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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税法(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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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税法(中文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税法——————————————————————————————————————————————WWW.CAEXPO.ORG2009-10-0717:58:47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颁布实施税法修订版的主席令第46号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第六章第67条第1款中关于颁布实施宪法和国会已通过的有关法律;根据2005年5月20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会关于通过税法修订版的第27号决议;根据2005年5月23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会常务委员会第08号申请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特签发本主席令:第一条颁...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税法(中文版)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税法——————————————————————————————————————————————WWW.CAEXPO.ORG2009-10-0717:58:47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颁布实施税法修订版的主席令第46号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第六章第67条第1款中关于颁布实施宪法和国会已通过的有关法律;根据2005年5月20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会关于通过税法修订版的第27号决议;根据2005年5月23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会常务委员会第08号申请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特签发本主席令:第一条颁布实施《税法》修订版。第二条本主席令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坎代•西潘敦2008年5月25日于万象市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会《关于通过税法修订版》的决议国会第27号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第53条第2款和国会法第3条第2款中关于国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2002年10月12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第五届国会《关于制定和修订国家法律的五年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第71号决议。2005年5月19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第五届国会第七次常会广泛深入地审议税法修订版的内容,并作出决定:第一条大会以多数赞成票通过《税法》修订版。第二条本决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国会主席:沙曼•维亚吉2008年5月20日于首都万象市国会第04号2005年5月19日,万象市税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税法规定税务工作中的原则、秩序、方法和措施,着重推动和鼓励在老挝有住所和经营场所的个人、法人和组织在老挝本国或者国外进行永久性或暂时性的生产、服务经营或生活中,履行缴纳各种税收,增加国家预算的义务,以平衡各阶层人士的收入,保证政府重新分配政策的实施,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第二条税收税收是个人、法人、组织,包括在老挝进行永久或暂时经营和谋生的外国人、在老挝有住所和经营场所而到国外进行有利润收入活动的老挝人在内的所有人都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税率纳税。第三条税法适用范围税法适用于个人、法人、组织以及在老挝进行永久或暂时经营和谋生的外国人、在老挝有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而到国外进行有利润收入活动的老挝人。第四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是隶属财政部的一个组织,负责组织税法的实施,收取所得税,各种手续费和服务费。税务干部是指受委任在税务局工作的老挝公民。税务人员是指受委派到税务局以外从事基层税收工作的人员。第五条税率的修改在一些必要和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国家的利益和使之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而对税率进行的修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央政府负责报国家议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国家主席作审批,并签发国家主席令作临时调整,之后由国家议会常务委员会报下一届国家议会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使用。严禁任何个人和或机构随意修改本法所规定的关税率。第六条与国际的合作关系在互惠互利和符合各阶段经济发展局势的基础上,政府鼓励税务机关与各区域以及国际进行税务合作,就有关技术、信息以及其他方面的的税务工作进行交流。第二章税务体系第七条税种分类税种分为间接税和直接税两类。第八条间接税间接税是指工作人员在老挝的商品消费者、进口商品、出售商品以及所有服务业中所收取的各种税。间接税有:1.营业税;2.消费税。第九条直接税直接税是指从个人、法人、组织以及包括在老挝进行永久或暂时经营和谋生的外国人、在老挝有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而到国外进行有利润收入活动的老挝人身上所收取的各种税。直接税有:1.利润税;2.最低税;3.所得税;4.各种手续费和服务费。第三章营业税第一节营业税细则第十条营业税营业税是指商品消费者、享受各种服务的人通过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经营者向税务部门交纳的一种间接税。第十一条征税范围营业税应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从事出售包括进口商品、免税商品在内的商品货物和各种服务业包括本法律中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内的服务业经营中征收。第十二条纳税义务人凡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法人和组织,不论其经营是按复式记账式制纳税,还是按通用记账式制纳税或原始记账式制纳税;不论其经营是间歇性经营,还是持续经营,不管其是否活动是商业性经营还是非商业性活动,均需交纳营业税。