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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油机和柴油机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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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油机和柴油机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可编辑)
小型汽油机和柴油机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可编辑) 小型汽油机和柴油机出口商品技术指南 使用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 1、本《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将至少半年更新一次; 2、本《出口商品技术指南》电子文本使用 PDF 格式,浏览须安装Adobe 公司免费提供的Adobe Acrobat软件。简体中文版可点击Adobe Reader 6.0下载。 3、用户可在线浏览,或将 PDF 文件下载到本地机器后阅读。 4、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商务部世贸司联系,电子邮件:dstdiv3@mo 版权声明: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版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所有,供公众免费查阅。未经商务部授权,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商业盈利目的,不得转载、摘编、变更或出版《出口商品技术指 南》。经商务部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违反上 述声明者,商务部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出口小型汽油机和柴油机技术指南 摘 要 本指南适用于出口小型内燃机产品,包括:小型通用汽油机(?19Kw)和小型柴油机(?19Kw)。 本指南重点研究了欧盟、北美、东南亚等 3 个主要出口目标市场(该商品对上述市场出口额占 总出口额的比例 84.8% )。 本指南主要分析了欧盟欧盟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内燃机排放指令、机械设备安全指令、室外作业 机械设备噪声指令、电磁兼容指令;美国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法规、美国非道路用汽油机排放法规、 美国加州小型非道路用内燃机排放法规;国内外知识产权法规;以及欧盟有关内燃机安全标准 10 项, ISO 有关内燃机安全标准 3 项,美国 UL 标准 2 项;欧盟排放认证,欧盟 CE 合格评定、美国 EPA 认证,加州 CARB 认证,美国 UL 合格评定等国外合格评定程序 5 套。 本指南分析总结了我国标准和技术法规在排放、安全和知识产权等三方面与国外法规的技术差 异,为企业和行业提出了针对技术差异和目标市场的开拓等方面的 11 方面 25 条建议。 本指南技术资料来源的截止日期为 200 4 年 9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我国小型通用内燃机出口基本情况概述 1.1 单缸通用汽油机出口情况概述 单缸通用汽油机近 3 年进出口统计 主要出口企业分布情况 主要出口市场分布情况 主要出口产品品种分布情况 影响我国出口的主要因素 主要出口市场简介 我国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简析 1.2 单缸柴油机出口情况概述 单缸柴油机近 3 年进出口统计 主要出口企业分布情况 主要出口市场分布情况 影响我国出口的主要因素 主要出口市场简介 我国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简析 第二章 国外有关法规、规则与标准 2.1 概论 排放 安全与人体健康 知识产权 2.2 各国的有关法规、规则与标准 美国 .1 美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发动机排放法规 .1a 美国联邦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压燃式发动机排放法规 A.适用范围 B. 限值及实施日期 C.发动机系族的划分 D.ABT (平均、储蓄、交易)计划 E.试验程序 F.使用寿命、召回期和保证期 G.维护保养 I.排放控制信息标签 J.豁免与灵活条款 K.认证程序及所需手续 .1b 美国加州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压燃式发动机排放法规 .1c 美国联邦非道路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放法规 A.适用范围 B.发动机的分类、限值及实施日期 C. 试验程序 D. 发动机系族的划分 E. ABT (平均、储蓄、交易)计划 3 F.使用寿命及劣化系数、保证期 G. 发动机信息标签 H. 认证程序及所需手续 .1d 美国加州非道路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放法规 A. 发动机的分类、排放限值与实施日期、耐久性 B. 试验程序 C.发动机系族的划分 D. 保证期 E. ABT (平均、储蓄、交易)计划 F. 发动机信息标签 G. 认证程序及所需手续 .2 美国 UL 安全认证 .3 美国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 欧盟国家 .1 欧盟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发动机排放法规 .1a 欧盟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压燃式发动机排放法规 .1b 欧盟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放法规 A. 适用范围 B. 发动机的分类、限值、耐久性和实施日期 C. 试验程序 D. 型式认证要求及手续 .2 欧盟国家 CE 安全合格评定 A. 适用指令 B. 适用的协调标准 C. 合格评定模式 D. 指定机构及认证申请 E.EC 合格声明 F. 标志 禁止坐卧标志下载饮用水保护区标志下载桥隧标志图下载上坡路安全标志下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下载 及其加施 G.市场监督 .3 欧盟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 东南亚国家 .1 东南亚国家排放法规 .2 东南亚国家安全要求 .3 东南亚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 第三章 我国有关法规、标准及其与美国、欧盟的对比及对策建议 3.1 我国非道路用小型通用内燃机排放标准及其与美国、欧盟的对比 3.1a 我国非道路用小型柴油机排放标准及其与美国法规的对比 3.1b 我国非道路用小型汽油机排放标准的制定情况及与美国排放法规的对比 3.1c 我国非道路用小型内燃机排放法规的制定情况及与欧盟排放法规的对比 3.2 我国关于安全和人体健康方面的法规标准及其与国外的对比 3.3 我国非道路用小型内燃机为符合国外法规标准所需采取的技术参考对策建议 我国非道路用小型柴油机降低排放技术参考对策建议 我国非道路用小型汽油机降低排放技术参考对策建议 我国单缸内燃机为满足欧盟和美国噪声要求的技术参考对策建议 3.4 我国小型内燃机产品出口的其他有关事项 企业办理国外相关认证时建议注意的几点事项 4 美国 EPA 和 CARB 排放认证 美国 UL 认证 欧盟国家排放认证 欧盟国家 CE 标志 东南亚国家 我国小型柴油机出口特定的要求及出口业务申请办理程序 企业出口小型内燃机产品时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附件一: EPA 非道路用发动机申请排放认证各项文件主要内容(样本译文) 附件二:长铃公司 EPA 排放认证证书样本 附件三:UL 认证申请人、列名人、制造商信息表 样本 附件四:UL 认证产品零部件清单(样本) 附件五:可进行 UL 认证的公司 附件六:UL2200 及 UL1602 标准涉及到的其他标准 附件七:有关专利网站及其检索方法 附件八:欧盟非道路用小型汽油机申请型式认证时要求提交信息文件内容 (译文样本)-----------109 附件九:部分新方法指令的有关协调标准 附件十:欧盟 2000/14/EC 噪声指令(摘要) A 、适用范围 B 、限值和实施日期 C、测试方法 D 、指令规定要求完成的合格评定程序 E 、EC 合格声明 F 、CE 标记 附件十一:机械指令 98/37/EC 对编写技术结构文件的内容要求(样本译文) 附件十二:CE 认证申请表(样本) 附件十三:向指定机构申请 CE 认证工作流程 附件十四:机械指令 98/37/EC 要求的 EC 合格声明(样本译文) 附件十五:华盛公司机械设备认证证书和电磁兼容试验报告 附件十六:宗申公司发电机组认证证书 附件十七:美国海关非道路用发动机进口申报单(样本译文) 附件十八 日本非道路用发动机排放法规简介 5 第一章 我国小型通用内燃机出口基本情况概述 小型通用内燃机(指通用单缸汽油机和单缸柴油机)是我国内燃机行业中量大面广的产品,广 泛应用于农业、林业(包括园艺)、发电、消防、市政、娱乐等机械,它又是我国内燃机行业出口的 主要商品。