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B2-11 DB64/266-2003
施工记录
主要事项记载:
记录人: 上述主要事项中质量问题及有关事宜的复核检查结果:
记录人:
时 间:
1、 监理人员应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并签字。
2、 监理日志不得补记,不得隔页或扯页以保持其原始纪录。 3、 “施工记录”:指施工人数,作业内容及部位,使用的主要施工设备,材
料等;对主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完工做出标记。 4、 “主要事项记载”:指记载当日的下列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事项;
01、 施工过程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见证取样;
02、 施工测量防线、工程报验及进场验收结果;
03、 施工单位资料报审及审查结果;
04、 施工图交接、工程变更的有关事项;
05、 所发监理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书面或口头)的主要内容及签发、接受人;
06、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事宜及处理意见;
07、 工地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及协调确定的有关问题;
08、 工程质量事故(缺陷)及处理方案;
09、 异常事件、(可能引法索赔的事件)及对施工的影响情况;
10、 设计人员到工地处理。交接的有关事宜;
11、 质量监督人员、有关领导来工地检查、指导工作情况及有关指示;
12、 其他重要事项。
5、“质量问题及有关事宜的复核检查结果”:指监理人员对主要事项记载中关于
质量问题及有关事宜需要整改落实的进行复核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是需要解决的问
题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