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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例分析1职务犯罪案例分析1 职务犯罪案例分析(一) ——从黄海荣案件谈民政系统职务犯罪预防 一、案情介绍 黄海荣,女,现年44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民政科 原工作人员。1993年9月至2011年6月间,她在张家湾镇政府 民政科工作,负责经费发放、账目管理和数据统计上报等。 2012年6月,黄海荣因涉嫌贪污罪被羁押。 法院查明,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间,黄海荣在担任张 家湾镇政府民政科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负责发放优抚、 低保等 民政事业费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原通州区民政局优抚科 工作人员王乃平,将通州区民政局...

职务犯罪案例分析1
职务犯罪案例分析1 职务犯罪案例分析(一) ——从黄海荣案件谈民政系统职务犯罪预防 一、案情介绍 黄海荣,女,现年44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民政科 原工作人员。1993年9月至2011年6月间,她在张家湾镇政府 民政科工作,负责经费发放、账目管理和数据统计上报等。 2012年6月,黄海荣因涉嫌贪污罪被羁押。 法院查明,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间,黄海荣在担任张 家湾镇政府民政科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负责发放优抚、 低保等 民政事业费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原通州区民政局优抚科 工作人员王乃平,将通州区民政局向张家湾镇政府下拨的在 乡复员军人定补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各类民政事业费 共计21万余元,转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中,并将上述钱款予以 单独或伙同王乃平 (另案处理) 共同侵吞; 2010年3月至2011 年1月间,黄海荣伙同原张家湾镇政府民政科科长马占武,将 下拨的在乡复员军人定补金、优抚人员过节费等民政事业费 共计3万余元,分别转入马占武掌握的两个银行账 1 户,并予以 侵吞;2012年5月,黄海荣在得知通州民政系统多名工作人员 被查处后,赶紧委托他人匿名捐出4.7万余元给通州区精神病 医院。对于其他的钱,黄海荣称一部分钱送给了王乃平,有5万 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一部分取出放在家里。 经审理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以贪污 2 罪判处黄海荣有期徒刑7年。黄海荣上诉,认为其捐赠出去的 4.7万余元不应计入贪污数额,原判量刑过重。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海荣将贪污的公款捐 给通州区精神病医院的行为不影响贪污数额的认定,维持原 判。 二、预防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的意义 民政工作担负着为民分忧、 为民解困的重任,随着国民经 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各级政府发挥民政优抚救济作用,在保障 民生、拥军优属、扶贫济困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在民 政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社会腐败现象也日益严重渗透到民 政领域,出现了个别民政工作人员利用国家优抚救济政策权 钱交易、以权谋私、大肆侵吞各类救济资金的现象,严重损害 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预防和惩治民政系统职务 犯罪成为相当迫切的现实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 三、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固定且任职时间和作案时间持续较长。从 查案的情况看,犯罪的主体绝大多数是民政部门的中层干部、 基层民政办主任、会计,他们一般对基层救济对象比较熟悉, 一旦救济对象不存在了,他们中的个别人可以轻易地去冒领 救济对象的救济款项而不易被人发现。 从今年查案的情况看, 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乡镇民政系统的民政所长,任期比较长,是 在10年以上,他们对 基层救济对象比较熟悉,了解民政部门在 发放各种社会救济金过程中的漏洞,一旦救济对象不存在或 是聋哑人等,他 3 们就实施贪污行为,第一次作案没有被发现,进 4 而无所顾忌地开始下一次的犯罪,作案时间持续较长。 黄海荣 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二)采用虚列、冒领、截留等手段,不择手段骗取国家优 抚、救灾、救济款。具体手法是:以他人名义书写有关报告上 报县级民政部门,达到骗取国家优抚款、 救济款及低保金的目 的,然后再以他人名义签名冒领或模仿笔迹冒领。 作案手段隐 蔽。 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作案的手段和 对象上,大多是利用自己工作的范围和对象的便利,采取多 报、瞒报或虚报,然后用假签名、假印章代领的方法,将社会 救助金、已故退伍军人和伤残抚恤金、已故退休或代管人员 工资等救济款项贪污挪用。 按照国家民政有关法律政策,各项 优抚款、救济款及一些困难群众低保金的发放都有严格的规 定。 