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学学习笔记

保险学学习笔记

举报
开通vip

保险学学习笔记保险学学习笔记风险是指引致缺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的三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缺失风险因素又叫风险条件,是指导致风险事故发生或使缺失加剧的条件。(缺失的间接缘故)风险事故也称为风险事件,是指缺失的直截了当缘故。例如,台风、暴雨、交通事故。保险学中的缺失是指非有意的、非打算的、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一、按风险的环境分类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静态风险—由自然力的不规那么变动,人们的行为所引起,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动无关。如各种自然灾难动态风险—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动有关。如:技术进步、人口增长、政治经济体制的...

保险学学习笔记
保险学学习笔记风险是指引致缺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的三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缺失风险因素又叫风险条件,是指导致风险事故发生或使缺失加剧的条件。(缺失的间接缘故)风险事故也称为风险事件,是指缺失的直截了当缘故。例如,台风、暴雨、交通事故。保险学中的缺失是指非有意的、非打算的、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一、按风险的环境分类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静态风险—由自然力的不规那么变动,人们的行为所引起,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动无关。如各种自然灾难动态风险—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动有关。如:技术进步、人口增长、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二、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只有缺失的可能性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后果只有两种:缺失;无缺失。投机风险既有缺失的可能性又有获利可能性的风险。后果有三种:缺失;无缺失;获利。风险治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判,并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操纵和妥善处理风险所引起的缺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证的治理活动。风险治理的目标—–成本最小,安全保证最大(二)财务型风险治理技术1.自留(自我承担)2.转稼保险转嫁——保险人非保险转嫁〔出让转嫁、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转嫁〕二、风险治理的差不多程序(步骤)第一步风险识别:对企业面临的、潜在的风险加以判定、归类,是进行风险治理的基础。第二步风险估测: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和缺失大小进行估量和推测第三步风险评判:通过定性、定量分析、确定风险等级。第四步选择风险治理技术:是风险治理的关键,其技术有操纵型和财务型两类。第五步成效评判:对风险治理技术适用性及其收益的分析、修正。一、可保风险的概念可保风险是指能够被保险公司所同意承保的风险。保险公司并非无险不保二、可保风险的要件1.须为纯粹风险(非投机风险)2.须为偶然性风险(非必定的风险)3.须为意外风险(非有意的风险)4.须为大量标的均有受损可能性的风险(非少数标的)5.须为有重大缺失可能性的风险(非小额缺失)一、保险性质学说(一)缺失说(二)二元说(三)非缺失说保险职能差不多职能—分散危险〔手段〕补偿缺失〔目的〕派生职能—积蓄基金〔由分散危险派生〕监督危险〔由补偿缺失派生〕一、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1.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复原生产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治理4.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5.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1.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2.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3.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4.有利于财政、信贷收支平稳的顺利实现5.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6.动员国际范畴内的保险基金总之,保险的作用可概括为社会的稳固器,经济的助动器。二、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1.专营机构—保险公司2. 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保险合同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商业养老金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模板 —形式3.可保利益—前提4.大数法那么—数理基础5.保险基金—物质基础三、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一)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社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差不多生活保证,促进社会安定的制度或行为。相同:差不多上经济保证制度,其目的和作用差不多上为了补偿缺失,保证经济生活的安定。区别:社会保险商业保险1.实施方式与依据强制;法律自愿;合同2.保证对象劳动者公民3.保费来源多方投保人〔单位、政府〕投保人一方4.保险金额与保证水平统一;较低自由决定;较高5.实施原那么社会公平个人公平6.经营机构及目的政府指定机构,非营利性保险公司,营利性7.受益人资格法定继承人指定或法定(三)商业保险与救济的比较相同:差不多上灾后保证经济安定的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不同:救济商业保险1.权益义务单方施舍,无偿双务合同,有偿2.给付对象事先不能确定,较广泛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受益人3.主张权益形式多样数量不定严格按保险合同的约定二、保险合同自身的特点(一)保险合同是双务性合同(二)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三)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四)保险合同是条件性合同(五)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六)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七)保险合同是个人性合同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保险合同的参加者。