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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汉匈奴破_酉兮皿_虏长_及其有关史实发覆 “汉匈奴破醚虏长” 及其有关史实发覆 黄 盛 璋 罗福颐先生的 《汉印文字征》第 � 卷第 � 页 “匈” 字下收有 “汉匈奴破醚虏长 ” , 仅为录文 。 � � � � 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罗先生重编 《汉印文字征》及 � � ! 年出版 《汉印文 字征补遗》, 皆不收此印文 。 � � � � 年出版罗先生主编 《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 正编及 最后附 “伪官印” 皆无此印 。 但最初罗先生编 《汉印文字征》时必有根据 , 此书例不 注出处 , 不详所据何谱� 抑或罗先生所得原印后来 已失 , 无可依据 �...

_汉匈奴破_酉兮皿_虏长_及其有关史实发覆
“汉匈奴破醚虏长” 及其有关史实发覆 黄 盛 璋 罗福颐先生的 《汉印文字征》第 � 卷第 � 页 “匈” 字下收有 “汉匈奴破醚虏长 ” , 仅为录文 。 � � � � 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罗先生重编 《汉印文字征》及 � � ! 年出版 《汉印文 字征补遗》, 皆不收此印文 。 � � � � 年出版罗先生主编 《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 正编及 最后附 “伪官印” 皆无此印 。 但最初罗先生编 《汉印文字征》时必有根据 , 此书例不 注出处 , 不详所据何谱� 抑或罗先生所得原印后来 已失 , 无可依据 � 陈直先生 《汉晋 少数民族所用印文通考》中有此印专考 � , 所注出处即为旧版 《汉印文字征》, 但文中 称酞字 “各收藏家 皆误释误摹为谧字” , 则印文打本传出非一 , 收藏与摹释者亦不止一 家 , 陈先生当亲见之 。 原印今不知流落何处 , 出土时地更无可考 。 罗 、 陈两先生皆为 余忘年文字之交 , 惜在世时皆忘问之 。 汉匈奴官印传世与出土不过十余方 , 我已分别 撰文专考 。 但未收此印 , 一则未见印本 , 二则 “酿虏 ” 未明确指 , 不敢速作解人 。 后 见陈先生所解 , 觉多未安 , 始发意追究 , 终于查 明此印有关史实 , 特别是其中最为关 键又难以确考的具体年代 、 部落隶属 屯铸赐对象及其原因 、 背景 , 现皆一一获得解决 。 查明此印有关史实后 , 确信为真 , 非能伪造者 , 而最大价值在于史籍不记而补其缺漏 , 或前后有纤葛而解其矛盾 。 总之 , 此印除印证史籍 , 还使这段史实过程稍具首尾 , 来 龙去脉多少予以理清 , 因而在历史研究上值得重视 。 为使此印有关问题彻底落实 , 特从破 、 立双方全面分析 , 以求证据齐全 , 理由充 分 , 论述周详 , 依靠此三项恢复史实 。 所考定有不周不当之处 , 希各方批评匡补 。 一 、 陈直先生之考证与辨正 陈直先生留心汉晋少数民族官印 , 平生见闻广博 , 熟于汉史 , 所见实物亦多 。 此 � 《秦汉史研究论丛》第 �集 , 陕西人民出版社 �� �年版 。 �� · “汉匈奴破酪虏长 ’�及其有关史实发覆 文资料丰富 , 创始之作 , 难求尽善 � 遗误更是人所难免 。 考证此印既以陈先生为第一 人 , 首当考虑其说 , 先撮述陈考要点如下 � 按 《后汉书 · 南匈奴传》云 � “南匈奴酪落尸逐纂单于比者 , 呼韩邪单于子孙 , 乌珠留若鞍单于之子也 ” , 此印之酪 �此字各收藏家皆误释误摹为 “谧” 字� , 即 为南匈奴酞落尸逐之简称 � 此东汉时给北匈奴之印也 。 终东汉之世 , 南匈奴虽归 附汉廷 , 北匈奴亦有暂行归附之时 。 ⋯ ⋯此印文盖亦有破南匈奴酪落尸逐疑单于 比后王之功 , 故称为破酞虏长也 。 按陈文考汉匈奴语诸官印 , 多有附会误解 � 如以 “汉匈奴恶适尸逐王” 、 “汉匈奴恶适 姑夕且渠” 印中 “恶适 ” 为匈奴单于比之子适之繁称 , “汉匈奴姑徐口台誉 ” 印中 “口 台普 ” 为王子之名 , “汉匈奴为赣台省且渠” 印中为赣 “即卑赣侯之转音 ” , “据本印知 台誉为卑靶侯之后也 ” 。 按 台看且渠为匈奴官职 , 为赣即奥鞋 , 多见两 《汉书》, 为部 落名 , 不能释为卑鞋侯 , 此以酞为南匈奴酩落尸逐单于比之简称 , 附会误解更胜于前 印 。 酿落尸逐单于 比为南匈奴之始祖 , 率众附汉 , 是为匈奴分南 、 北两部之始 。 汉居 之于西河 , 设护匈奴中郎将以护之 。 