据统计,我国小型通用内燃机 2003 年产量 1198.03 万台,出口 393.68 万台,出口创汇 2.4 亿美元;其中出口量及创汇分别占内燃机行业出口的 42.31 %和 19.28 % (见表一)。 表一 2003 年我国小型通用内燃机生产、出口情况表 产量 出口量 出口比例 出口量占内燃机 出口比例 (万 (万 (%) (%) 台) 台) 小型通用内燃机 1198.03 393.14 32.86 61.59 其中:1.单缸通用汽油机 374.74 270.06 72.21 42.31 2.单缸柴油机 823.29 123.08 14.95 19.28 我国小型通用内燃机行业是世界同行业中的生产大国,由表二可见,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产量 占世界总产量的4.22 % ,为美国、日本之后名列第三;单缸柴油机产量占总世界产量的 79.51 %,名 列第一。另据了解,在出口方面我国和日本是世界最主要的出口国,其中单缸柴油机我国为世界出 口量最大的国家,单缸通用汽油机我国出口也名列前茅。 表二 世界小型通用内燃机产量统计表(2002 年) 产量(万台) 在全球产量中所占份额(%) 国家和地区 合计 汽油机 柴油机 合计 汽油机 柴油机 日本 710.9 606.5 104.4 16.37 17.98 10.75 北美 2157.1 2157.1 0 49.66 63.96 0 欧洲 496.1 453.1 43 11.42 13.43 4.43 其他 65.2 13.7 51.6 1.50 0.41 5.31 中国 914.47 142.25 772.22 21.05 4.22 79.51 总计 4343.77 3372.65 971.22 100 100 100 注:表中国外汽油机指 20 马力以下,柴油机指 50 马力以下机型,其中均 有部分多缸机。 1.1 单缸通用汽油机出口情况概述 我国出口的小型通用汽油机基本上为单缸通用汽油机,并可分为二冲程机和四冲程机两类。单 缸通用汽油机(海关税号:8407.9090 )是内燃机行业出口的主要商品之一。近年出口量增长较快, 市场也从传统的东南亚转向欧美市场。由于其结构简单、成本和附加值较低,目前该类产品的制造 业有逐步由发达国家向我国等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 单缸通用汽油机近 3 年进出口统计 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的产量 2001 年以前一直徘徊在40~60 万台之间,出口量也停步在十几万台。 自2001 年开始,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的产销出现了巨大变化,产量、出口量增长迅速,品种也不断 增多,并自 2003 年起扭转了外贸逆差的局面。单缸通用汽油机近 3 年进 出口情况如表三所示: 表三 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进出口统计表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出口量(万台) 19.1032 106.066 270.0593 增长率(%) ― 455.2 154.6 出口额(万美元) 1338.60 3235.72 7235.45 增长率(%) ― 141.72 123.61 进口量(万台) 10.77 40.7 56.5 1 增长率(%) ― 278 38.8 进口额(万美元) 2757.3 4571.6 6712.7 增长率(%) ― 65.8 46.8 主要出口企业分布情况 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主要出口企业集中在表四所列省市。 表四 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主要出口企业分布情况表 地区 出口量所占份额%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江苏 32.8 46.8 39.1 浙江 7.7 39.4 38.1 山东 39.4 7 8.5 福建 0 1.4 8.0 重庆 20.1 5.4 4.6 陕西 0 0 1.3 吉林 0 0 0.3 按出口量计算,出口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重庆、山东等省份;其中 浙江增长最快,且以民 营企业为主;重庆、山东份额有所下降,江苏较稳定。 主要出口市场分布情况 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出口市场分布如表五: 表五 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出口市场分布情况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地 区 (%) (%) (%) 美 国 20.7 31.9 33.9 欧 洲 8.3 30.9 23.7 东南亚 71.0 23.0 23.0 中东 ― 8.6 8.9 从上表可以看出,2001 年东南亚市场约占出口总量的 71%,2002 和 2003 年起主导市场由东南 亚转向欧美地区,美国成为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最大的出口市场,占到出口量的 1/3,而出口欧洲市 场的单缸通用汽油机增长迅速,由 2001 年占出口总量的 8.3%上升到 2003 年的 23.7% 。 主要出口产品品种分布情况 ? 按产品种类分,单缸通用汽油机按二冲程和四冲程分类。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出口产品按不 同排量共有 45 个品种,其中二冲程有 19 个品种,功率范围 0.5,3.3kW,排量 22.5,106ml,缸径 32,52mm。四冲程有 26 个品种,功率范围 0.69,9.56kW,排量 36,531ml,缸径 33,90.5mm 。 2001-2003 年二冲程和四冲程产品出口构成如表六: 表六 我国出口单缸通用汽油机种类分布情况 年 份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二冲程 55.5% 76.6% 75.8% 四冲程 44.5% 23.4% 24.2% 由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出口主要为二冲程产品,这是由 于二冲程产品具有体积 小、结构简单、成本低,价格便宜等优点,但其附加值也较低,而日本则以 四冲程为多。 ? 按配套用途分,单缸通用汽油机主要以发电机组、园林机械、农业 机械等配套为主。我国出 口单缸通用汽油机按不同配套用途构成如表七所示: 表七 我国出口单缸通用汽油机配套用途分布情况 2 配套机械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发电机组 4.9% 46.3% 55.5% 园林机械 53.0% 34.3% 22.1% 水泵 34.3% 3.0% 6.1% 农业机械 0.2% 1.1% 1.8% 林业机械 1,8% 0.1% 0.3% 滑板车 5.9% 6.4% 10.6% 鼓风机 ― 8.6% 3.3% 工程机械 ― 0.3% 0.2% 我国出口的单缸通用汽油机产品中,以发电机组为最多,其次是园林机 械。发电机组主要出口 东南亚、中东、非洲地区,园林机械主要出口美国和欧洲国家,滑板车主要出口美国。 