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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商场安全技术标准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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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商场安全技术标准及评分细则商贸商场安全技术标准及评分细则评定标准类目一类目二类目......项目1项目2项目......要素1要素2......百分制考评层次对照要求打分A级元素B级元素核心内容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商场企业(包括百货商场、超级市场等相关企业),其他商业企业可参照执行。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32条考评内容。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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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商场安全技术标准及评分细则评定标准类目一类目二类目......项目1项目2项目......要素1要素2......百分制考评层次对照要求打分A级元素B级元素核心内容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商场企业(包括百货商场、超级市场等相关企业),其他商业企业可参照执行。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32条考评内容。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6.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评定等级评审评分安全绩效一级≥90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轻伤两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二级≥75考核年度内未发生重伤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三级≥60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评定标准内追加扣分的部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12.1组织机构和人员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4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扣满4分的,追加扣除10分。评定标准内追加扣分的部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22.2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3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评定标准内追加扣分的部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35.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15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4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扣满15分的,追加扣除10分。评定标准内追加扣分的部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47.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5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累计扣满5分的,追加扣除10分。评定标准内追加扣分的部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57.4相关方管理不得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外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10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外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未签订协议的,不得分;协议中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评定标准内追加扣分的部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68.2排查范围与方法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和其他方式进行隐患排查。20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2分;未制定检查表的,扣10分;检查表制定和使用不全的,每个扣2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1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1分;扣满20分的,追加扣除20分。评定标准内追加扣分的部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79.3监控与管理对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10未监控的,不得分;有重大隐患或带病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除本分值扣完后外,追加扣除15分;监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全的,每项扣1分。评定标准内追加扣分的部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810.1职业健康管理按有关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5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一年内有新增职业病患者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20分。评定标准内追加扣分的部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912.1事故报告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5未及时报告的,不得分;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有瞒报、谎报、破坏现场的任何行为,不得分,并追加扣除20分涉及7个考评类目、9个考评项目和考评内容;标准分值77分、追加扣分125分商场企业设备设施现场检查重点部位中央控制室(监控设备、消警设备)消防泵房空调机房计算机房商场内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火灾探测器、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商场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警示标记、防火门、防火卷帘高、低压配电间(变配电系统、电网接地系统、动力及照明配电箱(柜)、低压电器线路、防雷接地装置机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车辆)特种设备(垂直升降梯、斜梯)商场内仓地下空间(停车库、地下超市)大、小餐饮、食堂(吸油烟烟道、厨房设备、洗涤设备)1.1目标(2,4)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2)1.安全生产目标(10,1%)根据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目标的表述,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绝对数,比如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二是相对数,如较大事故起数下降30%以上;三是远景描述,如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同类企业水平等。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应遵循:一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二是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生产经营规模、战略目标,以及安全生产风险情况;三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技术状况,既要做到经济、技术可行,又不能过高或过低;四是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以及本单位、同类性质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教训。1.2监测与考核(3,6)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2)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2)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2)2.1组织机构和人员(3,10)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4)★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扣满4分的,追加扣除10分。2.组织机构和职责(20,2%)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3)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3)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安委会主要职责是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和实施情况、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等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安委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要有会议记录、会议纪要。2.2职责(3,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3)★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①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3.1安全生产费用(3,14)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3)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3)3.