然而,一些利欲薰心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却视人民群众的 切身利益为儿戏、 置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顾,肆意侵吞和践踏, 不择手段的骗取国家各项优抚、救济资金。 (三)作案次数多,且手段隐蔽。多数作案几十次次。他们 冒名的对象大多都是不存在的人或是聋哑人,利用确无其人 及优抚对象不熟悉或不知晓国家优抚政策而截留、侵吞、骗 取各类优抚金、补助款,作案频繁,手段隐蔽。 (四)利用优抚对象不熟悉或不知晓国家优抚政策而截 留、侵吞各类优抚金、补助款。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不断发 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的改善,国家不断加大了优抚力 度,提高了各项优抚、救济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5 但由于被优抚救济对象多 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调查中发现, 有不少优抚对象是抗战时 6 期、解放战争时期的复退军人,一般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 且分散居住在不同的村庄内,相互间交流少,信息闭塞,因此, 他们对于国家的民政优抚政策及不断提高的优抚标准很不 了解或根本就不知道,基本上是处于“给多少就领多少”的状 态。这为某些不法乡镇民政人员侵吞、染指国家财政下拨的 优抚救济款提供了便利条件,有的乡镇民政人员利用优抚政 策不为群众知晓的机会,将某个时期补发的“优抚救济款”,一 次性“整吞” 。 (五)共同犯罪。无论复转军人的优待金,还是退休、代管 人员工资,均需报请人事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仅凭 民政部门是无法直接拨付到位的,况且就是民政部门内部也 存在着相互制约的情况,涉案人员之所以能够轻易地虚报冒 领他人的救济款项或退休工资,往往是他们之间相互利用、 共 享利益等原因。 如某县 检察院查处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 为了领取虚假的退休工资,将本镇已死亡的退休人员的工资 领取本和私章交给朱某,让朱某领这一笔款,朱某即按刘某的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给刘某办理了一个退休工人的工资,并将款拨付到位,刘 某领到款项后便给朱某一定的好处。 (六)涉案金额大。由于嫌疑人选择的对象往往救济标准 都比较高,一人一年下来就是10000元左右。如河南省襄县民 政局社救股长朱某2000年至2005年之间,竟冒领三个已死亡 退休人员的工资,涉案金额达8万多元。本案中涉案金额就达 到24万元。 四、民政系统职务 7 犯罪的原因 8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感到,民政系统发生的这些案件主要 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法律意识淡薄,个人私欲膨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经不起形形色色 诱惑带来的考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因为法 律观念淡薄,诱使各种侵吞、挥霍优抚救济款、物案件多发。 优抚救济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法律性非常严肃的工 作。党和国家对此历来重视,我国《刑法》条文中对贪污、挪 用、侵吞各类救灾、救济、优抚款等行为,也有明确的从严处 罚的条款规定。但是,在办案中发现,很多民政工作人员都存 有政策观念不强、 法律法规知识一知半解的情况,对国家下拨 的各类优抚款、救济款,没有“不能越雷池一步”的思想意识, 因而,造成了各种侵吞、挥霍优抚救济款、物案件的发生。从 近几年发生的案件来看,行为人明知贪污救灾救济款式触犯 法律的,但长期处于一种麻木状态,且还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做 的事情不一定会暴露,即使暴露了,自己也可以讲清楚,应该没 有问题。继而一些人不择手段疯狂作案,走上犯罪道路。 (二)乡镇民政机构的人员管理体制不完善。民政系统受 当地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领导,业务垂直而人事不垂直,这就 导致基层民政所尤其是所长,上级管不了,乡镇没法管的脱节 现象,形成监督空挡。 尤其是有些乡镇的民政部门只有一名工 作人员,民政款物的管理、出账、报账都是一人操作,分管民 政工作的乡镇领导没有具体 9 过问,往往由他自己说了算,此做 法不仅严重违反会计管理 制度,而且为滋生贪污犯罪留下隐 10 患。尤其是有些地方的民政所负责人,自诩为“山高皇帝远”, 把民政所当成了自家的“小金库” 有些地方的民政所聘用临时 。 人员从事民政工作,这些人员的政治观念差、临时观念强、公 仆意识淡,对各类优抚救济款物觊觎已久,很容易导致犯罪。 (三)救济资金运行监督制度不健全。在社会救济资金发 放过程中,没有一套严格的发放制度,无论任何人,只要拿着优 抚、救济对象的救 济金领取本和印章,就可以轻易领到钱,没 人去审核救济对象是否具有资格。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群众对 优抚、优待、低保对象的条件、享受的救济标准等不清楚, 不了解,想监督又无法监督。县民政局寄望与乡镇政府监督, 乡镇政府认为应该由民政部门监督,结果很少有人去核实这 些款物是否真正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从而形成监督空挡,给 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四)管理不到位。社会救济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应该专款 专用,设有专门账户进行严格管理,而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人 工作责任心不强,有些环节根本无人管理。 就退休工人工资而 言,负责申报的是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是劳动人事部门,拨付 资金的是财政部门,看起来这是层层把关,实际上是形同虚 设。