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
附件2:
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
试点方案(中等职业学校类)
根据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和招生改革实际~特制定2011年省内高职,专科,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注册入学试点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试点院校范围
2011年~原对口单招考试和录取方法不变。在此基础上~在省内公办、民办高职,专科,院校的部分与中职可衔接的专业中进行试点。省内民办高职院校和少量原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向省教育厅提出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注册入学试点申请~明确试点专业~经批准后可参加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试点工作。
二、注册入学条件
省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可以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对考生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提出要求。被录取的考生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报到入学。
三、招生章程
高校注册入学工作依据招生章程开展~真正做到依法招生。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各试点院校须于试点工作开展前~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应
届毕业生的特点~突出技能性人才培养要求~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制订严谨、周密的招生章程~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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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规范~且须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四、招生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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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应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专业计划。
凡经批准实行注册入学的试点院校~按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由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按专业汇总招生计划数后统一对社会公布。该类计划须按照单独编班培养的原则~单独制定。
注册入学院校在省教育厅核定招生计划数的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及录取考生数。未完成的计划可以转为普通高中注册入学计划。
五、注册录取
注册入学申请、审核工作在高职,专科,院校对口单独招生统一录取结束后、6月底前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最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六、组织管理
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从2011年起~我省高职,专科,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招生录取分两批进行~即对口单招统一录取批次和注册入学录取批次。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考生通过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通过管理平台~依据本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
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预录考生经考生本人确认后~院校方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即统招,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