它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与投保人(三)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持有人二、保险合同的客体——可保利益可保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财产险——各类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人身险——人的生命、躯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截了当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要求权的人。受益权:指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要求权。通常享有此项权益的人为被保险人。只要被保险人活着,那么被保险人为保险金的要求权人。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形下,受益人才享有受益权。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有着专门的法律地位。除了有及时通知的业务外,不承担其他任何义务。受益权的特点1、受益权的取得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投保人指定或变更所有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2、受益权对某一个体受益人来说是一种不确定的权益。3、受益权是一种期得权益〔等待权〕。4、受益人享有受益权,但对其无处分权益。受益人可舍弃受益权,但不能将其进行转让,也不能继承。5、受益权具有排他性。除同一顺序受益人外,其他人均无权分享或剥夺受益人的受益权。二、保险合同的客体——可保利益可保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财产险——各类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人身险——人的生命、躯体(二)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形式:1.投保单,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2.暂保单,临时保单,效力与保单相同,但有效期较短3.保险单,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合同行为的正式书面证明4.保险凭证,小保单,效力与保单相同,但内容简化三、保险合同的履行(一)投保人的义务1.缴费义务2.如实告知义务3.通知义务(危险增加,事故发生)4.提供单证的义务5.幸免缺失扩大的义务(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涉及到保险合同的转让1、财产保险中,常因保险标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买卖、让与、继承)而发生。其转让有两种国际惯例:第一不得随意转让即转让须经保险人同意——如一样财产保险合同(理由是保险合同的对人性)第二可随标的自动转让,不须经保险人同意——如物资运输保险合同2、人身保险主体的变更第一被保险人不得变更第二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不须通过保险人同意,但转让后须书面通知保险人。二、保险合同的终止(一)含义:当事人之间因合同所确定的权益义务关系的消灭。(二)终止缘故1.期满而终止(自然终止,普遍缘故)2.因解除而终止〔法定解除、约定解除、任意解除〕3.因违约失效而终止4.因履行全部义务而终止一、保险合同的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原那么保险合同说明原那么1.文义说明2.意图说明3.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说明4.批注优于正文,后加批注优于先加批注的说明5.补充说明一、可保利益〔一〕可保利益的定义:指投保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二〕可保利益的条件1、合法的利益。2、确定的利益。3、经济上的利益。可保利益原那么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假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或者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保险合同随之实效。(二)可保利益的构成要件可保利益的构成须是合法的利益现有的须是确定的利益—预期的须是经济上的利益三、可保利益原那么在财产险与人身险应用中的区别(一)来源不同财险—–财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承运权、保管权、抵押权等人身险—–人身关系、亲属关系、雇佣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二)对可保利益时效的要求不同财险—–投保时、出险时(专门强调后者)人身险—–投保时(三)确定可保利益价值的依据不同财险—–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人身险—–被保险人的需要与缴费能力最大诚信原那么最早源于海上保险。最大诚信原那么:保险双方在订立或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心履行义务,互不欺诈和隐瞒;同时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那么保险合同无效。最大诚信原那么最早源于海上保险。最大诚信原那么:保险双方在订立或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心履行义务,互不欺诈和隐瞒;同时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那么保险合同无效。1、风险发生及其缺失的不确定性2、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3、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非操纵性目的:防止道德风险,幸免保险欺诈行为,爱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保证保险活动正常进行。二、最大诚信原那么的差不多内容1.告知〔1〕重要事实:对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或以什么条件同意某一风险有阻碍的事实。〔2〕告知的形式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两种保险人的说明形式有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两种形式。我国采取询问回答告知和明确说明。2.