《后汉书 · 南匈奴列传 》载 � “南单于既居西河 , 亦 列置诸部王 , 助 为捍戍” , 以防御北匈奴 。 而北匈奴则基本与东汉敌对 , 从不附汉 , 没 有也不可能有为汉破南匈奴之事 , 汉亦不可能赏赐北匈奴破南匈奴 。 南匈奴虽然也常 发生叛汉与侵掠的战争 , 但从无北匈奴助汉平定之举 。 至于南匈奴与北匈奴之间战争 , 如属南匈奴为汉防御边塞 , 则汉所赏赐对象只能是南匈奴而不得为北匈奴 � 如纯属两 者之间战争 , 与汉无关 , 则汉更不过问 。 陈考此印为汉封北匈奴破南匈奴有功者 , 实 属不确之论 , 此不能成立者一 。 酿落尸逐单于比 , “比” 为其名 , 而 “酞落尸逐 ” 加于 单于之前 , 盖表示一种美称与尊号 , 而不是单于之名 。 两 《汉书》所记匈奴单于之前 皆加有此类美名 , 如中朝皇帝被臣下所上之尊号 , 汉有孝文 、 孝景 、 孝武皇帝等 , 匈 奴呼韩邪单于慕汉帝溢加 “孝 ” 字 , 亦效仿之 , 匈奴语 “孝 ” 为 “鞋 ” 或 “若鞋 ” , 故 其 子孙为单于者基本上 皆加 “鞋 ” 或 “若赣 ” , 南匈奴单于也大多加之 。 至于 “鞋 ” 、 “若鞋” 之前所加之诸匈奴语称 , 史籍未言其义 , 但与 “孝 ” 同列 , 只能为美称之类 , 决非单于之名 。 “酪落尸逐鞋单于比 ” , “酞落 ” 、 “尸逐” 、 “墟 ” 皆为美称 。 除 “鞋” 外 , “尸逐” 加单于称号前亦多至十二 , 仅次于表孝义之 “鞋 ” , “酩落 ” 、 “尸逐 ” 不得为单 于之名可以肯定 。 两 《汉书》直称匈奴单于之名 , 皆为单于后面所用之词 , 如单于 比 , 无称单于前美称或尊号为名者 , 故陈考以 “酩 ” 为南匈奴酞落尸逐之简称 , 肯定不对 。 汉史从无此例 , 此不能成立者二 。 酞落尸逐鞍单于 比归附东汉后 , 终身皆未叛汉 , 相 反 , 助汉捍戍防御北匈奴 , 其子孙继为单于 , 除单于前加各种美称 、 尊号外 , 皆有自 己的名字 , 汉史 皆称其名 , 无简称为 “酞落 ” 者 。 且除其子适称号为 “酞憧尸逐侯提 单于 ” 前有一 “酞 ” 字 , 其余称号 皆不同 , 不仅不用 “酞落 ” , 连 “酞 ” 字亦都不用 , 故 陈考谓 “酞 ” 为酞落尸逐橇单于比之后王 , 此 印表破南匈奴单于比之后 , 故称为 。 � � · 历 史 研 究 � � � � 年第 � 期 “破酪虏长” , 尤不可信 , 此不能成立者三 。 陈考既皆难成 , 故此印实有重新考订的必要 。 二 、 关于 “醚虏 ” 的正解 “ 酪虏 ” 所指为何 , 是此 印的要害 。 《后汉书 · 南匈奴传》载 “ �中平 � 五年 �� �� � , 右部酞落与休著各胡 、 白马铜等十余万人反 , 攻杀单于 。 单于羌渠立十年 , 子 右贤王放扶罗立 。 持至尸逐侯单于砖扶罗 , 中平五年立 。 国人杀其父者遂畔 , 共立须 卜骨都侯为单于 , 而龄扶罗诣阀自讼 。 ” 同书 《灵帝纪》亦有简括记载 , 可互补 充 � “ �中平四年 � 十二月 , 休屠各胡叛 。 ⋯ ⋯五年春正月 , 休屠各胡寇西河 , 杀郡守邢纪 。 ⋯⋯ 三月 , 休屠各胡攻杀并州刺史张爵 , 遂与南匈奴左部胡合 , 杀其单于 。 ” “酿落” 落 为部落之简称 , 《后汉书 · 西羌传》注引 《竹书纪年》� “武乙三十五年 , 周王季伐西落 鬼戎 , 俘二十翟王 ” 。 “西落 ” 即西方部落 , 匈奴为部落联盟 , 皆以部落计 , 故汉史常 称多少 “落” , 此在汉世 “落 ” 表部落 已为通用之词 。 故 “酿落” 即酩部落 , 此部落单 音名 “酪 ” 。 而汉文习惯 , 单音之词常变为双音便于行文 , 直到今天单音变为双音词汇 , 已成为汉语词汇发展一种主要趋势 。 古代为使单音词汇变为复音 , 甚至将正反两词义 合为一 词而仅表一义 。 顾炎武 《日知录 》卷二十七指出 � “如得失 、 失也 , 利害 、 害也 , 缓急 、 急也 , 成败 、 败也 , 异同 、 同也 , 祸福 、 福也” 。 刘盼遂 《中国文法复词中偏义 例 》列举至二十一例之多 , 犹有未备 。 部落以酞为名 , 古汉语行文称谓必要凑为双音 , 如称 “右部酿 ” , 显然不合古汉语文法 习惯与称谓习用法 。 加 “落 ” 就是为凑成双音 , 如加 “部落 ” 两字 , “酞部落 ” 仍为单数 , 且 “部 ” 字与前面 “右部 ” 之部重复 , 这就 是所以要加 “落 ” 字 , 称为 “酩落 ” 之故 。 “南匈奴左部胡 ” 即 “右部醚落 ” 。 匈奴分左 、 右两大部 , 下属各部亦皆分左 、 右 部 , 酿部落亦有左 、 右部 , 而统属于左贤王所领之左部 。 此印文中 “醚虏 ” 虏指匈奴 , 酞则指部落名 , 故 “酞虏 ” 即是 “酿落 ” 无疑 。 