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重大危险源安全见空管理暂行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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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1、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室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超过8米,或跨渡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
5、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
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7、起重吊装工程;
8、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式脚手架;
9、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