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版-业主、总经理意见箱
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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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编号: XZ-P- 文件名称:业主、总经理意见箱管理规定 版本: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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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13年5月6日 生效日期:试行3个月后正式执行 起草人: 适用人员: 审核人:
我司所服务的业主、客户、
全体员工
物业领导 一、 目的
为了调动员工的能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员工提意见,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同时,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增强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特订立本规定。 二、 范围和形式
1. 凡对公司各方面建设有利的建议及意见均在可提范围之列;
2. 对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提高业主、使用权人满意度和生产效率等方面的改进性意见、建议;
3. 对提高公司的经营收入或降低成本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
4. 对公司改善行政、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5. 员工也可以就工作中出现的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提出申诉,但不得捏造或故意夸大事实,恶意诬陷、诽谤他人,一经核实,将给予严厉处分。
6. 对员工提出的意见或投诉,公司将予以保密。
7. 投入意见箱的意见、建议、投诉,要求签署真名,反映问题实事求是。 三、 意见箱的开启程序
1. 各管理处意见箱钥匙统一由品质管理部负责人保管。
2. 意见箱必须确保完好无损,必须上锁。
3. 取完意见箱内物件后,必须及时关闭意见箱并上锁。
4. 意见箱每月开启两次,由品质管理部负责人现场开启,开箱时管理处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当场清点投诉数量。
5. 意见箱内物件由品质管理部负责人保管,并转交相关管理处相关人员处理,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6. 在收到无记名或未签署真名意见后,将予以作废,不予答复。 四、意见箱开启、处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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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品质管理部负责每月分两次对意见箱进行开启,将意见及建议内容进行汇总、整理,并填写《业主、总经理意见箱投诉登记处理表》(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上报物业分管领导。
2. 物业分管领导对相关意见进行批示,由品质管理部负责人根据批示要求执行落实。
五、对有效投诉及建议的处理
1. 对确认有效的投诉及建议,由品质管理部负责人收集、整理,进行逐级上报,根据领导批示内容跟进处理结果。
2. 对于优良的意见、建议,一经采用,将参照《绩效奖惩制度与规定》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经理意见箱投诉/建议登记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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