影响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出口的主要因素 ? 国外法规的制约 近年来,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大量技术法规和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认证或合格评 定程序,亚洲一些国家如印度也有这方面的技术法规。 随着我国加入WTO,了解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产品认证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已成为企业 急需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单缸通用汽油机的出口遇到了来自美国、欧盟的排放及安全与健康方面 的法规要求的限制。虽然美国市场的出口量最大,实际只集中在少数几家企业中。出口美国的产品 必须经美国 EPA 排放认证,美国一些进口商还要求产品获得 UL 安全认证,出口欧盟国家的产品必 须经 CE 安全认证,最近又增加了排放认证。 ? 国外市场对单缸通用汽油机的要求不断提高 ?动力性要求:高升功率。 ?使用安全性要求:保护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如隔离旋转零件、过热零件等 );燃油箱的保 护;排气火花控制;检修时自动停机等。美国民用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 )监督所有产品使用中的 安全性能问题。 ?经济性要求:与车用发动机相比并不特别重要,但也是用户考虑的因素之一。 ?使用特性要求:起动性能要求手拉一或两次起动成功。低温起动性能, 美国对冬季使用的机 器要求在-25? (加拿大-30?)条件下顺利起动。外观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要求紧凑美观。 ?使用可靠性要求:要求所有单缸通用汽油机制造商必须重视产品保修期内的故障率,目标是 两年保修期内无故障,控制产品返修率在 1%以内。 ?使用耐久性要求:家庭用户一般使用时间比较短,大多不超过 5 年就会因为各种原因(搬家、 机器损坏、不正当使用造成机器报废或提高性能等)而更换新机器。商业用户年平均使用时间长, 机器定期按规定保养,不坏不换。 ?维修方便性:拆装、维修、保养要方便。所需维修工具要少,不用特殊工具。 ? 售后服务欠缺 目前我国出口产品的售后服务很多是由当地经销商负责,没有建立维修服务网络,也缺少对用 户的技术培训,这些均对扩大出口有不利影响 ? 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产品多有借鉴国外样机之处,随着知识产权越来越在国际上受到强调,特 别是发达国家对其非常重视,我国产品的出口受到一定的消极影响。 ? 其他影响。国内出口企业之间竞争激烈,竞相压价,虽然还没有对出口造成太大的影响,但 也使企业感到一定的压力。另外,出口退税率降低、能源及原材料涨价、海运和路运费用上涨等都 对企业出口造成一定的影响,以海运为例,运费上涨前,一个 40 英尺、可装 600 台 168F 发动机的 集装箱运费是 300 美元,04 年 3 月以后上涨到 800 美元,平均一台发动 机增加 0.83 美元的成本。 3 主要出口市场简介 亚洲是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的传统出口市场,对进口我国产品基本没有什么技术限制,出口该 市场的单缸通用汽油机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发电等,由于该地区主要为发展中国家,并以农业为主, 经济不够发达,国民收入不很高,与我国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我国产品由于价格低廉等因素,比 较受到欢迎。对于东南亚地区,由于其为多年成熟的市场,我国产品已经大量进入,此外,该地区 一些国家也在发展单缸通用汽油机工业,所以市场进一步的扩展容量有限,并开始受到一些国家保 护本国发展单缸通用汽油机工业政策的影响,如越南限制整机进口和实 行国产化率限制等;对于中 东地区,近年市场发展较快,我国单缸通用汽油机出口有一定发展潜力。对于南亚地区,特别是印 度,虽然近年中印双边贸易发展迅速,但仍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中印双边贸易总额占各自外贸总额 的比例还很小,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印度商人最看重的是价格,喜欢压价,讨价还价。但一旦 成交,基本上就会成为长期的客户,印度自身有小型汽油机的制造能力,对进口产品有诸如排放等 方面的技术要求,通常需要进行相关的认证或合格评定。 我国与非洲经济有较强的互补性,贸易潜力较大,非洲对我国小型通用汽油机产品是近几年发 展较快的市场,小型汽油机发电机组出口量很大,该地区对进口我国产品没有什么限制,但有一些 特殊的技术要求,如发电机组电源开关要求有防水罩、需要配带插座等,此外据说主要出口经销渠 道由台湾及香港人掌握。 美国 2.8 亿人口,65%拥有自己的住房,家庭用草坪园林机械、铲雪机、油锯等小型动力机械, 销售量巨大(不同用途的销售比例见下图),这是美国市场的基础,美国每年销售这类产品 2000 万 台左右,且由于其配套动力的小型通用汽油机结构简单、技术含量不很高,属低价产品,近年美国 出于劳动力成本考虑,有将此制造业转出的趋势,如美国BS 公司今年在重庆对原有合资企业进行了 较大规模的扩建,因此也加大了进口的需求。目前我国小型通用汽油机最大的出口市场是美国,预 计 2004 年美国市场的份额还会增加,但美国除在环保、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有严格的法律法规限 制外,用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也有较高要求;特别要说明的是美国加州地区由于农业发达、人 口较多、较富,使用非道路机械量较大,约占美国的 20% ,但该地区有比美国联邦法规更严格的排 放法规限制,产品进入加州必须通过其认证。 家 用 商 用 100 90 1.1 80 ] % 70 1.2 [ 60 例 比 50 售 40 销 30 20 10 0 机 机 机 机 机 机 机 机 锯 草 拉 拉 种 雪 电 碎 护 油 欧洲 割 拖 拖 播 铲 发 粉 维 推 草 林 坪 与 手 割 园 草 美国情况 类 通 用 汽 油 机 用 途 似,该地 区 的小型通 用汽油机制造业没有美国发达,但同样在环保、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 有严格的法规限制。 此外,在品种需求方面,因日本是世界小型通用汽油机出口大国, 其产量的 60%用于出口,因 此其出口品种和地区分布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世界各地区的不同需求, 表八为 2003 年日本小型通用 汽油机出口市场分布情况: 表八 日本小型通用汽油机2003 年出口市场分布情况 向各地区出口量 3 马力以下 3 马力以上 合计出口 地区 占总出口量比例 出口量(万台) 出口量(万台) (万台) (%) 4 东南亚 35.9 32 67.9 18.16 中东 0.16 4 4.16 1.11 欧洲 14.4 50.6 65 17.39 北美 139 78.4 217.4 58.16 南美 1.6 4.1 5.7 1.52 非洲 0.14 3.9 4.04 1.08 澳洲 2.3 7.4 9.7 2.59 合计 193.5 180.3 373.8 ― 由上表可以看出,日本向东南亚市场出口量占总出口量的 18.16%, 且 3 马力以上和以下机型的 量基本相当;向北美出口量占总出口量的 58.16%,其中 3 马力以下机型占近 2/3 ,这主要是由于美国 国内生产 3 马力以上机型较多;日本向欧洲出口量也占较大份额,其中 3 马力以上占大多数;其他 地区也以 3 马力以上品种居多(日本生产的 3 马力以上机型中四冲程占 90%,而 3 马力以下机型中 四冲程机型约占27% )。 我国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简析 对于单缸通用汽油机产品,我国主要竞争对手是日本和美国的同类产品,以下就几个主要的方 面进行简要对比分析。 ? 产品品种 我国出口的单缸通用汽油机产品以二冲程为主,占 75%左右,因其 结构简单、成本低,不过附 加值也相对较低。日本机型中四冲程机型的产量占较大比重,尤其是 3 马力以上机型的产量中占绝 大多数,约 90% 。