《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收录 “汉匈奴破虏长” 印三方 �� � �� 一 � � � � � 、 “汉破虏胡 长 ” 印一方 �� �� �� 。 “胡” 原称北方阿尔泰语系诸族 , 包括匈奴 。 后因匈奴强大 , 主 盟诸族 , 秦汉以 “胡 ” 等称匈奴 , 《汉书 · 匈奴传上 》载匈奴狐鹿姑单于遗汉武帝书 , 亦 自称 “胡” � “南有大汉 , 北有强胡 。 胡者 , 天之骄子 ” 。 汉单称之 “胡 ” , 仅限匈奴 本部 , 别部 、 杂部则加本名于 “胡 ” 字前 , 如屠各胡 、 卢水胡等 。 至于 “东胡 ” 、 “西 胡” , 更以区别匈奴以外东西部族 , “胡虏 ” 连称 , “胡 ” 限指种族 , “虏 ” 则与种族无 直接关系 , 而是指侵掠 、 敌对之部落 , 表示轻蔑的贱称 。 《征存》收录有 “汉破虏羌 长” 印二方 �� � � 一 � �� � � , “虏 ” 可用于氏 、 羌等异族 , 但汉之最大敌对部落就是匈 奴 , 故 “虏 ” 以称匈奴为最多见 。 后汉匈奴分为南北二部 , 南匈奴归附 , 北匈奴反是 , · � � � “汉匈奴破酪虏长”及其有关史实发覆 “虏” 如称北匈奴 , 前加 “北 ” 字 。 《后汉书 · 南匈奴传》载 � 建武二十七年 �� � 年 � , 北匈奴曾遣使求和 , 光武帝召群臣廷议不决 , “皇太子 日 � ‘南匈奴新附 , 北虏惧于见 伐 , 故倾耳而听 , 争欲归义耳 , 今 �汉 � 未能出兵 , 而反交通北虏 , 臣恐南单于将有 二心 , 北虏降者 , 且不复来矣 。 ’ 帝然之 。 ” 明以 “北虏 ” 称北匈奴 , 南匈奴亦称 “南 虏 ” , 但此处分开称南匈奴 , 对 比之下 , “虏 ” 限指敌对 , 且含有鄙视的贱称 。 刘邦骂 项 羽曰 � “虏伤吾指 ”� , 又 “南朝谓北人日俗父或曰虏父 ”� 。 《说文》释 “虏 ” 本义为 “获 ” 。 俘虏称 “虏” , 如 《诗 · 常武》 “仍执丑虏 ” , 《礼 · 曲礼》 “献民虏者执右袂 ” , 《史记 · 李斯列传》� “严家无格虏 ” , 《韩非子 · 说难 》� “百里奚为虏 ” 。 “虏” 义 皆同奴 隶 , 而 皆来源于俘虏 、 虏掠 , 故用以称与汉族敌对的胡 、 狄 、 蛮 、 夷等异族 。 “胡虏 ” 、 “羌虏 ” 、 “敌虏” 连文 , 得名当和异族虏掠生口 、 畜产有关 , 原不限于一族 。 至于 “破 虏 ” 为汉所设官号 , 有 “将军 ” 、 “侯 ” 、 “长” 等 。 “破虏 ” 含义亦因所封赐之对象而异 , 但汉最常见为匈奴 , 次则为羌 。 《后汉书 · 西羌传》� “ �元初 � 三年 � ���� 夏 , 度辽 将军邓遵率南单于及左鹿鑫王须沈万骑 , 击零 昌于灵州 , 斩首八百余级 , 封须沈为破 虏侯 , 金印紫缓 ” 。 零昌为羌族领袖 �清零之子 � , 故破虏即破羌 , 但下又称 � “四年春 , �任 � 尚遣当闻种羌榆鬼等五人刺杀杜季贡 , 封榆鬼为破羌侯 ” 。 虏可包匈奴 , 羌则仅 限羌族 , 须沈为南匈奴左鹿鑫王 , 这次虽因破零昌羌酋得封 , 但主要仍负有防御北匈 奴责任 。 至于 “破羌侯 ” 与 “汉破虏羌长 ” , 应是封赐给羌族首领的。 至于 “汉匈奴破虏长 ” 印皆属东汉 , 虏指匈奴 , 大致封赐南匈奴破北匈奴之首领 , “汉破虏胡印” 前没有匈奴 , 虏胡仍指匈奴 , 但封赐之对象应不属于南匈奴 , 而为其他 人 。 “汉匈奴破酩虏 ” 印与 “汉匈奴破虏长 ” 印基本相 同 , 仅 “虏 ” 前加 “酪 ” 字 , “虏” 指匈奴 , 而 “酞 ” 为匈奴联盟之部落名称 , 即酞部落 , “酿虏 ” 即 “酞落 ” , 因其 反叛 , 故称为 “虏” 。 “酞虏 ” 属匈奴何部 , 汉何以要破之� 此印汉究竟铸赐何人 � 原因 、 背景为何 � 汉 何以要铸此印 � 所以这些问题必须一一解答 , 如一关不过 , 余关也就无法通过 , “酞 虏 ” 与 “酩落 ” 间题也就不能落实 , 下文将一一 “斩将破关 ” 。 三 、 汉铸此印的原因 、 背景与封赐对象 这次南匈奴内部反叛原因 , 据 《后汉书 · 南匈奴传》所述如下 � “中平四年 , 前中 山太守张纯反畔 , 遂率鲜卑寇边郡 。 灵帝诏发南匈奴兵 , 配幽州牧刘虞讨之 。 单于遣 左贤王将骑诣幽州 。 国人恐单于发兵无已 , 五年 , 右部酩落与休著各胡 白马铜等十余 � 《史记 · 高祖本纪 》。 � 《老学庵笔记 》卷九 。 历 史 研 究 万人反 , 攻杀单于 。 ” 休著各即休屠各异译 �著 、 屠音同 � , 《史记》、 《汉书》皆作休屠 , 略译 “各 ” 字 。 