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员登乘程序
1 引航员梯
1.1 位置和结构
1.1.1 每一引航员梯均应安全并固定在下述位置:
? 避开该船的所有排水孔;
? 应在船体长度平行部位范围内的舷边;
? 每一踏板应紧靠在船舷。
1.1.2 使用能从进入或离开船舶处到水面的单根长度的引航员梯,对船舶装货、平舱和
反向倾斜15?的所有情况应提供足够的保留长度。安全加固点、卸扣和安全索的
强度应至少符合本文件“2.2”规定。
1.1.3 引航员梯的踏板应符合下述要求:
如用硬木制造,则应是整块的,不能有拼接; ?
? 如是硬木以外其他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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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的,应有同等强度、硬度和耐用性,并使主管部门
满意;
? 最下边四级可以用足够强度或硬度的橡胶或其它材料制成,并使主管部门满意;
? 应具有有效防滑表面;
? 在边绳间的软梯踏板不应小于400毫米长,115毫米宽和25毫米厚,不包括任
何防滑装置或槽榫;
? 每块踏板间距离应相等,不小于300毫米,也不大于380毫米;
? 每块踏板都应水平固定。
1.1.4 不得使用与引航员梯原结构方法不同的固定方法固定的换过二块以上踏板的引
航员梯,这样固定的踏板应尽可能合理地用原结构方法把踏板固定在引航员梯
上。当任何换新的踏板是用踏板开槽榫方法固定在引航员梯边绳上时,这些槽应
开在 踏板长边上。
1.1.5 5级以上的引航员梯,应有不少于1.8米长的撑档,其间隔应可防止软梯扭曲。
最低一级撑档应是从软梯底部上数的第五级,在每二级撑档间不应超过九块踏
板。
1.2 绳索
1.2.1 引航员梯的边绳:每边有二根裸露的绳索组成,直径不小于18毫米,并在最高
一级踏脚以下连续无接头。
1.2.2 边绳应用马尼拉麻或其它同等强度、耐用性和拉力的材料制成,以及应有防光照
老化的保护并使主管部门满意。
1.2.3 应准备两根直径不小于28毫米适当固定在船上的扶索,以供必要时使用。 1.3 附属设备
1.3.1 应备有装有自亮灯的救生圈及准备一根抛缆,以供必要时使用; 1.3.2 对船边上的引航员梯和人员登(离)船处均应有灯光适当照明。 1.4 所有设备使用前检查,确保其可靠。
2 到甲板通路
应提供设施保证人员从引航员梯端和船舶甲板间登(离)船的安全、方便和无
阻碍的通道。这些通道应有下列设施。
2.1 应在栏杆和舷墙上开有门,并提供适当的扶手。
2.2 舷墙梯:这类梯子应系牢在船上以防翻转。船舶每边上下船的位置应安装两个扶手
支柱,相隔不应小于0.7米,不大于0.8米。每个支柱应牢固地连在船舶结构上或
接近结构物的基础或略高的地方,支柱上端直径不小于32毫米,超过船舷顶部不
应少于1.2米,扶手支柱或栏杆不应附装在舷墙梯上。
3 接送引航员
船长指派非当值一水接送行航员,必要时手电筒照明,带领引航员到驾驶台或
引水员梯处,路上提醒引航员注意障碍物或门槛、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