以下行业均需交纳营业税:1.从事从国外往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进口商品物资的行业;2.从事销售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物资或国内生产的商品,不管是批发、零售,还是现金出售、赊售、寄售或交换的行业;3.普通服务业是指进口商品、制造、销售行业以外的、以向他人提供劳务收取服务费作为报酬的行业,如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建筑业、修理业、市场承包或管理、房地产业、餐饮业、宾馆酒店行业、旅游业、文艺表演、体育业、娱乐业、医疗业、代理业、财产保险业、博彩业以及其他以提供劳务获取报酬的行业,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业除外。第十三条免征营业税下列行业免征营业税:1.种子、畜种、农药的进口;2.用于科研的物品、设备、化工的进口;3.金融部门进口用于印制钞票的黄金业务;4.纸币或金属币的进口;5.从事进口提供给政府的印花税或邮票的业务;6.用于国际航空运输的飞机及其设备的进口;7.组装从事国际航空运输的飞机所使用的物品、设备及燃料燃油的进口;8.获得外交部批准,为销售给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外交官、使馆以及国际组织驻老挝机构的商品进口;9.进口按海关法的规定享受免税或临时免征进口税的商品物资;10.为销售而进口疫苗、兽药以及草药(民间药材)等;11.农民出售自产的农产品;12.普通老百姓、公务员销售家庭自产的农产品、手工业品或合作社成员销售农产品、手工业品;13.从事树苗培植、植树造林、种植经济林木、果树和药用树种的经营;14.向国外出口商品物资,包括随之产生的包装费和保险费;15.销售获准发行的各种教科书、报纸、杂志等;16.从事国际运输以及随之产生的直接服务;国际运输是指通过陆路、水路或航空把旅客或商品物资运送出国或回国;17.以人力、畜力或非机动装置的船进行的运输;18.不以商业经营为职业的人对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以及其他的资产的出租;19.出口服务业;20.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人所从事的自由职业活动;21.与教育有关的业务,如托儿所、幼儿园、 小学 小学生如何制作手抄报课件柳垭小学关于三违自查自纠报告小学英语获奖优质说课课件小学足球课教案全集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测试题 、中学、大学、普通职业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的;22.经过批准,国家机关、建国阵线、群众团体、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慈善活动;23.银行业、金融机构、人寿保险(健康险、身故险)、农业财产保险(牲畜险、林木险);24.老挝本国生产的有机肥;25.消防车、救护车、残疾车以及为国家服务的其他特别用途的车辆,包括为国防和社会治安服务的专用车辆;26.科研用途的人或动物的器官模型;27.相关专门规定中规定的无偿援助商品物资及为无偿援助提供的服务。第二节营业税的计征依据、始征时间及征收第十四条营业税的计征依据营业税依照下面的情形来计算:1.从国外进口商品物资,营业税按报关价值加上进口税,再加上消费税(如有产生)来计征;2.在国内销售的商品,按扣除营业税的实际销售价格计征;3.对于需要雇人生产的商品,则按雇佣费+原料费+其他相关费用来计征营业税;4.分期付款销售的商品按顾客实际支付的全部金额计征;5.对服务行业,则按从该服务中得到的全部收入计征。对于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和服务,计征营业税时要加上消费税(营业税不计入内)。本条规定的营业税计征基础,包括他人支付的全部价值。第十五条征收时间营业税开始征收的时间按下列情形:1.从国外进口商品物资,计征时间从递交报关单时算起;2.在国内销售的商品产品,计征时间从交货、移交使用权或出具发票的时间算起,与购买者是否付费无关;3.对服务行业,计征时间从全部结束该服务或结束某个阶段服务的时间算起。第十六条计征自己消费或临时进口商品物资的营业税供自己使用或作为礼物、礼品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物资、本国的产品、建筑物或服务等都必须依法缴纳营业税(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对这类物品或服务征收营业税时,以使用地和使用时的价格计算。如若出售享受免税或其他优惠政策从国外临时进口的商品物资,同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以实际销售价格为计征依据。第三节营业税税率和缴纳营业税第十七条营业税税率对在国内从事生产、进口、销售和服务的经营征收营业税时执行两种税率,即5%的税率和10%税率,具体如下:1.对在国内从事生产、进口、销售的经营征收的营业税税率:次序内容营业税税率国内生产商品进口和销售销售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树苗庄稼和牲畜粉状农产品,包括大米粉、薯粉、玉米粉及其他类淀粉食品,包括加工食品的原料大米、稻谷、盐孕穗、面粉化肥、饲料、碎米、糠用于农业、工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原料、半成品、化工原料用于种植、养殖和农业、工业和手工业生产的机械、运载工具用于开垦、拖拉、采矿、开采石油、天然气、物质技术基础建设的机械、运载工具及其零配件,包括桥梁、道路、水利、大坝、机场等的建设捕鱼、养鱼的工具和设备棉线丝线、其他纤维线(不含棉线)各种布料(不含丝绸、化纤类)、服装、帽子、鞋子、皮带和腰带(银、合金、金制品除外)丝绸和其他纤维制品手提箱、旅行箱、手袋及同类品木制、藤制家具,如沙发、桌子、椅子、床等钟表眼镜个人清洁用具香水、美容品缝纫机及其零配件药品医疗器材教育用品体育用品、健身器材儿童用品工业品、艺术品、手工业品办公用品,包括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电脑及其耗材配件电信通讯工具及其零配件自来水安装自来水用的工具和设备各类饮用水饮料、汽水、不含酒精类饮料冰块、冰激凌电及发电机电力工具和设备家用电器,包括电冰箱、电炉、电熨斗、冷水机、电饭锅、烧水壶、吸尘器、洗衣机、绞肉机、榨汁机和其他同类品及其零配件空调及其零配件电视机、收音机、收录机、录音机、扩音器、照相机、摄像机、录像带、胶卷、歌曲磁带、望远镜和其他同类品及其零配件空白磁带、光盘乐器及其零配件桌球(台球)、足球桌和其他柜式游戏机及其配件扑克牌及其同类产品没有经过加工的各类矿产,如铁矿、锡矿、生铁矿、铜矿及其同类品石膏、褐煤、煤炭天然气及同类品贵金属、宝石等,如银、金、钻石、宝石、珍珠以及其他贵重金属木炭和柴茶、咖啡及其他植物加工成的物品普通建筑材料,包括木材、木制品、石头、沙子、黑土、红土(砖红壤)砖、瓦、瓷砖用于国内运输或旅游的轮船、机动船及其零配件体育器材和用于体育的机动船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及其零配件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嘟嘟车和占波车(此两类为老挝特色的微型载客车)、客车、货车、公共汽车、面包车、油罐车、轿车、皮卡车、吉普车及其零配件和电瓶各类燃油燃料、机油、液压油、制动液、润滑脂以及柏油黄酒、红酒(葡萄酒)啤酒、白酒和酒精类饮品成支或成盒的成品香烟、雪茄生烟叶、没有经过熏烤的干烟叶香烟原料、烤烟叶、烟卷炮竹各类烟花、火柴、火柴盒为建筑而炸石头用的炸药体育用枪、气枪各类猎枪电动玩具以及有较为先进的操纵系统的玩具印刷用纸纸制品其他制品免免免免免免免5%5%5%免免免5%5%5%5%5%5%5%免5%免免免免5%5%5%5%5%5%5%5%5%5%5%5%5%5%5%10%10%5%5%5%5%5%5%10%5%5%5%免5%5%5%10%10%免10%禁止生产5%5%5%禁止生产10%5%5%10%5%10%10%10%10%5%5%5%5%5%5%5%5%10%10%10%10%10%10%10%5%10%5%5%5%5%10%10%10%10%10%10%10%10%5%10%10%10%10%10%10%10%10%10%5%10%5%10%10%10%10%10%10%10%5%10%5%10%10%10%10%10%禁止进口10%10%10%禁止进口10%5%10%10%2.