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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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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综述 一、概述 1. 定义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这一定义涵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从建章立制、改善设备设施状况、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企业实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

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
选矿厂安全生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建设指南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综述 一、概述 1. 定义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这一定义涵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从建章立制、改善设备设施状况、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企业实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和衡量尺度;是企业夯实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基础、提高设备本质安全程度、加强人员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安全生产理论创新的重要内容;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的基础工作;是创新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手段。 2.背景及要求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均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2010年,为了全面规范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标准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总结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要求和特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核心思想、基本内容、形式要求、考评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成为各行业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核心依据,对达标分级等考评办法进行了统一规定。这一规范的出台,使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并要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评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中提出“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完善有关标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中要求“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中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中,要求“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对一级企业要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12年11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134号),将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3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按照相应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审,确定达标等级。文件要求,2013年底前选矿厂要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2014年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安监管一字〔2014〕42号 )要求,全区所有中型以上选矿厂力争在2014年底前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现有选矿厂必须于2015年底以前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凡未达到最低标准化等级的选矿厂,由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的,一律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选矿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134号)文件要求,明确将选矿厂纳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范围(2012年11月5日)为界限,在文件实施时间之后立项建设的选矿厂项目,严格按照36号令的要求执行;施行时间之前立项并已建成的选矿厂,选矿厂企业依照《选矿安全规程》、《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等规范标准,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选矿厂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编制《选矿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按照选矿厂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的权限,于2014年底前,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选矿厂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备案工作,除国家负责以外的,自治区实行安全监管部门分级负责,自治区安监局负责自治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审批、备案的中型以上(含中型)的选矿厂。盟市安监局负责生产规模按矿石处理量划分为小型的选矿厂,具体办法由盟市安监局制定。 选矿厂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选矿厂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申请表;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相关文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厂区平面布置图及建设情况报告;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7.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情况; 8.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9.安全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10.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证明材料; 11.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和被保险人员名单;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备案材料; 13.选矿厂主要设备配置清单; 14.厂区和厂区周边危险源分析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15.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16.近三年来事故情况说明; 17.其他有关资料。    对于提供资料齐全的选矿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选矿厂企业出具内蒙古自治区选矿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回执表。新建尾矿库项目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选矿厂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证明材料。 二、作用和意义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对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安全生产标准化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要求,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达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3、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的企业数量,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够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第二章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考评流程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包括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等八个阶段。 1、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策划准备阶段首先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所有相关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保障;成立执行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并根据目标来制定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达标建设责任,确保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任务分工明确,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目标。 2、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需要全员参与。教育培训首先要解决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理解,从而使企业领导层重视该项工作,加大推动力度,监督检查执行进度;其次要解决执行部门、人员操作的问题,培训评定标准的具体条款要求是什么,本部门、本岗位、相关人员应该做哪些工作,如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 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源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文件和知识,加强全员参与度,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关键问题。 3、现状梳理。对照相应专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摸清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对于发现的问题,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现状摸底的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阶段进度任务的针对性依据。 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规模、行业地位、工艺特点及现状摸底结果等因素及时调整达标目标,注重建设过程,真实有效可靠,不可盲目一味追求达标等级。 4、管理文件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要求,核心在其内容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而不是对其名称和格式的要求。企业要对照评定标准,对主要安全管理文件进行梳理,结合现状摸底所发现的问题,准确判断管理文件亟待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提出有关文件的制修订计划;以各部门为主,自行对相关文件进行制修订,由标准化执行小组对管理文件进行把关。 5、实施运行及整改。根据制修订后的安全管理文件,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实际运行。根据运行情况,对照评定标准的条款,按照有关程序,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完善。 6、企业自评。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依据评定标准,由标准化执行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主评定工作。 企业对自主评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着手准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材料。 7、评审申请。企业在自评材料中,应当将每项考评内容的得分及扣分原因进行详细描述,要通过申请材料反映企业工艺及安全管理情况;根据自评结果确定拟申请的等级,按相关规定到属地或上级安监部门办理外部评审推荐手续后,正式向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承担评审组织职能的有关部门)递交评审申请。 8、外部评审。接受外部评审单位的正式评审,在外部评审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由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外部评审工作。企业应对评审报告中列举的全部问题,形成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配合评审单位上报有关评审材料。外部评审时,可邀请属地安全监管部门派员参加,便于安全监管部门监督评审工作,掌握评审情况,督促企业整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二、考评程序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采取自评、申请、评审、审核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的方式进行。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申报一级安全标准化的选矿厂,经自治区安监局初审后,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评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审核及公布;申报二级安全标准化的选矿厂,经盟市安监局初审后,报自治区安监局组织评定,由自治区安监局负责审核及公告;申报三级安全标准化的选矿厂,经旗 (县、市、区)安监局初审后,报盟市安监局组织评定,由盟市安监局负责审核及公告。   符合申请要求的,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申请的,评审组织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报请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 3、评审与报告: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经申请受理单位初步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送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重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按本办法的规定,向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审核。 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评审单位按照评定标准,对申请企业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评审。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4、审核与公告: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受理单位,并说明理由。   5、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安全监管部门或指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三、评审管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监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自治区安监局审核公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由所在地盟市安监局审核公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延期,换发证书、牌匾。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的,由原审核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①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② 不接受检查、抽查的; ③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④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半年内须申请复评,复评不合格的; ⑤企业再次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 三级企业符合撤销等级条件的,由市级审核公告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评审组织单位收回证书、牌匾。整改期满,经原评审单位评审,符合三级企业要求的,方可重新颁发原证书、牌匾。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报告须按有关规定抄送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 四、申请材料 选矿厂企业申报选矿厂安全标准化等级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1、安全标准化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自评报告一式四份; 3、选矿厂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书或审查备案文件复印件一份; 4、考评机构评审报告一式四份; 5、评审报告表一式两份。 第三章 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评审年度(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无工亡事故及重伤3人(不含3人)以下生产安全事故。 (2)建立健全了选矿厂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检查制度、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了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3)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7)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了保险费用。 (8)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定期检测检验。 (10)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等规定要求。 二、得分条件 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一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评审年度内未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评审年度内重伤人员在1人(含1人)以下; 三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60分,评审年度内重伤人员在2人(含2人)以下。 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相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伤1人(含1人)、2人(含2人)、3人(含3人)以上的,取消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经整改合格后,可重新进行评审。 第四章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立 安全标准化构建分为:组织阶段、培训阶段、初始状态评审阶段、标准化文件编写阶段、标准化系统试运行阶段、内部评审阶段。 1、组织阶段 成立“标准化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部经理任副组长,各部室、车间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内容主要有: 1)安全管理现状调研。了解本公司目前安全管理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为安全标准化策划奠定基础; 2)确定三级单位标准化系统工作骨干; 3)编制培训内容。 4)根据本公司实际,进行全员培训学习。 2、培训阶段 培训内容主要: ① 国内外安全管理发展历程和管理体系现状; ②安全标准化基础知识; ③安全标准化产生背景与导则; ④《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经过培训标准化系统工作骨干、科室高级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标准化系统标准正确理解,掌握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有能力开展指导初始评审;员工了解建立标准化系统的意义和重要性,了解标准化系统标准的基本内容。 3、初始状态评审阶段 (1)工作内容主要有: ①设计过程风险评价; ②安全生产组织保障风险评价; ③建设系统风险评价; ④运行风险评价; ⑤环境风险评价; ⑥供应商管理评价; ⑦安全状况培训评价; ⑧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规和其他要求; ⑨既往事故分析、总结; ⑩对现有规章制度、文件、机构和职责进行评审。 (2)工作方式 由项目组结合班组、车间、厂级自下而上进行,方式为现场评价和小型讨论会。 (3)工作任务 ① 完成整个组织的作业活动划分表; ② 完成危害辨识调查表; ③ 完成不同作业易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调查表; ④ 完成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汇总表; ⑤ 了解承包商和供应商可能带来的风险; ⑥ 制定不可承受风险控制计划; ⑦ 完成或初步完成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清单及文本的收集; ⑧ 对目前培训的适应性进行评价。 4、标准化文件编写 ① 文件编写培训; ②文件编写准备(法规主要要求,相关危害和风险,原有文件,内容要点设计); ③ 编写文件; 由项目组成成员采用小型讨论会方式编写; ④ 审议文件初稿; ⑤ 修改文件; 由专家组成员完成; ⑥文件最终审定并发布。 由有关领导和核心小组审定发布。 5、标准化系统试运行阶段 (1)工作内容 标准化系统试运行; 按标准化系统文件要求进行记录和记录管理; 按标准化系统文件要求进行绩效测量和监视。 (2)工作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将标准化系统文件要求落实,并按标准化系统文件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 6、内部评审阶段 ①成立审核组; ②内部审核培训; ③内部审核准备,包括编制审核检查表; ④进行内部审核,并向管理者提供审核报告; ⑤不符合项的整改及跟踪验证 由相关单位进行,跟踪验证由项目审核组进行(不符合项的整改及跟踪验证)。对标准化系统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得出客观评价,确定对要素内容进行修改之处,对共性问题或重要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实施。 第五章 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条款释义 1、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体系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制定,适用于冶金(含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选矿厂,部分采用选矿工艺的企业,亦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选煤厂和核工业铀矿冶厂 。 2、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由11个元素组成,每个元素划分为若干子元素,每一子元素包含若干个问题。 3、本评分办法对子元素赋予不同的分值,子元素分值之和为元素分值。子元素分为策划、执行、符合、绩效4个部分,每个部分权重分别为10%、20%、30%、40%。各元素分值明细表如下: 元素分值明细表 序号 元素 分值 1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500 2 风险管理 280 3 安全教育与培训 160 4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300 5 机电安全管理 300 6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00 7 职业卫生管理 200 8 检查 400 9 应急管理 200 10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 140 11 绩效测量与评价 120 总 分 3000 标准化评审得分总分为3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评审得分÷3000×100。 4、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工作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 5、本评分办法用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两个指标确定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评审等级 标准化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评审年度内未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评审年度内重伤人员在1人(含1人)以下 三级 ≥60 评审年度内重伤人员在2人(含2人)以下 6、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相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伤1人(含1人)、2人(含2人)、3人(含3人)以上的,取消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经整改合格后,可重新进行评审。 