保证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做或保证不做某事,或者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1)按保证存在的形式通常可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2〕按保证是否差不多确实存在通常可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四、违反最大诚信原那么的法律后果(一)违反告知义务—–因疏忽而未告知、误告、隐瞒、欺诈;保险人解除合同、不承担责任、退还保费或按比例减少保险金的规定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规那么,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二)违反保证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责任。•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形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有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阻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明白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近因:造成保险标的缺失的最直截了当、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缘故。注意:近因不是指造成保险标的缺失最初的缘故,也不是最终的缘故,而是一种能动而有效的缘故,即:只论成效,不论时空。近因原那么是保险人处理赔案的一项重要原那么。其内容是:当保险标的遭受损害,被保险人索赔时,保险人须查勘近因,假设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那么必须承担赔付保险金的义务,否那么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二、近因原那么的应用〔一〕单一缘故致损近因的判定该缘故即为近因。假如该缘故属于保险责任范畴,那么赔;反之那么不赔。〔二〕多种缘故同时致损近因的判定原那么上讲,这些缘故差不多上近因。1、假设多种缘故均属保险责任,赔。2、假设多种缘故均不属保险责任,不赔。3、假设多种缘故既有保险责任又有除外责任,〔1)假设其导致的缺失能分清,那么只对承保危险所造成的缺失进行赔偿;〔2)假设其导致的缺失不能分清,那么或与被保险人分摊缺失,或不负赔偿责任。〔三〕多种缘故连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假设缺失是由两个以上的缘故所造成,且各缘故之间因果关系未中断,那么最先发生的缘故为近因。1、连续发生的缘故差不多上保险风险,那么对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的一切缺失,保险人都负责赔偿;2、连续发生的缘故中含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假设前因是被保风险,后因是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且后因是前因的必定结果,保险人对缺失负全部责任;假设前因是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后因是承保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定结果,保险人对缺失不负责任。〔四〕多种缘故间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假设缺失是由两个以上的缘故所造成,且各缘故的发生虽有先有后,但其之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其近因的判定与多种缘故同时致损差不多相同。缺失补偿原那么是指关于价值补偿性保险,假设发生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缺失,保险人必须作出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缺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猎取额外的利益。1.适用范畴–—价值补偿保险,如财险、人身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三)缺失赔偿的运算方式第一缺失赔偿方式和比例赔偿方式1.第一缺失赔偿方式(1)含义:第一缺失赔偿方式是把保险财产的价值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保险金额以内的部分,由保险人承担缺失赔偿责任;第二部分分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缺失赔偿责任。(2)适用范畴:家庭财产保险(3)赔偿运算A.赔偿金额=缺失金额(当缺失金额保险金额时)B.赔偿金额=保险金额(当缺失金额>保险金额时)也确实是说,按实际缺失额与保险金额的小者赔付。2.比例赔偿方式A.定值保险中的比例赔偿(1)什么是定值保险?保险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以此确定为保险金额。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论保险标的缺失当时的市价是涨依旧落,均按缺失程度十足赔付。(2)运用范畴物资运输保险古董、名画、宝贵艺术品等专门财产保险。(3)赔偿运算全损:赔偿金额=保险金额部分缺失:赔偿金额=保险金额缺失程度B.不定值保险中的比例赔偿(1)什么是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在订立合同中,不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只确定保险金额。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再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然后依照投保人所遭受的实际缺失以及投保程度作出赔付。(2)适用范畴:企业财产保险、火灾保险、汽车保险等一样财产保险。(3)赔偿运算赔偿金额=缺失金额投保程度保险金额投保程度100%损失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当保险金额=缺失当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时,该比例为100%,称为足额投保。当保险金额<缺失当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时,该比例<100%,为不足额投保。当保险金额>缺失当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时,该比例>100%,为超额投保。小结:关于财产保险赔偿额的运算第一步应分清是属于哪种类型(第一缺失、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第二步按各自公式运算。