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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燃气价格1.关于调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最新的LPG价格)发布日期:2023-7-25汕价〔2023〕118号汕头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根据我局《关于加强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汕价〔2023〕22号)的相关规定,经测算,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进货价格有所下降,现决定调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从23元调整到18.1元(7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22.1元),老用户每立方从21元调整到16.1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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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调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最新的LPG价格)发布日期:2023-7-25汕价〔2023〕118号汕头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根据我局《关于加强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汕价〔2023〕22号)的相关规定,经测算,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进货价格有所下降,现决定调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从23元调整到18.1元(7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22.1元),老用户每立方从21元调整到16.1元(7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20.1元)。二、各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并在收费窗口的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三、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管理和调整。四、以上通知自2023年7月26日起执行。附件: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表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附件: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表(自2023年7月26日起执行)项目新用户价格(元/立方米)老用户备注优惠价格(元/立方米)优惠 办法 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 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18.116.1在5年内(其中已安装尚未开通的用户从开通之日起计)按300立方予以每立方2元的气价优惠。7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新老用户分别为22.1元和20.1元。说明:1、工商等其它用气暂由供求双方协商定价,今后视情况变化再予以调整。2、老用户范围指2006年12月26日前已缴交(含已签订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燃气管道建设配套费用的用户,其余为新用户。3、老用户在上述优惠期内优惠气量用满的,其优惠自行取消,并统一按公布的新用户价格执行。2.关于调整中心城区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最新的LNG价)发布日期:2023-7-5关于调整中心城区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汕价〔2023〕125号汕头中心城区燃气经营单位:鉴于我市近期市场燃气货源充裕,进货价格回落的实际,市物价局决定从7月6日起调整中心城区石油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瓶装液化石油气1、各批发单位供应中心城区15公斤装(净重14.5公斤)批发每瓶最高不超过81元。2、中心城区门店零售15公斤装(净重14.5公斤)中准价为86元;10公斤装(净重9.5公斤)中准价为57元。在上述零售中准价格基础上,各经营单位可在下浮6%幅度内(暂不上浮)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实际销售价。二、管道石油气居民用户管道石油气销售价新用户每立方17.5元(7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17.6元),老用户每立方15.5元(7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15.6元)。三、根据有关规定精神,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管理和调整。四、各批发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接受各方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五、各经营单位应于2023年7月20日前到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外马路汕头商厦8楼)换领石油气价目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各级物价部门要继续加强液化石油气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价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附件:1、汕头中心城区石油气零售价格表2、汕头中心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表二〇一○年七月五日附件1:汕头中心城区石油气零售价格表(自2023年7月6日起执行)中准价(元)下浮6%备注15公斤瓶装(净重14.5公斤/瓶)8680.8含钢瓶检测费1元10公斤瓶装(净重9.5公斤/瓶)5753.6说明:1、在上述中准价基础上,各经营单位可在下浮6%幅度内(暂不上浮)根据实际自行制定销售价。2、本表所指汕头中心城区范围为金平、龙湖、濠江区。附件2:汕头中心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表(自2023年7月6日起执行)居民新用户价格(元)老用户备注优惠价格优惠办法管道液化石油气(立方米)17.515.5在5年内(其中已安装尚未开通的用户从开通之日起计)按300立方予以每立方2元的气价优惠。7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新老用户分别为17.6元和15.6元。管道天然气(立方米)4.84.2在5年内(其中已安装尚未开通的用户从开通之日起计)按1000立方予以每立方0.6元的气价优惠。暂按汕价〔2023〕52号执行不动说明:1、工商等其它用气暂由供求双方协商定价,今后视情况变化再予以调整。2、老用户范围指2006年12月26日前已缴交(含已签订合同)燃气管道建设配套费用的用户,其余为新用户。3、老用户在上述优惠期内优惠气量用满的,其优惠自行取消,并统一按公布的新用户价格执行。3.关于调整汕头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复函(新奥的价格复函2023年)发布日期:2023-2-9关于调整汕头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复函汕价函〔2023〕20号汕头新奥燃气:《关于申请调低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近期受国际能源价格波动的影响,你司天然气进货成本相应降低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相应调整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含税,下同)调整为:新用户5.50元/立方米,老用户4.90元/立方米(具体办法按我局汕价〔2007〕168号文规定执行)。二、工商等其他用户暂继续由供求双方协商定价(价格执行情况同时报我局备案)。三、请你司于2月20日前到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外马路汕头商厦8楼)领取价目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接受各方监督。上述价格从2月10日起执行,2月份用气(按当月抄表量计)按新用户每立方米5.66元,老用户每立方米5.06元结算。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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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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