如表九所示: 表九 日本二冲程与四冲程机型产量比较表 二冲程与四冲程产量之比 出 口量占产量之比 小型通用汽油机 56:100 59.2% 其中:3 马力以下 269 :100 74.5% 3 马力以上 10:100 48.5% ? 产品技术水平 由于国外市场不断扩大,使得国内生产单缸通用汽油机的企业越来 越多,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反映出产品质量和性能差异较大,有的企业的产品水平与国外知名品牌产品相当,而一些规模较小 产量不大的企业,为了片面降低成本致使无论在性能和质量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表十为国内外单 缸通用汽油机主要技术指标比较。 表十 国内外相同排量单缸通用汽油机主要技术参数对比表 发动机 排量 Pe Pe Cm ge 比质量 国别 Pe×Cm 类别 (ml ) (Mpa ) (Mpa ) (m/s ) (g/kWh) (kg/kW ) 国内 0.22,0.25 0.27,0.28 6.53,7.0 1.82,1.99 700,740 3.29,3.87 25.4 国外 0.25,0.28 0.28,0.31 6.5,8.5 1.80,2.55 571,678 2.4,3.5 二冲程 国内 0.23,0.30 0.28,0.34 7.7,7.92 2.16,2.67 600,680 2.67,3.75 32.4,33.6 国外 0.27,0.34 0.29,0.36 7.2,8.0 2.10,2.88 544,639 2.38,3.3 四冲程 国内 0.57,0.75 0.57,0.77 5.4 3.08,4.15 350,395 4.09,5.39 163 国外 0.74,0.78 0.83,0.84 6.0,6.13 4.98,5.1 310,313 3.75,3.8 5 国内 0.61,0.75 0.67,0.77 6.48 4.36, 4.98 350,395 3.64,4.44 196 国外 0.77,0.85 0.83,0.85 6.48,7.2 5.44, 5.73 313 3.14,3.33 国内 0.64,0.72 0.74 7.68 5.71 330,374 4.22,4.91 337 国外 0.72,0.89 0.82,0.91 7.3,9.6 6.67, 8.0 313 3.56,4.07 国内 0.62,0.75 0.71,0.78 7.68 5.46,5.95 300,395 3.52,4.31 389 国外 0.64,0.82 0.70,0.86 7.68,9.30 5.88,7.63 313 3.23,4.46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国内发动机在动力性(Pe 、Pe )方面均比国外同类产品低,强化程度较 低,其中二冲程机型差距较小,Pe 比国外低 12―17%;四冲程机型差距较大,Pe 比国外低 10-30%; 比质量较国外高 9-40%,平均高 18%,说明结构较落后,材料利用率较低;在经济性方面国内机型 较差,ge平均比国外高 10-20%,其中四冲程机型燃油耗指标最多比国外高 26% 。总的来看,我国产 品与国外同类产品技术性能存在一定差距,四冲程机型差距更大。 此外在排放方面,我国产品与美国相关排放法规限值也存在较大差距,只有少数机型可以满足 美国排放法规要求,如I类发动机中,约有 2/3 发动机的排放不能满足美国I类发动机第二阶段限值的 要求,其中绝大多数排放未达标发动机是由于HC+NOX指标超标,而?类发动机则只有个别机型能达 标(详见第三章 3.1b )。 ? 价格水平 我国产品的主要优势是价格优势,低廉的价格是我国发动机进入国外市场的关键,我国通用汽 油机在美国市场的售价平均低于美国同类产品的 30,40% ,同类发动机日本平均比我国售价高出2/3 以上。另外,按单台出口额计算,我国平均约为65 美元,而日本 3 马力以下机约为 65 美元,3 马力 以上机约为278 美元,平均 178 美元,高出我国产品 100 多美元。 1.2 单缸柴油机出口情况概述 单缸柴油机(海关税号:8408.9091 )是内燃机行业出口的主要商品之一,也是传统出口商品之 一。主要出口市场为东南亚及中东地区,目前也开始逐步向欧美等其他地区发展。 单缸柴油机近 3 年进出口统计 我国单缸柴油机的产量、出口量多年来一直居世界首位,近 3 年进出口情况如表十一。 表十一 我国单缸柴油机进出口统计表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出口量(万台) 113.31 128.79 123.08 增长率(%) ― 13.66 -4.43 出口额(万美元) 14910 18310 16761 增长率(%) ― 22.80 -8.46 进口量(万台) 0.1238 0.2420 0.3208 增长率(%) ― 95.5 32.6 进口额(万美元) 170.5 298.5 455.7 增长率(%) ― 75.1 52.7 单缸柴油机是我国出口优势产品,多年来一直保持外贸顺差;近年 由于东南亚市场已趋于饱和, 竞争十分激烈,价格下降,而其他市场开拓进度较慢,2003 年比 2002 年 出现负增长。 主要出口企业分布情况 我国单缸柴油机出口企业集中在表十二所列省市。 6 表十二 我国单缸柴油机出口企业分布情 况表 省市 2002 年出口份额% 2003 年出口份额% 江苏 56 52 浙江 16 18 山东 17 15 福建 4.5 6.6 安徽 2.9 3.3 四川 2.3 3.2 按出口量计算,江苏、浙江、山东份额较大,且较稳定,与国内单缸柴 油机行业生产布局相一 致。 主要出口市场分布情况 我国单缸柴油机出口市场分布情况如表十三所示: 表十三 我国单缸柴油机出口市场分布情况表 地区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亚洲 86.07% 90.55% 86.18% 非洲 11.85% 7.02% 10.75% 南美 1.22% 1.28% 1.72% 欧洲 0.73% 1.08% 1.11% 北美 0.09% 0.04% 0.12% 澳洲 0.02% 0.04% 0.12%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以亚洲市场为最主要出口市场,约占出口总量的 80-90%,非洲次之,其 他市场正逐步开拓之中。据悉,东南亚市场有饱和趋势,中东市场有一定发 展潜力,而欧美市场出 口潜力较大,虽目前出口量较小,但有待进一步开拓的空间。 影响我国单缸柴油机出口的主要因素 ? 国外法规的制约 近年来,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大量技术法规和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认证或合格评 定程序,此外亚洲一些国家如印度也对进口柴油机实行了排放、安全等认证制度;越南规定了限制 单缸柴油机整机进口的法规等等。 随着我国加入WTO,了解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产品认证制度,已成为企业 急需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单缸柴油机的出口遇到了来自美国、欧盟、印度等排放及安全方面的法 规要求的限制。如出口美国的产品必须经美国 EPA 排放认证,美国一些进口商还要求产品获得 UL 安全认证,出口欧盟国家的产品必须经 CE 安全认证等。 ? 国外市场对单缸柴油机的要求不断提高 除对动力性、经济性要求不断提高外,对产品可靠性、寿命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另外,根据不 同地区的气候、环境和人员等,对使用特性提出了不同的技术要求。如:非洲、中东、南亚等地区 对单缸柴油机的冷却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做到防湿热、抗老化;而低温地区对起动性能要求 较高;欧美发达国家对噪声、振动要求较高等,需要我们在产品开发、制造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水平, 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用户的要求,改变我国单缸柴油机给人的品种单一,傻大黑粗的印象。此外, 由于石油价格的不断上涨,油耗越来越受到重视,要求采用直喷技术,而我国小缸径机型仍较多地 是非直喷式机型。 ? 信息不灵 目前传统的亚洲和非洲市场已经有饱和趋势,但对发展中国家居多的南美市场的开拓进度较慢, 信息不灵、渠道不畅是其原因之一,且单个企业只身独创可能不但会成本高,而且风险较大。发挥 7 团体的力量,降低市场开拓的风险及成本,显然对市场开拓的初期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 售后服务欠缺 国内企业由于产品售价低,通常不对出口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只提供一定数量配件,对用户的 技术培训工作基本没有开展。