第三步检查 答案 八年级地理上册填图题岩土工程勘察试题省略号的作用及举例应急救援安全知识车间5s试题及答案 是否合理三、缺失补偿原那么的例外1、人身保险2、定值保险3、重置保险4、施救费用的补偿四、缺失补偿原那么的派生原那么(一)代位原那么代位原那么代位追偿原那么—–权益代位物上代位原那么—–标的所有权代位(权益、义务)(1)代位追偿原那么的含义: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缺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在赔偿金额的范畴内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1、权益代位①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保险标的的缺失是由于保险责任事故引起的;⒝保险事故由第三方的责任引起;⒞保险人必须在履行了赔偿责任之后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含义物上代位原那么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保险人在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物上代位的前提条件是: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推定全损:A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幸免B对保险标的进行修复或施救的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C保险标的失踪达一定时刻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2)物上代位权的取得—委付委付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委付成立的条件:A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B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C不得附有条件。D必须通过保险人的同意。(3)保险人在物上代位权中的权益范畴——保险标的所得全部利益3.代位原那么不适用于人身保险权益代位与物上代位的区别1、取得的权益不同前者是保险人取得投保方的求偿权;后者是保险人取得标的的所有权。2、赔付金额的处理不同在物上代位的情形下,保险人能够同意大于其赔付金额的利益;在权益代位的情形下,至多只能得到赔付金额,超出部分仍归被保险人。3、承担的义务不同物上代位在取得标的所有权后,要承担相应义务;权益代位那么不需要。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了保险价值。(二)分摊原那么1.含义:分摊原那么又称为重复保险分摊原那么,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形下,当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数家保险公司索赔时,其缺失须在各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使被保险人所得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缺失额。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1、同一保险标的2、同一可保利益3、同一保险危险4、保险人与保险合同为复数,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5、保险期限有重叠3.分摊方式比例责任分摊式限额责任分摊式顺序责任分摊式(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100%各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总和(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按投保人在每家保险公司投保日期的先后顺序赔偿。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损失金额100%各保险人的赔偿限额的总和(二)按保险经营性质保险:营利保险〔公司保险、个人保险〕非营利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保险、合作保险、相互保险、交互保险〕(三)按业务承保方式原保险(投保人保险人)再保险(保险人其他保险人)复合保险(投保人数个保险人,累积保额保险价值,保单为复数)重复保险(投保人数个保险人,累积保额>保险价值,保单为复数)共同保险(投保人数个保险人,保单仅一张)三、保险政策自愿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证的人自愿组合实施的保险。如商业保险、相互保险。〔任意保险〕法定保险—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保险。如社会保险。(强制保险)其特点为:①全面性凡是法定的保险对象,都须参加。②统一性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一般保险—基于个人和经济单位风险保证的需要,通过自由选择而形成保险关系的保险。政策保险—政府为了政策上的目的,运用一般保险技术开办的保险。具体有:1、为实施社会保证政策目的而开办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2、为实现国民生活安定的政策目的而开办的国民生活保险,如汽车第三者赔偿责任保险。3、为实现农业增产增收政策目的而开办的农业保险,如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4、为实现扶持中小企业进展政策目的而开办的信用保险,如无担保保险。5、为实现促进国际贸易目的政策目的而开办的输出保险,如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财产缺失保险,即狭义上的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有形的物质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对其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导致的缺失由保险人进行补偿的保险。产险的特点1、保险标的是有形财产2、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高度一致3、业务经营十分复杂4、防灾防损专门重要财产缺失保险补偿之中的本卷须知1、依照近因原那么来判明保险责任,专门要准确愤青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附加责任2、以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或保险财产的实际缺失为最高赔偿限额3、对第三者导致的财产保险缺失,在赔偿后应行使代为最长权益爱护保险人的经济利益4、严格按照承保方式或约定方式履行赔偿义务,5、对重复保险的保险财产缺失,要按照重复保险分摊原那么在所有承保人之间分摊缺失6、在赔款运算中,处提出不属于保险菜场和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缺失外,还应扣除免赔额,对有关费用还需要进行分摊火灾保险的特点1.财产性质—固定地点,相对静止2.财产地址—不得随意变动3.财产形式—多样4.承保及赔偿方式团体火灾险—不定值保险家庭财产险—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三)费率—固定级差费率〔建筑结构及建筑等级、占用性质、承保风险的种类及多少、地理位置、投保人的防灾设备及措施〕运输保险。。。(二)一样内容1.按承担责任,分为差不多险、综合险和附加险2.差不多险的保险责任—自然灾难、运输工具所致货损、装卸中的货损、共同海损分摊、施救费用3.定值保险—保额的确定:涉外〔FOB/CFR/CIF〕国内〔起运地成本价、目的地成本价、目的地市场价〕平安险海洋运输物资保险水渍险陆上输物资保险一切险涉外航空输物资保险5.我国货运险邮包险水路、铁路运输物资保险国内公路运输物资保险航空运输物资保险4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工程项目为要紧承保对象的财产保险。