服务业次序内容营业税税率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农业机械服务业耕地、建筑用地、森林土壤分析和矿石化验分析开垦土地用于种植、养殖挖土、挖沙、开垦土地用于建筑伐木、开采各种山珍野味和其他天然资源锯木、木材和藤条加工烟叶熏烤医院诊所、兽医站救护站屠宰场和普通屠宰业印刷业清洁卫生业保安业装修业承包管理市场、机场、停车场等业务建筑业,如修桥、修路、修水利、修大坝、修码头、机场等一般建筑安装修理业房地产业邮政和运输业电信业宾馆、酒店、家庭旅馆、度假村、旅游、普通餐饮业娱乐业,如舞厅、迪吧、卡拉OK厅金银打造业珠宝玉石等雕琢业经纪人、代理人广告、考察、策划、信息分析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工程、建筑及其他行业顾问戏剧、舞蹈及其他文艺表演体育业,如足球、排球、篮球、拳击、网球、保龄球、杂技以及赛马、赛车、打羽毛球、打高尔夫球桌球(台球)业务照相,录像、放映或出租电影、唱片、VCD、CD和DVD出租房屋、仓库、工厂、土地、机器、运载工作、设备和其他物品制衣、制鞋、加工坐垫、照相美发业、美容业洗衣服务业彩票业路桥、水利、港口等相关服务业财产保险,如陆路、水利和航空运输保险、房屋、工厂厂房、仓库、建筑物、设备设施、勘查地点、开采地点以及其他属于财产保险范围的物品等保险典当业博彩业其他服务业5%5%5%5%10%10%10%5%5%5%5%5%5%5%10%10%10%10%5%10%10%10%5%5%10%5%5%10%5%5%5%5%10%5%5%5%10%10%5%10%10%10%第十八条需要申报和缴纳营业税的人按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经营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人必须根据下面的情形进行申报和缴纳营业税:1.从国外进口商品物资时,商品物资进口者必须每次都要向边境海关报关以缴纳营业税,必须在商品物资离开边境海关之前缴清全部税款;2.生产者、服务者、商品进口者或销售者在出售商品时,必须在次月的15号之前向辖地税务部门递交纳税申报表以缴纳当月月度营业税;3.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从事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经营时且有收入的企业或项目主,在向为其服务的在老挝工作(经营)的外国个人或法人支付费用时,应按照本法第十四、十五和十七条的规定扣除一定的费用缴纳营业税以增加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项目主从在国外工作(经营)的个人或法人中扣除营业税时,必须另外填写营业税申报表,并在15日之内进行申报,时间从扣款之日算起的。第四节扣除在始征地已缴纳的营业税第十九条获准扣除营业税的经营者本法第十一和第十二条规定的商品物资生产者、服务者、进口者或销售者,如若在始发地已缴纳营业税,则有权要求从月度营业税中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若在始发地已缴纳的营业税低于应缴纳的数额,则应补足;如高出应缴纳的数额,则在之后的月度营业税中扣除。有上述情况、欲申请扣除营业税的经营者,必须持有在税务部门登记的税务执照和按照法律规定所作的账簿以及完税证明方可办理。第二十条扣除营业税的范围在下面情形下,可以批准扣除在始征地已缴纳的营业税:1.对生产者而言,只能扣除在购买直接用于生产的原料、半成品商品物资、生产设备、运载工具、零配件和其他设备器材时缴纳的营业税;2.对服务者而言,只能扣除在购买直接用于服务的运载工具、零件、配件时缴纳的营业税;3.对商品进口者而言,只能扣除在进口为转售或加工而进口的商品物资时缴纳的营业税;4.对销售者而言,只能扣除为转售或加工而从商品进口者、生产者、或国内其他销售者手中购买的商品物资时缴纳的营业税。除上面所说到的情形之外,下面情形均不获准从月度税收中扣除各种税收,如:1.应在始征地征缴的各种服务费;2.在购买不直接用于企业主要经营活动的运载工具及其零配件时应在始征地缴纳的税;3.在购买企业管理层干部或员工个人用品时应在始征地缴纳的税。第二十一条为生产出口商品而进口和为再次出口而进口生产者或服务者为生产出口商品而进口或为出口到第三国而进口的商品物资,如已按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在始征地缴纳营业税,则有权要求从月度营业税中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扣除营业税必须遵照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来执行,生产者或服务者需持有进出口的批文加以证明。第二十二条归还已缴纳营业税如商品买卖或服务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被废除,原已扣除的营业税将获准从废除的当月或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款中扣除。第四章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适用的范围、应征或免征消费税的商品物资和服务第二十三条消费税消费税是向具有消费性质的商品物资征收的间接税。第二十四条消费税适用的范围消费税适用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商品物资或从事的服务。第二十五条必须缴纳消费税的商品物资必须缴纳消费税的商品物资或服务具体如下:1.燃油燃料;2.白酒及酒精类饮品;3.汽水、矿泉水、苏打水、功能饮料、成品饮料及同类品;4.成品香烟、雪茄;5.香水和美容品;6.扑克牌及同类品、烟花;7.面包车、公共汽车、载重车、轿车、皮卡车、吉普车、摩托车;8.快艇、机动体育用船及其零配件;9.家用电器,如空调、卫星电视接收器、DV、照相机、录像机、乐器及其零配件;10.冰柜、热水器、洗衣机、吸尘器;11.进口、销售桌球(台球)、足球桌以及柜式游戏机及其相关经营活动;12.娱乐服务业,如舞厅、迪吧、卡拉OK厅等;13.使用手机、有线电视、互联网等服务;14.彩票业;15.博彩业;第二十六条免征消费税的商品物资或服务免收消费税的商品物资或服务具体如下:1.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商品物资或经营服务,在向国外出口时,可免收消费税,由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2.煤油;3.医用酒精;4.根据外交部的有关规定,销售给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外国使馆、国际组织驻老挝机构的商品物资或为这些机构提供的服务;5.根据海关法的规定享受免进口税的商品物资。第二节消费税的计征依据、税率、申报及征收第二十七条消费税的计征依据消费税依照下面的情形来征收:1.对商品进口者而言,按需缴纳进口税的的商品价值+进口税征收;2.对国内生产或雇人进行生产者而言,按出厂价征收;3.对服务者而言,按该服务的价值征收(不包含消费税在其中;4.对供自己使用或作为礼物、礼品的商品物资或经营服务,按照当地当时同类商品销售或同类服务的价格来征收。本条规定的消费税计征依据,包括他人支付的全部价值。第二十九条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具体如下:次序必须缴纳消费税的商品物资、服务的种类税率1燃油燃料1.特别标号的汽油2.普通标号的汽油3.柴油4.航空煤油5.机油、液压油、润滑脂、制动液25%24%12%10%5%2白酒或酒精类饮品1.酒精浓度高于15度的白酒或酒精类饮品2.酒精浓度低于15度的白酒、红酒(葡萄酒)或其他饮品3.啤酒70%60%50%31.矿泉水、成品饮料及同类品2.汽水3.