休屠原与浑邪 �昆邪� 皆为匈奴一部 , 元狩二年 �前 � � � � 秋 , “匈奴 昆邪王杀休屠王 , 并将其众四万余人来降 , 置五属 国以处之 , 以其地为武威 、 酒泉 郡 ” � 。 休屠王太子金 日禅及母 、 弟等亦没入汉 , 自此王统即不存在 , 部众仍居故地 , 但 脱离匈奴 , 自为大部 。 汉置五属国 , 又设武威郡 , “故休屠王地 ” , 属地有休屠县 、 休 屠泽 , 见 《汉书 · 地理志》。 屠各胡 自西汉中叶以来即与匈奴别 , 胡三省于 《通鉴》中 平四年 “十二月 , 屠各胡反” 下注 � “屠各胡即匈奴也 ” , 显然错误 。 《后汉书 · 郑太 传 》载郑太说董卓曰 � “百姓所畏者 , 有并 、 凉之人 , 及匈奴 、 屠各 、 涅中义从 、 西羌 八种” , 屠各明确与匈奴分开 。 出土汉印 “汉屠各率众长” 、 “汉屠各率善君 ” 、 “汉休著 胡伯长 ” , 与汉匈奴语 、 汉匈奴汉语两种官印皆称 “匈奴 ” , 明分为二 , 屠各不是匈奴 , 南匈奴不包括屠各 , 这是地下出土最可靠的物证 。 故国人恐起而反叛 , 与 “国人杀其 父 �单于 � 者 ” , 只能指右部酞落 , 是这次反叛事件中的发动者或带头 人 , 屠各胡不能 称为南匈奴的国人 。 但在 《后汉书 · 灵帝纪》中 , 却将屠各胡作为主角 , 而右部酿落 反属次要地位 , 从中平四年十二月起 , 全皆为休屠各活动 , 攻杀单于也以其为主 , 文 中所称 “与左部胡合 ” , 左部胡即指 “右部酪落” , 匈奴左部居东 , 右部居西 , 幽州正 在东部 , 所以单于遣左贤王发兵 , 左贤王所领皆左部胡 , 酞部落属于左贤王之左部 , 因 而恐单于发兵无已 , 起而反叛的是酪部落的右部 , 故称右部酞落 , 这和 “左部胡” 并 不矛盾 , 有人因右 、 左异称 , 遂以为易混 , 必有一误 。 按 《通鉴考异》引 《灵帝纪》与 今本同 , 亦作 “左部胡 ” , 而 《通鉴》中平五年三月条亦称 ’‘右部酞落反 , 与屠各胡合 , 凡十余万人 , 攻杀羌渠 �单于 � ” 。 司马光不仅深 明匈奴左右部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更主要的是他 依据 《后汉书 · 南匈奴传》, 把右部酞落作为带头反叛与主要攻杀单于者 , 变更 《灵帝 纪》屠各胡的次第与地位 , 仅处于次要与配合 , 月 、 日虽用 《灵帝纪》, 述事则从 《南 匈奴传》, 改以 “右部酞落 ” 居首 。 《通鉴考异》对此特作如下说明 � “ 《帝纪》� ‘屠各 胡攻杀并州刺史张鳃 , 遂与南匈奴左部胡合 , 杀其单于 ’ 。 今从 《匈奴传》” 。 司马光何 以要如此变更 , 虽未交代理 由 , 过去也未引起注意 。 这次由于追究此印铸赐原因 、 背 景 , 才获知司马光对此事记载异同认真作过研究 , 取舍排列 , 深具用心 。 “国人 ” 为谁 � 是此事问题关键 。 屠各胡虽最早反叛 , 但仅是匈奴别种 、 杂胡 , 既非南 又本部 , 亦 不在西河南庭 。 《南匈奴传》所称 “国人” , 一是恐而起兵反叛 , 二是主杀单于 , 都只 能是左部胡的右部酿落 , 不得为屠各胡 。 至于 《晋书 · 北狄传》称匈奴 “以部落为类 , 其入塞者 , 凡十九种” “屠各最豪贵 , 故得为单于 ” , 此乃因前赵刘渊以系出单于 , 而 以南匈奴正统自居 。 刘渊实属屠各 , 唐长儒先生 《魏晋杂胡考 》� , 对此作细致分析 。 � 《汉书 · 武帝纪》 � 《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 三联书店 � � 年版 。 �� � “汉匈奴破酪虏长 ”及其有关史实发覆 《郑太传》明以匈奴 、 屠各并列 , 南匈奴不可能包括屠各在内 , 屠各自西汉武帝 已与匈 奴分别 , 本居凉州 , 后分散于西北诸边郡 , 不仅非南匈奴 , 且关系不深 。 后汉晚期南 匈奴势力 日衰 , 诸部分散于各地 , 难以统属为一 , 刘渊显然是有意借此宣扬其领袖资 格 、 地位 , 为其继承南匈奴单于正统 , 统领诸部制作舆论准备 。 唐先生以为 皆刘渊出 于政治 目的而 伪造世系 , 此事仅见于唐初所撰 《晋书》之 《刘元海 �渊 � 载记 》与 《北狄传 》, 而不见于 《后汉书》、 《三国志》, 足证刘渊以前未有此说 。 北宋司马光撰集 《通鉴》即屏弃不收 , 《魏书 · 序纪》明称 “匈奴别种刘渊 ” , 最为得实 。 不管怎样说 , 屠各只能是匈奴别种 , 后汉时主要分布于秦陇地区之河西与渭北 , 其散居于并州与太 行 山区 , 可能随南匈奴同来 , 归附后汉 , 名义属南匈奴管辖 。 南匈奴单于居于西河 , 原 在美樱 , 后在离石 , 去并州 �太原 � 皆远 , 不在其直辖国土之 内 。 《灵帝纪》中平四年 十二月 , “休屠各胡叛” 。 