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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主要安全特征列表_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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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主要安全特征列表_附录Aword完美格式附录A共页第页 标准条款 子条款 GB9706.1-2007标准要求 适用情况 不适用理由及备注产品主要安全特征一、按防电击类型分类:设备属于类别  二、按防电击的程度分类:应用部分类型;  三、按对进液的防护程度分类:IPX--四、按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时的安全程度分类:本产品不属于AP和APG型设备;  五、按运行模式分类:——————。  六、设备的额定电压和频率:&mdash...

电子产品主要安全特征列表_附录A
word完美格式附录A共页第页 标准条款 子条款 GB9706.1-2007标准要求 适用情况 不适用理由及备注产品主要安全特征一、按防电击类型分类:设备属于类别  二、按防电击的程度分类:应用部分类型;  三、按对进液的防护程度分类:IPX--四、按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时的安全程度分类:本产品不属于AP和APG型设备;  五、按运行模式分类:——————。  六、设备的额定电压和频率:——————;  七、设备的输入功率:————;  八、设备是否具有对除颤放电效应防护的应用部分:设备无防除颤应用部分;  九、设备是否具有信号输出或输入部分:设备无信号输出或输入部分;  十、永久性安装设备或非永久性安装设备:非永久性安装设备;十一、电气绝缘图;图略 3通用要求 3.1 按制造商的说明,当运输、贮存、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设备时,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下,设备应不会引起可以合理预见到的危险,也不会引起同预期应用目的不相关的安全方面危险。 适用 3.4 所用材料或结构形式不同于本标准中所规定的设备或部件,如能证明它们达到同等的安全程度,应予以认可。参见第54章。 -(“-”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不适用) 5分类 5.1 按防电击类型分类 适用 a) 由外部电源供电的设备: 适用 —Ⅰ类设备 适用 —Ⅱ类设备 - b) 内部电源供电设备 - 5.2 按防电击的程度分类: —B型应用部分 - —BF型应用部分 适用 —CF型应用部分 - 5.3 按GB4208中规定的对进液的防护程度分类 适用 5.4 按制造商推荐的消毒、灭菌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分类 适用 5.5 按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时的安全程度分类 适用 —不能在有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的设备 适用 —AP型设备 - —APG型设备 - 5.6 按运行模式分类: 适用 —连续运行 适用 —短时运行 - —间歇运行 - —短时加载连续运行 - —间歇加载连续运行 - 6识别、标记和文件 6.1√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 至少应有下列“永久贴牢的”和“清楚易认的”标记: 适用 a) 电网供电设备的外部标记 适用 b) 内部电压设备 - c) 特定电源的型式标记 - d) 设备和可更换部件上标记的最低要求。 适用 e) 制造商、供应者。 适用 f) 型式标记。 适用 g) 与电源连接: 适用 -额定供电电压或电压范围; 适用 -电源类别,如相数(单相除外); - -电流类型。 适用 h) 电源频率(Hz)。 适用 j) 输入功率。 适用 k) 网电源功率输出。 - l) 分类: -Ⅱ类设备符号; - -防进液设备的符号; - -应用部分防电击符号:B、BF、CF。 适用 -防除颤应用部分符号标识。 - -对心脏除颤器放电效应有防护的患者电缆的标记,标记靠近相应输出端。 - m) 运行模式。 适用 n) 熔断器(可触及的,标明型号和标称)。 适用 p) 输出: - -额定输出电压、电流或功率; - -输出频率。 - q) 生理效应(符号和警告性说明)。 - r) AP/APG类设备。 - s) 高电压端子装置。 - t) 冷却条件。 - u) 机械稳定性。 - v) 保护性包装(标记)。 适用 -拆开包装会造成安全方面危险的标记。 适用 -设备或附件无菌标志。 - y) 接地端子: - -电位均衡端子符号; - -功能接地端子符号。 - z) 可拆卸的保护装置。 - 设备标记的耐久性试验。 适用 6.2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内部标记 适用 设备或设备内部的标记必须“清楚易认”: - a) 永久性安装设备的名义供电电压或电压范围。 - b) 电热元件或加热灯的灯座的最大负载功率。 - c) 高压部件的“危险电压”符号。 - d) 电池的型号和装入方法。 -不打算由操作者更换且仅在使用工具时才能更换的电池,用随机文件中规定的标识。 - e) 用工具才能触及的熔断器的型号和标称值。 适用 f) 保护接地端子符号。 适用 g) 功能接地端子符号。 - h) 永久性安装设备的中性导线连接端子符号。 - j) 6.2f)、h)、k)、及l)所要求的标在电气连接点上或附近的标记,不应标在接线时要拆动的零件上。接线后标记仍可见。 - 标记应符合GB/T4026的要求。 - k) 电源线正确接线标记(若互换接线能引起安全危险时)。 - 小设备无法标记,在随机文件中说明。 - 接至三相电源的接线标记,应按GB/T4026的要求。 - l) 永久性连接设备的电源接线箱或供电端子盒内接线点,正常温度试验时超过75℃,应标有以下的或等效说明标记:“采用至少能适应____℃的布线材料供电源连接用”。说明标记在接线点附近,且接线后清晰可见。 - n) 电容器和/或所接的电路元件应符合15c)的标记。 - 6.3√ 控制器和仪表的标记 适用 a) 电源开关应能清楚地识别。 适用 “通”、“断”位置按附录D相应符号(表D.1的符号15和符号16)来标记; 适用 或用邻近的指示灯; - 或其他明显方法表示。 - b) 设备上控制器件和开关的各档位置标记(数字、文字、其他方法)。 - c) 正常使用时控制器设定值的改变会对患者造成安全危险,则控制器必须有: - -相应的指示装置; - -功能量值变化方向的指示。 - f) 操作者操作的控制器和指示器的功能必须能识别。 适用 g) 参数的数值指示,必须采用GB3100的国际单位制及本标准规定的补充单位来表示。 适用 6.4√ 符号 适用 a) 6.1~6.3的符号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适用 b) 用于控制器和表示性能的符号应符合IEC/TR60878的要求。 适用 6.5 导线绝缘的颜色 适用 a) 保护接地线的全长为绿/黄色。 适用 b) 设备内部与保护接地端相连的导线上的绝缘体至少在导线终端用绿/黄色识别。 - c) 绿/黄色绝缘仅用于: - -保护接地导线; - -6.5b)条规定的导线; - -电位均衡导线; - -功能接地导线。 - d) 电源软电线中性线绝缘颜色为浅蓝色。 适用 e) 电源软电线中导线绝缘颜色必须符合GB5013.1;或GB5023.1的规定。 适用 f) 设备部件之间使用多芯导线,与保护接地并联使用的导线在末端标以绿/黄色。 - 6.6√ 医用气瓶及其连接的识别 - a) 医用气瓶内气体的识别,应符合GB7144中颜色标记(参见56.3a)。 - b) 气瓶上的连接点,应在设备上作出标记。 - 6.7√ 指示灯和按钮 - a) 指示灯的颜色 适用 红色:指示危险的警告和/或要求紧急行动; - 黄色:指示需要小心或注意; 适用 绿色:指示准备运转; 适用 其他颜色:除红色和黄色含义以外的其他含义。 - b) 不带灯按钮的颜色 - 红色仅用于紧急时中断功能的按钮。 - 6.8√ 随机文件 适用 6.8.1 概述 适用 齐全性,应包括: 适用 使用说明书。 适用 技术说明书(可与使用说明书合并)。 适用 供使用者可查询的地址。 - 6.1以外的外部标记说明。 - 警告性说明和符号的解释。 - 6.8.2 使用说明书 适用 a) 一般内容: 适用 —说明设备的功能和预期用途。 适用 设备按技术条件运行的全部资料,应包括以下: 适用 各控制器、显示器和信号的功能说明。 适用 操作顺序。 适用 可拆卸部件及附件的装、卸方法。 适用 消耗材料的更换等说明。 - —向使用者或操作者提供有关存在于该设备与其它装置之间的潜在的电磁干扰或其它干扰的资料,以及有关避免这些干扰的建议。 适用 —如果使用别的部件或材料会减少最低安全度,必须在使用说明书中对被认可的附件、可更换的部件和材料加以说明。 适用 —由操作者自行清洗、预防性检查、保养、保养周期的说明。 适用 提供安全地执行常规保养的资料。 适用 部件必须由其他人进行预防性检查和保养,以及适用的周期。 适用 —设备上图形、符号、警告性说明和缩写的说明。 适用 c) 只打算将信号输入输出部分和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规定设备相连接时的说明。 适用 d) 与患者接触的部件的清洗方法; 适用 与患者接触的部件的消毒方法; 适用 与患者接触的部件的灭菌方法。 适用 e) 带有附加电源的电网供电设备: - 对附加电源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警告说明(若附加电源不能自动地完全保持在可用状态)。 - 可由内部电源供电的Ⅰ类设备必须说明: - 若对保护接地线的完好性有疑问时,必须由内部电源供电。 - f) 一次性电池的取出: - 应有在一段时间内不使用时必须取出的警告说明。 - g) 可充电电池: - 应有可充电电池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养的说明。 - h) 有特定供电电源或电池充电器的设备: - 应有特定电源或电池充电器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的说明。 - j) 环境保护: 适用 —指明有关废弃物、残渣等以及设备和附件在其使用寿命末期时的处理的任何风险。 适用 —提供把这些风险降至最小的建议。 适用 6.8.3 技术说明书 适用 a) 概述: 适用 提供安全运行的所有数据; 适用 —6.1中所涉及的所有数据; 适用 —设备的所有特性参数,包括显示值或能够看到的指示的范围,准确度和精确度。 适用 —设备安装和投入使用时采取的特别措施和特别条件。 适用 b) 熔断器和其他部件的更换: 适用 —在不能判定连接在永久性安装设备之外的电源电路中的熔断器型号和标称值时,必须要求熔断器型号和标称值; 适用 —正常使用时会损坏的可更换和/或可拆卸部件的更换说明。 