1.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1.1 目标 1、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条款释义】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指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根据国家等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目标、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定期考核、奖惩兑现,达到现代安全生产目的的科学管理方法。因此,企业应制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规定其从制定、分解到实施、考核等所有环节的要求,保证目标执行的闭环管理。其范围应包括企业的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全体员工。该制度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和其他目标的制度融合在一起。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有《方针和目标控制程序》的程序文件,一般要求比较抽象,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环节内容的要求,需要修订。 【主要要求】 1、制修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修定《方针和目标控制程序》,使其满足环节内容的要求(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3、发布生效,成为企业的受控制度文件。企业所有的制度都应该发布,可以单独发布,也可以集中发布生效,以免发布的次数过多。 2、应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条款释义】 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企业具体的目标不尽相同,但应该是合理的,可以实现的。目标制定的主要原则有: 符合原则: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上级要求; 持续进步原则:比以前的稍高一点,跳起来,够得着,实现得了; 三全原则: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可测量原则:可以量化测量的,否则无法考核兑现绩效; 重点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工作。 【主要要求】 以企业的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的还同时有实施计划、考核办法等内容)。 3、目标的类型: (1)反映系统绩效的目标:如 工伤和职业病(人数、频率等); 生产安全事故损失(经济损失、工作日损失等); 安全培训(人数、时间、比率等); 设备设施(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检测检验等); 安全活动(工前安全确认等); 危害控制(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危害监测等) (2)反映系统改进的目标:如 工伤和职业病发生频率下降10%; 单位产值安全事故损失成本下降5%; 隐患整改的立项率和完成率提高5%; 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次数减少10%; 班组危险预知活动(KYT)的普及率提高10%; 员工和相关方抱怨或投诉的次数减少10%等 4、要求: 指定部门与人员负责目标的设立、沟通、回顾; 建立文件化的目标,并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评审结果;风险评价结果;以往安全绩效;系统内部评价结果; 制定目标实施计划; 建立目标跟踪监测系统; 为实现具体的目标提供足够的资源(人/财/物/技术); 根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变化修订目标。 【参考示例】 XX企业具体的年度安全目标 1、全年因工轻伤及其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每20万工作小时工伤事故损失频率≤2、可记录的事故比2010年减少10%;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以及交通事故为零;发现职业病病例为零;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2、“三项岗位人员” 持证率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率100%;岗位尘毒合格率90%;环保设施有效运行率、同步运行率达到90%以上。 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要求:建立文件化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融入、评审与更新 融入对象:责任制和制度;文件;操作程序或规程; 过程或活动;培训内容等 评审与更新:确保有效性 1.2.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应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条款释义】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企业应建立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建立获取法律法规的有效渠道。 【主要要求】 企业应当制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制度要明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在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具体的管理内容和要求,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明确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部门和人员及其职责、周期及具体要求等; 2)明确获取的有效渠道、方式和时间(如各级政府、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协会、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 3)明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范围,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等; 4)规定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程和上级要求及外部有关要求及时融入到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规定中的要求; 5)要有将相关法规要求的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方的要求; 6)要有新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的内容。 (2)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条款释义】 本制度是对各职能部门的要求。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方式和专业范围均不相同,有的差别相当大,导致了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其要求也有差异,带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仅靠主管部门是无法满足各职能部门需要的。所以设置此条,规定各职能部门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还要及时提供给主管部门汇总。 【主要要求】 1、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法规标准等向主管部门递交的表单; 2、各职能部门同时做好合规性评价,准备制修订相关制度。 (3)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 【条款释义】 本条主要是对企业及时获取和传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规定,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清单,并将清单定期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发布。 【主要要求】 1、企业要建立符合本单位的法律法规清单,重点查看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包括即将实施的,也要提前列出); 2、由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更新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目录清单(台账)和文本库(含电子版); 3、公示法规目录和文档查询途径及方法,以便检索、查阅; 4、法律法规清单内容: 企业法律法规目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宪法;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例); 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政府规章; 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共同遵守的惯例,还有客户或供应方的要求,甚至要满足周边社会性需要等。 (4)应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条款释义】 企业“有据可依”之后,还要做到“依据而行”。通常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内容是以大面积的社会群体为对象的,企业所要遵守执行的内容会有所不同,且需要与企业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相融合,才能在企业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主要要求】 企业负责修订制度的主管部门依据新的法律法规中修订的内容,结合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本单位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及时下发到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 (5)应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条款释义】 本条要求企业应将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并通过相关培训和考试使从业人员和相关方熟悉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便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安全生产。 【主要要求】 1、建立识别和获取、评审、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时机;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形成法律法规清单和库; 5、定期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和库。 可以总结为几句话:1)建立管理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 3)形成法规清单4);定期进行更新; 5)及时宣传培训; 6)上传下达通畅。 另外还要有相应的培训考核记录,并随机抽查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 1.2.2规章制度 (1)应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条款释义】 本制度制定主要是规范企业文件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制定到销毁整个技术流程,确保对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运行起作用的都是现行有效版本。 【主要要求】 1、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五个环节,新修订的管理制度应注明生效日期; 2、安全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形式发布,如通过红头文件形式或在企业内部办公网络发布等,发布范围应覆盖制度相关的部门和个人; 3、应针对不同岗位,发放相应的规章制度。发布的文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翻印、复制; 4、应存放在固定、明显并易于查阅的位置,确保对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运行起作用的都是现行有效版本; 5、对过期或作废的文件要及时销毁,不能混放,防止误用。 (2)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制度保证。本条制定的是企业最基本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管理制度之前,应充分研究生产工艺流程、危险源的分布、员工的教育和学历状况,事故记录、环境状况等因素;还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建立、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工贸行业企业除建立上述要求制度外,还应考虑:安全生产例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及其他考评标准规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规章制度。 【主要要求】 企业要根据《文件的管理制度》的程序和内容要求建立所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1)制度制定过程中要考虑以下因素: 国家的政策和社会发展需求; 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 国家批准的国际公约和标准; 风险评估结果或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管理的流程与控制要求; 相关方要求; 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外部信息,如行业要求等; 企业文化及企业管理的惯例等。 (2)规章制度的数量比较多,如果不按一定的逻辑关系进行整理排列,会带来很多惯例上的问题,因此应当确定规章制度系统的排列顺序,应该遵循一定的排列准则,将各种规章制度按规律排列后,还需要与操作规程、管理体系文件等系统相融合,应当制定目录及检索方式,保证不同文件系统的相互引用而不会发生误会或混乱,方便各类人员查询使用。 (3)规章制度的形式与格式、编制程序、发放、管理参考《文件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3)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要通过员工的遵守执行来贯彻落实的,而如果员工对其规定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则根本谈不上有实际行动。因此必须将其内容通过有效的方式发放到相关岗位和人员,并开展相关培训,以保证“知而后行”。 【主要要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采用文件汇编和电子文件两种方法中的任一方法进行发布,或者可以综合使用。文件汇编发到车间一级方便查阅,减少资金和网络硬件投入;缺点是受益面相对较为狭窄。电子文件能同时接受多数人员查阅;缺点是前期投入软硬件资金比较大;文件发布后,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对安全操作规程类的规章制度,还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1.2.3操作规程 (1)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条款释义】 企业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是在危险源辨识基础上制定的,只有把危险源辨识全面了,才能根据特定危险源制定适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才能控制本岗位危险源对操作人员的伤害,避免事故的发生。 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 【主要要求】 1、操作规程中应有岗位主要危险源的辨识内容和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说明,并应包含企业的各个岗位以及主要设备设施等; 2、企业应根据各个岗位的生产特点,在进行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控制措施,编制岗位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 3、操作规程应与控制危险源风险相匹配,另外还要关注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事故情况下的的操作规程)。不宜由咨询人员越俎代庖编制操作规程; 4、岗位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主要要求: 1)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应覆盖每个岗位、每个有人活动的生产区域;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发放和管理等与安全生产规章的要求基本相同;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可以组织熟悉岗位作业的操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作业顺序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编制,方便员工掌握和执行; 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产或使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企业应保证各岗位相关的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 (2)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条款释义】 安全标准化的精髓就是要制定各岗位、各活动的操作标准。安全标准化中岗位达标就是要求各岗位员工按照岗位标准进行操作。因此作为岗位标准的操作规程必须发到每位员工手上,而不是为了应付检查编制出来的,如果制定了不下发到各岗位就起不到指导作用。不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就不能保证员工掌握操作规程,更不能保证员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主要要求】 1、操作规程要下发到各个岗位,有发放记录; 2、要对员工进行培训,看其是否能够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并有培训和考核记录。如考试试卷等; 3、员工应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不允许有违章现象。 (3)编制的安全规程应完善、适用,员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条款释义】 在编制操作规程过程中必须结合企业和岗位的实际情况,辨识出存在的所有危险有害因素,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职工在操作过程中要熟悉安全规程的要求,并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主要要求】 1、 操作规程内容全面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2、 员工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内容,无违章行为; 3、 现场记录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来记录。 1.2.4评估 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条款释义】 为了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执行,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消除违规现象,所以要对其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过检查评估查找违法现象和行为,确保企业和从业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 【主要要求】 1、企业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对本管理范围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监控,可结合自身的日常性检查开展; 2、检查评估可由企业自行组织,也可聘请有关专业技术咨询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 3、评估主管部门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且前后两次的评估时间至少多于半年,可与管理体系的合规性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工作相结合; 4、检查评估结果应当文件化,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整改的要求和方式与隐患治理工作相结合。 1.2.5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条款释义】 企业必须根据《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进行修订,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文件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主要要求】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它相关事项。 当企业发生上述变化时,需要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1.2.6文件和档案管理 (1)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和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的失控将会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重大的影响。为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确保资料保存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后续借鉴;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主要要求】 制度中必须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并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 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和保存要求、档案库房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规范、档案保密规范、档案借阅规范等。 (2)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条款释义】 文件在发布前应由相应授权人员评审其适用性,并按文件控制要求发布现行有效文件清单,文件作好标识,发放到相关人员,做好发放记录。发布的文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翻印、复制,应存放在固定、明显并易于查阅的位置,确保对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运行起作用的都是现行有效版本。并应定期地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用性。 【主要要求】 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版本; 2、评审: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3、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1)当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革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意见时; 6)当安全大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因素时; 8)其他有关事项。 (3)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与事件记录;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与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条款释义】 企业应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时所产生的一些记录、台帐、档案和资料等明确标识,制定其贮存、保护、检索、保存周期、保存形式和处置所需的管理要求。文件和档案可以是多种媒体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的,也可以是电子信息软件。所有文件均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不含有多义性。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注明日期(包括修订日期),标识明确,妥善并有专人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留存。 【主要要求】 企业设置专门的档案库,对上述要求档案管理的资料进行管理,档案库要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库房安全管理要求,配备防盗门窗、灭火器材、温湿度调控设施、遮光窗帘、防虫药品等档案安全保管设施和用品。应关注电子媒体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认是否有规定,能否及时修改等。 1.3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 (1)应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条款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9条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企业应根据国家等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制度进行承接,保障有关要求落实。同时注意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要求。如企业需要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在制度中也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规定。 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管理事务的独立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专门负责安全管理,不再兼做其他工作的人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承担其他工作的同时还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主要要求】 1、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满足国家、地方等有关法规要求); 2、可以和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制度一并建立。 (2)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条款释义】 企业应根据前款制度的要求,具体落实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主要要求】 1、企业定岗定编中应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名称和安全管理岗位名称及数量; 2、企业应以红头文件进行任命; 3、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等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4、编制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 (3)应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能够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统一领导,是符合国情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方式之一,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推进作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是否建立安委会或其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委会成员一般由企业领导和部门领导组成,也可包括基层单位领导,必要时还应有员工代表。安委会主任由企业一把手担任,办公室一般设在安全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部门负责人兼任。 【主要要求】 1、企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通知成立安委会; 2、成员应明确姓名和职务,如有变动,应及时发文进行调整。可参见国务院安委会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4)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条款释义】 安委会本质是一个联席会,通过定期开会履行职能,在研究重大的安全生产决策外,还应协调解决安全管理部门因权限不够无法解决的事项。安委会的主要会议内容是监督检查上次会议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当期安全生产情况,并进行工作布置安排。 【主要要求】 1、按制度规定,定期开会; 2、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保存; 3、会议纪要中应由具体工作内容,并形成闭环管理。 【参考示例】 安委会纪要格式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纪要 XXX[20XX]XX号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记录人: 会议议题: 会议决议: 1.4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求:覆盖所有岗位;责任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能考核;以正式文件下发; 自上而下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 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常见问题:无考核和评审记录;职责交叉(责任/2=0); 职责描述不具体,缺乏针对性。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 至少每季度考核1次; · 要针对部门与人员的职责逐项进行量化考核; · 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等挂钩; · 考核过程认真细致; · 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 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1)应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条款释义】 这里的管理制度是指要求企业对纵横向系列责任制进行制度设计,包括纵横向系列责任制从无到有、从旧到新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进行规定,而不是具体的纵横向系列责任制。简单地讲,就是管理纵横向系列责任制的制度,以保证纵横向系列责任制的适用性和有关责任人责任的落实。 【主要要求】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并发布生效; 2、满足环节内容要求。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行政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所属单位和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它主要由纵向系列和横向系列责任制组成,其中纵向系列的包括各级领导直到岗位工人的责任制,其中包含部门的正副职领导;横向系列的包括各级职能部门(如安全、生产、设备、技术、人事、财务、党群等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的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在制定具体的纵、横向系列责任制时,要保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其责任人员的权限职责相一致,做到适宜性强,有针对性,切忌笼统规定。 【主要要求】 1、建立具体的纵、横向系列责任制; 2、细化各责任制相对应的具体工作,避免责任缺失; 3、根据前款制度规定,对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3)应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责任编制完成后,企业应组织相应层级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其相关的具体安全生产事项,享有的具体权限,应付的具体责任,便于履行安全职责,从而构成一个责、权、利清晰的立体责任网络体系。培训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分层分级、单独或合并、集中或自学等。 【主要要求】 1、培训计划中应安排此内容的培训; 2、培训的对象应包括企业的所有层级人员; 3、保留相关的培训资料; 4、抽查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掌握情况。 (4)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条款释义】 企业应按照制度的规定,定期(半年或一年一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了解责任制在建立、执行、考核等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通过评审的方式,全面逐条检查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特别是能否满足有关法规和上级要求,以及与责任人的权限是否一致。根据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安排对需要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更新工作。具体步骤为: 1、评审准备。责任制评审一般在每年年初以会议形式进行。通常由责任制编制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领导、部门或人员,评审组组长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各岗位人员代表为成员。评审前还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人员。 2、组织评审。企业应按照相关管理文件评审要求,对责任制进行评审,做到责任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与工作岗位相结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填写文件评审表。 3、修订完善。企业应认真按照评审意见对责任制进行修订、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某责任制重新进行评审。 4、批准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经修订合格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 【主要要求】 1、按制度规定,定期组织评审,并保留评审记录; 2、根据评审结果,及时修订、发布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 3、重新评审。当法规标准发生较大变更或管理机构等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对责任制进行评审、修订; 4、保证纵、横向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针对性。 【参考示例】 文 件 评 审 表 本次评审性质: □年度评审 □修订文件 □废止文件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版本: 文件生效(废止)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参加人员签名(或见评审会议签到表)。 (要求编制部门组织各部门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代表等) 评审原因(按《文件管理制度》中所列原因填写) 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 评审文件建议更改内容简述: 文件评审记录人: 年 月 日 编制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条款释义】 国家、地方等法规赋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上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监督管理。 【主要要求】 1、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1.5 文件与资料控制 1、文件控制要求: (1)建立文件化的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确保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产生、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 (2)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或废除。 (3)确保有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文件制定、评审与修订过程。 (4)所有员工可随时获取、学习和了解。 2、安全规章制度 ·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治理制度; · 安全例会制度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 应急管理制度; ·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消防管理制度。 3、安全记录 (1)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培训考核记录;法定监测与检验记录;健康监护记录;应急管理记录。 (2)标准化系统要求的记录:内部评价报告;管理评审报告;风险评价信息;检查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任务观察记录;许可记录;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承包商/供应商信息;维护/校验记录;技术资料、图纸;投诉与沟通。 (3)要求: ①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反映相应过程; ②标识、收集、编目、归档、贮存、维护、查阅、保管和处置。 记录的作用: ①反映系统运行情况; ②事故原因与责任分析的依据。 1-6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 1、外部联系 内容:可能影响周边居民、相关方的重大安全事项 外部联系要求: 建立外部联系制度; 建立外部联系渠道; 识别外部联系对象; 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 及时有效; 采用文件化形式及时向外界披露重大安全事项。 2、内部沟通 要求: 有制度:沟通方式/时机/内容/职责/信息处理 有合理化建议制度:听取员工和相关方意见及建议 沟通的对象:内部各部门、各层次; 强调:主要负责人 员工 1-7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 1、要求: 建立文件化制度:对合格承包商/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做出规定。 制度内容: ①包括责任部门/人员; ②合格承包商/供应商选择条件,评审要求,安全管理要求,评审与批准记录存档要求等。 2、合格供应商的评审条件: ①合法经营资质; ②供货能力; ③安全与质量保证水平; ④售后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3、合格承包商的评审条件: ①过去的安全表现; ②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力; ③满足企业安全要求的能力; ④保险是否充分等。 4、许可供应商/承包商员工使用企业设备/设施 前,对其进行培训: 操作规程; 紧急处置程序; 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员工安全、健康责任; 与任务相关风险; 法律法规要求; 防护设施与用品要求; 许可要求。 1-8 安全投入和工伤保险 1.8.1安全生产费用 (1)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2012年,财政部联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明确了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标准和使用范围。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要求,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明确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范围、监督管理等工作,建立安全费用台账。每年及时总结项目和费用的完成情况。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主要要求】 1、企业制定、颁发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 2、企业应对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进行明确,按照确定的提取标准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应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的项目。 (2)应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条款释义】 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章规定的提取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企业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安全生产费用除进行制度化管理外,还要按财务有关制度实施控制,形成完整和准确的记录档案,建立使用台账。 【主要要求】 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标准,足额提取,进行预算管理; 2、安全生产费用在财务中应设立专项科目(冶金、机械有科目,其他工贸行业目前还没有科目。16号文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3、财企[2012]16号文中有明确规定的,如机械、冶金行业,其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提取,没有明确规定的其它工贸类行业按照原执行标准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提取; 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要建立使用台账,保留完整的记录。 (3)应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条款释义】 提出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制定使用计划,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计划应包括条文中的八个方面。 【主要要求】 1、每年年初企业安全部门应牵头与生产、技术、设备、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2、使用计划应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3、经批准的计划应分发到相关部门、车间,各基层单位要相互配合执行。 1.8.2相关保险 (1)应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条款释义】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作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购买工伤保险是法律强制要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员工(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从而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代价”。因此企业应按照规定为所有的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以解除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求企业建立《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并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其从业人员和第三者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这改变了过去单纯由企业和政府承担赔偿责任的模式,将赔偿风险向社会机构转移。 法定性和强制性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突出特点。如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首次纳入了地方立法,并强制性规定:矿山开采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投保安责险,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投保。水泥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主要要求】 1、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颁发; 2、制度中应具备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的有效功能 3、《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应包括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伤保险缴费、工伤管理(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工伤事故的处理、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档案和记录等; 4、在执行《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和记录等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应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 【条款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因此要求企业为全体员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以保证全体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不应隐瞒员工人数,瞒报工资总额。 【主要要求】 1、企业应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2、企业应保存好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条款释义】 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不管什么原因,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受伤员工经过鉴定为工伤后,具有获取相应保险与赔付的权力。赔付的方式与金额根据参与的具体保险种类执行。 【主要要求】 1、对受伤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保留认定书; 2、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保留伤残等级鉴定书; 3、按照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1-9 员工参与 1、建立员工权益保障制度: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情况下拒绝工作不会受到惩罚。 2、创建收集、讨论和处理员工所关心的特定安全事项渠道与平台。 · 任务分析; · 定期安全学习与培训活动; · 安全操作规程修订; · 安全操作训练; · 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安全生产事项; · 风险评价; · 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 · 变化管理的讨论; · 安全认可和奖励活动; · 参与安全问题的调查。 2 风险管理 2-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基本要求 1、要求 结果应文件化,并定期进行回顾 2、持续风险识别 方法: 使用前检查; 计划任务观察; 设备检查; 班前安全检查确认; 定期安全检查 定期检修; 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 班组危险预知 HYPERLINK 班组危险预知.ppt t "_parent"KYT; 企业应持续地进行风险评价,及时处理重大风险。 2-2 风险评价 制定下列风险评价的计划: · 周边环境风险评价; 生产工艺和关键设备设施风险评价(碎矿设备;磨矿设备;筛分设备;选别设备;带式输送机); · 重要场所风险评价; · 职业卫生风险评价; · 自然灾害风险评价。 2-3 关键任务识别与控制 定义:特定工作任务,如果其未正确执行,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 目的:确保识别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可能任务 要求:建立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根据关键任务风险分析结果,编写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的编写要求: 简明扼要; 步骤清楚、完整; 危险源辨识全面; 关键步骤确定准确; 安全措施齐全。 特殊作业许可要求: ①认定需要许可的作业范围; ②培训许可签发人,并评估其能力; ③定期评审与更新许可作业范围。 任务观察 定义:对执行某一任务的员工进行的正式观察。 形式:完整和部分两种。 要求:建立任务观察制度;对观察人员进行观察方式、方法的培训;保存任务观察记录。 作用:检查培训的效果;辨识危险源和评估风险;检查现有工作方法和制度;对标准的依从。 3 安全教育与培训 3-1 员工安全意识 意识识别重点关注: (1)方针; (2)职责与规程; (3)应急程序; (4)工作场所特别要求; (5)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6)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 (7)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8)个人防护配备和使用要求; (9)违章指挥和不安全作业行为等。 3-2 培训 要求: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进行培训需求 识别,并充分考虑: ①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②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③任务观察的结果; ④技术发展的需要; ⑤变化管理的要求; ⑥风险评价结果; ⑦相关方的要求等。 3.2.1教育培训管理 (1)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条款释义】 为了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主要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具体应包括: 1)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所有下属分公司); 3)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4)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①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③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④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⑤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 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 ⑥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2)明确安全教育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条款释义】 明确安全教育主管部门,主要是对负责安全培训的教育部门进行明确,以便落实。安全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是安环部,人事部,或者办公室,负责安全培训的计划制定和实施。 【主要要求】 明确安全教育主管部门要有下发的红头文件。由该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可以征求各部门意见,收集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要信息及时,负责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应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①提供操作人员上岗证;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3)应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条款释义】 主要是要求培训主管部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但不是走形式,而是要对安全培训结果进行检测,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所有这些收集在一起,建立专门档案。 【主要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首先要确定培训需求,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 3.2.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条款释义】 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安监局定期组织,培训合格后发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由安监局的发证单位确定。 