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终稿]
QR—GX—0003,20100101,
编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公民身份号码
原个人编号 户籍所在地 原参保 原参保地
所在地 社保机构行 区名称 政区划代码
原参保地 原参保地
社保机构 社保机构
名称 联系电话
原参保地 原参保地 社保机构 社保机构
地址 邮政编码
参保单位,章,: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办 理 须 知
一、转入条件:尚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以下申请人:1、正在我市就业参保缴费,含灵活就业参保缴费,~其中省外户籍的参保人申请从省外转入的~需在我省首次参保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经我市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人员除外,。2、其它符合国办发[2009]66号文及粤府办[2008]76号文规定的转入人员。3、在我市就业的驻珠军队随军未就业配偶、安置在我市的军队退役人员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
二、需提交的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4、以下情形还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调入和非正式调入人员:正式调入人员需提供报到时珠海市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正式调入人员可申请转入养老、失业保险关系,非正式调入人员只能申请转入养老保险关系。
(2)军队退役人员:属转业干部的~提供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退役军人安置证明材料,属退役士兵的~提供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安置证明材料。该类人员可申请转入原服役军队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3)在我市就业的驻珠军队随军未就业配偶:军队后勤机关出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介绍信。该类人员可申请从随军部队转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随军未就业配偶:提供本条第2、3款的申请材料及结婚证。该类(4)安置我市退役军人的
人员可申请从随军部队转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在随军期间有工作且参加失业保险~在军人退出现役后没有就业的~可申请从就业地转入失业保险关系。
三、办理程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我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不符合转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按规定~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各项手续。我中心在收到异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参保人也可拨打珠海12333或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ldj.gov.cn查询办结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原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非正式调入我市人员,其个人身份视同企业职工。如该类人员在原参保地转出的金额,省外的达不到国办发[2009]66号文及人社部发[2009]187号文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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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或省内的达不到粤府办[2008]76号文及粤府[2006]96号文标准的,请不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否则我中心作退回处理。
2、从2007年7月1日起~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广东省内转入人员,应同时转入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3、从军队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如包括从地方转到军队部分的~还需提供原从地方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和个人账户档案等资料。
4、没有利息转入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应予说明原因。对补缴的,应注明补缴的具体时间。
5、当前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户籍属斗门、金湾,含临港,辖区的~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转入手续。属其他辖区的~到市社保中心或拱北、南湾社保办事窗口办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完全同意按照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本人在珠海市外 ,填写“有”或“无”,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缴费记录。
申请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