欧美发达国家的用户对售后服务十分重视;日本企业在这方面做得相 当出色,相比之下,售后服务的不足限制了我国单缸柴油机出口规模的扩大。 ? 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单缸柴油机产品多有借鉴日本样机之处,近年就曾在东南亚、非洲等地发生过外观、商标 侵权投诉事件,如在非洲某国,日本公司对我国一公司出口到该国的单缸柴油机产品提出外观侵权 诉讼并胜诉,判决我国此公司今后不得在该国销售单缸柴油机产品。这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是消 极的,出口到对知识产权更为重视的发达国家时这种影响更大。 ? 价格、出口秩序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单缸柴油机由于技术含量和成本均较低,国内出口企业之间价格竞争异常激烈,出 口价格较混乱,竞相压价现象较多,对单缸柴油机行业外贸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虽然目 前我国对单缸柴油机实行了出口价格预审签单制度,对稳定价格、制止假冒 伪劣和维护出口秩序起 到了一定作用,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低价倾销、打击假冒伪劣是当务 之急。另外,能源、原材料涨价和运输费用的上涨等对企业出口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主要出口市场简介 据了解,东南亚、南亚、非洲、中东、南美国家对小型柴油机进口,从政府(海关)角度均无 具体技术要求;在当地市场销售主要依靠当地经销商。 东南亚是我国单缸柴油机的传统出口市场,占目前出口量的绝大多数,出口该市场的单缸柴油 机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发电、排灌等,由于该地区发展中国家居多,以农业为主,经济不够发达, 国民收入不很高,与我国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我国产品由于价格低等因素 较受欢迎,当地 90%左 右的市场为我国产品所占领,但由于其为多年成熟的市场,我国产品已大量进入,需求趋向饱和, 此外,该地区一些国家也在发展单缸柴油机制造业,所以市场进一步的扩展容量有限,并开始受到 一些国家保护本国发展单缸柴油机工业政策的影响,如越南已经限制我国整机的进口,对于散件进 口也规定了国产化率要求。 印度人口众多,市场广阔,近年中印双边贸易发展迅速,但仍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中印双边贸 易总额占各自外贸总额的比例还很小,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印度商人最看重的是价格,喜欢压 价,讨价还价,但一旦成交,基本上就会成为长期的客户。印度国内有单缸柴油机生产,但技术来 源于英国的早期机型,功率、体积、重量均较大,需要小型柴油机(小功率、小体积)。因其国内有 制造能力,本国也有一套自己的标准体系,所以对国外进口的要求较高,经销商可能提出需要进行 排放等方面的认证,而且是由他们办理。 中东、非洲对我国单缸柴油机产品是近几年发展较快的市场,由于我国产品价格的优势,在当 地较具竞争力。该地区对进口我国产品没有什么限制,但由于气候等条件,对柴油机有一些特殊要 求,如散热、防沙尘等方面。我国与该地区经济有很强的互补性,贸易潜力较大。 美国基本无单缸柴油机制造业,小功率(10 马力以下)习惯上使用小型汽油机,10-30 马力市 场较大,目前主要由日本进口,我国产品有开拓其市场的可能性,但其市场对产品的技术水平要求 很高,需要提高我国产品的技术水平,特别是排放、噪声、振动、可靠性方面,并需要通过美国严 格的环保、安全认证。 欧洲具有为数不多的单缸柴油机制造业,但由于单缸柴油机结构相对简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均较低,欧洲企业在单缸柴油机生产上并不景气,年产量在 6 万台左右,从日本进口 10 万台左右。 对此,与美国市场类似,需要提高我国产品的技术水平,满足各项法规要求,在此基础上扩大我国 产品在其市场的份额是有可能的。 此外,在品种需求方面,因日本是仅次于我国的世界单缸柴油机出口第二大国,且技术水平高 于我国同类产品,出口到发达国家较多,其出口品种分布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地区的需求,表 8 十四为 2003 年日本小型柴油机出口分布情况: 表十四 2003 年日本小型柴油机出口分布情况表 向各地区出口 10 马力以下 10-30 马力 量占总出口量 地区 合计 出口量(万台) 出口量(万台) 份额 (万台) (%) 东南亚 4.9 0.7 5.6 18.05 中东 0.11 0.01 0.12 0.39 欧洲 3 7.3 10.3 33.19 北美 1.2 13.3 14.5 46.73 南美 0.01 0.002 0.012 0.038 非洲 0.16 0.02 0.18 0.58 澳洲 0.17 0.15 0.32 1.03 合计 9.55 21.48 31.03 ― 由上表可以看出,北美、欧洲及东南亚为日本出口的主要市场,其中北美和欧洲占出口量的近 80%;出口到东南亚市场以 10 马力以下的占多数;出口到欧洲、北美以 10-30 马力机型为主;其他 地区出口较少。 我国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简析 ? 产品技术水平 我国小功率单缸柴油机主要出口机型为 175、180、1100 及 1110 等机型,主要竞争对手为日本同 类产品。在性能上我国机型与日本同类机型相比,存在着一定差距。表十五为我国典型出口机型与 日本同类机型的性能参数对比情况。 表十五 我国主要出口机型性能指标与日本同类 机型参数对比表 Pe Cm 比质量 ge 型号 型式 Pe ×Cm bar (m/s ) (kg/kW ) (g/kWh ) R175AN 卧式、冷凝、预燃室 5.88 6.93 40.78 14.74 289.7 TF60 卧式、冷凝、直喷 5.35 6.4 34.21 18.24 EA7 卧式、冷凝、涡流室 6.11 6.5 39.69 14.74 279 R180N 卧式、冷凝、涡流室 6.03 6.93 41.81 15.53 278 TF70 卧式、冷凝、直喷 5.87 6.4 37.59 15.34 EA8 卧式、冷凝、涡流室 6.45 6.5 41.91 13.01 275 S1100N 卧式、冷凝、直喷 6.49 8.43 54.71 14.72 246.2 TF160 卧式、冷凝、直喷 6.18 8.4 51.91 13.59 EA14 卧式、冷凝、直喷 6.38 7.8 49.78 11.35 223 S1110N 卧式、冷凝、直喷 6.72 8.43 56.66 13.64 244.8 TS230 卧式、冷凝、直喷 6.88 8.43 58.03 14 ER190 卧式、冷凝、直喷 7.81 7.7 60.15 13 170F 立式、风冷、直喷 4.51 6.6 29.78 9.64 288.3 AC52-D-1 立式、风冷、直喷 4.55 8.16 37.14 9.41 252 9 178F 立式、风冷、直喷 4.59 7.44 34.18 8.25 285.6 L70AD 立式、风冷、直喷 5.05 7.44 37.6 7.5 244.8 186F 立式、风冷、直喷 5.27 8.4 44.32 8.41 281.5 L100AD 立式、风冷、直喷 5.36 8.4 45.02 8.28 244.8 L192 卧式、冷凝、直喷 6.51 6.6 42.98 15 250.2 NFD13 卧式、冷凝、直喷 6.47 7.68 49.73 12.72 从上述对比表可知: 我国单缸柴油机与日本洋马和久保田同类机型在强化程度上(Pe、Pe ×Cm )差别不大,一些机 型还高于日本机型;但比质量大多比日本机型差,说明我国机型结构及工艺方面较落后,机器较笨 重;另外,我国机型大多在油耗指标上与日本同类机型相比差距较大,一方面说明我国产品在节能 技术方面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由于我国单缸柴油机在小缸径(D ?80mm)机型中大多采用分隔式 燃烧室,直喷机型较少。 此外,在排放方面,我国产品水平与美国法规限值在CO、HC ( HC ,NOX )指标上差距不大(但 未考虑劣化),但我国不考核PM指标,而PM指标是柴油机排放指标中较难达到的重要指标。在噪声 等方面,我国小型单缸柴油机与国外产品及相关标准法规要求相比有较大差距(详见第三章)。 ? 