在优抚金、抚恤金、低保金的发放管理上,同样也存在此 类问题。 五、预防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教育,提高民政工作人员自 我约束能力。 职务犯罪的发生是以思想的蜕变为先导 11 的,防止 12 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在广大公职人员中加强思想政 治教育,着重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净化灵魂,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言行,预防和清除腐朽思想 的侵蚀,要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清政 廉洁的自身修养,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强化世界观的改 造,另外,还要经常开展法制 宣传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知识宣传1冬季预防流感知识宣传手足口病防知识宣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 识和执法水平。 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一些人员走上贪污受贿犯 罪道路,无不和一些地方、单位不重视思想教育有关,无不是 个人放松思想改造的后果。江泽民同志说过:“大量事实一再 告诉我们,一个干部或党员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上的蜕化 变质开始的。 ”只有认真抓好落实,富有成效地开展思想教育 工作,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才能在每个党员干部思想深处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有 效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发生。 预防民政职务犯罪,一要提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 政能力,加强培训,学习民政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学以致 用是关键。为此,要根据各科室工作性质的不同、城乡民政工 作的差异和工作人员岗位的不同,有针对性地举办职务犯罪 预防图片展示、民政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分析、召开专题研讨 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分层次、多渠道的学习培训,组 织民政干部职工学习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国 家救灾救济方针政策、 《村委会组织法》 《婚姻法》 《婚姻 、 、 登记条 13 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 、 记管理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兵 役法》《收养法》 、 、 、 、 14 《殡葬管理条例》 等民政法律法规,增强了对民政工作人员培 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了民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 水平,引导民政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民政工作人员遵纪守 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及运用法律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二 要正确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算好六笔帐:算政治账,自毁前程; 算经济账,倾家荡产;算名誉账,身败名裂;算亲情账,妻离子散; 算自由账,我身陷牢笼;算健康账,身心交瘁。 要知其害,明其理, 常警醒,真正做到预防前移,醒悟在先,把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 上,永保政治清醒和为民清廉,给党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的人生 答卷;三要消除消极犯罪心理。犯罪心理是引发犯罪的内在 动因,消除消极犯罪心理是预防犯罪重要环节。一是克服“见 钱眼开”的贪婪心理;二是克服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三是克 服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四是克服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五 是克服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 六是克服有恃无恐的狂妄心 理;七是克服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 (二)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无庸质疑,由于进人渠道因素, 民政队伍素质难免参差不齐,公仆意识、民生理念有待提高。 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选优机制,使那些人民称赞、人民放心 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导岗位,代表人民行使管理权利,对不称职 的干部实行待岗、转岗、离岗、分流等能上能下的干部制度。 