次年正月 , “休屠各胡寇河西 , 杀郡守邢纪 ” , 三月 , “休屠各 胡攻杀并州刺史张巍 , ” 当即并州之屠各 , 后来此部强大 。 南匈奴单于龄扶罗立后被逐 , 仅有数十骑 , 为国人 �即右部酞落 � 所拒 , 不得归国 , 至少不在西河南庭 , 不是南匈 奴本部 。 杀羌渠单于之 “国人 ” 不是屠各胡 , 后又逐放扶罗 , 拒受其归 “国人 ” , 必为 在西河离石王庭之右部酞落 , 即印文中之酿虏 。 最早反叛之并州屠各虽然一度与之相 合 , 但后来仍只能以并州一带为根据 , 与偏安平阳一隅的龄扶罗兄弟结合 。 西河离石 之南王庭则为右部酞落所控制 , 扶立须 卜骨都侯为单于 , 拒不接受龄扶罗归国 。 隘虏既为南匈奴之酞部落 , 属左部胡即左贤王直属部落 。 左贤王例为单于之继位 者 , 所领左部得在西河之王庭 。 单于遣左贤王遣骑诣幽州 , 国人恐羌渠单于发兵无 已 , 主要应是左贤王所属左部胡之右部酞落 , 因起兵反叛 , 攻杀单于 。 《南匈奴传》正首出 “右部酩落 ” , 紧接下文有 “休著各胡 、 白马铜 ” , 而前加 “与 ” 字 , 说明其地位为配合 与参与者 。 “白马铜 ” 铜字似有误 , 因其前两部 , 下加 “落 ” 与 “胡 ” , 表为部族名 , “铜 ” 则不可解 , 且与 “白马” 意无关联 , “白马 ” 与 “铜 ” 不能连用表部族名 。 汉有 白马羌 , 亦止以 “白马” 为名 , “羌 ” 表部落 , 但不在河东 。 《通鉴 》因其不明 , 删去 不用 。 至于休著各胡即屠各胡 , 反叛最早 , 可能为这次反叛事件之触机 。 次年三月 , 右 部酞落受其影响 , 在南庭大动 。 《后汉书 · 灵帝纪》按时间顺序连叙 , 因而以屠各胡居 首 , 成为主要角色 。 一则屠各为匈奴别种 、 杂胡 , 后汉仅在并州与太行山区 , 并未属 南匈奴直辖领地 。 《后汉书 · 南匈奴传 》称 � “南单于既居西河 , 亦列置诸部王 , 助为 捍戍 ” 。 不仅缘边八郡屯守 , 无屠各部 , 南匈奴部落王侯亦不见屠各踪影 , 两者确实没 有什么直接关系 。 杀羌渠单于 , 另立须 卜骨都侯为单于 , 拒逐羌渠子放扶罗不使归国 , 都只能在南匈奴庭之西河离石 , 传文皆称为 “国人” , 即左贤王所领之 “左部胡” 。 司 马光就是根据 “国人” 这一条 , 变更 《灵帝纪》“屠各胡 ” 与 “右部酞落之主 、 次位置 , 无疑正确 � 同时 , 对 《晋书 · 刘元海 �渊 � 载记 》刘豹为南匈奴单于龄扶罗子左贤王 等记载屏弃不收 , 都属识见超卓 , 至今还闪耀着史家智慧的光辉 。 。 � � 。 历 史 研 究 龄扶罗为南单于羌渠之子 , 且为右贤王 , 羌渠死后 , 应承其王位 , 继立为单于 。 但 杀其父之国人 , 畏惧报复得罪 , 不顾匈奴传统制度 , 另立须 卜骨都侯为单于 。 呼衍氏 、 须 卜氏 、 丘林氏 、 兰氏为匈奴四大异姓贵族 , 世为大臣 , 但不得为单于 。 单于姓挛鞋 氏 � 《后汉书 · 南句奴传》作 “虚连鞋 氏” � , 其大臣贵者共有十王 , 谓之 四角 、 六角 , “皆单于子弟 , 次第当为单于者也 。 ” 异姓大臣以左 、 右骨都侯居首 “辅政 ” , 但不得为 单于 。 须 卜骨都侯是唯一异姓大臣被拥立为单于者 。 拥立者既为杀羌渠单于之国人 , 无 疑以右部酞落为主 , 利用骨都侯 “辅政 ” , 借其掌握南庭政权 , 乘机立为单于 , 以对抗 龄扶罗 。 砖扶罗被逐 , 不能在南庭立足 , 即在西河离石之王庭存在 , 只好到后汉首都 洛阳宫廷 申讼求援 , “诣网自讼 ” 。 一则羌渠单于为汉所立 , 又为汉出兵幽州被杀 , 其 子当继其父单于之位 � 再则须 卜骨都侯以异姓大臣立为单于 , 确实不合法 , 而拥立者 又是反对为汉出兵幽州的反叛者 。 不论从哪方面说 , 汉廷都不能不给予支持 。 但此时 汉廷已处于衰落之末期 , 不便亦无力直接插手匈奴内部纠纷 , 还是要靠龄扶罗自己去 平定拥立须 卜骨都侯单于者的酩部落 。 汉廷对于龄扶罗的请求 , 既不能不理 , 也不能 完全满足 , 唯铸赐官印 , 早有前例 , 而且也容易实现 , 所以此印就是汉铸赐于扶罗部 属去攻打酞部落 , 作为对他诣阀申讼要求的合理支持与答复 。 此时龄扶罗至少尚须有 数千骑 , 印主应为此数千骑中某一首领 , 出土地点如不在洛阳附近 , 即在河南西北与 山西西南部之间 。 今后还有可能有类似之印出土 , 姑预言之 , 以为后验 。 “汉匈奴破虏长 ” , 见于著录至少 已有三方 。 “虏 ” 指北匈奴 , 因北匈奴与汉为敌 , 而南匈奴附后汉 , 为汉防御北匈奴 , 所以都是铸赐南匈奴首领防御北匈奴有功者 , 以 为鼓励 。 南匈奴归附汉朝 , 为汉效劳的主要任务就是屯守边塞 , 以抗击北匈奴入侵者 。 