。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二、参加临床护理实践,解决护理疑难问题,亲自参加并指导护师、护士配合医生对急、危病人的抢救。 三、负责检查、修改危重病人的护理病历、护理计划、护理记录。督促实施医疗、护理计划,组织本病房疑难护理病例讨论,带领下级护理人员进行护理查房。 四、协助护士长指导本病房(或急诊、门诊)下级护理人员做好各项护理工作,不断提高护理人员技术水平。 五、协助护士长制定病房(或急诊、门诊)护理质量标准,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工作质量关及医院感染监控。 六、参加护理科研、护理带教,参加对护师、护士的服务态度、业务技术、护理质量、带教能力等考核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护理业务讲座,护理病例讨论,每人每年承担本科和全院性部分专题讲座。 八、协助护士长制定病房(或急诊、门诊)护理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并对发生的差错、事故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 护师(士)职责 一、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和上级护师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二、负责完成各班、各项护理工作,正确执行医嘱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事故、差错和医院感染。 三、严格观察伤病员的病情变化,做好重危伤病员的护理。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送检标本。 四、参加护理查房。在上级护师的指导下,制定护理计划,书写护理病历。 五、参加护理教学,承担进修、实习护士的临床带教工作。 六、学习护理先进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参加护理科研,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七、向伤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并进行健康宣教,做好伤病员的心理护理工作。 8、 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工作。按照分工办理伤病员出院、入院、转科手续。负责领取药品、器材、卫生被服、办公用品等的请领、保管和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导医工作职责 导医是我们杭州新东方女子医院面对患者的第一窗口,是体现我们医务人员精神文明的平台,所以我们应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的服务规范要求自己,以优质的服务,一流的医疗技术吸引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一、在门诊护士长领导、护理主任指导下进行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 二、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以顾客为中心,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 三、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维持门诊秩序。 四、注意自我形象及服务礼仪规范,仪表端庄、大方。 五、要做到:亲切、主动、耐心、周到、体贴、关爱、理解、宽容。 六、熟悉并了解常见病的诊断,科学的分诊,及时疏通患者。 七、候诊期间,为患者提供舒适、方便的就诊环境,并针对女性朋友的心理特点,提供全方位(身体、心理)指导。 八、熟悉各个部门的位置及各个专家医生的就诊时间,如有变动应随时掌握。 九、认真倾听,了解其就诊,咨询患者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解释说明。 十、主动协助患者进行各项化验、检查、治疗,并在其过程中给予温馨提示(如各种检查、化验单报告)。 十一、如遇紧急抢救及危重患者,应迅速开放绿色通道,并通知急诊科协助进行抢救。 十二、就诊结束后,应说道别语、祝福语(如:再见、祝你健康、健康就是财富、欢迎你来做健康检查)等。 十三、导医台开通热线服务,定期随访,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及做相应的健康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备好就诊顾客(患者)健康档案。 计划财务部经理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和总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做好本院的财务工作。 二、加强财务管理,遵守会计法规、政策、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三、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好医院年度收支预算,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执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定期向院长和职代会汇报财务工作,为领导加强医院宏观经济管理、进行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四、认真执行物价政策,积极合理地组织业务收入,对收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按照业务发展计划和节约支出的要求合理筹集、全面掌握、正确调度货币资金,节省资金使用费用的开支。 六、督促往来会计按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因拖欠而造成坏账损失,占用流动资金,导致发生支付危机。 七、经常向财会人员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督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医院的现金等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监督、检查、考核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防止经济损失或意外情况发生;合理确定药品等库存物资的库存定额,加快货物的流转速度。 八、负责组织全院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如实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时督促向有关部门报送。 九、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制定会计核算程序,协调指导业务工作,解决业务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十、参与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的拟定,对药品、卫材、固定资产等的市场行情和价格,经常组织进行调查研究,节约采购(建造)支出。 十一、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和业务等的学习,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努力提高各项素质。 十二、审核财务部一室二处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方案,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提高本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十三、负责沟通、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科室及外单位的关系;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妥善保管有关财务印章,有关印章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十五、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六、副经理协助经理负责相应工作。 主管会计职责 一、在计划财务部经理领导下,负责财会室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室成员的工作,及时处理并解决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三、按期编制会计报表、书写财务情况说明书;按季度、年度进行财务分析,全面、正确地反映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及时报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检查成本会计按时正确地计提折旧基金和分摊管理费用、待摊费用、辅助医疗支出、预提各项应计入当期的费用。 