【主要要求】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3.2.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1)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2)应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段时间后,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条款释义】 操作岗位人员是指各岗位的实际操作人员。 为保证岗位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避免因不熟悉岗位应知应会内容,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要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培训不是走形式,要通过考核达标后才能上岗,避免因为不清楚、不懂等发生事故。 在上岗前,转岗后、或者离岗6个月以上的,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教育是指厂级、车间(分厂)级、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企业对新录入的员工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新从业人员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等,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保证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可由企业自己进行培训,也可外请相关单位,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使用前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主要要求】 企业应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分厂)、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 有关事故案例等; 5)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 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h) 有关事故案例; 9)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 有关事故案例; 4)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3.2.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条款释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此处特种作业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如:起重作业、叉车司机、锅炉工等。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 【主要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定期更新。 3.2.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1)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条款释义】 其他人员主要是指外来参观、检查、学习、施工人员。 为了保证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的安全,企业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主要要求】 1、对参观、学习等人员,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接待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 2、现场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2)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条款释义】 主要是对外来承包施工人员、外来购货人员、为本单位供货人员等。为了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要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 【主要要求】 1、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 2、要求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考核要求要看相应的培训考核记录。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条款释义】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因此有必要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 【主要要求】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6安全文化建设 【条款释义】 安全文化就是企业的安全意识、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素养、安全习惯、安全科技、安全设施、安全监管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总和,其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的健康,珍惜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并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作用。 【主要要求】 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来规范其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完成安全文化建设内容,如宣传口号和标语: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出人命;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泰山;熟读规程千万遍,恰如卫士身边站;还可以以全家福照片,照片下附员工要自己安全的口号,以增加员工的责任心。要自己安全就是对家庭负责。 4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4-1 选矿工艺 ——选矿设备、设施和工序符合设计要求; ——各工序之间能力相互匹配; ——总图布置与选矿工艺相互匹配; ——周边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选矿工艺管理制度 · 矿石破碎与筛分 · 磨矿与分级; · 选别; · 尾矿收集与输送; · 选矿工艺自动化。 停车进行:处理故障;更换部件;局部调整设备部件;调整皮带松紧;清扫设备。 检修、更换磨矿机衬板时,依序作业:预先固定滚筒;确认机体内无脱落物;通风换气充分,温度适宜。 通风装置:浮选配药间(浸出车间) 防护栏杆: · 固定格筛和破碎机受矿槽周围; · 螺旋分级机槽体靠近磨矿机的排矿端; · 磨矿机两侧和轴瓦侧面; · 通往周边传动式浓缩机中心盘的走桥和上下走梯; · 浓缩机的溢流槽外沿高出地面少于0.4m时,在靠近路边地段; · 其他可能发生人员坠落或接触设备运转或带电部位。 专人监护: · 处理干选磁滑轮皮带与滚筒之间的矿块或其他物体作业; · 进入设备或设施内部进行检修作业; · 进入浸出槽等有毒容器检修。 5 机电安全管理 5.1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1) 应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条款释义】 为有效的保证设备、设施安全连续的运行,要建立健全这些设备设施的各种检修和日常有计划性、预防性的维护的制度,避免故障发生。 【主要要求】 1、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2、按规定要求进行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和管理。 【参考示例】 设备设施检修、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加强对公司设备维护检修及保养的管理,规范公司设备检修保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各分厂生产线设备现场检修、维修、保养作用。 3、设备维护保养原则 3.1、生产设备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检修的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 3.2、生产部门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总结评比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 3.3、在生产与设备维修发生矛盾时,应当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4、要对员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和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是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设备在中修、大修前检查 4.1、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再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入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入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检查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和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5、检修计划编制和修理工作统计 5.1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 5.1.1、年度检修计划-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 5.1.2、季度检修计划-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 5.1.3、月份检修计划-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 5.2、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 5.2.1、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贵重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 5.2.2、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 5.3、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重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如下: 5.3.1、每年第三季度由机电设备部进行全公司设备普查工作。 5.3.2、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维修工人参加的车间普查工作。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管理员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机电设备部。 5.3.3、机电设备部负责设备普查鉴定工作,会同各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工人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 5.4、计划的编制 5.4.1、为了保证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当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5.4.2、年度检修计划应当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5.4.3、机电设备部根据公司设备的普查情况对各车间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以上述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意见。二级保养计划由车间自行编制,报机电设备部归口。 5.4.4、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编订后,分发各车间征求意见。各车间应当根据下年度的生产任务以和各方面情况对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4.5、机械动力部根据各车间的意见和要求,机修车间修理能力,各车间自己维修的能力和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并分车间、分季度编制计划明细项目和各季度的检修台数和验收要求。 5.5、检修计划的审批和下达 5.5.1、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生产设备经理审批,大修需转报总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机电设备部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各有关车间。 5.5.2、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和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由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任务,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6、建立设备检修文件资料 6.1、设备检修必须建立检修卡片,修理卡片是编制修理工作和编制修理计划的主要资料,由设备部管理员填写(承担车间存一份)。其内容包括设备修理周期、周期结构、历次修理时间、实耗工时、停歇天数和设备每次的开动台时。 7、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7.1、预检:在大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预检内容有: 7.1.1、设备主要精度和性能的检查。 7.1.2、查清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7.1.3、电器部分检查。 7.1.4、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7.1.5、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7.1.6、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7.2、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人员、维修钳工和使用车间设备管理员参加,对预检作核对和补充。 7.3、编制修理技师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设备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理前的设备技术状况和送修车间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预检记录等主要内容是: 7.3.1、编制缺损件明细表,绘制修换零件图纸。 7.3.2、编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装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复方案。 7.3.3、编订修理后验收精度标准和技术要求。 7.3.4、其它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会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机电设备部设备管理员存档。 8、验收和移交 8.1、设备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生产车间组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填写检修记录。二级保养后应当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8.2、设备中修后的检查验收:设备中修后由机电设备部组织设备主修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员、操作工人参加验收。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检修部位应当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当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验收后,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三份,送机电设备部、设备使用车间、财务科各一份。8.3、设备大修后的检查验收:设备大修后由机电设备部组织设备主修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验收单”一式三份,送机电设备部、使用车间、财务部各一份。 8.3.1、设备大修后,应当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和精度应当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8.3.2、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8.3.3、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8.3.4、大修后,应当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当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 8.3.5、验收后由设备技术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8.3.6、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维修质量造成设备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 8.3.7、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当由机电设备部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9、相关记录文件 9.1、《维修工作计划命令单》 9.2、《设备检修工单及(试车)验收单》 10、本文件由机械动力处负责解释。 11、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2)应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条款释义】 在查清楚本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基础上,建立各设备设施的运行台账,制定设备设施的检查及定期维修的计划,其目的是使设备管理完善就,避免因疏漏造成管理缺陷。 【主要要求】 1、建立主要设备的《设备设施台账》; 2、制定《检维修计划》; 3、按计划实施设备设施的检修。 【参考示例】 检维修计划 序号 设备名称 项目名称 工时 整改时间 维修部门 责任人 检修人员 安全要求及措施 (3)应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条款释义】 按照编制的各时期的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目的是确保检修到位,使检修工作有计划性。 【主要要求】 1、按照《检维修计划》按时进行;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再保证质量和工期; 3、检修、清理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清理完毕应及时恢复; 4、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 5、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 6、设备检修、清理工作,应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安全确认制度、挂牌制、监护制、锁具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的安全交底等。 (4)检修、清理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清理完毕应及时恢复。 【条款释义】 安全设施在检修后若不能及时恢复,及其容易引发事故,这些检修中涉及可安全装置包括平台、防护栏、对轮防护罩、特种设备的限位器、定位器、反脱钩装置、安全阀、止回阀、压力表、皮带防护罩、电器防护栅栏、防护网、避雷设施、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保护接零线、保险丝、安全警示标志等。 【主要要求】 1、原样恢复,并做到地面无油污,安全设施无遗漏,设备见本色; 2、需要进行检查测试的,应进行检查测试; 3、对原有不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的防护设施有责任对其重新技改,并达到国标要求。 (5)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 【条款释义】 在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过程中,人们往往只注重工程质量和进度,在施工技术方案中对作业过程的危险性分析不够,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或落实不到位。在设备大修或技术改造时往往是多个单位、多个工种在同一现场同时施工,每天作业现场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各施工方对其他作业单位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不太了解,就非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有必要建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协调各相关方的交叉作业,保证各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要求】 1、无论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在技术方案中必须含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中要包含二方面的内容,一是检修或改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二是为防范这种风险而制定的安全控制措施; 3、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必须建立现场指挥机构; 4、现场指挥机构应每天组织召开现场作业调度会,协调作业进度,及时提醒各施工方注意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现场条件的变化情况。 (6)所有设备设施的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修作业区域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 2)检修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路时,应架设防护网; 3)检修期间,相关的铁道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有关道岔锁闭并设置路挡。 【条款释义】 设备设施的检修现场一般都不会像正常生产那样井然有序,施工用的设备、工器具数量多且乱,而且可能会对平时的生产、生活区域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改变,因此有必要在检修作业区域设明显的标识和灯光信号,防止人员误入施工现场,发生意外。 检修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路时,架设防护网是为了防止检修时可能使用较长的工具或登高作业时缩短了人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从而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第三条是为了保护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而设的,在铁道上施工的现场要在相关的铁道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表明禁止通行,还要采取将有关道岔锁闭并设置路挡以限制机车接近的本质安全措施。 【主要要求】 1、检修作业区域应拉设警戒带并设明显的“危险”、“禁止通行”等安全警示标识,夜间挂警示灯。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有危险的出入口应设有围栏或悬挂警告标志,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示标志,防止发生高空落物事故检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告知,高空作业区域要用警示绳圈定区域范围;夜间作业或室内作业以及路线交叉施工现场必须摆置和悬挂具有夜间视用功能的施工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警示牌; 2、检修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路时,应架设防护网,要用干竹竿架设防护或用呢绒网防护,严禁用导体材料。防护网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以人在防护网下进行任何操作时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为准; 3、检修期间,相关的铁道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有关道岔锁闭并设置路挡。也要符合标准,路挡可以使用红白格的水泥墩或者铁护栏,但高度不低于1m。 (7)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 【条款释义】 为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安全工具。 【主要要求】 1、购置经国家相关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 2、安全工具应编号、建帐并定期检定。台账中要注明工具编号、规格、试验日期等内容。记录台帐、试验合格证与实物要一一对应; 3、安全工具的使用应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的要求:a、绝缘拉杆、验电器等绝缘用具应具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标志。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用具不应超期使用。b、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缘绳的绝缘试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c、使用安全用具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用具表面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洞、断裂等外伤及是否清洁; 4、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 【参考示例】 高压电工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2、值班人员必须持国家统一颁发的有效电工操作证。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非值班人同不得进入高压电房。 3、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巡视、交换班制度,做好每天运行记录,严禁越时停、送电。 