此类事例 , 在边郡地 区经常发生 , 故此类官印发现最多 , 说明铸赐非一 。 故 “虏 ” 指 北匈奴 , 无须加 “北 ” 。 本印 “汉匈奴破酞虏长 ” , “虏” 指南匈奴之反叛部落 , 所以必 须前加 “酩字” 指明其部落名称 , 否则即与前印无以区别 。 迄今所见汉匈奴官印 , 皆 为后汉赐南匈奴所属首领 , 故 “破虏 ” 不可能指南匈奴 , 唯此印为例外 , 对此不能不 加说明 , 除去疑问 。 四 、 “汉匈奴破酞虏长 ” 印赐予的时间 《汉书 · 匈奴传 》� “汉赐单于印 , 言 ‘玺 ’ 不言 ‘章 , , 又无 ‘汉 , 字 , 诸王已下 乃有 ‘汉 ’ 言 ‘章 ” , 。 这是始建国元年 ��� 王莽遣将帅将汉赐 “匈奴单于玺 ” 故印易 换为 “新匈奴单于章” , 以示与臣无别 , 单于遣右骨都侯当求王莽所遣将帅归还故印时 所言 , 最可信据 。 今所见汉匈奴诸官印近二十方 , 皆前有 “汉 ” 字而后无 “章” 字 , 可 以肯定皆为东汉印 。 此印亦有 “汉 ” 无 “章” , 必属东汉无疑 。 所当进一步确定的是此 印赐予的具体时间 。 · � � · “汉匈奴破酪虏长”及其有关史实发覆 上文虽已考定 “酪虏” 即 《后汉书 · 南匈奴传》之 “右部酞落 ” 及其反叛时间 , 但 “破酞虏 ” 究为何人 、 何时 � 不仅史籍没有直接记载 , 同一 《后汉书》纪 、 传所记这一 时期有关史实又不一致 , 或年 、 月互异 , 早 已引起异议 , 而范哗所见史料 已残缺不全 , 他已搞不清事件的首尾本末 , 必须在蛛丝马迹与错综复杂的叙事中联系复原 , 这是很 费周折的 。 右部酞落杀羌渠 , 其子龄扶罗继立 , 又被国人杀其父者所拒 , 另扶立须 卜骨都侯 为单于 , 均在中平五年三月 。 龄扶罗在西河南庭不能立足 , “诣网自讼 ” , 至迟四五月 间已达洛阳 �离石南至洛阳直线距离不过 �� 。公里 � 。 如上文分析 , 不论从哪方面考虑 , 汉廷都不能不理 , 但事关重大 , 例应经公卿廷议 , 商讨对策 。 铸赐此印让聆扶罗 自派 部属攻破酞部落 , 这是放扶罗唯一归国正位 出路 , 别无他法 。 对汉廷说来 , 也只能采 此措施 。 此事也不能拖延太久 , 否则龄扶罗将长住洛阳 。 《南匈奴传》下文紧接着说 � “会灵帝崩 , 天下大乱 , 单于将数千骑与白波贼合兵寇内诸郡 。 时民皆保聚 , 钞掠无利 , 而兵遂挫伤 。 复欲归国 , 国人不受 , 乃止河东 ” 。 灵帝崩于中平六年 ��� �� 四月丙申 , 赞扶罗不得不离洛阳 。 而同书 《灵帝纪》则称 � “ �中平五年 � 九月南单于叛 , 与白波 贼寇河东 ” 。 《献帝纪》又记 � 中平六年 “冬十月乙 巳 , 葬灵思皇后 。 白波贼寇河东” 。 《通鉴 》将上引 《南匈奴传 》叙龄扶罗事全文录于此事后 , 《通鉴考异》引 《灵帝纪》曰 � “按 《匈奴传》, 帝崩之后 , 龄扶罗乃与白波贼为寇 。 纪误 , 今从传 。 ” 惠栋亦据 《考 异》而以纪误 。 今考五年九月与六年十月不仅年月明确 , 且分别记于灵 、 献两纪 , 前 事属灵帝在位时 , 后事则灵帝 已崩 、 献帝即位之后 , 范哗应各有根据 。 虽然皆有 “白 波贼寇河东 ” , 但前者为南匈奴与白波部两部合兵 , 而以南匈奴为主动 , 后者仅为白波 一部行动 , 年月皆异 , 在此印未发现前 。 《通鉴》与 《考异》的分析处理办法 , 诚然近 理 , 此印出现后 , 就必须作另一种合理分析 。 龄扶罗至迟五年九月已到洛阳叩网 , 如上文分析 , 此事起因实为羌渠单于为汉出 兵 , 右部酿落反叛 , 杀羌渠 , 另立须 卜氏以拒龄扶罗 , 实质都是反汉 。 汉不论从法令 、 威信 、 道义等方面 , 都不能不表态支持龄扶罗 。 尽管须经公卿廷议对策 , 但也不能拖 延太久 , 否则放扶罗住在洛阳申请不休 , 也应要让他早走 。 至于铸印赏赐 , 早有惯例 , 易于决定 , 无须多 日 。 拖到次年四月帝崩之后 , 则不能设想 , 且天下大乱 , 朝廷也无 人过问此事 , 所以此印铸赐龄扶罗让其率部反攻复国 , 必在此以前 , 而以五年九月于 时间 、 史实 、 情理最合 。 所以五年九月南单于叛 , 与白波贼寇河东 , 应是龄扶罗得汉 赐此印后 , 开始遣部向西河进发以破酸虏的反映 , 而本人仍驻洛阳 , 以求汉廷更多援 助 。 匈奴为游牧部族 , 向以逐水草解决人 、 畜食宿为生活习惯 , 没有运输供给军粮等 后勤组织 。 在内地行军只有靠一路掳掠粮食 、 牲畜以至人 口 , 解决军需供给 。 所以汉 史即视为 “寇” 、 为 “叛 ” , 可以理解 。 此次仅为第一批遣发部众 , 但必须以南单于之 名 , 故 《灵帝纪 》称 “南单于叛 ” , 所据当为被其钞掠诸地的情报 , 并不为错 。 