安全投入(20,2%)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8)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3.2相关保险(2,6)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3)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20)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5)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00,10%)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5)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5)4.2规章制度(2,20)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消防管理、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促销活动安全管理、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安全值班检查巡查管理、租赁承包安全资质审查及管理等。(15)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5)4.3操作规程(3,20)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0)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5)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5)4.4评估(1,10)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4.5修订(1,10)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企业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一般包括以下情况:⑴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保留肯定的内容,及时修订需整改的内容。⑵应对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涉及到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产生的问题,应及时修订相应的规章度、操作规程。⑶应收集本企业、其他企业的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的原因,借鉴相关事故教训,修订规章制度、操作流程。⑷在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后,根据制度、规程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绩效评定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等绩效评定结果,及时修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⑸国家以及法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最新要求,及时做好修订工作。避免“违法不知”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和后果。⑹国际、国内有先进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应及时做好修订工作。修订的制度和规程,作为最新有效的文件,应及时发放到有关岗位,并收回废止的版本,以免造成混乱。4.6文件和档案管理(3,20)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5)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5)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10)5.教育培训(100,10%)5.1教育培训管理(3,30)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5)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5)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20)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1,10)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1,20)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5.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1,1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4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扣满15分的,追加扣除10分。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1,15)志愿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仓库管理员、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装卸、运输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5.6安全文化建设(1,10)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文化活动的方法:安全生产月(周)活动、安全表彰会、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安全宣传活动、安全文化知识竞赛、安全建议征集活动等等。企业安全文化是指被企业员工群体所共享的安全价值观、态度、道德和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凝结起来的一种文化氛围,是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安全态度,是员工对生命安全和健康价值的领会,以及所认同的安全原则和接受的安全生产或安全生活的行为方式。企业应按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的有关要求,依托安全文化建设的载体逐步形成企业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带有本企业特点的价值观、愿景、宗旨的安全理念,引导全体人员养成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安全态度。安全文化建设的载体包括:文学艺术的方法(安全文艺、安全文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安全科学的普及,发展安全科学技术);管理的方法(采用行政管理、法制管理、经济管理等手段);宣传教育的方法(安全法律法规、目标方针的宣传、对事故及防范措施的宣传教育等);安全文化活动的方法。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2,18)企业新、改、扩建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3)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各类场所使用、开业前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15)6.生产设备设施(200,20%)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三同时”要达到以下要求: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同时要求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需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报批时,应同时报送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要求具体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2安全与消防设施要求(3,43)建筑物:(10)1.建筑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2.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适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装饰施工过程中,室内装修防火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3.不得在设有营运场所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4.普通仓库与营运场所应分楼层设置,确因需要而同层时,应用实体砖墙砌至梁板底部,且不留缝隙。5.仓库、营运场所、办公室、员工宿舍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6.孔洞口、楼板、基坑等临边应有防护设施。7.建筑物应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仓储设施:(8)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按国家标准、规范存放,并由专人管理。2.堆放易潮物品仓库的地面必须高于本区的基准面,并有防潮防雨淋设施。3.易燃、易潮物资仓库应有防水、防潮设施。4.仓库安全通道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持畅通。5.仓库安全出口按消防设计要求设置,工作期间不得上锁;物品堆垛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堆放;需夜间作业的仓库每个门口上方须安装应急照明灯。6.安全通道门要符合消防设计要求。7.库区内应有明显的交通行驶、安全警示等标志。人员密集场所:(25)1.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2.不准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3.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自动状态。4.消防栓应有明显标识,不应埋压、圈占或遮挡。5.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等的设置不应影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自动喷水灭火喷头等设施的正常使用。6.