苏打水和功能饮料10%20%30%4成支或成盒的成品香烟、雪茄55%5香水、美容品30%6扑克牌及同类品、烟花70%7车类1.15座以下的中巴车(面包车)2.15座以上的公共汽车3.各种类型的载重车4.各种类型的摩托车5.帆布顶吉普车6.2000CC以下的金属顶吉普车7.2001CC-4000CC金属顶吉普车8.4001CC以上的金属顶吉普车9.1000CC以下的小轿车10.1001CC-1500CC的小轿车11.1501CC-3000CC的小轿车12.3001CC以上的小轿车13.双门中底盘盘或低底盘皮卡车、14.4门中底盘盘或低底盘皮卡车25%20%10%20%30%65%70%75%60%65%75%90%20%25%8快艇、体育用机动船及其马达和零配件10%9家用电器,如空调、卫星电视接收器、DV、照相机、摄像机、乐器及其配件15%10冰柜、热水器、洗衣机、吸尘器10%11进口、销售桌球(台球)桌、足球桌、柜式游戏机以及相关的服务20%12娱乐服务业,如舞厅、迪吧、卡拉OK厅25%13使用手机、有线电视、互联网服务10%14彩票业10%15博彩业15%由老挝政府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情况,制定燃油燃料相对税率(以百分比形式)和绝对税率(如每升的价格是多少)。第二十九条申报和缴纳消费税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商品进口经营者、生产经营者和服务经营者有依法申报和缴纳消费税的义务,具体情形如下:1.从国外进口商品物资时,商品物资进口者必须每次都要向边境海关报关以缴纳消费税,必须在商品物资离开边境海关之前缴清全部税款;2.在国内从事生产或服务经营时,生产者或服务经营者必须在次月的15号之前向辖地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月度消费税。第五章利润税第一节利润税的适用范围及需要申报利润税者第三十条利润税利润税是对从事生产、贸易或服务经营的个人或法人所获得的利润征收的一种直接税。第三十一条利润税的适用范围利润税将根据本法第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向有利润收入的个人或法人以年度为计征周期征收。第三十二条需要纳税的利润从事农林、工业、手工业生产,包括开采自然资源、从事进出口贸易、从事批发、零售以及从事一般服务业所得的利润,如从事开采木头、采矿、运输、邮政、电信、建筑、房地产、承包市场管理、招标和承包由国家资金、无偿援助资金或外国贷款投资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酒店业、旅游业、餐饮业、博彩业、彩票业、文艺表演、体育、代理业等行业,都必须缴纳利润税。第三十三条利润税的对象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从事经营业务的个人或法人企业,包括企业主为老挝公民、国外老挝人、无国籍人士、外国人,在经营活动中,如若有利润产生,都必须缴纳利润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外的企业到老挝进行经营活动或与老挝国内企业签订合作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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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利润产生时,必须向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利润税。在向外国企业支付款项之前,项目主或企业主必须先扣除所得税上缴国库。第三十四条免征或减征利润税的对象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投资项目或一些有优先权的业务,将依据老挝投资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利润税的待遇。为了能更好地享受到规定的减免利润税优惠政策,有关投资者必须按照企业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记账工作。若出现台风、瘟疫、火灾、战争等因素造成的灾害,由老挝政府制定有关的规定减免利润税。第二节利润税的计征依据、税率第三十五条利润税的计征依据利润税依照下面的两种情形来征收:1.依据复式记账式制和通用记账式制对遵守企业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按复式记账式制和通用记账式制做账的个人或法人将按下面方式计征利润税:(1)年终报表上的纯利润是指结账末期的实际剩余价值和入账初期的差额-增加资金+企业开支(2)会计年度总收入和总支出的差额。2.依据原始记账式制对从事小本经营的个人或自由职业者的利润税,按会计年度总收入和总支出的差额征收。若无法确定差额,则按年度总利润计征。年度总利润为年度收入乘以各项业务利润率标准所得。由老挝政府制定按照原始记账式制征收利润税的管理细则以及各项业务利润率标准。第三十六条利润税的计算方法利润税按照年度利润征收。按年度征收利润税按照下面方式计算:1.对于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群众团体,将按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税率标准来征收年度利润税;2.对于个人企业或个人,,必须先从应缴利润税的年度总收入扣除年度利润税起征点之后再行计算。如若纳税人按照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分期缴纳利润税,应重新核算年度实际应缴利润税。所得的收入或所开支为外国货币时,必须按当时的银行汇率将其折算成老挝货币基普来计算。第三十七条扣除损耗开支对复式记账式制和通用记账式制的经营者,获准扣除的的损耗开支有:1.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开支;(1)水电费、电话费、宣传费、各种修理费;(2)差旅费、招待费按照年度收入的0.40%的比例扣除;(3)员工的薪水,含福利费、社会保险费;(4)各项服务费、贷款利息、运输费;(5)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租赁费;(6)企业财产保险费;(7)无法扣除的营业税和其他手续费。2.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扣除折旧费是指按使用年限或技术方面的革新来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在使用过程中的减值部分,目的在于积累资金购买新资产取代旧资产。折旧费应根据其使用年限,按照下面表格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可扣除折旧费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年折旧率1.企业成立时的各项开支2年50%2.进行工业生产修建的建筑物(1)20(二十)年以下的(2)20(二十)年-40年的20年40年5%2.5%3.为商业和居住修建的建筑物(1)永久性的(2)半永久性的20年10年5%10%4.用于工业、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建筑业务的挖掘、开垦、牵引拖拉的机械5年20%5.陆路运载工具5年20%6.用于开展某项业务或工作的设备或全套工具5年20%7.办公用品、设备10年10%8.安装、改造和装修10年10%9.客用轮船、飞机20年5%扣除折旧费可以在固定资产成本价的基础上,以固定不变的方式或按照其价值的减少方法来计算。计算出来的折旧费必须反映在年终结束时的账簿上,未登记入账簿的年度总折旧费或剩余折旧费将不能从年度收入中扣除。在使用年限内出售某固定资产,年度折旧费或年度剩余折旧费将从成本中扣除以计算出该资产的超出或减少的价值。当固定资产按照使用年限全部扣除折旧费后,不能继续从以后的年度中扣除。3.为支付突发事件而预留的准备金、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而预留的风险金、固定资产残值、库存产品价值、应承担的债务不按计划使用的、未使用的或未用完的准备金必须计入需缴纳利润税的年度利润中。