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举报
开通vip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概要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背景3.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简介5.思考题4.河南省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部分应急预案概要概念预案预案就是为应付某种情况的发生而事先制订的处置方案。应急预案指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事先制定的,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的应急反应工作方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概要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背景3.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简介5.思考题4.河南省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部分应急预案概要概念预案预案就是为应付某种情况的发生而事先制订的处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应急预案指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事先制定的,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的应急反应工作方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行应急预案体系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自然灾害2.事故灾难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1.重大传染病疫情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3.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4.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1.食物中毒2.食源性疾病3.食品污染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预案共同特点一是预防为主。重在预防,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从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属地管理。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三是分类管理。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成4级,特别重大的是Ⅰ级,重大的是Ⅱ级,较大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四是具有超前性。我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法律还没有健全,关键的基本法律还在制定讨论中。应急预案弥补了这些法律的不足之处和没有规定的东西,同时也为今后的法律完善提供了基础。五是以人为本。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等作为理念和原则放入了预案中间。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第二部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背景概念《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则第九十九条: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概念食品污染是指食品受到有害物质的侵袭,致使食品的质量安全性、营养性和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的过程。按照污染物的性质,食品污染分类:☆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食品安全事故特点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急性、亚急性感染性、中毒性潜在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行业预案国家预案地方预案部门预案修订背景《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函200552号。《河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06年9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豫政办200681号。修订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省卫生厅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省卫生厅管理。上述两个预案制定的依据是《食品卫生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原则不相适应,与现行机构职责调整不相适应。第三部分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简介现行预案《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009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豫政办2009122号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指挥,联合行动。依靠科技,社会参与。处置原则事故分级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特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事故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国务院认为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处置的。事故分级Ⅰ、Ⅱ级重大Ⅱ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危害严重,影响涉及2个以上省辖市行政区域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级人民政府认定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事故分级Ⅲ、Ⅳ级较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涉及省辖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较大危害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省辖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一定危害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县区级人民政府认定属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省政府成立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必要时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18个厅局组成。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是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监测建立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省卫生厅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其他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同级卫生部门通报信息举报县级以上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受理食品安全举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根据职责进行调查处理。信息报告两小时内上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实行直报制度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首报信息,食品安全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人群、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首报信息,实行信息直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及卫生部门应分别直接向省政府、省卫生厅报告信息。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报请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政府决定。省政府应急响应,省卫生厅应急响应,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由省辖市政府决定。Ⅳ级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由县市、区政府决定。Ⅳ级应急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卫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县市、区卫生局或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向同级政府报告,并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有关事故情况应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卫生局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报告。省辖市卫生局应当对县市、区卫生局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现场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实行省、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三级联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接受统一指挥调遣,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卫生部门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卫生部门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后期处置善后处置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地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恢复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责任追究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河南省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009年7月16日试行第四部分《河南省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009年7月16日河南省卫生厅印发豫卫监200950号职责分工2.1领导小组2.2日常管理机构2.3工作机构2.4应急指挥部3.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3.2各级卫生监督机构3.3各级卫生疾控机构3.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组织领导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事故分级1.5处置原则总则应急预案框架信息通报与发布报告6.1红色预警6.2橙色预警6.3黄色预警6.4蓝色预警预侧预警4.1报告原则4.2责任报告单位4.3责任报告人4.4报告方式时限4.5报告内容5.1信息通报5.2信息发布应急预案框架责任追究8.1应急救援8.2查封8.3信息发布8.4事故评估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7.1应急响应7.2应急终止应急响应与终止应急预案框架10.1技术保障10.2物资保障10.3经费保障10.4宣教教育10.5应急演练应急保障11.1名词术语11.2解释部门12.3实施时间附则应急预案框架主要内容编制目的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主要内容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食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主要内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位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导性文件和依据事故分级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依照《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分级要点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的定性发病伤害→健康损害风险评估→科学手段Ⅳ级-污染、食源性疾病(中毒、感染性疾病)Ⅲ级-污染、食源性疾病中毒、感染性疾病Ⅱ级-污染、食源性疾病(中毒、感染性疾病)Ⅰ级-食品污染分类与分级整合特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事故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国务院认为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处置的。事故分级Ⅰ、Ⅱ级重大Ⅱ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危害严重,影响涉及2个以上省辖市行政区域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级人民政府认定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事故分级Ⅲ、Ⅳ级较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涉及省辖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较大危害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省辖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一定危害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县区级人民政府认定属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与响应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Ⅱ级食品安全事故特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县区级响应-Ⅳ级响应市地级响应-Ⅲ级响应省级响应-Ⅱ级响应国家级响应-Ⅰ级响应四级蓝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一级红色预警组织领导省卫生厅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市、县卫生局设立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流调技术组事故查处组信息发布组应急保障组办公室专家咨询组责任追究组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图各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组织卫生系统应急响应;统一组织、指挥卫生系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建立与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措施;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和技术培训。