适用 c) 电路图、元器件清单等: 适用 技术说明书应声明供应者可将按要求提供电路图、元器件清单、图注、校正细则,或其它有助于使用者的合格技术人员修理由制造商指定可修理的设备部件所必需的资料。 适用 d) 运输和贮存的环境条件: 适用 运输和贮存环境限制条件说明。 适用 7输入功率 7.1√ 在额定电压、稳态工作温度和制造厂规定的工作设定值时输入功率超过设备所标出的标称值的值不应大于: 适用 a) 主要由电动机消耗的设备: - +25%(标称输入≤100W或100VA); - +15%(标称输入>100W或100VA)。 - b) 主要由其它器件消耗的设备: - +15%(标称输入≤100W或100VA); - +10%(标称输入>100W或100VA)。主机 适用 10环境条件 10.1 运输和贮存 适用 在运输或贮存的包装状态下,设备应能放置于制造商规定的环境条件下。 适用 10.2 运行 适用 当设备在下列条件最不利的组合环境下正常使用运行时,它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适用 10.2.1 环境 适用 a) 环境温度范围:+10℃~+40℃。 适用 b) 相对湿度范围:30%~75%。 适用 c) 大气压力范围:700hPa~1060hPa。 适用 d) 水冷设备进水口水温,不高于25℃。 - 10.2.2 电源 适用 a) 设备适用的电源 适用 —额定电压不超过: - 手持式设备不超过250V。 - 额定视在输入功率至4kVA的设备,单相交流250V或直流、多相交流500V。 适用 所有其他设备,500V。 - —低的内阻抗。 - —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名义电压的±10%。 适用 —系统的任何导线间或任何导线与地间的电压,不超过名义电压的+10% - —电压波形为正弦波,是对称供电系统的多相电源。 适用 —频率为50Hz,误差不超过1Hz。 适用 —保护措施按GB16895.21的规定。 适用 b) 内部电源如可更换,必须有制造商规定。 - 13防电击概述 设备应设计成尽量避免在正常使用和单一故障条件时发生电击危险。 14有关分类的要求 14.1√ I类设备 适用 a) Ⅰ类设备可以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部件,或可有由安全特低电压运行的部件,或者可有用保护阻抗来防护的可触及部件。 适用 b) 如果规定用外接直流电源设备的网电源部分与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间的隔离是基本绝缘,则应提供独立的保护接地导线。 适用 14.2√ II类设备 - a) Ⅱ类设备类型包括: - 1) 带绝缘外壳; - 2) 带金属外壳; - 3) 上述1)和2)两类综合的设备。 - b) Ⅰ类防护转换为Ⅱ类防护的装置应全部满足以下要求: - —转换装置应清楚指明所选类别; - —应需使用工具转换; - —任何时候应符合所选类别的全部要求; - —在Ⅱ类设备工作位置上,转换装置必须切断保护接地导线与设备的连接,或转换为符合18章要求的功能接地导线。 - c) Ⅱ类设备可备有功能接地端子或功能接地导线。 - 14.4√ I类和II类设备 - a) 除基本绝缘外,必须按Ⅰ类设备要求配备附加保护;或 - 按Ⅱ类设备要求配备附加保护。 - b) 规定由外接直流电源供电的设备,当极性接错时,应不发生安全方面的危险。 - 14.5√ 内部电源设备 - b) 具有与供电网相连的装置的内部电源设备,当其与供电网相连时必须符合I类或II类设备的要求,当其未与供电网相连时必须符合内部电源设备的要求。 - 14.6√ B型、BF型和CF型应用部分 c) 在随机文件中指明直接用于心脏的应用部分应是CF型。 - 15电压和(或)能量的限制 b) 用插头与供电网连接的设备,应设计成在拔断插头之后1s时,各电源插脚之间以及每一电源插脚与外壳之间的电压不超过60V。 - 抗干扰抑制电容器剩余电压免除条件: - 电压≤250V,电容≤3000pF(线对地); - 或电压≤125V,电容≤5000pF(线对地); - 或电容≤0.1μF(线间)。 - c) 断电后,打开正常使用时的调节孔盖就可触及的电容器或与其相连电路带电部件的剩余电压不超过60V,或 - 剩余电压超过60V时,剩余能量不超过2mJ。 - 如果不能自动放电且仅在使用工具时才能打开调节孔盖,则允许在设备中设有手工放电装置。对这些电容器和(或)与其相连的电路,应加以标识。 - 16外壳和防护罩 a)√ 设备应制造和封闭得能防止与带电部分和在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带电的部分接触。 适用 若不用工具就能更换灯泡时,应保证在装卸灯泡时防止与灯的带电部分接触。 适用 免除条件:在正常使用时,不用工具就可触及的部件与患者之间不可能发生导电连接的情况下,可假定当其基本绝缘失效时该部件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25V或直流60V。使用说明书应指明操作者不得同时触及该部件和患者。 - b)√ 外壳顶盖上的孔,用标准规定的试验棒试验时,不能触及带电部分。 - c)√ 当取下手柄、旋钮、控制杆等之后,就能触及控制器操作机构的导体部件时,应: 适用 —当用开路试验电压不超过交流50V,试验电流不低于1A测量时,测得的上述导体部件至设备保护接地端子的电阻值不应大于0.2Ω。 适用 —采用17g)中的一种隔离方法。 适用 免除条件:当次级回路额定电压小于或者等于交流25V,直流或峰值60V的控制器,轴及类似部件可仅以基本绝缘与电路部件隔离。 