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7.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防火卷帘下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营业、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8.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9.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等内容,并对消防控制室的设备能够熟练使用、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应有设备运行等情况记录。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10.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或者通过张贴图画、广播、视像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知识。6.3设备设施运行管理(17,125)建立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3)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5)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10)建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的管理制度。(5)特种设备应经专业资质的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向所属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取得使用证和登记证,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应按规定使用、维护,定期检验,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10)消防设备:(8)1.消防设备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设备档案完整,安全状态良好。2.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3.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标志。地下的消防控制室门上的标志必须是带灯光的装置;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4.设备档案完整。5.设备各项联动、操控及显示等功能良好。6.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无缺陷。7.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无缺陷。8.预备中英文紧急疏散广播词或录音广播。注:对设备的抽查以在册数(H)按比例抽取,抽查的数量应覆盖所有种类的设备,抽查数量按下列规定:H≤10,抽查H台;10<H≤100,抽查10台100<H≤500,抽查15台500<H≤1000,抽查20台H>1000,抽查30台安防设备:(5)1.设备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2.设备档案完整,资料数据保密。3.设备各项操控及显示等功能状态良好。4.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无缺陷。5.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联动等安全装置无缺陷。闭路电视监视系统:(5)应安装录像机和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对公共安全部位进行监控,闭路电视监控区域应覆盖主要出入口,前厅、电梯间、通道和贵重物资集中场所(如收银处、保险柜、仓库等),厨房食品加工制作间,食品仓库门前通道、商场、地下车库及其他区域。计算机房设备:(5)1.设备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2.设备档案完整,安全保密性能良好。3.机房的环境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安全要求,各项操控及显示等功能状态良好。4.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无缺陷5.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无缺陷。厨房设备:(5)1.机械运转部位有完好可靠的防护装置。2.搅拌操作的容器必须加盖密封且盖机联锁。3.PE(N)线连接可靠,电源线路完好。4.每台设备应有单独控制开关。5.凡有碾、绞、压、挤、切伤可能的部位均应有可靠防护。6.抽风和给排水系统完好无缺陷。7.燃气阀、燃气管、燃气瓶、温度控制器完好无缺陷,无气体泄漏。燃气存放或调压室内应安装防爆照明灯及报警装置,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由专人关闭阀门并作好记录。8.厨房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灶台附近应配备灭火毯和消防器材。洗涤设备:(5)1.机械运转部位有完好可靠的防护装置。2.洗涤操作的容器必须加盖密封且盖机联锁,铰位灵活。3.PE(N)线连接可靠,电源线路完好。4.每台设备应有单独控制开关。5.凡有碾、绞、压、挤、切伤可能的部位均应有可靠防护。6.地毯机的泡箱出泡口畅通、泡箱内的隔网无堵塞,地毯刷完整、锁位无破损。7.高速磨光机的针盘完整、配针坚固、磨光垫选用正确无烂损。8.吸水泵应设有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梯台及防护栏杆:(5)1.焊接处应无裂纹和可见的表面气孔。2.结构的外型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以及明显的锈蚀等缺陷。3.梯台及防护栏杆的结构连接及固定支撑牢固。4.在室外安装的梯台及防护栏杆的防雷电保护、防雷电连接和接地附件应符合GB50057的要求。电气设备的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部门规定,设备档案完整。(20)1.变配电系统(1)变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相邻配电室的门应双向开,高压配电间的窗、门应装防护网,防护网的网孔尺寸应小于10×10毫米。(2)高、低压配电柜的母线相序标志正确,应设置接地母排和接地端子,且与接地系统连接,并有接地标志。(3)电气运行指示仪表显示正确,控制装置完好,操纵机构和联锁机构可靠。(4)双电源供电或自有发电应设有联锁安全装置。(5)空气开关灭弧罩应完整。(6)电力电容器外壳无膨胀,无漏油现象。(7)设置有电气运行工作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8)电气操作工具完好可靠,有定期检测记录和标志。2.电网接地系统(1)电气系统连接符合设计的系统接地制式要求。(2)电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小于4欧,应保存定期检测记录。(3)接地装置应有编号和识别标记。3.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1)应按规定设有接地母排和/或接地端子,且与接地系统连接。(2)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内设置的插座,其线路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3)电器元件的接线端子与导线连接坚固,无过热烧损现象。(4)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内设置的导线应有相序标志。(5)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内无粉尘和油污污染。(6)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低压电气线路(1)固定线路a)线路架设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b)线路导线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c)线路的保护装置符合设计要求。d)线槽或桥架在电气不连贯处应装设电气跨接线,接地端子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系统连接,并有接地标志;柜、箱有编号;有电气控制线路图。e)线路导线绝缘保护完好。f)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2)临时线路a)临时线路架设前应履行审批手续,设置的临时线路应有标识牌,超出使用批准期限的临时线路应及时拆除。b)线路导线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导线应有护套软管保护。c)临时线路应设有总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d)临时线路应设有与用电设备接地连接的接地保护导线,接地保护导线应与电网接地系统连接。e)应保存有临时线路架设审批、架设和使用安全检查的记录,以及按审批时效拆除临时线路的记录。5.防雷接地装置a)防雷装置完好,接闪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接地电阻值小于10欧。b)建筑物应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保存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记录。c)接地装置应有编号和识别标记。6.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器a)线路应按规范敷设。b)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c)电源开关箱应设立在库房外,不得使用闸刀开关。d)电源开关箱前不得堆放杂物,架空线路下不得堆放可燃物。e)仓库内除了固定的照明外,不允许使用其它电器。可燃物品仓库,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机电设备应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经维护、保养、检测后,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建立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档案,在进行机电设备维修(抢修)时,应执行严格申报、审批和维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10)手持电动工具:(5)1.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插座和开头线路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接地保护导线与接地系统连接。2.定期检测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并做好检测记录。3.电源线必须用护管软线,无接头和绝缘层无破损。车辆:(10)1.