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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土资〔2010〕206号加强开竣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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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土资〔2010〕206号加强开竣工管理 杭土资〔2010〕206号                    签发人:储根荣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分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批...

杭土资〔2010〕206号加强开竣工管理
杭土资〔2010〕206号                    签发人:储根荣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分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3号)的规定,为实施建设用地全程管理,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特制定本若干意见。 一、明确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合理设置开工、竣工期限 各地要按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合理设置土地开发周期,确保已供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按照土地供应的特点,建设用地开工期限结合供地方式分别设定,竣工期限结合土地用途和用地、建筑规模分别设定。 1、开工期限。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开工期限,原则上为交地之日起1年,划拨土地开工期限为《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1年,协议出让土地开工期限为出让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签订之日起1年。划拨土地和协议出让土地,供地审批完成即视同已按现状交地。 2、竣工期限。建设用地竣工期限 = 开工期限 + 建设周期,不同用途类别的建设周期按下表确定: 类别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或土地面积(亩) 建设周期 住宅用地 小于10万平方米(含) 3年 10-20万平方米(含) 4年 20-30万平方米(含) 4年半 30万平方米以上 5年半 公建用地 小于8万平方米(含) 3年 8-15万平方米(含) 4年 大于15万平方米 4年半 基础设施用地 小于100亩(含) 3年 100-200亩(含) 4年 200亩以上 4年半       (注:公建用地包括商服用地,科教文卫、机关团体、公共设施、风景名胜设施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含公园与绿地),特殊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包括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工业用地竣工期限一般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工艺、建筑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建设用地,开工、竣工期限可酌情放宽,但应在编制供地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时报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混合用途的地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竣工期限。 3、开工、竣工标准。开工日期以用地单位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之日为准。竣工日期以用地单位依法取得建设项目(最后一期)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准。 4、完善出让合同开竣工条款。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必须明确约定交地时间及方式、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开竣工期限和申报开竣工的时间及方式,以及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责任处理。《杭州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申报表》应作为土地公开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及附件。 二、明确程序,加强已供土地开工、竣工管理 1、实施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用地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前15日,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书面申报,填写《杭州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申报表》(见附件)。国土资源部门应对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内容进行核验,并在用地单位申报的开工、竣工日期派人现场踏勘。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主城区申报工作由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对不执行开工、竣工申报制度的,各分局要按月将违规企业名单报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集中向社会公示。 2、主城区建设用地开工、竣工延期处置程序。 (1)申请。用地单位应提前30日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延期开工、竣工的申请,填写《杭州市建设用地延期开工竣工申请表》(见附件),提供申请延期的相关证明。 (2)审查。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受理后,转由地块所在地分局调查核实情况,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局批准,市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用地单位,并抄送分局。 (3)处置。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竣工的, 经批准可重新约定开工、竣工期限,不予追究违约责任。未批准延长开工期限的,由用地单位出具书面承诺开工日期经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后,暂按承诺日期先行计缴违约金(应缴纳的违约金=土地出让总价款×合同约定的每日违约金标准×(已违约天数+用地单位书面承诺的开工期限)),待土地复核验收时再行核算实际应缴金额,竣工期限不作调整。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在土地复核验收时计缴。 3、土地登记、转让、复核验收时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工、竣工履约情况的审查,对未按约定期限开工、竣工的,或未办理延期开工、竣工手续的建设用地,不得办理变更登记和转让手续,不得通过复核验收。 三、明确政策,严格延期开工、竣工处置 1、凡属下列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项目用地,经由有关部门说明后,可以自客观原因消除之日起重新约定开工、竣工时间。 (1)招拍挂出让土地,由于土地出让方原因,无法按期交付土地的; (2)因市政府或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调整城市规划(包括地块周边规划调整导致本项目用地无法顺利实施,或因政策变动导致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延期批复等); (3)因周边居民对地块开发建设有异议,经市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方案协调论证,调整导致开工延期的; (4)划拨、协议出让的地块,因政府拆迁原因无法按期开工; (5)因实施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其用地被临时占用或暂停使用的; (6)因司法查封无法开发建设的; (7)其他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明确,市政府简复意见或专题会议纪要明确,或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认定的。 2、因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导致无法按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在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和全额支付滞纳金后,允许自缴纳全部本金之日起6个月内作为重新约定的开工期限,竣工期限相应顺延;超过6个月仍未开工的,按合同约定,追究未按期开工违约责任。 未全额支付滞纳金的,不得延长开工和竣工期限。重新约定延长开工期限的,竣工期限作相应延长。 3、凡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经批准调整建筑面积、土地用途等需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应重新约定开工、竣工的期限(土地复核验收时调整除外)。 四、本文件下发前,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文件下发后,建设用地如需重新约定开工竣工期限的,应同时明确违约责任。 出让合同明确开工、竣工期限由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和实施的,由合同规定的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凡由于政府原因引起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并经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书面确认的,复核验收予以通过;对不符合合同条款约定的,应追究违约责任。 五、本文件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由国土资源分局供地的项目,开工、竣工管理由分局负责管理和处置。萧山区、余杭区国土资源分局以及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并可各自制订实施细则。 附件:1. 杭州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申报表 2. 杭州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延期申请表 3. 杭州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期限处置报批表 4.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开竣工事项意见单 附表1:  杭州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申报表 申报日期:2010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区(县) 道(路、街) 号 法人或负责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单位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邮政编码   拟建项目用地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区 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文号   土地用途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实际用地面积 m2 地上建筑面积 m2 约定开工日期 申报实际开工日期 约定竣工日期  申报实际竣工日期 申报人承诺: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行政管理机关无关。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0年 月 日 备注:提供施工许可证或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附表2: 杭州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延期申请表 申报日期:2010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区(县) 道(路、街) 号 法人或负责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单位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邮政编码   拟建项目用地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区 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文号   土地用途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实际用地面积 m2 地上建筑面积 m2 约定开工日期   约定竣工日期   申请开工日期   申请竣工日期   延期开工竣工 原由  可另附纸张。 申请人承诺: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行政管理机关无关。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0年 月 日 备注: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表3: 杭州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期限处置报批表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用地位置   合同签订日期   土地用途   约定开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前开工; 年 月 日前竣工。 出让年限   土地总面积 M2 出让土地面积 M2 建筑 总面积 M2 调整开工竣工期限说明 1、 基本情况。 2、 处理意见。 附表4: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开竣工事项意见单 [2010]  号 来文单位   来文编号   申请事项 建设用地开工竣工延期申请 答 复 意 见 你公司关于×××地块延期开工竣工的申请收悉。根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经研究,现反馈如下: 情形一(客观原因调整开工竣工期限):同意你公司×××地块开工期限调整为×年×月×日前,竣工期限调整为× 年×月×日前。请你公司抓紧办理前期手续,抓紧工程进度,确保建设项目及时开工竣工。 情形二(欠缴出让金调整期限):鉴于你公司已缴纳出让价款及滞纳金,同意你公司×××地块开工期限调整为×年×月×日前,竣工期限调整为× 年×月×日前。请你公司抓紧办理前期手续,抓紧工程进度,确保及时开工竣工。 情形三(自身原因): 根据××号土地出让合同第×条约定,×××地块因你公司自身原因已逾期开工(或逾期竣工)××天,请于本意见单下达后30日内向我局计财处缴纳违约金。 情形四(不予批准):你公司×××地块开工、竣工期限不予调整(或延期),请你公司抓紧办理前期手续,抓紧工程进度,确保建设项目及时开工竣工。逾期未能开工竣工的,我局将依据××号土地出让合同第×条约定依法追究你公司违约责任。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主送   抄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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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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