适用 d)√ 设备外壳内部带有交流25V或直流60V以上的部件,若不能由外部总开关或插头与电源断开,应附加盖罩防护,或各部件在空间互相隔开排列,作“带电”标记。 - e)√ 防止与带电部分接触的外壳应仅用工具才能打开; 适用 或:用—自动装置在打开或移开外壳时,使这些部件不带电。 - e) 下列部件除外: 1)不用工具便可移开外壳或部件,和允许操作者正常使用时触及的带电部分(电压不超过交流25V,直流或峰值60V,且由17g1)~17g5)任何一种方法与供电网隔离)。使用说明书应提示操作者不得同时触及该部件和患者。 - 2)在取下灯泡后允许触及的灯座带电部分。使用说明书应提示操作者不得同时触及该部件和患者。 - f)√ 调节工具不能触及到调节孔内的基本绝缘或任何带电部分,或仅用基本绝缘与网电源隔离又未保护接地的任何部件。 - 17隔离(原标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绝缘和保护阻抗) a)√ 在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下,应用部分必须与带电部分隔离到不超过漏电流的容许值。 采用下述方法之一: 1)应用部分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但保护接地,且应用部分对地有一个低的内阻抗以使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时漏电流不超过允许值。 - 2)应用部分用一个已保护接地的金属部件与带电部件隔离。金属部件可以是全封闭的金属屏蔽。 - 3)应用部分未保护接地,用一个在任何绝缘失效时均无超过容许值的漏电流流向应用部分的保护接地中间电路与带电部件隔离。 - 4)应用部分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 适用 5)用元件的阻抗防止超过容许值的患者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流向应用部分。 - c)√ 应用部分不得与未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分有导电连接。 - d)√ Ⅰ类设备手持式软轴应用辅助绝缘与电动机隔离。 - g)√ 在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触及部分应与带电部件隔离到不超过漏电流的容许值。 适用 采用下述方法之一: 1)可触及部分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分隔离,但要保护接地。 适用 2)可触及部分用保护接地的金属部件与带电部件隔离,金属部件可以是全封闭的导体屏蔽。 - 3)可触及部分未保护接地,用一个在任何绝缘失效时均不会导致超过外壳漏电流超过容许值的保护接地中间电路与带电部分隔离。 - 4)可触及部分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离与带电部件隔离。 适用 5)用元件的阻抗防止超过容许值的外壳漏电流流向可触及部分。 - h)√ 防除颤应用部分与其他部分隔离应设计成: - —在对与防除颤应用部分连接的患者进行心脏除颤放电期间,危险的电能不出现在: - 外壳,包括可触及导线和连接器的外表面; - 任何信号输入部分; - 任何信号输出部分; - —施加除颤电压后,再经过随机文件中规定的任何必要的恢复时间,设备必须能继续行使随机文件中描述的预期功能。 - 18保护接地、功能接地和电位均衡 a)√ Ⅰ类设备中可触及部件与带电部分间用基本绝缘隔离时,应以足够低的阻抗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 适用 具体要求见第18f)条款。 适用 b)√ 保护接地端子与设施中的保护导线相连,适合于: 适用 —经电源软电线的保护接地导线, 适用 —以及合适时经适当插头, 适用 —或经固定的永久性安装的保护接地导线,接地连接的结构性要求见第58章。 - e)√ 电位均衡连接装置(若有),应符合: - —易于接触到; - —正常使用中能防止意外断开; - —不使用工具即可拆下导线; - —电位均衡导线不应包含在电源软电线中; - —连接装置应标以表D1中的符号。 - f)√ 不用电源软电线的设备,保护接地端子与所有已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间的阻抗不大于0.1Ω。 - 带电源输入插口的设备,插口中的保护接地点与所有已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间的阻抗不大于0.1Ω。 适用 带不可拆卸的电源软电线的设备,网电源插头中保护接地脚与所有已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间的阻抗不大于0.2Ω。 - g)√ 可触及部分或与其连接的元器件的基本绝缘失效时,流至可触及部分的连续故障电流不超过单一故障条件下外壳漏电流允许值时,除18f)之外的保护接地连接阻抗允许超过0.1Ω。 - k)√ 功能接地端子不应用于保护接地。 - l)√ 带有隔离的内部屏蔽的Ⅱ类设备,由三根导线供电,与网电源保护接地脚相连的导线只能用于内部屏蔽的功能接地,应为绿/黄色。 - 该内部屏蔽和与其相连的所有内部布线的绝缘应是双重或加强绝缘。 - 功能接地端子必须标记,以与保护接地端子区别,并在随机文件中说明。 - 19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 正常工作温度下√ 对地漏电流(一般设备) 正常状态下≤0.5mA 适用 单一故障状态下≤1mA 适用 对地漏电流(满足表4注2)和注4)的设备) 正常状态下≤2.5mA - 单一故障状态下≤5mA - 对地漏电流(满足表4注3)的设备) 正常状态下≤5mA - 单一故障状态下≤10mA - 外壳漏电流 正常状态下≤0.1mA 适用 单一故障状态下≤0.5mA 适用 信号输入/输出部分加压状态≤mA - 患者漏电流 患者漏电流(d.c) 适用 患者漏电流(a.c,B型、BF型设备) 适用 患者漏电流(a.c,CF型设备) - 患者漏电流(在信号输入部分或信号输出部分加网电,B型设备) - 患者漏电流(应用部分加网电,BF型设备) - 患者漏电流(应用部分加网电,CF型设备) - 患者辅助电流 患者辅助电流(d.c) - 患者辅助电流(a.c,B型、BF型设备) - 患者辅助电流(a.c,CF型设备) - 潮湿预处理后√ 对地漏电流(一般设备) 正常状态下≤0.5mA 适用 单一故障状态下≤1mA 适用 对地漏电流(满足表4注2)和注4)的设备) 正常状态下≤2.5mA - 单一故障状态下≤5mA - 对地漏电流(满足表4注3)的设备) 正常状态下≤5mA - 单一故障状态下≤10mA - 外壳漏电流 正常状态下≤0.1mA 适用 单一故障状态下≤0.5mA 适用 信号输入/输出部分加压状态≤mA - 患者漏电流 患者漏电流(d.c) 适用 患者漏电流(a.c,B型、BF型设备) 适用 患者漏电流(a.c,CF型设备) - 患者漏电流(在信号输入部分或信号输出部分加网电,B型设备) - 患者漏电流(应用部分加网电,BF型设备) - 患者漏电流(应用部分加网电,CF型设备) - 患者辅助电流 患者辅助电流(d.c) - 患者辅助电流(a.c,B型、BF型设备) - 患者辅助电流(a.c,CF型设备) - 20电介质强度 正常工作温度下√ A-a1 1500V A-a2 V A-b V A-c V A-e 4000V A-f 1500V A-g V A-j V A-k V B-a 4000V B-b V B-c V B-d 1500V B-e V 潮湿预处理后√ A-a1 1500V A-a2 V A-b V A-c V A-e 4000V A-f 1500V A-g V A-j V A-k V B-a 4000V B-b V B-c V B-d 1500V B-e V 21机械强度机械强度 概述 a)√ 设备包括形成其部件的任何调节孔盖及其所有零件,应有足够的刚度。 适用 刚度试验后,不得造成任何显而易见的损伤或使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降低到57.10条的规定值以下。 适用 b)√ 设备包括形成其部件的任何调节孔盖及其所有零件,应有足够的强度。 适用 强度试验后,所受损伤应不产生安全方面危险; 适用 带电部件应不会变成可触及的,以致不再符合以下要求: 适用 —第三篇对电击危险的防护; 适用 —第44章溢流、液体泼洒、泄漏、受潮、进液、清洗、消毒、灭菌和相容性; 适用 —第57.10条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适用 c)√ 可携带式设备上的提拎把手或手柄,应能够承受设备重量四倍的力(设备重量kg)。 适用 21.3√ 用于支撑和(或)固定患者的各部件,应设计、制造成使身体损伤和固定件意外松动的危险减到最小: - —支承成年患者的部件应按照患者有135kg的质量(正常载荷)设计。 - —制造商规定用于特殊情况,例如儿童时,额定负载应减少(kg负载)。 - —当患者支撑断裂会造成安全方面危险时,应按第28章的规定。 - 21.5 正常使用时手持的设备或设备部件,不得因为从1m高处坠落在硬性表面上而出现安全方面危险。 - 21.6 携带式设备或移动式设备,应能承受由于粗鲁搬运而产生的应力。 适用 a) 携带式设备:设备质量kg,坠落cm。 适用 b) 移动式设备:0.4m/s±0.1m/s速度,梯级高度20mm,试验20次。 - 22运动部件 22.2√ 设备运行时不需要敞露,一旦敞露会造成安全方面危险的运动部件: - a) 在可移动式设备中,应配备足够的防护件,这些防护件应是形成设备整体的一个部分。 - b) 在固定式设备中,除非技术说明书中制造商提供的安装说明要求那些防护件或等效的防护物将另外提供外,应同样配备防护件。 - 22.3√ 传动装置(绳索、链条、皮带等)应不会脱离导引装置,或应有其它防护措施。 - 机械装置或其它防护措施必须仅用工具才能移开。 - 22.4√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运动若可能伤及患者,就应由操作者对控制器件进行连续的开动。 - 22.6√ 受机械磨损影响可能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的部件,应可接触,便于检查。 - 22.7√ —若电动机械运动可能造成危险,应提供易于识别和接触的安全措施,紧急切断设备的有关部分。 - —紧急开关或停止装置的启动不会引起其他方面的危险,也不应影响为排除原有安全方面危险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 —紧急装置应切断有关电路的满载电流,包括可能堵转的电机电流等。 - —制动装置应一个动作就起作用。 - 23面、角和边 √ 可能造成损伤的粗糙表面、尖角和锐边应避免或予以覆盖。 适用 24正常使用时的稳定性 24.1√ 正常使用时设备倾斜10°应不失衡。 适用 24.3√ 或当设备倾斜10°失衡时,应满足: - —除运输外,在设备正常使用任何的位置倾斜5°应不失衡。 - —应有警告性标志,说明只能在某一位置时进行搬运,且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清楚说明或在设备上用图例表示。 - —在规定的搬运位置,当设备倾斜到10°时不应失衡。 - 24.6√ 把手或提拎装置: - a) 质量超过20kg且正常使用时要搬动的设备或设备的部件,应有合适的提拎装置,或在随机文件中应指明设备可安全起吊的位置或安装时宜如何搬运。 - b) 质量超过20kg且被制造商规定为携带式的设备,应有合理布置的携带用把手,以便设备可能由两人或更多的人携带。 - 25飞溅物 25.1 如果飞溅物可能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应提供防护措施。 - 25.2 屏幕最大尺寸大于16cm的显像管,对内爆和机械冲击的影响应是固有安全的,或设备外壳必须对管子内爆影响提供足够的防护。 - 非固有安全的显像管,应不用工具不能拆除有效的防护屏。 - 若采用分离的玻璃屏,则其不得与显像管表面接触。 - 提供有检验合格证。 — 28悬挂物 28.1 概述 有悬挂质量(包括患者)的设备部件,悬挂装置的机械故障可能造成安全方面的危险,应符合第28章的要求;任何活动部件,还应符合第22章的要求。 - 28.3 有安全装置的悬挂系统 - —悬挂的牢固性可能有隐性缺陷,或有的部件安全系数不符合28.4的要求,除断裂时有超程限制外,应备有安全装置。 - —安全装置安全系数应符合28.4的要求。 - —在悬挂装置失效和安全装置启用后,设备仍能使用时,应向操作者显示安全装置已被启用。 - 28.4 无安全装置的金属悬挂系统 - 如果不提供安全装置,则悬挂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 1)总载荷应不超过安全工作载荷。 - 2)当磨损、腐蚀、材料疲劳和老化不可能损害支承性能时,所有支承件的安全系数应不低于4。 - 3)当磨损、腐蚀、材料疲劳和老化可能损坏支承性能时,所有支承件的安全系数应不低于8。 - 4)当使用断裂延伸率低于5%的金属作支承零件时,上述2)、3)所述的安全系数应乘以1.5。 - 5)滑轮、链轮、皮带轮和导向装置,必须设计和制造得使悬挂系统能保持本条规定的安全系数,并在规定更换绳索、链条皮带的最短寿命期内维持不变。 - 29X射线辐射 29.1 —X射线诊断设备,见GB9706.12 - —X射线治疗设备,见专用要求 - 29.2 所产生的X射线不打算用于诊断和(或)治疗目的的设备,由激励电压超过5kV的真空管所发出的电离辐射,在距离设备任何可触及表面5cm的地方,每小时不应超过130nC/kg(0.5mR) - 36电磁兼容性 - 37~41 对易燃麻醉混合气点燃危险的防护 - 37 位置和基本 - 应符合GB9706.1-2007中37的要求。 - 38 标记、随机文件 - 应符合GB9706.1-2007中38的要求。 - 39 共同要求 - 应符合GB9706.1-2007中39的要求。 - 40 对AP型设备及其部件和元器件要求结构说明 - 应符合GB9706.1-2007中40的要求。 - 41 对APG型设备及其部件和元器件要求 - 应符合GB9706.1-2007中41的要求。 - 42超温 42.1 在正常使用和正常状态下,在10.2.1条规定的环境温度范围内,具有安全功能的设备部件及其周围温度不应超过表10a)给定值。 适用 42.2 当设备在正常使用和在25℃温度的正常状态下运行时,设备部件及其周围不应超过表10b)给定值。 适用 42.3 不向患者提供热量的设备的应用部分,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1℃。 适用 42.5 防止与热的可触及表面接触用的防护件,应用工具才能拆下。 适用 43防火 43.1 设备应有足以防止失火危险的强度和刚度(见第21章)。 适用 44溢流、液体泼洒、泄漏、受潮、进液、清洗、消毒、灭菌和相容性 44.1 44.2 设备的水槽或贮液器可能被装得太满或在正常工作中有溢流,则从水槽或贮液器中溢流出的液体不应弄湿易受其危害的电气安全绝缘,也不应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 - 除非有标记或使用说明书的限制,否则当可移动设备倾斜15°时,应不会产生安全方面的危险。 - 44.3 液体泼洒 - 正常使用中要用液体的设备,应制造成液体泼洒时不会弄潮可能会引起安全危险的部件。 - 44.4 泄漏 - 设备应制造成在单一故障状态下泄漏的液体不会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 - 封闭的可再充电的电池免除这一要求。 - 44.5 受潮 适用 在正常使用时易受潮湿影响的设备包括任何可拆卸的部件,都应对潮湿有充分的防护。 适用 44.6 进液 - 设计成给定防护程度以防止有害进水的外壳,应提供按GB4208分类的防护。(IPX1) - 44.7 清洗、消毒和灭菌 - 正常使用时与患者接触的部件,见6.8.2d)条。 - 设备或设备部件,包括应用部分和患者呼气部件,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时可能遇到的或由制造商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清洗、消毒和灭菌,而又不损坏或影响其安全防护性能。 - 若说明书对设备或其部件规定了特殊清洗、消毒或灭菌方法,仅使用这些方法,见6.8.2d)条。 - 45压力容器和受压部件 45.2 如果压力容器压力容积值>200kPa·L,且压力大于50kPa,就应承受水压试验压力。 - 部件在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下所能承受的最大压力,应不超过其最大容许压力。 - 45.3 使用中的最大压力应考虑到下述压力中最大的一个: - a) 外源的额定最大供应压力。 - b) 作为组件一个部件压力释放装置的设定压力。 - c) 作为组件一个部分的空气压缩机可能产生的最大压力,除非此压力受压力释放装置的限制。 - 45.7 可能产生过压的设备应配有压力释放装置。 - a) 压力释放装置应尽可能地靠近压力容器或系统中受它保护的部件。 - b) 它的安装位置应易于接触,以便检查、保养和修理。 - c) 不使用工具就应不可能对它进行调整或使其失效。 - d) 其排放口的位置和方向应合适,使排放物不会朝向任何人。 - 48生物相容性 预期与生物组织、细胞或体液接触的设备部件和附件的部分,应按照GB/T16886.1中给出的指南和原则进行评估和形成文件。 - 49.1 如果由于自动复位会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则不应使用自动复位的热断路器和过流释放器。 适用 49.2√ 设备应设计成当电源供电中断后又恢复时,除预定功能中断外,不会发生安全方面危险。 适用 49.3√ 应有当电源中断时消除患者身上机械束缚的措施。 - 51危险输出的防止 51.4 意外地选成过量的输出 一台多功能设备,设计成能按不同治疗要求提供低强度或高强度输出时,应采用适当措施以减少误选高强度输出的可能性。 - 52不正常的运行和故障状态 52.1 设备应设计制造成在单一故障状态下也不存在安全方面的危险。 适用 符合IEC60601-1-4的规则。 适用 52.4 必须考虑下列安全方面的危险 适用 —喷出火焰,熔化金属、达到危险量的有毒或可燃物质。 适用 —外壳变形到有碍于符合本标准的程度。 适用 —温度超过表11的最大值。 适用 对元件、结构,在单一故障状态下功率消耗小于或等于15W的供电电路,52.1的要求和相应的试验可不必执行 适用 52.5 下列单一故障状态是规定的要求和试验的主题 52.5.1 设备的电源变压器过载(见57.9)。 适用 52.5.2 恒温器失灵(见52.5.10和56.6)。 - 52.5.3 短接双重绝缘的任一组成部分。 - 52.5.4 中断保护接地导线(见19.4)。 适用 52.5.5 散热条件变差。 适用 52.5.6 活动部件被制住。 适用 活动部件被制住是由于设备: 适用 —有易被卡住的可触及运动部件; 适用 —可能在无人看管情况下运行(这包括设备是自动控制或遥控的); 适用 52.5.7 断开和短接电动机的电容器。 - 如果电动机的电容器符合GB/T3667.1中规定的要求,且不是在无人看管下(包括自动控制或遥控)使用的设备,短接电容器的试验可免做。 - 52.5.8 电动机驱动设备的附加。 - 考虑到52.4.1提到的免试情况,在52.5.6和52.5.7的每一单一故障状态试验中,由电动机驱动的设备应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电压下,从冷态开始运行下述的时间周期: - a)30s - —手持式设备; - —用手保持开关接通的设备; - —用手维持实际加载的设备; - b)不打算无人看管运行的其他设备为5min; - c)不是a)或b)所指的,若采用定时器来停止运行的设备,为定时器的最长设定时间; - d)对其余的设备,按达到热稳定状态所需的时间。 - 52.5.9 元件的故障。 - 连接在网电源相反极性部分之间的符合GB/T14472要求的电容(X1和X2),不需模拟这些电容的故障。 - 52.5.10 过载。 - a) 有电热元件的设备: - 1)用恒温器控制的有电热元件且打算按照装入式运行或无人看管运行的设备,或有未用熔断器保护的电容器或类似器件并联在恒温器触点两端的设备; - 2)有短时工作的电热元件的设备; - 3)其他有电热元件的设备。 - b) 有电动机的设备: - 1)设备的电动机部分; - 2)有电动机又有电热元件的设备; - 3)同一台设备有一个以上适用的试验。 - 56元器件和组件 56.1 概述 适用 b) 元器件的标记 适用 元器件的标称值与其在设备中的使用条件不应相违。 适用 网电源部分和应用部分中的所有元器件,应有标记或另加识别,以便弄清标称值。 适用 标记可标在元器件上,或可在参考结构图、零件表及随机文件中作出标记。 适用 d) 元器件的固定 适用 元器件不必要的活动会引起安全方面危险时,应牢固地安装,以防止这类活动。 适用 f) 电线的固定 适用 导线和连接器应固定妥善和(或)绝缘良好,使意外的拆卸不会引起安全方面危险。若因它们的连接点松开且绕它们的支撑点活动,而可能触及到引起安全方面危险的电路时,就认为它们未被妥善固定。 适用 56.3√ 连接—概述 适用 a) 连接器的构造 适用 电气、液压、气动和气体连接端及连接器的设计和构造,应能防止可触及的连接器的不正确连接,以及不用工具装卸时所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 适用 —连接器应符合17g)条的要求。 适用 —除非能证明不会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否则,患者电路导线连接用的插头,应设计成插不进同一设备上供其他用途的插座。 适用 —正常使用时,设备上供不同医用气体的连接头,应不得互换。见6.6条和JB3339。 - b) 设备各部分之间的连接,参见第58章 - 设备各部分之间互连用的可拆卸软电线,应有这样的连接措施,使得即使其中有一个连接装置松动或连接中断时,可触及金属部分仍不会带电。 - c) 在与患者有导电连接的导线上的任何连接器构造,即在患者远端的上述连接器部分的导电连接不应接地或接触可能有危险的电压。 适用 56.4 电容器的连接 适用 —电容器损坏时会引起可触及部分变成带电状态时,电容器不应接在带电部分和未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部分之间。 