4、高压断电时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①断开低压分路开关; ②断开低总开关; ③断开高压油开关或高压分荷开关; ④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⑤高压送电与高压断电操作顺序相反。 5、操作断开或闭合高压开关及进行检修工作时,先填写操作票,必须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两人同时操作。操作时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6、合闸操作时,首先确认用电楼层无人操作或检修电箱。 7、分闸操作时需先确认已通知用电单位做好停电前的准备后再操作,避免造成损失。 8、任何高压开关跳闸后,只准试送一次(跳闸一分钟后),若试送不成,不许再送,不论试送是否成功,都要查明跳闸原因,并做好记录。 9、值班人员在发生事故时不应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应镇定分析,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单人值班时,发生事故不许单独处理。 10、修电器时,必须在电源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谁挂谁取。 11、合隔离开关(刀闸)后,不论是否造成短路事故,不准再拉开,只有把油开关(或空气开关)断开后,方可再断开隔离开关。 12、高低压配电室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万一遇火灾,不能用泡沫和水灭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 13、严禁本厂发电机与电网并车运行,禁止自发电返送变压器、高压柜及高压电网。 14、高压油开关的油位,应保持在中线以上。 15、避雷器和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每年应进行两次测量,电阻值应为10Ω以下。 16、高压配电室的全体人员都要熟悉所管设备的位置,及时掌握设备及网路运行参数和运行情况,遇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处理。 (8)设备检修、清理工作,应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安全确认制度、挂牌制、监护制、锁具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的安全交底。 【条款释义】 为保证维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设备检修、清理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高压变、配电室设备上工作时要填第一种工作票,低压配电设备上工作时要填第二种工作票。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经过安全确认,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检修任何电器设备时,一律禁止带电工作,要用验电笔验电确认,配电柜或送电刀闸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用电器专用锁锁上。 【主要要求】 1、需建立工作票制度、检修过程安全确认制度、检修挂牌制度、检修监护制度、检修锁具管理制度; 2、设备检修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停送电需认真填写工作票,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执行锁具制、上锁管理;危险性大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有人监护;检修过程要有专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检修完毕要对相关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后才能送电试车。 【参考示例】 电气设备维修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 维修部分 1.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不准喝酒,上班不准玩笑技术打闹,精神集中。 1.2 电工检修任何电器设备时,一律禁止带电工作。 1.3 检修电器线路时,应在此线路的刀闸处挂上明显的停电标示牌。检修完毕后应由检修负责人清点人员、工具、质量并撤去停电牌方可送电。 1.4 检修完毕后必须戴好手套,穿好绝缘鞋,方可试车。 1.5 取保险和安装保险时必须停电。 1.6 各种电器设备检修完毕后,需要进行耐压试验及绝缘试验(1伏工作电压在1000欧以上)并按其容量配好保险,方准使用。 1.7 各种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确保接地良好,并测地线电阻(小于4欧)。 1.8 凡是新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 1.9 砂轮冲床试车时,必须注意相序是否正确,以免伤人发生机器事故。 1.10 电机检修后,必须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 1.11 试验电动机、电钻等设备时,不得放于高处,须放稳后方可试车。 1.12 使用电器仪表,应遵守仪表使用规则。 1.13 电工所使用工具的绝缘手把,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 1.14 维修电工在修理机器设备后必须和使用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共同试车,严格禁止单独试车。 1.15 凡是有配电室的车间,应遵守配电室内有关规程执行。 1.16 所有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劳动局频发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17 发生事故,保持现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18 拆机械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将保险取下,再将电源线头包上胶布。 1.19 吊运电机和其他电器设备时,必须用钢丝绳,不得用电线、皮带等物。 1.20 在运输中要注意电气各种部件如开关等不得碰砸,要设专人监视。 1.21 各种机械设备在安装后、检修后、运行前必须作电气试验,绝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线和零线是否可靠,通电后再用试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使用。对本单位运行的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应定期按排清扫及检修,但每年不得少于二次。 1.22 车间内外不准乱拉临时线,必须安装时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 安装部分 2.1 高低压电器装置的区别: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为高压;在250伏以下为低压;在36伏以下为安全电压,;在12伏以下为绝对安全电压。 2.2 一切电气线路和设备未经检查注明无电时,一律按有电处理。 2.3 在高压电气设备及附近工作时应按照变配电部分执行。 2.4 接地线操作手则 2.4.1 接地线前应检查工作现场及线路确无电压后再接地线,地线应接在潮湿的地方,并将地线针打入地下1.2米深,接地线不得有接头、断股和背花,应不小于7/1.68mm。 2.4.2 接地线时,可将地线一端先接好,另一端必须带好防护用具后与导体各线相接,不准只接一条,拆卸时顺序相反,不得用缠绕法连接。 2.4.3 在工作电路有双路及备用电源的,在工作地两端接地后,并在与工作线路的交驻叉点接地,支线也应接地。 2.5 绝缘手套、绝缘鞋和安全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有漏洞、硬脆、脱离、断线、割裂等现象时一律不得使用。 2.6 安全带必须每年试验一次,负重250Kg试五分钟,其它绳索不许当安全带使用。 2.7 使用高压验电器应带电导体验明良好后再用。使用时应渐渐的接近电源,不可直接碰触电源。 2.8 拉杆长度室内不得小于1米,室外不小于1.5米,使用前应接好地线,并每年需经过试验合格再用。 2.9 一切手持临时灯不准使用220伏,须用36伏以下的电压,对于潮湿工作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应采用12伏电压,严禁用金属丝栓挂电线。 2.10 钳子、搬子不许当锤子用,改锥不许当凿子用,刀子使用后应合上,不准伸出带在身上。 (9)厂区各类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通廊,应标明其种类及下部标高;当管道下方有高温物质运输经过的,必须有隔热措施。 【条款释义】 为了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根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要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主要要求】 1、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或其他构筑物等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m,应设置5米的限高标志; 2、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km/h并设置相应的限速标志; 3、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处,应设置15km/h的限速标志; 4、无人看守道口,应设置10km/h限速标志; 5、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应设置5km/h限速标志; 6、易燃、易爆产品的生产区域或贮存仓库区,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将道路划分为限制车辆通行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并设置标志; 7、按照有关规定或厂保证安全的实际情况在厂内道路设置符合规定的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8、厂内道路设置的交通标志,其设置位置、形式、尺寸、颜色等须符合国家标志和公安部、交通部颁布的现行规定。 【参考示例】 安全标志见《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 (10)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 【条款释义】 对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防护设施、或有声光信号,目的是为为减少人员伤亡事故。 【主要要求】 1、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 2、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 (11)通讯、信号和仪表: 1)经常检查和定期校验各仪表信号和联锁信号装置,并做好记录。 【条款释义】 此条款是保证工作人员不与能源介质发生直接接触的有效措施,并应使各种通讯、仪表信号,通过变送器,转变成弱电信号,送到值班室。并定期检查、检测仪器仪表,做到正常显示。 【主要要求】 1、值班室里从现场来的各种显示信号,均已经过变送器转变成弱电信号或PLC信号; 2、建立了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查、校验制度,明确了责任人; 3、有定期检查、校验记录; 4、现场各种仪器仪表无故障,处在正常使用状态。 (12)计算机房应安装正压通风设施;大、中型计算机房,应设准确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小型计算机房,应配备灭火装置。 【条款释义】 计算机房应安装空调等降温通风设施,保证计算机稳定正常工作;计算机房应配备灭火装置以有效消灭初期火灾;大、中型计算机房,还应设准确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尽早发现初期火灾,便于及时采取灭火措施,避免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为保证计算机房的洁净环境,防止粉尘进入,及产生的热量及时排走,应配备正压风机。 【主要要求】 1、大型计算机房安装正压风机,使室内处于微正压。设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2、小型计算机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 (13)各机组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 【条款释义】 运行的各设备间设置有电气联锁、机械联锁,设备本体设置急停开关或紧急停车装置,在紧急情况下,能做到以最快的速度停下设备,防止事故产生或扩大。所以在设计时均应考虑各机组机、电、操控设备装有安全连锁急停装置。 按规定应进行电源控制及其危险防护,电气设备必须能通、断和控制,下列情况必须装设紧急切断电源线路:1、危险情况,操作开关不能快速和无危险的切断;2、有数个造成危险的单元存在,且不能通过一个快速和无危险的操作的开关来切断;3、通过切断某个单元会出现附带危险;4、从控制台上不能全面监视的设备。 【主要要求】 1、根据工艺流程,同一系统内设备按顺序启动时,设备间设置有联锁装置,保证设备不会以错误的顺序启动; 2、上下游相关联的设备间设置有电气联锁,防止误操作可能带来的对人员的伤害; 3、每个工艺系统或车间设置电气紧急停止按钮,紧急情况下可立即停下整个系统或车间的全部电源; 4、在误操作或设备出现故障异常时可能产生对人员严重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设备本体上设置紧急停车按钮或装置,做到本质安全; 5、建立本厂急停装置的管理台账,并附简要功能说明; 6、对急停装置有检查或测试的记录。 (14)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条款释义】 根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和《安全色》(GB 2893)的规定,对不同介质的管线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以防止出现无操作。 【主要要求】 1、根据GB7231,对属于八种基本识别色范围内的管道进行颜色标注(采用规定的五种方法之一); 2、根据GB7231,对介质名称(中文名、化学名称),流向进行标识(箭头); 3、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15)涉及人身与设备安全或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之间或单一设备内部的动作程序,应设置程序联锁,前一程序未完成,后一程序不能启动,无论手动还是自动操作都应遵守程序联锁,但单体试运转时可以切除联锁。 【条款释义】 在涉及人身与设备安全的相关设备之间或单一设备内部,设置程序联锁,防止设备启动顺序(步骤)不正确而带来的对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失。 根据工艺要求,相关设备间设置正确的程序启动模式,保证系统能正常投运。 【主要要求】 1、涉及人身与设备安全的相关设备之间或单一设备内部,设置PLC自动控制的启动模式(或电气控制顺序启动或其他模式),保证设备按安全模式逐一投运; 2、根据工艺要求需要成组启动的设备间,设置由PLC或电气控制的顺序启动模式,以使上、下游设备安全、高效的带料投入运行。 【参考示例】 如:中压开关柜之间的电磁锁,用于不同开关柜按程序启动。 (16)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 1)限位器; 2)缓冲器; 3)防碰撞装置; 4)超载限制器; 5)连锁保护装置; 6)轨道端部止挡; 7)定位装置; 8)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电气安全装置等; 9)走台栏杆、防护罩、滑线防护板、防雨罩(露天)等防护装置; 10)安全信息提示和报警装置等。 【条款释义】 该条款包括了吊车涉及的安全设施(钢丝使用另有国家标准)。目的是确保起重设备完好,减少事故的发生。 起重机械分为:桥式、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臂架式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或电动葫芦七大类,不同种类的起重机械应设置不同的安全装置。 【主要要求】 1、建立本厂所有吊车及分布整理成台账; 2、按规定进行检查测试,并保留检查测试的有关记录; 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应进行整改,确保符合要求; 4、根据国标GB6067.1-2010表A.1要求,对不同种类的起重设备设置不同的安全装置。如电动葫芦应安装:上、下限位开关、端部止挡、超载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17)起重机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符合要求。吊运重罐,起吊时应进行试重,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 【条款释义】 起吊信号必须只能由一人发出,两人及以上人员发出信号将对起吊员作业带来安全风险,指挥信号应清楚、符合规范。对于重物起吊,应进行起吊试重,以初步判断起吊物大致重量。起吊过程中起吊物下严禁站人,以防坠物伤人。 【主要要求】 1、起吊作业前设置专门的具有起吊经验的指挥人员一名; 2、使用规范的起吊指挥手势进行指挥,其他人员不得干扰作业人员; 3、重物起吊,先进行试重,以判断起吊物重量小于起重机械起重能力; 4、起吊开始前,指挥人员应清场,设定起吊隔离区,并保证起吊过程中起吊物下方、隔离区域内无人进入。 (18)起重吊物不应从人员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吊物上不应有人,也不应用起重设备载人。 【条款释义】 为确保人与设备在吊车吊物时不受到伤害,吊车吊物时应避开人与主体设备。 【主要要求】 1、起吊作业前,评估起吊线路,避开人员、设备存在区域; 2、隔离、警示起吊区域,设监护人员,防止人员进入; 3、杜绝起吊物载人或站人的现象; 4、根据吊物行走路线,必要时,制订吊车吊物行走路线的管理办法。包括启动时必须鸣笛警示、若遇吊物下方有人停留时,吊车必须停止作业、鸣笛警示,待人让开后,方可继续作业; 5、在厂房中设有的建筑物,只要吊车有可能与其发生碰撞的,在建筑物的顶端应安装有警示标识。 【参考示例】 XX库吊车安全行走路线 吊车不得从设备和人头上方经过; 地面有人员指挥时,服从地面人员命令,不满足1时不得吊运; 无人员指挥时,在板坯上方行走; XX#XX#吊车安全行走路线: 1、吊车不得从设备和人头上方经过; 2、地面有人员指挥时,服从地面人员命令,不满足1时不得吊运; 3、无人员指挥时,吊车只能从安全走道上方通过,要注意避让行人。 XX#、XX#吊车安全行走路线: 1、吊车不得从设备和人头上方经过; 2、地面有人员指挥时,服从地面人员命令,不满足1时不得吊运; 3、无人员指挥时,吊车只能从安全走道上方通过,要注意避让行人。 XX#吊车安全行走路线: 1、吊车不得从设备和人头上方经过; 2、地面有人员指挥时,服从地面人员命令,不满足1时不得吊运; 3、无人员指挥时,按下图行走路线: X#安全行走路线图 (19)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条款释义】 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应避开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及主体设备,防止意外情况下,起吊物坠落伤人或砸坏设备。 【主要要求】 1、现场考察、评估起吊物行走区域; 2、设置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并作警示隔离,避开有人作业岗位区域(或安排岗位作业人员临时移到起吊区域外)。 (20)吊车的滑线应安装通电指示灯或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滑线应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条款释义】 吊车的滑触线应有通电指示灯或采用其他方式表明滑触线带电, 提醒作业人员或周围其他人员。滑线通常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需采取安全隔离措施,防止吊车司机误碰带电部位,造成伤亡。 凡使用馈电裸滑线的起重机应安装通电指示灯或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主要是起警示作用,防止触电。 【主要要求】 1、凡使用馈电裸滑线的起重机应安装通电指示灯或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如滑线与司机室在同一侧应安装绝缘防护挡板; 2、滑触线具有清晰的通电指示; 3、吊车司机室位于滑触线另一侧,或位于同侧时,通向司机室的梯子、栏杆与滑触线之间设有隔离; 4、滑触线侧设有防护装置,防止小车在端部位置因吊具或钢绳摇摆与带电部位接触。 (21)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 【条款释义】 额定荷重是指吊车出厂时名义起重量。意外的超负荷作业,可能会导致设备和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要求】 1、在地面人员能清楚看到的合适位置标识出吊车的额定载重量(在行车轨道上,或在滑轮侧板上,或其他合适位置),标识应挂在吊车主梁醒目处,规格、颜色、格式全厂最好能统一。便于直接从地面辨识; 2、且挂在吊车上绝对牢固可靠(荷重标识旁最好将吊车的厂内编号平行挂置); 3、起吊前,评估起吊物重量,并保证不超过吊车额定载重量。 (22)吊具应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条款释义】 钢丝绳和链条在有些使用条件下,容易发生意外的损伤,发生断丝、磨损、腐蚀和变形等情况,会危及到安全的搬运物体,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对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检验和报废控制,目的是使其处于受控状态。钢绳、链条等起吊吊具不能超过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使用。不能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和链条。 【主要要求】 1、建立钢丝绳和链条登记清单,相应吊具上有标示表明吊具的载重量; 2、制定检验标准,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和专项检验,吊具上有标示表明其检查后的使用状态(合格或报废); 3、对出现裂纹、明显变形、磨损明显等现象的钢绳、链条根据GB/T1005, GB/T 5972-1986及时做报废处理,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报废。 (23)带式输送机应有防打滑、防跑偏和防纵向撕裂的措施以及能随时停机的事故开关和事故警铃。 【条款释义】 在我国带式输送机的应用极为广泛,是各行业不可缺少的散状物料输送设备,为保证带式输送机的安全运行,在带式输送机上应设拉线保护装置、输送带打滑检测装置、输送带防跑偏装置、钢丝绳芯输送带的纵向撕裂保护装置等必需的安全检测保护装置,目的是提高带式输送机工程系统的安全性和保证运行的可靠性。为避免输送带撕裂造成损失,输送块状物料的织物芯输送带也宜设纵向撕裂保护装置。 带式输送机设置事故开关和事故警铃,目的是在启动设备时予以警示,并降低人身伤害事故的风险。 事故警铃:启动预告信号一般采用音响信号,带式输送机距离较长时,可沿线分段设置启动预告信号。事故信号便于人员随时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保障安全。 输送带保护装置:短距离(80m以内)及张力小的带式输送机,输送带打滑检测装置,可只检测带式输送机稳定运行时输送带是否打滑。但为避免在启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输送带打滑,带式输送机系统控制可采取限定启动时间的超限措施,以检测启动过程中的打滑。 长距离带式输送机,一般输送带张力较大,输送带打滑超过允许范围时将造成极大的危害,而带式输送机启、制动状态最容易发生输送带打滑。因此,应采用对带式输送机的传动滚筒及从动系统的速度进行比较的打滑检测,以避免输送带打滑超过允许范围,保证带式输送机在各种工况下的安全运行。 输送带防跑偏装置的作用是及时检测输送带跑偏(横向位移)的状况,当输送带跑偏超过一定值时,跑偏检测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或停机信号,避免带式输送机发生安全事故。输送带防跑偏装置的位置,应是输送带易跑偏或输送带跑偏易造成危险的地方。 【主要要求】 1、带式输送机防打滑、防跑偏和防纵向撕裂的等安全措施,应符合《带式输送机工程 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配电网设计规范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220kv变电站通用竖流式沉淀池设计 》GB50431的规定。除此而外,还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14784等的有关规定,如:皮带安装时应注意安装倾角,防止皮带打滑;输送粘性物料时,滚筒表面、回程段带面应设置相适应的清扫装置。倾斜段输送带尾部滚筒前宜设置挡料刮板。消除一切可能引起输送带跑偏的隐患;长皮带应设防止纵向撕裂保护装置;输送机侧面应设置拉绳开关,紧急情况下可急停皮带; 2、并按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 14784—93)7.13条款要求,完善带式输送机的监测保护装置; 3、对事故开关应定期进行检查测试,有记录。 (2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 【条款释义】 根据《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J65-83中第3.0.1条的要求,按条款描述的各种电气设备均应采用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这是防止零线因意外断线时,接零保护通过重复接地点还可构成接地保护;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是为了更有效地降低接地电阻值。 【主要要求】 1、结合生产企业的接地制式,按要求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电气设备外壳、底座,配电设备构架等金属部位有接地线,接地线通过保护接地(直接与接地体相连)或保护接零方式(与电源侧零线相连)接地;当采用保护接零方式时,应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重复接地;在较高要求场所,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方式; 2、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接地系统电气连接的完整性,保证接地良好; 3、并应尽可能避免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线路,同时采用接零、接地两种保护方式。 (25)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条款释义】 在企业中有些非固定安装的电器设备,如电风扇、电采暖器、无齿锯等,往往无专人管理,在使用中经常由于使用不当,接线错误,防护装置损坏或脱落又未能及时修复而造成事故,因此应严格管理适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这里的“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是指低压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不会带电的金属外壳。 手持电动工具由于其小巧和使用方便的特点,在企业生产、工作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又因为它价值低、易损坏,属于低值易耗品,在企业中往往得不到重视,对其管理不严格,它的使用环境复杂、多变,损坏机率高,极易发生事故,其中主要是触电事故。 【主要要求】 1、建有低压电气设备的明细台账; 2、并定期对其进行电阻测试,测试数据存档(若有测试不格的,必须有整改方案); 3、同时还要定期对接地装置进行检查,保证各部件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4、设备断电后,使用地阻表检测设备非金属外壳等部位接地电阻,检测值不超过4Ω。 XX厂低压电气设备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序号 设备名称 安装地点 目标值 实测值 测试方式 测试人 测试日期 1 2 3 5.2设备设施验收及拆除、报废 (1)应建立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条款释义】 在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过程中,往时间紧,任务重,验收调试过程参与人员对新设备往往了解不够,或对设备拆除过程中危险的预见性不够,导致潜在的事故的发生,对于用于加工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设施,拆除过程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事故,因此应对该过程制定管理制度。 