特点1、承保风险责任范畴广泛而集中2、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项目所有人、承包人、分承包人、技术顾问、贷款银行〕3、不同工程保险险种的内容相互交叉4、工程保险承担的要紧是技术风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和通过专门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二、责任保险的差不多特点(一)产生与进展基础的特点—法律(二)补偿对象的特点—直截了当—被保险人间接—受害人(三)承保标的特点—各种无形的民事法律责任(四)承保方式的特点—多样化(独立承保、附加承保、组合承保)(五)赔偿处理的特点1.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2.赔案犯的处理权在法院或执法部门3.保险人只具事故责任处理参与权4.保险赔款非被保险人所有而为受害人所有三、公众责任保险的要紧险种1、综合公共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任何地点因非有意行为造成他人财产缺失或人身损害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2、场所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造成他人财产缺失或人身损害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是公众责任保险中业务量最大的险种。3、承包人责任保险—专门承保承包人的损害赔偿责任。4、承运人责任保险—专门承保承担各种客、货运输的部门或个人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二、职业责任保险的一样内容〔一〕承保方式1、以索赔为基础〔较普遍〕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期限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有效索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导致该索赔案的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它实质上是将保险责任期限前置了。实务中,保险人为操纵责任,常规定一个责任追溯日期〔一样为3~5年〕,即保险人仅对追溯日以后、保险期满日往常发生的事故且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负赔偿责任。2、以事故发生为基础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责任事故而引起的索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受害方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它实质上是将保险责任期限延长了。产险与综合险责任范畴区别?二、人身保险的特点(一)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除医疗保险外,无重复保险、超额或不足额保险等问题,也不存在代位追偿)(二)保险期限上的长期性(三)生命风险的相对稳固性(四)寿险保单的储蓄性定期寿险二、种类死亡保险终身寿险传统寿险生存保险—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人寿保险投资连结保险新型寿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一〕传统寿险1、定期寿险,又称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特点:可续保性、可转换性、生命表的选择性生命表:又称死亡表,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生存死亡规律的统计表。它反映不同性别、同一年龄的人群从零岁起逐年死亡直至全部死亡的生存和死亡状况,是寿险公司运算人身保险费不可缺少的依据。分为国民生命表和体会生命表。我国于1992年开始编制«中国人寿保险业体会生命表»〔1990~1993),并在1997年4月1日颁布该生命表终止了我国寿险业过去长期采纳日本生命表的历史。2、终身寿险〔1〕含义:不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的保险。〔2〕种类:一般终身寿险-终身缴费限期缴费终身寿险-缴费期为某一确定期间趸缴终身寿险4、年金保险〔年金:一系列定期支付的货币金额〕年金保险:保险人在被保险人一辈子存期间,每隔一个固定周期,按期给付一定的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为止。年金保险的种类〔1〕按缴费方式分:趸缴年金、期缴年金〔2〕按被保险人数分:个人年金、联合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3〕按给付额是否变动分:定额年金、变额年金〔4〕按给付日期分:即期年金;延期年金〔5〕按给付方式分: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定期生存年金新型保险的特点投资连结产品的要紧特点①投资账户设置②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责任与传统产品类似,一些产品还加入豁免保险费、失能保险金、重大疾病等保险责任。•在死亡保险金额的设计上,存在两种方法:一种是给付保险金额和投资账户价值两者较大者〔方法A〕,另一种是给付保险金额和投资账户价值之和〔方法B〕。③保险费一种交费方式是在固定交费基础上增加保险费假期(PremiumHoliday),另外还承诺投保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外,随时再支付额外的保险费。另一种方式是取消了交费期间、交费频率、交费数额的概念。④费用收取依照保监会的规定,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仅可收取以下费用: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风险保险费、保单治理费、资产治理费、手续费和退保费用。万能保险产品的要紧特点①死亡给付模式•A方式是一种均衡给付的方式;在A方式中,死亡给付额固定,净风险保额每期都进行调整,使得净风险保额与现金价值之和成为均衡的死亡给付额。如此,假如现金价值增加了,那么风险保额就会等额减少。•B方式是直截了当随保单现金价值的变化而改变的方式。在方式B中,规定了死亡给付额为均衡的净风险保额与现金价值之和。如此,假如现金价值增加了,那么死亡给付额会等额增加。②保费缴纳万能保险的投保人能够用灵活的方法来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一样会对每次缴费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做出规定,只要符合保单规定,投保人能够在任何时刻不定额地缴纳保费。③结算利率•保险公司应当为万能保险设立单独账户。•万能保险的保单能够提供一个最低保证利率。万能保险的结算利率不得高于单独账户的实际投资收益率,二者之差并不得高于2%。•单独账户的实际收益率低于最低保证利率时,万能保险的结算利率应当是最低保证利率。•保险公司能够自行决定结算利率的频率。