五、搜集整理本院和同级医院的相关资料,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或专题分析,提出改进业务工作或经济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六、进行财务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与专项工程、大型设备购置、药品采购等的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共同把好购进(建造)关。 七、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出纳、收费人员经管的现金,防止现金短缺和舞弊行为。 八、指导、监督医院内相关会计业务和财产管理工作。对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及固定资产,应会同有关部门和科室拟定核算与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收发、领用,保管和赔偿制度。 九、检查药品会计及材料会计按制度规定分类设置药品、库存物资明细账,负责药品、库存物资的明细核算和结算手续业务的落实情况。 十、要组织相关会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药品、库存物资、固定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和科室,实施财产盘点清查,确保账证、账账、账表、账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要根据权限及时进行处理,堵塞漏洞,改进管理。 十一、负责财会室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业务学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等的考核记录,计算本室人员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 十二、负责编制医院收支计划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工作,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决策依据。 十三、参与拟订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加强事前审查、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工作,认真审查会计报表资料,保证报表齐全、数字真实可靠。 十四、定期组织会计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理论培训,进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十五、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一、在计划财务部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付款凭证需由领款人或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并在相应的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等戳记。 二、加强现金和银行账户管理,遵守结算纪律,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和完整。 三、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的支付款凭证,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票据)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得将医院的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四、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现金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保证账款相符。协助制证会计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与跟踪,防止造成资金损失。 五、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分别处理。 六、妥善保管有关财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有关印章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七、及时清理、核实收入日报表与银行进账单金额,当天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要及时登记入账。 八、每天应结清账目,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连同收付款等原始凭证交制证会计签收处理。 九、不得兼管收入、费用、成本、往来账簿的登记、稽核及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十、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往来会计岗位职责 一、在计划财务部经理及主管会计的领导下,负责建立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暂存、应付、预收、预付、应收及应交等各种往来款项必须按清算手续制度进行处理,确保收支结算妥当,手续齐备,真实合理,严格管理,及时清算,杜绝呆账损失。 二、负责各种往来款项的明细核算,按照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并且经常核对余额,定期抄列清单,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办理各种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对各种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款项要抓紧清偿。对于员工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结算手续,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对欠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定期催收,做到笔笔有记载,件件有着落,不得造成人为呆账。 四、负责门诊收费处、住院部收费处各项管理工作,防止错收、漏收和舞弊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参与对收费员的现金盘存工作。 五、负责到税务部门进行门诊、住院收费发票的申领、销号、对账等工作,处理好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关系。 六、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制证会计岗位职责 一、在计划财务部经理及主管会计的领导下,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退回补办更正手续。 二、负责银行及现金收付款项的审核制单工作,对每一笔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做到正确运用科目、核算准确、制证及时、凭证内容必须完整。对入账后的记账凭证发现记录不全,应按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正确的方法予以更正。 三、每月30日(或31日)轧账,督促有关会计人员和仓管人员按时将有关单据凭证送财务部,以便及时制证入账。 四、根据审核完毕的记账凭证,按时登账并按期结账,按月核对账目,与分管明细账户的会计人员核对借方、贷方发生额及余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账证、账账、账表相符。 五、按规定正确填制计提折旧基金、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记账凭证,不得多提、少提、漏提或重提,并掌握基金的正确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六、负责编制打印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 七、负责科室收支查询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负责管理各种会计资料,做到收集齐全,定期装订成册,封面内容填写齐全,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 九、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报账会计岗位职责 一、在计划财务部经理及主管会计的领导下,负责稽核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填制报销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内容及金额(数额)的正确性。 二、将经复核审批签章后的原始凭证传递给出纳,并督促出纳及时向制证会计报送日报表。 三、编制内部管理报表,编写相应财务情况说明书,如实反映医院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每天协助收费处负责人、出纳、网络工程师统计、复核收费日报表,保证收费存根、实收金额、收入总账和明细账相符,并及时送存银行。参与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出纳、收费人员所经管的现金。 