价格 我国产品的主要优势是价格优势,低廉的价格是我国单缸柴油机进入国外市场的关键。我国单 缸柴油机售价通常低于日本同类产品数倍,如以单台出口额计算,我国平均为 135 美元左右,而日 本 10 马力以下的为 400 美元左右,10-30 马力的为 1200 美元左右,平均为 950 美元左右。价格是我 国出口产品的优势,但也说明了我国产品的附加值低,产品水平低,进入欧美等高端市场困难,而 日本出口的主要市场正是在欧美,10 马力以下的 44% 、10-30 马力的 92%的出口量销往欧洲和美国, 这说明了日本在技术水平上的优势。 综上所述,我国小型通用内燃机是内燃机出口的主要商品,主要及具有发展潜力的市场在东南 亚及欧美地区,其中,小型汽油机已经开始从传统的东南亚市场转向以美国为主的欧美市场,但由 于我国产品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产品出口到欧美市场的集中在少部分企业;单缸柴油机目前仍是以 东南亚市场为主,但市场发展潜力有限,目前正开始开拓欧美市场。我国产品的优势是价格低,劣 势是技术水平较差,信息不灵,售后服务不能满足市场需要,特别是发达国家市场需要。目前扩大 出口还受到来自欧美发达国家较严格的技术法规的限制,主要是在排放、安全、噪声方面,还有知 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目前只有少部分企业取得了欧美的相关认证。由于大多数企业不甚了解欧美相 关法规和认证、评定程序,增加了进入其市场的成本和难度,影响了我国出口的进一步扩大。为了 帮助企业了解和掌握这些规定并满足这些规定的要求,本文在第二章中介绍了国外有关法规、规则 与标准及其认证或合格评定程序,在第三章中介绍了我国的相应法规、标准及存在的差距,提出了 对策建议。 10 第二章 国外有关法规、规则与标准 2.1 概论 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对于进入其市场的商品有其不同的要求,有些属于政府规定的强制性法规, 还有些属于自愿性的规定或商业性的要求。对于本课题所涉及的非道路用途的单缸小柴油机和单缸 小汽油机而言,大致有以下方面的规定: ?排放 ?安全与人体健康,其中包括噪声与电磁干扰(无线电骚扰) ?知识产权保护 (大多属于国际上缔约国共同遵守) 我国在这些方面的规定是以标准的形式出现的,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了发达国家的相关规定(知 ,但总的来说时间上滞后于发达国家,而且与国际上常用的模式 识产权方面是加入有关规定或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 有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即标准与实施管理办法分离,有些标准由于配套的实施管理办法不完备, 致使其执行的有效性受到了程度不同的影响。 现就上述几个方面分述如下: 排放 关于非道路用途内燃机的排放法规,国际上主要有欧盟、美国、日本三大体系,其中日本法规 只有本国采用,且不属于本课题主要出口市场的范围,因此在文中不作介绍,只将有关情况简介列 于附件十八中供参考。在本课题所针对的我国小型非道路内燃机进口国家,其适用的排放法规情况 如下: ?美国――美国环境保护局(EPA )的联邦法规适用于美国除加州外的其他地区,另外加州有其 本州的法规。 ?欧盟国家 (在此指原来的15 个欧盟成员国)――按照欧盟发布的指令要求,由各成员国在指 令规定的时间内制定本国的相应法律和规定来贯彻实施。 ?东南亚国家――现尚无排放方面的规定要求。 我国目前只有压燃式发动机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尚无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 应当指出的是,在非道路用内燃机的排放法规领域,存在着国际走向协调统一的明显趋势,一 方面这是由于非道路用设备在世界各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使用工况大体相近,具备采用同样或相似 试验考核方法的基础,另一方面,非道路用设备与道路车辆相比较,种类要 多得多而数量则少得多, 生产厂家的产品销售更为分散,分布的国家/地区更广,如果各个国家/地区的法规各不相同,则生产 厂为使数量较少的产品满足多种不同法规的要求,将会在设计、生产和检测各方面增加复杂性和工 作量,因此世界上生产厂家对于协调统一法规要求也普遍持积极态度。当然,由于各国情况各异, 其法规的具体内容不可能完全一致,趋同主要是在产品分类、试验方法等方面取得一致,在限值上 大体上一致而实施时间不同。因此,并无一个全球通用的排放法规,只有针对某些方面的国际标准, 例如 ISO 8178-1 至 ISO 8178-7 关于内燃机废气排放测量的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本身并不带强制性, 但如被一些强制性法规所采用则被强制实施。事实上,上述 7 个标准已被欧盟等同采用为EN ISO 8178 或 pr EN 8178 协调标准(参见附件九),其中有一些内容已在 97/68/EC 排放法规中采用,并在美国、 日本排放法规中得到采用。在我国,ISO 8178-1 、-2、-4 三项标准已被等同采用为国家标准。 安全与人体健康 世界上许多国家、国际组织或地区均有安全与人体健康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有些属于强制性法 规,也有些属于非强制性的商业要求。就美国和欧洲而言,美国通行的主要是 UL 认证,虽属非强制 性的商业要求,但由于其权威性和商品的商业竞争力方面的影响,仍有众多的商品特别是电气类商 品进行此项认证和加施其标志。在欧洲则为 CE 合格评定,这属于强制性法规要求,外来商品在进入 欧盟国家海关时必须加施有 CE 标志。虽然欧洲有些国家还另有其他的规定 (如德国的 GS 标志), 但基本要求大体一致,有了 CE 标志后也能进入。就内燃机有关的领域来说,安全与人体健康方面的 11 要求大多不像废气排放那样有明确而具体的指标和条文规定,需检查的项目和所依据的标准也涉及 面很广,缺少综合的指定范围,一般需要将产品提出后,由指定的单位分析确定,只有像噪声、无 线电骚扰等少数专题有其专门的具体规定。至于东南亚国家,现尚无专门的安全法规,对进口商也 无强制性安全要求,但 CE 或 UL 标志在其市场上有一定的商业影响。 安全方面同样没有通用的国际安全法规,只有某些国际标准,如 ISO 的内燃机防火,CISPR 的 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等,这些标准本身也同样不带强制性, 但在被一些强制性法规 所采用时则具有强制性。事实上上述两个标准已被欧盟有关新方法指令所包含的协调标准等同采用 (参见附件九),我国国标也等同采用了其中的防火标准,并采用了CISPR 无线电骚扰标准中的实质 性内容部分。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分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 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 小型内燃机知识产权属于狭义的知识产权范畴,并且主要以商标权和专利权为主。 2.2 各国的有关法规、规则与标准 以下就美国、欧盟国家和东南亚国家分别介绍其有关法规、规则与标准: 美国 以下分别介绍美国联邦和加州的排放、安全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关法规、规则与标准: .1 美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内燃机排放法规 美国的联邦排放法规是由美国环境保护局(EPA )制定和负责实施的,适用于除加州外的美国其 他地区,对于非道路用压燃式发动机和点燃式发动机有分别的规定;加州的排放法规是由加州大气 资源局(CARB )制定和负责实施的,仅适用于加州,对非道路用 19kW 以下小型发动机有其单独的 规定:自 1995 年至 1999 年期间,对压燃式和点燃式发动机采用的是同一规定,但自 2000 年起则分 属不同的规定,其中对点燃式小型发动机 CARB 仍用本州的法规内容,而对于压燃式小型发动机, CARB 则改为采用 EPA 法规中对 19kW 以下非道路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规定(不同之处是主管部门为 CARB )。与此同步的是,EPA 非道路机动机械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放法规中,19kW 功率档(类)的内 容是自 2000 年型开始实施的。