【主要要求】 1、制订验收方面的管理制度; 2、制定拆除和报废方面的管理制度。 【参考示例】 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杜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安全环保科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设备科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主要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主要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4、管理内容和办法 4.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安全环保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 4.6.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报废 4.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5、相关文件 5.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5.2、《资产处置审核流程单》 6、本制度由机械动力处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2)应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条款释义】 应按企业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开箱验收和调试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对于特种设备等国家有制造许可、生产许可的设备设施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对于须由资质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或验收的(如起重机、电梯等),也应按相关规定进行。 【主要要求】 1、按规定要求进行开箱和调试验收; 2、对调试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确定控制措施; 3、按控制措施要求执行风险控制。 【参考示例】 各厂的情况有所不同,可根据本厂实际情况而定。可借鉴6.2.2和6.2.3范例的模式。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项目名称、施工日期、施工方签字、质量验收评定、验收人签字及主管签字。 (3)应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 【条款释义】 对各类设施要根据其磨损程度、腐蚀情况、生产工艺要求等,确定报废年限,建立明确的报废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设备或更新淘汰的设备要及时报废,防止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在组织实施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施工作业前,要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办理拆除设备交接手续,并经清理、验收合格。对于用于加工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设施,拆除过程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事故,应对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拆除处置方案,以确保充分进行了危险性辨识和提出了有效的风险对策;施工负责人与使用负责人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在落实主 要任务和安全措施、办理拆除手续后(包括作业许可等)方可实施拆除。 【主要要求】 1、按报废的管理办法,办理拆除、报废申请手续; 2、拆除过程按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评估相关记录,制定拆除处置方案; 3、按确定的安全措施要求,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实施拆除。 【参考示例】 资产处置审核流程单 企业名称: 申报时间: 会计科目 固定资产 资产名称 资产账面原值 资产账面净值 资产的评估值 处置收入 处置成本 处置损益 已使用年限   处置方式 出售 报废 报损 申请处置原因及主要依据 企业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年 月 日 企业财务部门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年 月 日 企业负责人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年 月 日 6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6-1 作业环境 建立制度: · 危险化学品和材料管理制度; · 运输与起重管理制度; ·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 危险场所动火、动焊安全管理制度; ·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 危险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安全出口:厂房、库房、站房、地下室,按规定设置适当数量的安全出口? 安全防护设施: · 平台上的孔洞设有栏杆或盖板,高度超过0.6m的平台边缘设有栏杆或安全防护板; · 主要操作、维护通道有足够的宽度、高度; · 设备裸露的转动部分设有防护措施; · 光线不足或夜间作业的场所有足够的照明; · 需要通风的作业场所有强制通风换气措施; · 人行安全通道、危险区域有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 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设有危害告知标识; ·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 职业危害严重的场所设有独立操作或休息间 ;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测 6-2作业过程 一般要求: ①建立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破碎与筛分;磨矿与分级;选别作业;脱水;尾矿输送;运输与起重;电气安全 ); ③按规定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④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撤离路线; ⑤做好作业前的检查。 磨矿与分级作业: · 禁止人员在磨矿机运转的筒体两侧和下部逗留或工作; · 封闭磨矿机人孔时,确认磨矿机内无人; · 球磨机"胀肚"时,立即停止给料,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 给球磨机加球时,使用专门的钢斗或电磁盘。 使用有毒、易燃、易爆等选矿药品时: · 事先了解其化学性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掌握操作方法; · 开瓶时,瓶口朝向无人处; · 在通风条件良好的通风橱内操作剧毒、刺激性和麻醉性以及挥发性的药品; · 使用移液管而不是用口直接吸取有毒或剧毒液体药品; · 在安全地点加热或配制易燃、易爆药品; · 使用有毒、剧毒药品后立即将器皿冲洗干净,擦净试验台。 搬运、使用强酸、强碱时: · 两人搬运桶装或坛装的强酸、强碱; · 用专用工具或车辆搬运,并放置牢固,严禁肩扛、背驮或徒手提运; · 事先检查确认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完好; · 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 用虹吸法将坛装、桶装的浓酸、浓碱注入器皿,严禁直接倾倒; · 在通风良好的通风橱内加热浓酸、浓碱,且操作人员远离; · 按规定程序配制酸碱溶液; · 事先准备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起重作业: · 视线不清或信号不明不作业; · 不歪拉斜吊、拖拉物体; · 吊物不从人员上方通过; · 不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 吊运物件时不调整制动器; · 制动垫异常磨损或磨损超过一半立即更换; · 起重机吊钩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不少于3圈; · 不用电磁盘代替起重机作业。 · 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满足要求; · 作业过程风险识别全面; · 布置作业任务时强调作业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 检修作业按规定履行作业审批程序; · 新的、危险较大的作业事先制定完整的作业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 劳动防护用品100%按规定配备和使用; · 作业现场备品备件及大宗消耗品按规定定制存放; · 作业工具完好且定置存放; · 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粉尘、杂物; · 按规定进行点巡检; · 建有健全的问题或异常发现、报告与处理机制; · 需要监护的作业100%有人监护; · 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齐全、有效; · 严格执行班前会与交接班制度; · 班组坚持开展定期学习、危险预知等活动。 6-3 劳动防护用品 要求:①建立护品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 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作业风险分析结果,识 别护品需求,特别是特种护品的需求; ③按需求配备防护用品,并提供正确佩戴和使 用的培训; ④健全护品台账; ⑤做好护品的检查和维护 7 职业卫生管理 7-1 健康监护 1、职业危害因素: 粉尘; 噪声与振动; 危险化学品(包括有毒有害气体); 高温与低温; 辐射; 潮湿; 照度不良 其他。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①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匹配及其资质要求; ②医疗、健康设施及服务要求; ③药品及相关物品的控制要求; ④职业危害的控制要求; ⑤职业卫生监测要求; ⑥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3、健康监护 ①职业危害因素分析; ②健康监护制度: ③识别需要定期进行心理及生理监测的工种和员工; ④制定体检计划 。 ⑤健康监护档案及保密要求。 4、设施和服务 ①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 ②职业卫生设施、医疗设备的维护与校验 ③设施与服务满足认定风险(含紧急救护)要求 7-2 职业危害控制 1、工程控制措施 照明; 替换; 隔离/密闭; 局部通风; 喷雾洒水; 屏蔽; 监测与报警; 工作场所设计 2、管理控制措施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控制持续接触时间。 3、个体防护措施 配备并正确使用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 控制生产过程及作业环境产生 的职业危害,消除职业疾病, 为员工健康提供保障机制。 7-3 职业危害监测 制定监测制度: 监测类别要求; 监测时间要求; 监测地点要求; 监测人员要求; 措施响应要求; 检查要求; 记录要求; ②对识别出的职业危害实施有效监测。 8 检查 8-1 一般要求 目的:发现和消除隐患,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 范围:所有场所、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 人员:方法和技巧培训 效果:定期评审,根据变化及时更新内容和方法 结果:记录存档并可获取 事先制定完善的安全检查表, 可使安全检查工作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8-2 巡回检查 内容: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安全着装及防护用品使用 协同作业的统一指挥和信息联络 危险作业的保护措施 现场危险物品的存放和处置 人行、设备通道 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 作业人员的操作程序 注意:时间、路线、盲区问题 8-3 例行检查 内容: 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培训和持证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 设备、设施检测与维护保养情况; 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发放、职业危害监控情况; 应急管理情况; 查防火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注意:日程和周期的确定 8-4 专业检查 内容: 破碎与筛分检查; 磨矿与分级检查; 选别系统检查; 脱水系统检查; 尾矿输送系统检查; 运输与起重设备设施检查; 供配电系统检查; 消防系统检查; 通风除尘系统检查; 危险化学品(包括有毒有害品)检查。 8-5 综合检查 内容: 重大风险控制情况 责任制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主管部门布置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具有季节性特点的事故及灾害的防控情况。 8-6 纠正和预防措施 要求: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的保障制度,明确: 针对问题的严重程度,制定实施计划; 实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实施情况的反馈; 保存实施记录的要求。 不符合情形: 责任制执行情况未考核、事故征兆发现不及时、事故原因调查不清、对相关方的抱怨和投诉处理不当或不及时等。 应急救援 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1) 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条款释义】 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企业财产损失,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企业应根据其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主要要求】 企业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应明确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或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以及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其他事项)、应急队伍的建立与训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与发布、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装备与保障措施等内容。 (2)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因此,企业也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必须建立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或人员。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与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企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 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主要要求】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当是实体机构,配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在数量、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要适应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 由于企业的规模、从业人员数量、所从事行业领域的危险性等的不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工作量也有较大的差别。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要以满足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为原则。大中型以上的企业,应按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一般小型企业(300人以下企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人员。 (3)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条款释义】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主要要求】 1、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是企业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应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针对火灾事故,其应急救援队伍可以以消防队为核心组建;针对工业煤气(天然气)等泄漏事故,其应急救援队伍可以以煤气防护站的人员为核心组建。 2、未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4) 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条款释义】 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担负着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重任,都应具备所属行业领域和所在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需要的专业特长,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是具有一定数量经过专业训练的专门人员、专业抢险救援装备、专门从事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的组织,应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实战经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也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并能够熟练使用抢险救援装备。 【主要要求】 定期开展培训与训练,事故应急人员知道如何救人与如何保护自己,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相应的防护器材和装备,如煤气中毒事故的应急抢险人员应了解煤气的理化特性及CO中毒的机理,熟悉煤气中毒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和处置措施,能熟练使用呼吸器和其他防毒面具、一氧化碳报警器等防护器材和自动苏生器等救护器材,掌握心肺复苏、疏通气道、人工呼吸等现场救护技术。 11.2应急预案 (1)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重点作业岗位有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条款释义】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企业预案同时应与所在地政府相关预案进行衔接。 【主要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的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明确在事故发生前、事故过程中以及事故发生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怎么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 企业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同时,导则也指出企业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概况、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11个部分。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七个部分。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重点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遍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四个部分。 除上述三个主体组成部分外,企业应急预案需要有充足的附件支持,主要包括: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规范化格式文本,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相关应急预案名录,有关协议或备忘录(包括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等)。 目前,企业应急预案最常见的问题是可操作性不强、针对性不足,主要体现在:预案中的职责不清,预案中的关键过程未展开分析并作出明确规定,不管事故大小,需要领导到现场指挥,预案中提及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等硬件实际上未配备等。这些常见的问题,在企业预案的评审修订过程中应予以严重关注。 【参考示例】 煤气中毒事故应急处置 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1) 尽快切断煤气泄漏源,减小煤气泄漏量; 2) 对中毒人员就地实施抢救,最大限度减小事故伤害程度; 3) 救援人员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才能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救援,防止自身受到伤害; 4)事故现场严格杜绝任何火源。 2、 应急处置的基本程序 1)事故报告 发生煤气泄漏事故时,当班班(组)长应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和报告本车间相关负责人。车间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可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将事故立即报告分厂相关负责人。分厂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可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将事故立即报告总厂相关负责人。事故严重时,也可以越级报告。 2)应急预案启动 发生煤气泄漏事故后,岗位人员应立即启动相关的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较严重,本班(组)处理有困难时,班(组)长应向车间负责人提出启动车间相关应急预案的请求。 车间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相关的事故应急预案。如果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请求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较严重,本车间处理有困难时,车间负责人应向分厂负责人提出启动分厂相关应急预案的请求。 分厂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相关的事故应急预案。如果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请求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较严重,分厂自己处理有困难时,分厂负责人应向总厂负责人提出启动总厂相关应急预案的请求。 总厂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相关的事故应急预案。如果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请求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事故特别严重,本企业处理有困难时,总厂负责人应向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提出启动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请求。 3、 抢险人员注意事项 救援队员进入险区前,对自己所用的仪器要进行自检、互检,佩戴好呼吸器和一氧化碳报警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险区。 4、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般措施 1)对泄漏点周围逐个地点进行搜索,特别是死角、夹道等不易引起注意的地方全面进行搜索。对于象高炉、转炉煤气回收等具有多层平台的地区,应逐平台进行搜索。发现中毒人员应首先将其抬到安全区域,并实施现场抢救; 搜索后,要对在岗人员及参加抢险的人员进行人数清点,在人数不符的情况下搜救工作不能终止,直到人员全部点清; 2)迅速关闭泄漏设备的阀门或采取其他堵漏措施,切断气源,防止气体继续泄漏; 3)在危险区域设置警戒区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封闭所有通往事故点的交通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除抢抢险人员和专用车辆外其他人员和车辆均不得进入警戒区; 4)煤气泄漏事故警戒区域内杜绝一切明火,进入现场的救援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防止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 5)应对警戒区域内的煤气含量进行检测,超过规定标准时警戒区不能撤销。 煤气设备泄漏处置 1)煤气设备大量泄漏煤气一般处置步骤: ① 查明危险区域范围; ② 布置警戒; ③ 相关用户停用、止火; ④ 往设备内大量通入蒸汽或氮气; ⑤ 切断煤气来源,必要时堵盲板; ⑥ 强制通风至检测合格后方进行补焊。 2)湿式柜泄漏处置 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检查确认泄漏部位,查明泄漏原因,如因挂圈缺水,则迅速启动鼓风机将柜内煤气抽至管网,使冒煤气的挂圈沉入水中,补充挂圈水量即可。如柜壁撕裂则将气柜降至人可以堵漏的高度,用干杉木片、黄泥等物品堵漏,然后按带煤气补焊方案补焊。如柜壁大面积撕裂,则先将漏点沉入水中,制止煤气外泄,气柜停止升降,待厂长安排气柜置换(按停煤气方案执行)后,方可补焊,如柜顶少量漏煤气可通过启动风机降低柜位后,用黄泥堵漏后贴板补焊。 3)排水器冒煤气处置 戴面具关上排尘管开闭器,然后查明冒煤气原因,如因煤气压力短时升高而造成,则补充水后,开排尘管;如排水器内漏,则须更换排水器。 4)干式威金斯柜漏煤气处置 首先戴上防毒面具,详细检查漏煤气部位,如柜内皮囊少量漏煤气则将柜位降至适当部位,用橡胶补洞;如大量泄漏则按置换煤气步骤对气柜进行置换,更换皮囊后投入运行;如钢结构严重泄漏则迅速停止回收,启动风机将柜内煤气抽向管网,并按置换煤气步骤对气柜进行置换,处理漏点后方可再次投入运行。 5)干式蔓型柜漏煤气处置 首先戴面具详细检查漏煤气部位,如:漏量较小,则将柜位升至漏点以上,按气柜补焊动火方案对柜壁进行堵漏补焊;如漏量较大,且威胁至周围的人身安全,应要求降低焦炉煤气主管压力,将柜内的煤气迅速回吐到管网系统,待柜位降至漏点以下后,管网压力恢复,气柜停止运行。待制定了完善的补焊方案后,再组织补焊。 6)煤气管道大量泄漏煤气处置 降低管网煤气压力,戴面具堵漏,将煤气压力稳定在5kPa带煤气补焊,高压管道漏煤气则相应的生产厂停产,戴面具堵漏,将压力降至5Kpa补焊,焦炉煤气管道在补焊时,有条件的管网应通入一定的高炉煤气或氮气。如煤气管道大量泄漏且不宜带煤气补焊则相关单位停产,局部按处理煤气步骤处理煤气后,进行补焊或局部更换管道。 现场救护 1)抢险人员应在危险区附近的安全区域(上风口侧)迅速备好苏生器,做好对中毒人员进行输氧急救的准备工作; 2)抢险人员应正确判断中毒人员的中毒程度,分轻、中、重度中毒的不同情况对中毒者实施抢救; 仅有头痛,恶心,呕吐症状的轻微中毒人员可自行或在他人帮助下到空气新鲜处,喝热浓茶,促进血液循环。