次年四 一 � � � 历 史 研 究 月灵帝崩 , 放扶罗知住洛阳事无可为 , 始率全部离去。 同年十月 , 再和上年已与白波 部相合的先遣部众会合 , 进攻西河离石 , 但为南庭 “国人” 所拒 , 退居平阳 , 依屠各 部刘豹等与黄巾白波部 , 仍尊之为匈奴单于 , 开始南匈奴另一小王庭的苟安局面 , 从 而结束这段斗争史 。 而须 卜骨都侯为单于 , 一年而死 , 南庭遂虚位 , 以老王行国事 , 亦 在中平六年 , 以后双方历史就和上事无关了 。 龄扶罗从中平五年四五月到洛阳叩网 , 、 到中平六年四月灵帝崩后离去 , 流亡在洛 阳恰为一年 。 复南匈奴之国 , 正单于之位 , 对他说来 , 生命恢关 , 没有什么比这更为 迫切 。 最后他还率有数千骑 , 并非无将无兵 , 岂能流亡洛阳经年 , 而坐待衰亡不采取 复国行动 , 这是不能想象的。 可以认为 , 《灵帝纪 》中平五年九月所载之事 , 就是他将 汉赐此印发给部众 , 向西河进发 , 至白波与黄巾部合兵 , 亦即进破 “酞虏” 进程中的 反映 。 因为部众打着他的名义或旗号而又一路抢掠解决粮食 、 军需供应 , 而所经地方 即报称 “南单于叛” , 并不足为异 。 五 、 �关于放扶罗部与白波部合兵的地点 、 进攻西河南庭与酿部交战的考证 《后汉书 》两次记砖扶罗部 “与白波贼寇河东” 。 白波谷何在� 诸家旧存争议未决 , 不详确址 , 进攻路线与目标因而长期不明 。 汉史又称之为 “叛 ” 、 “寇 ” 或 “钞掠” , 非 为复国正位 , 更未提 “右部酪落” , 连是否攻击西河离石 , 与南庭 “国人 ” 直接接战没 有 , 结果如何 , 都隐约其词 , 藏于字里行间 。 如不深掘至底 , 揭出真象 , 上述有关此 印 “破酞虏” 诸考 , 则全属空中楼阁 , 所谓皮之不存 , 毛将焉附� 故最后不得不设专 节讨论 , 作为结束诸役之殿 。 �一 � 白波谷关系进兵路线 、 目标 , 首当加辨明 。 《后汉书 · 灵帝纪》� 中平五年二 月 “黄巾余贼郭太等起于西河白波谷 , 寇太原 、 河东 ” 。 《通鉴》中平五年二月条下全 录此文 , 而倒 “西河 ” 作 “河西 ” 。 胡三省注 � “ 《帝纪 》作西河 , 当从之 。 又按宋白 《续通典》, 河南府河清县 , 今理白波镇 , 无以此谷于孟津为河西软 � ” 惠栋 《后汉书补 注》日 � “薛莹 《汉书》亦言黄巾郭太等起于西河白波谷 , 时谓之白波镇 , 西河在洛阳 北千二百里 。 《通鉴》据宋白 《续通典》以为在河南河清县者 , 非 。 ” 《后汉书 · 献帝 纪》� 中平六年 “冬十月乙已 , 葬灵思皇后 。 白波贼寇河东 ” 。 章怀太子注引薛莹 《汉 书》所云 , 即惠栋所据 。 《元和郡县志》卷十二绛州太平县下 � “白波垒在县东南十二 里 。 后汉末 , 黄巾贼于西河白波谷寇太原 , 于此筑垒 ” 。 乾隆 《一统志》卷九九山西平 阳府 “关隘” 下白波垒 � “在太平县东南三十五里 , 今名永固村 。 ” 永固村今在襄汾县 西南永固镇 , 在汉平阳故城南约 �� 公里 , 但两汉皆属河东郡 , 西河郡则在其北 , 秦汉 之河东郡最早魏称西河 , 范哗与薛莹书皆称 “西河白波谷 ” 。 “西河 ” 可能用古地区名 , 而非指郡名 , 但更可能为黄巾郭太等起于西河境 内而终据河东之白波谷 , 或因地望相 � � � 。 “汉匈奴破酿虏长 ”及其有关史实发覆 连而误混郡名 。 至于宋河清县所理白波镇 , 乃北宋嘈运四路中西路之要冲 � “陕西之粟 , 便自三门 、 白波转黄河入汁至京师 ” , “陕西诸州寂粟自黄河三门沿流入汁 , 亦至京师 , 三门白波发运使判官崔纲领之 ” , 原为发运使驻地 。 开宝元年 �� � � � , 河清县移治于此 。 司马光在洛阳 �� 年修 《通鉴》, 当然对此近在咫尺的白波镇最为熟悉 , 因而很容易认 为后汉黄巾郭太部起义的白波谷就在这里 , 并倒西河为河西 , 诚如胡注所疑 。 但秦汉 魏晋六朝皆无河西县 , 唐始有河西县 , 在黄河西 、 朝邑北 , 与此无关 。 河清与孟津县 皆为后设 , 在黄河东不在西 , 从无以此处为河西者 。 司马光 、 胡三省、 惠栋 、 王先谦 等先贤皆由于失检 《元和志》而终不明白波谷何在 。 今于千年后幸发此覆 , 宁非快事 � �二 � 河西离石在河东都之北 , 从洛阳进攻西河必经河东郡地 , 而河东之 白波谷一 带 , 中平五年二月已为黄巾郭太部作为根据地 , 所以中平五年 “九月 , 南单于叛 , 与 白波贼寇河东 ” , 表示打着南单于旗号龄扶罗所遣部众已到达白波谷黄巾部的根据地 , 两部会合 “寇河东” , 意在扩大地盘 , 抢掠粮食等 , 但尚在河东郡境 内进行 。 次年四月 灵帝崩后 , 龄扶罗率数千骑与白波部合兵寇河内诸郡 , 所指为洛阳以北之黄河东岸郡 县 , 主要为河东郡 , 但称为 “诸郡” , 则不限于河东一郡 , 包括其北黄河东岸之西河郡 。 