自由职业者不获准从年度利润中预留各种形式的准备金。第三十八条不获准扣除的损耗开支对复式记账式制和通用记账式制经营者,不获准在缴纳利润税之前扣除的的损耗开支有:1.跟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的各项开支,如打高尔夫、跳舞、各种体育和娱乐活动;2.利润税和最低企业税;3.股份公司付给股东或持股人的工资或个人企业主支付给自己的工资;4.股东或持股人借贷款来进行投资产生的利息;5.各类罚金;6.捐助、赞助的资金和购买礼品、奖品的资金。上述所列各项开支,必须在扣除应缴利润税后方可开支。与国家合作的企业,必须把应该给国家的部分扣除出来之后才能开支。第三十九条强制性计征税不遵照或不完全遵照有关规定做账的个人或法人,将按照下面的方式来计算利润税:应纳税的利润以年度总收入乘以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经营所属类别的利润税税率计算。如若该个人或法人无法确定自己的总收入,则由税务部门在有关其他部门的配合协助下按照真实的数据和信息规定该个人或法人的年度总收入。第四十条利润税税率利润税税率包括一般税率和减免税率,具体如下:1.一般税率:(1)法人的经营活动按照35%的税率缴纳利润税;(2)于在老挝投资经营的外国企业,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投资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按照原始记账式制的个人、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按照下面的表格执行:等级需纳税的利润基数起征点利润税税率各级利润税需缴纳的总利润税123452,400,000基普以下2,400,001-5,000,0005,000,001-10,000,00010,000,001-30,000,00030,000,001-60,000,00060,000,000以上2,400,0002,600,0005,000,00020,000,00030,000,000…………….010%15%20%30%35%0260,000750,0004,000,0009,000,000………………0260,0001,010,0005,010,00014,010,000…………….2.免税税率免税税率按照现行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投资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节利润税的申报、年终账务汇总和年度亏损抵扣第四十一条利润税申报的归类:1.必须按实际收入缴纳利润税的复式记账式制和通用记账式制的个人或法人有下面这些:(1)年度营业收入在24亿基普以上的复式记账式制个人或法人;(2)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24亿基普的通用记账式制个人或法人。2.按照原始记账式制缴纳利润税的人是指年度营业收入低于2亿基普的小本企业经营者或自由职业者。税务部门将在对纳税人的年度收入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在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下,按照《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来计算和规定应缴征收的利润税和其他税应缴的税款。《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若纳税人需要终止该协议,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日通知税务部门。若税务部门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纳税人有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可随时终止协议,并向纳税人追征相应的税款。第四十二条年终账务汇总和利润税的申报经营者的分公司或代理人的财务汇总到总公司账务,由总公司向辖地税务部门统一申报年度利润税。第四十三条缴税按照复式记账式制和通用记账式制记账的需要缴纳利润税者必须按照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或财务计划中估计的数值分期缴纳利润税。应缴纳的实际利润税将在财务年度结束时最后一期缴纳款中重新核算。利润税按季度分期缴纳,具体如下:1.第一期必须在4月10日之前缴纳;2.第二期必须在7月10日之前缴纳;3.第三期必须在10月10日之前缴纳;4.第四期必须在次年的3月10日之前缴纳。如纳税人在年度分期缴纳的税款超出实际应缴纳的年度利润税款,超出部分将在次年的利润税款中扣除。企业年终财务报表必须在每年的3月1日之前上报税务部门。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或持股人大会所作的关于使用或分配公司利润的决定必须在股东或持股人大会结束后的15日之内报给税务部门。由多个企业组成的集团公司,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把集团公司年度财务总报表报给辖地税务部门,报表必须体现公司的财产汇总、总收入以及其他的收益。原始记账式制的纳税人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缴纳税款。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项目主或企业主在向本法第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外国个人或法人支付有关款项之前,必须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扣除所得税上交国库。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项目主或企业主替在国外工作或经营的个人或法人扣除所得税时,必须另外单独造表,在三个月内报给税务部门,时间从扣款之日算起。第四十四条年度亏损抵扣严格遵守老挝企业会计法有关规定按照复式记账式制和通用记账式制记账需要缴纳利润税者如若出现年度亏损,在经税务部门核查后,可在随后三年内的年度利润中扣除亏损数额。超过三年后,将不获准继续扣除。第四十五条申报利润税原始记账式制纳税人或符合原始记账式制条件中规定的人如想按照通用记账式制方式缴税,可向进行税务注册登记的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税务部门将根据其申请予以批准。签订《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协议》的纳税人必须在协议到期之前60日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第四十六条财务年度的结束复合式记账式制和通用式记账式制中的企业经营者或自由职业者将在每年的12月31日结束财务年度,若在财务年度内出现停业,或将企业出售、赠与、转让他人等情形或项目或经营活动到期的除外。第四十七条停止、出售、转赠或转让业务一旦发生停止、出售部分或全部业务或把部分或全部业务转赠、转让他人,经营者或自由职业者,必须封闭经营账簿,并在10日内向辖地税务机关报告,缴清未缴的税款,时间从发生停止、出售、转赠或转让业务之日算起。如是出售、转赠或转让给他人,必须详细注明购买者、受赠者或受转让者的姓名及住址。当项目主或企业主发生死亡时,其遗产继承人有义务在9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收入的必要申报材料,以替死亡者缴清未交的税款,时间从项目主或企业主死亡之日算起起。代死者纳税的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仅限所获得遗产的价值范围。第四节最低税第四十八条最低税最低税是向经营者或自由职业者征收的一种直接税最低税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按复式记账式制和通用记账式制缴纳利润税的经营者或自由职业者征收的最低程度的一种直接税。