美国联邦或加州法规中的规定也适用于进口发动机,只是涉及产量或 销量时是按照在美国或加州销售的部分计算的。 以下就美国联邦和美国加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压燃式和点燃式发动机排放法规分别介绍 如下: .1a 美国联邦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压燃式发动机排放法规 美国联邦排放法规为强制性法规。生产商在每个年型内,在其非道路用 发动机(新机)在美国 销售、进入商业化或进口到美国之前,均需先获得 EPA 颁发的排放限值符合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 自发证之日起至该年型或日历年的12 月 31 日止。 此处所说的年型(model year ),是指生产商的年度新型号生产周期,周期内包括日历年的 1 月 1 日,不迟于日历年的 12 月 31 日结束,且不早于上个日历年的 1 月 2 日开始。如生产商无年度新型 号生产周期,则其年型即为日历年。 美国第一个联邦非道路用柴油机(新机)排放法规(第 1 阶段,即tier 1 )是美国环保局(EPA ) 于 1994 年发布的,内容只包括 37kW 以上产品。1996 年 EPA 、加州大气资源局(CARB )和一批发 动机生产厂商签署了一份原则声明(SOP),1998 年 8 月 27 日EPA 签发 法规,反映了该声明的内容, 在第 1 阶段的原排放标准基础上增加了 37kW 以下的内容,并提出更严的第 2 阶段(tier 2 )和第 3 阶段(tier 3 )排放标准。2003 年 4 月 15 日,EPA 又提出第 4 阶段(tier 4 )排放法规的建议稿。第4 阶段排放法规于 2004 年 5 月 11 日签署,正式文本于2004 年 6 月 29 日发布。在这4 个阶段中,第 1、 2 和 4 阶段中均对功率,8kW 和 8kW?功率,19kW 的两类压燃式发动机排放限制值作出了规定,本 课题所讨论的单缸通用柴油机即属于这一范围。第 3 阶段对该两类发动机没有作出新的规定,在实 施第 4 阶段限值之前,继续沿用了第 2 阶段的规定。上述第 1-3 阶段规定列于 40CFR part89 (89 部) 法规中,第 4 阶段的规定列于 40CFR part 1039 (1039 部)法规中。这两个法规的名称均为《新的和 12 在用的非道路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放控制》。此外,还涉及到若干个其他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上两个文 件的原文全文均可在本文所附的电子版参考文献中查阅,下面是对其主要内容的综合介绍: A (适用范围 ?自走式或自走兼带其他功能的、便携式或可移动式的陆用非道路机动机械(例如:拖拉机、 非道路用吊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草坪修剪机、修边机等)所用的压燃式 发动机。 ?功率,37kW 的船用压燃式发动机,不固定安装在船上的便携式船用辅机(第 4 阶段取消了此 项)。 ?机车上不用作推进动力的压燃式发动机 不适用于以下用途的发动机: ?汽车或纯赛车用发动机 ?地下矿用发动机(另有矿井安全与健康部 MSHA 法规) ?每缸排量,50mL 的业余发动机 ?航空用发动机(另有 40CFR 87 部法规规定) ?固定式发动机――有一个例外是,自 2003 年 5 月 14 日起,在加州售出的农用固定式柴油机 也列入非道路机动机械排放法规适用范围之内,而在其他州售出的仍不适用。按照美国规定,固定 式发动机(不论做成固定式或可移动式)的定义指安装在一个固定地点连续使用一年者(如属季节 性使用,则指连续使用两年、每年有至少为 3 个月的工作季节)。设备即使 做成便携式或可移动式, 但仍在一个固定地点连续使用满一年者,也按固定式处理。 ?机车上作推进用的发动机(另有 40CFR 92 部法规规定) ?37kW 以上船用发动机(另有40CFR 94 部法规规定) ?军用产品 ?出口产品 B (限值及实施日期 (1)EPA 第 1-3 阶段的排放限值及实施日期 CO PM 额定功率 ? 实施日期? NMHC+NOX 烟度? 阶段 (g/kWh (g/kWh (kW ) (年型) (g/kWh ) 不透光度 ) ) 第 1 阶段 2000 10.5 8.0 1.0 加速工况: kW,8 第 2 阶段 2005 7.5 8.0 0.80 20% 第 1 阶段 2000 9.5 6.6 0.80 拖拽工况: 15% 8?kW,19 加速或拖 第 2 阶段 2005 7.5 6.6 0.80 拽工况中 峰值:50% 注:(1)第3 阶段限值对此二类发动机未提出新规定,在实施第 4 阶段前仍继续沿用第 2 阶段 限值。 (2 )实施日期按生产日期计。 (3 )烟度限值不适用于单缸机、船用主机和恒速发动机。 EPA 法规中有 “蓝天系列”发动机称号的规定,凡符合“蓝天”自愿性排放限值者,可申请 此称号并加贴标志,但由于有效期截止至 2004 年型,故不再做介绍。 (2 ) EPA 的第4 阶段实际上分为 2008 至 2014 年型和 2014 年型以后两个时间段,并且已将 kW ,8 和 8?kW ,19 两类发动机合为一类。但在具体规定中,对该两档不同功率产品的规定仍有所不 同。为表述清楚起见,现将其限值及实施日期分别列表如下: 实施日期? 额定功率 NMHC+NOX CO PM 烟度? 13 (年型) (kW ) (g/kWh ) (g/kWh (g/kWh 不透光度 ) ) ? kW ,8 7.5 8.0 0.40 加速工况: 2008-2014 8?kW ,19 7.5 6.6 0.40 20% kW ,8 7.5 8.0 0.40? 拖拽工况: 15% 2014 以后 加速或拖 8?kW ,19 7.5 6.6 0.40 拽工况中 峰值:50% 注:(1)实施日期按生产日期计 (2 )对其中的手起动风冷直喷式发动机,可推迟至 2010 年型采用这一限值。在 2009 年及 以前的年型,仍继续按照40CFR 89 部中所规定的第 2 阶段限值 0.80g/kWh 实施;2010 年至 2014 年 型也可选用放宽的限值 0.60g/kWh,但按照 0.60g/kWh 认证的发动机产品不能产生 ABT 排放积分。 (3 )对其中的手起动风冷直喷式发动机,可选用限值 0.60g/kWh,但按 0.60g/kWh限值认证 的发动机产品不能产生PM或NOX+NMHC污染物的ABT排放积分,不过可以使用ABT FEL 积分。 (4 )烟度不适用于单缸机、恒速发动机和按照 PM 标准限值(或 FEL 限值)?0.07g/kWh 进行认证的发动机。 根据 40CFR 1039 部 104 (C )条对小批量生产商的规定,小批量生产商生产的,19kW 发动机可 推迟满足上述限值直至 2011 年型,此前只需满足第 2 阶段的限值要求即可,但须在 2008 年 1 月 1 日以前书面向EPA 申报。此处所说的小批量生产商,其定义为:拥有按照第 1、2 阶段要求于 2003 年以前认证的发动机系族,于 2002 年及其前的日历年中在美国销售的数量不超过 2500 台,雇员? 1000 人,如其上有母公司,则销量和雇员数的限度均应包括其母公司及该母公司下的所有子公司。 第 4 阶段规定,发动机曲轴箱排放不得直接排入大气,除非在排放测 试时曲轴箱排放全部流入 了取样系统,劣化系数的计算已计入了曲轴箱排放。 C(发动机系族的划分 生产商的发动机产品可以分为若干个系族(family ),每个系族由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相似排放 特性的发动机组成。在进行试验时,自每个系族选择代表性的机型供试验用,该机应在结构上有代 表性,并应是该系族内最大扭矩点每缸每行程喷油量最大者,如果有两个机型最大扭矩点的喷油量 相同,则选用其中额定工况下喷油量较大者。EPA 的官员在审查了生产厂家提供的试验机型后,还 可能自每个系族现有的机型中再选一种额外机型。代表一个系族进行试验的所有发动机必须全部满 足 FEL 要求,该系族方被认为达到标准要求。 系族的划分原则是根据以下特性来区分的: ?燃料 ?冷却介质 ?进气方式 ?排气后处理方法(如:催化转换或颗粒捕集) ?燃烧室设计 ?缸径 ?行程 ?气缸数(仅对有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发动机) ?气缸排列(仅对有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发动机) 如果生产商能表明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相似的排放特性,即使发动机在 上述 9 项参数中有一个 或更多个特性不一样,也可以将这些发动机归入相同的系族。 如果生产商能表明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不同的排放特性,即使发动机在上述 9 项参数中全部一 14 样,也可以将这些发动机归入不同的系族。 