《通鉴》与 《献帝纪 》称中平六年十月 “白波贼寇河东 ” , 合为一起 , 自属正确 。 转扶 罗一路抄掠 , 而至河东的白波与前遣部众会合为一 , 亦即与黄巾白波部合兵 。 “河 内诸 郡” , 非指洛阳东北之河内郡 , 因与白波部无关 , 且相隔甚远 , 白波部未达此处 。 自洛 阳北诣西河 , 白波为应经之地 , 加以此时已为黄巾郭太等之根据地 , 势力较大 , 所以 须与之会合以增加兵势 。 尽管黄巾白波部可能还有自己战略 , 而龄扶罗两次合白波 目 的只有一个 , 即进攻西河离石 , 复国正位 。 如果说第一次所遣部队 , 史籍还无此等表 示 , 无可断知 。 但第二次他亲自率骑与白波部合兵 , 就相当明显 , 而且史籍也确有表 示 , 论证如下 � �� � 《南匈奴传》称放扶罗 “钞掠无利 , 而兵遂挫伤 。 复欲归国 , 国人不受 , 乃止 河东 ” 。 如上文所述 , 匈奴没有后备军粮 , 抄掠 “河内诸郡 ” , 主要是为解决粮食等供 应 , 为攻破南庭 “国人 ” 作充分准备 , 后者才是其最后 目的 。 但 “民皆保聚 , 钞掠无 利” , 并没有掠夺多少东西 � 从 “归国 , 国人不受 ” , 可以证明吞粮食等军备准备不足 的情况下 , 龄扶罗仍然向目标地的河西离石亦即南庭之 “国” 进攻 。 但他只有数千骑 , 众寡不敌 。 “国人不受 ” , 即没有攻破进占 , 而为 “国人 ” 所拒 。 此 “国人 ” 即攻杀其 父右部酿落与立须 卜骨都侯为单于于南庭者 。 故龄扶罗最后必须进攻西河 , 才能复国 正位 , 非经较量不会甘休 。 �� � 同传下文又说 � “单于龄扶罗立七年死 , 弟呼厨泉立 。 ” 单于呼厨泉兴平二年 �� � �� 立 , “以兄被逐 , 不得归国 ” 。 兄指龄扶罗 , “被逐 ” 当指转扶罗进攻南庭 , 而为 国人即酞部所逐走 , 证明淤扶罗确实进攻西河离石 , 且和酞部直接交战而终于失败 , 被 隘部驱逐 , 向南败走 , 止于平阳 , 宣告复国战斗结束 。 最后 , 他只得偏安于此 , 创南 · � � · 历 史 研 究 匈奴另一小王庭 。 否则 , 他不会甘死于此 。 讨论至此 , 砖扶罗与白波部合兵寇河内诸 郡 , 包括西河郡在内 , 可以肯定他与白波部合兵包括第一次主要目的都是攻破酩部 , 为 复南匈奴之国 , 正单于之位 。 他确已攻打西河离石 , 并和酞部交战 , 而被后者所拒 , 逐 出西河境外 。 由上两条记载而完全证实 , 此印之年代 、 “酞虏” 名称 、 部属与有关 史实 , 包括铸造原因 、 背景等 , 至此应全告解决 。 总 结 �一 � “汉匈奴破酿虏长” 印 , 前有 “汉” 而后无 “章 ” 字 , 与西汉赐匈奴印 , 诸 王以下有 “汉” 言 “章” 不合 , 断属东汉 , 与所见东汉赐匈奴诸官印相同 。 �二 � 由 “汉匈奴破虏长” 印 , 断知 “酞 ” 为匈奴部落名 , 即 《后汉书 · 南匈奴 传》所记中平五年攻杀羌渠单于之 “右部酿落 ” 。 “酞落 ” 即酿部落 , 因一字单名 , 须 配双音 。 “右部酪 ” 不合汉语文法 , 故加 “落 ” 字 。 “酞虏 ” 即 “醚落 ” 。 �三 � 羌渠单于因应汉出兵幽州而为右部酿落等所杀 , 其子龄扶罗继立 , 又被酩部 等反对 , 另立须 卜骨都侯为单于以拒之 。 龄扶罗 “诣闽自讼 ” 求助 , 此印即汉铸赐龄 扶罗发给所部以破酞虏即酩部者 。 �四 � 放扶罗于中平五年三月后赴洛阳叩网 , 求汉支持 , 九月间得汉赐此印 , 即遣 部骑打单于名号向西河离石南庭进发 , 至白波 �今山西襄汾西南� 与黄巾部合兵 。 次 年四月灵帝崩 , 天下大乱 , 龄扶罗离洛阳率部骑再和前部及白波部再次合兵抄掠河东 、 西河诸郡 。 《后汉书 · 南匈奴传》称其 “复欲归国 , 国人不受 , 止于河东 ” , 又称其 “被逐” , 知曾进攻南庭 , 与 “国人 ” 即酞部交战 , 但被拒 , 逐退止平阳 , 偏安于此 , 开 创东汉末南匈奴分裂局面 。 此印年代 �� � �� 、 部落 �酞虏�酿落 �酞部 � 、 部属 �南匈奴 “左部胡” � 、 铸赐对象 �龄扶罗部属 � 、 史实 、 原因 、 背景等全皆落实 , 不仅印证汉史 , 更为重要的是补充记 载之缺漏与不明 , 解决其中争议 、 矛盾 , 因而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 �责任编辑 � 宋 超 � 〔作者黄盛璋 , � � ! 年生 , 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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