或在他人护送下到煤气防护站或医院吸氧,消除症状。 抢救有自主呼吸的中毒人员时,将苏生器呼吸阀与导气管、面罩、气囊接好,打开气路,用佩气阀调整所用量,调整氧气含量为 100%刻度,将面罩扣在面部上,用头带固定好,当患者基本恢复正常后,调整氧气含量为80%刻度,判定无需吸氧时,取下面罩,但不能过早终止输氧,防止往复昏厥。 抢救无自主呼吸患者时,对牙齿紧闭中毒者用开口器将牙启开,用夹舌钳拉出舌头,插入口咽导管,压住舌头,松开开口器,使前牙齿咬住口咽导管金属环,使用苏生器进行强制氧气输入,活肺器的动作次数应调制在12 ~ 16次/分。当活肺器动作过快时,立即启用引射器清理口腔异物,达到动作正常。当动作慢时,立即将面具与脸部处理严密,达到正常动作的次数。抢救无自主呼吸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人工呼吸同时配备苏生器进行抢救。 对于心脏停止跳动着应采取心脏复苏的方法进行抢救。 (3)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救援队员应按照医生要求,配合抢救工作。中毒窒息者应尽快送往有高压氧仓的医院继续抢救治疗,送往医院途中要持续输氧。 (2)应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条款释义】 企业应急预案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 应急预案备案的主要目的是让有关部门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并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保证应急预案层次结构清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编制程序符合规定,所作的规定和要求合法,并能够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 应急预案中明确的职责、程序、措施以及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涉及的企业管辖权限以外的单位,均属于“有关应急协作单位”。企业的应急预案正式发布后,除内部学习贯彻外,还要及时通报这些协作单位,以便其掌握、执行。 【主要要求】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和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第二十一条规定: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管理单位要加强对预案内容的审查,实现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 企业的应急预案正式发布后,要及时通报所有有关应急协作单位,以便其掌握、执行。 (3)应定期评审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条款释义】 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评审的目的是确保应急预案能反映企业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应急能力、危险性、危险物品使用、法律及地方法规、道路建设、人员、应急电话等方面的最新变化,确保应急预案与危险状况相适应。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上述情况可能发生变化,为使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内容能与企业实际情况相一致,企业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进行修订和完善。 企业应建立预案的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 【主要要求】 企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应急预案的评审包括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 1)内部评审是指编制小组内部组织的评审。企业应在应急预案初稿编写完成后,组织编写成员及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应急预案进行内部评审。内部评审不仅要确保语句畅通,更重要的是保证各职能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清晰,应急处置程序明确以及应急预案的完整性。编制小组可以对照检查表检查各自的工作或评审整个应急预案,以获得全面的评估结果,保证各种类型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内部评审工作完成之后,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案进行修订。则如果涉及外部资源,应进行外部评审。 2)外部评审是企业组织本地或外地同行专家、上级机构、社区及有关政府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评议。外部评审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被所有部门接受。根据评审人员和评审机构的不同,外部评审可分为同行评审、上级评审、社区评议和政府评审4类。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与企业规模、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危险等级、管理效率以及应急资源等状况相一致。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应急预案的更新,进行修订和完善: ①法律、法规的变化; ②需对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和政策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③企业内部或外部发生了对实施应急预案有影响的变化; ④通过演练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得到了启发性经验与教训; ⑤需对应急响应的内容进行修订; ⑥应急预案已到规定的修订时间; ⑦其他情况。 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1)应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条款释义】 企业要加大对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使人力、物力、财力等生产要素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到应急管理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要切实加大对应急物资的投入,制订应急物资保障方案,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 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处置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具体依据主要包括:一是相关行业的建设工程设计规范;二是相关行业和企业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是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的规程、规范、标准;四是企业应急预案;五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的有关标准。企业应当对照上述依据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主要要求】 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确定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和性能,并建立相应的储备,如煤气中毒事故的应急器材和装备主要为呼吸器或其他防毒面具、一氧化碳报警器、氧气(空气)充填泵、自动苏生器、对讲机、交通工具及备用氧(空)气瓶等;对火灾事故,应配备各类便携式和移动型灭火器材,以及呼吸器或其他防毒面具等。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后的即时处置、报警、逃生、避险、隔险、自救、通信、救援等方面的设施、设备、装置、工具、器材、材料等。有的是生产经营项目投运前必须具有的,有的是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配备的;有的既用于生产经营又用于应急,有的专为应急所用;有的附着于生产经营设施或存放于生产经营场所,有的存放于其他固定场所,有的由应急救援队伍保管和使用。 (2)应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条款释义】 企业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由于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种类较多,使用和管理的主体不一,企业应当澄清底数,按照有关规定分门别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措施,并严格依制度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满足有关应急预案实施的需要。 【主要要求】 1、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制度,对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采购、保管、维护、使用等环节做出规定; 2、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登记在案,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确保事故应急保障实战能力。 11.4应急演练 (1)企业应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条款释义】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准备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演练,可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反应的准备情况。通过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通过演练,可以锻炼队伍,提高应急队伍的作战力,熟悉操作技能。通过演练,可以教育广大员工,增强危机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要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主要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这是对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最基本的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目的、原则、类型、内容和综合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该标准主要适用于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所开展的应急演练活动。 实际上,企业每一个应急预案的各个重点环节和难点环节都需要及时进行演练,以验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和完善应急预案;使有关单位、人员、队伍能够熟练掌握,以便在应急预案实施中能够迅速地各就其位、各负其责、有机配合。此外,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针对变化后的情况进行演练。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可采用多种演练方法,根据我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体制与应急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下面分别介绍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三种类型。 1)桌面演练 桌面演练是指由企业应急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的、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运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的演练活动。桌面演练的主要特点是对演练情景进行口头演练,一般是在会议室内举行的非正式活动,主要作用是在没有时间压力的情况下,演练人员检查和解决应急预案中问题,获得一些建设性的讨论结果。主要目的是在友好、较小压力的情况下,锻炼演练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桌面演练只需展示有限的应急响应和内部协调活动,应急响应人员主要来自本企业,事后一般采取口头评论形式收集演练人员的建议,并提交一份简短的书面报告,总结演练活动和提出有关改进应急响应工作的建议。桌面演练方法成本较低,主要用于为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做准备。 2)功能演练 功能演练是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活动而举行的演练活动。功能演练一般在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部举行,并可同时开展现场演练,调用有限的应急设备,主要目的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响应人员以及应急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例如,指挥和控制功能的演练,其目的是检测、评价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在一定压力情况下的应急运行和及时响应能力,演练地点主要集中在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并开展有限的现场活动,调用有限的内部、外部资源。 功能演练比桌面演练规模要大,需动员更多的应急响应人员和涉及更多的部门,因而协调工作的难度也随着增大。演练完成后,除采取口头评论形式外,还应提交有关演练活动的书面汇报,提出改进建议。 3)全面演练 全面演练指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全面演练一般持续时间较长,采取交互式方式进行,演练过程要求尽量真实,调用更多的应急响应人员和资源,并开展人员、设备及其他资源的实战性演练,以展示相互协调的应急响应能力。 与功能演练类似,全面演练也少不了负责应急运行、协调和制度拟订人员的参与,但全面演练过程中,这些人员的演练范围要比功能演练更广。演练完成后,除采取口头评论和书面汇报外,还应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 在三种演练中,全面演练能够比较全面、真实地展示应急预案的优缺点,参与人员能够得到比较好的实战训练,因此,在条件和时机成熟时,企业应尽可能进行全面演练。 目前,企业应急演练的常见问题是,许多企业一提及应急演练,立即等同于消防演练,即:用灭火器灭火,这是极其错误的。应把企业相关的应急预案全面适时进行演练。很多企业的演练策划不到位,未能利用难得的演练机会,综合考虑相关的演练科目,如,在防汛预案演练中考虑突然停电时的演练等。很多企业组织演练的时间大部分为正常上班时间,最典型的是安排在上午9点或下午3点左右开始演练,恰恰忽略了最容易出现紧急情况的交接班时间、吃饭时间、夜间生产等关键时期,这是企业必须加以关注的。 (2)应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条款释义】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主要要求】 为保证应急演练取得实效,演练前应当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并据此设定场景和内容,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主要评价指标;做好各主要环节情况的记录;演练结束后要立即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应急预案修改完善的意见以及改进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最后形成演练总结评估报告。评估和总结的主要目的是:①辨识应急预案和程序中的缺陷;②分析应急培训和人员的需要;③确定应急设备和资源的充分性;④确定应急响应行动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每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都要对演练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按照有关规定保存、上报,并按照评估意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对于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许多企业不了了之,原因是,每年就安排一次实际演练!演练所发现的问题只好待来年再安排演练争取解决,这是对应急工作走过场的典型表现。 11.5事故救援 (1)发生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条款释义】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快速、有序且高效地处置事故需要应急救援系统中各个组织机构的协调努力。重大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重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包括接警与响应级别的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结束四大步骤。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重大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事故严重程度做出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等级。 事故报警和支援请求的报告原则上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逐级上报,必要时,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可以越级上报。 2)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等级确定后,按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响应行动,如通知应急指挥机构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等。 3)救援行动 发生事故冶金企业的应急救援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根据事故抢险的需要,动用企业一切可以动用的应急资源开展应急行动,包括对危险区域实行警戒和人员疏散;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已经或预计到无法控制或处置事故时,应立即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出支援请求。 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根据事故抢险的需要有权调动辖区内的各类应急资源实施救援。需要调动辖区以外的应急资源时须报请上级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协调。 4)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结束。此后,进入应急响应的最后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主要要求】 重大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原则,迅速、准确、有序和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主要有: 1)抢救受害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事故应急响应的重要任务。在响应行动中,及时、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伤员对挽救受害人的生命、稳定病情、减少伤残率以及减轻受害人的痛苦等具有重要意义; 2)控制危险源。及时有效地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事故应急响应的首要任务;只有控制了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才能及时有效的实施救援行动。特别是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化学事故,应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的突然性,发生后的迅速扩散性以及波及范围广、危害大的特点,应及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或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积极开展群众自救与互救工作; 4)清理现场,消除危害后果。对事故造成的对人体、土壤、水源、夺气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对事故外溢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除;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与监控,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除此以外,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还应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准确估算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为开展好事故调查奠定基础。 (2)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条款释义】 在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预案,进行相应的响应与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发展,保护现场及影响区域内人员安全,减小环境和财产的损失,把事故的总体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实践证明,科学有效的应急系统可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无应急系统的百分之几。为切实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效率和水平,使企业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真正做到高效、可行,每次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企业应认真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主要要求】 应急救援结束后,企业应认真分析总结本次事故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包括: 1)总结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缺陷; 2)分析应急培训内容与实际救援的差距以及救援人员的个人救援专业能力情况; 3)进一步确定应急设施、设备和资源的充分性与完整性; 4)确定应急救援行动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针对分析总结的结论,对包括企业应急预案在内的所有应急管理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修改工作建议,并据此编制应急救援报告,上报企业相关部门与领导。涉及协助救援的要报告其协助救援单位以及地方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2.1事故报告 (1)建立事故的管理制度,明确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 【条款释义】 应建立事故的管理制度,在制度中对如何进行事故报告、如何开展事故调查、对事故的统计及分析方式方法、事故的回顾,以及相关的书面报告样式和附表等进行统一的规定。 【主要要求】 1、 事故的报告和调查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 2、 在事故报告环节,按规定企业必须在发生事故后的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但目前,许多企业规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到总公司即可,这是违反国务院条例要求的; 3、 企业应特别注意对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等不同等级事故的不同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要求; 4、 企业对事故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要客观准确,多角度、多因素全面开展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找出本企业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发现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改进安全管理。 (2)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条款释义】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发生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必须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如果已经有相应的预案,则应立即启动预案,并按预案的规定展开抢救工作,同时采取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主要要求】 1、企业应给生产现场一线的值班长、现场班组长等充分授权,让这些人在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处理完法定工作后及时下达人员撤离的指令; 2、事故发生后的响应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3、把握好恰当的恢复时机。 (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条款释义】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按规定向上级单位报告,并按属地管理的要求,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事故现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护,相关的证据也必须及时保护好,以便于下一步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的开展。 【主要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对事故进行登记建档管理。 【条款释义】 企业必须对所有的事故进行登记和建档。 【主要要求】 1、每一起事故都要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措施等; 2、事故登记和建档的具体规定应保证能准确对事故进行回顾、统计和分析。