适用 —直接接在网电源部分和保护接地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间的电容器,应符合GB/T14472的要求或等效的要求。 适用 —接至网电源部分且仅有基本绝缘的电容器外壳,不应直接固定在未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分上。 适用 —电容器或其他火花抑制器,不应接在热断路器的触点之间。 适用 56.5 保护装置 适用 设备不应配备靠产生的短路电流使过电流保护装置动作而切断设备与供电网连接的保护装置(见59.3)。 适用 56.6 温度和过载控制装置 - a) 应用 - —设备不应配备这种具有安全功能的热断路器,该断路器是通过焊接后才能复位的,且焊接后可能会影响动作值的。 - —当需要防止工作温度超过第九篇和57.9条规定的限值时,应配备热安全装置。 适用 —当恒温器的故障会形成安全方面的危险时,应另外配备一个独立的非自动复位热断路器。该附加装置的动作温度应高于正常控制装置在最大设定值时所达到的温度,但不应超过预期功能所需的安全温度限值。 - —当热断路器动作引起设备功能消失而存在安全方面的危险时,应发出音响警报。 - 若无液体时会出现危险的过热,则配有装满液体的容器且有加热液体的电热装置的设备,应有安全装置以防止当容器内无液体时接通电热元件。 - b) 温度设定 - —当恒温器配有可调的温度设定装置时,温度设定应清楚地表明。 - —热断路器的动作温度,应清楚地表明。 - 56.7√ 电池 - a) 电池罩壳 - 充电或放电时可能从电池罩壳有气体逸出时,应进行通风以减少积聚和点燃的危险。电池箱应设计得能避免电池发生引起安全方面危险的意外短路。 - b) 连接 - 如果不正确的连接或更换电池可能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时,设备必须配备防止极性接错的装置。 - 56.8√ 指示器 - 除非对位于正常操作位置的操作者另有显而易见的指示,否则必须安装指示灯,用于: - —指示设备已通电(见6.3a))。 - —设备装有不发光的电热器如会产生安全方面的危险时,指示电热器已工作。 - —当输出电路意外的或长时间的工作可能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时,指示处于输出状态。指示灯颜色见6.7。 - 设备中有内部电源充电装置时,充电工作状态应明显地指示给操作者。 - 56.10 控制器的操作部件 适用 a) 防电击 适用 电气控制器的可触及部分必须符合16c)的要求。 适用 b) 固定、防止误调 适用 —所有操作用部件,应紧固得在正常使用时不能被拔出或松动。 适用 —在设备使用中进行调节可能对患者或操作者发生安全方面危险的控制器,应紧固得使所指示的刻度与控制器的位置始终相对应。 - —若指示器和有关元件之间的连接不用工具即可拆开,则应用适当的结构来防止指示器和有关元件之间的不正确连接。 - c) 限制移动 - 当需要防止所控制的参数意外地从最大变到最小,或从最小变到最大而造成安全方面的危险时,应对控制器中的转动或移动零部件配备机械强度足够的定位器。 - 56.11 有电线连接的手持式和脚踏式控制装置 适用 a) 工作电压的限制 适用 手持式和脚踏式控制装置及连接电线,其导线和元器件,都应使用17g)条的措施之一与电网隔离的交流不超过25V,直流及峰值不超过60V电压。 适用 b) 机械强度 适用 —手持式控制装置应符合21.5条的要求; 适用 —脚踏式控制装置应能承受一个成人的重量。 适用 c) 疏忽的操作 - 手持式和脚踏式控制装置,当疏忽地放在非正常使用位置时,应不会改变他们的控制设定。 - d) 进液 适用 —脚踏式控制装置应至少达到GB4208的IPX1要求。 适用 —制造商规定用于手术室的设备,其脚踏控制装置的电气开关部件的结构应达到GB4208的IPX8的要求。 - e) 连接用电线 适用 接至手持式或脚踏式控制装置的软电线,在控制装置进线口的连接和固定,应符合57.4条中对电源软电线规定的要求。 适用 57网电源部分、元器件和布线 57.1√ 与供电网的分断 适用 a) 分断 适用 —设备必须有一个能使所有各极同时与供电网在电气上分断的装置。 适用 —分断装置应是或者装在设备上,或者装在设备外,后者应在随机文件中说明(见6.8.3)。 - d) 按57.1a)要求使用的开关应符合GB15092.1中对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 适用 f) 电源开关不应装在电源软电线或任何其他外部软电线上。 适用 g) 按57.1a)要求使用的开关,其操作部件的动作方向应符合GB/T4205的要求。 适用 h) 非永久性安装设备中用来与供电网分断的合适的插头装置,应符合57.1a)的要求。 适用 m) 熔断器和半导体器件不应当作分断装置。 适用 57.2√ 网电源连接器和设备电源输入插口等 e) 非永久性安装设备上用来向另外设备或本设备的分离部分提供网电源的辅助网电源输出插座,必须是网电源插头插不进的型式。(见56.3)。 - 本要求不适用于急救车,在急救车上这种插座数应限制为4个。 - 这些辅助网电源输出插座应有适当的标记(6.1k)) - g) 除了需要提供功能接地的地方,I类设备电源输入插口不应用于II类设备。 - 57.3 电源软电线 适用 a) 应用 适用 —设备与特定供电网之间不应有一个以上连接。 适用 —如果有换接至不同供电系统例如外部电池的装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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