五、严格遵守会计法规,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根据人事部门审核的职工工资和补助工资等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代扣款项,计算实发工资。每月按时编制、打印职工应发、实发工资花名册和工资签发单,交出纳会计办理发放事宜,协助出纳按时发放按效绩工资办法计算的效绩工资。 八、负责工资费用分配的核算,按照工资支付对象和成本核算要求编制工资分配表。 九、负责门诊收费处、住院部收费处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的核对工作,防止错收、漏收和舞弊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十、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药品会计岗位职责 一、在计划财务部经理及主管会计的领导下,组织并参与药房、药库盘点,年终要进行全面清查,对盘盈、盘亏和损坏的情况要查明原因,按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处理,分析进销存情况,单项物资采购计划,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按会计制度设置药品总账和明细分类账,负责审核药品的入库、领用及调拨原始凭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或打印账簿),定期与仓库或各药房核对账目,保证账实、账账相符。 三、办理药品的调价手续,按调价通知及时核实库存计算调价表和办理转账手续。 四、月末根据当期药品收入按规定转销药品成本。 五、指导药库、药房建立药品总账和明细账,完善验收入库、发出及库存保管手续。 六、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一、在计划财务部经理及主管会计领导下,负责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七种职能。其中成本核算是基础。 二、成本预测。是指根据历史成本资料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在市场调查收入预测、支出预测等一系列预测的基础上,研究医院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与成本的依存关系,采取一定的方法,对一定时期的成本水平及其变化趋势所作的科学推测,可以增强医院降低成本的自觉性,充分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为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三、成本决策。根据成本预测的结果和其他相关的资料,在各个备选的成本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确定目标成本。是编制成本计划的前提,也是实施成本控制的依据。 四、成本计划。指根据成本决策所确定的目标成本,具体规定医院经济活动过程中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在计划期内应达到的成本水平,并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 五、成本控制。是指通过运用一系列的方法和手段,对成本以实际发生进行调控,以保证医院活动的开展达到一个良好的成本效益关系。对于降低成本,完成成本计划和实现成本控制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六、成本核算。是指对医疗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计算,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以确定一定时期内的成本水平。是成本管理的中心内容。成本核算按下列步骤进行: 1、确定成本环节。按成本对象发生部门的基本环节设置成本费用的明细账,根据经济用途及发生地点归集并分配各项费用。 2、确定成本核算对象,选择成本计算方法。 3、确定成本项目。 4、对各项要素费用进行审核、控制和归集。对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要严格进行审核和控制,确定应不应开支和应该开支的费用,区分应该计入哪些成本对象,还要区别是直接费用还是间接费用,不应开支的要严格控制。 5、分配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记入有关费用明细账。有关成本费用支出要划清各个月份的界限,将本月开支的成本、费用中应该留待以后摊销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将以前月份开支的待摊费用中本月应摊销的费用摊入本月成本费用;将本月尚未开支但应由本月负担的成本费用,预提计入本月成本费用。 6、分摊辅助业务成本。根据受益对象的受益程度,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 7、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汇集分配管理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费用发生的部门,编制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计入有关成本项目进行汇集,然后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编制管理费用表,分配计入有关成本对象的成本项目。 8、负责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成本核算,及时做好预算,进行审核,并做好成本分析工作。 七、成本分析。根据本期实际成本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对实际发生的成本水平的高低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 八、成本考核。对成本计划的执行效果及成本责任者工作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九、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材料会计岗位职责 一、在计划财务部经理及主管会计领导下,负责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对购置、调入、内部转移、租赁、封存、调出、报废的固定资产,要监督有关科室办理会计手续,根据原始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账实、账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向制证会计按时提供提取“修购基金”的核算数据资料。 三、会同有关科室定期对固定资产认真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对盘盈、盘亏和损坏的情况要查明原因,按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处理,分析资产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会同有关科室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 五、正确设置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总账和明细账,会同有关科室拟定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收发、领用和核销制度,明确责任。 六、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仓库管理岗职责 一、所有的采购物品,必须先入库,后领用;采购人员与仓管人员由不同人员担任,不得兼职,互相协作,相互监督。 二、与采购人员、请购单位对购进及退库物品进行验收。验收时详细检查,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 三、按入库凭证及时验收核对入库、归位。有效期的应按有效期远近存放。若有问题(质量等)在三日内向采购人员提出,由采购人员对外交涉。 四、仓库物品按各种性能规格分类保管,注意室内温度、湿度、避光、通风及失效期,防止失效和变质。严格管理,随时宣传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五、办理领取手续和出库手续,按计划执行,并有一定的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六、每次发放完毕,应要账物核对,每季度与财务部核对账目一次,以掌握全年进销金额及合理库存,保证账实相符,避免脱档和积压,不得以领代销。定期清仓,随时掌握数量、质量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部门领导汇报。 七、严格执行报废赔偿,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八、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九、保持库房整洁,保证库物安全;仓库应设置防火设备,注意随时加锁,经常检查,确保安全;不得向外泄露物资库存情况;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许存放私人物品,禁止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 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正确地执行各项登记、统计、预算和报表。