第四十九条最低税的义务纳税人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按复式记账式制和通用记账式制缴纳利润税的经营者或自由职业者,不论是个人还是法人,是老挝人、老挝侨民、无国籍人士还是外国人,都必须交纳最低税。第五十条免征最低税的对象最低税的免征对象具体如下:1.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外国投资法的规定享受免征利润税的外国投资者在免税期内可免征最低税;2.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内投资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利润税的老挝国内投资者在免税期内可免征最低税;3.按照原始记账式制缴纳利润税的纳税人;4.出现亏损或利润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企业,可免征最低税,但必须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承认的审计机关或公司审计部门出具证明。第五十一条最低税税率最低税执行两种税率,具体如下:1.在老挝国内的各项生产经营,将按年度总收入(不含营业税)的0.25%比例缴纳;2.商业和服务行业的经营,包括自由职业者,将按年度总收入(不含利润税)的1%比例缴纳。第五十二条最低税的计算和缴纳最低税是在全部经营收入(不含营业税、上一年度的收入)的基础上,按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税率,按年度计征的一种税。纳税义务人必须在每年的3月1日前向辖地税务机关递交最低税申报单,并按规定缴纳最低税。第五十三条最低税扣除当年分期预缴的年度所得税必须从应缴纳的最低税数额中扣除。如已缴纳的最低税数额高于年度实际所得税,则视为纳税义务人应缴的数额。第六章所得税第一节所得税适用范围和纳税义务人第五十四条所得税所得税是向本法所规定的由收入所得的个人或法人征收的一种直接税。第五十五条所得税适用的范围和纳税义务人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下,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老挝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士或其成立的组织、法人,只要有收入获得,都必须缴纳所得税。到国外工作且工作时间少于180天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公民如在国外被免征所得税,则必须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缴纳所得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外使馆、领事馆或驻国际组织的干部,必须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所得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工作却在老挝境外领薪水者,如果在老挝居住时间超过180天,必须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缴纳所得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与有关机构另有协议规定的除外。第五十六条需要纳税的收入所得下面情形需要缴纳所得税:1.月薪、各种劳务费、加班费、职务工资、职位工资、年度补贴、公司的董事会的会务费以及其他货币或物资形式的收益;2.动产的收入,包括公司给股东或持股人的分红或其他收益、出让公司股权、贷款利息、按担保合同或其他协议收取的担保手续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与有关机构另有协议规定的除外。必须缴纳所得税的公司分红收益或其他收益,包括各种已被直接或间接使用的利润(被留作储备金或被列入公司本金的除外)、年度补贴、会务费,在公司增值或亏本、公司合并、股份转让、公司解散或清算债务时增值中获得的收益;3.不动产出租的收入(固定资产),如:从土地、房屋或其他财产出租中收取租金或其他物质收益;4.从专利、版权、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中的收益。第五十七条免征所得税在下列情形下可免征所得税:1.农民出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时获得的收入;2.工资收入低于本法第六十条表1中的最低收入标准;3.已由老挝政府和有关机构签署合同规定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无偿援助项目中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4.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各国使馆的外交官及其他国际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工资;5.符合《劳工法》中规定的各种补贴;6.扣除留作退休金的或其他福利、给困难职工的丈夫、妻子或子女的补助;7.一次性补助、退休补贴、抚养费;8.获准为慈善事业或其他公益活动进行的文艺活动所获得的收入;10.社会保险金;11.彩票中奖收入;12.政府奖励给在跟踪、搜寻、保卫、反抗和阻止各种违法行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的奖金、补贴;13.获得科研和发明创造成果奖的奖金。第二节所得税的申报和计征依据第五十八条所得税的申报有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中规定的收入者必须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所得税。第五十九条所得税的计征依据各种所得税按照下面的规定征收:1.工资收入是指月固定工资额+合同年内获得的物质价值和其他收益;2.流动资产资金收入是指:(1)按公司的规定或股东(持股人)大会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持股人的利润或其他收益;(2)股东或持股人出让公司股权时获得的利润;(3)贷款利息;(4)按担保合同或其他协议收取的担保手续费,不管是直接支付的或是存入银行账户的,都计入其中;3.不动产出租的收入(固定资产),如:从土地、房屋或其他财产出租中收取租金或其他物质收益;4.按照合同或其他协议,从专利、版权、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中获取的收益。第六十条所得税税率1.需要缴纳所得税的工资按照下面表格中的规定税率执行:表1适用于月工资收入不超过150万基普的收入者等级各级缴纳的基数起征点税率各级所得税12.300,000基普以下300,000-1,500,000300,0001,200,00005%060,000表2适用于月工资收入在150万基普以上的收入者等级各级缴纳的基数起征点税率各级所得税123451-1,500,0001,500,001-4,000,0004,000,001-8,000,0008,000,0001-15,000,00015,000,000以上1,500,0002,500,0004,000,0007,000,000…………..5%10%15%20%25%75,000250,000600,0001,000,000…………2.从个人专利、版权、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中的收益………………..5%3.利润分红收入、转让公司股权收入、贷款利息、担保手续费收入..10%4.从事非老挝建国阵线、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组织的活动中获得的收入..10%5.