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1)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 【条款释义】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应按照规定地方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者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主要要求】 1、成立事故调查组的有关要求: 轻伤事故以及需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的其它人身伤害事故,可由事故单位安全主管及其他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车间安全员、工段长等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发生重伤事故,则由事故单位所属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企管、人力资源、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单位所属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可以授权或者委托事故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由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企管、人力资源、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企业内部事故调查组,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事故调查; 2、事故调查的程序应包括现场调查、技术鉴定等过程; 3、事故调查取证要求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机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条款释义】 事故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 【主要要求】 企业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则》(GB6442)及相关要求,定期对企业内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逐级上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表按照报送时限一般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 12.3事故回顾 应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进行回顾、学习。 【条款释义】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事故的处理要严格做到“四不放过”,就是要从已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完善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因此,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的事故和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组织广大职工进行学习,从血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得到警示,得到启示。 【主要要求】 1、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将事故情况及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到每个人,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对近期同行业事故要及时传达学习; 3、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和同行业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3.1绩效评定 (1)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绩效,应是对隐患排查的情况及治理成效的具体分析,不能简单理解为或等同于企业或各部门每年所发生的伤亡情况。一个企业、一个部门连续几年未发生过任何伤亡事故,不代表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绩效就肯定好。将伤亡情况当作唯一的绩效,是中国多年来许多企业的恶习,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须加以彻底改进。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评定,应从以下角度加以关注: 适宜性: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是否适合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规模、性质和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所制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及其在企业内部能得以落实的方式是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与企业原有的管理制度相融合的情况,包括与原有的其它管理系统是否兼容;有关制度措施是否适合于企业员工的使用,是否与他们的能力、素质等相配套。 充分性:各项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是否满足了《基本规范》的全部管理要求;所有的管理措施、管理制度能否确保PDCA管理模式的有效运行;与相关制度措施相配套的资源,包括人、财、物等是否充分;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是否有效。 有效性:能否保证实现企业的安全工作目标、指标;是否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实施了有效治理与控制;对重大危险源能否实施有效的控制;通过制度、措施的建立,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通过安全标准化相关制度、措施的实施,企业是否形成了一套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管理机制;企业员工通过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推进与建立,是否提高了安全意识,并能够自觉地遵守与本岗位相关的程序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等。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把握好评定依据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分析,得出客观评定结论,并把评定结果以文件形式向所有部门、全体员工通报,让他们清楚本企业一段时期内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本企业推行的主要作用、亮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利于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结果同时作为考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一定时期内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依据。 【主要要求】 1、企业领导:组织安委会全体成员参与,按职责进行明确分工,确定评定各环节的主要负责人,并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到评定工作中;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是企业评定的主管部门和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在创建初期,经过一段时间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的运行后,即可组织进行评定。在通过标准化评定后,每年实施落实至少一次的企业标准化自主评定工作; 3、各职能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职责,搜集相关信息和证据,分析一个周期来本部门、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情况,对于所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分析,找出下一步安全管理必须改进的环节对症下药; 4、完成评定工作后,要形成详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通常,评定报告应按照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中的要素,逐条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述; 5、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4)系统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6)与相关方的关系。 【参考示例】 1、设备管理部门评定内容:作为设备的日常维护、检维修的主管部门,在组织对设备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是否全过程关注了针对性的相应安全管理。从检维修前各种审批手续的把关、停机环节、检维修过程的安全措施落实,到维修后设备重新投入使用等的所有环节的危险源及隐患是否进行了严格细致的管理。典型的反面范例是:检修作业票中的“危险因素”一栏仅仅填写着“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常识性的几个方面,忽略了最值得关注的该检修作业中有哪些特殊危险;对应的“现场控制措施”也仅仅写着“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配上两只灭火器”,顶多加上“派专人现场监管”,这是典型的对临时作业的走过场,应付了事。与之相关的各种“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千篇一律、无任何针对性,也是许多企业常见问题。殊不知,大量的伤害事故是在这种临时作业中发生的,对这个环节具体安全管理的忽视,是许多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的共同欠缺,值得严重关注。 2、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评定内容:员工意识是否真正提高,员工的培训是否到位,关系到企业安全管理的成败,许多企业也意识到了培训的重要性。但,恰恰值得深思的是,许多企业的培训流于形式,新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一级做得相对好,二级次之,三级更弱,安全培训出现了三级倒置现象。基层一线操作工人,是否真正掌握了本岗位的相关规程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熟悉了临时作业时各项安全措施要求,这是培训内容及培训结果考核的重点。对于这些针对性培训工作,作为企业安全培训主管部门,是否落实到位了,这必须成为评定的重点内容。 3、各生产单位:危险源及隐患排查是否充分到位了,控制措施及治理措施是否充分有效,各岗位日常安全检查是否还停留在“抽查”的方式上,安全检查的内容是否针对本岗位的具体情况,检查的方式、频次是否合理有效,班组建设是否真正考虑到了安全问题,等等,都必须在评定中加以关注和分析。 4、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日常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了,对下属各生产单位的安全检查是否有“代劳”的现象,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安全检查环节还存在着“保姆”现象,是否“以罚代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否合理,安全监督管理的梯级是否健全,安全管理“点、线、面”之间的配合是否合理有效,这些应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评定的重点。 5、其他各职能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展开本部门的职能管理工作中,是否把相关的安全职责落实到位了,是否把本应由本部门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推到安全主管部门身上了,甚至于根本就认为本部门的安全管理与自己无关,等等,这些方面的错误认识是许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职能主管部门的共同欠缺,包括工程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等,评定时对这些问题必须重点分析,认真对待。 (2)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条款释义】 如果发生了伤亡事故,说明企业在安全管理中的某些环节出现了严重的缺陷或问题,需要马上对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进行客观评定,努力找出问题根源所在,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评定过程中,要对前一次评定后提出的纠正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与效果作出评价,并向企业的所有部门和员工通报。 【主要要求】 1、发生死亡事故的当事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措施。事故的调查处理参见12.2.1及12.2.2的内容。 2、重新评定时,尤其要关注是否存在着管理缺陷问题,这需要深层次的分析,安全管理上如有缺陷而最终又未能找到合适的转变途径,将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死亡事故; 3、重新评定的其他有关具体要求参见13.1.1的内容。 【参考示例】 1、事故的调查处理范例参见12.2.1及12.2.2的相应内容; 2、重新评定的内容参见13.1.1的相应内容。 (3)应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 【条款释义】 开展评定时,首先应让全体员工理解评定的方式和时间,并争取让大部分员工参与评定过程。评定是对前一阶段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回顾,涉及到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到所有相关的部门,因此,有必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的所有单位、全体从业人员通报。 【主要要求】 1、要采用企业内部最有效的方式进行评定报告的通报,确保所有部门、单位、从业人员能清楚地了解到本单位安全管理的实际状况。 2、为保证通报全面到位,可适当安排对有关人员进行抽查,促进全体人员都能知悉评定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主要问题、得分情况等。 【参考示例】 如通过企业内部网站、OA系统等进行通报,是比较有效的方式。 (4)应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部门、所属单位、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条款释义】 安全绩效考评涉及到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而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好坏,与安全管理的许多方面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应将评定结果纳入到对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安全绩效考评中,以促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各部门能得以真正的重视。 【主要要求】 1、企业应对原有的安全绩效考评内容进行相应的要求,以符合本节的要求,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奖惩要结合,既有对做得好的当事部门、员工的奖励,又有对不到位的处罚。 【参考示例】 对照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进行评定,一些部门会因安全管理的某些不该有的问题而被扣分,扣分值即可作为安全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13.2持续改进 (1)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条款释义】 持续改进,顾名思义,就是不断发现问题、不断纠正缺陷、不断自我完善、不断提高的过程,使安全状况越来越好。 在本规范的许多条款中,已经直接提出了对安全管理中的一些具体环节要持续改进的要求。除此之外,持续改进更重要的内涵是,企业负责人通过对一定时期后的评定结果的认真分析,及时将某些部门做得比较好的管理方式及管理方法,在企业内所有部门进行全面推广;对发现的系统问题及需要努力改进的方面及时作出调整和安排。在必要的时候,把握好合适的时机,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指标,或修订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企业负责人还要根据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数值大小,对比、分析查找趋势升高、降低的原因,对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分析、控制和整改,并提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重点。 持续改进的螺旋上升过程,是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所要求和期盼的。 【主要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初期,涉及到的持续改进较少。但,持续改进,作为现代管理的基本理念,应贯穿到安全管理的全过程。改进,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的重要环节,如何有效改进,这是企业内部所有部门要根据自身情况认真思考的。 2、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初步建立并运行一段时间后,经过了有效的评定,结合实际,各单位就要努力地根据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这些问题出现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要彻底改变许多企业以往分析问题时的应付了事现象,做到真正的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提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3、一些企业,把“持续改进”当作了安全管理的“后路”,变成了借口。现阶段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解决安全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借着“以后再不断持续改进”的幌子,冠冕堂皇地让企业安全管理的许多方面成为了表面文章。这是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时,需要重点予以关注的。 (2)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4)系统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6)与相关方的关系。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须对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整体运行效果进行详细、客观的分析。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分析,需通过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来进行,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情况;各种检查的细化程度、层次性配套及其有效性;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及准确性;对各类相关方实施安全监管的有效性;有关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的有效使用情况;对所发现的问题的原因分析是否客观,相应的整改措施是否合理有效等。 【主要要求】 1、对安全管理各方面的评定,需要依据企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客观进行,以事实为依据; 2、对于标准化系统运行过程中所发现的所有问题,是否找到了出现该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有效整改,这是评定时需重点关注的; 3、对安全管理系统运行所需的各类资源的充分性及有效性的评定,不应流于形式,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进行分析后,做出准确的判断,以利于下一步安全管理的更好策划; 4、评定切忌报喜不报忧,通过评定若能发现一些安全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尤其是管理缺陷方面的问题,客观面对并加以有效整改,将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因此,评定时企业须认真分析,并把发现安全管理系统中可能存在的管理缺陷作为评定的重点。 5.3.2 建立健全并执行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4.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创建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核心和关键。 5.4.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覆盖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以及人的行为、管理等各方面。 5.4.3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能够获取充足的信息,为策划风险控制措施和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5.4.4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结果应根据变化及时评审与更新。 1.2  安全教育培训 5.5.1 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保证有关人员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完成任务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5.5.2 培训应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 1.3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5.6.1 建立管理制度,控制生产工艺设计、布置和使用等过程,以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水平。 5.6.2 通过改进和更新生产工艺系统,降低生产系统风险。 1.4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7.1 建立必要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控制设备和设施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拆除等活动。 5.7.2 应按规定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保存有关文件和记录。 5.7.3 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保存检测检验结果。 5.7.4 检测检验手段、方法应有效。 1.5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5.8.1 加强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进行有效控制。 5.8.2 保证作业场所布置合理,现场标识清楚。 1.6  职业卫生管理 5.9.1 建立职业危害和职业病控制制度,有效控制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及作业环境产生的职业危害。 5.9.2 通过技术、工艺、管理等手段,消除或降低粉尘、放射性、高低温、噪声及其他等职业危害的影响。 1.7  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 5.10.1 企业应做出承诺,提供并合理使用安全生产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基础设施、技术和资金,以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5.10.2 主动研究和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效控制风险。 5.10.3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并完善企业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1.8  检查 5.11.1 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对目标实现、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改进安全绩效的依据。 5.11.2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有效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确保实施。 5.11.3 检查的方式、方法应切实有效,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合的检查周期。 1.9  应急管理 5.12.1 企业应识别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确保应急救援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5.12.2 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人力和设备等,保证所需的应急能力。 5.12.3 建立应急体系,编制应急预案,保证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5.12.4 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并确保应急体系的有效性。 5.12.5 应急体系应重点关注透水、地压灾害、尾矿库溃坝、火灾、中毒和窒息等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的重大风险。 1.10  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 5.13.1 建立和完善制度,明确有关职责和权限,调查、分析各种事故、事件和其他不良安全绩效表现的原因、趋势与共同特征,为改进提供依据。 5.13.2 调查、分析过程应考虑专业技术需要和纠正与预防措施。 1.11  绩效测量与评价 5.14.1 建立并完善制度,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绩效进行测量,为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完善提供足够信息。5.14.2 测量方法应适应企业生产特点,测量对象包括各生产系统、安全措施、制度遵守情况、法律法规遵守情况、事故事件发生情况等。 5.14.3 应定期对安全标准化系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采取进一步控制措施的重要依据。 5.14.4 安全标准化是动态完善的过程,企业应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标准化系统进行评定,不断提高和完善安全标准化的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5.14.5 企业内部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HYPERLINK "file:///F:\\标准化\\非煤\\选矿厂\\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doc" \t "_parent" �制度� 明确风险评价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风险评价的范围、方法、流程、风险层次控制原则,以及持续风险评价要求。 4区 5区 1区 2区 3区 XX#吊车 走桥 安全行走线 安全行走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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