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工 大 岩 土 工 程 研 究 所
作 业 指 导 书
高 应 变 法
检 测 细 则
2005—05—20批准 2005—05—20实施
高应变法
1 适用范围
1.1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基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监测预制桩打入时的桩身应力和锤击能量传递比,为沉桩工艺参数及桩长选择提供依据
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1 检测仪器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不应低于《基桩动测仪》JG/T 3055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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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定的2级标准,且应具有保存、显示实测力与速度信号和信号处理与分析的功能。
2.2 锤击设备宜具有稳固的导向装置;打桩机械或类似的装置(导杆式柴油锤除外)都可作为锤击设备。
2.3 重锤应材质均匀、形状对称、锤底平整,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并采用铸铁或铸钢制作。当采取自由落锤安装加速度传感器的方式实测锤击力时,重锤应整体铸造,且高径(宽)比应在1.0~1.5范围内。
2.4 进行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
2.5 桩的贯入度可采用精密水准仪等仪器测定。
3 现场检测
3.1 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 预制桩承载力的时间效应应通过复打确定。
3.1.2 桩顶面应平整,桩顶高度应满足锤击装置的要求,桩锤重心应与桩顶对中,锤击装置架立应垂直。
3.1.3 对不能承受锤击的桩头应做加固处理。
3.1.4 桩头顶部应设置桩垫,桩垫可采用10~30mm厚的木板或胶合板等材料。
3.2 参数设定和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采样时间间隔宜为50~200μs,信号采样点数不宜少于1024点。
3.2.2 传感器的设定值应按计量检定结果设定。
3.2.3 自由落锤安装加速度传感器测力时,力的设定值由加速度传感器设定值与重锤质量的乘积确定。
3.2.4 测点处的桩截面尺寸应按实际测量确定,波速、质量密度和弹性模量应按 实际情况设定。
3.2.5 测点以下桩长和截面积可采用设计文件或施工记录提供的数据作为设定值。
3.3 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 交流供电的测试系统应良好接地;检测时测试系统应处于正常状态。
3.3.2 采用自由落锤为锤击设备时,应重锤低击,最大锤击落距不宜大于2.5m。
3.3.3 检测时应及时检查采集数据的质量;每根受检桩记录的有效锤击信号应根据桩顶最大动位移﹑贯入度以及桩身最大拉、压应力和缺陷程度及其发展情况综合确定。
3.3.4 发现测试波形紊乱,应分析原因;桩身有明显缺陷或缺陷程度加剧,应停止检测。
3.4 承载力检测时宜实测桩的贯入度,单击贯入度宜在2~6mm之间。
4 试验报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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