从土地、房屋或其他财产出租中收取租金或其他物质收益………15%第三节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申报第六十一条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在全部收入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种类按照年度或协议规定来缴纳所得税。在缴纳所得税的时候,所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时,必须按当时的银行汇率将其折算成老挝货币基普来计算。月工资在150万基普以下的收入者,在缴纳所得税时先扣除免征的300,000基普后再缴纳所得税;月工资收入在150万基普以上的收入者,按按本法第六十条表2中的税率计算。如纳税人已提前在上一年度缴纳所得税,则在本年度的应缴所得税中扣除。第六十二条缴纳工资收入所得税工资收入所得税按月缴纳,在发工资时扣税。计算方式按本法第六十一条条执行。若有在多处领取工资或没有如实申报所得税,在年终时将重新核算。第六十三条不动产中获得的收入的缴纳缴纳从不动产出租中获得的收入(固定资产)所得税时在收入产生时缴纳。如纳税人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则应把租金分摊到每一年,然后再用当年的数额乘以税率缴纳。第六十四条从动产中获得收入的缴纳从动产中获得的收入,包括利润分红收入、转让公司股权收入、贷款利息、担保手续费,从个人专利、版权、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中获得的收益等,在收入产生的同时予以扣税。若从动产中获得的收入,已在企业的总收入中正常缴纳所得税,将不再重复缴纳。如果这些收入已扣所得税,应从企业年度收入中扣除。若已扣的所得税高于当年应缴的实际年度所得税,超出部分在下一年度抵扣。第四节所得税的缴纳第六十五条工资所得税缴纳各组织机构、企业或个人每个月在给签署劳动合同或协议员工发工资时,必须先扣除其应缴纳的所得税,并在次月的15日之前上交税务部门。第六十六条不动产中获得的收入所得税的缴纳从不动产中获得收入的人,必须在获得收入之后10天之内向辖地税务部门递交纳税申报表,由税务部门计算应缴纳的税款,签发缴纳通知书。若在对从出租中获得的收入进行申报时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税务部门有权进行检查核实,并重新按照当地同类物品出租的市场价来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如若是免费出租土地或其他财产给他人使用,租赁者有义务替出租者承担相关的所得税,应缴的所得税按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出租市场价计算。若由于租赁者对自己所租的地方支付开垦费、建设费或维修费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给出租者支付租金,这些费用应视为从开垦、建设或维修中获益的出租者所获得的收入,应缴纳相应的所得税。计算年度应缴的所得税时应把开垦费、建设费、维修费以抵消租赁者不交租金的那段时间的租金。如若有此类收入者不按规定的时间递交所得税申报表,税务部门将按本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强制性计征税对该收入者进行征税。第六十七条从动产中获得的收入所得税的缴纳支付公司分红利润、转让公司股权利润、贷款利息、担保手续费或支付个人专利、版权、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等使用费时,支付者有义务扣出应缴的所得税,并10天之内向辖地税务部门递交所得税申报表,由税务部门核准后签发缴纳通知书,时间从支付款项之日算起。第七章各种手续费和服务费第六十八条手续费和服务费手续费和服务费是个人、组织机构或法人在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文件或公益服务时交纳的一种直接费用。第六十九条手续费和服务费征收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部门可向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文件或各种公益服务的相关人员收取手续费和服务费,如在签发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许可证、出具文件或证明、使用道路、出入境、出入境签证、在老挝居住、使用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安装商品广告牌、商店招牌及其他服务时收取。第七十条手续费费率和服务费费率规定有关部门的各种手续费和服务费费率,由国家主席根据不同时期国家经济社会方面的实际情况签发主席令规定。第七十一条各种手续费和服务费的交纳各种手续费和服务费,一律交纳列入政府财政,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第八章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有关机关和个人的责任和税款、手续费和服务费的管理第七十一条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力1.纳税人有下列义务:(1)办理税务登记和续办税务登记证;(2)依法按时计税、进行纳税申报和纳税;(3)在纳税申报、计税和请求扣除已交税款、免税和减税申请时必须清楚、真实;(4)向税务部门报告自己的银行账户、资金和信贷等情况;(5)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做账、使用发票和其他文件;(6)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供账簿、发票、周转资金账簿和其他与税收有关的票证;(7)接受税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的处罚。2.纳税人有下列权利:(1)有权要求税务部门提供各种税收资料数据,向税务部门了解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以及对纳税人应承担的各项税收;(2)有权要求税务部门对自己的资料数据保密;(3)依法享有免税和减税的权利;(4)有权要求税务部门依法扣除自己多缴的税款;(5)当认为税务部门对自己处罚不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时有权提出质询;(6)当税务部门对自己的处罚不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给自己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税务部门予以赔偿;(7)有权向法院起诉政府部门或税务人员违法行为。第七十三条有关机关和个人的责任所有机关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税法的有关规定的责任:1.根据本部门的职责,监督税务部门的工作,协助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为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的数据信息;2.向法院起诉违反税法的行为。税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必须替起诉者保密;3.坚决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阻挠、干涉、威胁执行公务的税务人员。第七十四条制定缴税计算计划和做账1.缴税计算计划的制定经营者每年都必须按照不同的经营内容制定年度缴税计算计划,向辖地税务部门报告并作登记。税务部门在收到年度缴税计算计划后,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分析,如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将通知经营者重新计算。