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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基本建设单位影响及合理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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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基本建设单位影响及合理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基本建设单位影响及合理应对措施    王丽萍摘 要:“营改增”目前已经在全国全面的实施,其意义在于改进税收制度的措施,避免重复缴税,公平税负,减轻企业压力。尤其是建筑业“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施工单位和建设方具有深远的影响,本文结合“营改增”的内容,分析营改增对建设单位的影响,并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指出一定的应对措施,以供各位同仁交流参考。Key:营改增;建设单位;影响及改进措施“营改增”的颁布对于建筑行业及建设方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建设单位该采取怎样的...

营改增对基本建设单位影响及合理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基本建设单位影响及合理应对措施

 

 

王丽萍

摘 要:“营改增”目前已经在全国全面的实施,其意义在于改进税收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措施,避免重复缴税,公平税负,减轻企业压力。尤其是建筑业“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施工单位和建设方具有深远的影响,本文结合“营改增”的内容,分析营改增对建设单位的影响,并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指出一定的应对措施,以供各位同仁交流参考。

Key:营改增;建设单位;影响及改进措施

“营改增”的颁布对于建筑行业及建设方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建设单位该采取怎样的行动,制定何种措施应对是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结合目前建筑工程的实际状况,分析政策对于建设单位的影响以及可以采取的几点措施。

一、“营改增”对建设单位的影响

(一)降低了基本建设工程成本

建筑安装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在工程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营业税期间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中税金剥离,由价税合一构成成本变为价税分离,从成本中分离,在建工程成本降低。

(二)增加了税费抵扣项,降低平均税负,减少企业税费现金流出

无论是基建期,还是生产运营期,无论是老项目还是新项目,营改增对于原本就是增值税纳税主体的基建单位来说,可以增加进项税额抵扣,减少实际缴纳增值税,从而降低企业平均税负,减少企业现金流出。

二、正确解读国家政策,合理划分新老项目税率区分标准

(一)新老项目区分标准如何确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凡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中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项目,均为老项目。

(二)新老项目税率如何确定

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方式,征收率3%,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式,税率11%;新项目一般情况下采取一般计税方式,税率11%;如施工方采用清包工方式或者该工程为甲供工程,采取简易征收方式,征收率3%。

三、针对国家出台的“营改增”,建设方企业应该采取的措施

对处于基建期的甲方单位来说,此次“营改增”政策实施,绝不仅仅是财务部门单打独斗的应对,它涵盖了从招标管理、合同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把控、成本管理、税务管理等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流程,需要各部门充分沟通协商配合,充分利用好此次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建设方的利好政策,进一步梳理流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一)以工程前端管理为抓手,从源头做起,应对“营改增”

由于实践中,大部分工程开工时,施工许可证尚未取得,合同签订时间对于新老项目的划分往往起着关键作用,所以做好工程前端管理对应对“营改增”起着关键作用,实践中往往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分部工程开工日期与合同实际签订日期均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且合同明确规定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前的情况,可选择简易征收方式,施工方如自行选择简易征收方式,建设单位不可强行要求对方改变计税方式。

2.对于分部工程尚未开工或已开工,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工程造价已确定或者虽未确定但工程控制价已按3.41%税率取费,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正在签订过程中,截止2016年4月30日尚未签订生效的情况,如强行要求施工方按照11%税率结算,显然不太合理,可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征收率为的3%简易征收方式。

3.分部工程和投标控制价均于2016年5月1日以后开工和确定,按照国税总局要求,建设方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11%进行综合税率取费确定投标价,相应也要求对方按照11%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注:不包括清包工及甲供工程方式)。

(二)重视合同管理,加强合同条款对营改增措施的约控力

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许可证办理普遍晚于实际开工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绝大部分企业以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开工日期为有效开工日期,确定新老项目,所以,合同签订条款对此次“营改增”确定计税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把握好合同签订时间,尤其是对投标控制价已按照老项目确定,但合同在2016年4月30日前未签订情况,签订时可将合同签订时间提前至5月1日前。

2.过渡期内签订的合同可明确按照简易征收方式或者一般计税方式结算,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营改增对建筑施工单位来说,现金流吃紧,如果进项税抵扣不足,税负会增加,所以,施工方很可能会在合同中要求增加预付款比例,并可能对支付时间提出更高要求,建设方应严格把关,杜绝不合理要求。

4.无论对方采用简易征收方式亦或一般征收方式,合同中均可增加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条款,增加建设方自身进项税额抵扣。

(三)加强财务管理,正确解读“营改增”政策,合理筹划,科学降低税负,减少现金流出

1.无论施工方采取何种计税方式,建设方均可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自身抵扣项,减少现金流出,降低税负水平。

2.针对施工方对款项支付时间提出更高要求的可能性,建设方财务部门应合理安排资金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确保资金充足,避免未遵循合同支付资金时间引起对方索赔事项发生。

3.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管理办法,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应按照6: 4原则分两年抵扣,建设方应设置合理科目核算,并按照不同项目不同合同设置辅助 台账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纪检监察工作台账设备维修台账加油站进油台账物业收费台账表 ,避免出现抵扣方式不合法现象。

4.树立正确观念,认识到“营改增”牵涉整个业务链条,财务部门应积极主动与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配合,而不是靠自身闭门造车。

总之,建设单位对于“营改增”的文件分析一定要透彻,首先领导层要重视此次税负改革,要积极的配合文件开展正常的工作,企业应针对自己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与措施,要做到源头梳理,合理利用,科学筹划,管理流程全方位把控,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

四、结束语

国家“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本意在于打通税费抵扣链条,减少重复征税,总体降低企业税负水平,减轻企业压力,我们要正确认识此次“营改增”改革意义,合理筹划、并借此机会进一步梳理管理流程,贯通管理环节,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Reference: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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