④费用收取:万能保险保单只可收取以下几种费用:初始费用、风险保险费、保单治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2〕分红保险的要紧特点①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②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③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④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一、意外损害保险的概念意外损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躯体受到损害而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意外损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损害1、意外指侵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或违抗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的造成意外损害必定有意外事故的发生。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缘故造成的、突然的、意外发生的事故(躯体以外〕〔瞬时发生〕〔事先无法预见、非有意〕例如:爆炸、倒塌、淹溺、坠跌、烫伤、车船飞机失事二、意外损害保险的特点〔一〕保险金的给付死亡-按保险金额全数给付残疾-按保险金额×伤残程度给付〔二〕保费运算基础意外损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依照保险金额缺失率运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损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三〕保险期限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样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四〕责任预备金年末末到期责任预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运算,与财产保险相同。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三个必要条件:即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遭受了意外损害;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废;被保险人所受意外损害是其死亡或残废的直截了当缘故或近因。三者缺一不可。构成健康保险中疾病的要件1、疾病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缘故所造成的2、疾病必须是非先天性缘故所造成的3、疾病必须是非长存的缘故造成的二、健康保险的特点〔一〕保险期限除重大疾病等保险以外,绝大多数健康保险专门是医疗费用保险常为一年期的短期合同。〔二〕精算技术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要紧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连续时刻。健康保险费率的运算以保险金额缺失率为基础,年末未到期责任预备金一样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付比例和给付方式、给付限额也会阻碍最终的费率。〔三〕健康保险的给付关于〝健康保险是否适用补偿原那么〞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费用型健康保险适用该原那么,是补偿性的给付;而定额给付型健康险那么不适用,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缺失无关。〔四〕经营风险的专门性健康保险经营的是伤病发生的风险,其阻碍因素远较人寿保险复杂,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更严峻。此外,健康保险的风险还来源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专门大程度上由他们决定,作为支付方的保险公司专门难加以操纵。〔五〕成本分摊由于健康保险有风险大、不易操纵和难以推测的特性,因此,在健康保险中,保险人对所承担的疾病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往往带有专门多限制或制约性条款。〔六〕合同条款的专门性健康保险无需指定受益人,且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常为同一个人。健康保险合同中,除适用一样寿险的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等外,还采纳一些特有的条款,如既存状况条款、转换条款、和谐给付条款、体检条款、免赔额条款、等待期条款等。〔七〕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一样包括战争或军事行动,有意自杀或妄图自杀造成的疾病、死亡和残废,堕胎导致的疾病、残废、流产、死亡等。2、医疗保险的常用条款p1941.免赔额条款2.比例给付条款3.给付限额条款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订立再保险合同的形式,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转移的行为。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难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缺失范畴。四、再保险与原保险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联系:1、没有原保险就没有再保险,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2、没有再保险,原保险人的风险难以得到进一步分散。原保险人承保风险=自留风险+分保风险区别:1.主体不同原保险主体为投保与保险人;再保险主体均为保险人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的保险标的既能够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也能够是人的生命和躯体;再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的一部分风险责任3.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财产险合同属补偿性,大部分人身险合同属给付性;再保险合同均属经济补偿性〔二〕溢额再保险1、溢额再保险:原保险人对每个险位事先确定一个自留额,将超过自留额以上至一定限度的保险金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的再保险。2、要素:危险单位自留额线数注意:溢额再保险的分出比例不像成数再保险那样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保险金额的大小在改变。〔三〕赔付率超赔分保分出公司按赔款与保费的比率来运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的分保方式。赔付率=当年赔款/当年保费收入×100%
本文档为【保险学学习笔记】,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王淇
热爱文库,热爱新浪。
格式:pdf
大小:741K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14
分类:
上传时间:2023-04-07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