经常和科室保持联系,解决存在的问题。 十一、了解市场信息、了解新品种,为临床提供市场情况。 十二、负责全院被服(包括洗涤、消毒、保管、供应等)的管理工作。 药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特制订本职责。 二、库房保管员和一名由药剂科指定的药剂人员负责验收工作。 三、采购的药品回院后,验收人员凭采购计划,随货清单及发票逐个品种对照验收。 四、验收时,不得将下列药品入库: 1、不是主渠道采购的药品; 2、“四无药品”; 3、霉烂变质、近期或过期失效的药品; 4、近期生产,但由于经营部门管理、包装、运输等原因造成药品本身发生色泽变化、潮解的药品; 5、按规定不能进入医院的其他药品和药物。 五、当对药品质量、真伪产生疑问且不能确认时,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六、检验中,如发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与采购计划不吻合时,可提出退货、换货或与经营部门协商处理。 七、如实填写验收报告单备查。 采购供应部经理职责 一、在总公司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做好本院的采购工作。 二、加强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 三、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在总公司和院领导的管理下,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年度采购计划。 四、认真执行物价政策,积极研究价格趋势,节约采购(建造)支出,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五、经常组织部门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财力和物力的可能,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七、教育部门员工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八、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及外单位的关系。 9、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0、 副经理协助经理负责相应工作。 采购岗职责 一、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本着保证供应、节省费用的原则,按质、按量、按时开展采购工作。 二、根据各部门需要,制订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尤其是月份的临时采购计划,报请审批后及时采购。 三、廉洁奉公,发扬主人翁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采购任务。 四、经常了解市场行情,熟悉物资流通渠道,要做到处处精打细算。购买材料的价格,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能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就近购货,以节省运输费用。 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材料采购的有关信息和采购计划的完成情况。 六、对所购材料,要与请购部门、仓库管理部门一起根据原始凭证和质量合格证,验收后办理材料验收入库等手续,以便把好材料质量、数量关。 工程保障岗职责 一、负责与各施工的沟通、协调和现场施工监督工作,本着安全、保质、及时、高效、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经常深入工地,现场了解情况,检查督促,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做好安全和文明施工,同时做好工程竣工的验收。 三、依据提出的材料计划单和甲乙方商定的甲方备料单进行采购。经常到工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搞清用料品种、数量和供应时间,以利妥善安排采购。 四、经常了解市场行情,熟悉物资流通渠道,要做到处处精打细算。购买材料的价格,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能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就近购货,以节省运输费用。 五、供应的物资在数量上要适度,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材料采购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计划的完成情况。 六、认真编制审核新建、扩建工程的预算、结算,做好“双增双节”工作。 七、负责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 综合事务岗职责 一、负责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对外的非采购性工作。 二、处理部门内部考勤、考核工作等综合事务。 三、负责部门文字处理工作。 四、为部门员工工作提供便利。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设备维修岗职责 一、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术,爱护设备,建立仪器交付、使用、维修、登记等管理制度。 二、负责医疗仪器的验收鉴定、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仪器改进及报废的鉴定工作。 三、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紧维修任务,对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四、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负责与设备厂家的联系,共同处理仪器故障。 六、负责审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使用、保养和管理情况,做好调配工作。 七、建立档案和健全管理使用制度,经常检查使用人员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情况。 八、负责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周期检定制度。 九、收集各种医疗仪器资料、信息,掌握仪器发展动态,为科室订购仪器提供技术咨询。 十、处理全院医疗仪器使用、管理、开发的技术问题,协调各科室仪器的使用。 市场营销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品牌推广、营销、宣传等工作管理。 二、负责医院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制定营销管理制度。拟定营销管理办法、明确营销工作标准、建立营销管理网络,协调、指导、调度、检查、考核。 四、负责编制年季月度营销计划。并按时交上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便于统一平衡、合理下达计划。 五、负责对各区营销网点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管理、监督、协调、考核等工作。 六、编制营销各类统计报表,做好营销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 七、负责拟订本部门工作目标。抓好对所管辖范围内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关心营销人员的生活及思想动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杜绝经济犯罪的事件发生。 八、正确编制年度营销计划。 九、按时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副经理协助经理负责相应工作。 营销岗位职责 一、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明确营销工作标准、建立营销管理网络。 二、完成销售任务。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策划,积极适时、合理有效地开辟新的营销渠道,努力拓宽业务渠道,有效树立品牌。 三、负责建立、管理客户档案资料。 四、负责做好业务接洽、售后服务、病人随访等工作,及时处理好用户投诉,保证客户满意,提高医院信誉。 6、 按时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营销策划岗位职责 一、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负责市场策划及信息汇总,开辟营销渠道,树立品牌形象。 二、负责医院对外的广告宣传、业务报导、信息发布的策划工作。 三、参与医院促销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四、按时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PAG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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