工作组主要职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医疗救治组组建救援医疗队伍,提出救治措施流调技术组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致病因素,做出调查结论,评估事故影响,提出防控措施事故查处组会同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组主要职责信息发布组信息发布,受理采访申请,互联网管理应急保障组物质、经费保障专家咨询组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组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现场应急工作指挥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在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其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职责与分工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1负责制定本级卫生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将预案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3负责实施相应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医疗救护、卫生处理、流行病学调查、病因诊断,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控制措施。省卫生厅负责组织查处Ⅰ级、Ⅱ级食品安全事故,省辖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查处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查处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4加强与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畜牧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及时向同级其他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5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经费,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人、财、物的调配和保障;6组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和技术指导;7定期进行食品安全事故汇总分析,撰写食品安全事故总结报告,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8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培训与指导,开展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9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依法向社会发布全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二、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职责1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2受理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3组建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专业队伍,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单位场所环境、布局、原料的来源及存储和使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等相关因素进行调查,初步判定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应采取的防范和整改措施;4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5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6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指导与培训。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1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辖区内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并将监测、评估结果及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2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定期进行食品安全事故汇总分析,撰写年、季度食品安全事故分析报告;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咨询;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按有关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和信息直报,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3组建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专业队伍,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可疑食物及其他有关样品进行采集,并迅速送检,尽快确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救治机构;4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检测实验室,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病因诊断、溯源及实验室质量控制;5储备常见食品安全事故检验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6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病因、诊断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学等相关学科研究工作,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7负责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对下级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开展预防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的健康教育工作。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职责1负责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一旦接诊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技术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2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实行首诊报告制,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负责存留病人的剩余食物、血清、呕吐物、排泄物等临床标本,协助食品安全事故的病因诊断;4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常见特效救治药品储备。报告报告原则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责任报告单位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2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食品检验机构或者其他专业防治机构;3卫生行政部门。责任报告人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2各类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食品检验机构检验人员或者其他专业防治机构防治人员包括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医务工作者、检疫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4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报告方式、时限与程序常规报告信息直报紧急报告信息直报背景2008年12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892号概念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要首先向省级部门直接报告事件信息报告主体事发地政府省政府事发地卫生局省卫生厅信息直报范围1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首报信息;2食品安全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人群、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首报信息。对上述信息实行信息直报,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紧急报告紧急报告范围发生在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直医疗卫生机构获得以上信息必须立即直接上报省卫生厅,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国务院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县级人民政府立即报告1小时2小时2小时2小时2小时2小时举报电话2小时立即报告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规程2小时2小时报告内容初次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下一步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进程报告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Ⅰ、Ⅱ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终结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信息通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畜牧等部门进行情况通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向毗邻行政区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发布省卫生厅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和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等第八十二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行政许可的情况;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名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情况;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其他。预测预警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分析、预测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预警,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预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预警级别升降通过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析,可相应降低或提高预警级别。预警信息的解除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执行应急响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按要求做好有关信息的报告。同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预案的规定和“边抢救、边处置、边调查、边核实”的原则,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随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食源性疾病中重大感染性疾病的应急响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实施。应急终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终止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执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或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响应终止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现场检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中伤病人员是否全部得到医疗救治事故现场是否得以控制食品与环境是否已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是否已消除→建议解除预警和终止响应→专家检测评估论证→报批实施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2009-5职责应急处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畜牧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一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二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三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应急处置四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置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评估总结。责任追究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73。涉及两个以上省辖市的,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事故责任调查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75。违法受追究失职要问责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失职的特征: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渎职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的特征: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又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但该行为必须与行为人的职务紧密联系在一起,主观方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是故意,玩忽职守多是过失。责任追究未履行报告职责的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不服从应急调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未按规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未采取控制措施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未完成应急物资保障的违法受追究失职要问责应急保障信息保障医疗保障人员保障物资经费保障社会动员保障演习演练技术保障宣教培训监督检查应急保障体系特别说明本预案与法律、法规、规章、国家专项应急预案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本预案自印发之日7月16日起试行第五部分思考题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食品安全事故分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职责界定食品安全事故分级预警与分级响应对接与过渡应急保障内容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本文档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文档专家
暂无简介~
格式:ppt
大小:2MB
软件:PowerPoint
页数:90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22-06-19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