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中国国防
第一讲 中国国防
一、国防概述
国防含义:
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学、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现代国防的基本特征:
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集中体现
是多种斗争形式的综合角逐
是国家行为,也是国际行为
具有多层次的目标体系
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关系更加密切
国防的基本类型:
扩张型:少数奉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国家,以本国安全和防务需要为幌子,把其他国家和地区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恣意侵犯别国主权和领土,干涉他国内政,侵略和颠覆其他国家。
自卫型:强调主要依靠本国力量,并借助其他国家和国际社会的支持,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
联盟型:一些国家为弥补自身力量的不足,以结盟的形式联合其他国家进行防卫。联盟型国防又可分为一元体系联盟和多元体系联盟。前者是以某一大国为盟主,其他国家居于从属地位;后者各国基本处于平等伙伴关系,共同协商防卫大计。在联盟型国防中,也可以分为扩张和自卫两种情况。
中立型:主要是一些中小发达国家,为了保障本国的安全,对外奉行中立政策,不介入外部事物。执行中立型国防政策的国家,有的采取完全不设防的形式;有的则全民防卫,通过高度武装来确保中立。
国防职能:
基本职能是维护国家的生存与发展。
捍卫国家的主权;
保卫国家的统一;
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
维护国家的安全;
国防手段:
军事、政治、经济、外交手段
我国的国防类型:
自卫型
我国实行积极防御战略,坚持全民自卫原则。
中国国防历史
古代国防内容:
建立了独特的军制
重视国防工程建设
注重发展军事技术
国防理论系统完善
近代国防历史:
1840年英国殖民主义者发动鸦片战争,清王朝战败后签中英《南京条约》,中国开始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856—1860年,英国联合法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签中英《天津条约》,中法《北京条约》,沙俄趁火打劫签《瑷珲条约》。
1884—1885年中法开战,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签《中法新约》。
1895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清朝战败签《马关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
1900八国联军入侵,签《辛丑条约》,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但没有改变中国任人宰割的历史。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
1931年9月18日,日本发动了“九一八”事变。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
国防历史的启示:
经济发展是国防强大的基础
政治清明是国防巩固的根本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
军事技术优劣对国防成败具有重要影响
新中国国防成就:
捍卫和维护了国家安全利益
铸造了一支现代化的合成军队
形成了综合的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体系
国防后备力量不断发展壮大
中国现行国防政策:
维护安全统一,保卫核心利益
全民自卫,独立自主巩固国防
积极防御,防御与反击相结合
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
第二讲 国防法规
含义:
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防法规的产生和发展
国防法规的特性和分类
如何理解国防法规的特性?
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公开程度的有限性
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处罚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的严厉性
国防法规的四个层次:
法律
法规
规章
地方性法规
国防法规的十六个门类:
国防基本法类
国防组织法类
国防教育法累
军事管理法类
军事刑法类
军事诉讼法类
国防经济法类
国防科技工业法类
国防动员法类
兵役法类
军人优抚法类
军事设施保护法类
特区驻军法类
紧急状态法类
战争法类
对外军事关系法类
相关国防法规介绍
(一)国防基本法类
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国防和军事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国防义务的含义:
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组织在国防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公民应承担的国防义务:
接受国防教育
保护国防设施
保守国防秘密
支持国防建设
协助军事活动
依法服兵役
国防权利的含义:
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组织在国防方面享有的权利或利益。
公民享有的国防权利:
(最基本)和平劳动和正常的学习、生活受保护的权利;
对国防建设事业提出建议的权利;
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检举的权利;
在国防活动中受到直接经济损失获得补偿的权利等
国防义务与国防权利的辩证关系表现在:
总体上讲,具有一致性:对等性、平等性、同一性
在一定层次上不对等、不平等
国防教育法类
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国防教育的目的:
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国防教育的主要内容:
国防理论教育
国防精神教育
国防知识教育
国防技能教育
战备形势教育、国防任务教育、敌情等特定教育
核心是爱国主义的精神教育
要培养公民国防观念,必须培养的三种意识:
增强忧患意识
培养尚武意识
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
兵役法类
包括:
《兵役法》
兵役法的核心:
兵役制度
主要有两种:义务兵役制(强制性)、志愿兵役制(不强制)
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
服现役
服预备役
学生军事训练
结合个人认识谈谈如何培养公民的国防意识
如何理解大学生参加军训的意义:
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形式
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战略举措
是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第三讲 中国武装力量
中国武装力量的构成(“三结合”武装力量体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
预备役部队: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人员为基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部队;黄金、水电、交通和森林部队;公安边防、消防
和警卫部队
民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的任务、编成与武器装备
陆军的兵种:
步兵
装甲兵
炮兵
防空兵
陆军航空兵
工程兵
通信兵
防化兵
电子对抗兵
海军的兵种:
水面舰艇部队
潜艇部队
海军航空兵
岸防兵
陆战队
空军的兵种:
航空兵
地面防空兵
空降兵
雷达兵
第二炮兵的兵种
核导弹部队
常规导弹部队
保障部队
院校
科研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发展趋势
使命任务不断拓展
主要装备日趋信息化、体系化
加快培养新型高素质军事人才
兵力结构进一步优化
第二炮兵的使命:
是中国实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主要担负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击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任务。是我国番队长极大国的核威慑、核讹诈,遂行核反击任务的主要力量。
第四讲 国防动员
含义:
国家根据国防的需要,使社会诸领域全部或部分由平时状态转入战争状态或紧急状态所进行的活动。
国防动员的分类:
总动员
局部动员
国防动员的地位与作用:
是打赢战争的基础环节
是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有效措施
是支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国防动员的主要内容:
人民武装动员
国民经济动员
人民防空动员
交通战备动员
政治动员
国防动员的实施程序
进行动员决策
发布动员令(全国人大决定战争与和平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国家主席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充实动员机构
修订动员计划
落实动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