民政工作重心和基础在基层,各项民政政策法规需要基层实 施,本着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15 把政治素质高、业 务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有责任心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对 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培训,择优罚汰。各乡 16 镇的民政部门至少要配备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并实行异地 任职,时间以三至五年为限,强调要严格遵守会计制度,互相监 督。 (三)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堵塞 腐败漏洞。权力不受监督,必然走向腐败。要从机制体制改革 入手,围绕容易滋生腐败和犯罪的问题,通过不断完善机制,从 根本上解决由于机制和制度执行不力而导致腐败产生的弊 端。 邓小平同志讲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 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 权力不受监督, 。 必然走向腐败。 我们要从机制体制改革入手,围绕容易滋生腐 败和犯罪的问题,通过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推进改革力度,加大 监督措施落实,从源头上进行规范和制约,从根本上解决由于 机制制度不健全和制度执行不力而导致腐败产生的弊端。因 此,对民政所人员进行监督,必须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形成 一个能够有效运作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 监督体系。民政局要 加强对乡镇民政所财务帐目、项目审计的检查和工作督查, 对所发放的退伍复员军人定补款等要登记造册,严格审查,对 死亡情况及时掌握,层层把关,决不能流于形式,要将业务能 力、 政治素质好的同志选配到民政所领导岗位上;各乡镇民政 所要增加工作透明度,对所涉及的收费项目公布标准,按规章 制度办事,凡是民政所干部调配、 任免均应实行离任审计制度, 对审计出的问题按管辖权上报,各职能部门应作出及时、 公正 的处理,并及时向当事人和群 17 众公布处理结果,给群众一个明 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同时 应定期组织财会人员进行财务业务 18 培训,提高水平。民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上下联合, 建立对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等款物发放对象的回访制度, 定期对民政优抚、救灾、救济款物发放进行复核,并有专人亲 自到实地与群众进行回访,对群众反映受助对象与实际不相 符的,要立即调查,及时处理,以确保救济资金真正发放到民政 对象的手中 (四)堵漏建制,完善预防措施。 要加强制度建设,广开渠道, 完善各项预防措施,要引导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在集体利益和 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上明辨是非,顾全大局,洁身 自好,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和影响他人,不怕得罪人,不怕丢 官位,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执行中不走样、不变形。建议实 行完善以下制度: 一是对基层民政所长的双层考核备案制度。针对乡镇民 政所人事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凡乡 镇民政所长的任免和变动,要提前征求民政局的意见,并报上 级民政部门备案,在体制上为防止管理上的失控打下了良好 基础;二是建立档案制度。要求对享受各种救济资金的人员,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救济对象的有关情况及资金发放、领取 的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并采取一人一档或一户一档的方法,建 立档案;三是建立公示制度。为防止一些人员弄虚作假、以 权谋私,要求民政系统人员对享受各个救济项目的条件、 范围 和列入救助范围人员的情况,在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政务 公开栏中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四是建立“三金”定期审核 制度。 19 对享受优抚金、优待金、低保金的人员,每季度由承办 20 人员会同救济对象所在的乡镇、 办事处民政所长,其所在的街 道、居委会负责人等联合审查,四方签字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方可作为救助依据;五是建立定点专门专人发放领取制度。 对救助资金发放,采取定点定时发放,每次发放需本人签收,并 携带个人身份证,防止利用假印章、假签字冒领的现象;六是 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社会救济资金申报、审批、拨付、发 放等机关职 能的部门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滥用 职权,造成救济资金流失或利用职权从中贪污、挪用的,将按 职责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其刑 事责任。 21 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 92to.com,您的在线图书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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