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月至2014年6月安徽省企业养老金缴费基数
2013年月至2014年6月安徽省企业养老金
缴费基数
2013年,12月4日,记者从瑞昌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2014年度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按照江西省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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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4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将统一使用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即2013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确定为3466元/月。新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14年1月至 12月。
各单位在申报2014年度养老、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时,结合参保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确定2014年度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 2013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60%,即2080元/月;最高不得高于2013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00%,即10398元/月。各单位在申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时,最低不得低于2013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85%,即2946元/月;最高不得高于2013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00%,即10398元/月。机关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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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含固定工和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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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工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600元/月执行。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2013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50%(即1733元/月)、60%(即2080元/月)、80%(即 2773元/月)、100%(即3466元/月)、200%(即6932元/月)、300%(即10398元/
月)六个档次自行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2013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50%(即1733元/月)执行;困难企业按2013年度全省社平工资(即3466元/月)确定。
2014年度大病统筹保险缴费基数仍按2013年度的缴费基数(即2808元/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