当所作的计划补充完整后,经营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作下一年度的预算计划之前把年度缴税计算计划交到税务部门。如递交的年度缴税计算计划仍然不符合规定,税务部门将在有关部门协助配合下制定该企业的年度缴税计算计划。2.做账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复式记账式制、通用记账式制和原始记账式制的纳税人必须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企业会计法的规定如实做账。所使用的账簿必须到税务部门注册登记编号,由税务部门盖章和签字认可。各种使用过的账簿文件必须保存10年,并能随时提供给税务部门检查。通过电子记账系统做账必须按照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第七十五条出具商品货物销售或服务发票按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复式记账式制、通用记账式制和原始记账式制记账制度交纳所得税的从事生产、贸易和服务经营的人和自由职业者,在销售商品货物或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时,必须向顾客或接受服务者出具发票。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组织机构、个人或法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发票使用制度。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印制发票和管理发票的使用。老挝政府负责制定发票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计税和征税计税和征税有以下规定:1.对不遵守或不完全遵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企业会计法规定的记账制度的经营者和按照原始记账式制纳税的小本经营者,税务管理部门有义务计算其应缴税额、出具缴税通知单,之后经营者将按照要求做好日记账并报辖地税务部门;2.完全遵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企业会计法规定记账制度的中型和大型企业有义务计算自己应缴的税额,并向财政部门递交纳税申报表;3.负责各项收入、手续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计算各项费用,向有关人员出具缴费通知,在收取有关费用之后做好日记账报税务部门;4.税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和催收已计算好应缴的税款,并如数上交财政部门。第七十七条调整税款数字在计算需要缴纳的税款时,如果算出的数字出现百位数,则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为千位数。第七十八条缴纳税款和交纳手续费和服务费的方式缴纳税款和交纳手续费和服务费必须以现金、支票或通过转账方式或汇票的形式用老挝货币基普缴交。在缴交规定以外币缴交的各种税款、手续费、服务费或罚款时,可以按照当时的银行汇率把外币折算成老挝货币基普来缴交。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规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外使馆、领事馆的各项手续费、服务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领空过境飞行费或其他规定以外币支付的费用以外币缴交。按照本法的规定,在收到缴交通知单时,必须按时足额缴纳计算好的税款和交纳各项手续费服务费。第七十九条申请权纳税人如若认为自己缴纳的税款不合理,在一年内有权递交申请要求自己辖地的税务部门对自己重新计税,时间从纳税人缴税之日算起。如超出一年,要求重新计税的申请将不予以受理。如纳税人对辖地税务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有权向上级税务部门继续申诉。第八十条抵扣税或退税当计税有失误时,如发生两次重复计税、未按规定的税率计税、计税数额超过应纳税数额等必须把多出部分退还给纳税人但又无法退还时,税务部门应把必须退还给纳税人的税抵交纳税人随后必须按月、分期或次年应缴同类税或其他税的税额。如对不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法人出现计税失误时,税务部门必须把多出部分的款额退还纳税人。第八十一条催收税款如发现计税或征税不足额时,税务部门在三年内有权要求纳税人把不足额税款补足,时间从纳税人纳税之日算起。第八十二条强制性计税强制性计税是指税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采用合理的数据对纳税人进行计税。下列开展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及有其他收入的人,将被强制性计税:1.不做账者或不接受税务部门检查者;2.进行纳税申报者或不按法律规定提供年度会计账簿者;3.对税务部门提出的有关计税事宜,不予以答复或不如实答复者。从事经营活动并由自己计税的个人或法人,如有发生计税不足额,必须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把不足部分的税款补收并上缴财政部门。第八十三条处罚措施对违反本法关于纳税和申报规定的纳税人,将按下列情形采取处罚措施:1.对迟交纳税申报表或不按照税务部门和纳税者协议缴纳税款者,将被处以迟交的当月或当期应交纳税额的5%罚款。在计算罚金时,如果迟交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一期,应计成一个月或一期。2.对不按要求做账、纳税申报不齐全、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中进行收费时不出具发票、伪造发票或其他财会文件等人员,将同时采取以下三种处罚措施:(1)补足税款;(2)按不足部分税款额的30%增缴税款;(3)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企业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罚款。如有第二次重犯,除补足所有税款之外,还将同时采取以下三种处罚措施:(1)按不足部分税款额的60%增缴税款;(2)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企业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罚款;(3)责令停止营业,并通报新闻媒体。3.当出现不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做账、不接受税务部门检查、不进行纳税申报、不按法律规定提供年度会计账簿或对税务部门就有关计税事宜提出的各项要求,如要求提供证据、予以解释或各种资料时,不按时予以答复或不如实答复者,将同时采取以下三种处罚措施:(1)按照计征应缴款的80%增缴税款;(2)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企业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罚款;如有第二次重犯,除强制性计税之外,还将同时采取以下措施:(1)按计征应缴款的100%增缴税款;(2)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企业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罚款;(3)责令停业,并通报新闻媒体。4.在收到纳税通知单时,如果出现迟交税款,将按以下处罚措施进行处罚:(1)第一次发出催缴单时处以应缴税额的5%罚款;第二次发出催缴单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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