必须严格按公安、交通部门要求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档案,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2.车辆整洁、资料齐全。3.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4.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5.传动系统运转平稳。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5)6.4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3,14)建立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3)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5)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6)7.作业安全(200,20%)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4,65)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其他危险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建立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20)在空气不畅、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密室、洞室、井坑、管道、容器等场所进行作业的,应采取通风、检测、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10)进行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0)应对经营现场、后勤办公室、设备层工作室、经营过程、设备设施、器材、通道和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25)具备书面程序,对作业控制过程进行说明;明确作业控制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人员的职责;所有作业控制程序中涉及到的人员都要经过适当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作业的计划和进度安排应该确定各个作业及其相互关系;不实施作业前风险分析、预防控制措施不落实不得作业。作业前风险分析的内容要涵盖作业过程的步骤、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作业环境的特点以及作业人员的情况等;在实施涉及受限空间进入、在可能产生能量意外释放的系统上作业、地面开挖、动火等作业或其它有害活动前,应该获得许可证;作业控制12要素参与作业的所有人员都要清楚任务范围、危害、控制措施和缓解措施并签字确认;所有执行许可证的在的作业应该由责任人进行定期监督和管理;在作业完成或中断时工作现场应该保持在安全状态下;应该对作业控制做定期审查;应该寻找、归纳和分享对作业控制程序有影响的内、外部经验和教训;作业控制程序应该向每个人明确,人人有责任制止不安全的作业。作业控制12要素7.2作业行为管理(4,50)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需要规范的作业行为主要包括:(20)1.遵守劳动纪律。2.设备开机前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3.运转中的设备禁止进行擦洗、清扫、拆卸和维护维修等可能直接接触运转部位的操作。4.工作过程中,如有故障,应停机,通知修理,待故障排除后再恢复工作状态。5.作业完成时按规定进行停机操作,关闭电源,清理岗位作业环境。对仓储作业、整理货品、搬运等作业进行专项管理。(10)电气、高速运转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10)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个体防护装备,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10)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两种,一种是无意识的或习以为常的行为,对于某些行为可能带来的伤害及其不良后果,预先没有意识到,相关规程也不可能对这些作业行为予以规范;另一种是危险性已经知道,而且相关规程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或要求的违章行为。从安全管理的角度看,这两种不安全行为的性质特点完全不同。对于第一种无意识的作业行为,需要预先进行系统的分析,找出隐患,然后根据排查出隐患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对这些隐患实施控制,通过规程规定去改变这种习以为常的不良行为或习惯,或者对有关设备设施的使用方式以及对工艺技术规定作出调整。另一种是违章行为,对这种行为,则需通过日常经常性的检查,时刻关注,及时纠偏,以保证所有人的作业行为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反复出现的违章行为,则需通过管理的角度去分析,不能仅仅只依靠简单的处罚、考核,以罚代管。7.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3,15)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5)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按照《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5)★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累计扣满5分的,追加扣除10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厂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5)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设备的醒目位置,一目了然。警示标识应清晰,易于辨认。我国目前使用安全色主要有四种: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代表防火;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安全状态、提示或通行。我国目前常用的安全警示标志可分为四大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7.4相关方管理(5,50)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5)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5)不得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外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10)★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外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未签订协议的,不得分;协议中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15)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评议或考核。(15)7.5变更(2,20)建立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对变更的设施进行审批和验收管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和控制。变更程序一般包括变更申请、变更审批、变更实施、变更验收等8.隐患排查和治理(100,10%)8.1隐患排查(3,3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部门、人员的责任。(5)制定隐患排查工作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5)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10)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规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该按照要求,认真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分类建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除治理。隐患排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长期的和阶段性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确定排查目的、范围,明确排查的时间、资源配置、组织方式等,进行全面或专项的隐患排查工作。8.2排查范围与方法(2,25)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和其他方式进行隐患排查。(20)★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2分;未制定检查表的,扣10分;检查表制定和使用不全的,每个扣2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1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1分;扣满20分的,追加扣除20分。综合检查是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企业至少每年组织检查或抽查一次。专业检查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系统进行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主要是个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防食物中毒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经营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是节日对干部、检维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备品备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领导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是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排查方法可采用群查、点查、循章排查和类比复查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合的应用。