此外,对于具有可调参数的非道路用发动机,在进行任何物理可调范围内的调节时,都必须符 合以上限值要求。在认证、抽查或使用中检查时,EPA 官员都可能要求将其调整到可调范围内的任 何规格。 D (ABT (平均、储蓄、交易)计划 EPA 法规规定,非道路用柴油机生产商可自愿参加 Averaging (平均――某一生产商生产的发动 机各系族之间可以交换使用排放积分,相互弥补)、Banking (储蓄――生产商可以将一个年型内所生 产发动机的排放积分结余存储备用,供在以后的年型内作平均或交易使用)、Trading (交易――生产 商之间可以进行排放积分买卖,互通有无)计划,缩写为 ABT 计划。 ,也有的译为排放盈余值,系指发动机系族的排放量低于 此处所说的排放积分(emission credit ) 或超出标准限值的量,按规定的公式算出,低于者为正值,超出者为负值。计算公式如下: 排放积分 标准限值,FEL × 年型销售量 × 平均功率 × 寿命 ×10-6 式中:平均功率为该系族内各种机型的功率按销量加权平均后的功率值 (kW ) 按照这一计划,某一厂商生产的某个或某些发动机系族的NOX 、NMHC+NOX或PM排放值允许超 出EPA标准排放限值,但必须用同一年型内生产的其他系族所产生的正排放积分、此前年型存储结转 的或自外部购入的排放积分来加以弥补。进行弥补时要按照功率分组(,19kW与?19kW,和船用与 非船用用途分别计算,但船用机的排放积分可用于弥补同功率组的非船用机之不足。此外,在弥补 的适用范围、积分有效期及其他限制条件等方面,还根据不同的阶段和功率档次,以及不同的内容 而有不同的具体规定。自愿参加平均、储蓄交易计划的生产商要为其各个系族的NOX 、NMHC+NOX和 PM设定“系族排放限值(FEL )”以代替EPA标准排放限值,其最高值不得超过EPA规定的FEL上限, 19kW以下部分如下表所示: 额定功率 实施日期 NMHC+NOX FEL PM FEL 阶段 (kW ) (年型) (g/kWh ) (g/kWh ) 第 1 阶段 2000 16.0 1.2 第 2 阶段 2005 10.5 1.0 kW,8 2008-2014 10.5 0.80 第 4 阶段 2014 以后 10.5 0.80 第 1 阶段 2000 16.0 1.2 第 2 阶段 2005 9.5 1.0 8?kW,19 2008-2014 9.5 0.80 第 4 阶段 2014 以后 9.5 0.80 生产商可以在各阶段限值强制生效日期之前至多一年的时间内对所生 产的发动机按照新的阶段 排放标准进行认证,以便及早按照平均、储蓄、交易计划积累排放积分。 美国用于出口的发动机产品不能参加 ABT 计划。但来自外国厂商的进 口发动机产品则可以加入 ABT 计划,不过计算中所用的基数是按照该厂商销往美国的所有系族及其在 美销售量计算的。 生产商必须实时监督自己的 ABT 积分。EPA 要求生产商必须在年型终了后 90 天内向 EPA 报送 各系族的产量及积分,年型终了时积分必须?0,如为负值,则将被视为生产了不合格产品并受到规 定的处罚。 E (试验程序 (1)第 1-3 阶段的试验要求 试验循环――按不同用途采用以下 4 种循环: ?8 况工循环 (相当于ISO 8178-4 标准中的 C1 循环):用于除恒速发动机、19kW 以下的变速发 动机和船用主机以外的所有用途。 ?5 工况循环 (相当于ISO 8178-4 标准中的 D2 循环):用于 恒速发动机(但恒速发动机也可采 用上述 8 工况循环)。 15 ?6 工况循环(相当于ISO 8178-4 标准中的 G2 循环):用于 19kW 以下的变速发动机(但 19kW 以 下的变速发动机也可采用上述 8 工况循环)。 ?4 工况循环(相当于 ISO 8178-4 标准中的 E3 循环):用于船用主机(但按非船用为主的系族 进行认证者,在事先获得 EPA 批准的情况下,也可采用上述 8 工况循环)。 与试验有关的其他要求如下: 对试验方法的要求――NOX 、CO、HC及NMHC 的测量按照40CFR 89 部E分部的规定,PM 的测 量:标准限值按照加州 1996 年以后新的非道路重型狄赛尔循环发动机法规 的规定,系族排放限值则 按照 40CFR 86 部N分部的规定。 对试验设备的要求:按照 40CFR 89 部D分部的规定,对测试设备的规格、精度和校验频度均有 具体要求,对用于校验和标距用的标准气体也有具体要求,对校验用的CO、CO 、NO 、C H 要求 2 X 3 8 精度可追踪至美国NIST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 Technology ,国家标准技术研究所)或其他经 批准的气体标准。 对于试验用燃油,规定用符合以下规格的柴油,柴油的级别应达到商业上的 2-D 级: ?十六烷值:40-48 ?馏程: 初馏点 171-204 ? 10%点 204-238 ? 50%点 243-282 ? 90%点 293-332 ? 终馏点 321-366 ? ?比重,API 32-37 ?质量含硫量:0.03-0.40% ?碳氢化合物成份: D1319-98 )2%或(D5186-96 )10% 芳香烃体积含量: ( 石蜡、环烷、烯烃:(D1319-98 )3 ?闪点:最小 54? ?38?时的粘度:2.0-3.2 其中,对燃油含硫量(按重量计)的要求是 300-4000ppm 。对于第 1 和 2 阶段,37kW 和第 2 和 3 阶段?37kW 的发动机,由EPA 官员进行试验时使用含硫量不超过 2000ppm 的燃油。 测试条件:一般要求――所有体积和流量计算都按 0?、101.3kPa 标准状况条件进行,且所有的 计算都按此标准状况条件进行。 在发动机进气口测量发动机进气空气绝对温度和大气干气压,并按下列规定确定参数 F ?自然进气和机械增压发动机 99 T 0.7 F ――― x ―― Ps 298 ?带中冷或不带中冷涡轮增压发动机 99 T 0.7 1.5 F ―― X ―― Ps 298 只有当 F 在下列范围之内,测试才算有效: 0.98,F ,1.02 此处Ps为进气空气的干气压,单位为kPa ,T为进气空气的绝对温度,单位为K 。 (2 )第4 阶段的试验要求 16 关于试验循环:有瞬态循环和稳态循环,如下所述: 瞬态循环是新引入的,按 40CFR 1039 部 F 分部第 510 条(即?1039.510)的规定进行。不适用 于 7>2013 年型以前的 37kW 以下类别的发动机,以及恒速发动机。 稳态试验:按?1039.505 条的规定进行,按不同用途分为以下三种循环: ?6 工况循环(相当于ISO 8178-4 标准中的G2 循环):用于,19kW 的变速发动机。 ?5 工况循环(相当于 ISO 8178-4 标准中的 D2 循环):用于恒速发 动机。 ?8 工况循环(相当于ISO 8178-4 标准中的C1 循环):用于?19kW 的变速发动机。 此处由于第 4 阶段的适用范围中取消了 37kW 以下的船用发动机,因而试验循环中也相应地取消 了4 工况(E3 )循环。 第 4 阶段针对上述 3 种稳态循环都各发展出一种对应的 ramped modal (线性过渡模式)循环, 仍属稳态循环,采用了原用的工况,但排列顺序有了变化,而且在每变换一种工况时,用 20 秒钟的 时间进行负荷或转速(或二者兼有)的线性过渡。其测量取样不同于原来的在各个不同工况下分别 进行,而是自第一个工况开始连续进行直至最后一个工况结束,计算方法也不按原来的模式进行加 权平均,而是按瞬态试验所用的方法。这两种稳态试验循环,生产商可以任选。 适用范围内的各类发动机均需通过上述瞬态和稳态两种试验,两种试验的结果均要求符合本节 B 条内第 4 阶段排放限值的规定。如使用 ABT ,则均应符合本节D 条内第 4 阶段系族限值 FEL 的规定。 第 4 阶段还有对 NTE (不得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有关规定列于?1039.515 条,该规定基于 40CFR 86 部汽车排放法规中此前已有的规定,对于 37kW 以下的各类柴油机而言,NTE 标准限值自 2013 年型起开始适用,包括稳态和瞬态循环。NTE 标准的计算方法为: 每种排放污染成份的 NTE 标准 该污染物的标准限值(如使用 ABT 认证,则为系族限值 FEL ) ×M 式中 M 为乘子,对各种污染成份均为 1.25,但以下情况例外: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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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生产制造
上传时间: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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