8.3隐患治理(3,35)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20)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10)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5)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隐患治理方案工程技术措施本质安全管理措施管理缺陷消除教育措施杜绝不安全行为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应急措施隐患治理措施8.4预测预警(1,10)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数据判断等级判断统计值计算系数修正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计算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安全预警报告修正值+事故修正值+隐患排查率修正值+培训、演练修正值+其他修正值9.重大危险源监控(40,4%)9.1辨识与评估(2,15)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5)按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10)9.2登记建档与备案(2,10)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5)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5)9.3监控与管理(3,15)对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10)★未监控的,不得分;有重大隐患或带病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除本分值扣完后外,追加扣除15分;监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全的,每项扣1分。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3)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2)10.职业健康(80,8%)10.1职业健康管理(9,50)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按有关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5)★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一年内有新增职业病患者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20分。对从事可能导致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5)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5)存在粉尘、有害物质、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和岗位应按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10)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必要的泄险区。(5)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5)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的日常监测及维护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5)对职业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及时的治疗、疗养。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3,15)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企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害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企业应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并有相应措施。(5)对员工及相关方宣传和培训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5)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5)10.3职业危害申报(2,15)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10)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向原申报主管部门申请变更:(5)(1)新、改、扩建项目。(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3)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11.应急救援(70,7%)11.1应急机构和队伍(4,15)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2)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3)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5)11.2应急预案(3,20)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重点作业岗位有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10)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5)定期评审应急预案,并进行修订和完善。(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2,10)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5)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5)11.4应急演练(2,15)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10)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5)为保证演练取得实效,演练前应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并据此设定场景和内容,按规定确定主要评价指标;做好各主要环节情况的记录;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及改进和加强应急管理的意见。最后形成演练总结评估报告。每一次演练后,都要对演练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上报,并按照评估意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11.5事故救援(1,10)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应急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编制应急救援报告。(10)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0,2%)12.1事故报告(1,5)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5)★未及时报告的,不得分;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有瞒报、谎报、破坏现场的任何行为,不得分,并追加扣除20分。12.2事故调查和处理(2,1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10)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3)12.3事故案例教育(1,2)对员工进行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育。(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第区(县)以上安监部门或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第区(县)以上安监部门或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二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是事故的简要经过;四是事故已造成的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是已经采取的措施;六是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要求: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是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的重要依据,对事故现场的任何改变将影响事故调查的科学、客观性,影响事故的调查结论。在现场勘查之前,应维持现场的原始状态,既不使它减少任何痕迹、物品,也不使它增加任何痕迹、物品,更不能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发生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是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是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是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四是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是提交事故调查报告。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40,4%)13.1绩效评定(3,30)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10)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10)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10)13.2持续改进(1,10)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10)持续改进更重要的内涵是,企业负责人通过对一定时期后的评定结果的认真分析,及时将某些部门做的比较好的管理方式及管理方法,在企业内所有部门进行全推广;对发现的系统问题及需要努力改进方面及时作出调整和安排。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是螺旋上升的过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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